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社团活动

如果你要问大学里除了学习吃饭之外,花在什么方面的时间最多,我一定会毫不犹豫地告诉你,是社团活动。因为社团活动不光活动很丰富,更是可以让课外时间变得充实而美好。特别是,可以见到你喜欢的人。

因为对音乐天生的热情,我果断报名了音乐社,而江江在我的鼓舞之下也进入了音乐社,当然还有那个酷酷的流浪歌手罗素。据说音乐社是很多帅气学长经常出没的场所,所以看帅哥也成为我们课余时间一件必须要做的事情,即使是有夫之妇的岳阳对看帅哥这件事也表现出非一般的热情。

岳阳和子方都选择了广播站,因为她俩希望通过这一方式,增加自己的胆量,顺便练就一口标准的普通话。每周三和周四都能听到她们美妙的声音从广播中散播出来:“同学们,欢迎收听‘青春飞扬’校园广播,我是小岳,我是小方。”每次和江江走在校园里听到她们非同一般的声音,我们都会忍不住笑出声来。

而映天由于要参加演讲竞赛,所以错过了所有社团的活动。每天听我们在宿舍里讲起社团里的活动,她都恨不得自己来个分身,赶快加入到我们的队伍里。可在两个月后的演讲竞赛中,她顺利得了二等奖,这实在让我们嫉妒羡慕恨啊。

也许人生就是这样有失就有得,我们不能一味去羡慕别人,而忘记了自己优秀的一面。关键是你一定要学会取舍,学会接受。

男生里,陈胜和陆一鸣选择了音乐社。我很好奇地问陈胜:“那你的记者梦难道要就此中断了吗?”他笑了笑:“不,技多不压身啊,歌唱得好和把妹成功的概率是成正比的。”陆一鸣立刻拆穿他:“为什么不说音乐社社长很符合你的口味啊。”陈胜连忙抱住陆一鸣,阻止陆一鸣往后说下去。我也曾问过陆一鸣为什么要加入音乐社,他说:“因为这是唯一一个没有陈悦悦眼线的社团,可以比较轻松自在一些。”我被这一答案吓到了,表情僵在那里。陆一鸣继续说:“所以郝美,你也要帮我,不要做陈悦悦的线人。”说完他露出了标志性温暖的笑容。我心里突然蹦出来一句话:“就让我们一起背叛‘大喇叭’,即使千刀万剐我也想要试一试。”你看,因为喜欢一个人,我变成了那么恶毒的一个人,我自己也被这样的想法吓得不轻。

莫凡和吴语选择了篮球社。莫凡说:“我希望某天醒来,胳膊肘那里也突然长出像老孙那样壮实的肌肉,然后我要把它带到萱萱面前,当是给她的一个惊喜。”而吴语认为:“既然在学习上不够帅气,那至少在运动场上要表现出男人的一面,吸引路过的美女,来谈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

杨舟和马鑫则结伴去了摄影社。杨舟希望能掌握拍照的技术,在将来的某一天和岳阳待在一起时能给她拍一张特别的照片。而马鑫则想培养自己的文艺气息,想成为一个有气质的男生。

在那个时候,我们拼命想通过各种方式,增加自己的魅力,在喜欢的人面前,在你认识的人面前,在父母的面前,证明自己再也不是那个傻姑娘、傻小子,参加社团活动就是一个证明自己长大的好机会。社团实在是一个十分神奇的地方,你可以认识到大二大三的学长学姐,也可以摸到各种你喜欢的乐器,重点是这也是个帅哥出没的场所。为了帅哥,江江才好说歹说同意和我参加音乐社。每天第八节下课如果没有什么特别的事,我和江江就会来到音乐社逛逛,那时有很多学长已经在练琴,还有的在一旁唱起了歌。而我和江江总会坐在一旁专心欣赏里边的一切。我总会寻找着陆一鸣的身影,他喜欢坐在某个人较少的角落,专心地拨弄他的吉他,自从进入音乐社后,他总是和吉他形影不离。曾经和他发短信聊天的时候问过为什么他会对一把吉他如此宝贝,他说:“乐器也是有生命的,需要好好看护。”

有一段时间我甚至渴望变成陆一鸣手里的吉他,这样每时每刻都能和他待在一起。而江江总会一直盯着她右手边一位微胖的男生。每天下午他总会站在那里,从不理会身边是否有人,就自顾自唱起歌来。后来听陈胜的小道消息,他是高三的学长,叫邱泽。他还是学生会的前会长,是老师的得力助手,老师们都十分喜欢他,他在同学中也是很有威望的,重点是他歌唱得不错,常常在市级比赛中摘取名次,他的篮球也是相当的好。我和江江十分吃惊,一直追问陈胜到底从哪里弄到这些消息。陈胜神秘地笑笑:“我是谁啊,自来熟!”逗得江江笑得前仰后翻。

我们的目光、感觉、身体总会被优秀的人吸引,这好像是个亘古不变的道理。江江每天放学都要拉着我匆忙吃过晚饭,然后到音乐社去看她心仪的邱泽学长。而我也有目的,我可以远远注视着陆一鸣和他心爱的吉他。后来我才发现那段日子,实在是快乐至极。后来的某一天,陆一鸣问我要不要跟他学吉他,我也毫不犹豫地答应下来。于是每天下午,我都有了这件重大的事牵挂着,好像是要赴一场约会。

而江江也顺利勾搭上了邱泽学长,从此音乐社里多了一个出名的女歌手,她就是我们的江江,因为她的嗓门实在太大,以至于二楼的街舞社多次投诉,表示出强烈的不满。邱泽学长是个非常体贴的人,于是他和江江就把练习的地点换到了学校乒乓球室那边,江江自然高兴到每天睡前都要和我们细细赞美她的邱泽学长,我们一致认为江江的春天即将来临。但是麻烦也随之上门,那些高三的学姐总会隔三差五地站在我们班的门前,就像那时喜欢陈胜的那些学姐一样,她们站在我们班的门口,直呼江江的大名,并警告江江要远离邱泽。江江也实在无奈,只好每次都和她们周旋好几个回合。渐渐地,她们看到吓唬对强势的江江完全不起作用,她们才慢慢消失在我们的视野中。

才发现,受欢迎也是一件不受待见的事。因为那个人喜欢你,所以她们会为了解决她们所谓的情敌而想出各种奇招去对付你,包括恐吓、跟踪、扭曲歪理、造谣。这在我们看起来极端幼稚,在当时却是受到热捧的方式。她们会去针对你,但你别指望有人帮你,你只会孤立无援,独自熬过没有天亮的日子,甚至有段时间半夜醒来,我都能听到下铺的江江抽泣的声音。这世界,永远没有金刚不坏的心,我们或多或少都会受伤害。所以相比光鲜夺目,绯闻不断,狗仔形影不离的明星们,做个普通人,实在太幸福了,我愿意永远平凡下去。

而我见到陆一鸣的机会也变得更多,每天下午他都会准时出现在音乐社,总是那个熟悉的角落。看到我远远走来,他就笑了:“怎么你那么晚?我都快走啦。”我看了看手表,再拿给他确认:“兄弟,时间刚好。”他也笑笑:“快坐下,陆老师要开始上课了。”多亏了陆一鸣,我也开始对吉他有了不同的认识,这确实是一个可以让人爱不释手的乐器,慢慢地,我对它不再排斥,而是打从心里的喜欢。陆一鸣总会手把手地教我,偶尔手的位置放错了,他也会立刻亲自纠正。更多的时候都是他在弹唱,而我的学习任务就是在一旁静静地听着,还偶尔偷偷看他几眼。他也总是浑然不知,依然沉淀在他自己的小天地里。虽然就是这样面对面地坐在一起,我却感觉我们之间有千山万水的阻隔,他无法跨越,而我也无法到达他的彼岸。我明明有那么多的好时机可以告诉他,只是那么轻松简单的四个字:我喜欢你。可我却从未开口,也许是我们越来越熟了,我再也不能那么冒险,又或者陈悦悦悦还阻隔在我们的中间,但其实我知道唯一紧要的是我欠缺的自信。我怎么开口,我没有勇气。

而不知道怎么的,和陆一鸣学吉他的事情也正好传到了陈悦悦的耳朵里。在一天下午放学,我和江江赶着去吃饭,她挡在了我们的前面。她笑着对江江说:“同学你先去吃饭,我有事要和郝美说。”江江十分不满她不喊人名字的做法,只好气冲冲走出去,在门外等着我。

“郝美同学,”陈悦悦开口了,“听人家说你和陆一鸣最近玩得很好啊。”我沉默,脑海里突然想到陆一鸣的话——“音乐社是唯一一个没有陈悦悦眼线的地方。”可是亲爱的陆一鸣,你知道吗?世上真的没有不透风的墙,站在我面前的那个女孩她什么都知道了。陈悦悦接着说:“我和一鸣在一起快要一个学期了,你知不知道世上有个名词叫‘正牌女友’。曾经还有传言说你喜欢他,对于那些不懂事的谣言我总是一笑了之,没想到你竟然亲自实践起来了。”陈悦悦的声音里突然多了些哭腔,“郝美,拜托你,不要和一鸣走得太近,我好怕他会离开我。”陆一鸣,你知道吗?你的正牌女友放下她的姿态在这里拜托我,拜托我远离你,你希望我怎么做?我多么想一口气全盘托出:“是的,我就是喜欢陆一鸣,而且就是在你们在一起之前,因为我的胆小和懦弱,才让你得到了他。”我应该这么说吗?可以这么说吗?我多想逃离那个难堪的地方,二话不说跑到你的身边,若无其事继续和你在一起。

可是我做不到啊,我怎么能那么自私地去伤害她,我没有理由,也无权这样做。就在陈悦悦找我之后,我渐渐远离了陆一鸣,而他总会毫不知情地问我:“怎么不练吉他了?”我总是笑笑:“学习太累了,拿笔都没有力气,吉他也拨不动了。”也许我们彼此都知道,很多东西都在慢慢地改变,但谁也没有说什么。我也开始慢慢地回到以前在远处偷偷看陆一鸣的日子,看着看着眼泪就下来了。

后来在一次社团活动里,我认识了那个生命中很重要的朋友,他叫梁晓,是高三的一个学长,因为在一个社团的关系,我们的联系也慢慢多了起来。梁晓和江江心仪的邱泽是同班同学,我有时候会不解地问他:“明明你也长得很帅,怎么你身边却没有一群‘嗡嗡嗡’的小蜜蜂?”

他也笑笑:“可能我不太会说话,唱歌也不行,所以只好隐没在人群里了。”

“那你怎么会想进音乐社呢?”我问他。

“算是缓解压力吧,毕竟高三了。那你呢?”他又问我。

“因为很喜欢音乐,所以就来了。”

他看着我:“真话吗?绝对不是!是为了那边弹吉他的那个小伙子吗?”

我吃惊地看着他,然后摇摇头。

“看得出来他也喜欢你,相信我。”

我笑了:“学长,他有女朋友啦,这是不可能的。”

他笑笑:“原来是这样,居然会猜错。”

这实在也是一个可爱的人。

梁晓唱歌也是不赖的,之后每次去音乐社我都会听到他那别具一格的嗓音,很抒情。渐渐熟络起来后,有时候我会和他说起很多现在、过去的事。他不像陈胜总是中途打断然后转换话题,也不像马鑫那样严肃得一本正经,他会在一旁静静听我娓娓道来,还会提出自己的想法。有时我甚至在想,如果我先遇见的是梁晓,说不定我会对他动心。

说完我们音乐社的故事,再说说莫凡和吴语的篮球社。因为莫凡和吴语在长相和身高上有明显的优势,自然总会吸引很多路过篮球场女生的驻足。特别是莫凡,由于他类似文艺青年的长相,实在是深受女同胞的喜爱。刚到篮球社不到一个星期,他已经收到了几封情书,偶尔还有一两盒巧克力。当然,莫凡有了心爱的萱萱,所以他对这些情书和礼物从来都是不感冒的,而吴语这个单身汉可就不同了,所以最后的表白和礼物都全归他所有。吴语别提多开心了,每天总是笑得合不拢嘴。更让他惊喜的是,终于有女生发现他的阳光帅气了。有一天吴语发现自己桌子下有一封匿名的情书,本来他以为是班里某位女生的恶作剧,因为班里曾经闹出过很多假表白的骗局,而且每次上当的都是吴语,所以这次他把情书放到了抽屉里不再理会。而陈胜可不会放过这个看笑话的机会,他偷偷潜入吴语的桌子下,拿出那封表白信偷偷看了起来,任谁也没想到这次居然是真的。我们把这件事告诉吴语,他默默把那封信丢到了后门的垃圾桶里,若无其事回到座位上。

我们都习惯了循规蹈矩的日子,比如说七点一刻就要赶快起床,七点半就会准时出现在教室的座位上,十二点一刻就会忙着去食堂,一点一刻准时进入梦乡。所以吴语在被班里骗过无数次后,终于不再相信我们的话。可是天上掉馅饼也是常有的,这一次就落在了吴语的头上。明天会发生什么,谁知道呢?

第十四章 社团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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