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橙”蒙厚爱
犹记得四年前,我和大魔王相识的情景。那年我刚上大一,课余时间都爱泡在图书馆里读各种各样的小说,晚上也常常熬夜看电子书,直到熬不住了,才昏昏沉沉睡过去。一天午后,我刚下课便直奔图书馆,彼时自习室已经满座,我便索性靠着书架坐到地板上,默默看小说。因为前夜睡眠不足,我不知不觉打起了瞌睡,突然有人从我手上夺走小说,顿时把我惊醒了。我睁开眼,一张帅气的脸庞在我睡意朦胧的视线里渐渐清晰。那男生身材颀长,目如朗星,驻足在离我触手可及的位置。他剑眉微蹙,仔细盯着小说我翻开的那一页反复检查,许久才松口气,抬头淡淡瞥我一眼,漫不经心地指指我嘴角:“同学,我无意冒犯,但你嘴角的口水……确实有损你少女的形象。”我立刻抬手擦了擦,然后把脸凑过去,笑眯眯道:“多谢提醒,口水我抹干净了,麻烦你再帮我检查一下,现在我有没有挽回一点美少女形象?”“……”他默然点点头,转身走开了。我像一块被牢牢吸住的磁铁,紧随他身后走进了楼梯间。听见我的脚步声,那男生蓦然回头,困惑道:“同学,有事吗?”我指指他怀里的小说:“你是图书馆管理员吧?把小说还给我。”刚才这小帅哥生怕我嘴角的唾沫会破坏图书的整洁,情急之下便抱走了书,却忘了在我醒来后归还于我。他尽心尽责维护图书,我应当予以理解,转念一想,我刚才的语气似乎太重,显得太不客气了。我立刻堆起笑脸打哈哈,放缓了语气道:“那本小说,我好不容易才熬到男女主角冰释前嫌热烈拥吻,刚才又一不小心睡过去了,我很想知道他们在感情升华后有没有实现灵肉结合,所以……能不能让我把这精彩的一幕看完整,再收走小说呢?”那男生如梦初醒,下意识低头看了看书封,马上把小说递给我。我心满意足接过,挥手道别后转身下楼。身后,那男生出其不意喊住我:“同学,书中的男女主角只有过激烈的灵魂碰撞,并没有来得及实现灵肉结合,这小说我也看过,它算得上是一部难得的喜剧小说,值得你正直地细读下去,就是不要再抱着那种出格的幻想了。”什么叫……出格的幻想?他意思是我很不正直吗?我咬咬牙,忍不住回头对上那厮鄙夷的眼神,态度不由强硬起来,不甘示弱质问道:“这位图书管理员,你意思是……我看爱情小说的心态略嫌猥琐?”“这可是你自己说的。”那厮耸耸肩,不委婉地蔑我一眼,然后越过我径自下楼了。我连忙迈腿追上去,急切拉住他,较真辩驳道:“这位图书管理员,讲道理,我哪里猥琐了?灵肉结合是一件很美好的事情。对我来说,把全身心都交给对方才是爱情,只交心的是朋友,闹暧昧牵小手亲嘴巴的叫谈恋爱。”那厮板着脸,冷冷审视认真的我,耐心听完我一番浅薄的爱情理论后,止不住浅笑一声,无奈摇摇头:“好了,这位女同学,我郑重宣布,你一点也不猥琐。你满意了吗?可以放开我了吗?你想这样抓着我到什么时候?”我这才察觉到自己竟然牢牢扣住他的手,他的掌心就像某个触火的燃点,温度迅速蔓延到我全身。我不由脸颊一热,慌张松开了他:“咳咳咳咳咳……不好意思,吃你豆腐不是我的本意。”此地不宜久留,我不等他开口,便急速转身跑下楼梯,败走冲出了图书馆。之后三天,我一闲下来便捧着小说缩在被窝里忘我地读。随着小说情节的跌宕起伏,我每翻过书的一页,某张冷漠的面孔便不时在我脑海里涌现。他明明说过这是一部难得的喜剧小说?而故事里,男女主角最后分道扬镳,两个曾经深爱的人再也不爱了,说好的喜剧呢!因为结局与期待的不同,前半夜看完小说后,我躲在被窝里唏嘘到后半夜,才在无尽惋惜中朦朦胧胧睡过去。翌日午后,我到图书馆还书。不巧,在我爬上台阶进入图书馆正门的路上,那个曾与我有过一面之缘的图书管理员竟迎面朝我走来。那个尽心尽责维护图书,却给我谎报剧透的图书管理员!一个女生屁颠屁颠紧跟在他身后:“裴俨,你今天的兼职这么快结束了?攻读完硕士学位后你打算留在本市发展吗?”我总算听明白了,原来那厮是本校的研究生,他不过是利用闲暇时间到学校图书馆赚点儿零花钱。面对那女生锲而不舍的凶猛攻势,裴俨若无其事,仿佛他早已习惯了身边花团簇拥,他淡淡回头道:“同学,我没有和别人探讨未来的习惯,毕业后我何去何从是我自己的事,谢谢你的关心。”那女生却犹如铜墙铁壁,丝毫不受他的冷漠所影响,依然热烈,依然紧追着不放:“裴俨,我们认识这么久了,加个微信好不好?”我快步走上去,二话不说挽住裴俨的胳膊,拉着他往前走。出乎意料的是,他并没有抵触我突如其来的亲密接触,反而分外配合,任由我挽着。走进图书馆后,我们发现那女生已经离开,他顿时松口气,而我也松开了他,然后从背包里拿出小说,恨不得卷成一个圆筒在他头上敲出一个包来。“裴俨同学。”我直呼其名讳,埋怨道:“你曾不负责任地说过这是一部喜剧小说?嗯?请问这是哪门子的喜剧?男女主角最后不再爱了,可他们曾经相互扶持走过辛酸十年啊!”那厮皱皱眉,仿佛我的纠结纯粹是无理取闹,而对于我能精准记住他名字这一点,他立刻充满警惕:“真奇怪,女人总能轻易记住我的名字,希望你不要成为她们当中难缠的其中一位。”我又怎会料到,他竟一语成谶。但那是后话。当时,我纠结的只是小说结局,直到后来我才醒悟过来,当初我之所以这般计较,不过是为了给自己提供一个与他接触的理由。对于我对小说结局的执着,裴俨嗤之以鼻,反问道:“这怎么就不是喜剧小说了?两个不合适的人没有勉强自己和对方厮守下去,各自成全彼此的自由与和平,简直皆大欢喜。不爱了就放手,何必因为过去蹉跎一生?”我听得出神,一时竟无言以对。好不容易晃过神来,那人早已离去。之后,裴俨的音容笑貌便久久在我脑海中徘徊,如何也挥之不去。我想,必定是我的花痴病发作,多看几部韩剧便能将他忘记。可同时我又很不甘心,凭什么我一下便记住了他的名字,他的笑容,他说话的声音,他翻书的动作,和他打量别人时那副“我回应你是礼貌,但我随时可以不理你,而你拿我一点办法也没有”的自信。这个让我记住他每个细节的人,却连我是谁都不知道。所以,当我再次走进图书馆时,我特意在包里放了个橙。我逐层逐层爬着阶梯,终于在三楼自习室里找到了正在整理工具书的裴俨。自习室里格外安静,人人都在埋头看书写作业,我没有过多犹豫便径直走过去了。裴俨不经意间抬头,目光便不偏不倚落向我。我一言不发,从包里拿出一个香橙递到他面前,他摇摇头想拒绝,我置之不理,默默将香橙放到书架上便转身走人。第二天,我做了同样的事。第三天,我做了同样的事。第四五六七天,我如法炮制。我如此坚持了四周。我不知道在我每次离开后,裴俨都怎么处理那些香橙,但他总不能随手将它们扔进垃圾篓吧?也许,正是这种相持不下的较量激发了我的好胜心,也给我带来了不该有的期许,让我愈发执着,愈发沉迷,最后沦陷。转眼一个月过去,到图书馆带上一个香橙已然成了我的习惯,而默默看着某个忙碌的身影也成了我的寄托。我再次捧着香橙在图书馆里遇见裴俨时,他依旧在忙,依然假装看不见我。我如法炮制,将香橙放到载满了书的手推车上,然后扭头走人。身后,突然有人扯了扯我背包的肩带,我下意识回头,裴俨正拿着香橙,二话不说打开我的背包,把香橙塞了回去。我怄气将背包背到胸前,从里头重新拿出香橙,然后再次轻放到手推车上,生怕裴俨再度拒绝,这回放下香橙我拔腿就跑。岂料裴俨这厮是铁了心不肯接受我,他一个箭步追上来,硬将香橙塞到我手心,然后扭头推着手推车,加快了脚步离开。我不肯认输,转身又追上去。我和裴俨就这样互相瞪眼,各不相让,而那个香橙在我和他之间来回易手。一个女生忽而走过来,她似乎一直躲在暗处目击了整个案发过程。我一眼认出了她。她便是那个在图书馆门口对裴俨穷追不舍还要互加微信的女生。她无视我走到裴俨身边,笑眯眯道:“又有女生给你送橙子了?这到底是个什么梗?为什么最近大家都纷纷给你送橙子呢?”我心里嘀咕,哪有大家呢,明明只有我。裴俨没好气瞪我一眼,然后别转脸不肯开口说话。他的沉默,他的冷漠,他的爱理不理对那女生来说似乎再熟悉不过,她并没有流露出尴尬或局促的表情,反而顺手从裴俨手上接过香橙,笑道:“学长,既然你不想要这些橙子,以后就转送给我好了,我每天过来回收。”我登时气不打一处来。什么叫她每天过来回收?我送的香橙是垃圾吗?还是她把自己当垃圾回收站?!所以……我这番坚持,最后却是为他人作嫁衣裳,为别人提供了一个接近裴俨的充分理由?许是想我断了念想,好让我以后再不给他送橙子了,裴俨狡黠笑了笑,爽快答应那女生:“可以。”我被晾在一旁,静静看着那两人如此三两句话便草率地决定了我的橙子命运,心里的怒气噌噌上冒。我断不能就这么认怂,也不能输了姿态,更不能失了风度,便厚着脸对那女生微微一笑,若无其事道:“这位同学,祝贺你成为校草的香橙寄托人,幸会幸会,我是爱收集的橙皮达人,我自小便有收集橙皮的特殊癖好,不知道你愿不愿意把橙皮让给我呢?”那女生愣怔半天,才顶着满头问号一脸无辜道:“橙皮达人……是什么鬼?”“机灵鬼。”我诡谲笑道,眸底已风云暗涌。我一言不发夺回香橙,不容她分辨便动手剥起了橙皮,心血来潮吟唱道:“如果你愿意一层一层一层的剥开我的心……”图书馆本就格外安静,所以尽管我的歌声并不特别嘹亮,却也起到了一根针掉到地上的作用,四周的人齐刷刷朝我看过来。我身旁的女生浑身不自在,生怕被我的尬唱牵连,索性低头灰溜溜而去。我身边的某人也浑身不自在,他嘴角抽搐,脸上闪过一丝悔意,大概是意识到借助那个女生打击我委实是个馊主意。他忍不住探头凑到我耳边:“橙子我要了,图书馆人多,请你口下留情,少唱两句。”歌声戛然而止,我斜睨某人一眼,一边淡定给香橙扒皮,一边冷冷警告道:“如果不想再被我的歌声震撼灵魂,烦请某些学长管好自己的手,敢再把我的香橙送人,我保证下回在你面前边唱边跳,载歌载舞,给你来一场视觉的盛宴。”某人扯了扯嘴角,明明气恼,却又忍禁不禁。我越来越在意他,而他甚至不知道我的名字,他从不曾问起过,我心中不免有几分挫败。我把刚剥下的橙皮在手推车上拼接完整,利用几本图书将之固住,让这个空心橙能够顺利立起,然后从背包里拿出一支黑色记号笔,小心翼翼在空心橙上写下一个“贾”字,那是我的姓氏。我回头瞥了瞥裴俨,他正饶有兴味地观察空心橙,大概是在思忖“贾”字和香橙之间的关联吧。那天之后,我再没带香橙走进图书馆,我改送橙皮了。因为裴俨,我练就一身扒皮神功,现在我剥下的香橙皮就像一朵四瓣橙色花,轻易就能拼接回去。大学时代,我身边的女生总爱畅想未来,她们幻想着某天会到欧洲或北美进修,与一个金发碧眼的洋男友邂逅,展开一场轰轰烈烈的爱恋;或会前往西藏勇攀珠穆朗玛峰,然后喝着酥油茶欣赏一场盛世大雪;或会循着古人的轨迹踏上丝绸之路,看遍山清水秀枯藤老树。无论是欧洲北美还是西藏或是丝绸之路,遇见裴俨之后,我再无远志,心似乎过早地安定下来了。我能看见的未来短浅而具体,在裴俨硕士毕业离开学校之前,我心之所向不过是大学图书馆而已。我寝室距离图书馆不过800米远,我步行只需十分钟,其他人也是,我能轻易抵达的彼岸,别人也触手可及。裴俨这男妖精在兼职期间状况百出,委实给我惹来不少情敌,譬如这天。我毫无防备走进阅览室,好死不死目击了似曾相识的一幕,若不是当时裴俨正背对着我,我必定会认为这一出戏是他故意演给我看的,目的自然是让我死心。一个与我素未谋面的女生竟如我当初那般,执着要给裴俨送橙子,香蕉个菠萝,我叫贾橙,她也叫贾橙吗?她给裴俨送什么橙子!我下意识看看裴俨身旁的手推车,上面堆满图书之余,还摆放了不少香橙,足够裴俨吃一周了。这是什么情况?他怎么会收到那么多橙子?我驻足在不远处,按捺住暴脾气看戏,那女生像一只蝴蝶在裴俨身边左右徘徊,她对他说话时略显紧张又极度兴奋,我仿佛看见了另一个我自己。裴俨无奈接过香橙,随手摆放到手推车上,出于礼貌他向那女生点点头表示谢意,却不曾开口说过话。我犹豫着要不要走过去捣毁那惹我不快的画面,裴俨忽而掉转头,推着手推车打算向阅览室门口走去,看见我后,他毫不犹豫放开了手推车,径直朝我走过来,那女生被他突然撇下,禁不住目光幽怨刺向我,一跺脚气呼呼走了。“学长。”我笑了笑招呼,忍不住挖苦道:“你还真是个招蜂引蝶的体质。”裴俨拉下脸,略显委屈朝我指指堆放在手推车上的香橙:“那也是拜你所赐,还恶人先告状。”我皱了皱眉,不解看着他。裴俨没好气道:“你天天给我送香橙,那些女生以为我有多爱吃呢,见我天天手推车上放个香橙,她们就天天给我带一个。贾橙,我觉得你很有必要为此负责。”贾橙,他叫我贾橙!这是认识以来他第一次喊出我的名字!我欣喜若狂,便不矜持地猛点头:“我愿意负责!学长,你就放心地把你和你的女人还有那些橙子都交给我,我会妥善地处理好的,特别是处理你,我一定会格外上心!”裴俨被我一秒破攻,禁不住笑了,推着我走到手推车前,示意我把那些香橙领走。我兑现诺言负责到底,将裴俨的香橙全部装进背包,身旁,某人的声音冷不丁响起:“今天这些也足够还债了。”还债?我错愕抬头,撞上那双深邃眼眸,裴俨沉着道:“贾橙,比起这些橙子,我更容易接受你送的空心橙,因为里头没有心。”我当然听得出他的弦外之音,他在拒绝我,可我拒绝他的拒绝。我背上沉重的背包,神色坚定迎上裴俨的目光:“学长,空心橙有心,只是被你吃掉了。另外,请你做好心理准备,我会比别的女生难缠,她们只是犯花痴,但我是认真的。”不知哪来的自信和希望,我深信不疑爱情通过努力就能够实现。裴俨也是美术学院的学生,他成绩优异,保研留在了本校,我上大一那年正是他攻读研究生的第一年。裴俨是个难得的人才,主修建筑设计,辅修时装设计。在攻读硕士双学位时,他竟还抽得出时间写生,偶尔画画风景油画赚取外快。正因为一门心思扑在艺术上,他平日鲜少出席校园五花八门的联谊活动,几乎不与人来往。兼职图书管理员,不过是他放空自我的一种方式。他的作品在一次展览中被Voodoo董事长看中,董事先生亲自来到美院找他,从此,他便辞去了图书管理员的兼职工作,利用闲暇时间参与Voodoo的创意设计。裴俨才华横溢,Voodoo董事会对他青睐有加,拿到硕士双学位后,他直接入职Voodoo,成为这个奢侈品牌公司有史以来最年轻的创意总监。那是去年,我刚上大四。当时我便下定决心,毕业后就算挤破了头也要加入Voodoo,我要和喜欢的人并肩作战。大学四年我攻读的是时装设计专业,许是心有所系,我总希望自己的设计会有天穿在喜欢的人身上,久而久之,我的每一款设计便都和裴俨有关。裴俨毕业当天,我抱着一套深蓝色西装在校园的露天停车场里傻傻地等,好不容易等到他出现,我又紧张又忐忑地把西装交出去,那是我花了一整个学期反复修改,亲手剪裁缝纫而成的。但我怕他拒绝,便撒了个无伤大雅的谎,说那是我用压岁钱在商场买的。许是过去有过接收橙子的惨痛经历,这回裴俨没有拒绝我,爽快收下了西装,然后从钱夹里拿出3000现金递给我:“西装我要了,但不能白要。”我没有犹豫,也痛痛快快收下现金,我知道他想和我撇清关系,那我就如他所愿,和他明算账好了。我在银行另开了一个账户,将裴俨给我的那一小笔钱存了进去,至今不曾动用过里头一分钱。潜意识告诉我,未来我总有机会把这笔钱还回去。裴俨正式到Voodoo上班后,我几乎每个周五都会跑到Voodoo停车场踩点,一是为了见他,二是为了碰运气,说不定我会恰巧撞见他穿着我送的西装下班呢?奈何每次都败兴而归。我从不曾鼓足勇气问他,西装他喜欢吗?试穿过吗?合身吗?我害怕得知心中已有的答案。我怕他告诉我,他从未穿过,因为他不喜欢,因为那是我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