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地角天涯不是长

糯米香气四溢,被碾成了稠白的米胶,看着像米糊一般。我摸摸肚子,倒真有些饿了。自怀孕以来,每天不定时吃饭,有时即使入夜已久,也会心血来潮想要吃些什么。曾经一次,半夜醒来想要吃京都四味排骨,夏佥羽跑遍大大小小二十四小时营业的超市,好容易买到一块排骨。回来起锅放油,等到煮好的时候,天已亮了大半。端到我面前的时候,我也已经没了胃口。

“不舒服?”

“宝宝想吃‘京都四味排骨’。”

夏佥羽刮了刮我的鼻骨:“是宝宝想吃,还是你想吃?”

“没差别啊,他想吃还不是要靠我?”我推着他向厨房走去,“你煮饭,我去贴对联。对仗不工整,勉强先用着吧,明年给我写出一副好联子。”

未等到他回答,我拿着对联跑到门外。嘴里反复咀嚼着:相思一夜情多少?地角天涯不是长。看着看着,不禁笑出了声音,心里是满满的得意。

当时初见,那些高山仰止仿佛转瞬间都变成了平凡。平凡的好像厨房里的柴米油盐,随处可得,然而,不懂得怎样搭配的人,永远吃不到最好的滋味。

“写不出对子拿诗充数?”

闻言,我急急回过头,只见夏立江站在身后,颔首微笑。“笑里藏刀”,脑海里突然出现这四个字。当下汗涔涔的,替夏佥羽担心。

“怎么,不欢迎我?”

夏立江浑厚的声音唤回了我的注意。

我手足无措的挥动着沾着浆糊的手:“没有没有,夏……”一时,不该如何是好,只有伸手让他进屋,“我去沏茶,顺路叫佥羽过来。”

几乎是一路跑到厨房,夏佥羽错愕的看着我,问道:“怎么了?外面有客人?”

“找你算账的。”我挪揄道,“估计这会儿正琢磨着到底应该打断你左腿,还是右腿。”

沉默几秒,夏佥羽回过神:“老爷子来了?”

京都四味排骨除了传统排骨的滋味,又兼带着耗油的鲜,芝麻的香。

我吃着排骨,唇齿忍不住问道:“认识你这么久,才知道你还会做菜。”

“有什么是我不会的?”他骄傲的挑起眉峰,睥睨着道。

沉吟片刻,我点了点头,然后央他去做“桂花山药”,结果他语焉不详,支吾了半天。我抿嘴微笑,转身去厨房煮山药。这道菜,蜜多了是腻,少了则涩,委实不易做成。平日也只有我心血来潮的时候,才偶尔做上一做来吃。

“‘桂花山药’都不会,还敢大言不惭?”夏立江一哼,“盛汤去。”

“行啊,下个月我放假,你回公司去。”

站在厨房,我乐不可支。

饭后,夏佥羽在厨房洗碗,我正收拾餐桌。电视上如往年一样,大大小小的电视台播着各式春晚。年年岁岁,索然无味。夏立江直接拿起遥控器,将电视调到财经频道。除夕夜,鞭炮声一阵接着一阵,声声入耳,振聋发聩。我隔着门廊与夏佥羽嬉笑,收好碗筷,正打算端进厨房。

“素锦啊,咱们去放烟花吧。”

突然,夏立江如是对我说。我一怔,半晌没有反应。

“佥羽从小很喜欢看烟花,每年我都会跟他一起去空地上放几盏。这个孩子,以前总是缠着我。那时候公司刚刚起步,我没有时间照顾他。后来关系越来越生疏,我已经很多年没见过他这么高兴过了。素锦,我应该感谢你,同时,也很抱歉。”

点点头,我折回厨房放下餐具,又倒了一杯水然后回到客厅:“其实,用不着感谢我。因为我爱他,所以竭尽所能让他开心。不需要感谢,也没有什么值得抱歉的。我相信,你也爱他,所以才会想让他得到最好的东西。如果是因为Feeling的事,那么更加不需要歉疚。她这样做,只会把自己和佥羽的距离越拉越远。我总说,竹门对竹门,木门对木门,可现在看来,不论是谁都做不到。”

《画皮》里面有这样一个情节:

佩容与王生相见两相欢,佩容瞥见远远站在一旁的小唯,王生笑曰,她是我们半路救下来的,无父无母。我每每看到这一段,就会失笑。

男人么,总会为自己日后的错,找到理由。因为半路相救,所以要呵护一生,因为无父无母,所以要倍加怜惜。他们会说,那个女孩给了自己一切,却忘了最初结发的誓言。

“谁说‘衣不如新,人不如故’?不论什么,总是新的要比旧的好。”看完影片,我自言自语道。

然,古董例外。

“素锦。”

夏佥羽站在门口召唤我,关好电源,我披上兔绒披肩,跟着他出门。除夕夜跟夏立江一起,吃也吃的不好,坐又坐的不安稳。夏立江精神又极好,到了凌晨我都已经呵欠不停,他却仍精神奕奕。夏佥羽舍不得让我一起,打发我回房睡觉后,自个儿跑去陪夏立江下了一夜的棋。今天一早推门,只见他窝在沙发里睡得正熟,而夏立江,早已收拾妥帖,准备赶飞机去澳洲。

“昨晚睡得不好,今天别开车了,我们走一会儿。”

“没事,我妈今天回国,这里离酒店太远了,开车去都要一些时间呢。你现在这样,走过去,太辛苦了。”

“夏佥羽,这世上不是只有你一人会开车,好不好。那么多出租车呢,哪一辆不行?”我笑着问他,随手拿出手袋里的眼霜,替他涂上了一些,“你说老爷子是不是因为你妈回来了,所以才去澳洲?走的看似风度不减,其实不知道多狼狈呢。”

夏佥羽搂住我的肩膀,笑意不减:“就你聪明,老爷子当年可是出了名的‘妻奴’,我妈让他往东他绝对不敢往西,让他买菜绝对不带一点儿荤。老爷子顶顶不喜欢吃榴莲的一个人,因为我妈喜欢,也照买不误,连我都看不下去了。”

“后来呢?”

这样相爱的两个人,竟然也会分道扬镳?

“后来,”夏佥羽眼底涌起一股苦涩,“谁能想到,他们会离婚。为了那些所谓的利益身家,就可以什么都不管不顾,抛弃一切已经笃定是快乐的事,去赌一个未知。”

“所以你宁可放弃所有,也还是坚定不移的追寻自己想要的生活?”我叹息,他很累很累,追寻的路途,漫长且艰辛,到头来,却未必能得到,“佥羽,我真的很遗憾,没能抚慰你的伤。像我们曾经说的一样,青梅竹马,是世俗的,可也足以抵挡住你少时的一切寂寞孤独。哪怕,我们走不到一起,至少,我曾伴你度过最艰难的时刻。这也是一种完整,也不必有任何遗憾。”

他轻轻在我额头啄了一下,旋即恢复自然:“夫人,你说哪天我要是把你卖了,换一点儿业绩,你会怎么样?”

扬眉,我佯怒道:“这年头,搓衣板是买不到了,咱就不跪了,也不人道。家里还剩俩菠萝,回家剥了皮,我吃着,那皮也别浪费了,你‘跪安’吧。”

“要是真有那一天,那个人也一定不是我,而是有着与我同样外貌的陌生人。”

传说,十二个月份分别代表了十二个神:美神,哭神,智慧神,女神,提胆神,恶神,大方神,快乐神,财神,狡猾神,幸运神,爱情神。

无疑,莫颖伊既是那十一月的神祗。夏佥羽纵然承袭了夏立江的相貌,那狡脱却不折不扣的来自莫颖伊。她的发黑且带着一点微微的卷翘,瓷娃娃一样的皮肤,身量娇小玲珑,鹅蛋脸庞上嵌着一双漂亮的眼睛。晶莹如珠,却又不似那传统的杏核眼一般无趣,说是丹凤眸,又不若那样的狭细,真是顶顶好看的,即使眼尾的皱纹,也成了另一种岁月沉淀过的韵味。当下想到,若是夏佥羽也有这样一双眼睛,倒也别具风情。转而,又摇摇头。他若当真漂亮如斯,我反而是不敢近身了。再看莫颖伊的装扮,整齐的白色套装穿在身上,胸口别了一枚绿玉胸针,不仅不显老气,反而让人觉得眼前一亮。那眼光一扫,一挑,颠倒众生。我暗自腹诽,这么精致的女人,年轻的时候,一定被人认作过狐媚子。现在看来,倒也不差,只是内敛了许多。

“臭小子,”莫颖伊一拳打在夏佥羽的肩膀上,与方才气质内敛的自己宛然是不同的两个人,“胖了啊,夏老头居心不良,想你年纪轻轻就变成高血脂高血糖高血压的‘三高人群’。幸亏妈回来的早,明儿一早就搬到你那儿去住,给你做几天素,清清肠胃。”

我听的瞠目结舌,偷偷看夏佥羽。只见他向后挪了一两步,然后不动声色的坐到沙发上。嘴角噙笑,一手端起茶几上的茶杯,然后泡茶。暗笑,谁说美人便要文弱不胜娇柔?那弱柳扶风,做得好便是仪态款款,做得不够好,就成了造作,惹不起一丝怜惜,画虎不成反类犬。

“夏老头呢?”。

“老爷子在澳洲。”

“他就不能换一花样,年年去澳洲。估计除了树袋熊和袋鼠,也就一澳洲龙虾能陪他。真不知道有什么好,值得他每年都往外跑。”

夏佥羽一哂:“你要是不回来,他肯定不待见往外头跑。”

“佥羽,”我横了他一眼,“早晚都要回家的,不如先整理行李,省的明儿一早手忙脚乱。”

“你看我这媳妇,可比你体贴多了。”莫颖伊上下打量我片刻,绽出心悦的笑颜,“真是漂亮,怀孕的女人嘴刁,想吃什么就让佥羽去买去做,别太累。”转而又向夏佥羽说道,“别跟夏老头似的,哪有那么多门当户对?我倒是门也当了,户也对了,结果不还是离婚了。身价利益,一旦放在婚姻里,总是走不长久。”

恍然明白了什么,我想,她与夏立江至今仍是相爱,只是都输给了各自的利益。记得深雪在《灵魂舞会》里写道:灰姑娘之所以有前途,皆因在那个时空里,曾举办过一场盛大的舞会。说的不无道理,可现在看来,所谓朱门相对,原来也并不是一定会有好的结局。各自为了事业争取最好,结果失去了最重要的幸福。

“素锦,甭跟我妈站一起。”夏佥羽拉过我坐到他身旁,端起茶杯新倒了一杯水,“回头再把你给教坏了,我到哪儿说理去?”

杯子内沿被模糊上一层绵绵的水雾,像似一圈光晕。透过那一杯清水,我仿佛闻得到那股隐隐约约的,熟悉的小苍兰的味道,弥散在这水里。是一种安定,也是一种归宿。

灰姑娘如果没有舞会,将会是怎样的结束,我并不知道。然而,如果我没有遇见夏佥羽,也许,这一生都不会这般跌宕缠绵吧?

美国有一个很著名的测试,内容大致如下:

L小姐和M先生是一对恋人,两人隔河而居,那条河不宽,也不阔。有一天,M先生得了急病,L小姐知道以后,心急如焚。她试图越过那条河去探望M先生,但是那一天出现了暴风雨。河水暴涨,风急雨劲,M先生让她不要探望自己,可L小姐还是要不顾一切的去看看他。所以,她找到了B先生,他拥有一条船,可以送L小姐过河。然而,B先生却要收过河费一百万,即使她向他详述M先生的情况,他也一样不为所动。L小姐没有那么多钱,只得去找同样可以渡她过河的S先生。岂料,S先生竟是无耻之徒,他要求L小姐献上她的肉体,方载她渡河。L小姐为了爱情,最后牺牲了自己……最后,S先生依诺载她过了河。M先生的急病没有恶化,最后,化险为夷。但当他知道L小姐居然牺牲了自己的贞节,渡河探望自己,感到很生气。因为他早已吩咐她不要来,何况,还因此牺牲了她自己!所以,M先生和L小姐就这样分手了。L小姐很伤心,不久之后,他认识了年纪较大的F先生。当他知悉了她的过去后,不但不介意,还向她示爱。虽然L小姐并不太爱F先生,他也不太勉强。

故事的最后,没有继续L小姐与F先生的未来,只留下一个问题:按照个人的喜欢程度,从好至差,将L,M,B,S,F五个角色,排一个名次。

我看着电脑屏幕上的题目,在便签上簌簌写下一行字。白纸黑字,蓦然显得突兀。再一抬起头的时候,忽而愣住了。不知夏佥羽会怎样排列,心里恐惧莫名。

“想什么?”

温热的牛奶放到我面前,浓稠的奶香似一重重的烟幕,袭得人睁不开眼睛。暖融融的,心里蓦然一动,如干涸龟裂的土地,等来了润物的霏霏细雨。一仰头,转目间,夏佥羽已站在身后,正用修长的手指梳篦我的头发。

“测试题,”我敲了敲显示器,“你来看看,怎么选。”

他俯身,熟悉的味道缭绕鼻息。我靠紧他,两股温热的气息交织缠绕着。相互熨帖,相互渗透,相互融合。

看了片刻,夏佥羽笑道:“F,L,M,B,S。素锦,你呢?”

“Family,love,morality,business,sex。”我捧起奶杯,像捧着一只暖炉,贴近心口处。暖流急速窜进身体,血液的流速变得急促。MSN上传来信息的声音,我点开看,一阵冷笑,道,“你看,同是爱己多过爱人,康起言可彻底的多。business,sex,morality,love,Family。若是要他放弃一样,也一定选的是love。甚至家,也不过是一个栖息地而已。”

幸好,还没失了道德。我暗暗想,不禁舒了一口气。爱是一瞬间的感受,也有所谓的地久天长。然而,我们可以去爱一个人,但绝不是依附。不论你是朱砂痣,还是床前明月光,显然,依附足以让人变成蚊子血或是饭碾子。我又瞥了瞥那个答案,心底渐生一片凉意。

“明天我妈生日,她让我问你,想去吃什么?”

莫颖伊真是顶聪明的,我再次慨叹。以她的性子,想到什么绝不会嘱托旁人。现在央了夏佥羽来,可见是试探。吃什么还是其次,只看我怎样回答。

“往年怎么过?”

“铺张浪费。”他浅笑,“来来往往,哪有一个是真心的?不过都是来交际应酬,钓金龟。”

眼波一横,我嗔道:“那些名门千金从来都是来钓你这只金龟的,结果你缩进壳子里,出也不出来。”

“夫人言重了,饶是我躲着,还甩都甩不掉。”

“那就甭甩,齐人之福么。”

古时的三妻四妾,现在看来也不是不好。一妻一夫,嫁娶对了,又肯一意一心,也倒还罢了,最怕是举案齐眉意难平,最后还要分道扬镳,劳神伤身。妻妾成群,虽然也是三心两意,可至少不会那么难看。说到底,那妾,与坏人婚姻的第三者有什么区别?当然,做妾,也有做妾的智慧,有望得宠,便多多努力,眼见希望全无,那自去过自己的日子罢。输赢都好,至少姿态是漂亮的。

夏佥羽颇有些哭笑不得,唯有笑骂道:“越扯越远,明天怎么办?”

“我又不挑嘴,倒是你,吃不惯辣味。还有,你妈毕竟也有些年岁了,经不起那些宴会的折腾,总是伤元气的。这天又冷,多吃些滋补的东西,实在觉得冷清,邀几个人就好。”笑岑岑的,我抻了个懒腰,“千万别忘了楼夜风,他可还欠着我一只生了霉绿的铜香炉呢。”

那只香炉子啊,当真的漂亮得紧。

有时候觉得,足球是真真没有意思的东西。如同权势名利,二十二个人争一个,要的是配合与默契,但人人都想争头彩,乱了阵型。更何况,看台上还有数个替补,虎视眈眈。怎么都不比网球,争来争去,也只是一个对手而已,又没有后来人替换,做好做坏,都是为了自己。偶有双打,也乐得与人平分天下。这样看来,倒是比其他的多了些风度。康起言与夏佥羽,曾是那同队拍档,最后仍免不了分崩离析。怎样看都是在踢足球,只是分不清是敌是友。

厚厚的文件堆在角落里,我看着楼夜风,心里早已五味杂陈。康起言移祸江东,把所有的犯罪证据都推到夏佥羽身上。这阵子,公司股价下跌,夏佥羽不在公司,大家都乱了阵脚。幸好,尚有一个楼夜风替他搭理诸事。

“素锦,暂时别对夏佥羽说,安安静静过完年。”

“然后呢?”我苦笑道,“他不比康起言,很多事情走到今天这一步,是真的不容易。康起言败了,仍旧有康家作支持。哪怕康默年多不喜欢康起言都好,他总不会看着自家儿子面子里子都输光。夏佥羽不同,虽然夏家也不差,可这些年下来,那股子的势头还是被削弱了不少。更别说,夏家这些年只有这一间公司,若是有旁的生意倒还好,可夏立江显然没打算涉足,即便夏佥羽插手一些,可毕竟不是长做的行当。这一败,就算不是倾家荡产,也足以大伤元气。再想爬起,可是要费些时间了。”一嗤,我继续道,“康起言要什么?他什么都可以不要,这样做不过是为了要回这个孩子。别人不知,我还能不明白?他什么时候变成善男信女,任由我怀着他的骨肉离开?一切不过是在等一个时机,夏佥羽的那间公司,他早有收购的想法,只待时机成熟罢了。”

半晌无言,楼夜风静默着转过身,拉开古朴如斯的窗。

锈迹斑斑的穹窿,雕刻了夕阳的痕迹。那暖暖的绯,似一团血渐渐铺陈渐渐迤逦,然后染迹。沉淀了一日的浮华喧嚣,此时胸臆如荡空一般,晴明了。风啸,若悲歌缭绕,轻悠悠的刮过耳廓。仿佛漫不经心的,却足以疼到剜心剔骨。楼夜风墨浸的发线,被落寞的余阳一分为二,半世的苍凉,半世的凄寂。我紧紧握住衣角,噙着冷漠。指尖埋入掌心,微薄的衣被捻握绞缠出纵横阡陌的印子,格格作响。仿佛稍一用力,就足以撕下某个节段,然后变成一尾鹤顶红,放逐天际。也许,这是另一番的,一刀两断。那么孤绝,应或不应愿或不愿,无论如何,都已成诀别。

“你知道么,”楼夜风太息道,“康起言,他的世界没有那么多纠缠。这一次,只为你。”

那声音,多了几分无可奈何。他的世界,他的世界。只是,他的世界,我竟从未走进过。

“我们走吧,佥羽应该已经到了,我不想他等。”

第十七章 地角天涯不是长
碎锦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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