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客轮上的初遇
清晨,旭光号客轮在海洋上平稳地前进。这是一艘由伦敦始发的大型轮船,在广州暂作停泊后,驶往目的地上海,船上除了来自各国的希望在这个神秘的东方国家淘金的洋人外,还有不少留洋归来,期待一展抱负的热血青年。当然,船上更多的是商人旅客,其中以东方人的脸孔最多见。大部分人都留着短发穿着西装,努力打造属于上流人士的气派,不过也有一些人还是保持传统的打扮,穿长袍马褂,留着长辫,好在在这个东西方文化交融的世界里,不管穿什么都不会显得太突兀。长长的旅程即将接近尾声,跟平时一样,清晨时分,有不少人在甲板上活动,或是看海景日出,或是散步娱乐。沈玉书也是其中一个,不过他对观景或散步没兴趣,而是在甲板的一隅打太极拳。这是沈玉书的每日一课,幼年时是父亲带着他练,后来父亲过世,就换成了姨丈陪他打拳,这已经成了潜移默化的习惯,即便在伦敦的这两年中,他也没有放下过。他打得很入神,没发现对面一个不显眼的角落里,有人正用单筒望远镜偷窥他。透过望远镜的镜头,可以看到沈玉书修长的身形,拳脚舒缓而有力,一张一弛,带着儒家弟子的风范,唯一令人遗憾的是他穿着西装背心,与太极的氛围格格不入。“啧啧,留过洋的,还会装样子打太极啊。”偷窥者小声嘀咕着,望远镜在沈玉书的身上游走——做事要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所以观察对手的动向是非常有必要的。他正看着呢,不和谐的身影闯入了镜头,几个洋人从旁边经过,刚好挡住了沈玉书,偷窥者只好暂时放下望远镜,拿起旁边喝了一半的白开水,准备先润润嗓子。被偷窥的人完全不知道这个小插曲,一套太极拳快打完了,沈玉书的额上浮出薄薄的汗水,他脚尖点地,手臂向两旁平伸,做出往里收拳的姿势,谁知旁边突然有人冲过来,撞到他的身上,将他撞了个趔趄。沈玉书正要开口道歉,却被一段叽里呱啦的洋文盖了过去,撞他的是个穿运动短裤的洋人,微卷的金黄头发,额头上还缠着一圈布条。国人大概会把那个当成是绷带,不过它该叫发带,很多洋人在运动时都喜欢绑它。洋人还带着女伴,为了在女伴面前有面子,他指着沈玉书不依不饶地骂。沈玉书听不懂他说了什么,但是从他的行为也猜得出那不是好话,他用英语平静地说:“发怒只会降低你自身的格调,先生。”“你这只猪猡,你知不知道我是谁?你竟敢对我这样说话!?”洋人被激怒了,上前一把抓住沈玉书的衣领,改用英语恐吓道:“马上道歉,否则我要让你进牢房!”洋人长得高大健硕,如果换了其他人,大概会被他的气势吓到,但很不巧,沈玉书的个头也很高,他伸出手,握住了洋人的手腕。看似很普通的动作,洋人却发现沈玉书的力气大得惊人,导致他不得不松开了手。“如果不是你先骂人,我已经道歉了。”沈玉书说。洋人发现这个男人与自己平时接触的华人大不相同,他不仅身材高挑,肤色白皙,更有种华贵的气质,这在他迄今为止接触过的华人圈里是不多见的,他不自禁地收起了放肆的心态。不过这也让他更生气。沈玉书不亢不卑的态度在他看来更像是挑衅,被恭维惯了的洋人激怒了,他昂昂下巴,跟沈玉书相对站立,做出蔑视他的模样。“雅克。”女伴担心地叫他。雅克没有理她,他怒视沈玉书,要不是忌惮沈玉书的力气,他已经把拳头挥过去了。就在这时,一个穿黑色背心制服的服务生走过来,打断了剑拔弩张的气氛。服务生手里端着饮料托盘,走近后,灵活地一插,就站在了沈玉书跟雅克之间,将他们隔开了。他满脸堆笑,对雅克说:“先生,来杯饮料吧,桔子水荷兰水都有,您看要不要喝杯冷饮润润喉。”“不要,滚开!”雅克心情正不好,把碍事的人一把推开,托盘在服务生的手中晃了晃,上面的汽水瓶和酒杯差点落到地上,还好他反应快,及时用手稳住了盘子。他见多了这种无礼的洋人,也不在意,又改用法语说:“你不渴,这位美丽的小姐陪你走了这么久,也一定口渴了,小姐来一杯吧?”服务生说着话,单手将桔子水倒进玻璃杯,拿起杯子递给雅克的女伴。他的法语发音有点奇怪,不过还挺流畅的,女伴感到惊讶,不由得多打量了他几眼。服务生的个头虽然没有雅克和沈玉书高,但也绝对属于高挑的那种,年纪不大,五官隽秀,健康的古铜肤色,头发有点长,在脑后用根红带子扎着,他的眉眼间都带着笑,却又不同与其他服务生那种谄媚的笑容。见惯了皮肤蜡黄身材矮小的东方人,突然遇到如此彬彬有礼又说一口流利法语的男人,女人对他起了好感,伸手去拿玻璃杯。看到她的举动,雅克更不爽,抢先去推服务生,暴躁地说:“滚远点,不要在这里献殷勤,猪猡!”推搡中,玻璃杯里的桔子水溅到了雅克身上,他气得又是叽里呱啦一通乱叫,服务生慌了,掏出手帕,手忙脚乱地帮他擦拭,却换来更严厉的痛骂。叫嚷声把行人的视线都吸引了过来,女伴觉得丢脸,转身头也不回地走掉了,雅克叫了两声没叫住,他把碍事的服务生一把推开,匆匆忙忙地追了上去。没戏看了,周围的看客很快就散开了,服务生拿着手帕,笑眯眯地看着雅克的背影,又眼眸一转,看向沈玉书。“唉,吃过洋墨水的人就是不一样,打个太极还穿西装,还故意跑到洋人的眼皮底下打,你是成心找麻烦不是?”沈玉书注视他,脸上几乎没有表情,等他说完了,才说:“谢谢。”带了几分磁性的男中音,让人听着很舒服,不过吸引人的不是沈玉书的相貌与嗓音,而是气场,他身上有种玉石般的温润感,却不像玉石那么冷清,这样的一个人,即便是随意往人群里一站,也可以轻易认出来的。服务生挑挑眉,站得近了,他更确定自己没有认错人,走到沈玉书面前,笑道:“谢就不用了,咱们好歹是同胞,不能被洋人欺负了。”他说着话,自来熟地去拍沈玉书的肩膀,谁料沈玉书往旁边一闪,让他拍了个空。感觉到对方的戒备,服务生笑了,活动着手指关节,把手收回来,故意说:“大家同乘一船,也算有缘,别说我没提醒你,有句话说穿了龙袍也不像太子,我懂有些人为了提高身价,故意扮成留洋的学生,不过演得过了就假了,你看看咱们那些会功夫的老前辈,有谁穿西装打太极的,对吧?”沈玉书皱起眉,“扮成留洋的学生?”“难不成你还真是喝洋墨水回来的?”服务生上下打量沈玉书,从他的发型到他衣着穿戴仔仔细细看了一遍,沈玉书任由他审视,反将一军,道:“穿了龙袍不像太子这句话用在你身上再合适不过了,你也是假的,你不是服务生。”先前看热闹的乘客都离开了,服务生没再继续做戏,收起笑容,“我当然不是,你是什么人,我就是什么人。”“你说什么?”沈玉书问,服务生哼了一声,冲他打了个手势,说:“明人面前不说假话,你也是干这个的吧?”沈玉书皱起了眉,服务生的手势他没看懂,便直接道:“别想浑水摸鱼,你知道偷窃该当何罪吗?”话声刚硬冷峻,盖住了原有的温润书卷气,服务生有点摸不透他到底是在做戏还是真的不懂,若是同道中人的话,他不会在大庭广众之下揭自己的底牌。如果连这个也是做戏的话,那这人绝对是高手中的高手。介于沈玉书带给他某种危机感,服务生选择退避,向他做了个优雅的退场礼,转身要离开,沈玉书叫住了他。“你准备拿着别人的钱包走吗?”“别人的钱包?先生您大早上的就在说梦话吗?”服务生转过头,沈玉书踏前一步向他逼近,服务生只好后退,顺便把托盘放去了旁边的架子上,向沈玉书做出耸肩微笑的动作。无视他那些夸张的动作,沈玉书说:“通常服务生是左手托盘子,右手倒饮料,但你却是右手托盘,左手倒饮料和偷钱包,并且速度非常快,由此证明你是左撇子;你手指颀长白皙,应该没做过什么苦力,但你的气质又不像是富家小开,而且指上有不少老茧,说明你是靠这双手吃饭的,并且常混迹客轮,因为这里有很多肥羊供你赚钱;你懂不少简单常用的外国话,可见你除了用手偷窃外,还常用脑子;另外,你喜欢黑色、蓝色、红色,还有好色——你偷了那个男人的钱包,却放过了女人的。”听着沈玉书的话,服务生依次看向自己的手掌和衣着。正如沈玉书所说的,他的指尖上有老茧,手帕是浅蓝色的,头绳是红色的,望远镜他插在裤兜里,望远镜的把手上缠了几圈黑线,他没想到沈玉书的眼睛这么毒,竟然连这个都留意到了。最后听到好色二字,他终于忍不住,噗嗤笑了。“喜欢美好的事物是人的正常反应,谢谢你对我的判断,不过虽然你很想把自己当成是福尔摩斯,但我不得不遗憾地告诉你,许多地方你都说错了。”“你知道福尔摩斯?”沈玉书惊讶地看他,脸上流露出冷峻之外的表情,“那我对你的评价要多加一条——有一定的文学修养。”那倒不是他好读书,而是曾经的搭档喜欢阅读这方面的书籍而已,服务生点头嘟囔道:“谢谢称赞。”沈玉书的惊讶很快就收敛了,换回最初的无表情状态,说:“总之你偷了别人的钱包,这种行为是不对的,马上还给人家。”“你是指那个粗鲁无礼的洋鬼子吗?”“他是否粗鲁不是你可以犯罪的理由。”“有病。”他这辈子最讨厌的就是这种道貌岸然的伪君子,服务生懒得再跟沈玉书搭腔,转身去拿托盘,准备离开。谁知他的手刚伸过去就被沈玉书攥住了,沈玉书顺势往前一推,把他推到船舷上压住。“疼疼疼,手快断了……”沈玉书不理会服务生的大呼小叫,按住他,伸手去摸他的口袋,服务生马上改叫:“救命啊,有人抢东西啊……”“如果你不想招来巡捕,就闭嘴。”沈玉书喝道,服务生翻了个白眼不说话了,靠在船舷上,吹着口哨看海景。沈玉书在他的口袋里翻了半天,什么都没找到,又去翻服务生的其它口袋,也是一无所获。“翻够了没有啊先生,我的胳膊都麻了。”懒洋洋的嗓音,完全没有做坏事被抓包的心虚,沈玉书急躁起来——东西找不到就等于说他推理错了,但他相信自己的直觉,这个家伙绝对不地道。他又重新搜了服务生的裤兜,还是什么都没有,只好放开了服务生。手臂重获自由,服务生靠着船舷转过身来,笑眯眯地对他说:“这要是换做三年前,我一定揍得连你爹妈都认不出你来。”“我只是在搜赃物。”“那你搜到了吗?”沈玉书的表情有些尴尬,服务生笑道:“想学福尔摩斯,你再打回重练几年吧。”他脸上堆着笑,眼神却异常冰冷,沈玉书注意到了,他更加确定赃物还在这个家伙身上,只是自己没找到而已。服务生拿起托盘离开,海风吹来,拂动他的制服,更显得身形削瘦颀长。在沈玉书看不到的地方,他收敛了笑容,低声说道:“福尔摩斯先生,我们还会再见面的。”海风将这句话吹到了沈玉书的耳中,他默默注视着服务生走远,半晌回过神,突然感觉不对,急忙去摸口袋。糟糕,他的钱包不见了!他还担心自己记错了,又去摸其它口袋,却都找不到,这才反应过来——服务生有没有偷洋人的钱包尚待别论,但绝对偷了他的钱包,就在他刚才靠近搜身的时候。“可恶!”沈玉书气极反笑,追着服务生离开的方向跑了过去,可是已经晚了,在甲板上休憩的人越来越多,早已看不到那个人的去向了。就在沈玉书到处寻找窃贼的时候,服务生已经去了甲板的另一头,左手伸到托盘底部。那里有个带磁石的小皮带,洋人的钱包就被皮带卡在托盘下,服务生收了磁铁皮带,又单手灵活地打开钱包,取出里面的大钞,接着随手往外一抛,钱包就落进了海里。他的动作做得快而自然,在往前走的时候,事情已经做完了,所以周围虽然有不少人,却没人注意到这一瞬间发生的事情。收好钱,服务生端着托盘走进船舱客房,确定没被跟踪,他掏出钥匙打开其中一扇门,进去后,将门从里面反锁上,放下托盘,这才长吁了一口气。当年师父没说错,做他们这行的人外有人,所以永远不可以轻敌,他刚才就是因为小看了那个家伙,才差点中招,还好他机灵,否则后果不堪设想。服务生脱下制服上衣,丢去一边,坐到窄小的床铺上,透过旁边的小圆窗,看向外面一望无际的海水。可以临窗看海景,这一间算是比较高档的客房,但是对他来说,海景还不如口袋里的钞票吸引人。苏唯长叹一声,仰头躺到了床上。床板发出咯吱咯吱的颤音,他像是没听到,扯出颈上的怀表,弹开表壳,看着指针发呆。这是三年前他无意中从陵墓里带出来的物品,也是唯一的一件物品,代价是搭档的生命,他曾不止一次地想过要丢弃,但每次都临时改变主意。他想要找到幕后主使者,想知道害他们的人是谁,只有这样,他才能为搭档报仇,怀表很可能是一条线索,哪怕线索很渺茫,他也不想放弃。被封印在墓室多年,镀金珐琅怀表的外壳泛着黑色,连外围的一圈珍珠也失去了原有的颜色。他曾经找过行家帮忙修复,但也只能恢复个八成新,表倒是走得挺准的,表壳上面有不少小擦伤,带着岁月流逝刻下的痕迹,他听行家说这只怀表的价值不菲,他想怀表的主人一定非常喜欢它,才会带它陪葬。——不管遇到任何突发状况,都要保持冷静,因为最糟糕也不过是一失手,二被关进大牢,到不了死人的程度,只要不死,就总有希望。这是幼年入偷门时,师父对他的教诲,然而师父在教导他的时候,没有想到还有第三种可能性。他活着,他的搭档却死了,是因他而死的。所以他不甘心,为了找出真相,他带着怀表奔波了三年,却毫无头绪,当年出面雇他们盗墓的人死了,帮他们牵线的朋友也死了,所有线索都断了,他不知道该如何找起,就在他几乎要放弃的时候,他遇到了沈玉书。那天,他趁着轮船在港口停泊,原本想上船弄点油水花花,却无意中和沈玉书打了个照面,那一瞬间,时光仿佛回到了三年前,他站在陵墓里,盯着那尊唯一的泥塑人像感叹连声。墓穴光线昏暗,人像的容貌看得不是很清楚,但五官深刻在了他的脑海里,在看到沈玉书的刹那,直觉告诉他这个人就是陪葬人俑!于是苏唯临时改变计划,留在了轮船上,暗中观察沈玉书。沈玉书一定想不到自己一直在被跟踪,但随着接近,苏唯很快觉察到他误会了,墓中人俑早已作古,沈玉书却是个大活人,他甚至不确定自己有没有记错,或许这两个人只是单纯的容貌相似而已。他在跟踪过程中,对自己最初的判断越来越没底了,观察沈玉书的言谈举止,觉得他更像是拆白党,昨天他还看到沈玉书给个女乘客搭脉,说是治病,却怎么看都是在占便宜套近乎。晚上沈玉书进了女人的房间,苏唯看在眼里,很不屑,又有点失望,觉得自己跟错了线,可惜船在海上,没法再回头了。想到因为一念之差,自己不得不乘船去上海,苏唯自嘲地笑了,从口袋里摸出一个钱包,那是他在沈玉书搜身时,趁他不备拿的。苏唯打开钱包,里面放了一些银元跟纸钞,当中还夹着船票,他又翻了翻,找到一张边角泛黄的纸,打开一看,上面写着地址和名字。沈玉书?苏唯伸手弹了下纸,心想这倒是个有点学问的名字,就是不知道这名字是不是真的,有学问的人基本都靠坑蒙拐骗为生,看那人的穿着和谈吐,多半是家道中落的公子哥儿,没有合适的营生,就把早年记住的一些学识当成了捞钱的手段。不怪苏唯这么想,因为他以往接触的人当中这类人太多了,方简是个例外,也是唯一的例外。想起过往,苏唯心情变得不好起来,他将纸放回钱包,决定既然离不开船,反正闲着也是闲着,不如就继续调查沈玉书吧,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就算沈玉书是拆白党,也是个有点见识的拆白党,容貌又与人俑颇像,也许跟着他,能打听到什么消息出来呢。同一时间,在同一艘客轮的客房里,沈玉书也做出了调查的决定。发现了苏唯的偷盗行为后,沈玉书曾想过请客轮上的巡捕帮忙,可是那些人开口就要小费的嘴脸让他很失望,这种巡捕只是摆着当好看的,让他们去捉贼,还不如自己来。他画了简单的头像,拿去询问船上的服务人员,正如他所料的,大家告诉他船上并没有这样一位服务生。接着他又去了乘客聚集较多的场所打听,结果却不乐观。原以为这么长的旅途,小偷的长相和身材都挺出挑的,可以轻松找到,没想到他问遍了各个场所的人,都一无所获,那个相貌俊秀行为古怪的男人在突然出现后,又离奇地消失了。那么,最后只剩下一个可能,小偷变装了。阅读大量推理小说的经验这样告诉沈玉书,他跑回客房,照想象重新绘制了小偷可能变装的形象,再拿去公众场所询问,却还是没收获。沈玉书不可能知道,苏唯为了不引人注意,经常改换服装打扮,偶尔还贴个小胡子弄点白头发什么的,所以直到下午他去大通铺询问,才问到了一个见过苏唯的人。“昨儿吧,不对,是船靠岸那天,我们哥几个在门口摸牌,他突然冲过来,还撞到了人,我们还以为出了贼。”沈玉书心想,那个人的确是贼没错。“他来干什么?”“躲查票的呗,一看就知道了,好像还有点失心疯,一个人坐在那儿念念有词,过了一会儿又放声大笑,我们怕刺激到他,都不敢靠近。”“后来呢?”“后来他问我们这船是开去哪儿的,多久会到,又用这颗珠子跟我换了套衣服。”男人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小布包打开,里面放了一颗圆珠,他用手掌捂住,珠子散出银蓝色的光。“那家伙说这是夜明珠,哈哈,当我傻子啊,不过它挺好看的,我就换了,拿回去逗儿子玩。”沈玉书把珠子要过去仔细查看。这当然不是什么夜明珠,只是块普通的萤石,磨成了龙眼大小,萤石上的磷光物质接受日照,放到黑暗处释放光芒而已,不知道原理的人就会觉得特别稀奇。沈玉书起了好奇心,拿出一个大洋提出交换,那人二话不说就换了,还生怕他反悔,换了后就马上跑掉了。听乘客的描述,那家伙是临时起意上船的,他甚至连目的港是哪里都不清楚,如果单纯只是为了偷盗的话似乎说不过去。沈玉书走到甲板上,靠着船舷摆弄萤石,越发对小偷的目的感到好奇了,心想他看上去不是个轻率的人,那么他又是为了什么突然选择上船的呢?沈玉书反复看着萤石,它太小了,无法用于夜间照明,不过珠子上下穿了孔,用绳子穿一下的话,可以当吊坠,说白了就是个小饰物,他放进口袋,把它当做证据收了起来。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无意中,沈玉书一贯信奉的座右铭又跟苏唯的重叠了。虽然没有顺利找到人,但收获还是很大的,沈玉书对这个结果很满意,他在餐厅喝了下午茶,又拿着画像继续打听。在正常人看来,这是很无聊的行为,可沈玉书却不这样想。钱丢了是小事,船票也可以加补,他只是想靠自己的能力找出那个小偷,如果说被明目张胆地偷窃让他气愤的话,那打听到的消息则引起了他的兴趣。沈玉书留洋学的是西医,但他也喜欢没事动动脑子玩推理,反正在船上没事做,闲着也是闲着对吧?一天时间就在询问中过去了,傍晚沈玉书选了家中式餐厅吃晚餐,他点了餐,拿起图像正观赏着,外面传来嘈杂声。透过窗户,他看到一个小孩子飞快地跑过甲板,他身后还跟着几个大人,再后面还有巡捕。有热闹看,很多好事者都跑出了餐厅,沈玉书也跟了出去。小孩没跑多久就被抓住了,为首的是个穿马褂的胖男人,他把孩子堵在角落里,指着他叫道:“你个小瘪三,皮痒了,敢偷老子的东西!”男孩大约七、八岁的年纪,头上戴着看不出原有颜色的鸭舌帽,衣服上东一块西一块的沾着污渍,脸蛋圆圆的,眼睛又大又亮,如果洗干净的话,应该是个长得挺不错的孩子。被一群人堵住,小孩很害怕,拼命往后缩,被胖男人扯着衣领揪过来,又对跟过来的巡捕说:“就是这个小瘪三,快抓他!”几个巡捕没动,大概觉得没什么油水,所以比起抓人,他们更乐得看热闹。胖子急了,拽着小孩往巡捕那边拉。小孩扯不过他,眼看着被拉了过去,忽然胖子嗷地叫起来,就见一个小东西从众人身上窜过来,在他的手腕上狠狠咬了一口,接着又飞快地跳上船舷,爬到了缆绳上。胖子握着手腕大叫,小孩想趁机逃跑,被胖子的同伴抓住了不放。大家的目光都落到了那个突如其来的物体上。原来那是只松鼠,它的个头比普通松鼠要小一些,窜上缆绳后站稳,还故意冲胖男人龇牙,一副嘲笑的样子。它的模样太滑稽,众人被逗得哄堂大笑起来。难得看到耍把戏的,周围的人越聚越多,胖子的面子过不去了,见巡捕不帮忙,他只好让同伴去抓小松鼠,他则卷起袖子,揪住小孩,扬起巴掌就打。小松鼠被追得四处乱窜,顾不得帮孩子,眼看着胖子的巴掌就要打到他脸上,却在半路被人拦住了。胖子抬头一看,见是个穿西装的男人,个头颇高,手劲也很大,他的手腕先是被松鼠咬伤,现在又被攥住,疼得挤眉弄眼,但就是没办法把手抽出来。“你、你他妈……”胖子要骂脏话,但是看看男人的气势,他只好改为,“你想怎样?”“有话说话,动粗是不礼貌的行为,尤其是对一个孩子。”沈玉书松开了手,说道,他其实不想多管闲事,可是看不过几个大人欺负一个小孩。听了他的话,胖子眼睛一瞪,叫嚣道:“孩子怎么了?孩子偷东西就不犯法了吗?”“他偷了你什么?”“一块饼干。”胖子说完,周围传来一片嘘声,他急忙又竖起两根手指,道:“啊不,是两块,两块!”沈玉书还没说话,人群里已经有人看不过眼了,纷纷说:“切,两块饼干而已,至于追着打吗?”胖子被说得很没面子,冲他们叫道:“他今天偷饼干,明天说不定就偷钱包了,不教训的话,你们的东西也会被偷,你们看,他还让他的帮凶咬我。”他亮出被松鼠咬过的地方给大家看,但根本没人在意,大家更喜欢看他的同伴上窜下跳追松鼠的戏码。那几个人长得都挺壮实的,但偏偏折腾不过一只小松鼠,眼看着就要抓住它了,它尾巴一甩,就钻空子跑掉了,大家看到最后,纷纷发出喝彩声。胖子更来气了,只好让沈玉书看自己手腕上的伤。“我被咬了,看大夫要花很多钱的,你让这小瘪三赔钱,这事就算了。”孩子那么小,怎么可能有钱赔他?再说伤口最多是蹭掉了一层皮,这摆明了是讹诈。沈玉书看看孩子,小孩眼睛泪汪汪的,更显得可怜。被胖子怒瞪,他吓得躲去沈玉书身后,结结巴巴地说:“我们不是故意要偷东西的,我饿了,花生也饿了,我看他们把饼干丢掉,反正都丢了,我就拿了一块……”“小瘪三你还敢胡说八道!”胖子指着小孩就骂,要不是沈玉书挡着,他就直接动手了。沈玉书不想和这种市井无赖浪费时间,他掏出几张钞票递过去,说:“这是医药费,别再为难他了。”“就这么点啊,我这伤要看很久的……”沈玉书作势收回,胖子立刻闭了嘴,把钱夺了过去,又去叫他的同伴。小松鼠抓在一条缆绳上,冲他们龇牙吱吱叫,胖子气得去晃缆绳,被同伴拦住了。他们几个人追一只松鼠追得呼呼直喘,还被大家看笑话,早就不想呆下去了,见钱到手了,就趁机拉着胖子离开。附近有不少看热闹的人,他们走得太急,撞到了一个男人身上。那人长得白皙瘦弱,整个一只白斩鸡,胖子欺软怕硬,把所有火气都撒在了他身上,冲他骂骂咧咧了半天,直到那人不断赔礼道歉,他的心情才转好,昂头扬长而去。沈玉书担心巡捕找孩子的麻烦,也塞了点钱给他们,那些人原本就懒得管闲事,既然看了热闹,又拿了钱,便做了个顺水人情,教训了小孩几句后就离开了。看热闹的人也陆续散了,白斩鸡被胖子撞到,又被他大骂,却不生气,还一直低头哈腰地赔礼,直到胖子走了,他才站直身子,混在人群里往前走去。那背影很熟悉,沈玉书心里微微一动,抬步追了上去。小孩子叫沈玉书,不见他回应,便小心翼翼地跟在他身后,小松鼠看到,从缆绳上滑下来,跳到孩子肩上,陪他一起。沈玉书没有马上叫住白斩鸡男人,而是保持相同的距离跟着他,就见他慢条斯理地走了一会儿,来到没人的地方,这才靠在船舷上,手向外伸出。借着微弱的光亮,沈玉书看到他手里拿着的东西,他再没怀疑,跑过去,朗声问道:“你经常玩这招丢东西的把戏吗?”男人回过头来。他一身青色长袍,灰白短发,白发整体往后梳理,脸上戴着圆形黑框眼镜,鼻子下还留着两撇小胡子,乍看去不认识,但沈玉书被他耍过一次,不会再被耍第二次了。“服务生……”稍微停顿后,他又追加,“小偷。”男人左右看看,又用手指指自己的鼻子,像是在问是不是在叫他。沈玉书没好气地说:“就是你,虽然你化了妆,但我记得你的背影,你就算……”“不要说我化成灰你也认得出来啊,我跟你可没那么多深仇大恨。”男人开了口,正是沈玉书听过的那个声音,清亮、温和,带了笑谑的颤音,还有几分狡诈。这果然是个狡猾的家伙,所以抓贼一定要抓脏。他的目光落在男人搭在船舷外的那只手上,扑过去想夺下。但还是晚了一步,在他扑上去的同时,男人手一松,沈玉书就见钱包在空中转了个圈,垂直掉了下去。他急忙探头往下看,夜黑水深,却哪里还能看到钱包的踪迹?“啊哈,您在找什么呢,先生?”耳旁传来询问声,沈玉书回过神,就见对方眨眨眼睛看他,眼镜片后的眼眸满是清澈又无辜的光芒。要不是两次……呃不,算上他自己的那次,该是三次,要不是三次看到这家伙偷东西,沈玉书想他一定会被他的外表骗过去的。他冷冷道:“当然是钱包,那钱包是胖子的,刚才被你偷来的。”“你在说什么啊?哪里有钱包?”刚才还有,只不过现在钱包已经在海里了。又败了一局。沈玉书气愤的同时,又不得不佩服对方的机敏,看着小偷脸上一副其奈我何的笑,他在内心告诫自己不可以急躁,否则就正中这家伙的圈套了。“开个价吧,”他平静地说:“不过要先把你的伪装去掉,我讨厌留小胡子的男人。”没想到沈玉书会这样说,苏唯微微一愣。他站稳了,先摘了眼镜,又扯下小胡子,上下打量着沈玉书,笑道:“没想到你还好这口啊,这就有点难办了,我卖艺不卖身的,等我想好了价码再跟你说吧。”“不要胡说八道,我是让你开个价,我要付多少钱才能拿回自己的钱包。”虽然沈玉书觉得自己的钱包大概也早在海底沉睡了,不过罪魁祸首就在眼前,完全不问不符合他的做事准则。“这个嘛……”苏唯摸着下巴转转眼珠,看沈玉书的表情不是在说笑,他开始考虑这笔买卖要是做的话他应该不亏,至少让他有了接近沈玉书的机会。就在这时,沈玉书的身后传来轻呼。原来是那个小孩跟了过来,他看到苏唯的变装,惊讶得双手捂住嘴巴,大眼睛不断地眨动,踩在他肩上的松鼠也做出相同的动作,看起来很滑稽。他们的反应就是最直接的赞美,苏唯的虚荣心得到了小小的满足,笑吟吟地看向沈玉书。沈玉书出手相助时,他一直站在人群里观望,沈玉书身上有股正气,这与苏唯最初判断的拆白党的身份相去甚远,所以沈玉书会帮孩子,他并没有觉得奇怪,但他没想到沈玉书会认出自己。看来还是轻敌了啊。“你好像还忘了摘假发。”沈玉书歪头检查苏唯的头发,这动作带了点孩子气,放在他身上感觉很不协调。苏唯噗嗤笑了,“用这种口气质问别人,好像不太礼貌。”“有人会对小偷讲礼貌吗?”“那不叫小偷,叫侠盗。”苏唯伸出食指左右摆了摆,却换来沈玉书不屑的哼声。他只好耸耸肩,放弃了解释,把假发摘了下来。假发做工精巧,要不是最初见过苏唯原本的模样,沈玉书多半会被骗过去,他心想这偷儿各种变装道具应有尽有,可见是个老行家。“你的家当可真不少呢。”他揶揄道。“马马虎虎,马马虎虎。”苏唯没有被当场抓包的慌乱,他举止谦恭,脸上堆着笑容,却因笑得太完美而流于世故,让沈玉书联想到了狐狸。苏唯长得挺出众的,与其说是英俊,倒不如说是秀美,还好他眉宇间有股英气,弱化了美的那部分,所以明知他的笑是做出来的,沈玉书还是不得不承认这样的笑颜很容易让人卸下心防。这一点和坊间的普通小偷不太一样,嗯,看他的气质算是高级一点的盗贼吧,大概平时没少玩仙人跳或是当拆白党什么的。无意中,沈玉书的想法再次和苏唯重叠了。小孩子也被苏唯的外表骗到了,不像最初那么小心翼翼,仰着头来回看他们,像是在猜想他们是不是朋友。看来面对狡猾的狐狸,这种聊天是没办法逼他吐实话的。沈玉书有几分佩服苏唯的镇定,也在瞬间想好了对策。“相逢不如偶遇,既然我们一见如故,不如我做东,请兄台喝上一杯?”顿了顿,沈玉书又追加道:“也许到时你就想好价码了。”“这、这怎么好意思呢?”苏唯摸着下巴,很见外地说:“我们还不是很熟,让您破费,实在是让人过意不去啊。”“兄台何必客气?你偷我钱包的时候可没有半点过意不去,还是……你不敢?”沈玉书绵里藏针,苏唯跟他四目相对,忽然笑了。“那就恭敬不如从命了,那这孩子……”他看向旁边的小毛头,沈玉书的表情稍微舒缓,放轻语调问孩子。“饿了吗?”“他不饿就不会偷人家的饼干了。”苏唯笑嘻嘻地解释,沈玉书看着孩子,没理他。小孩用力点头,又摸摸肚子,小声说:“我一整天都没吃东西了……花生也是……”“跟我来。”沈玉书上前牵住孩子的手,小孩的手脏兮兮的,他却完全没在意,苏唯看在眼中,眉头挑了挑,觉得就算这人是拆白党一流的,但至少不令人讨厌。小孩被沈玉书的动作吓了一跳,在弄懂这是要带他去吃饭后,他的眼睛亮了,脆生生地说:“谢谢哥哥!”“哥哥?”沈玉书微微皱眉。他看看自己,虽然他还没有成家,但这个年纪被叫哥哥还是有点怪,不过感觉不坏,这证明他看起来年轻。孩子误会了他的反应,怕他生气不请自己吃东西,立刻改了口,连声说:“谢谢大爷,谢谢大爷。”“这里没大爷,叫哥哥就好了,”苏唯走在他们面前,说:“啊对了,也叫我哥哥,我可不想当大爷。”“唔……两个都是哥哥……”孩子仰头左右看看他们,有点迷糊,但为了顺利吃到饭,他用力点头,表示自己明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