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清平镇

清平镇离市中心大约一个钟头的车程。

开车的老王秃了顶,他给报社开了十几年的车,是个说话时不时漏风的中年男人。我问老王:“你去过清平镇吗?”老王侧过脸,瞥一眼副驾驶座上的我,心不在焉说:“去过呀。”我又问:“那地方怎样?”老王说:“小地方一个,去过就知道了。”

老王烟酒茶样样不少,一说话,满嘴黄牙,这让他看起来更显老。

报社的面包车有些年限了,车厢弥漫着一股浓浊的味道,坐着很不舒服。我开了车窗,让风吹进来。老王倒不在意,哼着小调,手指轻轻地有节奏地敲方向盘。我瞥了他一眼,他的啤酒肚,都快顶到方向盘了。车在公路上疾驰,灰扑扑的景色一晃而过,除了那些耸立在田野和山上的高压电线塔,再没什么能引起我的注意。我想,那些搭建这些电线塔的人真是天才。电线塔的数量很多,长得又奇形怪状,头大脚长,完全就是一群遗留在地球的外星人。

途经一片厂区时,一阵恶臭袭来,我不得不摇上车窗,赶紧捂住嘴。老王的鼻子不知道是不是可以自动过滤臭味,这时候他竟开口问:“小周你多大了?”我捂着嘴,含糊不清地说:“过年就二十四了……”

老王目不斜视,叹气道:“年轻就是好啊,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还在乡下挑粪呢!”

我“哦”了一声,没搭话,我才没心思和他一起怀旧呢。

老王眼尖,看出我没心思和他说话,故意露出一丝笑来,踩紧油门,车子加速地朝前驶去。

我倚在座位上,一只手搭起下巴,望着车窗外疾速掠过的房屋和树影,发起呆来。

老王掏出一包烟,一手握方向盘,用另一只手递给我。

老王问:“不抽烟?”我笑笑说:“偶尔抽。”

老王语气关切:“小周你精神不太好啊,要多休息,年轻人别拿身体开玩笑哪!”

我找出车里的打火机,给老王点烟,老王斜叼着烟,探过身,对准打火机吸了一口。

他抽烟的样子很贪婪,仿佛要把烟草里的尼古丁榨干一样。

其实我骗他的,我抽烟呢。这段日子我心不在焉的状态越来越频繁,有时写稿,写着写着就突然难过地趴在办公桌上,好心的同事会过来拍拍我的肩,递一杯水,嘱咐我多休息。连我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好像身体某个部位长了一个水龙头,哪天突然被人拧开了,于是所有的悲伤水一样哗啦啦流出来。

我是最近才抽烟的。上班躲在洗手间抽,下了班,就在房里抽。

我爸妈是那种非常保守的人,他们无论如何也接受不了儿子抽烟,就像接受不了雷锋看见老奶奶跌在马路上不去扶一样。我爸在我出生那年就戒烟了,他大概老早忘了抽烟是什么滋味;我妈呢,更视烟酒为毒物,从小她就告诫说:不准抽烟喝酒,短命鬼都是给烟酒害的。

他们的话对我而言,是禁忌,也是诱惑。

抽烟让我拥有了一种挥霍生命的快感,一支又一支的烟燃烧、熄灭,本身就是一个稀释灵魂的过程。烟民大概是上帝放逐在人间的孤魂野鬼吧。不过奇怪的是,吸烟治好了洁癖。我不再害怕难闻的烟味,不再神经兮兮想要拼命清洗自己。我的十指沾满了烟草味,所以我期盼自己快点变成短命鬼,再回来找人索命——

可是,上哪儿找人索命呢?

我问老王:“哎,老王,你说人活着有意思么?出生、读书、工作,老了就等死,多没意思啊!”老王忍不住笑了起来,他的笑意味深长。他吐了口咽,说:“人活着就活着,想那么多干吗?不要这么悲观。”最后一句,老王加重了语气,完全是“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的腔调。我没兴趣扯下去,倒是想起了一句话:“活着活着就老了”。是啊,“人活着就活着,想那么多干吗?”老王今天终于说了句有价值的话。

老王把烟头弹出车窗,回过头来问:“小周,那我要问你,人这辈子最大的选择是什么?”

这个问题问得突兀,我摇摇头,表示不知道,然后摆出一副“愿闻其详”的样子。

老王很得意:“其实啊,人最大的选择就是被父母生下来,你想想看是不是这样?”我惊叹道:“老王你是哲学家啊!”老王说:“快六十的人了,吃的盐比你吃的米还多,这点道理还是想得通的。”老王的见解倒还精辟。我想,如果人可以选择不来这个世上,是不是就没有那么多烦恼了?但是反过来可不可以说,如果没生下来,我现在也不会坐在破面包车里和一个秃头司机探讨人生问题?

这样看来,老王也不是想象中那么无趣。

一个小时过去了,老王的车子拐向在国道旁的一道牌坊。

牌坊半新不旧,扬满了灰尘,两旁的漆金对联倒是异常醒目。“清平镇”三个楷体字,不知出自哪个名家之手,遒劲有力,大气得很。和高耸的牌坊相比,镇上的一切寒碜多了。放眼望去看不到一栋高楼,大多是平房,估计很久没有下过雨了,路面灰扑扑的。几个小孩在跑,看到我们的车,就停了下来。有一个孩子落下了,站在路边撒尿,他们都用好奇的眼光打量我们,仿佛我们是从火星上来的奇怪生物。面包车驰过沙土路,扬起灰尘,我看不清那几个孩子的脸。我看到的都是破旧的,毫无生气的建筑。成排成排的老房子,屋顶是瓦盖的,天长日久,日晒雨淋,变成黑漆漆的一片了。

在日光照耀下,这些屋顶散发着陈旧的光芒。

清平镇的确如老王说的,是个小地方。

我问老王:“他们不会安排我住牛棚吧?”老王笑一笑,打趣道:“你担心这个干吗,他们会让你吃好喝好的。”我点点头:“那我放心了。”

车拐进镇上之后,老王开得小心翼翼。

清平镇的路不宽,行人和自行车要跟汽车相避让。

我坐在车里,看着一张张陌生的脸从身边经过。有个老人牵着一头水牛走过来,水牛浑身乌黑发亮,看到我们的车,老人把牛拽紧了,拉在了路边。牛看上去很听话,摇着尾巴,眼睛漆黑漆黑的。老人满脸皱纹,没穿鞋,身上黑得快赶上水牛了。放了学的孩子成群结队过来了。老王把车停在路边,没熄火,等得不耐烦了,才重重地按响了喇叭。学生的校服是蓝白相间的,远远望去,非常醒目。听到喇叭声,他们像分流的河水,迅速让开了一条道,老王于是踩了油门。车子笨重地穿过了横在眼前的路。

面包车停在一栋二层楼的房子前。房子粉刷得很白,木板门是蓝色的,阳光照下来,粉白的墙体晃得人睁不开眼,看起来就像一栋会发光的房子。

老王下车,我也拎起背包下去了。

迎面走来一个高瘦的男人,三十几岁的样子,刘海梳向一边,戴一副厚厚的眼镜。镜框是黑色的,悬在鼻梁上,大得出奇。眼镜并没有改善他的整体形象,反而让他看起来有点滑稽。

老王走过去打招呼,顺手丢了一支烟给他,又转过身来朝我招手:“小周,过来,这是文化站的蒋主任。”我背好双肩包,快步走过去和他握手,自我介绍道:“我叫周岐山。”这位姓蒋的主任皮肤很白,看不出一点老相,大概跟他从事的职业有关。他正色道:“我叫蒋宏,叫我老蒋就好,上面说来了个市里的记者,让我学习学习。”他说话时目光像刷子,在我身上刷了一遍又一遍。我被刷得不知所措,只好干巴巴地回答:“主任客气了。”

蒋宏转向老王,邀请我们吃了午饭再走。

蒋宏说:“粗茶淡饭,不要嫌弃。”他的断句方式很奇怪,一句话拆成两半,说得四平八稳的。我说:“没关系的,已经很好了。”蒋宏很高,我目测一下,大概有一米八左右,背微驼,像一根纤长的竹竿。老王和蒋宏走在前面,一高一矮,一瘦一胖,样子倒挺和谐的。我跟在后面,一边走一边上下打量周边的环境。这栋建筑大概有些年头了,外面粉刷一新,里面却没多大变化。进门是一个厅,墙上挂了一溜水墨画。蒋宏瞥了一眼说:“镇上老年书画协会正在搞一个展,过几天就撤了。”看样子他不太喜欢这些作品。老王装作在欣赏,嘴里嗫嚅道:“嗯,不错不错。”

我在心里鄙视他,老王你懂个屁呀。

厅两侧是办公室,一边一间,办公室很窄,堆满了文件,办公桌漆都掉了,表面磨得光滑,一间摆有电脑,一间没有。有电脑的那间坐了一个女孩子,梳着马尾辫,脸有点圆,正低着头在专心打字,看样子该是搞文秘工作的。见到我们,她客客气气地站起来。蒋宏说:“这是小许。”小许微笑点头,我用一个笑容回应她。

蒋宏吩咐她带我上楼看住的地方。

楼梯是木制的,漆了朱褐色,很窄,又斜又长,踏在上面,我担心它随时会塌下来。小许上楼的时候,屁股摇得好厉害。我跟在她身后,都不好意思看了。到了楼梯口,小许转过身,客客气气地说:“房间打扫好了,现在就能住人。”说完,她推开一扇木板门,让我看看房里的摆设:一张铺了凉席的床,被子和枕头码好了,旁边是书柜和立扇,书柜上放了一只电热壶,还有一个不知道干不干净的杯子,剩余的就是空空四壁了。小许问:“条件还满意吧?”我朝她点点头:“怎么会不满意呢,没住牛棚就很好了。”小许尴尬地笑一笑:“晚上蚊子多,记得点蚊香哦。”说罢,她顺手从抽屉里取出一盒蚊香来。

文化站有人做饭,掌勺的厨娘四十多岁的样子,穿着一件深蓝色的短袖衫,戴围裙和袖套,看到我们,她竟然招呼都不打一声。蒋宏向她招手,示意她过来吃饭。厨娘便解下围裙,没脱袖套,坐下来也不看我们,拿起碗筷直接开吃了,嘴里发出很大的声音。我和老王面面相觑,蒋宏大概习惯了厨娘的作风。他撇撇嘴,咳嗽了一声。他和老王邻座,小许挨着我,厨娘坐在我对面。蒋宏开了一瓶五粮液,给老王和我斟上了,老王抢着要给他倒酒,被他拒绝了,他笑眯眯说:“你是客人,怎么好劳驾你?”

蒋宏和我们碰杯,酒上脸了,就开始探讨国事民生。他说话的语调很高,说到关键处,就呷一口酒。“生活不容易,不容易啊!物价再这么涨下去,叫人怎么活啊?”老王附和道:“现在是他妈的国进民退的年代,这年头谁也不容易啊。”蒋宏又说:“我是挂个闲职而已,混口饭吃,过一天是一天。”他把杯子里的酒一饮而尽,老王也干了,我只好硬着头皮,皱皱眉,把一小杯五粮液从喉咙灌下去。我喝不惯白酒,一杯下肚,肠子和胃都烧了起来。

趁他们没注意,我赶紧夹了菜猛嚼,又舀了一口紫菜蛋汤。

我们三个男人成了这顿饭的主角。

我想顺带问一问和采访任务有关的事,但都找不到恰当时机。

老蒋看到我欲言又止的样子,打了个饱嗝问:“小周有何高见啊?”他一定以为我想就他们谈的话题发表个人看法,但我故意绕开,答非所问:“阿姨的手艺真不错!”厨娘似乎对这句话感兴趣。她抬起头来,对我点了点头,那是一种满带善意的回应。我还想说点什么,蒋宏粗暴地打断我:“她是哑巴,别和她说话。”一边说着,他给厨娘倒了酒,厨娘黑着脸,厌恶地瞪了蒋宏一眼,一仰脖把酒喝光了。

现在饭桌上就只剩小许滴酒未沾了。

我转向小许,悄声问:“小许,镇上死的那个女孩你认识吗?”

小许抬起眼来,狐疑地看了我一眼,我以为她要说点什么,谁料她低下头,不耐烦地说:“吃饭你问这个干吗?不认识!”

我只好无趣地打住。

这顿饭吃了很久,久到我都腻了。蒋宏巨细靡遗发了一通牢骚。他说他是读书人,读书人就该心怀天下,这是他结交朋友的一个准则。他说:“小周,我一看你就是个文化人,今天煮酒论英雄,来,不醉不归!”我以为他醉了,但他没有,清醒得很,倒是老王让人操心。他的秃头涨得红红的,我趴在老王耳边问他:“老王你还行吧?”老王满嘴酒气,拍拍凸起的啤酒肚说:“死不了!”然后他站起来,掏了半天,从裤兜里掏出车钥匙,摸着肚子摇摇晃晃走出去。他钻进车里的样子,像只喝醉酒的肥猫。

车子启动了,“突突”地发出响声。看来喝酒对他的驾驶技术没有一点影响。

很快面包车载着老王消失在清平镇灰扑扑的路上了。

我担心老王半路会被无情的交警给拦下,醉酒驾车可是要关起来的。

酒足饭饱,蒋宏骑摩托车回家。哑巴厨娘在收拾饭桌。小许给我一把钥匙,吩咐道:“晚上锁好门,这是我号码。”她把一张写有她号码的便签纸递给我,我急忙拦住她,问道:“小许,附近有卖路由器的地方吗?”小许满脸疑惑,她肯定以为我在说醉话。我赶紧解释:“是这样的,我想装个路由器,拉条网线到楼上……”小许说:“你就来几天,用得着那么麻烦吗?”我也认为这个想法很可笑,我为自己辩解:“还要写稿嘛,没网络可不行,再说,文化站那台电脑我不放心。”

她摆出一副“悉听尊便”的表情来。

我记下她指的大体路线,揣上钱包往电脑店的方向走去,酒气未散,我的头还有点晕。

路由器买回来,我参照说明书看了半天,再捣鼓一番,费了好大精力总算调试好了,接上笔记本,点开浏览器,OK,网速还行。

忙完这些,我满身臭汗,于是下楼,在浴室里冲了个澡。

这个夏天南方高温,好像天上某个地方发生了火灾,消防队员还在赶来的路上,于是大火透过云层,把热度不遗余力地传递到人间。呼吸间,我明显闻到空气中渗进来的烧焦味道。浴室用的是抽上来的井水,清凉得很。不过井水没有让人心凉下来。我开始认真思考我为什么会来这里。记者是世界上最无聊的职业之一,说白了就是一个有文化的民工。我特别同情跑民生新闻的同事,真是一个伟大的物种:哪里撞车了火灾了死人了就往哪里跑,风雨无阻,不辞辛劳。遇上“敏感事件”还不能报,要装聋作哑,上面有领导盯着呢!领导让你发,你才能发,领导觉得稿子触底线了,眼睛都不眨一下,就给你毙了。

我的心态很不正常:一方面向往一线城市的繁华,另一方面又留恋这座小城的悠闲,这和一个站在地球上扯自己头发妄图逃离地心引力的傻瓜没多大区别。大学同学拼了命想留在大城市,打死不回老家工作。对很多人来说,回家工作意味着没出息。他们嚷着梦想,嚷着奋斗,可是,在一个不理会梦想的城市里,什么梦想啊、奋斗啊、未来啊……这些光鲜亮丽的词语,不过是装点青春的一簇漂亮羽毛:既不能让你变凤凰,也不能让你活得更好。毕业后,我回老家报社上班。同学都不明白,为什么我放着好好的省电视台不去,反而退居二线城市?毕竟那时我已经在电视台实习了三个月,就快转正了。我没什么好说的,就当我没出息吧,我只是不愿将大好年华透支在一座没有梦想和爱情的城市。

洗完澡后,我从背包里摸出一包万宝路,点了一支抽起来。

没事干又不知怎么消磨时间的情况下,我只能想到抽烟。人一旦习惯之后,就会相信吸烟真的可以麻醉神经。不过这样的情况不多。我是个天生的工作狂,只有忙到身心俱疲的状态我才会觉得生活是充实的,才会觉得生命是美好的——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忘掉她,忘掉生活中让人呼吸急促的那部分,才能把身上那点残留的伤春悲秋扔回垃圾堆去。有时候生活就像是这样巨大的垃圾堆,它无怨无悔接受人类丢下的废弃物:快乐的、悲伤的、肮脏的,以及干净但已经没用的东西,可是人类还总是不满足,还嫌它脏,嫌它滋生蚊虫,嫌它让整个世界充满腐臭。

我想了想,决定第一天什么都不干,采访的事,只要报社不催,我就慢慢来,反正我有的是时间。

外面蝉声轰鸣,它们拼了命在叫,夏天都要在这喧嚣的叫声中被震碎了。

我扯了一角被子盖住肚子,闭上眼,很快就睡着了。蝉声组成了一支宏大的交响乐团,声音环绕耳边,在恢弘的旋律中,一切重量消失了,我缓缓滑翔,轻轻地,像一片羽毛,滑向了一个未知的地方。

就在那个地方,我看到了赵淇。

我有多久没见到她了?梦里,记忆没有按照正常的逻辑顺序来,实在想不起,我俩多久没见面了。赵淇怀里抱着什么,我猜,那要不是一本书,要不就是一张唱片,这些,是她的土壤她的养分,没了它们,她活着就没多大意思。

赵淇的表情淡淡的,眼神却犀利异常。

她朝我走来,裙裾飘扬,靠近的瞬间,她的眉目挑起来,声音是一种近乎无情的冰冷:“周岐山,你终于来了,这么久了,你想我吗?”我非常疑惑,眼前的这个人是赵淇吗?不是的,我认识的赵淇不会用这种语气说话的,那语气里透着什么呢?我想了一下,对了,是“轻佻”。在她面前,我永远像个孩子一样胆怯,不是应该对她恨之入骨的吗?为什么还那么怕她?我的声音颤颤巍巍的:“我想你。”

“你骗人。”

“我没骗人,我是说真的,我想你。”

她满脸狐疑,眼睛里那潭水,深不见底。她举起手,指着我,然后尖声笑起来,她的笑有种震荡万物的魔力,周围的空气在那声浪中荡起涟漪,涟漪一圈一圈扩散,然后她将我推得很远很远。我努力朝原来站的地方迈去,但我的双腿被什么缚住了,动弹不得,我只好用眼神恳求她的宽恕。那种刺痛感从背脊涌上来,抵着身体某个部位,我低头一看,惨了!心脏正中间空出一个黑黢黢的洞来,血正肆无忌惮从里面流出来。我吓呆了,但奇怪的是,我感觉不到任何疼痛。那像被凿子凿出来的洞,成了附着在身体上的器官,连接外部,输送血液。

这时的赵淇像极了一个孤傲的女王,她高高在上,来到我眼前,逼近我,一张脸就要贴上我的鼻梁了。她质问道:“给你的东西看了没有?说啊——你看了没有?”我一脸疑惑:“什么,你说什么?”我接连问了好几遍,但她一点反应也没有。她的表情如此哀伤,泪水挂满眼角:“你永远不可能知道那个秘密了,永远不可能。”

片刻之后,她对我发出冷笑,然后一个转身,消失了。

我猛地睁开眼,满头大汗地醒过来,心脏突突地跳得厉害,恐怕只要把喉咙再张大一点,它就能蹦出来了。我这才发现,原来睡觉时把手按在心脏那里了——据说人在这种情况下最容易发梦。我又闭上眼睛,想抓住一些梦的碎片,奇怪的是,回想起来的东西都模糊不清。梦里的赵淇究竟什么样子,穿什么衣服,怎么打扮,这些统统都想不起来了。

一阵惶惑过后,强烈的失落感随之席卷过来。如果没醒来,是不是就能永远和她在一起了?可是,我还是挣扎着醒过来了,并且醒得那么理直气壮如释重负。

赵淇的话是什么意思呢?她说的那个秘密是什么呢?

我想得头疼,太阳穴那里被什么虫子蜇了一般,疼死了。

立扇呼呼地转,风是热的,双脚着地的那瞬间,水泥地板才给了我冰凉的触觉。我提起书桌上的电热壶,掂了掂,还有水。我也不管那水干不干净,插上电,然后坐在床边发呆。电热壶功率很大,不到五分钟,水就烧开了。壶身圆滚滚的,水沸腾着,像随时要冲开盖子喷出来,咕噜咕噜,声音很大,很吓人。

我坐在床边,怔怔地看它,像看一个恼羞成怒又无处发泄的人。

我倒了一杯开水,拿在手里,盯了很久,一口都没喝。也许我只是享受水从冷却到沸腾的过程罢了。说实在的,那声音蛮吓人,不过听起来非常爽,真的,那种感觉——沸水把藏着掖着的恐惧鼓荡开了,呼呼呼,一口气全喷出来。

我推开窗,把那杯水直接倒出窗外,水呈现出一种没有规则的形状,哗啦一声跌在地上。

我在楼下洗脸的时候,手机响了,JamesBlunt的声音飘出来,是那首《You'reBeautiful》,高潮部分很嘶哑,我担心再高半个key这个英国歌手的声带就要撕破了。赵淇喜欢这首歌,她要挟我:“不许换哦,不然和你分手。”这话听起来,好像JamesBlunt才是货真价实的正牌男友,而我不是。我确信,那时她是这么说的。那时我一定也是无可奈何地说:“服了你了,赵小姐。”

——想到这里,我苦笑了一下。周岐山你真傻,为什么还念念不忘呢?你不是应该把她忘得一干二净吗?为什么还会想起这些无关紧要的细节来?

铃声继续响着,我胡乱在衣服上擦擦湿淋淋的手,按了接听键。

这时除了我妈,大概没人关心我是死是活了。

我妈讲电话的声音大得出奇,每次我都要强调:“妈,小声一点好吗?耳膜都震破了。”电话那头,她笑声爽朗,我怀疑她今天是不是中彩票了。“周周啊,你在干吗?我和你爸今晚吃火锅,有鸭嘴鱼,还买了好多东西哟!”我妈这人就这样,不知和她重复多少遍了,我现在是大人,别老像小时候一样喊我“周周”。这名字听着恶心,别人还以为周家儿子是个智障,一把年纪了还在上幼儿园呢。今天她变本加厉,不但喊我小名,还故意引诱我,明知道她儿子正处在水深火热之中。“我都说了,出来几天,作个采访,完成任务就回去。”我妈这时才一本正经,关心起我的温饱问题。我本想告诉她,晚饭还没吃,怕她担心,于是改口说:“我要去吃呢,这里很多好吃的。”我妈是个聪明人,什么事都瞒不过她,“清平那破地方有什么好吃的?办完事早点回来,你爸这几天念你念得快发霉了。”

我忍不住笑了起来,笑声在空荡荡的房子里回响着,听着怪吓人的,她比我爸幽默多了,比喻和夸张两种手法用得恰到好处。电话那头我爸的声音响了起来:“别听你妈乱说,好好工作,别分心——”我在心里暗笑,老爸啊,也就这点心口不一的本事了。我妈压低了声音:“听说你去采访一个自杀的案子?要不要你爸说几句?”语气神神秘秘,听起来像他们亲爱的儿子就要奔赴战场,他们来送行一样。工作上的事我很少和家人提及,这回也不例外。

我略过问题,想了想说:“我找点吃的哦,晚点再打回去。”

事实上我没有打回去。我找了间小店吃晚饭,要了一份猪脚饭。隔壁桌三个光着膀子的年轻人在说黄段子,他们笑得很大声,小店的老板娘也在笑,他们笑一句,我的心就震一下,再笑一句,我再震一下,原来“格格不入”这个成语形容的就是现在的我。

黑夜漫了上来,除了房屋亮出的灯火,远处的山林和田野都没入了遥远的夜色中。

匆匆扒完了饭,我抽了张纸巾擦擦嘴,付了钱,然后就沿着沙石路慢慢走回去。

大树下有路灯,有人坐在树下乘凉,昏黄的灯光氤氲开来,成了黑暗中一块明亮的斑。

我又想起那个梦了。那个该死的梦。有的梦做过了就忘得一干二净,有的却清晰得毫发毕现,还有的醒来之后过滤一遍,你虽无法追寻那层虚幻的空间里究竟发生了什么,可又隐隐觉得,那些轻盈的、沉重的碎片皆与你有关。

梦是一个装满杂碎物什的箱子。只有打开它,你才知道,箱子里究竟藏了些什么旧时光的遗物。

赵淇为什么要说那句话?她要我看什么东西呢?

疑惑像气球那样膨胀开来。可是,那样一个赵淇,一个现身梦境中虚幻而真切的赵淇,她像念出咒语便骤然消隐的女巫,彻彻底底化作一缕烟,飘然而逝。

她要我看的是什么呢?

她留下来的东西少得可怜。我在脑子里一件一件检索,是她写的信吗?不对啊,那些信我老早看过了,不可能是这个,再说,我早就将它们烧成了灰。我左思右想,不得其解。事实上,赵淇和我没有任何关系了,她的世界离我那么远,远到只要不去想,就再也看不见。

我恨起自己来:你怎么那么傻呢,不就是一个梦,梦里的事那么较真干吗?

从小店到文化站的这段路并不长,但我走得很慢。灯光把我的影子拖得很长很长。我要想方设法把这个该死的梦忘掉。

我觉得自己像一个流亡到西伯利亚的政治犯,当权者剥夺了我的自由,或者说,我剥夺了自己的自由,置身在茫茫的冰天雪地,忏悔、祷告,祈求返回繁华人世,祈求不要这样孤独终老。这样的目的无非一个,那就是寻找,可是寻找什么呢?寻找自己吗?为什么非得来清平镇这个破地方?

我突然想起了什么,心一阵紧缩,血液飞速地涌上头顶。

我想起《老人与海》里那个渔夫圣地亚哥,他在大海里航行了八十四天仍旧一无所获。不过我幸运多了,因为我终于想起来了,赵淇要我看的是什么。没错,我想起来了。这么重要的东西怎么可以漏掉呢?真不可思议!借着手机屏幕透出来的微光,我掏出小许留下的钥匙,摸索着打开门。我顾不上开灯。我在漆黑中登上楼梯,鞋子踩过木板,又窄又长的楼梯,就像一段通往神秘洞穴的甬道。

“嘭嘭嘭”的声音在黑暗里猛烈地撞击心脏,一下一下,撞得我就要喊出声来了。

第一章 清平镇
南方旅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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