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我欠你的吗

一个人的日子什么样的呢?

高木直子在《一个人住的每一天》里说,一开始对自己的生活充满了憧憬,连做饭都要做出美美的样子。可是,在一个安静的对话绝迹的环境里,这样的努力很快就被消磨殆尽,变成一顿顿的快餐便当。

我有父母,父母也有自己的房子,但是我很早就买了自己的房子车子,搬出来一个人住。我喜欢一个人,喜欢在寂静中听到自己的心跳,喜欢感受到心跳声在寂静里变得如鼓如雷如宇宙中的洪钟大吕,就像我从不敢宣示于人的恐惧。

从超市出来,拎着一大堆的菜和几根小里脊,但我脑子里转的舌尖上回味的却是两天前客户请客时吃的那道咖喱杂菜。不过,今天大概没什么口福。

我站在路边,拿着执法人员留下的罚单,看着空空的车位,欲哭无泪。

由于这个大超市的关系,这个地段的车位向来紧张,乱停车几乎是每个人都会做的事。虽然偶尔也见到过被罚的,我却从来没往自己身上想过——律师也是人哪!

尽管每个律师都会出现在法庭上,但是几乎没有一个律师会觉得自己有一天会站到被告席上——尽管曾有那么几年,这种情况很普遍。

沉甸甸的袋子勒得我手指头疼,然后有个人走到我身边,用一种再明显不过的幸灾乐祸的口吻问:“呵呵,被吊走了啊!多大的概率,怎么又摊到你头上了?”

许多年前,一堂数学课后。有个欠揍的家伙走到因为情书被当成广播稿念而垂头丧气的我的旁边,用同样的口吻说:“你说,情书当广播稿被念出来的概率是多少?怎么算?”

我扭头,那个模糊的影子和今天这张欠揍的脸重合,他们都是一个人——方尊!

“你打的电话?”

我才不相信这种随机事件会发生在我身上,否则我买的彩票也不会连两块钱都中不了!

方尊扬了扬手里的钥匙:“彼此彼此!不过,我这人比较善良,这么冷的天——”他故意瞥了一眼我手里的大包小包,“我送你吧。”

一种说法叫“贫贱不能移”,还有一种说法是“有便宜不占是傻瓜”。我在转身离去的自尊和留下坐车的舒适之间徘徊了万分之一秒就根据被袋子勒得酸疼的手指做出最适合自己的选择:“你的车在哪儿?”

一路无语,车径直开到了小区外的临时停车位。侧方位停车,熄火,我默默瞅着一直没有动静的自动锁,想着这家伙到底想干什么?车厢里弥漫着一股生鲜大葱的味道,让人想起厨房或者热气腾腾的炒菜。

咔嗒,车锁开了,方尊下车,然后打开后备厢,拎出了满满两袋子东西。我站在道边,看着他走近我,很自然地说:“走吧。”那熟稔的样子,就好像我们从盘古开天辟地时就在一起,从来没有分开过一样。

按理,我应该冷静而犀利地问一句“干吗”,然后毫不客气地揭穿他吃白食的企图,再解气地把他赶走。我相信,看着他驾着小汽车在弥漫人间烟火气的时分孤零零地走开,足以抵消我的汽车被吊走的郁闷。

可是,不知道怎么回事,我想起了消失在我身后的嬉笑声和求饶声。一声声的清脆、一声声的放肆,在它们中间,我像一道黑色的影子——不对,应该是一道从黑到灰逐渐黯淡,最后会消失的影子。

我不想这样消失,我需要借助什么让一个人的影子显得热闹起来。此时此刻,我突然有点明白高木直子那一地狼藉的由来。也许不是为了喝彩,只是为了看起来似乎有很多事等着自己去做,似乎有点热闹罢了……

方尊还在等我,他的嘴角噙着微笑,明亮的路灯自上而下地照在他的鼻尖上,一抹盈盈的水光微微翕动。我笑了,微微转动脚尖侧过身去。方尊从我身边走过,依旧一马当先,好似他认路一般大步前进。

方尊当然不认路,走进小区,我们就变成了肩并肩。尽管如此,我们还是默然无语。于我,是不知道说什么好。自重逢以来,我们之间所有能说的话题,都可以变成一场战争的导火索。就在今天,我们刚刚结束了一场暗战,而我则以“放弃是一种智慧”的方式宣告自己的受挫。

如此,我们还有什么话可说?

但是,我又是那样疲惫。我深刻地明白了时不我待,深刻地体会了青春已逝,深刻地感受了指间流逝的是永远无法追回的,深刻地体味了鸿沟的宽度和广度……我累了。

不知什么时候,自信变成了另一种自欺欺人。鲜亮明媚的骄傲与矜持被孤独的手指轻轻一拨便轰然倒塌,露出里面丑陋狰狞的恐惧。我并不害怕,只是疲惫。

太久,累了。

这时,我只想有个人走在我身边,哪怕是魔鬼。

一份回锅肉,一份咖喱杂菜,电饭煲里是早上就焖好的米饭,五分钟准备好一份晚饭对我来说并不难。我听到外面有人夸张地吸溜着鼻子,大声说:“看来你经常做饭嘛,挺熟练的!自己吃吗?”

这些年交往过的男性最多只进过我的小房子吃过饭,留宿是绝对没有的。可能我有洁癖,自己的东西不愿意别人碰,哪怕那个人是我心悦之的也不行。也可能,是我从不相信有一段感情可以持久,所以把它们留在容易忘记的地方。

不过,疲惫并不会彻底击倒我,因为我有一项大杀器——我的晚餐,这是我重新站起来的重要来源之一。

直子的晚餐因为无人喝彩而被便当盒淹没,我的晚餐却始终活跃在厨房的烟火中。因为即使无人喝彩,我的大脑也会给舌头上的味蕾、给我的每一根神经末梢发去愉悦或恶心的信号,以最直接的方式为我的手艺打分。

我得到自己的赞美,这就足够了!

可是这些话,我不会告诉任何人。因为在我第一次对父母解释的时候,他们眼里流露出来的怜悯让我醒悟,在中国,自我的肯定永远不如群体的评价来得重要。得到群体评价的人是快乐的,而追寻自我肯定的人必定是可怜的。

这样的认知,让我噤声。

我不解释,更不会向方尊解释。

我站在料理台前洗刷锅子,对外面的喧哗不予置评。而方尊说完那一句,也不再说什么。

可是,当我从厨房拿着碗筷出来的时候,愣了。

一向明晃晃的客厅变得昏暗,从来不用的落地灯被扭开,打到最低亮度,作为餐桌上的背景光。而主力光源,则是餐桌上放着的两樽漂亮的烛台。火苗在蜡烛尖微微晃动着,而且还在努力变得更高。餐桌旁边,方尊的手正放在大衣内兜里往外掏什么,看到我出来,便喊道:“哎呀,快来帮个忙,拿不出来了!”

我定了定心神,赶紧走过去,放下碗筷,伸出手又缩了回来。手背在身后擦了擦,才碰到那件拉风至极的B家羊绒大衣。这种时尚款式的衣服,基本都是看的,实用性有限。尤其是内兜这种东西,能放下一个长钱包已经是那些比女人还爱美的男人的极限,而方尊这家伙,居然塞进去一个硕大的葡萄酒瓶子!

想他开车时怀里抱着这么个大家伙,还要维持风度,也真是辛苦!我一边往外拔,一边不怀好意地想。拔了半天,累出一脑门子汗,酒瓶子还是稳稳当当地卡在那里。

我直起身,这才发现他居然还穿着大衣:“脱了脱了!”我不耐烦地催促。

方尊利索地脱掉大衣,然后——又把毛衣掀了起来!

“你干吗?”我下意识地后退半步,顺手把大衣抱在怀里,端着里面的酒瓶子对准他。

方尊露出头,为难地说:“你不说脱掉、脱掉吗?我这不是脱一件,再脱一件吗?”他促狭的表情就连我手里的酒瓶子都能看出来,我嗤之以鼻,径自转过身把大衣放在沙发上摆开,说道:“终于知道你不是老母猪了。”

班级里的笑话,老母猪带小猪出门数来数去忘了数自己。从此以后,我们说谁不识数就说他是老母猪。一晃二十多年了,即使同学聚会,这个笑话也很少有人提。尤其是女生,人到中年,对“老母猪”有一种特别的忌讳。

方尊笑嘻嘻地凑过来:“从下车到现在,这是你跟我说的第二句话。”然后他一伸手,轻轻一拔,就把酒瓶子抽了出来,示威似的在我眼前晃了晃。

我这才知道,刚才一直以为是兜布太紧夹住了酒瓶子,其实是他在暗地里拽住了!

方尊一边开酒瓶,一边说:“借花献佛,大家老同学了,有什么不高兴的,就这么着吧?”

他扭头,挑眉,看我。

黯淡的灯光和烛火交映,他的眉眼突然和记忆中冒出的许多影像重叠在一起,被刻意忽略的东西奔涌而至,多年锻造的如钢筋水泥般结实的神经突然被挤成了无数条弯弯曲曲的弧线,我又变成了那个穿卡其色裙子的女生,噘着嘴含着眼泪,听一个男声结结巴巴地说:“对、对不起,就算我不对,行不行?”

在方尊面前陷入回忆是自己找死,我迅速归拢意识,重新进入战备状态。吃个饭都这么累,要是当初拒绝他就好了。

果然不能与魔鬼同行,太后悔了!

“是不是后悔请我吃饭了?”方尊好像看出了我在想什么,一边为我轻轻地拉开凳子,一边大咧咧地发表意见,“唉,人有魅力就是这样痛苦。”他转到我对面坐好,一本正经地说:“你知道应该拒绝我,是你聪明;但是如果真被你拒绝了,是我失败。”

自大,真不是一般的自大!

我把大半盘子咖喱都拨到自己碗里,丝毫不管这个举动使得浪漫的烛光更像是没电时的凑合,然后说:“我是未遂,你是既遂,看来你的危害性更大。”

“所以……”方尊毫不示弱地把半盘子回锅肉倒进自己的碗里,“我的魅力还是比你的自制力强点。这种危害性大就大点,反正不扩展到社会层面就行。”

他笑嘻嘻地耍贫,我埋头吃饭。香气充盈口舌之间,我越发怀念一个人吃饭的安静时光。

吃饭占着嘴,尤其是这个时候,方尊好像跟我抢饭似的,我吃快他也快,我拨菜他也拨菜,等到我吃完碗里的,他也放下了碗。

我似笑非笑地看了他一眼:“我吃完了。”

他一脸淡定地说:“我也……”

你倒是说“吃完了”啊!我的嘴角翘起来,腿已经使劲,准备站起身把锅里的米饭端走。方尊却打住,眨眨眼,端起碗站起来说:“我还没吃完!”然后自顾自地走到电饭锅前,又为自己盛了一碗米饭。

“嘿嘿,慕晓,你说,何右军要是知道你现在做饭这么好吃,会不会为当初的决定后悔?”

我略略想了一下,才记起这是校草的名字。他老婆是个女强人,家财万贯,做饭都有专人伺候,但据说何右军在同学会上曾经表达过吃不到老婆亲手做的饭的遗憾。

这个方尊,吃个亏就像吃个屎一样难!

我托着腮帮子,仔细地研究旁边窗帘的花纹,专注得就像看三级片一样。而方尊大口吃饭的声音,又肆无忌惮地响了起来。

这人在国外,就没学会基本的用餐礼仪吗?

我脑子一转,突然觉得,也许今天不会没有收获,至少可以问问,他的律师执照究竟是怎么回事?

吃完饭,方尊倒是很自觉地帮我收拾好碗筷。看到他站在洗碗盆边一气呵成地洗碗擦碗的动作,我又禁不住损他:“咦,我以为你去了美国都是做高尔夫球童的,怎么看样子是做了洗碗工?”

方尊说:“我最后去的是新加坡。”他也没看我,专注的侧脸只显出鼻梁的高挺,为我印象中那个嬉皮笑脸小肚鸡肠的家伙增添了一点坚毅的味道……

“你们家不是办的去美国的移民吗?”我皱起眉头,努力寻找着残留不多的印象。好像他说过,他要去美国读寄宿学校。

“被拒了。”他把碗放好,擦了擦手,顿了顿才说,“我自己去的美国,刚读了半年,我爸妈就离婚了。我妈为了方便照顾我,把我转到了新加坡。”他拿起扫帚,一边扫地一边说,我则跟着垃圾一起被不知不觉地扫到门边。

“我一直在新加坡读书,我妈则两头跑。等我再大一些,才又转到美国继续读。”

“那你移民没?”我站在门口,伸着脖子问。

方尊拎起垃圾袋,关好厨房门,顺手关了灯,一边向门口走,一边说:“没。我妈是律师,你不会不知道吧?”他把垃圾袋扔到外面的垃圾桶里,转回屋,正对上我来不及收回去的回忆表情,他脸上露出一丝气愤,“你居然连我妈是律师都忘了?!”

啊!我想起来了。

好像,好像我曾经唯一一次对方尊和颜悦色并主动搭茬儿,就是讨论他妈是不是律师!那时候正流行TVB的啥啥法庭,也不知谁说起方尊的妈妈是律师,我们一帮女生就自动把他妈妈代入成电视里那个八面威风的女律师。

方尊嘲讽地看着我说:“我记得有人特别谄媚地对我说,她将来要做一个像我妈妈那样的女律师!”

唉!我在心里叹了一声,强忍着满脸的热度,满不在乎地说:“是吗?是吗?我怎么不知道!”

方尊却施施然坐下,随随便便地说:“是啊!有人说了就忘了,可怜我本来要当科学家的志向,就那么被生生扭转成当律师了,如今上了贼船也下不来了!”

我抠抠耳朵,坐到一边,忙着平复脸上的热度,倒也顾不上想他说的话,只随口应和着:“是吗?为什么?”

屋子里安静下来,安静到让人觉得诡异的程度。最后,连我自己都觉察到了,这才突然想到他刚才说——

不会吧!

误会了——吧?

我正自无语,方尊却说:“那时候,就想着和你做一样的事,最好能天天在一起。”

就像评书里说的,一股热血涌上心口——人家小姐是吐出来,我是冲破任督二脉,直达天庭,整个大脑被搅成了糨糊!

“你什么意思”这句煞风景的话正在我舌尖滚动,耳边却传来一句更煞风景的话:“你不会以为我在表白吧?”

……

短暂的沉默,足够我恢复意识,但是情绪还是不由自主地向杀人灭口的方向飞奔。

方尊浑然不觉:“唉,要是早上个哪怕十年,这都算表白。”

话里的遗憾好像一场时空异动时才有的瓢泼大雨,直接抹掉了杀人灭口的客观存在。

“晚了,什么都晚了。”方尊手里玩着遥控器,茫然地看着电视屏幕,“我一直以为自己是正确的,可是走到今天才发现,原来错得离谱!”

直觉告诉我,最后一句已经超越了恶作剧,超越了我这个谈话对象。

深吸一口气,我的脑子飞快地转着,下意识地,我把方尊当成了自己的客户,一个心情不太好有点语无伦次的客户。可是,他又和普通客户不一样,难道我能问他:“为什么晚了?”那不是自己挖坑自己跳吗?果然关系太近的客户不好做啊!

我心里长长叹息,面上却不好表露出来,只好跟着做若无其事状也盯着电视看。可是这样的沉默也挺难受的,我啜了口酒,随便开着玩笑:“哦,我怎么什么印象都没了?”

方尊扭头看了我一眼,似笑非笑地说:“连我亲过你都忘了吗?”

嗡——

我的脑子又炸了。

那个唯一让我印象深刻又刻意被遗忘的场景卷土重来。

炎夏时分,寂寂午后。我照例要在大家都休息后去学校后墙的冰店买杯水,却在回来的路上被人拦住。记得那堵墙很高很高,但是比墙还高的是墙后面的大树,也许是槐树也许是核桃树,在墙那头有两人合抱那么粗。干干净净的树干,一直延伸到我仰头才能看到的地方才伸出茂密的枝杈。那些枝杈越过红色的围墙,在夏天的时候,就落在我必经的小路上。

“我要走了,想送你个礼物。”对面的男孩穿着短袖白衬衣,衣摆塞进蓝裤子里,看起来清清爽爽的,但是脑门子上却一闪一闪地挂着数不清的汗珠。

我说了什么?好像是很讨厌他的样子。

男孩低头咕哝了一句,记忆里毫无印象。

然后他突然抓住我的手,我吓了一跳,接着就感觉到手心里被塞了一样东西,我本能地推开,而他很固执地要给我。就这样拉拉扯扯间,男孩突然生气了,猛地一推,女孩就被推到墙上。冰奶茶的纸杯摔到地上,巧克力色的液体慢慢地蜿蜒而出,我的记忆戛然而止。

“磕得疼吗?”方尊忽然问我,整个身子侧转过来,斜倚在沙发上,一只手撑着头,兴致盎然地问我,“本来我就想送你个小鸟的,没想到你居然给了我一个那么好的机会。不过,你的脑袋磕在墙上时,咚的一声,真把我吓了一大跳。”

我不知道自己有没有舔嘴唇,垂下眼皮,尽量用无所谓的口气说:“你也够得上猥亵了。”

方尊并不在乎:“我不在乎。就算重来一百次,你把警察都叫来,该做的我也会做。”

有的人看着很冲动,但实际上很克制;有的人总是很冷静,可骨子里却疯狂得吓人。我觉得,方尊是后者。那时,我们才十五岁,连牵手都觉得罪恶的年纪,他却把我摁到墙上,咬破了我的嘴巴,还敲掉了我一颗牙!

对,我不会承认那是一个吻。在我所知所见的接吻中,没有哪个人是嘴皮子相碰,还能附带拔牙功能的!虽然我那颗牙本来就松了,但是……但是它真的是在嘴巴的碰撞后从我嘴里掉出来的!这笔账,我只能记在方尊头上。

想想那个男孩惊慌失措地跑开,然后我摸摸嘴巴,手指上是丝丝缕缕的红色,然后我一张嘴,啐出一口浓墨重彩的红,当中一颗白牙闪亮夺目,这种事情,谁好意思说是初吻?!

难怪我这么讨厌与人接吻,全是方尊捣的鬼!

我的记忆好像一个紧闭的蚌壳,此刻终于被彻底撬开。但是我没时间追究当年的对错,此刻的方尊更让人捉摸不定。

他为什么要对我说这些?我想起从风说过的话,方尊——是结了婚的。

方尊笑了:“看你这是什么表情!我的技巧有那么差吗?”

我耷拉着眼皮,决定不再自己一个人承受这种尴尬:“你把我的牙磕掉了。”

方尊满脸的“你开玩笑”的惊讶,当他终于从我的表情中发现这事很可能是真的后——他终于嚅嗫着说:“我、我回去后的确——唔,嘴里有血……我以为就是咬破个皮儿什么的。”

“我的牙掉了!”我又重复一遍。

在一阵诡异而相对较长的沉默之后,方尊坐正身体,甚至把一条长腿盘到沙发上,一本正经地说:“不应该是门牙或者虎牙,对不对?哪颗牙?”

按照当时和以后的情况看,应该是智齿。但这种话题讨论起来有意思吗?

方尊还在那里兀自论证:“我也就是撞了你一下,亲亲嘛,顶多碰着你门牙,或者前面的那几颗。你不会十五岁了还换牙吧?”

“这种话题有意思吗?!”我尴尬地打断他。

方尊顿了顿,突然咧嘴一笑:“那不是我们的初吻。”他微微前倾了身子,呼出的热气让我像站在火山口。

我稍微调转一下身体,仰脖喝掉杯中的红酒。我不仅自己挖了个坑跳了下去,还自己撩土把自己埋起来了。但我真的好奇他说的话,我在把自己埋得更深和假装这个话题已结束之间纠结着。

方尊却自顾自地说了下去:“我知道,你忘记了很多事,你爸妈也找到过我,让我不要提醒你。但我就觉得不甘心!”他扭头看着我,几乎是咬牙切齿地说,“我不想让你忘记我!”

他在说什么?我爸妈还找过他?我更茫然了。

“还记得语文老师讲的那个尾生抱柱的故事吗?我不想做那个尾生,一个人死守着柱子,一直到死。”

我已经混乱了:“你、你在说什么?”

他好像有点挣扎,张了张嘴又闭上,叹了口气,仰面靠在沙发上,不再说话。

我双手环抱,一动不动地坐在沙发上。周边的气温在不断地上升,沁凉幽暗的客厅消失在一片炽热的阳光下。我看到一条青黑的柏油路,看到路边大树有气无力地垂下的枝条。我感受到无数次在梦里才感受到的恐惧:我踏上那条柏油路,它瞬间融化,我被油沼吞没,生生活埋……

肩膀被人拍了拍,我睁开眼,却看到方尊弯腰站在我面前:“对不起!”他严肃地说,“我今天——有点失态了。本来,我不想这样的。只是……”他说不下去了。

我愣愣地看着他,终于问道:“我忘了什么?”

方尊说:“没什么。做尾生也没什么不好的,不是每一个尾生都会死的。”他又恢复了贱样,“我今天心情不好,所以看你吃得那么香觉得生气。”

我攥了攥拳,还是很客气地回了一句:“这样啊!那还真是对不起。不过你为什么心情不好?”

我的本意,是哪壶不开提哪壶,兴许有机会反击一下。却不料,方尊总有办法让我哑口无言。

他顿了顿,说:“我妈……去世了。”

我吃惊地抬起头。

“去年年底,我爸在澳门出了车祸,紧接着查出公司有问题,我妈也被牵扯进去……还有我。”方尊顿了顿,双手插进衣兜,“我……就离开了美国,回到中国。”

方尊撇开头,不再说话。

我有种不好的预感:“阿姨后来呢?”

“她和控方达成了辩诉交易。今天通知了我结果。”

“有罪?”

他轻轻点头。

我不知道该怎么说。他的确有理由不高兴,我甚至觉得他可以打击我一下。这种莫名其妙的赎罪感,我都不知道从哪儿来的!

方尊站在我面前,低着头,不再锋芒毕露,不再嬉皮笑脸。短暂的静默后,他抬起头,笑了笑:“至少,我又可以回美国了。”

“什么叫你又可以回美国了?”我突然觉得害怕。

方尊嘴歪歪地笑了一下,那种表情基本可以称得上哭:“不找我的麻烦,是我妈同意辩诉交易里的一个条件。不过,从此后我大概只能在中国执业了,而且……”

他看着我,孤零零地站在那里,带着空洞的微笑。

我觉得自己应该抱抱他,但我自己都全身冰凉,动弹不得。他们家到底犯的什么事儿?方尊的妈妈本身就是一名成功的大律师,她这样做等于牺牲了自己的职业甚至尊严,也许,还有比这更坏的。

“我妈今天早上去世了。心脏病突发,我得回去处理一下。不过,还有什么要处理的呢?什么都没了!”他抬起头,看着我家的天花板,好像怕被人看到似的,藏起了所有的表情。

良久,他才垂下头,恢复了笑容:“谢谢你的晚餐。本来我只是想找个地方吃个最后的晚餐,没想到又被你破坏了。”

我扬眉,对他话里的含义不知该不该质疑。

方尊却说:“尾生选择等待,一定有他的理由。别人只看到他傻,却不知道傻有傻的道理,挺好的!”

说完,他突然俯下身,重重地亲了我一口。在我来不及推开他之前,他后退,出门。

“慕晓,你这个傻蛋!”

我——

重重的关门声截住了我的粗口,屋子里只剩我自己,安安静静的。我就那么坐着,然后泪流满面。

方尊的妈妈,我的第一个偶像,就这么没了。但其实,我对那个女人并不太熟悉,我只是——

心疼着方尊的心疼。

心底有个声音告诉我:你欠他很多!

但我欠他什么呢?

08.我欠你的吗
家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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