01.不是冤家不聚头

我叫慕晓,是一名婚姻家事律师,我大姨说:“那就是离婚律师。”

如果高考选专业那年我爸我妈知道我会成为一名家事律师,他们一定不会背着我把专业从经管改成法律。

其实,那时候我最想选的是商业管理,努力向我暗恋的校草看齐。这么多年过去了,校草的肚子已经在人头马的T恤下微微鼓起,我也成了同学和一般人眼里的怪胎:

离婚律师,还是女的,她得多变态啊,是不是成长有缺陷啊?

但我家真的再正常不过了!人口简单:我爸,我妈,还有我;背景简单:我爸——退休教师,我妈——退休教师。虽然工资不高,但国家养着,没有余钱,也不担心余生。关系简单:没有兄弟姐妹,没有小三小四。在我妈多年的软硬兼施之下,七大姑八大姨各种关系都被修理得顺顺当当,没有任何家庭或家族纠纷。

从小到大,我最大的困难就是高考之后选择哪个学校,最大的挫折就是偷偷写了一份向校草表白的信,结果不知怎么被送到广播站当午间散文给播出去了……

人生不堪回首,回首也很简单。

可我就做了离婚律师——不,是家事律师——还做得红红火火,长长久久。

一开始我只是想认认真真地保住自己的工作,而这份工作凑巧是法律行业而已。可能是因为刚开始接触的就是离婚诉讼,在我像老黄牛一样默默地低头完成后,有一天突然一抬头,发现大家都已经默认我只能做离婚案子了!

难怪经常有前辈酒后撒泼说,鲁迅先生说“俯首甘为孺子牛”的时候一定是捶胸顿足悔不当初的!

后来我没有转行,不过是为了挣钱。做律师不挣钱,那还不如当法官。另外还有一点不为人道的原因——就是在法庭上为一点鸡毛蒜皮的事与人正儿八经地大干一场,既过足了胜利的瘾,也不至于真的因为捅了马蜂窝把自己赔进去。

还有什么工作,既能满足你的钱包,又能满足你的意淫呢?

当然,我绝不是好斗的人,甚至可以说我是个羞怯怕事的人。这种羞怯在我成熟之后,让我显得格外自私。好处是我逛地摊从来不讲价,坏处则是路见不平,我也从不拔刀。

但是,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就喜欢站在法庭上那种对抗的感觉,它让我充实,让我满足,让我觉得——安全。

以前有个人跟我说过,每个人心里都住着个小人,它总是和平时的我们不一样。我问他为什么会不一样?他说,因为懦弱或者恐惧。我们把不喜欢的那个自己藏在心里,只表现出自己喜欢的一面,慢慢地心里藏着的那个小人就长成了我们的另一面。

那是一个男生,白皙文静不太爱说话,我对他的印象……不喜欢。不喜欢到甚至记不清他的名字,只知道那是一个很偏的姓,而他在我读初中的时候就转学走了。

当然,我的好斗也是有原则的。从学法律的第一天起,我就坚定了绝不做刑事案的念头。只因为大一同乡会,老生带着新生里的“备选媳妇们”郊游爬山的时候,有个算命的拽着我说我八字轻,尽量少走夜路。我当时哈哈大笑,回去就得了肺炎。后来,我连刑法都没学好。

商事仲裁很好。当年我也曾努力学习英语,准备做一名国际仲裁领域的大律师,叱咤风云一番。奈何命运捉弄,毕业那年据说是就业形势最严峻的一年,能找个坑儿就不错了。所以,当一个老律师肯带我的时候,我就忙不迭地答应了,从此走上这条不归路。许多年以后返校,我才发现,就业形势年年严峻,就像一个健康人必须每天到点排便一样。

敲打着方向盘,我再一次看了看表。

6:45。

停车场的管理员裹着棉大衣走过来:“晓律师……”

因为“慕”字难写又难认,大家都习惯叫我的名字,慢慢地我就变成现在的“晓律师”。这也是我注定不能做“大”律师的原因之一吧?

我摁下窗户,管理员弯腰看我:“我说,您非得停144号车位啊?这地儿多大,你换一个不成吗?”

他的手满场一划拉,我的眼神跟着扫了一圈。空空荡荡的停车场,没有一辆车。只有144号车位,停着一辆格外扎眼的褐色沃尔沃V60。

“这是谁的车?”

“我也不知道。五点半我刚接班,他就来了。不过那边是医院,他可能是急诊。对了,开车的是个男的,小白脸。嘿嘿嘿!”管理员跟我熟悉,说话也不忌讳。好在我神经粗,也没那么讲究,话讲糙一点,过耳就完。

“我再等等。”我皱紧眉头。待管理员走开,关上窗户,从包里拿出已经闷得没了口感的煎饼果子,一口一口泄气似的咬了起来。

这个法院是我的“龙兴之地”。人生中第一场胜诉和第一份带来巨大收益的官司都是在这里完成的,而且那时候我的车就是停在144号车位。

从那以后,也不知道是心理作用,还是真有作用,反正我已经习惯在每次开庭前把车停在这个位置。如果这里不是公共停车场,我恨不得把这个车位买下来!幸好,这个车位数字不大好,无论是去法院还是去医院,一般人能不停这里就不停,我又尽量早来,所以基本上没出过岔子。

只有这一次!

我盯着窗外的那辆车,盘算着能不能编个名目找交通队把它拖走。一个不小心,手指头被咬了一下。十指连心,疼终于让我恢复冷静,大亮的天光和一辆接一辆进场的车也在提醒我,必须做出决定了。

带着十二万个不甘心,我把车停进了144对面的145号车位。

离开车场前,我忍不住回头看了看。奥迪的四个圈对着沃尔沃的大腰子烤串儿,还是显得斯文了点。

那种不好的念头,在我钻进法院卫生间不想出门的时候终于变成了现实。

我的隐形眼镜——掉了一只。

我的当事人是个姓朱的沉默而敏感的女人。富有的生活没有阻止她衰老,我甚至怀疑她之所以看起来比实际年龄老十岁正是被生活折磨的。因为对她来说,金钱远远不能补偿枯涸的感情,她的青春之泉随着金钱的堆积早就变成了荒漠。直到她老公坚决要求离婚,给了她最后一击。

“我都快五十了,离婚以后能做什么呢?”朱女士坐在我的办公室里,木木地说出第一句话。

“孩子出国了,用不着我了,他终于忍不住了呢!”

“我们女人啊,就是命苦。”

偶尔她也会愤怒:“男人不能相信啊!呜呜呜……”

但是,她说得最多的一句话,却是:“晓律师,不管用什么办法,我绝不能离婚!”

有人说在现代社会,这样的女人不再是主流。但实际上,她们只是不怎么发声而已,在大多数婚姻中,这种宁可死在婚姻里也不活在离婚后的女人,还是占了大多数——沉默的大多数。

人们只看到一直在增加的离婚率,却没有细读与离婚率相对的那一半数字。沉默、固执的,拥有绝对优势的数字。

然而,朱女士遇到了她的丈夫。一个心有所属的精明男人,像做生意算计他的对手一样,步步紧逼,将朱女士逼到墙角,不仅婚姻无法维持,连财产权益都有可能遭受侵蚀。

在无路可走的时候,经人介绍,朱女士找到我。这种事情,我当然要接。她不是没钱吗?但是她老公有钱啊!让花心男人付出代价,遭受惩罚,丰满我自己的钱包,世上还有比这更爽的事情吗?

这对我来说,并不是难事。

从坚决不离到提出巨额补偿,官司一路走下来,今天如无意外,应该可以判了。我有信心帮助朱女士得到她应得的部分,可是今天的车停在——

从法院的落地窗户看去,正好可以看到停车场。已经密密麻麻的停车场里,我还是一眼就能找到自己那辆白色的奥迪和那辆扎眼的褐色沃尔沃。

“晓律师?幸会。”好听的男声在耳边响起,我收回目光打量着这个笑眯眯的同行。

“方尊。”他自我介绍,他顿了顿,见我没反应才说,“刘成明的代理人。”

哦,这是朱秀秀老公新换的代理律师。

根据资料,这个方尊是个刚回国的“ABC”。朱女士的老公真是脑子进水了,换谁不好换了个这种金光灿灿的绣花枕头!就算他拿着NYbar,也拿着中国的律师证,作为一个“ABC”,对中国国情天生的缺失注定他在国内最接地气的离婚诉讼里处于绝对劣势!如果他的代理人是外国人或者港澳台胞,或许还好点,偏偏刘成明还是那种往上数三代都是贫农的主儿!另外,我也好奇,这个方尊放着堂堂的美国大律师不做,竟然跑到中国做离婚案子!如果他以为中国法庭和美国法庭一样,甚至怀抱美好的法制理想,拯救我们这群“法律土鳖”,那他注定会撞个头破血流。

我有点可怜这个理想主义者,伸出手,和他握了握。

鉴于我的隐形眼镜丢了一只,我又不可能明目张胆地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所以对方尊的相貌没有任何评价。只模模糊糊地看出他个子不低,大概高出我一头,肩膀比较宽。另外就是火力比较壮,因为我都能察觉到从他身上散发出来的热气——

咦?这都能察觉?

我警惕地后退一步,和他保持安全距离。

“晓律师,请多多指教啊!呃……”方尊笑着说,突然凑近了我,伸出手指在我脸上抹了一下,然后把那根手指插进了自己的嘴里……

对,他就当着我的面,把同一根手指放进了他自己的嘴里!

一股热血“轰”一下涌了上来,老娘多年未红的脸这会儿几乎能烤肉了!只是久未被人调戏,此时我竟不知该如何反应,木呆呆地站在那里,张口结舌。

“晓律师,你早上吃的煎饼吗?”方尊吧嗒一下嘴,“真好吃!和我记忆里的一样!”

我恍然大悟,早上坐在车里吃煎饼时大概狂野了一些,留了些证据在脸上。

唉,我真的需要一个男人了。连这样正常的动作,都能脸红!

我偷偷为自己羞愧。

可是三天以后我才想起来,即使我脸上有渣滓,正常人的善良反应应该是递纸巾,而不是用指头抹——还当着异性的面送到嘴里!

为了这个官司,我上蹿下跳地查清了刘成明的各项资产。也许他还有隐瞒,但就已查明的部分而言,足够朱女士后半辈子用的了。这点同情心我还是有的,挣钱的同时顺便弘扬一下正义,何乐而不为?

可是,我没想到,这个方尊,真值得刘成明出高价换。

朱女士和刘成明的争议一直集中在财产厘定上。刘成明居然厚着脸皮把自己弄得分文皆无,撒泼耍赖地让朱女士净身出户。而这一次,我就是针对他,把他的各种财产查了个底儿朝天,奔着吃了多少吐多少的目标来的。

方尊传唤了一个证人。那个人一出现,朱女士的脸就白了。

那是她唯一的一次出轨。在苦闷的时候,朱女士和一群富姐儿,在某个俱乐部里,找了个年轻健壮的男孩报复刘成明。只是朱女士太过传统,事情做完她就被自责淹没了,趁着那个男孩熟睡,自己仓皇逃窜。不过,终究是人生难得的一次,朱女士还是记住了那个人长什么样,临走时她把自己身边所有的钱都留给人家,又鸡婆地留了个条儿劝人家“从良”。

这件事,朱女士并没有告诉我,她觉得她没有告诉过任何人!

但是,人家不仅出庭作证,还把那个纸条儿拿出来作为书证。

朱女士的脸由白变红,由红变白,显然内心非常激动。

我摁住她,在纸上写道:“出轨只能证明感情破裂,对财产分配并无影响。镇定,刘成明一定有别的目的。”

是的,刘成明终于同意出血了。两百万和一套房子,和解。

我当然不满意,至少二十亿的身家,只拿出两百万打发和他白手起家的老婆,就是喂一只狗喂了这么多年也不止这些钱!

可是朱女士已经瘫坐在位子上,她的手冰凉,捉着我,不让我站起来。

我终于明白了。这个证人不是为了打败我,而是为了打败朱女士。我的当事人,精神已经彻底崩溃了。

一个价值观停留在四十年前的家庭主妇,爆出这样的事,她不去死就不错了,还有什么心思争财产!

方尊?行,你够狠!

走出法庭正好和方尊行了个对脸,我忍不住瞪了他一眼。一明一暗的视野里,方尊的形象有些扭曲。事情若是到此为止,也许他仅仅是一个不招人喜欢的人,也许将来我们还有合作的机会,但——

我走向自己的车,赫然发现那辆褐色的沃尔沃旁边也刚刚站定一个人!

那人扬起胳膊,向我挥了挥手——

模模糊糊的视野里,我还是认出了他——

方尊!

又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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