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在纽约,做一片鱼鳞》

1

随着一条圆润的抛物线,那块令人感到恶心的脏东西就这样安静落地,它坠落的速度和这座城市每日运转的速度如出一辙,它的着陆也和这个城市里的大多数人们一样,不起眼地静谧地被迅速遗忘。

吐痰,是纽约曼哈顿Harlem常见的风景。你可以嗤之以鼻,但在这里,没人在意。

在遇见John之前,我根本不知道Harlem是出了名的治安很差的区域。在拖着行李去住处的时候,黑人逐渐多起来,大街上飘着大麻味道。转角的一个破旧公园里,有黑人小孩们在踢足球,公园外面的长椅上同样是一群黑人青少年。他们围在一起跳舞,有嘈杂音响伴奏,也有人倚靠在角落,吸食着大麻。

这是八月的纽约,傍晚的热风没能把大家都赶回家。

在买完晚餐回去的路上,我和同伴似乎感受到了这里的一丝不同,因而变得警惕些。但或许也正是因为不知者无畏,所以我才会在晚饭结束后,一个人下楼在街上闲逛。

是在Harlem的某条昏暗大街上,我遇到了John。

彼时他坐在门前的台阶上,夜色沉沉中我只看到模糊的人影和那个明灭的烟头。他踩灭那根快要燃尽的烟后,又拿出一根,问我能不能借个火。我摇摇头,他说没关系,把那根烟收回去的同时,对我说了句“一个人晚上注意安全”。突如其来的关心让我对眼前这个陌生人变得警惕。

“你是来纽约旅行的吧。”他继续问我。

“你怎么知道?”

“我当然知道,因为我是做导游的,见过太多游客。”

John走下来台阶,问我要不要一起去前面的麦当劳坐坐,我几乎是在准备拒绝这个让人感到危险的邀请时,他笑了笑说自己不是坏人。他从兜里掏了十美刀给我,说这是押金,如果他真的是坏人,那这些钱就归我了。

后来想想这是多么愚蠢的设定,我竟然就这么傻乎乎地跟他走了。也丝毫没去想如果发生意外会怎么样,只是不小心瞥见了他脖子后面的纹身,纹得是“MomImissyou”。

老天也没能预料到,十几分钟后,我们两个人真的坐在麦当劳里吃着两个甜筒。

他问我为什么会来纽约旅行。我说是我毕业旅行的最后一站。他又问我去参观了哪些地方,我随便提了一句本来打算昨天去看自由女神像,但起晚了就没去成,把行程换到了明天。

他说我真的是个幸运儿,因为我原本计划去的那天,自由女神像所在的景点发生了甲烷泄漏的事故。他自顾自地讲到,那天他也很幸运,请了假没去带团。

大概是夜里的十点左右,这个小小的麦当劳里挤满了人,在吃甜筒的时候,收银台的黑人大妈冲我眨了下眼睛,然后隔空投递给我一个微笑。那一刻气氛很愉悦,所有的嘈杂变成耳背后逐渐消弭的背景音。我嘴巴里很甜,对面的John很快把冰淇淋吃掉。而我似乎为了想要多存留那一点甜的味觉,故意放慢了速度。

也是在同一时刻,开始对这座城市产生了些许爱慕。

2

我们一生中会遇到很多很多人,有些人你花了五年去认识清楚他,而有的人只需要五分钟。之间的区别是,在那短暂的五分钟里,你永远无法获得什么真相,时间一到,所有的故事就此结尾。

John出生在费城,年纪三十多,除了英语还会意大利语,在纽约的一家旅游公司做导游,除了带英语游客,还带意大利语游客。虽然身为导游,但他却没怎么出去旅行过。除了美国,只去过意大利和加拿大。他的家庭算是特别,没有其他兄弟姐妹,他是父母唯一的小孩。母亲在他离开费城前往纽约那年离开人世,父亲现在还住在费城。今年是他在异乡的第七年。

我对他说中国有个成语叫做“七年之痒”,他把手背过去挠挠自己的后背,问我是这个“痒”的意思吗?

我笑笑,眼前的他像个故意耍宝的猴子。

“你喜欢纽约吗?”我很正经地问他。

此时冰淇凌终于被我吃完,收银台的黑人大妈在盛薯条,金灿灿的薯条在空气中轻盈地跃起,和八月的纽约一样,冒着热气。

“喜欢。七年前我第一次去帝国大厦的时候,在夜里俯瞰整座城市,这里全都是高楼大厦,每一个钢筋混凝土作品都像是拼了命地在争夺高空的领属权。我看到有人在高楼的天台办party,五光十色的光形成一个小小的原点,我故意去把眼睛眯起来,所有的光源变成了一个个透明的圆。那时候,我觉得纽约像极了一条鱼,那些光的来源就是一片片排列有序的鱼鳞。”

“七年前觉得,在这里做个普通人也挺厉害的。”

John的描述一下子让我大脑里的画面生动起来,两天前我也去了那里,也同样看到了有人在顶层办party,狭窄的马路一条条纵贯整座城市,像极了人的毛细血管。纽约的油黄色的士在马路上变成一个个袖珍的玩具车,而人们则比蝼蚁更微小。

“现在的你呢,还是一样的感觉吗?”我继续问John,他的手把用过的纸巾折成了一只脆弱的纸飞机。

“租金便宜,所以我搬到了这个充斥着犯罪、贫穷与毒品的区域,纽约的夏天热得让人狂躁,我没有买空调,我的那间出租房里只有一台年迈的风扇。我带女孩子回家的时候,总要尴尬地解释为什么我不用空调,不过有趣的是,只遇到几个人转头就离开的。”

“这就是纽约,它给每个人直白的权利去追求自己想要的东西,没人会跟欲望做对,也没人在乎你为了欲望做过什么。你要问我对它的感觉,就是在某一刻,我明白自己也不过是这条巨大的鱼身上一片看起来坚硬,却也可有可无的鳞片。”

“但我仍旧爱它。”是John最后的陈述。

我很想立刻回应他说,我也喜欢这里。但似乎只短短的几日匆忙奔波,让我没有底气说自己洞悉了这钢铁森林的气质。我只是安静地没有再说话,我情不自禁地点了点头。我总觉得,或许在我站上帝国大厦向下看这座城市的某刻,我有看到过John。

在那群庞杂又细密的人群中。

没有人知道你是谁,也没有人在意你是谁,渺小,密集,快速移动,又转瞬消失,是这座城市看你我的方式。

3

五分钟可以看完一条电影预告片,那些剧情的高潮拼凑在一起,吸引着你买票去在黑暗中度过某种在别处的人生。而在认识John的那五分钟里,我感受到的是一种没有涟漪的平静,他的故事可能很快就会被遗忘。但冥冥之中,我在他身上看到了这座城市投射出的一些倒影。

那个倒影也曾经或者在未来会重演在我的身上我的瞳孔里。是我在漫长的红灯之后,随着人群穿越拥挤马路,马路边上有人背着广告牌,为街角新开的土耳其餐厅招揽生意。也是在酒吧排队用洗手间时,我看到舞池深处,人们疯狂舞动,忘记自己的姓名。

我们似乎都在过着相似的人生,在这个巨大的城市面前微不足道,也局促不安。每一天,都有无数的行李背包掷地有声地亲吻陌生公寓的地板,同样的,也有无数行囊被送去离开的方向。

这是纽约,地铁里的老鼠和垃圾,华尔街的西装革履,中央公园的喷泉和秋千,都各怀心事,也各自成为生活或是记忆的某一处。这是纽约,我记得我坐着大巴从纽瓦克机场驶向曼哈顿时的激动心情,也记得时代广场整夜不熄灭的瑰丽与辉煌。这是纽约,T恤上写着“我爱NYC”,是最简单的喜欢,也是最直白的到此一游。

我在这钢筋森林里感知到自己的渺小,也惊喜于它带给我的未知与惊喜,就像我不知道为什么会在纽约的最后一晚遇见John。

那晚的最后,麦当劳里始终有新的人涌进来。走出店门口的时候,john把那架餐巾纸做成的纸飞机丢进了旁边的垃圾桶。我们沿着来时的路走回去,聊天中得知原来彼此住的特别近。

我们在那门前的阶梯上又坐了一会,他问经过的路人借了火。黑暗中的烟头重新发出明亮的光。他问我要不要上楼坐坐,我礼貌地拒绝了。

他说我一定是嫌弃他的房间里没有空调,我笑他确实有必要买一台了。然后我们便没再讲话,我坐在那里安静看着路上稀少的行人,看着对面那家卖甜甜圈的商店关门打烊,直到他抽完这根烟。

告别的时候,John问我还会再来纽约吗?

我说,会的吧,只是不知道下一次会是什么时候。

他给了我一个拥抱,我把兜里的那张十美刀掏出来还给他,他笑着拒绝了我。理由是因为我刚才拒绝了他,所以他要还回来。

4

离开纽约后,John的样子逐渐随着时间而变模糊,但我却始终记得他对我说的那些话。后来的某一天,他突然关注了我的Instagram,我才从他的个人简介里发现,他压根不是什么所谓的导游,他真正的职业是一名演员,而且还小有名气。

我一边惊讶于John塑造的故事真实得让我回味无穷,一边回忆着那晚的每个细节。我试图去寻找这所有故事之中的意义,或许只是一种巧合,也或许它的意义本身就是去创造一个幻境。可我依旧喜欢那个尽管是带着杜撰的故事,它带着这座城市的神秘,也有令人难忘的温柔。

再后来,我没有去问John为什么要这么做,哪些片段是真,哪些片段是假都不再重要。有些念念不忘无需要回响,就让故事永远留在纽约八月的热风中。

故事开始于2018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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