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花痴也是有自尊的

沈书爱生病了。

都说“夏日炎炎正好眠”,本该待在学校里的沈书爱小姐却在这个炎炎夏日中暑晕倒在服装批发市场。当沈书娣丢下工作,厚着脸皮搭了老板的车,心急火燎地赶到医院以为就要从医生手里接到《病危通知书》这种传说中的可怕文件时,沈书爱同学正挂着点滴捧着手机在玩愤怒的小鸟。

沈书娣原本悬着的心终于落下了,与此同时她无颜面对义无反顾来当她司机的总经理邓义含。如果不是这个聪明的男人面对活蹦乱跳的沈书爱解围地说了一句:“看来年轻人的康复能力果然很强。”她实在想买块豆腐撞死。

半个小时以前,沈书娣在办公室接到医院来电。惊慌失措的她撞进会议室,泪涕齐下地向正在汇报工作的部门大佬请假,一副妹妹就快死了的样子,吓得大佬们此起彼伏各种安慰,大老板邓义含甚至暂停会议,本着人道主义精神,一路超车闯红灯,将她送到目的地,但没想到,沈书爱竟然比她更像个健康人般新崭崭地杵在床头。

她本来就不该期许从出生到现在就一直很特别的沈书爱能够做出点正常人的事情来。

二十一年前,不知道究竟是收了多大的红包,B超医生对沈妈说肚里的孩子是个带把儿的!于是,三代单传的沈爸闻言之后喜极而泣,顶着被县里计划生育办公室搞到家徒四壁的风险,硬要为沈家的传宗接代事业做出伟大贡献。但是谁也没想到,孩子出生后,小鸡鸡会不翼而飞。跟医院闹没用,人家B超技师避不见面。沈妈坐月子的时候,一直碎碎念这个世界真奇妙,公家的权威机构、权威机器鉴定说有的,白字黑字落上去的,可到头来说没有就是没有。没有就没有了,但白字黑字落下来的规矩摆在那里,该罚的还是要罚。

1980年代末期,计划生育与改革开放搞得如火如荼,在计生委三姑六婆们的昂扬斗志下,一辆拖拉机拖走了齐家唯一值钱的红木碗柜和14寸黑白电视机。

沈书爱从落地哇哇大哭开始,就出现在沈书娣的人生里。因为性别闹剧的发生,令沈书娣觉得妹妹生来就应该是个喜剧人物。后来的岁月证明,她是正确的!你很难想象这是怎样可爱的一个姑娘,只要有沈书爱在的地方就绝对会有滔滔不绝的八卦话题。“冷场”这个词语就从来没在她的字典里出现过,就算是她一个人讲单口相声,也可以讲上足足两个小时!她也曾指天誓地,说梦想就是要做一个潜伏在明星与贪官周围,为群众揭露真相的伟大狗仔。当时沈书娣真的好崇拜她,也一直以为沈书爱的人生会为了狗仔事业贡献青春的光和热而直线走下去,但最后令人大跌眼镜的结局是她竟然鬼使神差地考上了西大电气系!

关于沈书爱人生的强烈转折,大家百思不得其解。沈妈在看到录取通知书的那一刻,脸色难看到人见人怕的地步。沈书爱也非常识时务的故作缄默,安分守己地度过了那个暑假。

其实沈书娣早就知道了其中原因,沈书爱拿到通知书的那个晚上,就满脸甜蜜地跟沈书娣说:“姐,我终于可以和他双宿双飞了!”

沈书娣一惊,忽然有种不祥的预兆,她握着妹妹的手,无比紧张地问:“谁?”

沈书爱眼波流转,娇羞万分地用手指绞着衣角,满脸都是对浪漫爱情的美好憧憬,说:“就去年我跟你讲的那个考上西大电气系的欧阳公子啊!”

苍天啊大地,沈书娣觉得自己真是半点都不应该觉得诧异,因为类似这样的事情在沈书爱过往的人生里已经发生过太多次!

让我来细数一下这个与沈书娣一母同胞的花痴妹妹那令漫天星辰都会黯然失色的璀璨情史吧!

小升初,因为喜欢同班一个差等生,沈书爱的成绩一落千丈,还跟沈书娣再三强调说这叫“夫唱妇随”。“随”的结果就是考取了一所烂到不能再烂的中学。到了初三,真是谢天谢地,她总算有好眼光,喜欢上了隔壁班的班长,于是学习成绩飞跃猛进,吓得沈爸沈妈以为她在偷吃兴奋剂。可是高三那年不知道她到底是哪根筋出了问题,居然喜欢上了高一级的师哥,别人考了个网络上都出了名的“超级烂校”,她竟然也没头没脑的拼命要往那所学校冲。

然而今年,已经许久没有听她再提及欧阳公子,当沈书娣再问他们是否已经“有情人终成眷属”,沈书爱竟然表情冷漠地回了一句:“到了西大我才发现,欧阳公子长得是多么的不堪一击!请你以后不要再跟我提‘欧阳公子’这四个字!”

沈书爱就是那样洒脱的一个姑娘,视爱如风。

但邓义含的出现,令她眼前一亮,她诡异的眼神在邓义含与姐姐之间流转,极尽所能的发挥想象力。

邓义含作为老板而言确实好得没话说,平时公司里的同事,当然也包括沈书娣,接受他的恩惠与帮助都不少。总之他在大家心目中除了是个风华绝代的帅哥以外,还是一个关心下属,乐于助人的好人。

这个好人于是好人做到底,他不仅垫付了医药费,还陪着沈书娣在病房里等了整整一个小时,待沈书爱的点滴打完以后,在沈书娣百般拒绝的情况下,他依然坚持要将她们送回到出租屋去。

沈书爱感动得一塌糊涂,从始至终泪眼汪汪,拉着姐姐的手,恨不得从她嘴里得到邓义含就是“准姐夫”的讯息。

可偏偏沈书娣冷静异常,无情地熄灭了沈书爱内心熊熊燃烧的八卦之火。

车子停在在沈书娣住处的楼下,邓义含看着前面那一排房子,不禁眉头紧锁,他侧头看着沈书娣,问:“你住在这里?这地方离公司那么远,上下班方便吗?”

沈书娣淡然一笑,说:“还好啊。”

沈书爱似乎想说什么,但被沈书娣阻止了。她瞪了妹妹一眼,然后对邓义含说:“邓总,今天非常感谢您,时候也不早了。下次有机会的话,我请您吃饭,以表感谢。”

“好啊。”邓义含笑着看沈书娣,说:“说好了要请我吃饭,可不能食言,我记性很好的!”

沈书娣被他看得不好意思,转头看着窗外应道:“嗯……当然不会。”

说着,她用力将赖在车上不肯动的沈书爱拉了下来,然后向邓老板挥挥手,推着沈书爱往前走。

沈书爱走几步一回头,小手还不停地摇啊摇。

沈书娣不管沈书爱有多么的不舍,在她耳边狠狠地说:“沈书爱,你给我冷静一点,别那么没出息的一看到帅哥就犯花痴病,人家可是有妇之夫!”

沈书爱撇撇嘴,看着沈书娣不屑地说:“姐,你到底是在提醒我还是提醒你自己啊?你也太小看我了吧,不是说一见到男人长得帅我就完全没立场了好不好,花痴也是有自尊的呢!”

沈书娣的脚下一个踉跄,险些摔倒。

沈书娣所住的出租屋位于少城北边一个“贫民窟”。

低矮的瓦房簇拥着一栋栋上了年纪的破旧老楼,这些老楼密密麻麻地抱成一团,藏匿在这座城市最混乱的角落里。因为这里临近火车站,所以流动人口特别多。沈妈曾经非常担心女儿所住的地方是否安全,几乎每晚都要沈书娣打个电话回家确认安全。半年多风平浪静的生活过下来,她终于开始心疼电话费。于是后来,即使沈书娣半月不打一个电话回家,沈妈也坚定不移地认为女儿依然鲜活地存在于这座城市中。

屋子在三楼。所谓金三银四,也就是说沈书娣的屋子在旧式洋楼里是个黄金楼层。这是一个标准的旧式两居室,没有热水器,没有厨房,但两间卧室还算宽敞明亮,应该各自都有二十平方米以上。住在隔壁屋的那个姑娘,就在附近的连锁超市里工作,虽然沈书娣与她共同生活在这套简朴的房子里,但两人都是早出晚归,所以很少碰面。

客厅里空空荡荡的,连张沙发也没有,更别说其他配置了,她们也不约而同地认为这并非一间客厅,而是一条比较宽阔的过道。其实卧室也很朴素,除了一张床和衣柜,还有沈书娣的工作电脑以外,别的什么也没有。地板是水泥的,天花板上的灯泡是非节能的,这种灯泡有一个好处,就是一到晚上就为整间屋子刷上一层淡淡的黄光,令人倍感温馨。屋里有扇十分小气的窗户,轮到沈书娣接手时已经没有窗帘了。

这间屋子很普通,但却有难能可贵的长处——房租很便宜,只要两百块。

想要在无亲无故的城市里立足,沈书娣吃了不少苦头,她换了好几个工作,好不容易才找到现在这份。工作稳定后,她在第一时间里就做了一份收支平衡的生活计划表。她始终认为,不管收入是多少,但住房支出一定不能超过月收入的十五分之一,否则她会觉得人生非常灰暗,会有很多地方想去不敢去,会有很多东西想买不敢买。她很惧怕那样的生活,就连想一想都觉得生不如死。说到底,每个人努力工作努力赚钱,也绝不会只是为了有间遮风挡雨的屋子这么简单吧!所谓“生活”应该是内容丰富,五彩斑斓的,而不是仅仅达到“生下来,活下去”这种基本标准就以为是幸福生活了。

所以,为了达到未来真正意义上的幸福生活,沈书娣决定先苦后甜,还是欢天喜地把这间又便宜又能遮风挡雨的屋子租了下来。

但沈书爱却很难接受这间屋子,她始终认为姐姐是发了疯才将它当宝,所以每次来到这间屋子,她就像中邪一样将重复了一百次一万次的话在同一天内再次重复一次甚至十次。

这次也不例外。

像往常那样,沈书爱一进屋便将手里的包往床头扔去,每次都要砸得床头哐当一响,活像是在扔块破布。她坐在床沿,看了看这间屋子然后叹了口气,与此同时,她手脚并用将鞋子脱下,东一个西一个,而它的主人并不打算整理它,她已经窜到床尾的电脑前迅速打开了电脑。

沈书娣是姐姐,已经习惯了包容妹妹。她自顾自地收拾着屋子,忽然想起一件事情,歪头看着妹妹,轻喊:“喂,沈书爱!”

“嗯?”

“你去‘大有所成’服装批发市场干什么?”

原本沈书爱还在全神贯注地看娱乐新闻,却因为这个问题忽然一怔,惊呼一声便转身向沈书娣扑去。她抱着沈书娣,一双镰刀眼闪烁着欣喜若狂的光,她说:“姐,我差点忘记告诉你。我啊,有一个超棒的‘开源’途径!”

沈书娣被她欣喜若狂的表情给吓坏了,往后一缩,问:“开什么源啊?”

沈书爱真是一个慧质兰心的姑娘,她的开源方式竟然是摆地摊卖衣服。

而沈书爱之所以在“大有所成”服装批发市场中暑晕倒,也是因为正在考察市场情况。她求财心切,只顾着赶路却没来得及吃早餐和午饭,刚到“大有所成”就觉得已久饿得前腹贴后背了。她以为人定胜天,忍一忍也就不饿了,可没想到刚走进“大有所成”的大厅,还没到电梯口,就哐当一声栽倒在地了。

她无比悲凉地看着沈书娣,委屈得小嘴撅成一团,说:“我都还没来得及去问多少件起批,批发价和市场售价是多少呢。原本打算今天搞定的嘛……要不是被好心人送到医院里去,你妹妹我恐怕都没了呢!”

“那你知道那个人是谁吗?”

沈书爱皱皱眉,咬牙切齿的想了想,最后摇摇头说:“我只记得他长得一点也不帅!”

“何止是不帅!”沈书娣瞪了妹妹一眼,没好气地说:“你跟护士小姐形容的是个子矮小,长相猥琐。有你这么形容救命恩人的吗!”

沈书爱委屈地低下头,说:“我不过只是有感而发嘛……”

“以后不能再这样了。那种服装批发市场又没有空调,有多热你不知道啊。大中午跑过去,真不知道你怎么想的!”沈书娣一面数落她,一面又心疼得不得了。中暑这种事情可大可小的,救治及时那就是小病,救治不及时可能就会要人命。

沈书爱倒是一点也不觉得危险,她的话匣子一旦打开了,想要关住可就难了。

“我跟你讲,姐,在我们学校外面的那条街上,每到傍晚就有好多人摆地摊啊。有卖手机链的,有卖小玩具的,也有卖衣服的。但那些衣服真的特别土,那些女老板简直愧对自己是女性,完全没有审美能力。所以我就想,如果是我去拿货来卖,以我的眼光,肯定会成为那条街的‘地摊女王’!姐,不如我们一起去弄吧,你一下班就来。我负责销售,你负责收钱。哇,光是想一想那个画面都觉得好振奋人心啊!人家都说姐妹同心,其利断金,我们不仅要做地摊女王,还要成为夜市霸王花!等到生意做大了,还要做连锁的,我在每个夜市都摆一个地摊!啊,我们还可以把网店也做一做,到时候肯定供不应求。然后,我们也不要住这么便宜的屋子,三百块的我都看不上了,完全可以直接买房了呢!姐,能在少城买房其实就是我的梦想啊!”

她越说越兴奋,抓着沈书娣的手臂不停地摇啊摇。

沈书娣的商业细胞完全被高负荷的工作量压迫了,所以对于沈书爱的商业梦想,她并不感冒,尤其是听说沈书爱还要摆连锁地摊之后,她是很不给面子得爆笑出声。

沈书爱撇撇嘴,说:“姐,你可别小看人家摆地摊啊,人家一晚上能卖好几百块甚至上千呢,除掉成本,一个月下来也有个几千块的利润,可不比你上班差。”

“我知道,我知道。”怕伤害妹妹的自尊心,沈书娣忙说,“我没有小看这一行,就是觉得你学校离我单位,还有我住的地方实在太远了。而且你还要上学呢,不能总想着赚钱。你还小,应该以学业为重。不然等大学毕业以后,什么都没有学到的话,那找工作可就难了!”

“大学生能有什么了不起的呀!现在一个广告招牌落下来,砸到的五个人里面就有四个是大学生。”

“这样好啊,这样足以证明全民素质都提高了嘛!”

对于这个回答,沈书爱白眼一翻,为之气结,她撇撇嘴,低声喊:“姐!”

沈书娣连看也不看她,从床上坐起来,温柔地说:“一边念书一边摆个地摊什么的,我倒是赞成。别的想法你要是敢去做,小心我掰掉你的脑袋!走吧,下楼去吃点东西。”

沈书爱百般不情愿地起身,同姐姐一起下楼去。在此期间,她有心想要继续“大学无用论”这个话题,但都被姐姐简单粗暴地打断了。

沈书娣快步下楼去,沈书爱磨磨蹭蹭地关了电脑起身出门,刚到楼道口时却不慎撞到一个鬼鬼祟祟的青年男子。

看见沈书爱,男子显然很意外,但却并不慌乱,至少沈书爱没有从那张戴着墨镜长得还挺英俊的脸上看出惊恐,他的目光停留在沈书爱脸上只有一秒,便又向之前偷窥的方向看去。

顺着他的目光看去,是沈书娣步伐欢快而又敏捷的背影。沈书爱忍不住微微摇头,姐姐什么都好,就是面对吃的时,真是一点也不矜持!

她再侧头,发现那个男人看得眉头紧锁,还双手抱臂,一只手还不停的捏着下巴,像是在思考“怎么下手”!

从来自诩正义化身的沈书爱体内的安保系统拉响警报,冲男子一吼:“嘿,你干嘛偷看她?”她真心不想将此人与“变态色魔”联想在一起,但他的行为,实在有些猥琐,真是白白糟蹋了一副好身材和一张好面孔。

对于半路杀出来的这个“程咬金”,男子显然十分不屑,连多看她一眼似乎都懒得,转身大步向停在马路边的车走去。

沈书爱还在琢磨此人是如何堕落成“偷窥狂”的,那人已经绝尘而去。

回过神来的她来到米粉店,自然不会将这种八卦漏讲给沈书娣听。

不过沈书娣的反应很淡定,说:“米粉店门口那么多人来来往往的,你就那么肯定他是在看我?况且现在这个社会压力那么大,变态比较多也很正常,以后你别主动跟人搭讪,小人人家把你那什么什么!”

说着,她还冲沈书爱做了个脖子拧断的动作,并配音“咔嚓”!

好吧!面对这个在生活上绝对神经大条的姐姐,沈书爱决定投降!

第二天一早,沈书爱决定回学校收拾行李过来投奔姐姐,并仔细推敲一下摆地摊这个项目是否可行。

而沈书娣早在她起床前的半个小时,就已经踏上了上班的路。

沈书娣这辈子最深恶痛绝的交通工具,非公交车莫属。

更令沈书娣捶胸顿足的是,她所搭乘的那趟公车并与公司没有直达路线,行到中途她还得下来换乘一辆。为了不迟到,所以基本每天早晨她都是七点出门。

作为一个在都市里求生存的年轻人来讲,早起并不是最可悲的。最可悲的是,当你七点钟出门,却要把时间白白的浪费在等待上面。

当你望眼欲穿地看着车来方向,等来了一辆又一辆,但你就是挤不上去,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这一辆又一辆可以带你前进的公车带着别人消失在风中,而这些人,很有可能比你早一点到,也很有可能比你晚一点到,但偏偏他们就是那群最幸运的人,无论来到站点的时间早晚,但到达终点的时间总会比你早。

你痛心疾首怨天尤人也都没有用,只有耐着性子默默等候,并摩拳擦掌修炼本领,但求下一辆车来的时候,身强力壮的你不必再可悲得被人挤下去。这种无奈,是很伤心又伤身的。就像我们的人生,总是在不停地等待机遇,而机遇却又只肯垂青幸运的人。

多年以后的沈书娣都快忘记那些年的那些早晨是如何度过的,唯一印象深刻的是,几乎每一次她都被挤得快要贴在车窗玻璃上了,就算被谁紧密贴身占个便宜也是完全没有办法的事,在有限的安全范围内,她唯一能做到的自我保护就是将双手交叉在胸前,并死死地抱着她的包,神情木然地看着窗外不断消逝的风景,一心只求赶紧到达目的地。

到达公司的时间刚刚好,不早也不晚,打完卡就听见上班铃声响。沈书娣对面办公桌的伍月霞端着咖啡从休息室走来,眉开眼笑地跟沈书娣打招呼:“哟,书娣,你这是掐着时间来上班的吧!妹妹好点没有?”

“好多了,谢谢!”沈书娣冲她笑笑,向自己的办公桌走去,沿路打着招呼,绝不漏掉任何一个同事。

刚落到座位上,还没有来得及开电脑,就听见问候声此起彼伏的自门口一路传来。

“姚总早。”

此后省略无数同样的问候。

“早!”

此后省略无数同样的回答。

沈书娣不用抬头也知道是谁来了。

姚总编经过沈书娣的座位时,那只戴了名贵手表的手出现在她眼前,两根手指轻轻地敲了敲桌子,低沉的男中音自她头顶响起,他说:“到我办公室来一趟。”

此时的沈书娣左手拿着昨天打印好的稿子,右手拿着红色圆珠笔,假模假样地逐字校对,对于老板的吩咐,她真是忙得连头也没时间抬,只是低着头闷闷地应了一声“好”。

姚总编从她身后经过,再越过两个办公区,然后走进自己的办公室。他一进门,刚刚坐下喝了一口咖啡的伍月霞就跳了起来,向沈书娣眨眨眼,问:“书娣啊,最近似乎你常被老板叫进办公室,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啊?”

沈书娣撇撇嘴,低声说:“总之不会是加薪升职啦,总有一些莫名其妙的事情需要我去做,我也常常因此不知所措。”

“哎,就是这样啦。姚总脾气坏得很,根本没有邓总那么好说话!”

“对啊,前几天我写的策划案没有被通过,还被骂得狗血淋头!火气那么大也不怕会生病啊,真不知道是不是上了年纪的原因,我看啊,他是一点也不怕呢!”

同部门的另外两个姑娘尖酸刻薄地附和,但挑起话题的伍月霞却面带笑容什么也不说。

沈书娣大学毕业的时候,对办公室生活是满怀憧憬的,她始终认为那幅场景只能用“和乐融融,欣欣向荣”来形容,但后来却发现,原来用“暗潮汹涌”来形容职场生涯,才是最贴切的。

已然混成社会老油条的沈书娣发现,原来老板一直都是员工的公敌,无论怎样厚待员工的老板,也总会有会令员工不满的时候。明白姚总编在同事们心底的形象之后,沈书娣讲话的内容也尽量避重就轻,只有把自己放在可有可无的位置,才不至于引火上身。

她还挺怕被卷入办公室斗争的,伤身伤神倒是其次,最严重的是,很有可能会将饭碗一并丢掉。

月霞看她的眼神分明充满怀疑。月霞是新来的,上班不足一个月。但这个人很有心计,表面看起来似乎什么都无所谓,但实际她却将各种恩怨一笔一笔都记在账上呢。

沈书娣故意不去碰撞月霞的眼神,她淡定地起身,整理了一下仪容,笑着对身边的同事婷婷说:“哎,没事啦,恐怕就是交代一下校对的时间要调整这样的事情吧!”

说完,她转身,小碎步往总编办公室跑去。

姚总编已经在办公桌后面端坐整齐了,一见到沈书娣,伸手示意他对面的位置,温和地说:“坐。”

沈书娣局促不安地坐下。

他说:“前些时间我跟你谈的事情,恐怕要提早进行了。一会儿让老邓带你出去做头发,再挑两件好看的衣服,下午一点,我们准时送你去那个地方。你记住,这件事情关系着《女淑》的生死存亡,只能成功,不许失败!”

沈书娣动了动嘴唇,还没说话,他又故意压低了声音,神秘兮兮地说:“这件事情,不能让别人知道。在进组的那些时间里,你也只许同我和邓总联系,公司同事半点不能讲,明白吗?”

虽然有些茫然,但为了配合姚总编制造的紧张气氛,沈书娣还是很识相地点了点头。

姚总编相当满意她的态度,对着隔壁大声吆喝道:“老邓!”

“来了!”一声应和自隔壁传来。

姚总编的办公室与邓义含的办公室仅一墙之隔,很多时候他们通知彼此需要见面了,都会用吆喝这种最原始的方式。可怜的邓老板刚到公司连水都没来得及喝上一口,就被姚总编差遣跑腿了。

他及时地出现在这间办公室,看了看沈书娣,向姚总编询问:“说好了?”

姚总编点点头,对沈书娣向外挥了挥手,她赶紧站起身来。

邓老板忙说:“书娣,你等我一下。”

沈书娣点点头,慢吞吞地往办公桌走去。

邓老板和姚总编其实是合作关系,这间公司除了做女性杂志之外,也在承接各种广告业务。邓老板负责广告方面的业务,姚总编负责杂志方面的事宜,但必要的时候两个人是互相帮助。

就像现在,公司的主打杂志《女淑》遭遇了前所未有的强劲对手《花湖生活周刊》。虽然纵观全国,创刊三年的《女淑》不过是低销量的女性杂志,但在少城业内却是数一数二的知名品牌。《花湖生活周刊》是最近横空出世的时生活时尚类杂志,但较于内容相对传统保守的《女淑》而言,却具有太多的优势了。她不仅涉及美容、服饰、娱乐八卦等各种女人们热衷的话题,还具有针对性的做了同城话题,采访并推出了不少同城知名人士与企业,在做栏目的同时又赚取了企业宣传费,还令读者有耳目一新的感觉,受众也从单一的女性团体扩张到了精英人士。近来,更与城中炙手可热的影视公司“翰扬影视”强强联合,做了好几期漂亮的平面选秀活动。《花湖生活周刊》采用的是“从农村包围城市”战略方针,力争成为少城杂志业的一把手。少城这个城市可不容小觑啊,单是常住人口就有一千多万,只要做好了这个市场,根本无惧于走向全国。

这一点,是一心想要做好全国市场的《女淑》万万没有想到的。

面对强势而来的竞争对手,姚总编最终痛下决心,决定要改革。改革的主题在于做好全国市场的同时也要抓住本土市场,于是后来才有了沈书娣目前所在的企业拓展部。这个部门共有四名女性,分别是阿芳婷婷月霞还有沈书娣,她们直接隶属姚总编管辖,其次才是协助杂志部进行内容编辑和策划部进行广告项目策划。

说白了,就是姚总编的助理兼各部门的替补队员。

但工作这大半年以来,其实根本没有什么拓展计划,更多的时候,沈书娣以为自己只是单纯的写稿审稿校稿的杂志编辑人员或者广告策划。

真没想到姚总编会委她重任,让她成为公司拓展计划第一步的工作人员。

可这种恩宠并不见得沈书娣有多乐意去接受,假如不是姚总编开出的条件甚优,她恐怕更乐意只做一名偶尔被各部门借来调去的小钉子。

沈书娣到了座位上,拿出自己的包,将一本带笔的笔记本放入其中。

坐在对面的月霞欲言又止,她大概是在想以什么样的开场白来套出沈书娣嘴里的话。但还没来得及让她想出来,英俊潇洒的邓老板穿着牛仔T恤,戴着蛤蟆镜已经隆重登场。他站在沈书娣的桌边,笑容满面地说:“收拾好没有啊?收拾好了咱们就出发!”

沈书娣被他的光彩照人晃花了眼,刚才的他似乎没有这么闪亮……她愣了两秒,拎着包,对月霞说:“帮我关一下电脑噢,我出去一下。”

可她刚出门,就收到了月霞的短信。

“哇,你不知道你跟邓总出门的时候,公司全体女同事各种羡慕嫉妒恨啊!邓总怎么可以那么帅啊!”

这话倒是不假。沈书娣跟着邓义含来到车库,邓义含非常绅士地替她拉开车门,她看着手机痴痴傻笑,想也没想就坐了进去。待邓义含将车门关上,她才回过神来。

天,她胆敢让邓总为她开车门!她捧着手机手足无措地看着邓义含。

“邓总……”

“嗯?”邓义含系上安全带。

沈书娣咬咬唇,怯怯地说:“谢谢。”

邓义含没明白她的话,茫然地看着她。

想来为女士开车门已经是他的生活习惯了,沈书娣这样想,于是讨好的将手机凑到他面前,说:“给你看这条短信。”

“什么啊?”邓义含将头凑过来。

他离她如此之近,一种淡淡的香味从他身上传来,她甚至可以看清楚他挺拔的眉毛。

天,靠这么近会出事的。

她的手不可自控地抖了起来。

邓义含刚看清楚屏幕上的字,没想到她居然晃动起来。

“别动。”他一把握着那只手,待看清楚上面的字以后,他笑了起来,说:“这帮丫头真是的,不上班,整天胡思乱想!”

忽然感觉手机的主人很有异样,他的目光从手机上转移看向她。

沈书娣像是刚从开水里捞出来的虾米一样,脸红得都辨别不出原来的肤色了。邓义含的手覆在她的手上面,源源不断的传递着一种奇怪的感觉,她轻轻动了动被邓义含掌握的手,想要缩回来。邓义含意识到自己的失礼,尴尬地轻咳一声,连忙松开手,启动汽车。

车子穿过两条繁华的大街,又经过了近来人气最旺最热烈的商业中心,最后在新开发的顶级商业会所聚集区停下。沈书娣下车来,抬头看去。盛夏骄阳下,这栋号称是少城新贵们最常出没的大厦却显得冷冷清清,而那家位于二楼的著名美发会所,它的水晶招牌正在闪闪发光。

“这家美发会所请的都是顶级造型师,从前这里还是一片老楼的时候,我太太就喜欢在这里做头发。”邓义含大步向前,笑着示意沈书娣跟着他。

这是她第一次听到邓义含提到自己妻子。从进这间公司开始,她便知晓“邓太”是禁忌话题,除了同事们私底下窃窃私语,是绝对不能在两位老板,尤其是邓老板跟前提及的人物。

但她没想到,邓老板竟会主动跟她聊到这位神秘的女士。鉴于话题较为敏感,沈书娣紧咬牙关,深恐因为好奇心而问了禁忌问题,只轻轻地应声:“听闻邓太是个大美人?”

“嗯,是很美。”

邓义含顿住脚步,侧头看她,沈书娣的表情娴静淡然,一如记忆中鲜活存在的那个人。他微微一怔,神情闪过一丝忧伤,随后被浅笑淡去,他说:“走吧,我帮你找个最棒的发型师。”

说着,他转身推开这间工作室的门。

这间造型工作室每一个角落的装修都彰显着富贵与品位,当然,这种气质是沈书娣无法体会的,但沈书娣的第一感觉也知道这里的装修很费钱。这间工作室的空间很大,一眼望不到头,这个时段,来做头发的顾客似乎并不多,但每一个看起来都是非富即贵的样子。

邓义含和一位熟悉的造型师聊了起来,然后将沈书娣拉到他跟前,说:“阿邦,把她这把长发烫直!”

沈书娣诧异地瞪向他:“喂,我现在就是直发啊!自然直!”

“自然直?书娣你还真是幽默!”邓义含往她身后一站,笑着说:“好啦,你听阿邦的,这么漂亮的头发,打理一下肯定会更好看。”

“我很担心……”

“放心吧姑娘,相信邓总的选择。你的古典气质与柔顺的长发完全就是最佳搭档!”

古典气质?沈书娣看着镜子里面那个自己,歪歪头,十分怀疑。

“傻姑娘!”邓义含哭笑不得地说,“你在这里做头发,我出去一下,一会儿就回来。”

她点点头,然后看着造型师,说:“我的这个刘海是要蓄起来的,不想再剪了!”

阿邦不知道在想什么,只是怔怔地看着镜中的沈书娣,沈书娣开口说话,他被狠狠地吓了一跳。

“怎么了?”沈书娣诧异地看着他。

“姑娘贵姓?”

“我姓沈。”

阿邦挥挥剪刀,笑道:“沈小姐,你见过邓总的太太吗?”

“没有……她不是失踪了吗?”这是公开的秘密啊。

“是啊。我有很多年没见到她了。早年我这家店还是一间小门市的时候,她几乎每天都来。”

阿邦盯着镜中陷入沉思的沈书娣半晌,然后撩起她一缕头发说:“邓太人很好,她也像姑娘你这样,喜欢把刘海放下来。本来皮肤就很白,保养又很好,于是看起来就要比实际年龄还要小,当时我以为她还是高中生呢。她的气质娴静,就像是从水墨画中走出来的少女。”

沈书娣微微一笑,算是敷衍了他。她其实一点也不好奇邓义含的太太到底是什么气质,对于一个失踪多年的人来说,虽然她满怀同情,但她确实不太喜欢背地里八卦别人。如果有一天,邓义含愿意亲口讲出来,她倒是乐意倾听。

可是现在这样,她实在不知道该如何应这话题。

阿邦的目光很温和,像是看着老朋友一般,说:“你啊,和邓太一样,令人觉得好亲切。真奇怪,这种感觉真是很像。”

她……她和谁很像?

一个失踪八年,生死未卜的女人?

老板的妻子!

难道正因为如此,所以面试的时候,邓义含义无反顾地留下了她而没有聘请学历更高的另外两位?

他不会是想把她当影子吧!

沈书娣的脊梁升起一丝凉意……

邓义含去了哪里呢?

他的车子拐过两条街,在一家装潢看似古典却很华丽的服装店停下。这家服装店以专售棉麻材质的中式服装而闻名少城,邓义含曾在新闻里见过,但这是第一次来。

他有许多年没有进过女装店了,尤其还是独自一人,他有些不知所措。

导购小姐问道:“先生是为太太选衣服吗?”

邓义含愣了一下,嘴角含笑,没有回答。

“那先生需要什么类型的衣服呢,我们这里……”

导购小姐的话被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所打断。

邓义含向她说声对不起,从兜里拿出电话,放至耳边,姚总编的声音自电话那头传来:“老邓,恐怕你得跟我一起去中恒一趟。中恒的徐总刚才打来电话,约咱们去碧水潭钓鱼。中恒那个广告,张俊永他们迟迟签不下来,肯定其中有原因,我看啊,恐怕这鱼还真不是那么好钓的啊……”

邓义含的眉头微微一皱,目光随着落在橱窗上,他说:“那咱们还是得试一试啊!”

“你那边怎么样?书娣什么时候去华盛大厦?对了,我刚才给靖宇打了电话,让他那边找朋友帮忙引荐一下,这样书娣被选上的可能会大一点。”

“我让书娣先自己去试试,靖宇那边要是能帮忙固然好,要是不行也没关系。行,那就这样吧,一会儿咱们在碧水潭见。”

他说完,挂了电话目光落在橱窗里那件白色的连衣裙上,对导购小姐说:“麻烦那件替我包起来。”

与此同时,在城中知名餐厅李氏官府菜的顶级雅间“尚贤”,一位看起来五十出头的中年男子正在举杯邀饮。谢靖宇挂了电话,推门进去,在他耳畔耳语两句。

男子的表情很不高兴,皱着眉头对他低声训斥:“难得跟叔叔伯伯们一起吃顿饭,怎么忽然有事就要走!”

谢靖宇嬉皮笑脸地说:“爸,这事是我一早便答应了姐夫要帮忙的,只是没想到他们会安排在今天,这也怨不得他们,做生意嘛,哪能按部就班呢你说是不是!”

“你这孩子太不懂事了,你董伯伯大老远从北京来……”

谢靖宇满怀歉意地对父亲身旁那大肚子秃顶的男子欠了欠身,说:“董伯伯不好意思,确实是非常重要的事情,您和我父亲都是从军营里出来的硬汉,有句话那叫什么来着,君子一言快马一鞭,事先答应了别人的事情,小侄实在是不好推脱。”

谢刚看着儿子,还想说什么,老战友发话了:“谢局,孩子有事就让他先走嘛!”

谢靖宇见状,立即端起桌上的茶水,笑着说:“小侄谢过董伯伯!小侄待会儿要开车,不敢喝酒,就以茶代酒,聊表敬意!”

“哎,靖宇啊,这可就是你不对了啊!”在座的另外几位长辈吆喝起来:“什么以茶代酒,铁铮铮的汉子,别跟个娘们儿似的,谢局当年可是一整瓶白酒的干呢……”

一边说着一边推给谢靖宇满杯的白酒。

谢刚正要阻止,却见谢靖宇端起酒杯,一口干下。

众人无不叫好,恭维“虎父无犬子”。谢靖宇双手合十,作揖出门。

谢刚见儿子快步出门,忙对朋友们摆摆手,说:“你们先吃着喝着,我出去一下。”

谢靖宇酒量尚可,一次性喝下二两白酒并不算什么。但谢刚十分担心儿子,出门便说:“别开车了,让你姐送你!”

谢靖宇一面走着一面说:“没事,打个车就去了。”

“你到底是去帮你姐夫干吗?”

谢靖宇头也不回,只丢下一句:“别管我,抽空多回去看看妈妈吧!”

说着,扬长而去。

碰了一鼻子灰的谢刚沉着脸。冲着他的背影低声咒骂道:“臭小子,那么横,跟老子当年一模一样!”

虽是这么说,但脸上却露出洋洋得意的神色。

当然这些,他也不会让谢靖宇听见看见。

谢靖宇十分厌倦参加父亲老战友,老同事的宴会,但这种事情却是常常发生。在谢家,他是个幸运儿。上上下下无不心疼他,这也曾令他十分困惑,他凭什么能够获得这么多呢!每当承受这些,他都非常感激十多年前带给他眼前这一切的那个人,他的大姐,谢以琳。

可如今,她却杳无音讯,人间蒸发。

接到姚刚的电话,他便更加迫不及待地想要离开。那个长得很像谢以琳的女人,他们就要正式认识了吗?

不知道为什么,他的心底竟然有点小紧张,手心微微有些汗渍。

经过大堂时,迎面而来一名端庄优雅的紫衣女子,她正欲招呼他,他却全然无视地与她擦肩而过,匆匆上了一辆出租车。

谢以暄转身看着弟弟远去的背影,微微皱眉。

“这么急,他是要干吗去?”

烈日炎炎,华盛大厦楼下那条大街上,就连扫地的大妈也都躲在树荫下乘凉。而那个穿着白色连衣裙的女人,却傻傻地在这条街上来来回回走了好多遍。

之前,沈书娣原本静静地做着头发等待邓义含的到来,最后却是收到服装店小姑娘送来的衣服。邓义含在电话里说临时有事,要她做完头发自己去目的地,所有费用公司会给予报销。

沈书娣虽然有种被抛弃的苍凉感,但依然非常听话地应了声。

按照原计划,两点左右,沈书娣就应该在市中心的华盛大厦附近徘徊。这里是美男美女们最爱出没的地方,也是翰扬影视的星探们最常出没的地方。她要做的就是在这一带晃悠,直到被星探发现,然后正式签约成为该公司的艺人。在被“星探”发现直到签约,这家公司没有收取任何人一分钱,所以他们口口声声都说:“你看我们都没有收你的钱,所以放心好啦,我们不是骗子!”

然后几乎所有人都会放松戒备,签下自己的名字。

但有一个最终环节——去指定摄影工作室拍摄艺术照。

据说去指定的摄影工作室拍艺术照是为了方便公司留照存档,这样为艺人承接活动的时候,会更加便捷。听起来似乎一点问题都没有,但关键是拍这个照需要艺人自己掏钱。

往往拖他们下水的“经纪人”会说:“呐你看,拍个照也不过是几百块钱的事情嘛,等公司将你的艺人资料建档以后,到时候承接活动或者演出,只要半次的收入就可以把投资全数拿回来啦。而且就算不接活动也没关系啊,拍套艺术照也是为自己的青春做个纪念嘛!”

如果你提出去别家摄影工作室拍照,“经纪人”会说:“你放心啦,这家摄影工作室因为与我们公司有合作关系,所以收费都十分便宜,绝对不会比外面的高啦!不信你可以去对比问问喔!而且因为一直都有合作,所以只有他们才知道我们建档需要什么类型的照片呢。还有啊年轻人,如果一开始你跟公司就这么不合作,那往后我们还要怎么帮你接通告啊!你也知道的,耍大牌的人都是没有好结果的。”

然后,天真淳朴的“艺人”会再三思量,拍摄一套照片的花费也就在1000至2000块之间,换了别家其实价格相差也不大,完全没有必要因此而得罪了东家。于是,大部分怀揣明星梦的年轻人都会慷慨解囊,不会斤斤计较。

以上,是根据在这家影视公司建档大半年却没接到过任何正式演出通告的艺人所爆料的。据说这家影视公司目前已有上千位“艺人”,年龄最小的十四岁,最大的二十五岁,其中包括初中生,高中生,大学生,以及刚踏入社会工作的年轻人。这位被冷落太久,心怀不满的艺人讲,这家公司敛财的方式很多,包括让艺人陪酒,去酒吧走穴等,但却没有一件是正经工作的,并且她也严重怀疑这家公司与摄影工作室之间绝对有某种协议,比如分享摄影费。否则同样的照片,为什么费用却要比别家高出两三倍呢,而且据说翰扬文化的“星探”其实每月都有“销售”任务,即每月必须要发掘多少个怀揣“明星梦”的男女,并且都肯去工作室拍照。也只有这样,他们才有提成。

“总之他们拍的照片真的很丑,还收那么贵的摄影费,连一张超大海报都不肯给,就只给一本十寸大小的相册,那个能花几个钱呢,一千块可以做十个了!”她到公司来爆料时,愤愤不平的样子令沈书娣至今记忆犹新。

而姚老板之所以对翰扬影视有兴趣,恐怕是心底想要扳倒《花湖生活周刊》这家杂志的欲望已经烧到了头顶。

近来,在《花湖生活周刊》周刊上面,有不少关于翰扬影视正在筹拍的新剧《九歌》的讯息,并且还用了超大分量的篇幅,为女主角进行投票选举,据说《花湖生活周刊》还是这部戏的投资方。姚总编非常想知道其中的内幕,他坚信两家公司合作必定有鬼,所以决定派一个聪慧可人的姑娘前去做卧底。而沈书娣之所以被他选中,主要原因是这家公司实在是再也找不出比她更年轻又更漂亮的女孩来了——一头长及腰部的黑亮秀发,身材高挑,皮肤白皙,往那一站就很有古典美女的味道。正好那家公司要拍的是一部古装戏,姚总编和邓老板一致认为,只要沈书娣出现在导演面前,就必定会被选为女主角。

而待沈书娣潜伏进去以后,再深入挖出这两家公司的合作阴谋,还要图文并茂的在杂志上爆料这家公司挖星毁星的整个过程,当然最后如果能够成为这两家诈骗公司的“终结者”,那么《女淑》的伟大善举定会令其江湖地位更加稳固。

为了《女淑》的前途与善举,沈书娣在华盛大厦楼下来来回回走了很多次,却没有见到半个长得像“星探”的人。实在忍不住了,她跑去街边打听。听扫地的大妈讲,上午倒是看见在这附近有几个鬼鬼祟祟的人,一见到漂亮小姑娘就蜂拥而至的上去搭讪,到了正午时分,天气热了起来,便一哄而散,连个鬼影也没有了。大妈见她满脸通红,脸上还挂着汗珠,不由担心地问:“姑娘你没事吧,这么热的天还在大街上晃来晃去的,小心中暑啊,听说昨天啊,重庆热死了两个人呢。”

也是,就算是用猪脑也可以想象的啊,哪个白痴会在烈日炎炎的下午跑来逛街呢?这个时段,美女们不都是躲在空调房里睡午觉吗?也难怪大街上没有“星探”了,都没有猎物,又怎么可能有狩猎者呢!

沈书娣颓然坐下,她应该一开始就想到这个问题的,但为什么她就那么蠢,居然相信邓义含的话!他将她放在美发店就不负责任的闪人了,她连投诉的机会都没有,只能坐在华盛大厦的台阶上,孤苦伶仃地看着仿佛快要被烤化的马路,心情沮丧得就像一只被抛弃的流浪狗。

她真的很沮丧,低下头,看着那件白色的连衣裙。

长及脚踝的白色连衣裙已经被汗水弄得皱巴巴的,原本精心描绘的妆也完全花掉了,想必此时此刻的她一定非常狼狈吧。沈书娣长长地深吸一口气,用随身携带的湿巾往脸上轻轻一擦,便有厚厚的一层粉垢落在上面,她继续擦拭,直到将那层面具拿掉,皮肤重新呼吸新鲜空气,顿时也感觉整颗脑袋似乎也变得轻了一些。

口好渴,好想喝水……

正在这么想着,一瓶矿泉水神迹般地出现在她眼前。她不可思议地看着那瓶水,三秒钟过去了也都没有反应过来。

“你不口渴吗?”

她抬头,看见一个年轻男人站在跟前。

渴,但是再渴也不能接陌生人的水。

他将水放下,在沈书娣身边坐了下来,然后拧开自己那瓶水,放进嘴里。从侧面看,他的喉结随着吞咽上下滑动,性感得不得了。

沈书娣第一次像个花痴一样注视一个男人,觉得他喝水的动作非常迷人。

不过……她似乎在哪里见过他,可到底是哪里呢?

发现沈书娣在看他,谢靖宇也侧头看着她。那双浓密的眉毛微微拧起,有着漂亮双眼皮的眼睛闪烁着探询的光芒,他说:“难道你一直都在这里等吗?邓义含没有给你打电话?”

见她没有反应,他接着说:“也是,他现在应该正在陪客户钓鱼呢,大概也忘了这件事吧!”

沈书娣相信他不是骗子,骗子真要是长得这么好看那她也认了。他提到了邓老板,且说话的方式似乎两人关系匪浅。她于是问:“你们认识吗?”

“嗯。”他面无表情地说,然后拿出手机,拨出一个电话号码。

“姐夫,你怎么能让人一小姑娘顶着烈日坐马路边上呢!还有啊,你是不是还没跟人介绍我啊!”

姐夫?

她刚瞪着他,表情正在上演什么叫“惊讶”,他却一把将电话塞给她。

“你老板!”

她半信半疑地将那块黑色手机放至耳边,那里面传来邓义含充满愧疚的声音:“书娣一直晒着吗?有没有觉得不舒服?别中暑了啊!不好意思啊……”

“我没事……”沈书娣自己才觉得不好意思,邓义含又没有叫她站在烈日下……

邓义含那旁似乎传来姚总编的咳嗽声,邓义含的声音也变得很低,继续说道:“靖宇是来帮忙的,他可以协助你进翰扬,你们认识一下吧,那书娣就这样好吗,我这边还有一点事要处理,等忙完了我再给你电话好不好?”

虽然是问句,可邓义含并没有真心等待沈书娣的回答,她刚张口,还来不及说什么,可他已经挂掉了电话。她看着手机愣了两秒,最后还是将它还给了这位叫谢靖宇的男孩子。

而现在,她才开始仔细打量他。

海魂衫,深色牛仔短裤,头发长得都快要遮住半张脸,但却为他平添了不羁的气质。眉毛很长,不浓也不淡,配上不大不小却有着明显双眼皮的眼睛就非常好看了。不仅如此,他的眼珠子又黑又亮,即使用星星宝石来形容,也都是看低了它们的美。沈书娣很喜欢他的鼻子,又高又挺像座漂亮的小山,恰到好处地立在这张怎么看怎么好看的脸上,除了那双嘴唇稍微略厚一些以外,这张脸几乎找不到任何缺点。

可有时候,优点比较多的人,就连缺点也会变成可爱的元素。比如说眼前这个男人,他那双略微偏厚的嘴唇就比较讨她的喜欢。

如果说,把温文儒雅的邓义含形容成一幅水墨山水画,那么这个叫做谢靖宇的男孩子,就应该用色彩鲜明的油画来形容。

他很阳光。

与此同时,谢靖宇也在打量着她。

这个姚刚委托他帮忙协助的女人,就是令二姐谢以暄惶恐,令大姐夫邓义含动摇的那个人?粗略看去,她与他那位失踪多年的大姐倒是十分相似。同样的身高体型,相似度极高的五官,若非是两人气质上的感觉相差甚远,他都险些以为她就是谢以琳了。

可她明明就不是!

他静静地看着她,过了许久,终于忍不住,他说:“看够了吗?”

就像正在行窃却忽然被捉住的小偷那样,沈书娣的心怦怦乱跳个不停,她慌忙转移视线,不再看他。

他却将双手插在裤袋里,向她露出一张漂亮的笑脸,问:“可以跟我走了吧?”

她讪讪地问:“去哪里啊?”

他挑挑眉,洋洋得意地说:“翰扬影视!”

她忍不住想翻白眼,这有什么好得意的,幼稚。

第一章花痴也是有自尊的
此情可戒
免费计数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