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没有指针的钟

[叶明生]

时至今日,我一直活在一种巨大的悲悯之中。故事似乎与我无关,但每一出真实的剧目都像一把利刃一样,斜斜地剖入我的身体我的感官。叶重阳在我生命里扮演的角色,不仅仅是一个姐姐那样简单,更何况早在她出走的那一年,我就已经不当她是姐姐了,她自始至终,都游离在这个家之外,她的生命里流淌的血液,充满了冰渣和石砾。

我们没有抛弃她,而是她抛弃了我们。

此后的生活像没有指针的钟一样,缓慢而绵长,没有谁知晓故事最后会走向何种结局。

我离开棉城去上大学的时候,整座院子已经落得一片空寂了。我望着空荡荡的房子,内心生出一种难以言喻的悲恸,我在这座院子里出生,在这座院子里成长,我生命最初萌动的气息像烙印一样紧贴着它,我所有的悲喜都与它有关。我的故事在这里发生并且在这里中断,我的家人在这里死去,它承载了我们的生,也接纳了我们的死。时间在这里浓缩,像一团浸湿了的棉花被我捏在掌心,渗出的水滴下来,逐渐地模糊了世界。无法挽留,我最终还是搬到另一个陌生的地方去。我不知道父亲对此心里是什么想法,至少对比我,他在这座院子生活的时间要比我更长,他所感受到的一定比我所感受的还要深刻。只是,父亲自始自终都没有表露出一丝不舍,哪怕只是一个哀伤的眼神——没有,什么都没有,他逐渐变得冰冷,不理会年月的变迁给他身上造成的侵蚀,也从不留意迁徙对过往记忆所造成的损害。或许记忆是没法损害的,它藏在我们每一个人心灵的最深处,别人无法入侵,对它的生杀予夺也取决于你自己。现在的境况变得不堪:叔叔的死最先拨动了时光的巨大年轮,婶婶成了寡妇,母亲带着瘫痪了的身子离开了人世,叶重阳出走一年多,父亲最终还是抛下了这座祖辈留下来的院子,带着我,离开了棉城。

我和父亲之间,始终存在着一层隔膜。那次叶重阳将他隐瞒多年的丑事曝光出来,就是我也万万想不到,如此一个父亲,竟然会做出这样伤风败俗的行为。这比叶重阳给我的打击还大,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纵使是血缘至亲,在面临伦理道德的考验之前终究还是脆弱得像一捧细沙。那件事之后,母亲受不了刺激,人也消瘦了起来,之所以会瘫痪,我想大部分也是因为父亲。那段时间,家里的气氛僵到不行,四个人同住一屋檐下,竟然各怀心事,在饭桌上也沉默如初。

父亲像被人扯下面具的小丑,露出真实面目之后羞于见人,母亲甚至于有段时间不和他说一句话,心里憋着气无处发泄,抬头不见低头见。我简直难以相信那阵子母亲是怎么熬过来的,直到她瘫痪在床,直到父亲终于放下虚有其表的自尊去照顾她,她才渐渐有所好转。人被捆绑在方寸之地,但心一旦看得开,便什么都无所谓了,这是母亲的生活之道。以前我不懂,以为一切不过是她在无望之际所不得不选择的,但现在我终于发现,母亲的人生一直在苦熬着,感情自不待说,而内心所经历的跌宕起伏,所遭受的创伤无疑是最难以被抚慰的。

而真正令我们都措手不及的,是叶重阳。

某一个深夜,她果真收拾了行李,趁我们不注意悄悄地走了。那个晚上,我夜半起来为晚归的父亲开门,打开客厅电灯的时候,发现叶重阳的房门没有关紧,于是走过去想顺手关上。等我靠近的时候才发现,她的房间早已空空如也。我知道事情不妙,便匆忙赶到到母亲房里叫醒了她,母亲躺在床上动弹不得,她问我:“怎么了?你爸回来了吗?”

话在我胸口堵得慌,我告诉母亲:“叶重阳……走了。”

母亲气得差点晕过去。

那天晚上,父亲和我以及陆兆臣一家人,打着手电筒四处寻找。很明显,陆兆臣也始料未及。我三更半夜去敲他家门的时候,他睡眼朦胧地起来开门,见到是我,他有些惊讶。当我气喘吁吁地和他说叶重阳不见了的时候,他吓得脸色发白,我从未在他脸上见过如此慌张的神情,他愣愣地看着我,然后缓缓吐出一句:“你没有骗我?”

我气急败坏的,“我骗你干吗!快点帮我们去找她!”

他随手扯过一件衣服,又叫醒了自己父母,随后,我们走遍了大街小巷。那个夜晚如此漫长,空气似乎凝固了,像一团冷了的胶水裹得我呼吸困难,手电筒发出的光在棉城的大街小巷晃过,光线在路面上找出一截一截的亮斑,夜色越来越深,我们明知道,叶重阳不会再做任何停留,她是个如此决绝的人,自幼便没有什么东西可以绑住她,没有,就连这个家也只不过是她赖以安置一身皮囊的蛛网而已,终有一天她会挣脱,飞离,不留一丝痕迹,只是我们都没有想到这天会来得如此迅即。我是第一次对叶重阳感到留恋,那样一种情绪潜入我的胸腔中,每走一步我都会感到心里有把声音在喊叫,凌厉的、嘶哑的,似乎要撑破头顶黑洞洞的天空。

走到最后,我的脚痛了,父亲停下来,手电筒的光渐渐微弱下来。

天快亮的时候,父亲走过来拍着我的肩膀说:“她早就离开棉城了。”

后来叶重阳才告诉我,她先是搭乘棉城水果商贩的夜车去城里的,最后又转车去了别的地方。在我们心急如焚地寻找她的时候,她早已坐在摇摇晃晃的车厢里了。我们最终徒手而归。母亲在床上掩面而哭。父亲坐在她身边,搂着她的肩膀安慰她:“她会回来的。”

母亲哽咽着:“她不会回来的,我知道她这孩子,她再也不会回来了……”

我站在旁边,不知道应该说些什么。叶重阳还未离开的时候,我虽然对她恨之入骨,但好说歹说,毕竟还是同在一个屋檐下。我知晓她的个性,她受不住家里压抑的气氛,其实早在很小的时候,早在我们还天真无知的时候,叶重阳就向往着哪天变成一只小鸟,飞离这片土地。我记得小学时,有一次我们一家人上塔山去拜佛求签,踏上大雄宝殿的时候,叶重阳皱着眉头,在母亲三番四次劝说下,她才跪在蒲团上举起签筒,给自己求了支签。解签的老者看了叶重阳一眼,眼神里透露出些许微妙的情绪。老者看了看母亲,问道:“如果你们不介意,我就直说了。”母亲说:“没事,你就说吧。”老者捋了捋胡须,然后戴起眼镜,缓缓地说:“签诗上的意思是,这女孩子天生一副硬骨,不甘屈于俗世。笼中金丝雀,终将归山阙。”母亲听了脸色都变了,叶重阳拉过母亲,对着老者说:“什么雀不雀的,我才不信你这套呢。”说完撇撇嘴就走了,姿态高傲得不将任何人放在眼里。父亲忙给老者赔不是,老者没说话,只是看着叶重阳远去的背影无奈地摇了摇头。

父亲在身后气急败坏地喊她:“你给我回来!一点礼貌都没有!”

如今回想起过往的点滴,似乎一丝一缕都印证了叶重阳日后会发生的事。陆兆臣在叶重阳走后显得失魂落魄,尽管他在我面前掩饰,但我看得出来,他经受不住如此的打击。我自知在他面前不能提起任何和叶重阳有关的事情,于是我也闭口不谈。

有天,陆兆臣来我家,把我叫了出去。

我问他:“是不是想问我重阳的事?”

“嗯,你知道我……我现在也不相信她会一声不吭就走了。”

“兆臣哥,你应该知道,她就是这样一个人,她连家人都没说。”

“也不知道她在哪里,唉……”

陆兆臣的眼神看起来黯淡无光,他抿着嘴巴,说话的声音很低沉。这个天生骨子里就浸染着不羁的男生,竟会因为叶重阳的不辞而别而在我面前流露出不舍和伤心。我知道,这个时候再怎么安慰他也无济于事,于是我假装轻松地告诉他:“兆臣哥,你别这样,兴许她过一阵子在外面受不了了就回来了。”

陆兆臣没有看我,他深深吸了口气:“如果是这样,那我会等她。”

——“如果是这样,那我会等她。”

许多年以后,我依然会记得陆兆臣说这句话的语气和掩藏在背后的深深的哀恸。我甚至不敢相信,他真的会等她,真的付出了那么长的时间乃至将生死置之度外来等她。陆兆臣很爱叶重阳,这点毋庸置疑。只是我无法理解的是,为何她竟会连一句口信也不留给陆兆臣就消失得无影无踪,或许她觉得只有这样做才能减轻陆兆臣对她的想念,要么不做,要做就做得彻底,这是叶重阳的手段。只是她并不知晓,有些事情并不可以如此决绝,一如感情。我想,如果她离开之后知道陆兆臣还对她如此念念不忘的话,她一定会替陆兆臣感到不值得的,也许对叶重阳来说,她本来就不值得。

不值得我们去爱,也不值得我们去恨。

我们的家,因为叶重阳的离开而缺失了一角,而且这一角这辈子再也补不回来了。叶重阳走了,但她留在每个人身上的暗伤却始终都无法治愈。血缘上无法割舍的关联,会被时间和空间所冲淡。每次想到这一点,我的心就难受起来,对叶重阳的恨也因此加深。母亲在叶重阳离开后不久去世,她临终前交给我一只手镯,让我无论如何都要找到叶重阳并且亲手交给她。

为母亲安葬之后,我和父亲几乎不再提起叶重阳。有天,父亲突然叫住了我,那次他刚从外面回来,提着打包回来的卤鹅肉还有一瓶五粮液。他倒了两杯酒,叫我坐下。我们父子二人还是第一次对酌。我向来不会喝酒,这一点他是知道的。他把酒杯推到我面前:“明生啊,有件事我想和你商量下。”

我问他:“有什么事就说吧。”

他沉默了几秒,端起酒杯一饮而尽,然后对我说:“我想和你说,我们搬走吧。”

“搬走?爸你不会开玩笑吧?我还要在这里高考呢。”

“嗯,不用你说我也知道,我的意思是,等你考上大学我们就搬走。”

我环视了一下这个家,似乎不久之前,我们一家人还团聚在这里,不管彼此有着怎样的矛盾,起码人还在,家还在。如今父亲居然提出要搬离这里,着实令我难以接受。

“这个家好端端的,为什么要搬?要是搬走了屋子留给谁?”

“谁也不留,就让它荒掉。”

我料到他会这么说。“那好,只要你说服我为什么要搬家,我就听你的。”

父亲明显知道我这是故意为难他,他拍了拍我的肩膀,叹了口气说:“这个家还像家吗?无缘无故就剩下我们父子俩,住在这里我怕下辈子不安宁。”

我低下头,捂住鼻子,害怕自己突然受不了,我问他:“爸,你知不知道我很怕?”

“怕?有什么好怕的?”

“不是,妈走了,我觉得自己就像一个孤儿。”

我的话还刚一说完,父亲的脸色就沉了下来,他的眉头微微皱着,我抬起眼睛看他,我已经好久没有细细看眼前这个男人了,在我触手可及的年月里,他一直是这样一幅样貌,似乎没有多大改变,但凝视之余,却可以从他的眉目间看见一种叫做岁月的东西。是的,岁月,我不知道什么时候他也会老了,老得像个小孩一样,不再狂傲不再暴躁,可以安安心心对待周遭的人和事。

我无奈地撇撇嘴。两人面对面坐着,接着沉默良久。

那杯酒我最后并没有喝,父亲见我不说话,于是举起酒杯,一口喝下。

后来我还因为院子留给谁住的事情和他大吵了一家。那是在我高考之后,卸下了身上的重担,我才可以好好地介入家里的事。父亲的生意越做越大,人也变得懒散而暴躁,那次剧烈争吵之后,我侥幸占了上风,这座院子最终留给了婶婶还有小简宁。婶婶搬进来的那天我还去帮手,简宁年纪虽小,但很听话。她抱着一只布娃娃跟在婶婶后面。装家具的大货车停在巷子口,父亲最终看不过去,也过来帮忙搬东西了,但他和婶婶说不上几句话。简宁叫他“伯伯”的时候,他只是微微点了点头。

大货车开走的时候,我拉着简宁的手站在巷子口。夕阳西下,整条巷子被金黄色的余晖涂满,我又想起很多年前,当我刚上小学的时候,陆兆臣就是站在这个巷子口等叶重阳还有我的,那时候的我们不知天高地厚,也不知道岁月会赠与我们的是福是祸,我们一路笑着闹着,然后一不小心就跌入时间挖好的陷阱里,身不由己,被拉扯着一路塌陷。

我们的生命悲欢离合,脆弱得像一触即破的泡沫。

陆兆臣在我高考那一年,杀人后又畏罪潜逃。这件事在棉城闹得满城风雨,彼时我还在棉城中学,回到家后,整座院子都乱糟糟的,前来寻仇报复的那帮混蛋将陆兆臣一家住的那间房抄了。屋里的家具、锅碗瓢盆砸的砸、摔的摔,被清理得几乎无剩。街坊邻居一开始还以为那帮人是冲着我们来的,最后才知道,是陆兆臣闯了祸。我也是回家之后才知道,那天若不是父亲在家护着,陆兆臣的父母说不定会被他们毒打一顿。警察接到报案后来到我们家院子,陆兆臣父母也是在那时才知道,陆兆臣杀了人。陆兆臣连见父母最后一面的胆量都没有,连夜逃跑了。闻心兰不相信自己儿子会杀人,警察让她和陆绍华两人去录口供的时候,她死活都不肯走,发疯一样对着别人又踢又打的,警察花了很大的力气才总算将她押进警车,父亲说那天闻心兰哭天抢地的,眼泪鼻涕都流了一地了。周末我回来家里的时候,闻心兰已经疯了,她被陆绍华用铁链绑起来,锁在了房子里,院子里溢出来一股尿骚味。

父亲见我回来,未等我开口询问事情的来龙去脉,他就开口道:“你看着房子还能住人吗?现在发生这样的事情,等你高考完我们就立刻搬走。”

和我们做了十多年邻居的这家人,最后竟落到如此零落的境地,我做梦也没想到,故事会朝着这样万劫不复的方向疾驰而去。分崩离析的,是我们习惯了安稳习惯了蜷缩的心。那阵子,闻心兰想儿子想疯了,每次听到我的声音,她都以为是陆兆臣回来了,哭哭闹闹,时而嗤笑起来,时而又发出一长串莫名其妙的声音。她发疯的时候,嘴里喊得最多的就是“儿啊,我的儿啊——”声音像一匹被人撕裂的布一般,令人头皮发麻。我不敢接近她,同在一个院子里,陆家住的房子已经成了一个禁地,闻心兰神志不清的时候在屋子里拉屎拉尿,甚至将家里的墙涂得满是粪便,天气一热,整个院子都发出一股恶臭。父亲受不了,连连破口大骂,陆绍华也不止一次被妻子折腾得受不了而声嘶力竭地喊起来,那阵子家里像一个恐怖的洞窟一般。父亲勒令陆绍华尽快搬走。陆绍华那时候也将近崩溃,他瘦得不成样子,看我的时候眼里透着难以捉摸的光,令我心寒。

陆绍华不忍心将闻心兰送入精神病院,最后他辞掉了工作,带着发疯了的妻子离开了这个是非之地。

只是我的眼里,陆兆臣还是那番模样,我甚至无法将我认识的那个陆兆臣和一个杀人犯划上等号,至于他持刀杀人的原因,那阵子棉城的人议论纷纷,我无心留意这些,只是心里在想,如今他去了什么地方,会遇上什么样的人,是不是最终都难逃被捕归案的命运?

我说不清我对陆兆臣的看法是怎样的,他在我的生命中,有时候扮演一个保护者的角色,至少在我读小学受人欺负的时候他挺身而出过,有时候他又扮演一个破坏者的角色,不得不说,叶重阳和我们这个家之间的决裂,很大部分是因为陆兆臣的存在,所以从这个角度讲,我是希望他消失的,只是我万万预料不到,他最终竟是以这样一种狼狈不堪的、血腥不已的姿态被迫离开。而且我知道,他这一去,就不会再回来了。他和叶重阳两个人,殊途同归。叶重阳是最先逃离的那个人,她以为只要离开了,便是自由,不过我想,现在不知身处何方的她也料想不到,陆兆臣重复了他的路,只不过一个主动,一个被动。

想到这里,我无奈地叹了口气。简宁摇了摇我的手,抬起她水灵灵的眼睛看着叫我:“哥哥。”我看了看刚开走的大货车,车轮扬起的灰尘在蜜糖色的夕阳下飞舞着,我轻轻碰了碰简宁的小脸,她看着我,咯咯地笑了起来。

棉城之于我的回忆,随着我们的搬离而告一段落,这个巨大壮烈的句子,被一个逗号分割,没有谁知道下半句该怎么写,你要问我,我也不知道这凌乱的线要打上怎样一个结。

生活是一个巨大的失望。所以我们才急切需要在生活里寻找,譬如慰藉、寄托或者其他。我常常在想:爱是什么?对母亲丁秋霜来说,爱是即使叶国渠欺骗了她,等到她病入膏肓的那一刻,依然没有落下一滴痛恨的眼泪;对陆兆臣的父母而言,爱是紧紧握住彼此的手,奔波劳累活得卑微,纵然整个家分崩离析了还生死相依;对叶重阳和陆兆臣而言,爱是青春岁月里烙印在皮肤骨肉里的痛楚、相依和分离;而对我和知寒来说,爱则是彼此生命互相触碰之后留在眉目及心中的感怀和信任。爱情于我而言,是写给自己的一封情书,感动自己之余,感动他人。每一个人的生命里,必定会有一份爱自始自终都陪伴着他,像一个胎记,不管他出身卑微还是高贵,不管他是健康还是疾病,它都不会消失。

所以我相信,身体会死,灵魂会死,但爱不死。

知寒常常问我:“以后我老了,你还会爱我吗?”每次她用那双迷人的眼睛看着我这么说的时候,我都会轻轻捏一捏她小巧玲珑的鼻子,然后故作深沉地回答:“对我来说,我觉得你比年轻时还要美,那时你是年轻女人,与你年轻时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容颜。”

知寒听了,嘟嘟嘴,故作气氛地说我:“你什么时候那么油嘴滑舌啦?”

我嘿嘿一笑,答道:“这是王道乾翻译的杜拉斯的《情人》开头,借花献佛嘛……”

知寒伸出手,敲敲我的后脑勺:“我不是佛,我是观音。”见我没反应,她又补充一句:

“我真不明白,我怎么就摊上了你这么个文艺青年呢?”

“哈哈,我不是文艺青年,我是奋斗青年,简称奋青。”

这是我和何知寒之间常有的对话。

……

接下来,应该说一说我和知寒之间的故事了吧。

第一次见到知寒的时候,是在学院的开学典礼上,我作为学生代表上台发言,那时候知寒就坐在最前排,很安静地听着,与周围嘈杂而迷惘的众多表情截然不同。我的眼睛,不经意就落到她身上,她的眼神里一种清澈透明的质地。我是那个时候才注意到她的。之后有一次在图书馆,我抱着一堆书上楼梯,前面有两个女生突然停下来,不时回过头朝我这边看,我被他们看得有些不自在,便加快脚步走了,擦肩而过的时候,看到了那双熟悉的眼睛,心里微微一震。

而后,在另外一次学院的活动上,凑巧和她分到了一个组。彼此互相介绍,才算是认识了,那是我第一次知道她的名字,何知寒,非常特别,令人过目不忘。知寒是个动静皆可的女孩子,言语间掩盖不住的轻灵,很容易就博得别人的好感。我总是忍不住细细打量眼前的女孩子,她像一块磁性极大的铁石,竟然不费吹灰之力就把我牢牢吸住看。我鼓起很大的勇气才敢和她说上一句话,我问她:“我们是不是认识?”

很明显,我的搭讪方式太过唐突,如果换成别的女生的话,一定早就白我一眼了。没想到知寒愣了一下之后,扑哧一声笑了起来。

“是呀,我们认识——陌生人,你好!”

我被她的话弄得尴尬不已,像块呆木头一样站在原地,脸烫得不成样子。

我,是害羞了么?

遇上知寒,是我的幸运。我像是在一片金黄色的摇曳生姿的麦田里走着,眼之所及,是弥漫在天地之间的麦穗,我以为自己就要迷失在里面的时候,幸好遇到了她。记得彼此刚认识的那段时间,我总是战战兢兢地试图更加靠近她。她之于我,是一块充满吸引力的磁石,她笑起来的时候,眼睛明亮有光,似乎只要稍不小心就会跌进去,像跌入一潭深邃而清澈的湖水里,以前我不懂得爱,误以为恋上一个人依靠的是缘分,但在我和她之间,缘分似乎并不像人们所熟稔的那样,暮暮朝朝,一个眼神或者一句话就能将彼此的内心撩动。在我眼里,有时候她就如一只跳动的小鹿,在芳菲的烟花三月里,她出没在我的忐忑不安中,每一个举动都牵动着我的神经。

我鼓起了很大的勇气才敢约她。彼时我只是一个对恋爱毫无经验的小孩子。没有想到的是,她接到电话的时候爽快地答应了。我像被一个上帝眷顾的幸运儿一样,一时间激动得不知所措。那晚学校的石头坞广场破天荒地放映了一部文艺片,《天使爱美丽》。奥黛丽饰演的那个爱幻想的艾米丽有一双会说话的眼睛,那是我第一次发现,法国的女演员也有另一种美丽,那是一种不同于好莱坞的浮躁和华丽,暖暖的色调映衬得巴黎像文艺复兴时期的油画,散发着令人艳羡的光芒。看到艾米丽在河边漂石头打发寂寞时光的片段,我偷偷地侧过脸看了知寒一眼,她目不转睛地盯着大荧幕,荧幕上的光映射在她眼里,有那么一瞬间,我差一点跌进去,屏息凝视,深怕打扰了她。

这样一个安静的、平和的何知寒还是第一次遇见的那个吗?

我呼吸变得急促起来,不忍心打破这和谐的画面。

那是我第一次约女生看电影,石头坞广场成了露天电影院,如此静谧而优雅的片段,很容易让人怀想起旧年代的场景,胶片每一寸都雕刻着纯真而美好的时光。我和她靠得很近,彼此之间的距离不过若干厘米,那样的时刻总是容易和浪漫或者爱情联系起来,我想我是在朝着某个未知的地方迈进,脚步踏着初春的气息,小心翼翼,害怕溅起地上蛰伏的翠绿。

四周观影的,大多是情侣,看到他们亲密地靠在一起的样子,着实令我艳羡,不过当下,我只好佯装我和知寒是情侣来安慰自己,虽然这样的安慰来得很傻很天真。

我忘了那场电影是什么时候结束的,看电影的过程很漫长也很短暂。我们时不时说上几句话,她的声音很脆,带着一丝春天的清新。电影结束之后,我骑着新买的自行车载她。她侧坐在车座上,我故意把车骑得很慢,路灯昏黄的灯光把我们的身影投在石路上,空气里弥漫着一种叫做浪漫的味道。回宿舍的路不长,我却足足骑了半个钟头。

是我先打破了沉默:“知寒,今晚的电影你觉得怎样?”

她的声音从背后传来:“呵呵,不错呀,其实我很羡慕艾米丽。”

我有些惊讶,“为什么羡慕她?”

“因为她找到了幸福呀,对了,你还记得电影里那个画画的玻璃人对艾米丽说的话么?”

“哈,我看电影的时候很少记住台词的,难道你记得?”

“嗯,好像是这么说的:艾米丽,你不是脆弱的玻璃人,幸福要靠自己去争取,假如你错过机会,你那颗心迟早会像我的骨头那样,又干又枯。”

我简直难以相信,知寒竟然把台词记得一字不漏。我称赞她:“你真神奇。”

她咯咯地笑起来:“过奖过奖,其实我很喜欢看电影的,有时候觉得,电影和人生一样,都是光影生出来的奇迹。”

“嗯,一部好电影足以感动我们一辈子。”

接着我们便滔滔不绝地讲了起来,那是我们第一次谈到了彼此喜欢的话题,有时候就是如此,人与人之间可以通过某些微妙的关联捆绑在一起,说话是要看对手的,当你找到一个势均力敌的对手时,交谈就不再成为一种累赘,而是一种超越惯常对话的享受。我和知寒之间,便是如此,我的话她懂,她的话我知晓,于是世界在一字一句的倾谈之中循环运转。

我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以后的恋爱中,看电影竟然成了我们共同的消遣,大多数时候是跑到电影院里,躲在黑暗的影厅里,然后紧握着对方的手,看到恐怖一点的画面时,她都会吓得捂住眼睛,像个无助的小孩一样靠在我肩上。有时候懒得上影院,我们便用笔记本电脑来看,两人依偎着。知寒总是嘲笑我身材太过单薄一点安全感都没有,每次她这么调侃我的时候,我都会追问:“给你一个施瓦辛格做男朋友你要吗?”

她眨巴一下眼睛,然后故意说道:“我当然要啦,不过要年轻三十岁的施瓦辛格我才要。”

我只好无奈地说:“何大小姐,安全感不是靠肌肉建立起来的。”

她满脸疑问:“那么叶大少爷,安全感是靠什么建立起来的呢?”

我想了一下,义正言辞地答道:“两颗心的默契以及一颗心的距离。”

很多曼妙的时光,两颗心变成了荷叶上滚动的摇摇欲坠的露珠,在慢慢靠近的那一瞬间,时间停滞、凝固,电影慢镜头一般把曲折的心绪缕析,直至毫发毕现。

可是,可是,在正式确定关系之前,我们却走了相当漫长的一段路。何知寒是个感性至极的人,是个理想主义者,活在自己的世界里,许多时候,她给我的感觉就像一个躲在门背后偷窥外面世界的小女孩,她掩藏起内心蛰伏已久的渴念,静悄悄地审视人世,万般变换了然于心。

不过,人总有两面性。相处一段时间之后我才发现自己错了,而且错得离谱。原来在她那副小巧玲珑的外表下面,隐匿的是一个拥有巨大能量的小宇宙,只要你稍微靠近,便会被她巨大的磁场所吸纳。这是我在得知她周末都去做兼职赚外快之后才意识到的。家境殷实的她完全不像一个娇生惯养的千金小姐。有一次我很好奇地问她:“你家不是挺好吗?为什么还要去做兼职?”

她略微沉思了一下,回答道:“其实这个和家里是富是贫无关,我想靠自己活下去,虽然目前我还无法完全做到……”

知寒做过很多兼职:家教、漱口水促销员、志愿者、电话业务员……都是些吃力不讨好的工作,我和她谈论这个话题的时候,她说她做过的最难忘的一次兼职就是给一家旅游杂志写稿子。高考后的那个暑假,母亲给了她一笔钱,她用那笔钱去了一个叫做锦溪的江南水乡旅游,她说那是她第一次一个人去那么远的地方,从此以后她就一发不可收地爱上了远行,贪恋上独自一人拥有世界的感觉。从锦溪回来后,她就马不停蹄地写些旅游的散文,然后继续投给杂志社,赚来的稿费便存起来,准备下一次的远游。

我静静地听着她讲自己的故事,暗暗为眼前的这个女生惊奇。她所选择的生活方式,与囿于温室里一心只读书的我如此不同。我开始羡慕她,并且在心里暗暗发誓,以后一定要带着她一起去旅游,执子之手,海角天涯遍始休。

知寒似乎天生对某些地方有着独特的嗅觉。她总能在陌生的城市里发现一些别人未尝察觉到的地方,有一次她打电话给我,电话里她的声音听起非常兴奋:“明生明生,我找到了一个好地方,叫‘旧天堂’,我带你去哦。”她便是如此,做起事情来随性至极,兴致所趋,便欣然前行,完全不像我,做任何事都思前想后,左顾右盼,最终错失及时行乐的情趣。

我和她搭了地铁,又在人潮涌动的大街小巷里穿梭,最后终于在一处喧闹的商业街里看到那家名为“旧天堂”的书店。小店身处闹市之中,一遍是讨价还价的商店,一遍是汹涌来回的人群,而她就像蜗居在角落里的一个乖戾的小孩,瞪着一双眼睛冷观尘世。小小的门面,稍不留意就会错失,书架上摆满了许多市面上难以找到的书,店家是个年轻人,除了书籍和音乐杂志,他们也兼卖自制的CD。靠近店门的地方摆了一台CD播放机,试碟的时候,整间小书店里弥漫着一股神秘而舒心的气息,就连蜷缩在角落里的小猫也似乎被这书香和乐曲所熏陶,睡意朦胧地享受春日时光。

回去学校的路上,知寒将买来的CD放入随身听里,坐在地铁里的时候,她递给我一边的耳塞,示意我和她一起听。那是我第一次听陈绮贞的声音,像一把经过过滤的细沙,每一颗细微的沙粒从网眼中滤过,轻轻掉进掌心。

我问知寒:“这是谁唱的?真好听。”

她侧过脸,沉浸在音乐之中:“歌手叫陈绮贞,这首是《旅行的意义》,是刚出的,陈绮贞可是我的最爱哟!”说完她便眯着眼睛笑起来。

地铁一路飞驰着,而我们两个人的世界,则被陈绮贞那把有些慵懒却令人舒心惬意的声音所包围起来。末了,知寒告诉我:“他们说听陈绮贞的人不会老。”

回去学校的路上因为有了音乐的陪伴变得不再漫长。而更重要的是,那是我第一次和她相处那么长的时间。

我告诉她,我对她的名字很好奇。“为什么你父母要给你取这么一个名字?”

她想了一下然后告诉我:“其实名字是我爸取的,他们希望我能够知晓人间冷暖吧。”

我想,我没有看错。她回答问题的时候,犹豫了一下,眼神有些黯淡。一开始我还以为她不过是一时太感性了才会如此,只不过不想在我面前流露出来所以加以掩饰。

但我错了。

那天夜里,凌晨一点左右,我被她的电话惊醒。迷迷糊糊中按了接听键,听到的却是一阵抽泣的声音。我一下子就清醒了过来,赶忙问她:“知寒知寒,你怎么了?你别吓我啊!”

她哽咽着,声音沙哑:“明生,我一直睡不着……我,我想起我爸爸了……今天你在车上问我的时候,我想起他来了,我已经好久好久不会想他了,可是……”

我听不得女孩子哭,一时间头脑纷乱,竟不知如何安慰她,说出来的话也是吞吞吐吐的:“知寒,知寒,你别哭……别哭,有什么话你慢慢说。”

“明生,你能出来一下吗?我们走一走吧。”

有时候感情太过浓烈,会像一坛陈年佳酿,只需轻轻呷一口,便被酒气呛得大声咳嗽,时至今日,我所能回忆起来的,是深夜路灯下知寒满是泪痕的脸,她怕我看到,故意低下头。但我还是看到了,气氛一开始有些尴尬,两人见了面,竟不知道应该怎么接续刚才的对话了。

还是她首先打破了沉默:“明生,你不会笑我吧,你看我多么像个孩子,大半夜哭哭啼啼的。”说完她自嘲地笑起来,脸上的泪痕还未干,我抬起眼睛盯着她看,心里微微发酸。

“知寒,如果你不介意的话,就和我说吧,我听着。”

“其实也没有什么,只是突然想起很多以前的事,想起我爸,想起很多不愉快的过去。明生,你说为什么人要长大呢?长大就意味着你要失去很多曾经拥有的,你越想拼命挽留,越是有心无力,明生,我现在就有这样的感觉。你知道我有多久没有回家了吗?”

我没有回答,摇了摇头。她示意我和她一起走。

我们亦步亦趋地绕着校园小道散步,说是散步,其实更像是一次漫无目的的远足,夜里有螟虫啼叫,路灯下飞蛾扑扇着翅膀横冲直撞。我们的身影投射在地上,两个人靠得很近,我能听到知寒轻微的呼吸声。

“我从高考后,就几乎没有回过家,不是我不恋家,只是害怕。明生,实话告诉你吧,我爸现在在香港,我很小的时候见过他一次,之后他就像销声匿迹了一样,离开了,留了很多钱给我妈。也许我也是长大后才知道,自己是个私生子,我妈是他的情妇……小时候我经常遭受别人异样的眼光,来自同学的,来自邻居的,每次看到别人一家开开心心地在一起的时候,我心里就很难受,也很嫉妒,我嫉妒别人为什么那么幸福,而我却什么都没有,我妈虽然待我不错,但毕竟我总是觉得自己少了某样东西,具体是什么我说不上来,导致我越来越讨厌我妈,我想,倘若不是她爱上了不该爱的人,也许我就不会来到这个世上,就不会遭受这样的罪了。我不知道你是否了解,有时候我会感到很绝望,觉得世界一片灰色,当我花了十几年的时间竭尽全力想要活得精彩的时候,却一头栽进了谎言里,这很可笑对吗?”

知寒说这话的时候,眼睛一直盯着地面。我听着她的声音,内心像被人撕开一个口,风呼呼地灌进来,莫名地难受,我是个不会安慰别人的人,听她缓缓讲述的时候,我沉默无语。我感到愧疚,一种难以言喻的情愫在我内心翻涌,我就像一个鲁莽的闯入者,掘进了知寒记忆的坟墓中。我是个可耻的盗墓者。

末了,我才终于说了一句:“知寒,你说的我都懂,只是我……我不知道怎么安慰你。”

“其实我也不需要安慰,我习惯了,今晚可能想太多了吧,你能陪我出来走一走我已经很开心了。”

“可是,我觉得你一点都不开心,虽然平时你都是喜笑颜开的,但我觉得你骨子里还是不开心的。”

“也无所谓了,人活一世,开不开心都一样要过,嗯,我说完了,应该听一听你的了。”

“我没什么好说的……”我不愿将自己的故事暴露在她面前。

“明生,你和我都是同一类人,我们有点像地上的一滩水,因为害怕蒸发掉,所以总是想方设法融进别的水里。”

“但问题是,很多时候我们找遍四周,最后发现自己孤立无援,这才是最可悲的不是吗?”

我们不着边际地聊着,我最后竟把自己的故事也和盘托出了。没办法,在知寒面前,我无法假装坚强,也无需假装。我和她说了我的家,说了瘫痪的母亲,说了固执的父亲,说了我那早已消失不见的姐姐叶重阳,说了叶重阳和陆兆臣之间的事。我有些语无伦次,说得毫无逻辑可言。知寒只是静静地听着,不的点一点头表示她明白了。对回忆的重叙是一次赶尽杀绝的自我凌迟,我所有关于过往的欢乐和苦痛,所有的爱恨纠结,所有的希冀和失落,都从深不见底的水中浮上来……我越说越激动,终致情绪失控。

“你知道吗,直到现在我也无法原谅她,如果不是她,也许我妈就不会死了……”

知寒在我面前站着,怔怔地看着我,时间仿佛停止在这一刻,我看不到她的表情,只听得见她的声音,她说:“明生,你哭了……”

我心里一惊,抬起手来摸了摸脸颊,是一把冰冷的泪,我这才意识到自己哭了。

有时候我非常讨厌自己,故作坚强,以为只要不流眼泪就永远不会悲伤,但事实证明我错得离谱,眼泪虽然廉价,但起码证明会流眼泪的人心尚未死去。枯木死灰的人不懂得悲伤和哭泣。

我和知寒,就像两个躺在广袤的原野里的孩子,四周才狼虎豹,风声鹤唳,唯有互相依偎才能取暖,才能抵御未知的恐惧。经过那一晚的长谈之后,我发现我和知寒之间已经没有了所谓的秘密。大约一个月之后,我和她相恋了,中间并无经历多少阻碍,像两股终究会汇集到一起的河流,触碰,相容,然后朝着同一个方向流去。

“明生,你知道吗?其实我很怕自己不够好,很多时候我只是一个很无聊的人,大多时间想一个人独处们因为害怕,怕别人觉得我冷漠,我不可理喻,所以会笑得很开朗掩饰。明生,我是不是很难相处呢?”

“傻瓜,你怎么会难相处呢?我喜欢你的性格,很透明单纯,总是那么招人喜欢。”

我至今尚记得,第一次和她接吻的时候,我们在学校人工湖的木桥边上,嘴唇和嘴唇相碰的那一刻,我们都紧张得像做贼一样。呼吸急促,心跳加速,那样美妙的感觉像吃了蜜一样甜。后来,每次说起这件事的时候,知寒都会取笑我:“你真像个小屁孩……”

是的,也只有在她面前我才会褪下所有的伪装和坚强,不用担心说出来的话是否会不妥,开诚布公,坦诚相待,心和心之间只隔着一层薄薄的面纱。知寒是个体贴细心的人,会煲一手好汤。我记得有一次她在宿舍煲了茶树菇鸡汤,然后装在保温瓶里带到食堂和我一起喝,吃饭时间,食堂很热闹,我们旁若无人地喝起来,知寒舀一勺汤喂我,看我喝得津津有味的样子,她问我:“是不是要礼尚往来呀?”

于是我假装很不情愿地也舀了一勺汤给她喝,她张开嘴,“啊——”的一声把汤喝下去,然后望着我,眼神里充满了温存。

……

回忆从眼前掠过,电影胶片一般,一帧帧形成了流动的画面。我和知寒之间,过着普通大学生的恋爱生活,没有太多的纷扰,平平淡淡,有时候一闭上眼睛,我便会想起两个人之间经历的那些小片段、小幸福。恋人之间有过的小打小闹,甜蜜,全都历历在目:我们会在深夜躲在被窝里小声地聊电话,我会在她入睡之后给她发夜半信息;她生气时候不说话,吃饭的时候,喜欢把自己餐盘里的菜夹给我;她学华尔兹的时候会教我,我和她在图书馆天台上练舞,笨手笨脚的老是踩到她;每次送她回宿舍,在楼下,分别的时候她都会突然抱住我,给我一个轻轻的吻;逛街的时候,知寒会撒娇一般让我给她背包包;天冷了,知寒背着我跑去学校附近的饰品店,买了毛线,偷偷躲在宿舍里织了围巾,隔天装作漫不经心塞给我;一起看电影的时候,会把电影票交给对方保管……

我上了大学之后,性格上的许多改变来自知寒。她是快乐的,像一个天使,总能在我感到落寞的时候把我带出低谷。我也终于知道,原来爱一个人是如此快乐的事情,爱一个人比恨一个人更容易,因为爱会使你幸福,而恨只会徒增痛苦。爱一个人的时候,你会在意她的一举一动,在意她无意间说的每一句话,心一旦被牵连着,就好似吸足了水分的海绵,膨胀、充实,极具质感。

我们手牵着手在人潮涌动的街头散步的时候,她会突然挣脱我,然后小跑起来。她在人群中快乐地穿梭,跑着跑着便突然停下来,站定了,回过头来对我嫣然一笑。阳光照在她身上,她的一头柔软的长发在阳光底下熠熠生辉,一对眸子,乌黑发亮。那一刻我有种想要拥她入怀的冲动,我想,我是幸运的,我发誓要用尽一生给她幸福。

——如果幸福能够如此简单的话。

[叶重阳]

“爱情是个梦而我睡过了头。”

唱这句歌词的女人叫做林凡,歌名叫《一个人生活》,以前我不懂,一个人的生活究竟有什么好的。一个人会寂寞,会孤单,会手足无措。遇见尹辰之前,我的生活平凡得不能再平凡。我生活在这个城市这个社会的底层,没有太多的收入。我以为我会这样一个人活下去,没有人来爱,没有谁给我幸福和承诺。有时候我会深深地为自己感到悲哀,感到不甘。人一旦被牵扯着落入到生活的漩涡中,就很容易变得麻木,顺着时间的节奏,被一双看不见的大手抚摸着,以为接受了神灵的慰藉和感召,殊不知,那不过是神灵微乎其微的垂怜。

爱情如果真像歌词里唱的那样,只是一个梦,那么,我还有资格做梦吗?

那一天,蓝郁芳问我:“你是不是和他拍拖了?”

我一时反应不过来:“吓?你说啥?”

“你呀,就别装了吧,你看他天天来这里帮衬我的生意,是瞎子都看得出他喜欢你。”

“蓝姐,我,我不知道应不应该接受……”

蓝郁芳似乎看出我内心的挣扎,她搭着我的肩膀,语重心长地说:“重阳,你听我说,如果你觉得自己配不上他,那就大错特错了,我希望你放下心里的包袱,勇敢地去爱一场,相信你会得到幸福的。”

“是的,勇敢去爱一场,会得到幸福的。”我在心里默默重复蓝郁芳的话。

我看着蓝郁芳,微笑道:“谢谢你,蓝姐,我想我知道怎么做。”

那天,我把藏在背包里的十万块拿给陆兆臣。我和他躲在咖啡厅转角的阴暗处。没有人看到我们。陆兆臣接过背包的时候,抬起眼睛看了我一眼,深深的一眼。我不敢看他,故意偏过头。他看不到那时我的内心已经天翻地覆了,兆臣,如果你知道这笔钱是我背叛了你而换来的,你还会接受吗?兆臣,我不知道我现在做的是对的,还是错的。我只想帮你,只想帮你赶紧逃离这一切的劫难。我不敢面对自己千疮百孔的内心,我已经不是当初的那个叶重阳了,所以,陆兆臣,过完这一天,我们的生命就要分道扬镳。我和你,以及所有的过往,会随着这一份交易而走向终结,是的,是交易。我用谎言完成对你的背叛,如果,我是说如果你谅解我的话,那我心甘情愿被现实践踏在脚下,就算变成一摊烂泥,最起码还能给这个光怪陆离的世界提供一点微薄的养分。

陆兆臣的眼神那么深邃,差一点让我陷进去。

“兆臣,我对不起你,如果不是因为我,你就不会错手杀人了,这一切都是因我而起。”

陆兆臣不相信我会说出这句话来,他怔怔地盯着我,“不!别这么说。不管怎样,人是我杀的,和你无关,重阳,只要能再看到你,我就很心满意足了,至于以后我会怎样,我也不敢去想了,想再多也没有用。重阳,你答应我,不管以后如何,你都要好好的,知道吗?”

最后的一句话,带着不可违抗的命令,但他的语气从头到尾都浸染着哀伤和深深的绝望,他伸出手来,轻轻地捧起我的脸,我能感觉到他手心的温度。可是,我发现他在颤抖。

我低下头,头发遮住了我的脸,他不知道我已经哭了,我的眼泪顺着脸颊滑落下来,滴在地上。我听到了心碎的声音,在这个明媚的白天,我和陆兆臣在陌生的城市里相遇,然后又分离。命运丢下的绳索把我牢牢捆绑住,我想,我是在自我惩罚,惩罚自己远离陆兆臣,惩罚自己,和爱划清界限。我控制不住自己,把背包推给他,头也不回地跑了。

他站在原地,喊了我一句,又不敢太大声,片刻之后,我再回过头,他已经消失在茫茫的人海之中了。我靠着巷子的墙,仰起头,逼仄的城市,高楼大厦切割了阳光,也切割了我的目光。我胸口堵得难受,整个人惶惶忽忽的,不知道自己做了一件怎样的事情。

如果我对陆兆臣的所谓帮忙最后葬送了他,那么,我真的连活下去的资格都没有了。

我的眼泪又流下来了,我愤愤地用手擦掉,咬着牙告诉自己,不准再哭。

我回到咖啡馆里。蓝郁芳看到我心事重重的样子,便过来问我:“你怎么了?”

我深呼了口气,抿着嘴说:“蓝姐,你不用担心我,我……只是有点想家了。”

我想用这个借口搪塞过去。她看着我,又看看被阳光所笼罩的大街,嘴里念念有词:“是啊,也该回家了。”

她转过头来,帮我捋一捋鬓角的头发,“你是不是也该回去一趟?”

我愣了一下,怪自己刚才太鲁莽随随便便说了这么一个借口。毕竟我已经快两年没有回过家了,即使蓝郁芳知道我是独自出来打工的,我想她也会猜测我为什么不回家了吧?当初我并没有把所有的情况挑明也是是一种愚蠢的做法。我想了一下,最后对她说:“蓝姐,我想你会问我为什么不回家吧?其实,我和我家人闹翻了,所以,我就逃出来了,至于具体的原因我想还是不说为好,相信你也懂的。明年吧,明年清明节我就回去,可以吗?”

蓝郁芳有些怜惜地说道:“好孩子,随你。”她的眼光突然就黯淡了下来。

我勉强挤出一个笑容来。咖啡厅外的大路上车来人往,时间依旧面不改色地流动,没有人会在乎这个世上谁消失了,谁心痛了,谁哭了,谁笑了。没有谁会在乎,我这样一个平凡的女子,竟然也会有人甘愿为了我,不顾生命安危,赴汤蹈火,致死不惜。

我问自己:“叶重阳你到底有什么资格值得他来爱?难道就凭这副略有姿色的躯壳?”

想一想还真是可笑。当我越想要弥补陆兆臣的时候,越感到有心无力。命运最终还是将他推上了一艘张帆破浪的小船,他注定要消失在我眺望的视线里,注定要被一场狂风暴雨抛进汪洋。而我呢?越是期盼,越是失落。我想,这是何苦呢?为什么就不能够放下过去,敞开心扉来接受尹辰呢?

他那么优雅,那么绅士,这个世上,恐怕只有他会放下所有的身段来接纳我了吧?

这么想着的时候,我竟有种自我欺骗并且执迷不悔的快乐了。我安慰自己,我只是一个凡人,叶重阳不是神,叶重阳也有追求幸福的权利不是吗?我给了自己一千个一万个理由去爱他,没有一个和陆兆臣有关,唯一相关的是,一旦爱上尹辰,一旦和他牵手,那么陆兆臣在我心里的位置就被彻底替换了,他留给我的所有回忆,所有的爱和遗憾,都会被取代,甚至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碾碎。我想,碎了也好,就让心成灰吧。

中午休息的时候,我握着手机给尹辰发了一条短信:“我想好了,我答应你。”

——这是我给自己的宣判。

很快我就收到他的短信:“重阳,我爱你。”我盯着手机屏幕,久久地沉入一种自我麻痹的状态里,心里纵然天翻地覆,纵然被所有的险恶伤害地千疮百孔,没想到短短的三个字,还是具有那种直捣人心的力量,轻易就把我虏获了。

我想,给自己一个冠名堂皇的理由来好好爱一个人难道有错吗?

哦,不,没有错,爱一个人没有错。

我和尹辰就这样相爱了,似乎水到渠成,他追我,然后我答应了。那晚他捧着一大束花来咖啡馆找我,像是踏着五彩祥云来接紫霞仙子的至尊宝,而我,就是那个幸福的紫霞仙子。尹辰的浪漫举动在咖啡馆掀起了轩然大波。蓝郁芳带头鼓起掌来,就连里面喝咖啡闲聊的客人也都停下来,观看这场在众目睽睽之下的求爱行动。我有些不好意思,站在一旁不知所措。同事故意起哄,一把将我推向尹辰。我和他面对面站着,他看我,我看他。四周皆是迷离的灯光人影。突然,光线暗了下来,大家都默不作声了。

我们两个人像是舞台中间被聚光灯所笼罩的戏剧主角。

尹辰和我靠得很近,近得我能够呼吸到他的呼吸。他握着一束玫瑰,在灯光的照耀下,玫瑰花似乎拥有一种神奇的魔力,我的心剧烈地跳动着。

我所暗暗期待着的时刻来了。他开口了:“重阳,我爱你,希望你答应我。”一字一句,如此恳切,他抬起头来看我,眼光毫无遮拦地通向我,通向我许久不曾起波澜的内心,有那么一刹那,我似乎看到了幸福的湖水在我胸中荡漾。我和尹辰泛舟湖上,夕阳倾斜,两情相悦。

接着,他又掏出一个打开的盒子,里面是一枚晶莹闪烁的戒指。我惊讶地说不出话来,万万想不到,他会给我送戒指。我紧张得不知如何是好,他轻轻放下花,伸出另一只手然后捧起我的手指,将戒指温柔地帮我套上。

咖啡馆里像是爆炸一样响起了掌声,我看到的,都是微笑的,祝福的,善意的眼神。

尹辰站起来,将我揽入怀里,给了我一个深深的吻。

片刻之后,蓝郁芳走过来,我听到她在我耳边说:“重阳,你要好好珍惜。”

幸福来得太突然,让我一下子应接不暇。灯光不假,言语不假,尹辰不假,承诺不假。尹辰牵着我的手,我们离开咖啡厅之后,一直沿着街道散步。尹辰问我:“还记得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我们一起去吃哈根达斯吗?”

我笑了:“当然记得,那时候我还傻傻地想起了哈根达斯的广告词。”

“爱她,就带她吃哈根达斯,对吗?哈,看来我真是老谋深算。”尹辰的侧脸在灯光下看起来那么轮廓分明,他的笑容,和灯光混合在一起,暧昧而迷离。

“重阳,你知道吗?我真的不敢想象,你会答应我,我以为你只会把我当做一个轻浮的人。”

我咬咬嘴唇,盯着他看。“不敢想象的人,应该是我吧,我从不敢奢望你会喜欢我。”

我想,此刻,我就是所谓的恋爱中的女人吧。当我卸下身上所有的重担,决意接纳另一个人的时候,我发现心里的那块土地上渐渐地长出了新绿。长长的街道看不见尽头,尹辰和我十指相扣,他掌心的温度传递过来,被这样的安稳牵引着,内心自然而然地滋生出一种庞大的温馨。我多么希望,这条路可以一直没有尽头,他可以给我承诺,给我永久,给我我曾经渴望却落空的爱情,给我人世间所有足以填满空心的温存。

此后我的生活深蒙上天垂赐,光彩照人。尽管我只是咖啡馆一个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侍应生,但内心时时刻刻被一种巨大的欣喜所充盈,人也因此变得宽容和坦荡。我从未想过能够如此“心安理得”地享受一个人的怜爱和疼惜。尹辰待我,仿若我是易碎的水晶一般,他小心翼翼地呵护,生怕我受伤,生怕我受委屈。

我记得有一次,他来咖啡馆找我,一进门就看见我被客人训斥的窘相。那天下午,我端咖啡的时候一不留神,滚烫的咖啡泼到了一个中年男人的身上,他身穿的熨烫得齐整的西装被淋出了一大块的斑迹。咖啡烫到他了,他被烫到嗷嗷大叫起来,脸色发白,指着我就是一顿臭骂:“你走路不长眼睛啊?!你让我怎么跟客户谈生意?!”

我看着他那张狰狞的脸,心里感到厌恶,但我自知理亏,嘴上还是连连向他道歉:“先生,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我帮你把西装拿去洗。”

“拿去洗?就你这样子还不配给我洗衣服呢!”

我被他劈头盖脸就是一顿羞辱,我气得快发疯了,望望周围,蓝郁芳不在。我心里一下子慌了,没了底,如果她在的话这样的问题一定会迎刃而解的。我心里犯嘀咕:“这下子可怎么办?”

中年男人看我站着不回应他,气不打一处来:“叫你们老板来!”

我刚想说“老板今天不在”的时候,远远就听见了尹辰的声音:“这位先生,稍安勿躁。”

我转过头看到是尹辰,心里万般欣喜。他笃定地看着我,示意我不要害怕。

“先生,冷静一下,有事好好说。”

“好好说?你们这服务生瞎了狗眼了?连咖啡也不会端,还不如扫大街去!”

我心想,这样一个西装革履的男人怎么说起话来比一个女人还刻薄狠毒,我瞪了他一眼,愤愤的,不说话。

尹辰护在我面前,一只手挡住我。

“请你说话注意一点。”

“我就不注意怎么了?我还骂人呢!我告诉你,马上赔我衣服,还有,必须把她开除,叫她滚蛋。”

我实在忍无可忍,终于开口骂了他:“你嘴巴放干净点!人模狗样的东西!”

这下子,咖啡馆的人都停下来看这出好戏怎么收场了。尹辰回过头来,有点气急败坏地望着我,从他的眼神我可以看出,他很在乎我,又对我有些无奈。我不敢看他,闭着眼睛想,就算我今天倒大霉吧,碰上这样一个蛮不讲理的人。

中年男人不顾坐在他对面的客户阻挠,硬是冲过来,举起手想给我一巴掌。

幸好尹辰及时地拦住了他。

“请你自重,打人就是你的不对了。”看得出,尹辰快要到忍耐的极限了。中年男人见自己被眼前这个年轻人一把抓住了手,他明显有些恼羞成怒,面子挂不去,于是咄咄逼人地说:“给我让开!”

尹辰冷笑了一下,然后从公文包里掏出一叠现金,一把拍在了那个男人的脸上。

“我还看不出你的伎俩?还不是为了这点小钱,我告诉你,我随时可以让你躺着从监狱里出来。”尹辰边说着,便掏出手机,准备拨号。

中年男人一看情况不妙,往后退了一步,脸色有些难看,最后,他还是识趣地离开了,他从我身边经过的时候,我白了他一眼。

喧闹的咖啡馆又恢复了安静。我站在尹辰面前,像一个做了错事的孩子一样看他。他无奈地笑了笑,最后伸出手亲昵地摸摸我的头。

“你呀,差一点就闯大祸了,幸好有我。”

我咧开嘴傻傻笑起来:“是呀,你比超人还及时。”

那天下午,尹辰拉着我走出了咖啡馆。我被他拖着走,工作服还来不及换下。

“喂,你要带我去哪里,我还没有和蓝姐请假……”

“哎呀,不用了,我晚点和她说,她不会计较这点小事的。”

他开车载我兜风,我们又来到了第一次散步的地方。自从那次在咖啡馆他跟我表白之后,我们之间若有似无的隔阂似乎一下子就变得透明了。人和人之间的相处真的很奇怪,情侣,是一个充满了神秘和亲昵的称呼,一旦我们彼此敞开了心扉,承认了关系,似乎所有的言行举止也会随着改变。一个眼神,一句玩笑,一个亲吻……都顺其自然,丝毫没有任何令人尴尬的地方。我和尹辰便是如此,在我尚未踏进他的世界之前,他一直是神秘的,遥不可及的,可是一旦我掉入了他的圈子里,我便成为了他生活的一部分,变成了赖以生存的空气,他也成为了我渐渐依赖的存在。

我很好奇他刚才的举动。“你刚才真的想打电话搬救兵?”

他一听,立刻大笑起来:“重阳,你还真以为我会搬救兵,哈哈——”

“那你刚才只是假装的咯?”

“那当然了,对付这种软脚虾就应该耍点小阴谋。”

我在心里暗暗佩服他,但一想起刚才我那副暴怒的模样,有些自惭形秽。

“尹辰,我刚才那样子,你不会嫌弃我吧?”

“哪会呢,我就喜欢你这率真的性格,不像其他女人,表里不一,虚伪得让人恶心。”

我一听,咯咯笑了起来:“尹辰,你这语气可不太像平时哦,难道和我这个庸俗的人接触久了,你也被感染了?”

我们就这样一边散步一边说着。沿江大道上风和日丽。我们恋爱也半年了,半年的时光过得飞快,有时甚至感觉不到时间带来的变化,每日在咖啡馆忙碌,晚上下了班才可以歇口气。尹辰想让我辞掉工作,他帮我安排另一份工作,是在他的公司里。但我不想去。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也许在蓝郁芳这里工作久了,有了感情,很容易就根深蒂固,挪不开了。后来尹辰帮我报了一个夜校,起初我很抵触,但转念一想,他也是为了我好,也许他不想我在他的亲朋好友面前被投以怀疑的眼光吧?不过奇怪的是,我和他拍拖这么久,从未见他在我面前提及过家人,有时候我故意打听,他也是避而不答,很快就将话题转到其他地方。我想,或许他也和我一样,和家人的关系不好吧,所以他也小心翼翼的尽量不提及。后来,他对我说:“重阳,等过一阵子吧,到时我带你去见我爸妈,现在你最重要的,就是好好地给自己充电。”

离开校园两三年之后重新捧起课本,那样的感觉很陌生也很新鲜。我并不太爱读书,中考时靠着一点小聪明和临时抱佛脚才勉强上了高中,一旦进入了高中,环境不同了,人也变得疏懒起来,虽然是寄宿,但我常逃掉每日例行的早操。还未亮,宿管阿姨便举着手电筒挨个宿舍喊我们起床,这是我极为反感的做法,室友陆续起床之后,我便和最里面的同学换了铺位,用被子把整个人盖住,靠着墙睡,天蒙蒙亮的,宿管阿姨一般看不到里面的情况,于是我便借着这点小伎俩蒙混过关。操场响起广播体操的音乐时,我倒躺在宿舍的床上享受清晨的慵懒时光。玫瑰色的天光从两栋宿舍楼之间的空旷天台漏进来,整个宿舍沉浸在一种静谧而和谐的氛围中。我习惯在别人做完早操之后才起身,刷牙洗脸,然后听着MP3慢悠悠地走去课室,陆兆臣送我的MP3我视之为宝贝,里面有我喜欢的蔡琴,也有我和他共同的回忆,周末的时候,陆兆臣会坐很久的公车来城里找我,等我放学之后再一起搭公车回家。我穿着蓝白相间的高中校服,和陆兆臣一起走,我们还不敢明目张胆地牵手。有时候陆兆臣刻意和我保持着距离,我有些生气地问他:“你怎么都不和我靠近点?”

他抬起一双狭长的眼睛盯着我看,然后说:“我总感觉和你走一起,不太搭调。”那是我第一次从陆兆臣口中听到这样的话,心里酸酸的,但我还是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又没有谁叫你来接我,你不喜欢就算了。”

陆兆臣一听,心里慌了,故意讨好我:“哎呀,好啦好啦,我不管啦。”说完他靠过来,顺其自然地拉起我的手,我们两人于是牵着手,在人流中招摇过市。

有时我带着陆兆臣暗渡陈仓,偷偷潜入我们学校。我带他爬上高高的天文台,镀了一层金色油漆的天文台像极了一枚金蛋,我们坐在走廊边上,双脚伸过镂空的栏杆,半个身子悬空着。风很大,吹着我们的头发,吹得衣服猎猎作响。我和陆兆臣紧紧地牵着手,他看着我,我看着他,然后他会趁我不注意的时候偷偷地吻我。他那时候已经开始抽烟了,一开始我不允许他抽,他说没办法,戒不掉,并且发誓不在我面前抽烟,否则任我惩罚。那次在天文台闲聊的时候,他居然毫无意识地抽出一根烟,点着了,兀自地抽起来。我白了他一眼:“你不是说不在我面前抽的吗?”

他恍然大悟,可是已经太晚了。

“那你惩罚我吧,随便什么都行。”

我想了一下,“那可是你说的哦,无论我说什么,你都要答应我。”

陆兆臣挑挑眉,说:“谨听叶小姐教诲。”

我轻轻地握住他的手,趴在他耳边小声地说:“我要你永远不要离开我。”

陆兆臣的嘴角露出一丝不易觉察的微笑,我们对视着,我从他眼里看到了另一个我,阳光照在我们身上,就连空气也变得暧昧起来。

他似乎被我看得不好意思,于是故意转过头,我一把抢过他手里的烟,也学着他的模样抽了起来,谁知被呛得大声咳嗽。他无奈地看着我,笑了起来。他的笑总是那么干净,那么好看,好似春天里的一抹阳光,那时,我似乎就是这样被他的笑容所吸引的,我想,无论以后我会遇到什么困难,他一定会随时都出现在我的身边的,他的笑容会像温煦的日光一样融化这个世界上所有的冰寒。就像现在,他可以牵着我的手,一直走到世界的尽头。

彼时,我似乎对周遭的世界感到一种莫名的抵触,不喜欢老师上课时候絮絮叨叨的样子,不喜欢班里那些七嘴八舌只知道对别人评头论足的女生,看不惯学校制定的那些僵化的规章制度,除了语文,我几乎对其他的课程都不感兴趣,打入冷宫的那些课都被我用来看小说,读诗歌,彼时我最喜欢的是郑愁予的那首《错误》。

“我达达的马蹄是个美丽的错误,我不是归人,是个过客。”

诗人在我眼里,都是神一般的存在,或许他们承接了天地精华,被神所感召,所以才能够写出那么多或精致或质朴的诗句吧,但无论一个诗人的命运如何,至少他们的内心深处都保留了一份对人事的虔诚,纯净似水,质朴无华。即便是绝望,也映着彩虹绚烂的光。

生死有时,沉默有时,书写有时。

——这些,都是多么遥远的回忆了呵。陆兆臣留在我青春岁月里的记忆,像被熊熊烈火燃烧之后浮于空中的灰烬,只消一阵微风,就足以灰飞烟灭。

而这么久之后,我还是会真切地回想起过去的一幕幕,陆兆臣笑了,陆兆臣哭了,陆兆臣充满哀伤的声音,陆兆臣看我时候温柔的眼神,陆兆臣逐渐远去的背影……陆兆臣留在我生命里的每一次呼吸,每一个烙印,都渗入血液之中,随着我的脉搏跳动。

可惜,所有的一切都回不去了,一想到这里,我的心就像被人剜掉一块一样汩汩地流着血,想要完全忘掉他是不可能的,就像我现在还无法完全接受尹辰一样。他们是横亘在我生命里的两道巍峨的山峰,再汹涌的河川一旦遇到山峰,就必须放下姿态蜿蜒成曼妙的曲线绕道而行。

只是我现在糊涂了,陆兆臣和尹辰两个人的形象交叉重叠在我的视线里,我分不清谁是真的,谁是假的,谁是匆匆的过客,谁又是真正的归人?

尹辰待我的好,是众人皆知的。他把别墅的钥匙交给我保管,又送我去学车,凡是他能给我的,他都毫无保留地付出,我不忍心他待我那么好。他带我逛商店,发誓要把我打扮得光彩照人引人注目,每次他心血来潮让我和他去茂业百货或者海岸城试最新款的时装时,我总会无奈地看着他,然后反问一句:“你不怕我打扮得那么漂亮会红杏出墙?”

他一听,故意装出一副痛苦至极的样子,满脸委屈地答道:“哎哟,我好怕怕呀,我亲爱的重阳把我抛弃了可怎么办呢?”我看他那搞怪的样子,忍不住扑哧一声笑起来。尹辰和我在一起的时候,就仿若变了一个人似的,平日里严肃的举动全然不见,有时候简直傻得可爱。我们之间,没有太多的芥蒂,坦诚相对,他也几乎将自己的事情都对我说了。只是,我自始至终都对心底最深处的秘密守口如瓶,关于我的家庭,关于陆兆臣,关于我那见不得人的遭遇,关于我对这个世界冷漠而极端的态度……许多不可诉说的秘密,都被我掩藏起来,置于岁月的箱底,永远不可能重见天日。只是,有时候想起过去,再对比尹辰对我的好,我总会觉得对不起他,也许,就算他知道了,他还是会满怀深情地告诉我:“我不介意。”但谁又能保证呢?他对我越好,我越是窥见内心掩埋的羞愧和脆弱。我内心装了太多的东西,变得像一钵满溢的水,经不起任何的颠簸和晃荡。这样的感觉很难受。每一次我经过深思熟虑想要和盘托出,到了最后关头还是犹豫了。我开不了口,我无法在他面前剖开血淋淋的心。实在难以想象,他听闻这些骇人的事实之后会作如何反应。于是时间一久,我也就渐渐地习惯于和过去捉迷藏了,掩耳盗铃,以为只要不说便没有谁会知道。面对待你最好的那个人,你却不是最真诚的,而是掩盖得完好如初的面孔来承接他赐予的阳光雨露。

如此,反复循环,生生煎熬。

三月到来的时候,生命似乎也进入了春暖花开的季节。满树繁花昭示万物的蓬勃,如此暖煦的时光,缓慢绵长,人容易沉浸于一种介于优雅和感伤之间的情怀中。我和尹辰谈着不紧不慢的恋爱,他问我:“如果我要你嫁给我,你答应么?”我抬起头来看他,伸出手指轻轻地碰他的眉毛。他搂着我的肩,眼里有深邃的光。

空气枕着暧昧的枕头入睡。我回答他:“如果你不打算抛弃我的话。”

说实话,我渴念被爱,但也害怕受伤害。爱于我而言已经变得那么珍贵了,我不再有任何的资格暴殄天物,上天垂赐的这点甘露,被我小心翼翼地捧在掌心里,它不是用来挥霍的,而是用来滋养的,滋养一种后天才能生成的洁净和优雅。我需要在爱里面过滤曾被弄脏了的灵魂。尹辰,如果你知道的话。我是说,如果你知道。但其实我并不希求你完全理解。没有谁可以成为别人肚子里的蛔虫的,即便我和你肌肤相亲,即便我们枕着同一张床入眠,我们也不可能进入同一个梦境。尹辰,我在心里小声地呼唤他,请允许我自私地在心里存一块自留地,我用它来栽培回忆,用它来承接上天赐予的生命。

我告诫自己,叶重阳你再也不能够妄想着要飞上青天了,你有你卑微的幸福便是最好的,你要甘愿做一个平凡的女子,善待自己,倘若哪一天他承诺给你一辈子,那么你应该怀着感恩的心去接受。莫要好高骛远,莫要贪恋。

我问尹辰:“如果有一天你发现我做了对不起你的事,你会原谅我吗?”

尹辰捧起我的脸,亲吻我的额头,他的声音还是那样好听。

“不管怎样,我都原谅你。”

“嗯。”我把头埋到他的胸膛里,倾听他心跳的声音,铿锵有力,每一次心跳都让我深深地迷恋,甘之如饴。

我逐渐试着忘却过去,试着像一个简单而善良的女子一般爱恋,试着把自己交给他,试着相信,试着感怀,试着乐观地面对即将到来的一切幸福和灾难。我相信尹辰会懂,他也必定会牵着我的手,和我一起走下去。

尹辰因为公事要出差,离开了整整一个星期。期间只给我发了一个短信报平安。我想也许他很忙吧所以没时间理我,我也就不敢打扰他,只好乖乖地等他回来。说来也奇怪,分别的日子不长,但每一天我都是倒数着过的,他的一举一动因为缺席而变得更加有分量,我想,等着尹辰回来,他回来了,我们又可以相依相偎了。三月的一个下午,我不用上班,我想去很久没有去尹辰的别墅了,于是拿了他给我的钥匙,坐了公车去红树林,我想把别墅收拾得干干净净的,好等他回来。一路上风轻云淡,鹏城的天蓝得耀眼,午后的世界在沉睡中散发着甜腻的气息。我想起第一次和尹辰来红树林的时候,黄昏夕阳斜,海鸟在视线里飞起飞落,没想到一下子大半年就过去了。

下了车,穿过一大片的棕榈树就到了别墅区。我取出钥匙,打开大门,然后沿着楼梯爬上去。一切安静如初,没有什么特别,我上楼,打开房门,脱鞋子,准备进去。

门一推开,我就看到了尹辰。想不到他会来这里,高兴得一把搂住他的脖子。

“尹辰,回来也不跟我说声,是不是要给我惊喜呀?”

可是,他却不像平时一样会给我一个吻,我发现他的身子僵硬得像雕塑,他面无表情地看着我,手不知往哪里放。他没有说话,眼睛红红的,此时,我的视线越过他的肩膀,很快就落到了坐在客厅里的女人身上。我心里一阵发麻,直感到背后凉飕飕的,我愣了几秒钟,随后忿忿地推开尹辰,光脚冲进了客厅。

斜靠在沙发上的女人穿着薄薄的丝质睡衣,化着淡妆,看起来很年轻,她似乎预料到我会出现,于是不慌不忙地站起来,一双眉眼直勾勾地盯住我看,脸上带着平静的,不易察觉的冷漠。

我什么话都不问,走到她面前,对着她僵硬地笑起来,她也报以一笑。

下一秒钟,我举起手,掴了她一耳光,不偏不倚,正好打在她右脸上。

我想我用的力度一定很大,否则她不会一个趔趄就往沙发上瘫坐下去。

尹辰从我身后拉住我:“你疯了!干嘛打她!”

我气不打一处来:“你才疯了!你说,这个女的是谁,她怎么会在这里?!”

年轻女人捂着脸,看我的眼神仿佛要杀了我:“你有病啊?干嘛打我!尹辰,她就是那个叶重阳吧?这种烂货色你也要?”年轻女人的声音娇滴滴的,让我听着浑身不舒服。

我气得咬牙切齿:“你闭嘴,我告诉你,你嘴巴给我放干净点!死贱人!不要脸的东西!”我噼里啪啦地骂了她一通,毫不留情,尹辰连插话的余地都没有,最后,他把我抱住,吼了一句:“你才给我闭嘴,你有没有搞错,谁让你打人的?”

“你——”

我和尹辰交往这么久,他还是第一次敢这么大声对我说话。我瞪着他,像瞪着一个陌生人。尹辰把我按住,狂暴得像一头神志不清的狮子。

这才过了多久啊,不过一个星期而已,怎么他就像变了一个人似的?我感到全身一阵发冷,控制不住颤抖了起来。我冷冷地看着他,看他怎么收拾这场荒谬的闹剧。沉默片刻,我换了另一种语气问他:“好啊,看来的确是我搞错了,那你跟我解释下这是怎么一回事?如果我没有用错成语,这个就叫‘捉奸在床’吧?”

年轻女人挑了挑眉,站起来,逼近我,然后一手勾住尹辰的脖子,在我面前毫无顾忌地亲了一口,尹辰的脸色非常难看,他胸口剧烈地起伏着,看我的眼神多了一份陌生,完全不似平时的温存。

“是捉奸在床了又怎样?我告诉你,这栋别墅没有你落脚的地方,有多远你给我滚多远。还有,我要明确地告诉你,我是尹辰的未婚妻,我们有婚约在先,麻烦你现在离开这里,否则别怪我不客气。”

她咬牙切齿,一字一顿,每一个字都化作一把锐不可当的利刃深深地扎向我的心脏。我可以听到心脏“扑通”一声被捅破,然后血液顺着伤口毫无遮挡地流出来。我感觉被人扒光了衣服当众受辱,四周皆是冷嘲热讽的笑声,他们在咒骂我,咒骂我坏了一件好事,仿佛闯进来是我的错,而他们并没有错一样,一种难以忍受的压抑在我胸腔里翻滚着,沸腾着。

——“我是尹辰的未婚妻。”

我咬住嘴唇,终于对着尹辰大声尖叫:“尹辰,你去死——”

尹辰,你去死……你去死……去死——

我用尽了全身的力气喊出这一句,空旷的屋子里充斥着难以抹杀的恨。喊到最后,我感觉自己被掏空了,被抽干了所有的血液和力气。我蹲下来,头发遮住我的刘海,尹辰靠近我,伸出手揽住我的腰,我一把将他推开,片刻之后,我想想起什么,抓过他的手臂一口咬下去。我想我那一刻一定恨他到极致,否则我怎么忍心将他的手臂咬得血肉模糊,怎么甘心在那个贱女人的面前显示我的脆弱不堪我的撕心裂肺。

“尹辰,我那么在乎你,那么爱你,你为什么要骗我……”我的眼泪和他手臂流出来的血混在一起,流进嘴里,一种浓烈的腥味弥漫着。那个女人吓坏了,冲过来一把将我推开,她抱住尹辰的手,拿毛巾压在了伤口上。

我泪眼朦胧,哭得浑身乏力,我想要站起来报复,可是我站不起来,我已经把全身的力气都花光了,我的倔强,我的自尊,我的少的可怜的那点歹毒,被这个可恶的女人一扫而光。

尹辰,你可知我在你身上倾尽了多少的感情,你可知,我已经把余生交托给你了。可是,为什么你要骗我,为什么,为什么——

我勉勉强强爬起来,靠着墙壁,和他们对峙,和这个虚伪的世界对峙。我不甘心,我不甘心就这么被这个女人,被尹辰得逞,我咬着嘴唇,差点咬出血来,我逼问他:“尹辰,你说,是不是这个女人逼你这么说的,你其实还是在乎我的对吗?尹辰,你说话啊——”我是濒临悬崖边上的一只羊,就差这最后的一步,我想,这是我唯一的,最后的希望了,越过了这条底线,我就再也没有任何退路了。

尹辰抱着手,疼痛令他直冒冷汗,他逼近我,有那么一瞬间我从他眼里看到了幻觉,我以为他还可以像以前一样深情地看着我,可是我错了,这一次我看到的和爱情无关和怜惜无关,我看到的,是陌生,冷漠,毫不留情的目光。那么可怕,完全不是我所认识的那个尹辰,我完全陷入了迷惘和悲愤之中,我难以相信的是,才隔了多久,为什么他会变得这么陌生。搭讪、靠近、表白、所有的情节都是预先设定好的,就等着我一步一步地走向圈套,这出悲喜剧中,我不过是他编剧下一个愚蠢至极的傀儡。我怀疑,是不是所有的男人都如此,追你,要你的时候就像一只贪婪的野狗,即便蹲下来舔舐你溃烂的伤疤依然毫无怨言,而一旦得到了,满足了自己的欲望,就开始露出本来的面目,开始在这场爱情的博弈中占据主动权,把你玩弄于鼓掌之中。真是可笑,我那么相信他,以为他会给我幸福,没想到到头来还不过是我在自欺欺人,男人的心,一旦发起狠来,竟会比一千把一万把匕首还尖锐,万箭穿心的感觉,不是我所能承受的。我哀悼自己的愚蠢,同时,也唾弃自己的卑贱,说到底,我不过是他贪图新鲜时的猎物,不过是他发泄情欲的牺牲品。一旦满足了,厌倦了,他还是乖乖地回到老巢,和最初的那个贱女人相依为命。

尹辰盯着我,眼神复杂,我从未在他脸上看到如此矛盾和痛苦的表情,女人漠视着一切,仿若事态尽在她掌控之中,我的出现不过应了她的计谋罢了。尹辰沉默了又沉默,终于,他还是开口了,说了一句让我再也无法原谅他的话:“你以为我真的是出差去了?这一个星期我跑遍了鹏城,又去了棉城。原来还真的有陆兆臣这个人。你听着,我不过和你玩玩而已,你还当真了?别以为我不知道你的事,那个陆兆臣有什么好的?背着我和他搞在一起,还以为自己伟大是不是?你拿我的感情做赌注,其实你爱的人并不是我,而是他!我跟你说,我不需要你说谎骗我,不需要你这假惺惺的爱情,你找你的陆兆臣去吧!”

尹辰内心巨大的愤懑和妒恨,统统吐露了出来,说到最后,他的眼睛通红通红的,胸膛剧烈起伏。末了,他又补充一句:“还有,我要告诉你,他已经被抓起来了。说到底我还真该感谢蓝姐的女儿知寒,如果不是她告诉我这些,我倒现在还被蒙在鼓里呢,你可知,你那我的钱给陆兆臣,已经是从犯?”

我只感到天昏地暗,一双大手将我的脖子牢牢地掐住,令我呼吸困难,这下子我就像崩溃了的气球一样,连恨他的力气都没有了。我只是怔怔地看着他,脑袋一片空白。陆兆臣的脸在我面前晃动,我知道,这一次连他也救不了我了。

我难以自持,用尽剩余的力气,对这尹辰缓缓吐出一句:“你不要后悔。”

——这是我对尹辰说的最后一句话。当时我是怀着多么剧烈的苦痛说出来,又是怀着多么厌恶的感情说出来,只是,我不知道,事情发展到最后,应该后悔的到底谁,是我,还是他?没有谁知道了,事情还是朝着我无法驾驭的方向疾驰而去,我一不小心就被抛了出来,像一团垃圾撞在尖利的岩石上血肉模糊。假若时光可以倒流,我宁愿那一天被抹掉,就像被撕掉的日历一样,我可以不出现在别墅里,这样我就我不会看到谎言不会看到欺骗不会看到眼泪不会看到悲伤了。尹辰最后留给我的印象,不过是一个表里不一的伪君子,不过是一个贪恋女色的放荡之徒,他我套进陷阱,然后又狠狠地把我丢弃在空无一人的荒野之中,他凭什么让我爱他?

那个下午,我连鞋都来不及穿就匆匆跑了出来,我光着脚跑过棕榈林,又光着脚跑上了公路,三月的阳光突然变得滚烫,跑着跑着,我的脚底就破了皮,血一点一点地渗出来,每跑一步,都感觉有沙子嵌进肉里,痛不欲生。

我恨不得有辆车冲过来把我撞死,死了,就什么也忘了,也什么都不恨了。

我回到咖啡馆,蓝郁芳问我发生了什么事,我闭口不谈。尹辰也消失得无影无踪,一想到我曾爱上这样的臭男人,一想到我曾经把自己毫无保留地献给他,一想到我们曾经的亲密我就觉得恶心,我连死了的心都有了,可是我不能死,我要活得更好,如果我想不开死了,那个女人一定会开香槟庆祝的,她一定会在尹辰面前得意洋洋地笑。而事到如今,我所能做的,就是尽快地忘掉这一段灰暗的插曲。我把他的手机号码删了,把所有他送给我的东西,不管是衣服还是礼物全都搬出来扔到了垃圾桶里,他心血来潮写给我的那些信那些情诗也都被我一把火给烧了——除了那枚戒指。我想,电视里那些失恋的女主角不都经常这么做么?我要把他带给我的幸福还有耻辱全部毁掉,把和他有关的回忆清理得一干二净,放一把火,灰飞烟灭,多潇洒多壮丽的场面呵。

一整个夜晚我都没有睡,蓝郁芳不放心我,留下来陪我,我倒了酒,一杯接一杯地喝,喝到不行了就吐,趴在抽水马桶上吐得一塌糊涂,五脏六腑翻江倒海。鼻腔里充斥着酸涩的味道,黑色的秽物流了出来,和眼泪鼻涕混淆在一起——吐了之后,人清醒了很多,我蓦地又想起了十岁那年撞见父亲和瞿淑芬在一起的情景,没想到轮回一番之后,又是我做了爱情的殉葬品和替死鬼。

我问蓝郁芳:“蓝姐,其实你一早就知道尹辰有女朋友的对不对?为什么你不告诉我?”

蓝郁芳被我吓到了,她紧紧地抱着我,却被我推开了。

“重阳……尹辰说他们早就分了,我看到你那么喜欢他,而且他也吩咐我不要说……重阳,对不起,我也没有想到最后会是这样子。”

“呵,真可笑!你们口口声声说要关心我要保护我,到头来都是在骗我,还有,你女儿叫知寒对吧……看来我太粗心大意了,竟然一直忘了问你她叫什么名字。”

蓝郁芳睁大了眼睛,似乎被我看穿了,她沉默着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她好看的眼睛泪光闪闪,灯光打在她身上,投下了一块模糊不清的阴影。我想起第一次见到她,寒冷夜晚我所遭遇的那些惊险和最后寻得的栖身之所,这一切,都拜蓝郁芳所赐。她给予我青春穷途末路时候的一丝亮光,也给予我未曾亲身体会到的温暖。假若没有最后的这处败笔,我想,这篇华丽篇章还是能够引人入胜的,怪只怪我太容易相信别人,怪只怪我,太渴望被爱了。

我最后还是选择离开,在这座城市里做一叶卑微的被人遗忘的浮萍。

翌年清明,我再次回到棉城。一路上,我像是被人拉扯着回到过去,车一路南下,我的心也在一种动荡不安中变得越来越虚。我无法预测的,是回到原地之后,还能否一如既往地秉持我内心的固执。车停在路口,我拎着挎包,顶着大太阳,走向了那些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小路。看到这座破落的院子时,我的心被撞开一道口子。我以为我已经把很多事情给忘了,可是我没有。回忆的漩涡把我席卷了,在我越靠近过去的时候,我越是闻到弥漫在空气里的紧张不安的气息。

我见到婶婶一家人,也见到了叶明生,几年不见,他长大了,不是我离开棉城时那个青涩的少年。但唯有一样东西是不变的,无论过多少年,只要我一见到他,我立刻能从他身上辨认出来,那样东西,是依附于明生身体里的纯净和怯懦。这是岁月所无法淹没和冲淡的,它会随着明生的成长而愈发强烈。我不知道如何和他接续我们曾经中断的亲情,故而只能假装镇定。说真的,见到明生的那一刻,我有种难以言表的愧疚。一想到曾经的我给他留下的伤疤,我就不寒而栗。在经过这么漫长的人生之后,我才渐渐懂得怜悯,才渐渐体会到,被人伤害之后的苦痛如何强烈。年少时候我们都恨对方,或者说爱使得我们恨对方,剑拔弩张的岁月里没有谁懂得饶恕,而现在呢,我犯下的罪孽深重,以致他竟不经意和知寒和盘托出,之后阴差阳错落到了尹辰身上,最后那罪孽又反过来,狠狠地咬了我一口。

生命轮回,这是我的报应吧。纵然现在我已经不去追问——知道了真相又怎样呢?还不是如此,越是放不下,内心的怨恨就越深,终有一天,怨恨会变成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我怕了,我不愿做那只骆驼。所以我不怪明生,也就理所当然装作不知道。人一旦被命运甩出去之后,剩余的就是那一丁点少得可怜的自我保护。爱总比恨来得容易些——我只希望当我懂得这个道理的时候,还为时不晚。

那个七零八碎的家渐渐淡出了我的记忆,所有人的脸重叠交叉在一起,变得模糊不清,可是现在呢?恨剩不下多少。明生问我那枚戒指是谁送的时候我故意避而不谈。我问自己,为什么不把戒指也丢了呢?最后连我自己也不晓得。我把那枚不会实现的承诺戴在手上,然后承诺就再也实现不了了。

——很可笑对不对?

一晃好几年过去了,故事到这里也接近了尾声,叶明生和知寒毕业后结了婚,蓝郁芳在婚礼上流下了幸福的眼泪,明生让我去参加婚礼,但我没有去,他的幸福,我无权参与。父亲给我打电话,问我回不回去,声音小心翼翼,生怕我不开心。这么多年过去了,他终究还是褪下了孤傲的姿态,变得不再咄咄逼人,变得,越来越像一个小孩。我握着手机,听着他苍老的声音,突然,我心疼起他来了。我告诉他:“我会等陆兆臣,不管他出来之后还会不会接受我。”他轻轻地叹了口气,接着又说:“重阳,你放心,这一次,我不会再干涉你们了。”

是的,陆兆臣属防卫过当,法院没有被判死刑。

至此,这出漫长的戏剧就要落下帷幕了吧。我那苍白无力的青春也就这样被人生践踏被命运践踏,面目全非之余,聊胜于无的不过是些残败的边边角角,我无法将其拾掇成熨帖的姿态,凌乱不堪,像缠绕在一起的线团。我那不堪一击的爱情,我那残破不全的家庭,全都给一双看不见的大手撕得七零八碎,如今我这枯瘦的躯体还能剩下些什么呢?岁月榨干了我仅剩的那点可怜兮兮的爱,还给我数不尽的伤和痛。我余下的岁月只好将心尘封起来,躲在洞穴里舔舐伤口,顺便冷眼打量一下这尘土飞扬的人生。仅此而已。

你看,兜兜转转一圈之后,还是回到了故事的起点。我时常问自己,叶重阳,受过的伤可以慢慢恢复,可是失去的爱呢,还能否重来?你还有资格爱陆兆臣吗?也许有,也许没有。可是,谁又知道呢?

我常去监狱看他。我最常问的一个问题便是:“你会恨我吗?”

无论我问多少次,他的回答都一如既往:“我不恨,也不怪你。”我们年少的时候,岁月在他身上打下的烙印,使得他变成了一块炙热的烙铁,只要我稍微靠近,就能感受到灼烫的温度。而现在呢,那块烙铁冷却之后,剩余的,便是一种沉稳而坚定的质地,触摸之余,令人安心。我想,这就是我的陆兆臣,无论经过多么跌宕起伏的遭遇,他都一直在我身边,纵使这世界塌方了,洪水猛兽席卷而来,他还是那根顶天立地的砥柱。

陆兆臣出狱的那天,我去接他。刚步出监狱大门的陆兆臣看起来还不太习惯。

冬日的阳光温煦暖人,他给了我一个大大的拥抱,就像年少时候一样,我靠着他的胸膛,倾听他心跳的声音。我把母亲留下来的手镯送给了他,我想除了陆兆臣,这世上没有谁更有资格拥有它了。陆兆臣举起手镯,阳光照在上面,发出璀璨温煦的光,他的眼睛,像被照亮了。他盯着手镯上繁复而精致的花纹凝视许久,然后,转过头来好奇地问我,那是什么。我告诉他,那叫锦葵。

(全书完)

5.没有指针的钟
锦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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