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即使如此,也要去做(三)

03

我认定那是一个布局不严谨的低级玩笑。

然而并未有证据揭穿他的恶行。李少辉(假定寄信人真是他的话,我现在反而觉得不会是他了)只是单纯地发了一大段意义不明的消息,从中解读出什么深意很可能会被他嘲弄为“过度解读”。也许他可能只是想在我这里记录一个故事,说不定他还在写小说哩。

综上所述,我决定把这六十多条短信抛到脑后,不去回复他的消息,而是接着看第二个未知号码发来的短信。

当然,在这之间有两分钟左右的休息时间。我必须要让发胀发热的脑袋降温冷却,不然的话眼前想要看清视界里歪歪曲曲的世界只能凭借哆啦A梦的眼镜了。

在此期间,我把拍下的关于草丛的照片分到临时创建的新文件夹“犬守魂”里面——关于她的事,之后再深究。

“千万别来一样的短信呀……”

我不想看到相同——或者类似的短信。那样的话我多半会彻底失控,如同那个紫色暴走的巨人(那是巨人吗?我不确定自己童年的记忆是否可靠)

好在第二条短信没有辜负我的期望。它是和上一条截然不同的短信。

假如说来自李少辉(不一定是他)的短信是让人头皮发麻的文字堆砌,那么第二条则是走另一个极端。上面仅仅只有两个字“地址”。

以及一张照片。照片上是一张写着一长串字的纸片(我猜这应该是名片的一部分)上面的字串似乎是一个地址。

我知道这个地址。虽然我从来没有去过那里,但也从周围的人听过它。住在我对面的婆婆提到过,周紫荆今天课间休息时的话也让我加深了对它的印象。它离李少辉的家比较远,离我的家比较近。不如说上面的地址就在我家附近——也许我还路过过它。只是我可以肯定自己没有真正意义上地去过那。

那是一家旅馆——一个有着“鬼屋双子星”称号的旅馆。住在附近的老人(特指常驻居民)都知道这件事,我也不例外。尽管从未有人真正意义上目击过幽灵鬼魂的东西,但在里面住过的人之中,有部分人以坚定的态度声称自己看到了【奇怪的景象】。受教育程度较高的人(譬如我)认为这不过是他们受房间布局影响下产生压力使得他们分不清梦境。老一辈的人则认为那是遭受诅咒的地方,是一块不洁之地。

同样有着不洁之称的——还有李少辉目前暂居的老式公寓楼。

我自诩对消息尤为敏感。在与李少辉接触前就私自调查过那栋公寓楼,然而并没有实质意义上的收获。只是关于那间旅馆——我始终停留在“道听途说”的层次。

并未真正意义上去过。

在意想不到的情况下听到这间旅馆,结合上午的事,我不禁感叹世界对无意义的巧合总是毫不吝啬,同时又隐隐觉得这或许是暗示未来的伏笔。

不管如何,

我需要找到一个合适的理由,去解释为什么这条短信会出现在我的收信箱里。

我先后打了两通电话——分别打给先后两条短信的主人——不出意料的是都无人接听。于是只好在原地苦苦思索,不得已放弃联系短信主人的主意。再加上我已经下定决心不再去苦恼那瞎编的故事,因此把注意力集中在第二条短信上。

拜它所赐,

我想起了过去的往事。

04

两年前的夏天,我与李少辉相遇。

当时的我,是一个比现在还要像一名少女的少女——十五岁的年龄是我人生中最有朝气的阶段。那时我脸上偶尔也会有灿烂的笑容,家庭经济困难但也凭借自身能力自食其力。身体健康,皮肤是水嫩的,既不会有瘀伤也不会有刀伤,会想着去学校旁边书店看一些不切实际的浪漫主义小说,里面可能有着对懵懂(真的吗?)的我产生冲击的情节。晚上的时候会憧憬明日的生活。

然后在暑假的某一天——这样的我与李少辉相遇了。

当时的李少辉比现在还要不像人样,浑身散发着可疑的气息。从商店买完白糖回家时要是不小心弄掉了糖袋铁定会让路人报警。头发欠缺打理像是马厩,一对污浊的眼珠让人想到没冲干净的厕所,脏兮兮的脸蛋大概只有狗才会想要去舔。要说他有多像流浪汉,还不如说他身上只有剃得光滑的下巴不像乞丐的一部分。

我与他相遇的故事虽然极具戏剧性但实在没有细说的价值。只是如今回忆起来不禁奇怪为什么两年前我没有选择报警把这个可疑的毕业大学生抓起来。我愧对于教导了我“遇到坏人要联系警察”这一常识的中学老师。

可惜他没有被逮捕,我也没有抓住逃离他视线的机会。记得那是一个比以往每一个夏天都要热的日子。被正午的太阳熏烤得汗流浃背的我被仿佛一只寻找猎物来哺育幼兽的雄狮般的李少辉逮住了。

那时已经是戏剧化初次相遇结束后的日子。他大概已经有几天没吃上饭了,所以走到我面前时险些摔倒。他脸色苍白,可以说是毫无血色,嘴唇开裂,像是暴晒后的旱地。

“臭屁的女孩,我们合作吧。”

他说,那时他还不知道我的名字。

“我们可以合作,然后一起赚钱。”

我接受了。

假如说当时被猪油蒙心的我没有接受那个除了一间拖欠房租的公寓外一无所有的男人孤注一掷的邀请。我现在恐怕既不会遍体鳞伤连心灵都受到严重的创伤,也不会整天沉着一张脸闷闷不乐,眼神锐利得被人(廖小琴)说像是刚被男友甩了的女子高中生。家里关于娱乐性的书籍也会堆积成山,取代报纸的地位吧。

可惜没有如果。

真是太可惜了。

总之愚蠢到无药可救的我,与从社会上生理上心理上都无药可救的男人创建了一个以论坛为基地(这真的该叫基地吗?),专门负责接受各种可疑委托的网络事务所。

如果说我的人生是一个故事,那么便是一个糟糕到连莎士比亚都于心不忍的悲剧。

而这个悲剧的起点,要么是我与李少辉的相遇,要么是那个论坛的成功架设。

05

我用手机登上了那个色彩单调没有任何装饰从内到外都像是用来宣传异教思想的可疑网站。

李少辉说他觉得五颜六色才是最无聊最没有新意的做法,于是大胆地采用了独树一帜的黑白配色。多亏他英明的决定,论坛本身显得死气沉沉的。不知道的人恐怕会觉得这是一个专门用来办丧事的地方,知道内情的人十个里有八个会问我是不是走错地方了,剩下两个就再也没有在我面前出现过——多半是觉得自己上当受骗了。

论坛冷冷清清,没有人流量。就算请最会招摇撞骗的专家来宣传网站。专家看到网站的设计也会默然无言,不知道说什么。没有名声没有宣传可言加上本身还可疑——因此会特意来这里留下委托的人少之又少。

平常由我负责打理论坛。说是打理,其实不过是隔几天浏览一下。真正会在这里进行委托的人是比熊猫还要罕见的珍奇物种。委托我们的人大多都是由我认识的人,或者他认识的人推荐来的走投无路的人。

要是保有一丝理智,肯定都不会到我们这个没有拿到经营许可证的可疑事务所(真的算事务所吗?)寻求帮助吧。

我不抱任何期待地打开了论坛的寻求帮助区——事实上论坛也只有这一个版块——里面会有一些脑子短路的委托人留下来的贴子。

在我印象里,最近一次委托应该是好几个月前的事(仅限于论坛发贴求助),那是一件比起我和李少辉的相遇更加不值一提的琐碎小事。

然而,浮现于我眼前的景象让我吃惊。

下巴都快掉下来了。

比起之前,首页(其实到现在为止也仅有一页)上的贴子多了两个。我打开较早的一个,显示的是“已受理”状态,看不见贴子一楼的内容(出于保护隐私的人道想法,接受委托后我们会用管理员权限隐藏贴子的内容)我猜测这可能跟李少辉有关。

我又打开另一个贴子。

点开前,我做好了一切心理准备:也许一个来找碴的人在无理取闹;可能是无意间闯入(事实上的确有过)这家网站的游客在询问这是一个什么网站;还有可能是真正需要帮助的人在留言。

结果是第三种。

有人在通过这个不靠谱的网站向我——我和李少辉寻求帮助。

我粗略地浏览一遍一楼的内容。发帖人是一个没有头像,ID是难以留下印象的不规律英文字母的新注册用户。他——或者是她——在一楼写下的内容是前所未有的书信体。格式排版准确得让我怀疑对方是不是一个二十世纪遗留下的瑰宝。用词秀气的程度以及恰到好处不冒失也不过分谦卑的口吻让我更加相信对方是一名受过良好教育的大小姐。

对方可能知道我的真实身份,因为在最下面一行写着“叶馨园小姐”。

抛去这些内容外的东西不谈,文章本身——我很惊讶自己竟然用了“文章”一词——也有很多值得叙述的事。但经过大脑处理后,我发现概括起来只是一件很简单的事。

文字的魅力大概在于此吧。

不需要多余的点缀,光靠没有声音和气味的字符一样能吸引人。

“随处可见的奇迹”大约就是在说这件事。

文章上说,她——从情感和理性上我更偏向对方是一名女性——向我阐明自己遭受一栋鬼楼的折磨。迄今为止一直在忍耐着深渊般恐惧,过着苦行僧一样折磨神经的生活。现在已经无法忍受了,希望能让我——她点名了是我(这更加让我相信这个人认识我)——帮她脱离苦海。关于委托的报酬,她会在事情结束后以某种途径送达给我。

我先是花费了五分钟时间平静了心情,再去思考整件事的始末。

某个认识,并且知道我在经营可疑事务所的人通过论坛委婉地向我求助。手机里的短信她寄来的,目的是让我知道那个鬼屋的所在。之所以回拨过去没人响应,恐怕是不想让我知道她是谁。

理清楚头绪后,接下来便是我的答复。

从理性上我是拒绝的。

在李少辉不在身边的情况下,我对于所谓的灵异事件可谓是手足无措。我生长在无神论居多的国家,既不信鬼神,也不信命运(即使提到也是带有贬义地揶揄)让我去处理“鬼屋”,“幽灵”,“怪异”这些事件,和让爱因斯坦阐明自己对神学的研究一样不对口。

退一步来说,

哪怕我真的去做了,鬼神一事也是真实存在——放在一个月前,我绝对不会做这种假设——那么我又能做些什么呢?我既不是超能力者,也不是灵异专家。能力有限的情况下,我能够做的事也十分有限。

“……”

那么就这样拒绝吗?

因为李少辉不在身边,因为自己无能为力——所以就要坐视不管吗?

已经有人向自己求助了,却因为睿智的“自知之明”而回绝请求吗?

……我是一个比起理性和直觉,更倾向于感性的人。

我许下过一个诺言。

那是一个即使失约了,也不会受到任何惩罚。不会有物质上的惩罚,因为没有法律效力;不会有心理上的负担,因为大家都知道那是不可能实现的事。要是我失约了,我身边的人反而会拍着我脑袋对我说:“你已经很努力了。”而届时我只要不争气地哭出来,事情就会告一段落吧。

那个诺言,那个誓言是——“向每一个需要自己帮助的人伸出援手。”

……十分幼稚的誓言

……想笑的话就笑吧。

……但我不会否定它的。

因为这是我(叶馨园)的承诺。

即使只有我一个人——也必须要帮她。

06

我遵循照片上的地址,来到了旅馆的所在。

旅馆藏在道路的尽头。有着落叶和柏油的道路是一条仿佛目的地是墓地的阴森小路。路的两旁是不知多少年前种下的银杏树。那是一种随季节变化而颜色也会离奇改变的美丽树木——只是现在它和美丽无缘。几乎秃了的树身仿佛时日无多的老人,落下的枯黄树叶铺在道路中间,直通尽头,像是在给亡灵引路。

道路的尽头,便是那家有着“鬼屋”之称的旅馆。

旅馆与道路竭力塑造的恐怖氛围格格不入。即使是明眼人也能看出旅馆刚刚翻新过。站在外面的我甚至能闻到这间五层楼高的中型旅馆散发着一股惹人讨厌的油漆味。旋转门外的红毯子也是崭新的,就连玻璃也刚刚擦拭过,有着水珠的痕迹。

它是一个有着五楼高的全新旅馆,和我预料到的破烂旅馆格格不入。我原本的印象中,以为它会是一个《惊魂记》里那样的汽车旅馆;或者是斯蒂芬金的幻影凶间里那样古怪的屋子。

然而,眼前的旅馆处处写着“普通”,就算是再寒酸的剧组,也不会想要在这里拍摄一切有关于灵异悬疑恐怖的影片。

我正打算走进旅馆。那时我脑子里构思着接下来该说什么才能让我方便调查这间旅馆,毕竟直白地说自己是慕名而来的绝对会被扫地出门。

然后,

我看见了一个意料之外的人。

她穿着保暖的黑色长袖上衣,下半身只穿着长袜和黑色短裙。表情冷漠得像是连凛冬也要赶走。她若有所思地站在旅馆一楼的柜台前,眼神里流露着上午时我一度见过的犹豫色彩。

我无法控制住自己,仿佛即将溺水的人抓住了救命稻草,一边责怪着自己还是想依靠别人的懦弱想法,一边唤出了她的名字:

“紫荆。”

第二章:即使如此,也要去做(三)
人生败犬?就这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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