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我们还年轻

(1)

潇潇竟一晚上没睡好,也说不上什么原因,转头看了看摆台上的照片,潘立楷笑得那么灿烂,仿佛还是学生时代的样子。她其实一直在想着潘立楷这几天的情况,他在外地谈的项目不知道怎样了,大老远地过去,如此郑重俨然要开始一番惊天动地的作为。

可潇潇心里对于他这次谈的项目仍是心存疑虑,她没有那么乐观,她觉得这世界上没有什么能绝对赚钱的事,事前期望越大,也许失望就越大,尤其在父亲拿了家底子去投资以后。

到凌晨六点多时,她听到门锁转动的声音,接着有人进来了,熟悉的脚步声,让她立刻意识到是潘立楷。

裹了睡衣出来,按了墙上的电灯开关,看到潘立楷刚把军大衣脱下来,冻得满脸通红,嘴唇发紫。

潇潇什么都没说,赶忙去倒了杯热水,帮他把棉拖鞋拿出来,又拿了个热毛巾递给他。

潘立楷用热毛巾在脸上焐了焐,又一口气喝了一大杯热水,总算稍稍缓过来一些,朝潇潇笑了。

“半夜行车,你不怕出事故啊?还是这么冷的天!”潇潇气他说走就走。

“你总是说我不上进,我当然要做出点成绩。”潘立楷掏出一个塑料文件袋,里面放了一沓材料、发票之类的东西,道,“这趟谈得不错,我马上要全身心地投入这项工作中了。”

“那公司那边呢?”

“我已经辞了。”

“辞了?!”

“是啊。”

潇潇简直无法接受,登时脸色通红:“你怎么也不跟我商量商量?”

潘立楷笑了起来,伸开手臂要抱她,被潇潇躲开了。“那边的工作整天就是混日子,一个月三千块的收入,什么都做不了,辞了有什么可惜?既然决定要创业,当然要全身心投入,不然怎么能成功?”

潇潇更气了,道:“我也不是阻拦你创业,但是你辞职起码提前跟我商量一下,还有你出去谈什么合作,之前完全瞒着我,我还没来得及消化这个消息,你合同都签了,这叫尊重我?”

潘立楷把毛巾甩在一边,脸色发青。

“你最惹人烦的地方就是一点小事就絮絮叨叨不停,不吵出个结果不罢休,我在还没影儿之前怎么敢告诉你,不然以你的性格还不知道把我打击成什么样!”

潇潇简直不知道说什么好,咬着牙瞪着他,几秒钟后,转身回了房间,“砰”的一声关上门。

“我一夜没睡,你就这个态度?”潘立楷站在客厅里吼了一句。

过了十分钟,潇潇穿戴整齐地开始洗漱,二十分钟后就出了家门,全程没和潘立楷说一句话。

外面地上一堆烟花的残屑和歪歪斜斜的圣诞树,昨天是平安夜,但是显然她已经忘了,潘立楷也忘了。他们在各自奔忙中忘了本来应该快乐的节日,她忽然想起拾嘉说的,到最后他们之间只剩下了谈业务、谈发展、谈客户、谈赚钱,唯独没有感情的位置……

能拿到拆迁款的好消息还没来得及跟潘立楷讲,就以吵架收场了。

潇潇坐在地铁上就给阿敏打电话,她还在睡梦中,抱怨着接起来,声音模模糊糊的:“这个时间打电话,不怕你干女儿骂你啊?”

阿敏说的干女儿是指她肚子里的孩子,她们曾经商量,不管谁生了孩子,都要认对方做干妈。

“你这么确定是女儿?”

“我想要女儿。”

“这事儿是主观意志能决定的?”

“我自己得坚信这一点才能成功不是?”

潇潇终于笑了,微微叹了口气:“明天晚上咱们吃火锅吧,我买东西,去你那边。”

阿敏抓了抓头发,睁开眼睛看着天花板,意识到又有情况发生:“不会你们俩又吵架了吧?”

“家常便饭了,不过这次他玩大了,背着我投了一笔钱,可能是我们共同攒的唯一一笔钱,事前竟然没跟我商量。”潇潇最恨这一点,父亲是这样,潘立楷也是这样。

“天……他疯了!”阿敏在电话里面感叹。

“别说了,明天晚上去你家。”

“没问题。”

傍晚下班的时候,拾嘉习惯于乘公交车,在市场附近下车采购晚饭的食材,然后转乘另一趟公交车回家。这中间往往要一个半小时,五点钟下班,回到家的时间总在六点半之后,接着就是做饭,日复一日,这种柴米油盐的单调生活让人麻木。

冬天白天渐短,拾嘉拎着一袋蔬菜和一个工作用的手提包,缩着手站在车站,看着来来往往的车辆,而回家的89路已经快半小时没有出现过了。

她冻得直跺脚,旁边的一所中学也放学了,三三两两的学生挤满了车站。她被挤得偏离了原来的位置,拎蔬菜的手提袋把手也断了一根。狼狈不堪地补救时,小拇指留了稍长的指甲也断裂了,在丝丝抽痛。

旁边的学生情侣背着书包搂在一起,兴致勃勃地聊着今天课堂上的趣事,每人手上端了一个小巧的纸杯,里面有热气腾腾的关东煮,在冬天这样的季节中,显得暖意融融。

她看得出了神,不知为何,心里酸酸的。

她和杨冲曾经也是这样一起等公交车,约好一起回家,一起吃学校门口的零食。那时候杨冲还是个青春帅气的男生,球打得好,绘画也特别棒,白白的带着斯文气,最重要的是他那双拿画笔的手,修长干净,沙沙地在白纸上描绘出生动的图案。还记得高二那年,有同学从他的书里找出了一张素描,正是拾嘉中午趴在课桌上休息的样子。

当时所有人都知道杨冲在暗恋她,没命地起哄,教室里起哄的声音惊天动地。

她和他似乎是在大家的谣言中开始的,说是谣言,拾嘉内心却喜滋滋的。

杨冲校服的白衬衫总是干净得找不到污点,书包斜背,浓眉大眼,总是冲她笑。那时候空气都带着桂花的香味,校园的林荫道、赭红色的鸟群,还有蜻蜓点点的池塘,都是那么令人回味无穷。

杨冲坐在最后一排,总是隔空给她传纸条,有时拾嘉上课时用书挡着脸睡觉,都会被突然飞来的纸条砸中。展开来,上面是用铅笔画的数学老师老陈,扭曲狰狞的面孔让她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那时的老陈总是戴着一副又宽又厚的酒瓶底,操着低沉浑厚的嗓音不厌其烦地讲解着数学题,总给人一种老古董的印象。最经典的是有一次上数学课时恰逢三级地震,已经能感觉到微微地晃动,楼上和隔壁的班级非常警觉,同学们没命地往楼下跑。班里同学见到这种状况也都异常着急,甚至有人站起来喊老师。

而老陈却一脸镇定地拿着粉笔对大家说:“同学们不要着急,我讲完这一题。”

这句话后来被当时所在的中学广为流传,事后才知道原来他压根儿没有意识到有地震这一回事。

拾嘉总记得那时的杨冲特别有种为正义而冲动的傻劲,有同学被外班的混混欺负了,他总愿意挺身而出,而且每次都是第一个伸出援手去帮助。那时拾嘉总埋怨他傻,因为打了人以后他会理直气壮地告诉别人:“我就是高二四班的杨冲。”

因此经常惹来麻烦,甚至一度拾嘉认为他这个人除了才华横溢之外,为人似乎还有点二,不过那已经是在他们确立关系以后了。埋怨归埋怨,可那时作为一个学生的心理永远是现在所不能理解的,总的来讲,她对杨冲的欣赏大过那些小的瑕疵。

“你为什么喜欢我?”拾嘉当时傻傻地问他,其实当初杨冲会喜欢她这样的女孩,确实让她喜出望外。那时她确信自己是个外表林黛玉,内心却是个愤青类的女孩,不够聪明,人长得只算秀气,家庭条件也一般般。也许是这样一种潜意识的自卑,让她觉得得到这样一个好男孩的欣赏是一种天大的幸福。

“因为你特实在,学习到12点就是12点,睡觉到迟到就是迟到。你帮同桌的热情比帮自己的还高。最重要的一点,前些天的圣诞节,学校的那棵榕树下挂了很多同学写的心情卡,你写了好几张,上面都是同一句话‘我喜欢杨冲’,这事不少同学暗地里笑你,我不想让你受人嘲笑。既然你喜欢我,那咱们就交往吧。”

拾嘉的心中上下翻腾,原本兴奋的心情被他的一番话浇了个透心凉:“合着你是在同情我?”

杨冲看她暗下来的脸色,努力憋住笑的脸忽然变得通红,继而扑哧一声笑了出来,低头轻轻吻了她一下。当时拾嘉心中猛然一个激灵,瞬间像石化了一样,过了两秒钟思绪才回到现实,感到心扑通扑通跳得像刚进行了一场剧烈运动。

记忆中,杨冲只送了她一次礼物,是一瓶千纸鹤,那件礼物让她珍藏了多年。直到搬出和他共同租住的房子,她没带走任何值钱的东西,唯一有纪念意义的,只有那瓶千纸鹤。她拿出家门至今没找到合适的地方安放,打算带回新搬的公寓里放好。

曾经的杨冲每天早晨准时为她送早饭,站在学校的大门口,无论春夏秋冬,无论有多少同学和老师的目光投注,他始终带着煎饼馃子和豆浆,骑着宝蓝色的山地车等在那儿。

那种日子他坚持了好久,后来变成隔三岔五来送,再后来就彻底不送了。

舍友告诉拾嘉,这是老夫老妻的迹象,说明他们的感情已经逐渐转化为亲情了。

其实,当时她总觉得,亲情没有什么不好,因为亲情是稳定的,尽管他的改变有时让拾嘉觉得很失落。

拾嘉轻轻叹了口气,一股白雾呼出,手里装菜的塑料袋和工作用的手提包坠得胳膊酸酸的,勉强换了只手。加上天气寒冷,手脚几乎全冻僵了,出租车全部满员,公交车已经接近45分钟没有出现过了,她急得在原地直跺脚。

又过了十几分钟,夜幕下一辆公交车缓缓进站。所有等车的人一股脑儿涌到车门前,拾嘉赶忙跟着往前挤,接近车门的时候,前后左右的人几乎快将她挤成包子了,手上袋子的提把在挤压中猛然断开,蔬菜散落一地。

她连忙弯腰捡,后面的人有的跨过菜直接挤上车,还有两个人竟然还抱怨她的菜挡路。拾嘉在众人的脚边捡着已经摔得七零八落的蔬菜。

有两个番茄甚至已经烂了,宣告今晚的番茄鸡蛋彻底泡汤。一手番茄汁,将勉强能够拾回来的蔬菜都装进袋子里时,刚才的那辆89路早已经绝尘而去,车站上只剩下她孤零零地站着。

路灯亮起,天空灰蒙蒙的,开始飘起了雪花,不知道是怎么了,她忽然觉得鼻子里发酸。

突然想到“辛苦恣睢”这几个字……

抬起眼睛看着渐渐变白的道路,心中五味杂陈。

身后的车灯越来越亮,照得拾嘉的影子颀长而孤寂。汽车喇叭嘀嘀响了两声,是有路过的车怪她傻傻地站着挡路。

积聚的一腔怨愤和委屈让她猛然回过头,厉声冲着一辆黑色的英菲尼迪牌轿车吼道:“嘀嘀什么!看不见有人吗?!着急你飞过去啊!”

她眼睛里还隐隐闪着泪光,可整个人都像要燃烧起来一样,瞪着眼睛看着眼前的豪车,身上的愤怒细胞全部苏醒了。

那辆车停了下来,过了五秒钟,忽然关了大灯,一个穿着灰色大衣、神清气爽的男人走下车来,看起来只有二十几岁,一身痞气:“哪儿来的卖菜村姑挡路呢?”

拾嘉回骂道:“哪儿来的乡巴佬司机?开老板的车出来很拽是吧?!”

那男人将手里的烟扔在地上踩灭,似乎对眼前这个女人饶有兴趣:“你说谁是乡巴佬司机呢?”

“那你说谁村姑呢?”拾嘉满腔怒火正无处发泄,见到他更是抑制不住。

那男人指着她一脸轻蔑地说:“交通法规说,在道路中间铺开一摊菜挡路是合法的吗?”

“那交通法规说,开好车就能威胁弱势群体吗?”拾嘉今天的情绪非常不好,干脆站在车前一动不动。

那男人指了指拾嘉,无奈地表示不跟她继续斗嘴,上车直接轧过她的一摊烂菜。拾嘉侧身,胳膊上的包挂住了他车右侧的后视镜,顺势一带,包掉在地上,包里滚出那瓶千纸鹤,掉落到地上,玻璃瓶子摔得粉碎。

拾嘉愣住了,那男人也停了下来,打开车窗惊诧地往外看。她却像疯了一样跑到那瓶千纸鹤跟前,半天没有说话,而后慢慢蹲下来,一只只将纸鹤捡起来。

那男人没想到拾嘉那么宝贝那个在他看来像破烂一样的东西,在车里就喊道:“别捡了!都已经摔碎了!”

拾嘉似乎没听见一般,长长的头发披在肩上,蹲在地上认真地捡,眼圈红红的。

“瓶子也坏了,千纸鹤也脏了,你还要它干什么?”那男人实在看不下去,下车来抱怨。看到拾嘉已经哭了,又觉得不忍心,道:“算了算了,是我不对,我也不知道你包里还有易碎物品。”

男人从风衣口袋里掏出钱包,递给拾嘉几张百元钞票:“拿去买个新的吧,顺便再买点菜。”

拾嘉没接,积聚了一腔怒火骂道:“滚!”

那男人从来没受到过这种辱骂,一时间又气又恼,嘴皮子也变得不利索了:“你……你行!别以为我有点同情你,你就能随便骂我!”

“滚!”拾嘉又骂了一句。

那男人气得满脸通红,走了几步,忽然像想起什么,回过头来,捡起拾嘉散落在地上的包,将几百元钱塞进去。

拾嘉起身冲过来,夺过自己的包吼道:“别碰我的东西!人渣!”

男人差点气结,攥着拳头连下一句怎么说也忘了,一只手还抓在拾嘉的包带上,看起来大有拉扯不清甚至要大打出手的样子。

纠缠之间,拾嘉的钱包从包里掉了出来,啪的一声掉在地上,一堆卡片、票据和零零散散不到三百块现金都散落在地上。

男人和拾嘉同时下意识地蹲下来捡,只是她的动作更加急躁,就像是怕人看到自己更加窘迫的一面。

男人无意中捡起一张卡,竟是拾嘉的身份证,翻了过来,好奇地念了一句:“拾嘉?好奇怪的名字。”

“滚!你还杵在这儿想偷窥别人隐私?”拾嘉夺过来三下两下将东西全部塞进包里,背起来就要走。

那男人不屑地笑了笑:“看了一下身份证就叫偷窥隐私?”

拾嘉背着包大步朝前走,眼泪已经被风吹干了,剩下的只有凉凉的心,终归连那个瓶子也没了,看来老天爷也不想让她再保留从前的记忆。

男人上了车,一路慢慢开着,追着她的脚步,将车窗打开和她同步的位置,扔给她一张名片:“别让你觉得吃亏了似的,看个名字而已,也让你看看我的名字总行了吧?一看你长得就像个小心眼,果然是这样……”

他把窗户关上,踩下油门绝尘而去。

拾嘉看了一眼他的名片,上面写着“韩历飞”三个字,她冷笑了一声,甚至没兴趣看他的职业,直接甩手扔了出去,名片随着风飘出很远。

第二天潇潇到公司的时候,整个人疲惫极了。很多时候,她觉得和潘立楷在一起特别累,好像总也看不到幸福的彼岸,而对方又总是觉得她经常无理取闹,她常常很彷徨,不知道这段感情该怎样继续下去。

走进办公室,同事赵晓丽夸张地掩着嘴冲她摆手招呼。潇潇不明就里,凑过去,她就讲了今天公司里的副总韩历飞,如何垮着一张驴脸就来上班的事。

潇潇还在想着潘立楷的事,对公司高层的八卦当然没兴趣,只是恹恹地跟着附和了两句:“人家是领导,不高兴就可以摆臭脸,像我们这种普通员工谁敢?再不高兴也得老老实实的。”

赵晓丽神秘地笑了笑,示意潇潇凑近了说话:“据我猜测,韩总不开心,可能和前几天公司里面盛传他去参加N城卫视的‘鹊桥一线牵’那个相亲节目有关……”

潇潇眯着眼睛看了看赵晓丽,觉得她讲的话也有道理,前些天听说众星捧月的高富帅韩总,竟然去录制了相亲节目。公司上下对此一片哗然,因为这个小韩总,和潇潇同岁,据说是董事长家的亲戚,年纪轻轻就成了副总,加上形象不错,性格也不沉闷,就是人稍微拽了一点。但这正是现在年轻姑娘喜欢的类型,怎么就想不开去相亲节目找老婆了呢?那上面浮夸虚荣的女生,难道是他感兴趣的?

潇潇和同事八卦了一番,加上听说他上去以后确实是出乎意料地伴着一阵哀乐出来,可能受了很大打击。

赵晓丽是那种瘦长脸、声音尖细的姑娘,平时和潇潇在公司经常唱反调,互相讥讽,今天抬杠更是欢畅。

“韩总绝对是想证明自己来着,结果就悲摧了,站在那上面,什么精英都得被打击得面目全非。”赵晓丽吃了一口早饭评论道。

“没准儿他不是去相亲,只是想给公司的新产品做宣传。”潇潇帮韩历飞找理由,隔着一个格子间跟赵晓丽说。

“那也没必要用这么拙劣的方式,他之前好几年没恋爱,估计是有恋爱恐惧症,这次是去壮胆的。”赵晓丽一向对韩历飞有种特殊的感情,老是幻想自己能找到这样的男人,所以对他的行为举动大为不解。“没准儿他是个同志。”

“噗!”潇潇边大笑边朝她竖起大拇指。

“笑什么,现在是‘全民皆腐’的时代,这些都正常好不好?”赵晓丽瞥了她一眼,笑她大惊小怪。

“依我看就是有钱人玩票,这种事怎么值得这样大惊小怪?如果你听说他娶了楼下保洁阿姨,再惊讶不迟。”潇潇还是不相信韩历飞性取向不正常的传闻。

赵晓丽却笑得前仰后合,指着潇潇评价道:“你太坏了,口味太重了!”

“我只是觉得,你应该寄希望于一个靠谱的男人,这个男人不一定要有钱,但一定要对你好。”潇潇忽然开始苦口婆心。

“这你就错了,这年头没钱的男人,不可能对你有多好,你觉得两个人在地摊儿上吃云吞面和在法国餐厅共进晚餐,哪个会更浪漫?”赵晓丽跟着抬杠。

“这可不能比。”

“这就是现实!”

(2)

晚上潇潇和拾嘉都聚到阿敏家里,准备了一堆火锅涮菜,阿敏让保姆预备了羊肉汤底,暖暖地围在一起很是热闹。

热气腾腾的蒸气将餐厅的玻璃隔板也晕了一层雾气,高汤的味道钻进每个人的鼻子里。

“我是阿敏家的常客,一有情绪就跑来,快成习惯了,拾嘉是头一次,我今天以汤代酒先敬你。”潇潇举起小碗先开了个头。

“看来你们活得挺滋润的,有没有男人,有没有烦心事,吃吃喝喝谈谈心就全忘了。”拾嘉有点羡慕,她很喜欢今天这种气氛。

“男人算什么,女人活得开不开心,幸不幸福,一定不能跟男人挂钩,不然最后百分百要输。咱们能做的是自己赚钱,自己强大,自己活得高兴,决不能被男人束缚了。”阿敏的御姐范儿十足,挺着微显的肚子强调。

她的发言好像特有鼓动性,潇潇连忙站起来鼓掌,拾嘉也跟着叫好。

吃了几口菜,阿敏开了瓶葡萄酒,她自己不能喝,却给潇潇和拾嘉斟上了。

“你们俩的事我都听说了,滕潇潇那事儿我不担心,因为她动不动就来这一套,出不了三天,自己就回家扑到潘立楷怀里去了。”

“我有那么没骨气吗?”潇潇反驳。

“我说错了,明天一早她就不见了,然后就飞快地跑回家了。之后过了大半天,才会打电话来说‘阿敏,我回家啦,楷楷接我来了’。”阿敏做着动作模仿她。

潇潇气得直跺脚:“呸呸呸!纪永敏,你别毁坏我形象啊!”

拾嘉笑得前仰后合,这些天从来没那么开怀过。

“别听她的。”潇潇搂着拾嘉瞥了阿敏一眼。

“我觉得自己好久都没笑过了,天天活得太压抑。杨冲说他要赚钱,所以没时间多陪我,来不及一起吃饭逛街,甚至半夜里才回来,匆匆洗把脸就往床上一躺,一天我们都说不了一句话。开始我跟个奴隶似的,就想着怎么搞好后勤保障,每天买菜、做饭、洗衣服,在一起好几年,他越来越把这些当作应该的了!甚至我哪天没来得及做饭,他都大吵大嚷的,这有什么意思呢?不如分手了自己过得自在。”拾嘉仰头喝了一口红酒,道,“还是跟你们在一起开心!”

“你这情况跟我和潘立楷差不多,恋爱时间太久,男人就麻木了。尤其当他在一个女人身上没有付出太多时,就更不懂得珍惜了,每天的借口就是工作、忙,以及其他换汤不换药的说法。”潇潇说完跟拾嘉碰了下杯表示感同身受。

“太对了,简直说到我心坎儿里了!”拾嘉用力回碰了她的杯子。

阿敏一个人在那儿摇头。

“别摇头,你是最幸福的一个,你们家刘宪坤大把钞票赚着,你五百强企业白领当着,最不操心的就是你。”潇潇摆出羡慕嫉妒恨的表情,两腮被火锅的热气熏得红红的。

“他是他,我是我,这栋房子漂亮吧?可到现在房产证上还是他的名字。婚姻法改了,我现在只有居住权而已。所以靠老公不如靠老爸,靠老爸还不如靠自己!我爸之前生意做得不错,这几年也逐渐萧条,女人如果不奋斗,现在有多安乐,将来就有多悲惨。”

这话潇潇和拾嘉都没想到是从阿敏嘴里说出来的,以前在她们眼里,阿敏就是个败家女的代名词,不操心没压力,现在感觉却完全不同。

“阿敏,怎么说你也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像你这工作,光工资就比我们多两倍。”拾嘉对于阿敏的忧虑表示不能理解。

“我每天怀着孩子,晚去一分钟要被扣工资,上厕所多待一会儿,要被扣工资,领导一不高兴就骂人。从前我爸托的那个把我弄进公司的经理早调到南陵去了,新来的这个不认识我爸,尤其这两年我爸生意显出点颓势,更是没人理我了。”阿敏很少说自己的难处,一直都乐呵呵的,今天却忍不住大倒苦水,“我们公司当年招聘的时候,规定985或211院校毕业的本科以上学生才有资格,咱们学校不是,我被破格弄进去了,才发现里面竞争激烈。为了销售量,每天人人自危,老员工更不愿意带新人,我这人平时神神道道,但工作上真不是个强人,而且我特讨厌每天虚情假意应酬的工作,现在我们整个部门就我业务量最差!我经常挨批评,现在怀孕了,行动更加迟缓,工作效率更跟不上了,马上还要休产假,我们领导就更不待见我了。加上刘宪坤经常出差,我活得才最不容易呢!”

听阿敏这么说,潇潇和拾嘉也跟着叹了口气,果然家家有本难念的经。

火锅一直在眼前沸腾着,却少有人下筷子,说得心里难过,胃口也没了,只觉得汤料咕嘟咕嘟煮得心里难受。

“不说别的,我昨天还遇上一件窝火的事。”拾嘉忽然想起昨天那个叫韩历飞的男人,现在还忍不住想骂脏话。

“怎么了?杨冲来找你了?”潇潇追问。

“哪儿啊!昨天在公交车站遇上一个奇葩的富二代,后视镜刮了我一下,我的包摔出去了,玻璃瓶子碎了,他下车以后还偷窥我身份证。”拾嘉说起来还是觉得很气愤。

“这种人很可能就是前些天报纸上报道的,劫财劫色的骗子,你最近可一定要警觉点,他很可能是冒充富二代接近你的。”阿敏向来喜欢科普这些防骗防盗信息,此刻便一脸严肃地教育拾嘉。

“可能还真是!这年头儿骗子往往特别会伪装,一个人出门可一定要注意了。”潇潇也跟着点头应和。

拾嘉回忆了一下昨天的情形,看那个人的状况,也许还真有点骗子的感觉:“他最后还把自己的名片扔给我了,叫韩什么的,名字我也忘了,好像还是个什么总经理。”

“那这一定又是新型骗术,故意冒充什么总经理董事长的,专骗拜金的无知女生,其实自己就是个小混混。”阿敏一拍桌子断言道。

拾嘉想想昨天那人的情况,觉得阿敏分析得八九不离十,说话的口气动作,完全就像个掩藏在富二代表象下的大骗子!

“应该就是这样了,所以我已经很小心了,他见我没上当,之后就走了。”

“他看了你的身份证,也许能找到你的资料和住址,最近你回家也要多注意,实在不行就给我打电话,我就在你对面。”潇潇帮她出主意。

“今天晚上谁都不能走,在我们家陪我,反正明天是周末,咱们三个畅聊一夜!”阿敏兴致十足,已经让保姆去准备被褥了。

“在你家当然可以,畅聊一夜,我和潇潇都没问题,但你是孕妇,等会儿你第一个就睡着了。”拾嘉笑她想得简单。

外面忽然放起了烟花,在高层的上方炸开,从屋里看去,好像就在眼前,震耳欲聋,保姆赶忙去把玻璃门关上,她们这才记起今天是圣诞节。

到了她们这个年纪,对于洋节日没有特别高的热情,但今天的日子,还是微微怅然。

并排躺在阿敏家的大床上睡了一夜,直到第二天早晨,天色大亮。周末的时光本该泛着五彩斑斓的光,现在却只有没化开的雪。

上班以后,无时无刻不希望每天早晨醒来都是周末,能高高兴兴没有压力地生活,似乎是现在每个人的愿望。

外面冷得让人不想起床,三人赖在一张床上睡到很晚,直到这个家的男主人刘宪坤忽然回来。

刘宪坤是那种看起来很成熟、很沉稳的男人,比阿敏大五岁,但阿敏一脸孩子气,和老公站一起显得差距远不止五岁。

刘宪坤总是穿得很体面,大多数时间都西装革履,头发也一丝不乱,说起话来特有领导派头。他看到家里有客人,便很有绅士风度地坐到客厅里去等,连衣服也不换,正襟危坐,等她们都洗漱完毕,穿好衣服,才客气地跟她们打招呼。他的笑容看起来很端庄正经,不会附加上滑稽赞美的词汇,总体看上去,特别有电视上某酒业公司广告里面在餐桌正当中举杯敬酒的成功男士的感觉。

潇潇觉得自己不会喜欢上这种男人的,即使他有钱、有地位。她只能欣赏那种阳光小帅哥,可阿敏显然对刘宪坤是那种又爱又敬的心理。

潇潇和拾嘉坐地铁回了家。路上拾嘉忍不住问:“你没觉得刘宪坤特严肃吗?”

“他一向这样,感觉和谁都不亲近,和谁又都不疏离,可能做生意的都这样吧。”潇潇帮他找了个借口。

“上学的时候,我都没想到,阿敏会找一个这样的老公。”

“她崇拜那种能给她安全感的。”

“所以刘宪坤恰好是这种类型?”

潇潇笑了起来,这几天诸多事情让她心中有些说不出的怅然,尤其是早晨,话也不想多说两句。

进门后潇潇发现潘立楷已经不在家,冰箱上贴了个黄色的便利贴,上面有歪歪扭扭的字迹:“我回妈妈家一趟。”

说不上为什么,潇潇看到这个忽然踏实了很多,吵架归吵架,她心里还是放不下潘立楷。

潘立楷在路上买了两屉小笼包和一碗胡辣汤,吃完后开着小面包直奔父母家里。一来是周末的缘故,二来和潇潇吵架了想暂时避避,不过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新签订了一份化妆品购销合同,他的网销计划已经开始了,他想让父母高兴高兴。

在大城市里混了几年,事业始终没什么起色,那家小公司当然是没前途的,可考虑到父母和潇潇都是保守派,一直坚持到现在。上个月听说,当年的大学同学现在有的已经成了外企经理,有的自己做生意年收入三十几万。当一个卖花盆发家的发小拍着潘立楷的肩膀告诉他“人这一辈子,不折腾一回,也就这样了”的时候,他好像受到了很大触动,一个人跑到长江大桥上站了很久,抽了整整两盒烟,风吹得整个人筋骨都酥了,他终于下了决心要搏一把。

车开到家门时,院子门口竟然停了一辆奔驰,车牌号后面是三个6,看起来相当拉风。不用想,他也知道是严立忻又来了,往常有他在的时候,潘立楷总是避而远之,今天被喜悦冲昏了头,竟然忘了日子。

风尘仆仆地进门去,看到家里已然收拾得干干净净,父亲和严立忻的笑声不断传来,母亲在厨房里忙得不亦乐乎,桌上摆了好多做好的菜,还有一壶父亲自酿的米酒。

潘立楷心里一酸,原来严立忻一来,家里如此隆重,父母连精神状态都不同以往,顿时,一种叫作忌妒的情绪上扬起来。

他重重地咳嗽了一声,提醒屋里的人注意他的存在。

潘父和严立忻朝门口看过来,潘母从厨房伸出头来招呼了一声:“立楷也来了?快,快进屋!”

潘立楷懒懒散散地进门,将随身带的包朝旁边椅子上一放,谁也没理,自顾自倒了杯热水喝。

“今天真是巧,你们兄弟俩都在,一家人很久没聚在一起了。”潘父激动地站起来摆桌子,布置碗筷,高兴的神情尽显,“今天你们妈妈做了最拿手的栗子鸡,还有和你四婶学的秘方茶油鸭,多做几个菜……”

“哟,我要知道今天他来,我就跟朋友出去滑雪了。”潘立楷撇了撇嘴,显然情绪不佳。

“我来看看爸妈,我也不知道你来。”严立忻站起来,手依旧放在裤兜里,对他的态度已经早有心理准备。

“爸妈有我,就足够了。”潘立楷跷起二郎腿,眼神转到一边。

“我和你妈做梦都想着当年咱们一家人在一起的日子,现在立忻出息了,立楷也该为你哥哥高兴。”潘父知道潘立楷的脾气,连忙提醒他,希望他们还能像从前一样和睦。

自从严立忻被亲生父母带走以后,还是常常来看他们二老,尤其是每个月第一个周末几乎必来。

通过这些年的生活历练,严立忻看起来俨然一个低调的富二代,衣服穿得整齐,人收拾得干净,坐下来端端正正的。他一向是个不爱说话的人,唯独回到潘家话稍稍多一点,十七年潘家的生活,在他看来比在严家舒服十倍。

潘家父母一向特别喜欢严立忻,他虽然学习不如潘立楷,也不像潘立楷小时候长得惹人喜欢,尤其在学校的时候,严立忻一会儿和同学打架,一会儿早恋,一会儿又离家出走,花样多得让父母应接不暇,但这个顽劣的儿子特别孝顺,所以总是牵着潘家父母的心。

当年DNA验证出严立忻是别人家的孩子时,潘家父母哭了好久。他们没有因为没见过面的亲生儿子出车祸而难过,更多的是因为这个相处了十七年的假儿子即将离开而痛苦。

十七岁那年,潘立忻改名严立忻,从此成了富商严正伦的儿子,也因为这样,原本在同一个家庭生活的兄弟境遇变得天壤之别。

潘立楷依然是普通家庭的孩子,参加高考,上大学,出来拼命地找工作。而严立忻直接去了加拿大留学,回国后就在父亲的海圣集团工作,总经理的位子已经是囊中之物了。

一个在失业大军中苦苦挣扎熬得灰头土脸,一个不费吹灰之力地成为上市公司高层,这让潘立楷越来越讨厌见到严立忻。在他看来,这个人现在依旧在潘家晃荡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显摆,而父母居然还特别买账。

严立忻在加拿大的那些年,常常给他们寄来那边的特产和衣物,潘家父母每次都欣慰地拿出来给别人看。他们是特别实在的人,见到儿子过得好,儿子出息,他们始终觉得脸上有光,尽管那已经不再是亲生儿子了。

严立忻给潘立楷寄来的东西,他看都不看就直接扔掉。他讨厌父母总是拿严立忻说事,无论十七年前还是十七年后,严立忻在潘家的受关注度似乎永远比潘立楷高。之前他因为闯祸多占去了父母大半精力,如今因为离开又占去了父母大半牵挂,潘立楷恨这样的感觉,所以一直在暗暗发誓,总有一天他会不靠任何人而变得和严立忻一样有钱。

(3)

饭菜都摆上了桌,潘家父母高兴坏了,两个儿子已经很久没聚到一起了,今天这样的日子,他们完全没想到。

“这是立忻去泰国出差带来的冬阴功汤和咖喱鸡,刚才我和你爸尝了尝,味道真不错,立楷尝尝。”潘母示意潘立楷,就差用筷子夹给他了。

“吃不惯人妖国的东西,看着都反胃。”潘立楷依旧冷言冷语,他排斥一切和严立忻有关的东西。

“立楷!”潘父终于看不下去了,呵斥了一声,皱起眉头瞪着他。

“怎么了?我非得阿谀奉承一下领导带来的东西才行吗?”潘立楷完全不听劝,想起这些天忙得连轴转,看尽别人的脸色,最后在严立忻面前依旧像个不成气候的乡下佬,他就觉得烧心。

“兄弟俩,至于让你说话夹枪带棒的吗?”潘母也跟着训斥起潘立楷。

“谁兄弟俩?妈,您到现在还概念错误呢?他现在姓严,跟咱们家一毛钱关系都没有,你们别自作多情了!”潘立楷坐在椅子上,连正眼都不想看严立忻,一路的好心情,全在看到他以后变成泡沫。

“这是什么话,不管有没有血缘关系,立忻都是你一辈子的兄弟。”潘父面带怒色,他知道潘立楷这些年一直和严立忻唱对台戏,甚至快到水火不相容的地步,但在他眼里,他们兄弟俩永远都是亲生儿子。

“那是你们认为的,我可不这么看。”潘立楷自顾自夹了口菜,然后把筷子重重地放在一边。

潘父气得要拍案而起,被严立忻拦住了:“爸,我是来看您和妈妈的,立楷认不认我不重要,吃完饭我就走。”

“别瞎说,孩子,今天你得答应妈,在这儿过一夜。妈给你们兄弟一人织了一件毛背心,还差一点,今天赶赶工,明天就出来了。”潘母拦着严立忻不让他离开。

潘立楷恼得不想说话,他有时候简直无法理解父母的想法,以严立忻目前的财力,还会穿那种粗线毛背心?那种老土又不上档次的东西,连他都不愿穿,何况严立忻整日出入名流场合,穿出去不被笑话才怪。母亲总是异想天开。

“妈,您别这么累,千万别熬夜赶工,对眼睛不好。您留着钱多给自己买点东西,我其实什么都不缺。”严立忻安慰潘母。

“听见没,听见没,他什么都不缺!您织好给他他也没法穿,他和高端商务人士谈生意,穿一件您那粗线毛背心,别人都以为他是伪大款、暴发户呢!哪配得上他富家公子的身份?”潘立楷趁机插话,不屑地笑了笑。

“我在家穿不可以吗?谈生意不会谈到家里来吧?我运动的时候穿也行吧,手织的比买来的舒服多了。妈这些年给我织的每件衣服,我都收得好好的。倒是我看你从没穿过,怕是早不知扔到哪儿去了吧?”严立忻被他说得来火,忍不住反击了两句。

“去你大爷的!”潘立楷一拍桌子站了起来。

“立楷!”潘父吼了一声,“你给我坐下!”

潘立楷不理会,指着严立忻的鼻子:“有本事你跟我出来,别在爸妈面前嚷嚷。”

“我从来没嚷嚷,激动的是你!潘立楷,从前你是冷静的那一个,怎么这些年过去了,岁数见长,人反而更幼稚了?”严立忻依旧油盐不进,反而悠闲地开始吃菜。

潘立楷气愤地点点头,摔了筷子就走了。

潘母站起来想叫住他,被潘父拦住了:“随他吧,做什么都这么冲动,注定一事无成。”

这句话被走到门口的潘立楷听到了,咬着牙脸憋得通红。原来在父母的眼里,自己再怎么努力都赶不上严立忻这个假儿子,这个原本什么都不如他的假儿子。

心里准备好的好消息再也没有了想说的心情。

在他眼里,父母从小就偏心,现在还给他下了这样的结论,这是对他这些年努力的侮辱。

“你有什么啊?上学的时候你人缘没我好,口才没我好,才艺没我多,女生看都不看你一眼,不就是现在你有个是富商的爹吗?你翻身了?你尾巴翘到天上去了?咱们走着瞧!”潘立楷对着挡风玻璃怒吼着,他讨厌被严立忻的光环淹没的感觉,他一直在想,如果当年他和严立忻换过来,那么严立忻会比现在的他更加落魄。

严立忻听了潘母的话,在潘家住了一晚上,相互聊了好久。问起婚姻大事,他低头笑了起来:“暂时没这个打算,趁年轻好好工作,结婚的事,等碰到合适的再说。”

潘母显然还不放心,拉着他教育道:“不能因为工作而耽误了婚姻大事,严正伦是个工作狂,来不及帮你张罗,家里又有个后妈,你不能指望她帮你想得周全,所以还得自己多上心。我和你爸爸都是普通工人,不认识和你登对的姑娘,所以也只能多提醒你。”

严立忻笑意更浓,脸色微微泛红:“妈,您别想太多了,我的事我自己会上心的,只要有合适的,只要我真的开始恋爱,我第一个先向您汇报。”

潘母笑着点点头。

“倒是立楷,他和潇潇在一起这么多年了,年纪也不小了,就算他不急,潇潇这个年纪也不能等了,先给他张罗结婚的事比较合适。”严立忻想起滕潇潇,陡然回忆起高中时的情景,一瞬间挺不是滋味。

“我和你爸早说过了,他这孩子特倔,非说等事业有起色了再说,这得等到什么时候?什么叫有起色?他这辈子想跟你一样,到老都别指望,他就是好高骛远。”潘母说起潘立楷就直摇头,“早晚有一天潇潇会着急的,他都不替人家姑娘想想。”

严立忻不知该怎么说,忽然间脑中的时钟好像转到了多年前的那个夏天。滕潇潇还穿着一条黄色的裙子,梳着马尾辫,她坐在他的前排,每天他都能听到她和同桌叽叽喳喳的议论声,虽然前后座,但他们之间的交流很少。他只能看到潇潇的马尾辫甩来甩去,头上的头饰换得频繁,时而是流氓兔,时而是草莓心,时而是紫流苏。不知道从何时开始,严立忻心里开始有了微妙的变化,那长长的马尾辫成了他心里挥之不去的影子。

直到有一天,潇潇忽然转过头来,递给他一封粉红色的信笺:“记得帮我交给你弟弟,让他一定要亲手打开,好好看!”

严立忻对这个突如其来的任务很诧异,那时候,他忽然觉得心里不是滋味,这种感觉直到后来他才明白叫“忌妒”。他捏着信不知所措,直到那晚潘立楷当着他的面拆了大声读给他听,像在读一个大笑话,语气中充满揶揄:“又是一个女生给我的情书,这个真直白,连点浪漫修饰语都没有,直接说看我踢球特帅,问我愿不愿意跟她交往。”

严立忻头一次这么紧张,原本吊儿郎当的劲儿全没了:“那,那你打算怎么回?”

“回?回什么啊?我从来都没回过女生的信,越不回,她们越有兴趣,越觉得神秘,回了才傻帽呢!为一棵树放弃一片森林。”潘立楷直接将信丢进垃圾桶,连收藏的意思也没有。

严立忻当时特为潇潇感到不值,等潘立楷走了以后,他从垃圾桶里翻出那封信,拿在手里看了半天,不知道是什么心情,酸酸的,有些失落。

从那天开始,这个叫滕潇潇的女孩子每天都来问严立忻:“信他看了吗?有什么反应?”

严立忻觉得这女孩特执着,又不想说出实情打击她,于是每次敷衍了事。

直到滕潇潇有一次在严立忻的书桌里翻出了那封信,她以为他根本没把信交给潘立楷,而是自己收了起来,气得和他大吵一架,并声称再也不信他了。

严立忻那次很尴尬,面对她气愤的质问,依旧没把实情讲出来,怎么都不忍心打击她,不忍心看她伤心失望,他不知道自己怎么了,惊慌失措的,只能沉默以对。

“你喜欢我?”滕潇潇敏锐地察觉到了什么,她的直接让严立忻难为情极了。

“……我没有。”

“没有你扣着我的信?”

“……”

“你说,你到底什么目的?”

“没什么目的。”

“一定有目的!”

“我忘记了!”

“我天天来提醒你,你居然说自己忘了,你是有多健忘?”

“我就是忘了,信不信由你。”

潇潇恨死了严立忻那种明明在狡辩却镇定自若的样子,从那天开始,她再也没和他好好地说过一句话,反而每次必要的接触时,总是连讥带讽,不羞辱他誓不罢休。

只是从那一天开始,严立忻试图想让潇潇放弃对潘立楷的想法,每每趁早自习,当着潇潇的面讲述一些潘立楷的糗事,下课也不再让潘立楷过来找自己,而是自己过去找他。连做实验分组,他也尽量想办法让潇潇回避潘立楷,希望有一天她能忘记这个喜欢的人,高高兴兴地变回原来的自己。

只是没想到的是,潇潇没有变,潘立楷有一天却若有深意地问他:“你是不是喜欢滕潇潇?”

严立忻不知道作何回答,脑中一瞬间却闪出了一个让他也觉得吃惊的答案:“你说什么呢?”

“别瞒我了,你最近鬼鬼祟祟在背后手段一堆,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把她给我的情书捡回去自己留着,拼命不让我和她接触,连上回做实验分组也和我抢,害我因为分组问题差点没通过考试。”严立忻这才知道潘立楷这一通是来兴师问罪的,“本来我对她真没兴趣,可你这么跟我抢,让我反而对她很好奇,你至于这么不顾兄弟感情去追一个女孩吗?”

“你能别主观臆测吗?我哪有……”

“你别狡辩了,是男人就勇敢承认,我当弟弟的跟你实话挑明了吧,她不会喜欢你的!她喜欢成绩好、长相正派的男生,你完全不沾边,不管你在背后如何阴损都没用。”

那时候潘立楷冷笑着看了他一眼。他永远也忘不了那时候的感觉,忽然间他才认识到,自己真的在无意间喜欢上了滕潇潇,不然在那时怎么会这么难受?

潘立楷是个开朗的男孩,滕潇潇是个刁钻的女孩,两人在一起久了,最终擦出了火花。就在高二那年的冬天,严立忻忽然觉得自己无比可笑,他答应了邻班一个女孩的表白,整日和她出双入对,潘立楷说的话却一直在他心上盘旋。是啊,潇潇始终不会喜欢他这种男生……

第三章 我们还年轻
长路有繁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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