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重逢便是新的开始(二)
03犬守魂说完那番话之后,很快就走了。我独自一人被遗弃在这个宽敞的大厅里,仰望着蓄着霾的天空,关于霾之后的天空是怎样的景象,难以想象。不过要是认真的话我还是看得见的。集中精力的话——就算隔着霾也一样能看清霾后的景象,只是现在没有那个必要。因为即使知道了“外面”是怎样的景象,现在连一根手指都动弹不了的我也不可能做得了什么。毒素比想象中要恐怖。接下来自己到底需要多久才能恢复行动力,我也不太清楚。可以肯定的是,哪怕我恢复了行动力,我也不会立即动起来吧。因为不知道该做什么。没有想做的事情。任务毫无疑问地失败了,曼多马先生那边为了保证不被追踪信号,只能由他们在确定安全之后联系我,而不能由我主动联络他们。就算和曼多马先生取得了联系,也没有能够说的话。好难受……这就是心情低落的感觉吗?“难过的时候吃点甜食心情就会好起来的。”——要是策士她还在的话,肯定会说这种不着调的话吧。我的话,只有吃豆腐脑的时候心情才会好受点,甜食是不行的。甜豆腐脑更加是行不通的。我已经从曼多马先生那里证明了“甜豆腐脑”是确实存在的,但并没有亲眼见过,最近一段时间基本上都是在北方的城市活动,基本上没有看见贩售甜豆腐脑的店铺。去南方的话——本来有一次的机会,但那次机会交给帕萝丝了。不,与其说是交给她了,不如说是被她抢走了吧。正是这个被她夺走的机会,使得她没能正式参与夺回王倩的行动。不过我不认为这是我的,或者说是先生的失策。反正她在的话也没有什么帮助。她的力量并不足以改变结局。我清楚的,我比谁都清楚,她绝对不是那种能决定胜负的基石。所以她不在,我也不觉得有什么问题。要是她在的话,可能会死在犬守魂的手上。以她那过分傲慢自大的个性,不难想象会被犬守魂如何玩弄。而且帕萝丝本来就不擅长与人合作,原本的第七特攻队的队友还好,换做那些从各个地方拉来的寻常的杀人魔,只会引起她的反感吧。她在的话不仅对事情没有帮助,反而会把事情推向更早的处境。一定会这样的。“不行呀。队长,在背后嘟囔人坏话可是不好的。咱不喜欢这样的队长喔。”她肯定会这么对我说教吧。她要是还在的话,肯定不会允许事态发展成现在这样的。一边想着那种已经不可能的“如果”,一边任由困意击溃自己。平常的话是可以抵抗这种困意的,现在没必要。随便它吧。就这样睡过去吧。反正,现在的我什么也做不了,什么也做不到。04睁开眼的时候,已经是十一月十三号了。当然,刚醒过来的我是不可能知道确切日期的,我甚至没办法把握自己睡了多久,这是事后才知道的。中途醒过几次,但因为身体没法动弹,所以又睡了下去。老实说我还以为这样的时光会永远地持续下去,没有想做的事情,即便有想做的事情也因为客观现实的缘故没办法去做,这种无可奈何的空虚感反而让我沉醉。想要一直躺在地板上,任由时间流逝,直到世界末日——破天荒地,有这种颓废的想法。但果然还是没办法一直持续下去。不如说能持续这么久已经很惊人了。要好好夸奖一下它才行,让我这么久都没办法起身。“对了,项链。”我把待在我胸上有一段时间的项链攥在手里。冒出了想要把她戴在脖子上的冲动,想了想还是算了。我不适合它,我想,也有可能是它讨厌我。项链的最终归宿是我这件冲锋衣的口袋。把它放进去的时候有一种奇怪的错觉,我想着这不会是恶灵在作祟吧。结果后来我才知道,这不是什么恶灵,而是一种已经发生的现象导致的违和感。我从这个大厅走了出去,正门比我想象中要好找。可能是犬守魂把我拖进来这里面后就没有怎么移动过我身体的缘故,我只花了一分钟就走了出去。时间比想象中要长一点。出去的时候,一滴比体温要低得多的水珠落在我的鼻子上。通过这滴水珠,我知道了此时的外面正在下雨。不过不大,只是毛毛细雨的程度,可能过一会就变大了,但至少还不大。我拖着疲态仍在的身子往前走。接下来要做什么,该去什么地方,我没有头绪,也没有想法。我不由得怀恋起一直躺着的时光,至少那时候不用烦恼该做什么,因为什么都做不了。“……去找帕萝丝吧。”帕萝丝的所在,我大概是知道的。之所以说是“大概”,是因为我只知道我昏迷前,也就是十一月八号时她的所在,但我不确定她现在还不在那里。毕竟她没有等我的必要。我也没有囚禁她,只是把她扔在那里罢了。本来是想处分她的,但最后还是忍住了。代替她被处分的,是那个叫科索尔的家伙。虽然他本人似乎失去记忆了,但我可不打算就这样放过他。他是杀死赵伊月的凶手,这是我通过好不容易入手的录像知道的。我和赵伊月关系算不上多好,但既然找到了杀死她的凶手,那就顺手杀掉吧。扯远了。我想要找到帕萝丝,这个想法实现的前提有两个,第一是要知道帕萝丝的位置,第二是要知道自己的位置。我想这里应该不会离之前的战场太远。弄清楚自己具体的位置的话,找到帕萝丝的可能性还是蛮大的。“居然真的在这呀。”做决定的时候,不知不觉已经走到街上。我的身体显然是哪里出了毛病,不仅用不上力,就连步伐也比平时要慢得多。雨渐渐变大了,我的视线多少受到了影响。有几滴雨水机灵地溜进了我的眼睛,模糊了视野。我本来想揉一下眼睛,但手刚刚抬起,就被无力感侵蚀得落下。一直以来没有剪的头发变得相当碍事,被雨水打湿后的长发重了不少,让我整个人变得头重脚轻,每走一步都感觉自己要被头发的重量带倒。话说,我头发真有这么长吗?“我还以为那家伙是唬我的——没想到是真的。不过,你这样子还真是惨啊。”好像有人在我旁边说话。是对着我说的吗。周围没有其他人的样子。话说回来他是什么时候到我旁边的。完全没感知到。迟钝——身体的感官跟生锈的机器一样不可靠了。“与其说是变得迟钝,不如说是已经是‘不管发生什么我都不在乎了’这种状态了吧。我理解的,毕竟我也一度陷入过这种低迷状态。”一个男人,一个在雨中行走的男人。一个明明活着,却很难让人感受到生的气息的男人。这名不知为何出现在大街上的男性,正举着一把容纳一人都显得有些勉强的伞。雨水从已经塌了一角(大概是伞架坏了)的伞布上滑落。因为是小雨的缘故,所以落得很慢,像是钟乳石上滴下的水。他浅灰色的外套上,左肩的部位湿了一片。一半是因为较小的伞不能很好地保护他的身体,一方面也跟他随意的姿势有关,男人看上去一点都不介意自己的身体被雨水打湿。看清他模样之后,我不由得停下了脚步。虽说——我本来是不该能认出寻常人类的模样。但偏偏,记住了他的样子。“‘为什么这家伙会在这里?’,从你的表情上,我读出了这种感觉。确实,我不该出现在这里,也可能出现在这里,更加没有和你见面的理由——不,不对,理由是有的,正是因为我有非见你不可的理由,所以我才会来到这里,站在你的面前。”他说,“一直站在雨里面对身体不好。虽然让我来担心你不太合适,但你这副模样,也太可怜了。要是被不相干的人看见了,还以为我在虐待女童呢。”原本该落在我身上的雨被他的伞挡住了,而他自己则变成了落汤鸡——不,他本来就快是落汤鸡了,因为那伞并不适合他,到是很适合现在的我。然后,我从他的话里注意到了。注意到了自己现在的状况。我低下头。视线穿过坑洼里的积水,我看见了一名女孩被囚禁在里面。她有着长长的灰发,以及比她的头发还要苍白,苍白到仿佛透露着一种青色的光的皮肤。女孩的五官因积水的无能而朦胧模糊,但能清楚地发现这名女孩穿着一身大小不合适的冲锋衣,大半个身子都陷进了衣服里,下半身的牛仔裤已经拖着地,想必已经变得邋遢不堪。这名女孩正是我本人。这名看起来不过十一二岁的女孩子,正是“墨莎”。匕首上升时也好,环视建筑物内部的时候也罢,连项链放进口袋的时候也是,那些时候产生的违和感全部都是因为身体变小的缘故产生的。剧毒的后遗症,致敬APTX4869么。“……真是,糟糕透了。”我说出了自己的感想,而他——“在大雨中和往昔的仇人迎来命运般的重逢,这一幕真是充满了史诗感,你不这么想吗?”——李少辉如此说道。虽然,现在不过是小雨而已。05头好痛。自己的身体为什么会突然变小,为什么会在这种地方遇上李少辉,李少辉到底有什么目的。思考这些问题的时候,头痛了起来。轻轻摆一下头会痛,长时间不动也会痛,若是左右来回摇晃,便会觉得里面有种接近凝胶的液体正在晃动。我不是那种不擅长思考的类型,会产生这一症状,多半归咎于犬守魂的毒素。当然,除去以上这些因素之外,还有一个可能导致我头疼的重要原因,“为什么——要背着我?”“问我为什么……当然是因为你这副模样也太可怜了。”“为什么——要把我带回你家?”“问我为什么……当然是因为你这副模样也太可爱了。”听到这句话,虽然不清楚为什么,但确实有一股让我战栗的寒意从心里冒了出来。这个男人,是不是说了相当危险的话?现在的我,正被李少辉背在身后,并且来到了似乎(从他本人的言行揣测)是他住处的公寓楼前。那仿佛随时会坍塌的古旧危楼若是他的住所,到也和他身上那奄奄一息的生命力相符。“事实上,如果在路边看见好像是走丢了的小女孩,对此不管不顾的话,可以说是主人公失格了。”“但把走丢了小女孩带回自己家里的人绝对不正常。”“虽然你的身体是小孩,但实际上你的头脑是大人吧。”“我不是侦探。”“没人说你是。”李少辉的房间在公寓楼的一楼,他并非是从正门,而是从后门进入的。莫非是没有正门的钥匙吗,当我问了之后,他却说“比起说不定会和什么人撞见的前门,我更喜欢从一般不会遇见人的后门进出。”,看样子,他不大想和认识的人见面。“对了,我还没自我介绍吧——我的名字叫……”“李少辉,我知道。”我在资料上见过他的名字,也看过他的照片——话虽如此,但那时我并不能通过照片记住他本人,仅仅记住了王倩的样子。可现在已经能正确识别他的模样。“既然你知道我,那么我也就不多费口舌介绍了。你有什么想喝的东西吗?”“果汁。”“抱歉,以前的‘我’留下来的果汁刚被我喝完。”“那碳酸饮料……”“雪碧和可乐你要哪一种,个人推荐后者。”“可乐。”“百事还是可口。”“都行……不,可口吧。”“不巧的是都没有。”“……”那特意问种类到底有什么意义啊。“……实在不行的话,咖啡也行。”“不巧的是,我这里连咖啡都没有。”“那你这到底有什么?”“开水——不,自来水。”“那一开始有问的必要么?”“我认为适当的礼貌是很重要的。”“你这种不必要的礼貌只会让人觉得是在挑衅。”“挑衅吗……老实说,挑衅一个看上去是小学生年龄的女孩是件挺有趣的事。”“……我早该从你的样貌上看出你是这种变态的。”“不,不要误会了,我并不是你想的那种人。”不管怎么说我现在精神年龄也才十三呀,他说出意味不明的话。这个人好恶心,虽然不是特别清楚但就是觉得他好恶心。也许是这具身体——这个小孩子体型的身体本能地在提防这家伙。“回到正题吧,你想喝自来水还是想喝开水。”“那个从一开始就不是正题。”“什么,原来不是吗?”为什么要一脸遗憾地说出这句话啊。那种事有什么好遗憾的。“正题的话,李少辉,你应该说下自己的目的。”“哎呀,果然还是注意到了吗——”他轻笑着说道,“——特意不在家里准备饮品的目的,就是想省下这笔开支。”“…………”“不吐槽吗?”“正题的话,李少辉,你应该说下自己的目的。”“居然当做没听见吗!这比吐槽还要伤人心!”他咂了咂舌,之后陷入了短暂的沉默,直到他把我领进他的家门,才开口说道:“直说了,我想要和你联姻。”“……?”“抱歉,咬到舌头了。我的意思是,想要和你联手。”李少辉一本正经地看着我,“我希望和你联手,一起把‘机关’搞个天翻地覆。”这家伙真是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