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淑女林素素不喜欢one-night-stand,一点也不喜欢,可奇怪的是,她竟莫名其妙地同在古城意外邂逅的陈宇飞,与在长江边不期而遇的宁易水轻易地做爱……一想到这个复杂的问题我就开始头痛。爱与情,情与性,性与爱彼此之间纠缠不清,混乱胶着,纠成一个错综复杂的结。于是我开始我拼命纠结。我一看到悲剧的父亲头更痛。他的腿受伤处是关节部位,从前健康的他如今走起路来却一瘸一拐的。每个月,我都会陪同他去医院复诊,拍片、开药、换药等。每次和他一起去医院我都要痛苦地挣扎一番:我留在这座城市究竟是对还是错?如若去外省上大学,孤苦伶仃的他又由谁来照顾?我知道去茶楼工作并非什么光彩的事,可是该遭天谴的包工头所付的医药费无异于杯水车薪,而父亲现在根本没有收入,我不去茶楼陪客,父亲的巨额医药费如何拿得出!我的身心开始一阵阵地疼痛,仿佛瘸腿的人不是父亲而是我。我用扭曲的手臂搀扶着跛足的父亲走在大街上,心里不由得苦笑:这场景真像梵高的油画,极度悲伤,极度寂寞。没想到,几天后我真的见到了梵高的油画。“一壶春色”茶楼里,一个脑满肠肥的男人对我纠缠不休,非要将我掳上他的宝马车。我吓坏了,怎么躲也躲不掉,只好死命地冲出了茶楼。我拼了小命地一直跑啊跑,不知跑了多久,跑了多远,身后突然冲出来一个男人,拦腰将我抱住了。这是啥世道,这个男人到底是要劫财还是劫色?天理何在!王法安在!“救命啊!”我歇斯底里地叫道,嘴却被一双大手紧捂住,旋即又松开了。他刚一松开,我又大叫起来。我被男人扛上一辆车,像扔麻袋一样扔进车里。我害怕极了,紧闭上双眼,生怕那个男人会对我非礼,或者干脆要了我这一条不值钱的烂命。我还不想死,为了我伤病的父亲我得活着,我得活着同顽固的父亲抗争到底,向他证明我比他还要顽固几十亿倍,等父亲老了,我就可以远走高飞,飞出他的视野,飞离他的统治他的世界。一想到父亲,我立刻镇定下来。“请你放了我,我手上只有200块钱,你都拿去吧。”我壮着胆子对那个男人说。“哈哈,我在考虑,你到底值多少钱呢?”老天,这声音怎么那么熟悉?大地,请容我即刻清醒过来!我缓缓睁开眼,他缓缓调转头。(旁白:我俩的慢动作多文艺呀,真适合演王家卫的电影,名字叫《武汉森林》什么的,铁定卖座。)宁易水!可我是宁可越过万水千山也绝不要再遇见他!我委屈地坐在他车上,一言不发。他刚启动汽车,我却猛地拉开车门冲了出去。由于惯性,我跌倒在地,膝盖上很快蹭掉了一块皮,鲜血涌了出来。那一大团冰冷的红色令我开始眩晕。我一直想不明白,为什么苏沐暮走后,我又开始晕血?“苏沐暮!”我激动地大叫着。待我清醒过来时,发觉自己其实是在那个叫宁易水的男人家里。宁易水正坐在床头仔细端详我,像看一幅油画。我抬起头,看到他卧室里不知何时多了一幅梵高的名画《向日葵》,那幅画是画家内心翻腾的感情烈火的写照,同时也寓意着一种苦难,一种深重的苦难。那一刻,我想到了我灾难深重的父亲。我看《向日葵》时发现他正紧盯着我看,似乎我就是那朵苦难深重的向日葵。我注意到,自己受伤的膝盖上竟包扎着那根他曾为我包脚丫的领带!再朝领带里望去,里面胡乱裹了堆棉花!我忍不住暴笑,笑着笑着伤口竟也牵连着痛,我想到一个不搭界的词:扯皮拉筋。我现在的腿就是痛得扯皮拉筋的,连放声大笑都不能,我只能做作地笑不露齿。我习惯用大笑来掩饰自己的悲伤,此刻如此淑女的笑容让我很不自在。他却笑得春意盎然。学医的我看到宁易水如此不专业的包扎方式,以及他竟一再地用领带为我包扎伤口,我哭笑不得。他饶有兴致地注视着我,手中玩弄着一支雪茄。“喂,我很好笑吗?”“你很可爱。”我的思绪在瞬间神游,苏沐暮也这么说过,苏沐暮也说过“你很可爱!”可眼前的人分明是宁易水!我忽然变成一只好奇心十足的猫,对他盘根问底起来:“你从哪儿来?“天津。”“结婚了吗?”“你看呢?”“你脸上又没写着!”“进城了,想出又出不来。”“为什么?”“为了孩子。她才十岁,我不希望她和我一样,从小就没了父亲。”“你父亲呢?”“从我出生起就跟另一个女人走了,他从未养育过我一天,我也从未叫过他一声父亲。”“可怜的苦孩子!”“那么,你的故事呢?”“我只有父亲。”“你一定很爱你父亲吧?”“错,我恨他,恨了快20年了!”宁易水将我拥在怀中,我不争气的眼泪开始滚淌。他幽幽地开始讲自己的故事。“我是个私生子,从小就没了父亲,母亲带着我四处流浪,我们处处受人歧视。因此,我从小就经常同人打架,高中那年打群架,还进了少管所。我没有一个朋友,他们都怕我,他们的父母也都不让他们同我玩,生怕被我带坏了。母亲像孟母,带着我多次迁居,从南方到北方,又从西部到中部,我的人生一直在路上游荡。你想像不出过这样的日子的滋味,我感觉自己像一棵浮游植物,随波逐流,随遇却不能安定。”“后来呢?”“后来我在各个城市漂荡,碰上了许多女人,也包括你。”宁易水开始玩世不恭起来。我不习惯男人特真诚。真诚到极点是矫情。我也不习惯男人特不真诚。不真诚的终点是虚伪。我有些愠怒:“喂,你这人真闷骚!不要以为自己是人见人爱的周润发!我也不是你随叫随到的一盘菜!对不起,本姑娘不陪你玩儿了!再见!”我扬长而去。他不是苏沐暮,苏沐暮是个好孩子,可他,我和他都是坏小孩。没走几步,我的腿开始剧烈疼痛,不一会儿,就被那个“798”宁易水追上了。我又像只流浪猫一样被宁易水捡回家。我如入无人之地,在他家晃荡。我总是试图寻找他和苏沐暮的相同或相似之处,然后一一对号入座,但我一次又一次地深深失望,因为,除了一张脸孔颇为相像外,其他的任何地方都找不到共同点,他们原本就是地球的两极,而我处在水深火热的赤道;他们是两条不同走向的河流,我两次趟过这两条不同的河流,却分不清东西找不着北;苏沐暮是一团浓烈的火,激情四溢,宁易水则是一潭沉寂的水,激不起任何涟漪。我像只GPS一样,四处搜寻宁易水屋子里新奇的东西。在宁易水的书房里,我寻觅到了一把吉他。那把吉他看上去很破旧,有几处还掉了漆,估计年龄比我小不了多少。自从苏沐暮走后,我再也没有弹过吉他,每次重拾起吉他,我脑海中总会跳出一句词:知音少,弦断有谁听?宁易水,会是我苦苦寻觅的那个知音吗?“傻丫头,发什么呆呢?”我如梦初醒,指着吉他问他:“你的吉他可以借我弹一下吗?”“当然,房间里的一切你随便用。”“包括你吗?”我邪邪地问。“当然。”他龇牙咧嘴地答。我抱着笨重的吉他,迟迟不敢动手弹。一年多以前,苏沐暮天天站在我宿舍的窗口听我弹吉他。如今,眼前的这个人虽酷似苏沐暮,但我的苏沐暮,已经去了另一个世界。没有苏沐暮,我如何能再弹起心爱的吉他?我终于还是放弃了。我痴痴地问他:“你会弹吉他吗?”“会一点,不过好久没弹了。”话毕,他抱起吉他轻轻弹唱起来。“我有一段情呀说给谁来听知心人儿呀出了门他一去呀没音讯我的有情人呀莫非变了心为什么呀断了信我等待呀到如今夜又深呀月又明只能怀抱七弦琴弹一曲呀唱一声唱出我的心头恨唱给春风听春风替我问一问为什么他要断音讯”蔡琴的《我有一段情》。一曲奏完,我已是泪如急雨。“春风替我问一问,为什么他要断音讯?”……苏沐暮,为何你断了音讯?求你,给我一点指示,告诉我你在天堂看着我,告诉我你一直在我身边……我恣意地在宁易水怀里流泪,哭到痉挛。夜渐深了,我示意他关上灯,第一次向一个陌生男人敞开心扉……“苏沐暮是这个世上最爱我的男人,也是我唯一爱过的男人,可是,一场车祸夺走了他,我甚至没见到他最后一面……他说过要陪我一起坐着摇椅摇到天荒地老的,可他骗了我,他骗了我啊……荷西死时,三毛用十指在荷西坟上不停地扒呀扒,希望能将荷西从冰凉的土里解救出来,而我却连苏沐暮栖息的地方都找不到,他父母悄无声息地带走了苏沐暮,也带走了苏沐暮所有的东西。他父母托邻居交给我一包苏沐暮的遗物,可我从来不敢打开,我害怕自己又回到过去,害怕找不回自己,我真的很怕,很怕……”“知道吗,你长得很像他,我时常会有一种错觉,错把你当成他,可我心里很清楚,你不是他,你是宁易水。你是谁?你是从哪里冒出来的?为什么要出现在我面前?我一见到你,就会不由自主地想起苏沐暮!你到底是谁……”我边说边哭,枕边已湿了一大片。他将我抱在怀中,轻拍着我,像一个慈祥的父亲。如若一个人,将你带回到活生生残酷的回忆中去,你究竟该哭还是该笑呢?我和宁易水且哭且笑,疯狂地做爱,做到天昏地暗,休憩的间隙他开始讲他的故事:“我去过全国十多个城市,每一个城市我最多呆三年,除了母亲带我换了几个城市外,这几年,我都在各大城市辗转。我从来就没有安全感,不光对城市,对女人也是一样。我不想骗你,我经历了许多个女人,我企图从每一个我曾爱过或者一直爱的女人身上寻求安全感,可我找不到……”“这么多年你从来都没碰到过一个能让你安定下来的女人吗?”“有过这样一个女人,我也想和她天长地久,可她最后还是选择了香车别墅,和一个身高仅一米六的香港男人走了。”“那么那个和你有一纸婚书的女人呢?”“那个女人去香港后,我一气之下,随便找了个女人结婚,才发现自己一错再错,现在想回头也难了。现在的这个女人一周可以同我吵八次架,我早已厌倦那个所谓的家了,那不过是一座四四方方的牢房……”“所以你就选择一个人四处漂泊?”“我很享受这样的生活方式。”我看着他墙壁上的向日葵油画,忽然很想知道他为何如此喜欢向日葵。他沉吟良久,缓缓地说:“一直以来居无定所的生活,让我找不到自己的根,也让我心里很黑暗,长期见不到阳光。我想像向日葵一样,来到太阳底下,将自己的心事在阳光下曝晒,这样,发霉的心情也许就不会变质了。没有出不去的心情,只要你愿意找一个出口。”我默默地回味着他的话:没有出不去的心情,只要你愿意找一个出口。“那你现在找到出口了吗?”“还在路途中寻找。”“还要寻多久呢?”“也许很快,也许永远也找不到,谁知道呢?”宁易水突然问我:“你胸口的罂粟花是怎么回事?同你经常提到的那个男人有关吗?”他猝不及防的问题令我措手不及,思虑万千,我还是决定将自己的心事坦陈在这个798的拧巴男人面前。在陈宇飞面前我不会说,因为陈宇飞只是个不染纤尘的纯净的孩子;在苏沐暮面前我更不会说,苏沐暮喜欢我的亦正亦邪,却无法容忍我的瑕疵。只有宁易水,可以让我无所顾忌将自己还原。我开始残忍地将昔日的伤口剥开,让结痂的伤处展现在宁易水面前,纵然伤口依旧隐隐作痛。我笨拙地将宁易水的领带拧巴地系在他脖子上,尽管他的领带总是会莫名其妙地跑错地点,一次绑在我脚丫上,另一次绑在我膝盖上。他的领带成了淑女林素素的创可贴。我甚至异想天开地希望宁易水成为我的创可贴,至少,可以让伤口暂时不会滋生出一种叫痛的细菌。我闭上眼,在黑暗中摸索着宁易水,他在黑暗中变成我的苏沐暮,我的苏沐暮在等我诉说心曲。明明灭灭的灯火中,我看不清他的脸,我用十指触摸他粗犷的肌肤,然后像讲一个与已无关的故事一样,缓缓陈述一个久远的故事,确切地说,那是一场事故。时光倒流到七年前。那年我17岁,正在雨季里捱过自己漫长的中学生涯。那个叫西瓜的男孩每天都在校门口等我,如同我不羁的影子,又像一块被反复嚼过的口香糖,甩也甩不掉。西瓜每天都给我送花,有时是他花钱买来的一朵红玫瑰,有时是他从郊外采来的一把野菊花,甚至只是一把枯草。我无一例外地将它们扔进校门口的垃圾桶,那里面盛满我们倾倒的吃剩的饭菜,我们管那叫猪食。我们虽然希望猪一样地活着,简单地快乐着,但并不喜欢吃无色无味无营养的猪食。西瓜将一个向我递情书的男生揍得鼻青脸肿。受他牵连,我被学校通报批评,我在老师眼中的光辉形象一落千丈。西瓜还向全校宣告我是他的女朋友,他仇恨一切同我说话的男生。我被父亲大骂而又一次“滚”出家门时,西瓜收留了我,我们在天桥上坐了大半夜数了几十万颗星星说了许多话流了不少眼泪,他才将我送回家。坐在屋檐下抽烟的父亲见我晚归,一扫帚向我扔过来,却扔到了西瓜身上,竹条划破了他的手。从那以后,西瓜的家便成了我的收容所。西瓜的父母长期出差,家中请了一个保姆照顾他,而他主动成为了我的保姆。我发觉自己渐渐喜欢上了西瓜,或者,我只是想在西瓜这里寻找安全感。那个叫“哎”的经常让我滚的父亲,那个动不动就向我扔扫帚的父亲,那个暴君,让我厌倦了那个家。后来,西瓜开始向我索求更多。他第一次牵我的手时,我的手心直冒汗。他第一次拥抱我时,我的身体害怕地僵直着,像块门板。后来,他又开始吻我,我浑身颤栗着,想将他推开,他却厚实得像一堵墙。后来,他霸道地得寸进尺,用他的坚硬一步步将我包围,快速向我挺进。我被他逼到墙角,无路可退。他浓重的荷尔蒙的气息令我的身体开始发烫,犹疑的那一刻,他强行进入我的身体,我痛得晕了过去。那一刻,我听到了破裂的声音。醒来后,我狠狠地扇了他一耳光,他的脸上顿时留下一个醒目的掌印。回到家时,父亲又抓着扫帚坐在门口等我。父亲一次次地请我吃“竹笋炒肉丝”,逼着我交待那个送我回家的男生是谁。我沮丧地耷拉着脑袋,绝不吐露半个字。父亲打累了,我才刑满释放得以回房休息。我反锁上房门,哭了整整一夜。我害怕父亲看到我哭湿的被套和枕头,于是将它们随手一裹,扔进床底下,搂着湿漉漉的棉絮睡了一晚。第二天,我没有去上学,一个人满城胡乱转悠。我从武昌走到汉口,从东湖畔走到长江边,不知走了多久,父亲为我从汉正街买来的水货鞋子走得掉了底,可我不敢扔掉,因为怕父亲问起。如果几年前的某个冬天你看到一个失魂落魄的女孩提着双破鞋走在江城的大街上,那一定是我。没错,那就是我,淑女林素素。西瓜到底还是将我找到了。我至今也想不明白,江城那么大,他是如何海底捞针将瘦得像风筝的我捞出来的。后来,我们两个无家可归,无人问津的孩子相拥而泣。西瓜递给我一支烟,我犹豫了一下,很快接过。烟味很呛人,但我坚持将人生的第一支烟吸完,并很快学会了吐烟圈。我和西瓜相对着互吐烟圈。从那时起,我开始凶猛地抽烟。我从书上看到一句话,抽烟的人,心灵都很敏感,需要吸吮安慰自己。我在吸吮中想念印象早已模糊的母亲。我想像母亲可以保佑我考上心仪的异地的大学,那样我就可以远离这座肮脏的城市,远离父亲,远离悲伤。我的成绩一直名列前茅,考上大学应该是板上钉钉,而每次考试同样考第一不过要倒着数的西瓜考大学的希望简直就是猴子捞月。高考前一个月,西瓜成天缠着我说:“素素,不要离开我。”我说:“我不会离开你。”“你一定会离开我的。”“我真的不会离开你。”“你一上大学就会不要我的。”这样索然无味的对话令我极不耐烦:“我将你拴在我皮带上总行了吧,一天10个电话,20句‘我爱你’,够不够?”西瓜这才孩子似的笑了。这孩子怎么这么娘!那一刻,我真的突然想离开他了。他还是不放心,硬拉着我去一个地方。我不想去。除了钻到书堆里我哪儿也不想去。我不想当一只书虫,可现在不做书虫,多年以后就会变成一只懒虫,一只寄生虫,这是我那个叫“哎”的父亲说的。他像唐僧一样成天在我耳边唠叨以至于我不想记住这句话也难。我被西瓜强行掳到了一个叫“墨攻”的小店,里面的店员手臂上身上都弄得花里胡哨的,像搞人体彩绘似的,把本该画到纸上的画弄到人身体上去了。“西瓜,你要干吗?”“我想为我们留个永远的纪念。”我顺手抓起手边的一个工具对准他,紧张地说:“你不要乱来啊,我可是绝不会纹身的!”“素素,别那么紧张,先把你的叉子放下来。”我低头一看,原来手中真拿了把他们店员吃饭用的叉子。我依旧举着钢叉,凶神恶煞地对他说:“要纹你自己纹去,别把我拖下水!”西瓜说:“素素,先坐下来,我慢慢跟你说。”我生怕一坐下就会被几个男人按倒在椅子上,然后身上被强行纹上什么龙飞凤舞啊,图腾之类的,我坚决不肯坐。“素素,我想将你的名字纹在我身上。”“你真幼稚。”“你是我的第一个女人,我不想失去你。”“把我的名字纹在你身上我就跑不掉了?你最好拿根绳子把我绑起来,弄把锁将我锁起来!”我气愤不已。“你一定会离开我的对吧?”“你这破问题已经问了几亿遍了,有完没完?”“你一考上大学我就配不上你了。所以,我希望也能让你一辈子都记得我。”不知昏睡了多久,醒来时,发现自己躺在”墨攻”的小小手术台上。我想起身,胸口却痛极了。“西瓜,你给我滚出来!”西瓜蔫头蔫脑地滚了过来,不对,是畏手畏脚一步步挪过来。啪!一记耳光重重地扇在他脸上。”你到底对我做了什么?”“对不起,素素,我只是害怕失去你。”“镜子,我要镜子!”我吼道。西瓜迟疑着去找镜子,递镜子的手在微微颤抖。我闭上双眼,害怕面对即将看到的一幕。“啊——”我撕心裂肺的尖叫惊动了许多人,里间的店员探出头来想看个究竟,路过店门口的人们纷纷想进来看热闹。镜子被我扔出老远,摔得粉碎。我,的,胸,前,有,一,朵,彩,色,的,罂,粟,花!“告诉我,究竟是怎么回事?!”我歇斯底里地叫道。西瓜怯怯地说:“吃饭时,我在你的饮料里加了安眠药。对不起,素素,我只是不想失去你。”“滚!”“素素,我错了!我在自己手臂上纹了你的名字,你看……”“滚——”我用尽全身的力气声嘶力竭地吼出一个“滚”字,胸口纹身处牵扯着全身痛,疼痛从一处神经翻滚着涌向全身每一处神经,我痛得咬破了嘴唇。我想咬死西瓜。数天后,当我收到本地一所医科大学的通知书时,西瓜却因打架斗殴被关进了拘留所。后来他父母花了许多钱将他捞出来,并很快把他带到了另一个城市。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见过西瓜,我只当他死了。他死了却把伤痕留在我身上,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折磨我。纹上那朵罂粟花后,好几天我都不敢洗澡,生怕纹过的伤口会发炎。此后,每次洗澡时,我都要避开所有的人,以免有人发现我的秘密。我也从不敢穿低胸衣或吊带装。我胸口的秘密最终还是被父亲发现了。那天我困极了,狭小的房间热得像蒸笼,我便来到客厅午睡。我穿着宽松的睡衣很快进入梦乡。醒来时,父亲正横眉怒对地站在我床前。“你的纹身哪来的?!”我不想亦不敢回答他,起身往外逃。“你给我滚回来!”我溜得比兔子还快,紧随而至的扫帚也没能追上我的飞毛腿。这是长期躲避父亲的扫帚练出来的,所以学校一有跑步比赛我都努力去参加,准保得奖。我知道西瓜后来找过我许多次,可每次我都在刻意躲避他。如果你不想见一个人,那么他就算捞遍大海也别想找着你这根针。我就是那根想扎痛他的针。因为那朵罂粟花,他在我心里已经死了。好几年过去了,他已在我心里死过好几十亿次了,他对我也应该早死心了吧。那段往事如一场煸情的电影,令我攥着手绢从开头流泪到散场。所幸电影已经结束了。许多年后我才明白,我和西瓜之间不是爱,那只是奢靡青春年少无知的冲动。那年的冲动于我,更像是一场灾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