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辩:分头行动乱套说(5)

那么……

虽然林森不太情愿,不过经过某种意义上的强行毛遂自荐(或许只是死缠烂打)之后,他还是姑且同意了经他引导,我们一起去找另一方面当事人,仔细了解一下情况。

在林森同意之后的大概半个小时内,我经过我们学生会的聊天群得知,语嫣那边也有了一点儿进展。

语嫣找的是夏夏普,相比我这边找林森,感觉对她来说各种意义上都是个美差……这个姑且按过不表。

我和尉迟语嫣互通有无,各自讲了讲我们俩从自己的调查对象那里了解了些什么。

尉迟语嫣的话里混了些术语,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感觉在对于游戏知识的扭曲方面,她这个二道贩子好像比我这个三道贩子更离谱……

什么5000以下都是鸡,什么万古流芳,什么雾啊粉啊的……

所以说林森说得果然有问题,哪儿来的女孩子喜欢玩游戏,像尉迟语嫣这种讲个故事都讲不清楚的才是大多数吧。

当然,整体情节还是差不多的。

也就是说,“夏夏普由于自己在低分段玩辅助玩得太窝火了,所以想要摆脱代练帮自己提升一下段位,结果莫名其妙牵扯到作弊程序,被永久封禁了”,这个梗概是没有问题的。

也就是说,到目前为止,我们这一边的各方当事人,都没有什么遮遮掩掩什么的。

要说棘手的,尉迟语嫣只提了一个问题:

「其实有点不安……

「不要大惊小怪哦!只是稍微有点不安而已!一点点!!」

尉迟语嫣在聊天窗里这样跟我说道。

「虽说是怂恿妈妈大人走校园治理委员会了啊

「可是这个大小……

「比起走警察,是不是果然不走警察不太好啊?」

“……”

其实尉迟语嫣这话并不是没道理。

“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罪”,虽说是虚拟财物,但也没有因为这个原因就成为例外的理由,只要财产额度超过5000元人民币,就都构成起诉条件。

只不过……

如果要走社会公检法这条路的话,那肯定是走本地警局,这样一来,就肯定绕不开有一个人……

我的青梅竹马,刘诗芸。

她的爸爸是警察,官位还不小,而且就是我们这个片区的管理者。之前好几次案件,需要在学校外收集影像证据的时候,都是使了点小伎俩,拜托对方才成功的……当然这某种程度上也是钻了那边的制度的空子就是了。

因为“代练”这种事去麻烦那边,怎么想都让人感觉有点微妙啊。

更何况夏千夏本来就不希望这事闹大,在学校里搞得满城风雨就得了,要是还闹到校外去,那简直是……

而且……

接下来这个理由似乎比刚才那串有的没的更重要,我想了想,马上把这一条打出来,回复给了尉迟语嫣:

『说是金额大,但是是未成年人啊?‘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罪’,你查查它和未成年人的关系?』

聊天窗的对面很是沉默了一会儿。

当然,我趁这个时候,也自己查了一下。

完整的刑事责任年龄是十六岁,高三学生想当然已经超过了这个界限,所以我刚才说的并不成立——话虽如此,毕竟是未成年人,相关经济赔付还是要牵扯到各自的监护人。

将近一万元的金额,这肯定不是钱亦宁一个学生能承担得起的东西了,就算能承担得起,法律规定也不允许由他本人直接承担。

「嗯…………………………」

若干分钟之后,聊天窗的对面飘来了一长串省略号。

「也是,也行……」

“尉迟语嫣正在输入”。

「能不给那个家伙表现的机会,就少给他一点表现机会好了,有可能的话,果然还是绕开校园诉讼这条路比较好呢

「我跟千夏大人和妈妈大人说一下吧,我们调查一下找个时间,去找一下钱亦宁的妈妈」

“诶……”

稍微有点突然。

不过确实是让人很难反驳的提案就是了。

调查的方面越多,事情越明晰,更何况尉迟语嫣的中间那段话也确实很有说服力。

事情已经提交给了校园治理委员会倒是一回事,但这也不是不能撤销的,如果能直接和钱亦宁的父母沟通,在搞清楚情况的前提下解决问题,那对各方面来说都好,夏千夏估计也能好好松一口气。

……除了林森会少一个表现机会之外。

『也行』

就这样,我很痛快地同意了尉迟语嫣的提议,今晚的讨论也就此宣告结束。

不过也就在这个时候……

「对了!」

同一个聊天窗的对面,忽然又有消息传了过来。

「司思仪,问你个问题!」

“诶……”

是有什么只有我才能回答的问题吗?

虽说自从寝室文化周的那次事件之后,我和尉迟语嫣的关系一直稳步改善,不过似乎还远没有到聊完正事之后还有话讲的程度……如果真的有什么事要问我的话,应该是只有我才知道的东西?

『怎么了?』

我没多想,马上公式化地回了一句,没想到尉迟语嫣那边马上“唰唰唰”地,连珠炮似的把她的问题丢了过来。

「我问你啊」

「那个家伙,周坤那个家伙,之前那个温泉事件的时候,不是说他有一个照片写真群嘛?」

「虽然说是被勒令解散了,但是本来就是非正式的组织,就算说是解散,你说,恐怕也根本不靠谱吧??」

“呜啊……”

有一种黑气顺着网线弥漫过来的错觉。

尉迟语嫣说的,是上个月,参加社会实践的途中,发生在同一个省份边缘地区的温泉旅馆中的事件。

因为某些并不那么众所周知的原因,我被卷入了一起足以导致我社会性死亡的案件……简单来说,就是我们在周坤的怂恿下,偷窥了包括夏千夏在内,许多美少女入浴的胴体,于此同时,还有一批人设计偷拍她们……

以上这些事项,作为案件的结局,全都被查清公之于众了。

那些光是回想起来就让人胆战心惊的画面,就因为尉迟语嫣的缘故,此时此刻竟然再次在我的脑海中翻滚起来。

莫非是到了算旧账的时候了吗?!

但是出人意料的是,就在这个瞬间,屏幕上又刷出来了几条消息。

「也就是说,你们这些男人啊,肯定会为了自己的肮脏的欲望,嘴上说着删其实还偷偷留了一份吧?」

「肯定是这样的没错吧!」

不,不是这样,才没有,

——我抖着手指在键盘上敲出以上半段话,但也就在这时:

「千夏大人的照片给我一份,我……wi就不追究你们了!」

“诶?”

「总之,千夏大人的各种照片,都给我一份吧!」

「可以吧?行吧?」

「拜托了!」

“诶诶……”

「如果有私房照和更衣室的就更好了!党然,体操服和泳装照也行!!还哟i,有没有那种角度的!!!就是,虾面那种角度的,炒鸡n的那种的,温泉那种感觉的!!!!」

「对对!温泉的最重要,这种最重要,全都给我,不许私藏!!全都给我吧!!!」

呃。

感觉刚刚还萦绕在网络电波中的黑气,眨眼间就变成了奇怪的痴汉般的气息。

这到底是什么和什么鬼……越来越搞不懂了啊。

第二辩:分头行动乱套说(5)
三〇一室无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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