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他们
初夏时节,耸立的榕树渐而长出嫩枝,正午的太阳高升,刺目而温暖的阳光映射在西餐厅的落地玻璃窗里,洒在坐于边沿桌子的客人身上。西餐厅的表演台上,一个年轻男生正坐在木质吧台椅上,手抱吉他,脸凑近高立的麦克风上轻声弹唱。悠然的吉他声在西餐厅里回荡,年轻男生的嗓音富有磁性,从他嘴里唱出的一曲情歌令人不禁沉醉。卓涵呆站在表演台边,静静倾听着这美妙的吉他声。“我换好衣服了,走吧。”于初提着背包,换下服务员的衣服,来到了卓涵身旁。卓涵一时听吉他声听入了神,还没发觉于初就站在身边。“卓涵?”于初轻拍一下卓涵的肩膀,她这才回过神。于初轻笑着:“想什么呢,这么入神?下班啦,咱们去吃午饭吧。”“没,没什么。只是觉得,这个新来的男生弹吉他很好听。”卓涵微微一笑,她循着吉他声抬头望去,空洞的双眼在一刹那似乎闪烁着几点光芒。于初看了看台上弹吉他的男生,然后别过头凝视着卓涵:“怎么,你喜欢吉他?”卓涵轻轻点头,低声道:“高三的时候就很喜欢吉他,本来以为在上大学之后就有时间能玩吉他了,只是没想到……”闻言,于初蓦然一怔,继而咬咬唇,心疼地望着卓涵。“好了,咱们先去吃饭吧,肚子好饿。”很快,卓涵便对于初露出轻笑,然后拉着他的手臂往门口的方向走。在推门而出的一刹,于初回头看向在表演台上弹吉他的男生,眼神复杂。以往每日中午下班,他们都是在西餐厅对面路口的一间快餐店里吃午饭,但要走过去对面,就必须经过一条大马路。每当从马路的人行道走过时,卓涵都会下意识握紧于初的手,四周车来车往的轰动声,让她产生仿佛身处修罗地狱般的错觉,只有紧握住于初的手,她的心才能安稳下来。自打上次被林苒捉弄后,马路就成了卓涵的梦魇,她甚至偶尔会幻想,在自己一个人走过马路时,有数辆汽车朝她飞驰撞来,然后她就这么静默着躺在马路的血泊中,再也无法动弹。绿灯的提示音在耳畔响起,于初牵起卓涵的手,正要走过对面时,卓涵却站在原地不动。于初回过头,茫然地看着卓涵:“怎么了?”卓涵虽然眼前一片黑暗,但她能感觉到在马路两边蠢蠢欲动的汽车马达声,她右手紧握着拳头,以至于手心都在冒汗。她自己清楚,面对内心的魔障,最好的解决方法不是逃避,而是去直面恐惧,战胜恐惧。只有在克服心上的阻碍后,她心底的阴影才能彻底消逝。许久,卓涵才放松拳头,轻声道:“于初,这一次,让我自己过马路好吗?我,我想要勇敢一次。”她语气坚定。“你自己?”于初有些惊讶地注视着卓涵,但当看见她果决的神态时,他也只得点点头:“好吧,那你自己要小心,我在对面等着你。”说罢,于初故意往旁边慢步退后,假装离开。如果没有盲人杖,没有于初,我真的就不能独自走过马路吗?不,我不是个废人,我可以的,一定可以的。卓涵紧咬下唇,在下一个绿灯提示音响起时,她深呼吸片晌,鼓起勇气迈出第一步。之后每走一步,卓涵的心脏就强烈地颤动一下,她咬紧牙关,慢慢直走向对面。在卓涵迈步不久后,于初赶忙偷偷跟在卓涵后面。他生怕卓涵会发生什么意外,也担心她会发现到自己,于是他只好与卓涵拉开一道距离,小心翼翼地跟在后头照看着她。那种黑暗与无助的感觉又一次涌上心头,走到一半后,卓涵停在马路中间,脑海里不住回响着当日那可怖的鸣笛声,她捂着胸口,大口地喘着气。歇息几秒后,卓涵小声喃叨:“别害怕,走过去就没事了,我一定能行。”紧接着,她满怀信念地抬起头,继续往前走去。眼见卓涵越发接近马路的对面,于初连忙加快脚步,走在卓涵前面,来到了马路的另一端,装作早就在那儿等待的样子。感觉到不远的前方就是马路的对面,卓涵剧烈的心跳渐渐平复下来,方才的惧怕感总算一扫而空。脑海里浮现出于初张开双臂在迎接她的模样,卓涵更是信心大增,她再往前走了约莫五步,一只熟悉而温暖的手忽地抓住了她的手臂。“卓涵,你成功了,你已经走过来啦!”于初欣喜笑道。卓涵愣了愣,内心也是一阵感动。她眼圈一热,双手蓦地抱着于初:“我终于走过来了,我终于不再害怕了……谢谢你,于初,还好有你。”她哽咽着,声音极轻。于初身子一僵,他侧目看着卓涵激动的模样,随即也伸出手,微笑着将她抱住。两人相拥在红绿灯柱下,毫不理会旁人目光。在这一刻,于初发现自己平静已久的心房,似乎不自觉地急促跳动起来。晚上下班后,于初把卓涵带到西餐厅附近的一所公园,两人就坐在公园外的一张长凳上。“于初,你把我带到这儿来做什么?难不成你想拐卖我?”卓涵打趣一笑。“当然不是。”于初摇摇头,神秘一笑:“我有东西想要送给你,来,快伸出双手。”说罢,他从身后取出一把崭新的原木色吉他。卓涵一头雾水地伸出双手,当于初笑着把吉他放在卓涵手里时,她先是轻抚着吉他的音箱和琴弦,然后身子明显一怔:“吉他?”她别过头,没有视觉的双眼,却准确地对上了于初如星辰般的双眸。于初望着卓涵美丽却涣散的眼睛,良久才回过神,他挠头笑道:“对。今天在餐厅里,我看见你听那男生弹吉他都听得入神了,就知道你应该对吉他很感兴趣。正好昨天经理发工资了,所以我就寻思着送你一把吉他。”“这是……你特地买来送我的?”卓涵呆呆道。“没错。怎么样,开心吗?”于初笑望着卓涵。从未有过的温暖占据了卓涵整个内心,卓涵抬起头,眼圈微红。她缓缓伸出双手,摩挲着于初的五官。于初有些不明所以:“干吗?”许久,卓涵才放开双手,轻声道:“我想要记住你……于初,你为什么要对我这么好?”闻言,于初收敛了嘴角的笑容,他怔怔凝视着卓涵,脑海恍惚间又响起汽车的鸣笛声,以及女孩的尖叫声。片刻,于初回过神,勉强露笑:“没有为什么,我只是想你开心而已。看见你开心,我才会安心。”卓涵强忍着眼中因感动而将要涌出的泪水,她轻声开口:“谢谢你,我今天真的好开心…….可是,我眼睛看不见,怎么学吉他?”她失声笑道。于初半张着嘴,一拍额头:“哎呀,刚才心急着买吉他,却忽略了这一点……没关系,你把想学的歌告诉我,等我学会之后再教你。”“真的假的?你这么笨,我怕你学不会哦。”卓涵笑意更深。于初斜眼盯着卓涵,笑道:“好啊你,敢说我笨,看我怎么收拾你!”说着,他霍然伸手去挠卓涵的腹部,卓涵顿时痒的大笑起来。“我看你还敢不敢说我笨!”“不敢了不敢了,大侠放过我吧……哈哈哈……”夜色下,两人坐在长凳上一边笑一边闹,就如热恋中的情侣一般。那晚过后,为了能让卓涵学习吉他,于初特地再买一把便宜许多的吉他,他把卓涵想学的歌默默记下,每天在家熬夜上网学习,等学会以后,他就手把手地教卓涵弹唱。自此之后,西餐厅附近的那所公园就成了他俩的常据点,每逢下班,两人都会坐在公园外的长凳上练习吉他。于初为卓涵学的第一首曲子,是曲婉婷的《没有什么不同》,可由于于初之前从未接触过吉他,因此学起来也有些费劲,他花了半个月时间才学会如何弹唱这首歌。而卓涵在得知于初为自己如此费心后,心中对他的爱意也越发浓烈。早上九点半,耀眼的太阳高升半空,在津桐的另一个城区,现时正上演着上班族的另外一种场景。陈以淇正坐在自己工作的位子上,她眉心紧皱,右手拿着铅笔在画本上不断画着草图,狭小的办公桌上已堆满了废弃的纸团。“啧。”陈以淇烦躁地撕下刚才画出来的图,捏成一团后用力地扔在办公桌上,她双手抱头,紧咬下唇。此刻陈以淇的脑筋就像是打结了一样,想不出任何能令自己满意的设计。“各位同事请过来一下……”耳边响起主编叫喊的声音,陈以淇疲惫地抬起头,却见在主编的身旁,正站着一个自己极为熟悉的身躯。陈以淇蓦地站起身,她呆望着主编身旁的男生,不可置信道:“浔朗?”待其他同事都望向主编时,主编才拍拍顾浔朗的肩膀,笑道:“这是顾浔朗,咱们杂志社的新同事,负责撰写英文稿子。大家鼓掌欢迎。”他率先拍起手掌。在一片热烈的掌声中,顾浔朗望向陈以淇,两人目光相碰,登时相视一笑。中午下班的时候,顾浔朗特地约陈以淇到外边的小餐馆吃饭,两人边吃边聊,故友重逢似乎总有说不完的话题。一来二去,陈以淇才知晓,顾浔朗之所以来津桐工作,是因为他原本所在的补习社结业了,无奈之下他只得上网投简历找工作,正巧看到津桐的这家服装杂志上招聘外语写手,这就索性回到津桐来了。饭席间两人聊得甚欢,除了倾谈这段日子过得如何之外,陈以淇还提醒顾浔朗要小心杂志社的主编,别看他表面是个和善儒雅的中年男人,其实他脾气非常暴躁蛮横,经常不讲理,社里的人都没少挨骂。听罢,顾浔朗只是一笑而过,说自己在工作上会小心的。原本顾浔朗以为陈以淇只是夸大其词,可当他在杂志社待了一个月左右,他就彻底领略到主编是如何火暴的人。有一次主编的助理帮他买咖啡,因为塞车而回来晚了两分钟,主编二话不说就把咖啡扔在地上,接着就是对助理一番破口大骂。还有一次,社里负责潮流女装的撰稿写手因为电脑忽然死机,导致交稿时间晚了半天,结果被主编关上办公室的门骂上二十多分钟,也没有听她解释,那写手出来之后眼圈还红红的。从种种迹象观来,顾浔朗心知主编是个极易动怒的人,他生怕会触怒主编,因而在社里做事都尽量小心,交稿也从来准时。倒是陈以淇,她已经不止两三次因犯了小错而被主编骂个狗血淋头,顾浔朗每次看见她被大骂后的沮丧模样,心里虽然也很不是滋味,但却不知能为她做点什么。在风平浪静中过去约莫十天,然而平静的日子始终是无法长久的。这天一大早,陈以淇就被主编厉声喊进办公室,周围的同事都知道这回她又得挨批了。顾浔朗别过头,从办公室的玻璃窗望进去,只见主编站起身,将陈以淇熬了几晚通宵才设计好的封面草图一把甩在她脸上,然后指着她的鼻子放声痛骂。陈以淇则低下头,沉默不语。“你说你设计的是什么垃圾东西?这样的封面也能刊登出去吗?你有没有脑子,我看你脑袋装的都是草吧?!”主编气急败坏。方才主编只看了一眼草图,就已将图纸撕碎抛在陈以淇脸上,甚至都没有给她机会开口解说画此图的设计理念。陈以淇努力压抑着内心的委屈,她在心底不住地劝慰自己:“没事的,出来工作,受点气也是在所难免,忍一忍也就过去了,我断不能顶撞主编,打碎自己的饭碗。”可陈以淇越是容忍,主编骂的话语就越是难听,就连她母亲也给问候了。陈以淇握紧拳头,极力忍耐着主编的野蛮骂声,以至于掌心留下了五指指甲嵌下的红印。在外边偷瞄的顾浔朗终究是看不下去了,他站起身,径直推开办公室的门,来到陈以淇身旁。“主编,我想以淇也知错了。与其再浪费时间骂她,不如让她立刻去另想一个设计,也许还能赶上下期杂志的刊登日期,您觉得好吗?”顾浔朗皱眉望着主编,轻声开口。陈以淇微微转过头,眼神诧异地盯着顾浔朗,她从未想他会在这时为自己出头。心房恍惚淌过一股暖流,陈以淇凝视顾浔朗一本正经的侧脸,心中满是感动。原本主编就已经够生气的,经顾浔朗这么一闯而入,他的怒火更是直冲心头。主编猛地一拍桌子,怒视着顾浔朗:“怎么,你要进来当出头鸟是吧?你以为自己是什么东西,自不量力,立刻给我滚出去!”见状,陈以淇连忙摆摆手:“主编对不起,浔朗他不是这个意思。”她不停给顾浔朗打着眼色,让他赶快出去。“你为什么总是那么喜欢骂人?你为什么总是那么蛮不讲理?你知不知道自己有多蛮横,知不知道社里的人一直在忍着你啊?”顾浔朗忍无可忍道。连日来,他为了保住饭碗,为了不触怒主编,终日都战战兢兢,甚至没有了骨气,甘愿变得卑下。但是这一次,他无法再去忍让,哪怕会被炒鱿鱼,他也认了。他要把内心想说的话都说出来,否则只怕长此下去,就连他自己都会瞧不起自己。“你给我闭嘴!”主编大发雷霆,眼光极为犀利地瞪着顾浔朗。顾浔朗的怒火也被主编所撩拨起来,他厉声道:“我说的是事实。我们是来工作的,不是来给你当奴隶,让你爱骂就骂的。”“别说了。”陈以淇轻扯一下顾浔朗的衣角,眼神焦虑。主编顿时被气得浑身发抖呀,他正要发作,敲门声却在蓦然响起。主编不耐烦地朝门外大喊:“谁啊?”女助理小心翼翼地推门而入,细声道:“主编,外边有位姓凌的先生说要见您。”“一边去,你没瞧见我在教训人吗?就说我现在没空见他,让他走吧。”主编烦躁道。女助理急忙点头,她刚转过身,正要关上门时,那位凌先生却一手把门推开:“我还以为主编是在忙些重要的事情才不愿意见我,可原来是在忙着骂人。啧啧,你这样的待客之道可不行哦。”听到这熟悉的声音,顾浔朗和陈以淇同时打了个激灵,二人对视一眼,语气中带有几分不可思议:“灵芝?”他们转身望向门外,果真看见唇带轻佻笑意,穿着一身运动休闲服的凌允之。凌允之朝陈以淇一眨眼睛,随即看向被他吓了一跳的女助理,柔声道:“美女,你先出去吧,我有事要和你们主编谈。”女助理为难地看了一眼主编,得见主编挥手示意她出去时,她才如释重负地微笑着关门离开。“你是谁,找我有事么?”主编没好气地看着凌允之。刚才凌允之在门外都看到了主编对待陈以淇和顾浔朗的态度,因此他对主编完无好感。凌允之不客气地坐到主编对面的办公椅上,翘唇笑道:“我姓凌,你可以叫我凌先生。我这次是代表堇森集团而来,想要跟你谈笔生意。”闻言,主编身子往办公椅后一瘫,狐疑道:“谈什么生意?”陈以淇和顾浔朗不住交换着眼神,两人望着凌允之的背影,全然不知他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咱公司新开发了一本全外语的潮流服装杂志,我们老总曾看过贵公司的杂志,发现封面设计和里边的英文撰稿都非常好,所以他就派我来到这里,让我无论如何也要把陈以淇和顾浔朗这两个人挖回去。”凌允之用挑衅的眼光盯着主编。主编冷笑一声:“凌先生,所以你现在是公然要挖我公司的人么?”凌允之耸耸肩,满不在乎道:“这还不明显吗?你开个价吧,他俩留在你这家杂志社简直就是大材小用。而且依我看,这杂志社在您的领导之下,肯定会蒸蒸日盛,用不着多久就倒闭了,你就当作个好心,让他们趁早脱离苦海吧。”听了凌允之的话,陈以淇和顾浔朗都忍不住“噗嗤”笑了。见他们二人发笑,主编黑着脸,猛地一拍桌子:“你们俩笑什么?难道你们觉得这小子说得很对?我告诉你们,若是你俩敢走出杂志社的门口,以后就是饿死也别回来求我,我绝不再录用你们!”“唉,话可不能这么说。我一看他俩就是精明能干,不可多得的人才,若是过来我们堇森,前途必定是不可限量,到时候你别哭着求他们回来这破杂志社才是。”凌允之翘手轻笑。这下顾浔朗和陈以淇都憋不住了,两人失声笑了出来。主编此际更是盛怒,他站起身,指着凌允之的鼻子吼道:“滚,我这儿不欢迎你!”他回头瞪着顾浔朗和陈以淇,生气道:“你们也给我滚,从这一刻开始,你们不再是我杂志社的员工,出去把这个月的工资领了,马上给我滚蛋!”陈以淇终于也无法忍受了,她怒喊道:“走就走,他说得对,有你这破主编,杂志社倒闭也是迟早的!”说罢,她与顾浔朗、凌允之一同昂首走出办公室,惹来不少社里同事惊讶的目光。领了工资,把东西收拾好离开杂志社后,凌允之便叫了出租车,神秘兮兮地说要带顾浔朗和陈以淇去一个地方。两人虽有疑惑,但也没有多想就上了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