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蒋翎

“昨晚我梦见你了。我在外面一直跑一直跑,想要去一个地方,但是又不知道是去哪里,然后你出现了,问我是不是在跑步。我说是,你就让我跟着你一起跑,于是我跟着你跑起来,跑到一排老屋前面,推开门,里面全是黑的。你说你进去拿毛巾给我擦下雨水,我说好,结果你走进去就再也没有出来了,剩下我一个人站在门口吹风,雨一直下,我又开始跑,在小巷子里,东拐西拐,一直跑……”

赵淇在电话里和我谈及这个梦境,她说她吓得哭醒了。室友上课去了,宿舍里只有她一个人。窗帘被拉上了,严严实实的,不透光。她说那种窒息感让她害怕。

“傻瓜,梦都是相反的,你梦里的我跑了,可现实的我还在啊。”

赵淇的嗓子有点哑,她吸了吸鼻子,我猜是抽了纸巾在擦,喃喃地说:“如果梦是真的呢?万一你真的消失了,我去哪里找你?”

“你哪里也不用去。”

“为什么?”

“因为我就在你心里呀,你去了自然就找到我了,你在哪里我就在哪里。”

“油嘴滑舌,不理你了!”

我知道她嘴上这么说,心里一定乐开了花。

——这是我们之间常有的对话,充满了情人间小打小闹的甜蜜、机智和肉麻。

在那次谈及“做梦”的对话之后,赵淇说:“周岐山你知道我很没有安全感的,你可别乱勾搭妹子啊,不然‘仔细’你的皮!”那阵子电视在播新版《红楼梦》,赵淇说她实在看不下去,“还是87版的《红楼梦》经典。”为此,她又重温了一遍《红楼梦》,当然,她看的不是电视剧,而是小说。

那些印在纸张上的字句,经过排列组合,形成一串又一串的符号,它们依靠时间的线性序列,将复杂庞大的空间压缩进来,它们呈现,或者消解意义,取决于作为阅读者的你。阅读是这样一个解密的过程。你在看书,书也在看你,那里有一整个世界的悲欢喜乐在等你。

赵淇说:“这就是我喜欢纸质书的原因。”

我跟赵淇说起我小时候的事。那时家里经济状况一般,我的很多玩具都是自己动手做的,我做过弓箭、木剑还有带马达的小气船。逢年过节,邻居家的孩子都有玩具,我很羡慕他们,我央求了爸妈很久,他们才会答应给我买一只玩具手枪,至于那些高档一点的玩具像遥控飞机、小汽车、机器狗等,永远不会出现在我的世界里。父母虽然对玩具敬而远之,但对我看书这件事却慷慨得很。连环画也好,故事书也好,他们从不干预,在他们看来,看书是个好习惯,只要是书,总归不会坏到哪里去。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经历过这样的童年,所以才会对书有着那样浓烈的眷恋,他们是我呼吸的氧气,赖以生存的土壤。

我对赵淇说:“现在小孩玩的玩具都是虚拟的,哪像我们那时候呢,有积木、变形金刚、四驱车……触摸到的都是实实在在的东西。”

“一代人有一代人的童年,说不定你现在让他们搭积木,会被嘲笑幼稚呢。”

我听过一个故事。讲故事的人是我大学同学,一个皮肤黝黑的女生,短发,平日沉默寡言,喜欢躲在教室角落里看书。她在班上,属于容易被人忽略的那种人。班级聚会,或者集体出游,她从来不主动加入喧闹的人群。她会静静地站在一边,就像观赏某种表演。她的书包里除了小说之外,再无其他。女孩子常用的化妆品、梳子、镜子,她几乎不用。班上的人很少看到她笑,好像她天生脸部肌肉缺乏笑的机能。走路时,她习惯性地佝着头,刘海遮住了半边脸。

她讲的故事,和伤疤有关。

那次是夏天,在图书馆,我沿着一排书架浏览,想找一本巴赫金的书,找了很久都没找到。“奇怪,明明昨天还在啊。”我心想,不知是被谁借了。

“你找《陀思妥耶夫斯基诗学问题》吗?”我一抬头,就看到她了,她个子不高,站在书架旁边。我愣了一下,那是我第一次和她说话:“嗯,昨天还在的,今天就不见了。”

“被我借了。”

她从包里拿出那本书,是图书馆唯一的一本。

“你怎么知道我要借这本?”

“我猜的,这本书对你很重要吗?”

“也不算重要,就是……想看看。”

那阵子我疯狂迷恋陀思妥耶夫斯基。《罪与罚》和《卡拉马佐夫兄弟》,两本大部头书,我用了整整一个月的时间才啃完。他的小说有一种魔力,好像在小说里用魔法创造了一座多种声音共鸣的迷宫。那些冗长繁复的句子,人物之间大段大段的独白和对话,是这座迷宫里障人耳目的砖墙,但是一旦你越过这些障碍之后,你就会情不自禁地陷进去,不能自拔,就像一个犯毒瘾的人,不吸食掉最后一点毒品绝不罢休。

读完那两本大部头书之后,浑身的气力就像被抽空了一样,所以我需要换一换口味。

我告诉那个女生:“我只是很好奇巴赫金是怎么解读陀思妥耶夫斯基的。”

她看起来很得意:“那看来我猜对了。”

不知为什么,那天的她给我的感觉和以往非常不一样。

我盯着她看,她见我一副惊讶的表情,便解释说:“上个星期你一直在看《卡拉马佐夫兄弟》。”

说完,她似乎意识到这句话泄露了什么一样,有点尴尬地朝我笑一笑,抿着嘴,不说话了。

我说:“那你先看吧,看完我再找你借。”

“我只是随手翻翻而已,先给你吧。”说着,她就把书往我手里塞。

“《罪与罚》和《卡拉马佐夫兄弟》你都看过吧?”

我本来想缓和一下气氛的,所以决定换个话题,但又不知道说什么好,只好又扯上陀思妥耶夫斯基了。

“这两本我都看过,不过还是《罪与罚》给我的印象最深。”

“为什么呢?可我觉得《卡拉马佐夫兄弟》更厚重,更耐读一些。”

“可是这本不完整啊,本来还有下卷的,但没写成,作家就死了。”

我补充道:“嗯,1881年死于血管破裂——太可惜了,本来还想知道阿辽沙最后怎样的。”

那天我和她就在图书馆里聊了起来,怕吵到别人,两个人都压着声音讲话。后来被管理员发现了,把我们赶了出来。我们于是站在图书馆大门口,继续聊。

外面阳光很刺眼,她和我讲话的时候,下意识地用手捂着半边脸,那样子非常奇怪。我盯着她看,这一次,她没有移开眼光,对视的一瞬间,她的眼里有光在闪烁。她问:“你知道我为什么总是躲着大家吗?”我摇摇头,表示不知道。“因为这个。”说着,她用手拨开右边脸颊的头发,那上面,从脖子贴近下颚的地方,延伸到耳垂附近,是一道深色的疤,印在黝黑的皮肤上,像一条面目狰狞的蜈蚣。

我惊讶得说不出话来。她苦笑了一下,那笑短暂得很,待我缓过神来,已经消失不见了,她的脸上,重新恢复了平静。

“我哥弄的。”

我第一个反应就是问她:“他怎么会……做出这种事?”

她说:“小时候我经常和我哥一起玩,那时电视上播香港的黑帮电影,《古惑仔》,对,那时是这么叫的,我哥天天看,看得入迷了,就说他要做老大。老大身边都有个‘马子’,所以我哥让我做他‘马子’。有一次,他在外面和人家吵架,人家笑他只会找自己妹妹当‘马子’,让他有种就找个真的‘马子’来,我哥不服气,和他们打起来了,被打得鼻青脸肿的。就在那天,我哥像疯了一样,一回到家就拿我出气,一边打还一边骂‘谁要你做我马子啊,害我被人笑’。我被他打哭了,就往外跑,他在后面追,最后他不知从哪里拿出一把小刀,朝我脸上刺了过来,还好我躲得快,不然现在就不会站在这里和你说话了。”

“这道疤是就那时候留下的?”

“嗯,刀从脖子这边划上去,当时流了一脸的血,我都晕过去了。”

在我听来十分骇人的一段故事,她却说得轻描淡写,好像受伤的不是她,而是别人。她估计我被这个故事吓坏了,于是问我:“是不是觉得很恐怖?”

我不知道怎么回答她,停顿几秒钟后,我问她:“你恨你哥吗?”

“恨啊,是他害我变成今天这样的,丑八怪一个,没有男生喜欢,自卑,抬不起头来。”

“那他现在怎样了?”

她摇摇头,语气听起来十分冷淡:“死了,五年前和别人打架,被砖块砸了头,没到医院就断气了。”

听到这里,我的心揪成一团——为什么她会和我谈这些?

“现在你知道我为什么喜欢《罪与罚》了吧?哦,准确地说不是喜欢,而是害怕。”

我一脸茫然:“一本小说而已,有什么好怕的?”

“不,你不懂。拉斯科尔尼科夫举起斧头砍放高利贷的老太婆那一段你还记得吧?当时我读得快要崩溃了。他每砍一刀,都像砍在我心上。后来我终于想明白了,为什么我哥会莫名其妙拿刀刺我,”她意味深长地看我一眼,好像正在泄露什么惊天秘密一样,“因为在他眼里,我不是一个人,我和一只狗没什么区别。”

“可是,你是他妹妹!他怎么能伤害自己的妹妹!”我发现自己义愤填膺,声音都提高了。

她冷笑一声,然后用手指抵住太阳穴,说:“他这里有问题。”

我叹了口气:“希望你哥哥在那边过得好。”

“他好与不好又有什么关系,死了那么久了,有时不去想,就觉得他其实从来不曾存在过。”

她又说:“你知道吗,我一直想自杀。”

我吓得倒抽一口冷气,她的语气让我诧异,因为“自杀”那么沉重的字眼从她口中说出,就像说到吃饭睡觉一样自然。

“因为脸上这道疤,我自杀过三次。医生说要植皮,可我家没钱啊,出不起那个手术费,所以就一直拖着。我自杀没死成,反倒连累了爸妈。后来有一次,我妈拉着我的手说‘我已经没了一个儿子,再不能没有你了’。我妈说得哭了,我也忍不住哭了。从那以后我就警告自己,一定要好好活下去,就算丑,也要丑得有个性。”说到这里,她如释重负,眉目之间的表情舒展了不少。

我说:“没想到你身上还有这样的故事。”

“其实,人在终极意义上是越活越孤独的。以前总是耿耿于怀,现在倒是觉得没什么了。这道疤,可能一辈子也好不了,不过没关系,我就继续做一个隐身人吧。没人注意我,我就不用在乎别人的眼光了。”

她说这句话的时候,语气超乎寻常地平静,可是为什么我听到的尽是悲伤?

后来我把这个和伤疤有关的故事讲给赵淇听。

赵淇听我讲完,表情怏怏的,她问我:“后来呢,她怎样了?”

“去年,她在宿舍上吊自杀了。”

赵淇一脸的不相信:“她不是说要好好活下去吗?怎么会……”

“我也想不通。那天学校来了好多警察,她住的那栋宿舍拉了警戒线。她的家人闻讯赶来,她爸妈哭得好伤心,尤其是她妈妈,人都哭得瘫软了,哭声在宿舍区一声接一声,非常吓人。虽然学校方面极力封锁消息,但是本地的报纸还是做了追踪报道,尽管占的版面不大,不过已经足以引起大家的讨论了。那阵子闹得沸沸扬扬的,尤其是我们学校的人,QQ群上、论坛上、宿舍里,一夜之间,大家的焦点都集中在了这位自杀的女生身上。有人猜测,她是感情失意,加上自卑长期折磨她,所以才选择这样一种方式了结自己。”

我们这些“谈死色变”的人如此忌讳死亡,又都忍不住说起她。

“很可笑吧,她的死,从某种程度上引起了大家对她的兴趣。”

那个女生的自杀成了阳光底下的一道阴影,它在我眼前晃动着,忽明忽暗。从那以后,我经常无缘无故就会想起她,想起我们在图书馆聊天,想起她说起《罪与罚》时脸上淡淡的哀伤,以及那种看透生死的漠然。她脸颊那道伤疤变成了隐喻的符号,时隐时现,总在提醒我,人生无常,生命无常。我常常在想,在选择结束生命的那一刻,最后闪过她脑海里的念头会是什么呢?是赴死前愁肠百结的心绪,还是那把明晃晃的挥之不去的小刀?小刀那样尖锐,那样刺眼,带着死神逼视的光芒,被至亲至爱的人握在手中,那样直直地,没有半点克制和怜悯,朝她刺了过来。肉体伤害会有恢复的一天,但内心的伤痛,该带着怎样一个巨大而难以治愈的创口?在通向永恒死亡的阴暗之地时,她一定满怀着怨愤和解脱之情。在那一边,时间以另外一套计算机制在运转。她的生命指针因为死亡而重新被拨回原位,回到一个既没有起点也看不到终点的地方。在那个地方,她会以另一副面貌出现,枯瘦的,讪然的,就像一个提线木偶师,隔着幕布窥探凡尘俗世,操纵生死,提携爱恨。

只是,我始终不明白的是,她为什么出尔反尔,为什么不好好地活下去?在这个世界还来不及拥抱她之前,就抛开了它?

“她心里一定很苦,不然,不会走到这一步。”赵淇看着我,脸上浮着一层淡淡的悲伤。

“其实,她是被我们害死的不是吗?我们每一个人都是凶手,无一例外。”

赵淇看着我,好像我也成了罪不可赦的帮凶。

那段疯狂阅读陀思妥耶夫斯基的时光已经远去了,随着那个女生死去的消息远去了。从那以后,我就对小说里的暴力、杀戮和死亡感到惧怕。那些血管里淌着冰碴子的作者,他们处置一个人物的生死易如反掌,他们可以一边笑着一边描摹暴力和死亡。可是,难道他们就从来没有预料到吗?未来的某一天,有一个读者会和故事里的死亡相遇,并且因此而战栗而恐慌,甚至发狂。如果是那样的话,他们还会一如既往地写下去吗?

我们身处的这个世界,到处充斥着死亡的腐朽味道:污水横流,下水道,垃圾堆,鼠蝇的尸体,被猎杀的珍稀野兽,搁浅的鲸鱼,饿死在寒风中的流浪汉,一出生便夭折的婴孩,孤苦无依的老人……死神是无处不在的幽灵,来去自如,出手迅捷,像一个蓄谋已久的狙击手,躲在我们看不见的狙击点上,潜伏、瞄准、射击。我甚至能听见那颗子弹从枪膛推出,以风一样的速度撕裂空气,钻入狙杀对象的肉体那瞬间发出的摩擦声。扑哧一声之后,血管爆裂,灵魂覆灭,前一秒还在血管里流淌的血液下一秒就沿着伤口喷涌出来。

在那个类似祭奠的场景里,死神把仪式的庄重和威严带到了人间。

可是,谁也没有辩驳的机会,谁也没有上诉的权利,甚至,谁也没有资格批判死神。它凌驾于生命之上,它可以对生命肆意剥夺。在死亡的极权主义社会里,他是独裁者,残暴、专制、嗜血、贪婪。

想到这一点,就让人无比沮丧。

然而现在,比这个更沮丧的是,我捧着一本小说,一本赵淇生前无比喜爱的小说,却完全没有头绪,我不知道,这本书对赵淇来说意味着什么?为什么她会把它当做遗物留给我?是因为这本书曾经见证了我们在一起的时光,她舍不得将它丢弃,还是她试图借助小说来传达一些无法言说的信息?

我坐在床头,静静地注视着手里的这本小说,内心涌起一阵苍白的无力感。

我想,除了将这本小说耐心地读完,想必没有其他方式可以解答我的疑惑了,不然,赵淇何以将它留下呢?

我决心好好读一读这本小说。

《南方旅店》就像那些带着浓烈时代印记的中文书籍一样,并没有给人很特别的感觉,我对它的印象还停留在粗糙的装帧设计上面。封面上影影绰绰的女人背影,像是从电影海报上复制下来再粘上去的一样。

“南方旅店”四个字,工工整整地印在封面上,竖排,黑色宋体。

我翻开对折的勒口,上面印有一段作者的简介:

蒋珍妮(1971—),原名蒋翎,福建南靖人,1994年毕业于台湾文化大学外文系,同年赴美国杜克大学攻读文学硕士,毕业后于旧金山一家报社当记者、编辑,业余时间从事文学创作。2001年,30岁的蒋珍妮正值事业高峰期,不料丈夫与女儿在一场车祸中丧生。作家悲恸不已,决定远离美国,回中国生活一段时间。《南方旅店》便是作家在这一段“痛失所爱”的特殊时期写下的作品。

两百字不到的简介,就把《南方旅店》的写作背景勾勒出来。至于这部小说的风格如何,故事情节如何,一概省去了。要是以前看到这样的作品简介,真会让人一下子倒胃口。我心想,再怎么说也应该在简介中提纲挈领地概述一下情节,好歹让读者有个初步的了解嘛,但奇怪的是,读这段文字的过程中,好像有什么东西,从字里行间跳了出来,也许是“痛失所爱”四个字攫住了我的注意力,也许是“特殊时期”契合了我当下的处境?

屋外漆黑一片,我盯着勒口的这段文字,沉思良久。

我不知道这位叫蒋翎的女作家究竟是谁,我不习惯一个中国人取“蒋珍妮”这样半中半洋的名字,所以固执地这样称呼她。即使翻遍记忆的储存仓库,也找不到任何线索。我于是打开笔记本,用Google搜索关键词,奇怪的是,搜到的任何一个页面都与她无关。我想,她会不会只是某个大陆出版商一时头脑发热而引进来的作家?又或者《南方旅店》是作者自费出版的小说?但大致可以确定的是,这样一位女作家在同类型的文学圈子里排不上任何座次。相比谭恩美、张翎、严歌苓、哈金这些鼎鼎有名的海外华人作家,她太小众了。那些主流的,早已被专家学者运用各种文学批评理论进行解构和剖析的小说家,他们的作品不管书写异乡经验还是记录本族历史,都似乎停留在一个大体固定的套路上,那么,这位叫蒋翎的女作家会是什么风格呢,她会另辟蹊径么?

我翻开版权页,出版日期是2001年12月,第一版印刷,没有标明印数。从出版日期算起,到我第一次知道这本书,大约过去了十年。

十年是什么概念?一本书的定价翻了几番,有人出生了,有人老去了,地球的平均气温上升,亚马逊丛林的动植物日益减少,濒临灭绝的物种再也见不到……而南方旅店》的纸张发黄,是那种透光非常严重的普通印刷用纸。如果放在当年,这样一本小说可以满足很多文艺青年的猎奇心理,而现在,小说的外表残旧,散发着一股被时光浸润和灰尘覆盖之后的味道。封面的塑胶薄膜起了泡,就像一个脸上长痘痘的人,美感减损几分,有碍观瞻;内页纸张有霉点,大概是翻阅者喝茶不小心滴下的污迹。就是这样一本书,不知被多少人翻阅和流传,它变成了一只海上漂流瓶,随着潮涨潮落漫无目的地迁徙,最终漂到了赵淇手上。

赵淇对它爱不释手,我想起在酒店里,她低着头翻看《南方旅店》的样子,竟然恍惚觉得,她还活着,她的目光清澈而忧伤,她的鼻息还温热着。

我想起那时她说的,关于《南方旅店》的话。

——“因为,它有一股死亡的味道!”

在漫长的时光河流里,在赵淇说过那么多话当中,为什么这句话会单独跳出来?就像舞台中间,被探照灯圈中的那个演员,因为灯光太耀目,她的神情举止与黑暗背景形成强烈对比,她的目光穿透舞台和观众席之间那层透明的空气,朝着坐在观众席上的我直直地投下来。

我的背脊一阵发寒。我闭上眼睛,描摹她的轮廓,她的脸部特征。她的睫毛很长很翘,好像那个恰到好处的弧度,是为了承接天上降落的什么。除此之外,在那张素描般精致的脸上,岁月的光晕润湿了。她在哭,是的,她在哭,她突然成了一株哀艳的玫瑰,一日一日,枯萎了,消失了,遁逃在广袤的天地间。

空气中袭来一股腐烂潮湿的味道,死亡的味道。

这一次,我要活得像一个小说家,绝望而坚强。

清平镇的夜静谧得可怕,我走进一个比夜更黑暗的地方。

那个叫蒋翎的女作家,我想象她写下这个故事前的经历:背井离乡在海外求学,在杜克,美国南部最好的大学,当她的双脚踏上美国的土地那一刻,她脸上一定洋溢着一种闯入陌生世界的惊诧:天哪——原来这就是美国!异国他乡和她预想中的终归有些不同。来之前,友人送了她一本旅游指南,上面,有北卡罗莱纳州德勒姆城的地图,主要街道的英文名和中文名被标示得清清楚楚,也许友人怕她在新的城市里迷了路,据说她一直是个路痴,方向感不佳。在她租住的那间单身宿舍,她放下行李,做的第一件事,是去看看门锁是否牢固。她怕治安不好。安顿下来后不久,一种异乡感或可以称之为“乡愁”的东西袭来。具体到日常生活的起居饮食,乃至语言交流,这种无所不在的异乡感有了一个更准确的名字:孤独。她发现,不管她怎么试图融入周围的环境,在那些金发碧眼的外国人看来,她依然只是一个中国人,黑眼睛黄皮肤的中国人。

她痛恨这摘不掉的面具。

她记得一次在同学的要求下,她带大家去唐人街。唐人街,那是她最不愿意去的地方。那些家乡元素:餐馆、药店、裁缝店、古董、对联、唐装……漂洋过海,被原封不动地复制,然后移植到这里,它们曾经可有可无地出现在她的生活中,但只是换了一个地方,这些曾经熟悉的物什就全都变了味。

在一家中餐馆,她替同学点了几样家常菜。金发碧眼的外籍男女,不懂拿筷子,她便耐心地教。一餐饭下来,有说有笑,只是她心里泛起幽幽的愁绪。她在异乡尝到了熟悉的味道,尽管色香味隔了几重,但她还是没来由地,突然感动得热泪盈眶。味蕾的偏执没有因为地域的遥远而消退,反而更加浓烈。她还是那样一个地道的中国人。我想,就是从那时开始吧,她的内心有一种孤独又渴望倾诉的体认在滋长,她任凭这陌生的体认虏获了身心,并开始尝试用一台旧货市场淘来的打字机,一点一点写下她的困惑,她的迷惘,她的希望和忧伤。

她常常问自己:“要有多长时间,我才能习惯这种身份的转换和认知呢?”实际上,连她自己也不知道这个答案是多久,也许十年、二十年,也许这辈子只能活在这种游移不定的双重身份中了。

蒋翎熟悉的台南地区,那些与闽南南靖一带一脉相承的风土人情、建筑、饮食、服饰,忽然在辗转迁徙中复苏了过来。她早年练笔的那些短篇小说里,一定会有一个小女孩,她有一双清澈的眼,眼里有恣意但无限哀伤的柔情。那是她的投影。她对细微声响敏感,对四季更替、虫鸣鸟啼洞察秋毫,她对家庭施与她的期盼和压力暗暗抗拒着。就是这样一个女孩子,长大之后,选择了异于常人的生活方式。用距离的远,来填补人生的空。

她在那所崭新的大学里,穿着朴素,步履匆忙。

周末,她会背着书包——包里放有课本、铅笔以及稿纸——去一间安静的咖啡厅写作。她坐下来,开始新一个故事的构思和书写。阳光穿过玻璃窗户落在她抬起的眉眼间,一定很美。

她是否就在那里遭遇了人生中最重要的一场恋情呢?

她未来的丈夫,一个和她一样是留学生的华人男子。他们在某个不经意的瞬间错身,然后,又在一个毫无预料的契机重逢。九十年代的华人留学生,在网络和手机尚未完全普及的年代,他们的身上,一定还浸染着某些“旧时代”的风范。他们相爱的那段时光里,生命迸出微尘沸腾一般的热,那种热延烧到心底去。

她心生感激,因为,就在百般孤独中,他来了,并与她相爱。

于是,她那些练笔的故事,那些誊写在洁净雪白稿纸上的短小故事,起承转合间有了被阅读被欣赏被感动的可能,这种可能因有了具体的对象而格外生动。他赞叹道:“你很有当小说家的天赋。”我在想,是不是,就是因为这句由衷发出的喟叹,令她内心那颗被荒土掩埋的种子悄然萌芽。于是,一段异乡的感情,写满了诗意,她那些愁肠百结,抑郁孤独,都有了抒发的对象。

她的硕士论文,写的是美国文学“垮掉的一代”与中国文革地下文学的比较。一开始那个长着大胡子的导师皱了皱眉,没答应,觉得她的论文题目太大,怕她做不来。但她那时年轻、倔犟,觉得这里大有可以研究和拓展的空间,于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去说服导师,和他谈了论文大致构想和创新之处。谈到动情时,她的眼里闪着光。最后,大胡子导师耸耸肩,同意了。那篇论文,她花了大半年的时间,搜集资料、作数据分析、文本比较……最后真给做出来了,漂漂亮亮,用大胡子导师的话来说就是“Perfect,veryawesome”答辩通过,论文也顺利发表了。这成了她日后在异国他乡谋职的敲门砖,凭着这篇论文,她顺利在一家报社找到了工作——旧金山,金门大桥,CityLightBookstore,BeatGeneration……光荣与梦想,自由和前卫的代名词。尤其是那家“城市之光”书店,几乎成了文学爱好者朝拜的圣地麦加——一所因“垮掉的一代”而声名远播的书店。

硕士毕业后,她的生活顺风顺水。她在报社的工作得到上司的认可:出色的文笔,独特的观察视角,更为出彩的是作为一个跨文化、跨地域的文字工作者,她总能恰如其分地抓住要点,切中要害;未来的丈夫向她求婚了,身在异乡,用的却是中国人的传统方式。他给她写了一封求婚信,写在信笺上,红色的竖行格子,一字一句,框住了她的心。那些澎湃汹涌的深情句读,让她想起胡兰成写给张爱玲的情书。他的毛笔字写得并不好,但一笔一画之间,自有一股笨拙的书香韵味。

她一边看,一边品味,嘴角露出了一抹笑来。

她接受了这份笨拙的爱。之后两人结婚,同居,生育。她真正地投入为人妻为人母的角色。女儿像她,也像他,瞳人是灰色的,他说:“这样的人才善良。”可是,直到噩耗飞石一般击中了她的意识,她还是不明白,为什么善良的人会遭此横祸?

“我由此明白,死亡是不可避免的。不管你出身高贵还是卑贱,总免不了受死亡的威胁。丈夫和女儿出事后,我经常处在精神恍惚的状态。我像是一下子老了几十岁。皮肤干涸了,眼睛空洞了,身体的内在肌理和器官乃至血液与细胞,都暂停了工作。丈夫和女儿本是上天派来拯救我、给予我温暖和爱的人。只是,我从来未曾想过,上天会那么快收回了他赠予我的丰厚礼物,难道活得太幸福也是一桩罪恶?他们的离去,让我三十年的生命停滞了。我是个懦弱的人,对所有人生的沉疴和灾难,从来没有过想象。倘若有一件事值得自豪,那便是在丈夫和女儿出事后,我选择活下来。又或者我一直没有勇气死去?懦弱成了生命的助推器,它催促着我,不让我停下脚步,不让我思考那些和死亡有关的沉重话题。

离开美国之后,我没有回台南,也没有回南靖。

这个西樵小镇,是我生命里的“迦南地”。不同的是,没有带领我走出埃及的摩西,所有的荆棘、海浪、暴雨和狂风,我只能独自一人抵挡。小说里的这段故事,发生在我居住于小镇的这段时间。自决心写下这部小说的那天起,一直到完成最后一个段落一个句子,在这个漫长的过程中,总有一种东西是不死的,就像小镇常年茂盛如巨伞的大榕树,那些倒挂的树须,长可触地,它的生命早已和滋养它的土地牵扯在一起,即便树干干枯,枝叶凋零,它还是保持着顶天立地的姿势。

这种东西,也许可以称之为爱。

刚到美国那段时间,我尝试写小说,长的、短的,写在洁净雪白的稿纸上。他第一次读我的小说,告诉我:“你很有当小说家的天赋。”没想到,他的一句称赞,会成为我日后写小说源源不断的动力。只是这一次,这部小说,我是带着乞求的姿态在写,我祈求时间慢一点,再慢一点。如果这是一出虚构的戏剧,一场神奇的魔术,我希望它能召唤逝去的亡魂。”

——蒋翎,《南方旅店》自序,2001年夏

以上摘录的这一段自序,是我打乱了顺序重新誊写的。

现在读到的这篇序言,是吊唁,也是自悼。序言像一段凌乱的独白,有谈及她在美国的留学生活的,有谈及她对小说写作的看法的。看得出,这个第一次出版小说的女作家,急于向她的读者表达一些故事以外的东西,她的野心,藏掖不了,抖落在字里行间。

她的挚爱,丈夫和女儿,一个给了她异乡的爱,一个延续了这份爱,可是,他们因为一次平常得不能再平常的短途旅行,永远地走了。那辆大卡车在雪地里打了滑,司机从惊愕中回过神来,忙乱中踩了刹车,可是已经来不及了,大卡车像一块巨石,一块发出死亡威胁的巨石那样滚了过来。男人打了方向盘,但是最后还是逃不过冲破护栏撞过来的大卡车。女儿的尖叫声停顿了,他们父女,被卷入绞肉机一样的大卡车底下……

消息传到她那里,她握着电话的手颤了一下,然后,整颗心碎了,碎成一片一片的,碎在了那个冷空气肆虐的冬天。

丈夫和女儿葬在了一起。

照片上的丈夫,三十五岁,女儿,才三岁。她是二十八岁才有的女儿,这个精灵一般的女儿,来到这个世上仅三年,哦,不,具体来说是30个月,还有半年才满三岁。可是死亡那么残忍,未经她同意,就将她掳走了。连同女儿一起被掳走的,还有她挚爱的丈夫。

接到通知那天,她在办公室昏了过去,而后她强打起精神,在同事的陪同下去医院辨认尸体。她怎么也没想到,早上还活蹦乱跳,临走前还在她脸颊上亲了一口的女儿,现在已经失去了任何生命体征;而她丈夫,这个爱她们母女胜过世上任何一切的男人,他的身体和四肢已被挤压得血肉模糊。那个开大卡车的外国人,头撞上了车窗玻璃,脑颅出血,在她赶去医院的时候,医生宣布他抢救无效身亡。

她的意识一片空白,眼前是刺眼的白炽灯,步履匆忙的医护人员,操着一口美式英语的警察,乱糟糟的声音以及被泪水打湿了的死亡确认书。她想破口大骂,想揪住罪魁祸首质问他,为什么要这样,为什么?可是,可是那个制造了车祸的卡车司机死了,她的满口脏话和诅咒没了发泄对象,她只能骂自己,诅咒自己,任由自己在医院拥挤的走廊上,瘫软作一团。

料理完丈夫和女儿的后事,她感到一切都空了。

她想起看过的一则有关美梦和噩梦的寓言:有个年轻人经常做噩梦,梦见魔鬼举着大刀要砍他,他求助巫师,巫师告诉他,如果再梦见魔鬼,就大喊一声“我在做梦”——魔鬼就会消失了。他按巫师的话这么做,一梦见举着大刀的魔鬼朝他跑来,他就大喊:“我在做梦!”魔鬼果真就消失了。从此以后,他再也不会做噩梦了;有一天,他做了一个美梦,梦见自己捡到了一箱子的金币,他在梦里惊喜万分,一时脱口而出:“我在做梦!”没想到梦醒,那箱金币竟然出现在他身边!从此以后,他频频做美梦,梦见绫罗绸缎,梦见锦衣玉食……每一个美好的梦里,这些美好的东西全都因为那句神奇的“我在做梦”而化为真实。一天夜里,他梦见了爱情。一个姿色可人的女子出现了,他疯狂地爱上了她,在梦里,他记起了巫师的话,于是再次大喊:“我在做梦!”梦醒了,那个女子竟然就睡在他身边!从此以后他拥有了爱情,可是那些他在梦中盗取的珠宝、美食、绸缎……这些美好的足以令他富足一辈子的东西全都消失了。他从此,又一贫如洗……

这个寓言没有结局,或者说,它的结局是开放的——反正寓言就该如此,故事结束了,寓意和疑问留存在故事之外:年轻人是否和那女子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一贫如洗的年轻人,靠什么来维持爱情?

她没来由地想起这个寓言,想着如果在梦中,她也可以因为一句咒语而改变现实,那么,笼罩着她的这个噩梦,会不会消失呢?一旦她喊了那句“我在做梦”,她挚爱的人会不会变成亡魂永远地离她而去?那时她的悲伤大过一切,她早已分不清什么是现实,什么是梦境了。她宁愿自己处在梦境之中,只要高呼一句咒语,便能永远抽离这个梦,奔赴死者所处的那一边。

然而她什么也做不到,除了悲伤,她什么也做不到。

她从报社辞了职,卖掉了旧金山的那处房子,而后只身离开美国,去了中国内地,一座不知名的南方小城。

朋友问她:“为什么不回台南?”

她淡淡地说:“我不想被太多的关心和同情淹没。”

她去的地方,既不是祖籍地南靖,也不是台南老家,在她的《南方旅店》里,那里叫“西樵镇”。

——西樵镇?这名字有点耳熟,好像在哪里见过。

我顺手翻开扉页,没有看到想象中“献给×××”这样的题词,而是一句英文:

Nevertrustthestoryteller,onlytrustthestory.

——D.H.Lawrence

D.H.Lawrence?那个写《查泰莱夫人的情人》的劳伦斯?不过,他的书我一本也没看过。蒋翎为什么引用这句话?故意制造一点噱头?一开场就向读者摆明态度:永远不要相信讲故事的人,要相信故事本身。就像事先定下的游戏规则,介于作品和读者之间的游戏规则,借此模糊虚构与现实之间的关系。看哪,你可千万别相信作者,她是一个骗子。要是相信了,你就永远看不见故事的真相。问题是,那篇情真意切的序言出卖了她。我相信不管谁读了这篇序言,都会产生一种要拿故事来印证现实的念头。

带着这样的疑惑,我翻开书,迫不及地待读了起来。

第四章 蒋翎
南方旅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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