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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已经升得老高了,细珠欢天喜地地走在回富安的路上,一边调皮地踢着脚边的小石块,一边情不自禁地哼起了那首被她唱了几十年的儿歌《找朋友》。“找呀找呀找朋友,找到一个好朋友,敬个礼呀握握手,你是我的好朋友。找呀找呀找朋友,找到一个好朋友,敬个礼呀握握手,你是我的好朋友。”细珠不记得是什么时候学会这首儿歌的,只知道金老六还在襁褓里的时候,她就已经把这几句词唱得滚瓜烂熟了,等金老六开始咿呀学语时,她就教金老六唱,早上唱,中午唱,晚上唱,吃饭时唱,洗澡时唱,出去玩时还唱。“找呀找呀找朋友,找到一个好朋友”,可她的好朋友又是谁呢?

细珠抬头望向湛蓝湛蓝的天空,脸上荡漾着春天般柔暖的微笑,要说她的朋友还真不少,张奶奶,于春兰,赵蛮子,甚至连崔美英和周秀玲都可以算进来,但这些情谊都不能往深里推敲,一推敲便要破碎成一地的散沙。如果要说人生中最大的遗憾是什么,那就是活了这大半辈子,竟连一个真正的朋友也没找到,但这并不妨碍她把《找朋友》唱得字正腔圆、铿锵有力,更不妨碍她把一首悠扬欢快的歌由最初的轻柔婉转演变成后来没完没了的喊嗓子。

找呀找呀找朋友,找到一个好朋友,曾经,她把刚嫁到桃花巷的崔美英当成了自己最好的朋友,高兴了,不高兴了,总有聊不完的话题要在第一时间跟崔美英分享,今天金老六尿床了,明天七姑娘摔床底下了,就连早上喝的什么粥,晚上吃的什么咸菜,都要一字不漏地告诉对方。她没想到崔美英从来都没把她当做朋友,前脚刚跟崔美英讲过的话,一转身整个巷子立马都知道了,甚至,就连她爹半夜佝偻着身子从娄月芳屋里跑出来的事,也都被崔美英加油添醋地散播开了,而且还要添上一句是从细珠那听来的话加以佐证。

这就是她的朋友,一个随时随地都能出卖她的朋友,一个从来都无视她任何感受的朋友。她不明白为什么她掏心掏肺地待人,结果却总被人从背后狠狠捅一刀,难道就因为她脑子转不过弯来,便不值得他们以心相交、以诚相待吗?“找呀找呀找朋友,找到一个好朋友,敬个礼呀握握手,你是我的好朋友。”去他妈的好朋友!都是些两面三刀的小人!崔美英是,周秀玲是,赵蛮子是,就连快九十岁了的张奶奶也是!细珠一边扯开喉咙地唱着,一边咯咯咯地大声笑着,找什么好朋友,她一辈子都没找到一个真正可以交心的朋友,不也活得挺畅快挺潇洒吗?

要朋友做什么?朋友能给她钱花,能给她买猪头肉吃,还是能把她从海安接回家?桃花巷的那些女人,不,应该说是镇上的那些女人,除了她已经死掉的大嫂,就没一个称得上好东西的!她们都嫉妒她,都笑话她,都见不得她好。她们当着她的面成天变着花样地各种取笑她,一会问她金老六这个月有没有多给她几块零花钱,一会问她七姑娘这周有没有给她买肉吃;她们每天都背着她骂她呆子傻子辣子,说她不识数有一头用两担;她们把自家吃剩的饭菜送给她,还要特意强调说都没动几筷子;她们把不要了的废纸盒子七倒八歪地扔到她门口,却偏要说成省得她出去捡破烂了。

这,就是她的朋友?她才不要什么朋友呢,遗憾就遗憾好了,反正几十年了,她不一直都是这么活着的嘛!“找呀找呀找朋友,找到一个好朋友,敬个礼呀握握手,你是我的好朋友。”细珠越唱越欢,越唱越有劲,浑身充满了力量。没朋友会死吗?她都活到六十二了,没朋友也没让她的生活跟别人有什么不同嘛!为什么要不停地唱这首儿歌?好像除了这首歌,她也不会唱别的了,马上就要回到富安了,总得唱首歌庆祝庆祝。

早上,在收留她的女人家里,她整整喝了四碗玉米粥,又吃了两块烙饼,临出门还揣了六个煮熟的鸡蛋在兜里,这下就算走到晩上,也不会饿肚子了,要说这陌生人,比那些所谓的朋友可强多了啊!女人的儿子开着电瓶车一直把她送到大路口,告诉她只要顺着他手指的方向就可以走回富安了。这还不简单?闭着眼睛也能走回去,完全不用担心又会像昨天那样走着走着就把自己给走丢了。“找呀找呀找朋友,找到一个好朋友,敬个礼呀握握手,你是我的好朋友。”细珠依旧满脸都挂着微笑,一种既甜蜜又从容的微笑,甚至还带着些得意的兴奋,那雄赳赳气昂昂的架势,仿佛昨天走丢的根本不是她,而那些狼狈与心焦、惊慌与失措,也在瞬息之间被她抛到了九霄云外。

细珠是天生的乐天派,从不把昨天的忧伤留到明天。过去了就过去了,只有向前看,才会遇见明媚的阳光,不是吗?金老六那个忤逆东西,一晚上都不出来找她,看她回去后怎么收拾他!还有崔美英那个老东西,要让她知道她走丢的事,还不笑到合不拢嘴?走丢,哪有的事?她不过是出去走了个亲戚,在亲戚家住了一晚而已。走亲戚?你能上哪走亲戚?崔美英肯定会当场揭穿她的伎俩,让她在众人面前丢脸。从小到大再到老,她压根没出过镇子,就连县城都没去过,能去哪走亲戚?几个嫁得远的姐姐的家她都从没去过,金老六在东台的家她也不知道长什么样子,编这些鬼话能糊弄谁呢?

二哥二嫂倒是跟她一个巷子里住着,可他们几十年都说不上三句两句话,平常连门都不串的;三姐四姐和七姑娘尽管也都在镇上住着,可几家相隔的距离也就十来分钟就能走个来回,去谁家都算不上外出走亲戚吧?镇子外面的世界她从未见识过,镇上她能去的地方屈指可数,而且她也从没在姐姐和侄女家过过夜,说出去走亲戚谁信?管他信不信呢,爱信信,不信拉倒,反正她就是出去走亲戚了,怎么着?

“找呀找呀找朋友,找到一个好朋友,敬个礼呀握握手,你是我的好朋友。”细珠一边继续踢着石子朝前走,一边望着路边偶尔开过的车嘻嘻哈哈地笑,心情甭提有多美了。也许压根就没人发现她一晚上都没回来呢,等回到桃花巷,她完全可以装作什么事都没发生一样,就算撞见了崔美英,她要做的也不过是昂起头挺起胸,雄赳赳气昂昂地从她身边擦肩而过罢了。马上就可以回到镇上的家了,想想心里就美得慌,虽然没有人在家里等她,但只要看到门口堆积如山的破烂,和在各种纸盒子间跳跃着钻来钻去的猫儿们,她就会觉得自己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人。破烂可以卖钱换猪头肉吃,猫儿们可以陪伴她打发掉一个又一个孤寂而又无聊的日子,她这个孤寡老人活得可比儿孙满堂的崔美英和赵蛮子滋润多了。

她想大毛二毛三毛了。大毛是一只毛色黑白相间的老母猫,二毛是大毛的闺女,浑身棕色的毛发,三毛是二毛的儿子,雪白的皮毛没一点杂色。这祖孙仨都跟她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特别能吃,吃了上顿等下顿,吃了下顿还不过瘾,只要见到她就会喵喵地叫个没完,这一天多的时间没管它们了,还不得把它们饿坏?

张奶奶应该会帮她喂食的吧?要不让它们吃饱,这三个坏家伙还不得把隔壁住着的张奶奶折腾得永无宁日?大毛是赵蛮子送她的,赵蛮子说是不知道哪里来的野猫生在她家门口的,一共有三只,两只被发现时就死了,只剩了这一只,所以就给细珠抱来了。把这死东西抱我这来做什的?那会的细珠从没养过小狗小猫,见到那么小小的一个毛茸茸的丑得厉害的东西,觉得很是恶心,立即让赵蛮子给拿走扔掉,可赵蛮子前脚刚出门没多久,她后脚就跟着追了上去,愣是把刚被扔进垃圾桶的大毛给掏了出来。

大毛从来都不是一个听话的孩子,第一次帮它洗澡时,它就用自己还没长出牙的嘴巴狠狠咬了细珠一口。杀千刀的,怎么还咬人?细珠伸出被咬的手指,在它尾巴上狠狠弹了一下,眼睛都还没睁开就知道咬人,长大了肯定不是个好东西!细珠想到了金老六,金老六刚从娄月芳肚子里生出来时也就比大毛大了一点点,只要娄月芳不喂奶时,她就会抱着金老六满巷子溜达,一边走,一边拍打着金老六柔嫩的小屁股哼着被她即兴改了词的儿歌唱个不停:“找啊找啊找朋友,找到一个好朋友,敬个礼啊握握手,你是我的好朋友。找啊找啊找朋友,找到一个金六小,捏捏手啊捏捏脚,长大别把我细珠忘。”金老六长得太快了,一眨眼的工夫,他自己也是快做爷爷的人了,而她,早被这个忘恩负义的白眼狼视若无睹,就差没彻底抛诸脑外了。说说,你长大了是不是也会变成白眼狼?细珠一边替大毛梳理着毛发,一边揪揪它的耳朵,你要跟金老六学,我马上就把你放水里溺死。嗯,跟我装死呢?装死也饶不了你!

细珠当然不舍得溺死大毛,她愣是使出八仙过海、各显神通的本事,拣来一只完好无缺的奶瓶,每天都不厌其烦地往奶瓶里灌着三姐送她的早过了期的奶粉,加热水,摇匀,吹一吹,凉一凉,再吹一吹,再凉一凉,然后慢慢喂大毛喝下,就这样一点一点地,把大毛从一个蔫不拉叽的小猫,养成了一只毛色光鲜,到处活蹦乱跳的大猫。大毛比金老六懂得知恩图报,只要细珠一叫唤它,不管在哪,都会像离了弦的箭一样,突地就窜到了她跟前,一会挠挠她的胳膊,一会舔舔她的鞋子,那亲昵的劲儿,就跟它真是细珠怀胎十月生下的亲闺女一样。细珠逢人就说这世上就数大毛最贴心,除了不会说话不会陪她聊天不会帮她端茶递水,也不比穿着衣服的人差多少,大毛自然也没让她失望,不仅每天都变着花样地讨她欢心,还相继给她带来了二毛三毛,让她曾经寂如死水的生活泛起了一丝丝涟漪,一丝丝活色生香的涟漪。

有了大毛二毛三毛,没结过婚没怀过孕更没生过孩子的细珠,突然开始发现并懂得生活的美好。以前她一直觉得没能拥有一个自己的小孩,是她人生中一个很大的缺憾,更是她无法向人言说的伤痛,但大毛祖孙三代的出现,却让她慢慢体会到了幸福的多样性,原来只要养几只猫,所有的不开心和不满足,便会在不知不觉中消失得无影无踪,而有没有孩子还真不是那么重要的事。

崔美英有三个女儿,赵蛮子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周秀玲有两个女儿,可她们哪一个的日子过得比她金细珠还要逍遥自在、无忧无虑的?她没有孩子,可她有大毛二毛三毛啊,在喂养它们的同时,她每分每秒都在体验着当母亲的幸福与快乐,这种感觉简直妙不可言,并让她深深地沉醉其中。尽管大毛越来越老,越来越懒惰,但相较于二毛三毛,她还是更爱大毛多一点点,什么小鱼小虾了也都会先紧着给大毛吃,等大毛吃饱了才轮得到二毛三毛。

细珠总是非常认真地盯着想跟大毛抢食的二毛三毛语重心长地说,要学会尊老爱幼懂不懂?大毛是长辈,好东西都要先让给它吃,知道吗?嗯,这就乖了,孝顺的孩子长大了运气才会好,才能有出息,晓不晓得?细珠有事没事就会搬把凳子坐在临巷的院门口晒太阳,一边看路过的行人稀稀拉拉地从门前走过,一边饶有兴致地逗弄在它脚前一字排开的大毛祖孙,仿佛它们真就是她身上掉下的肉一样,亲昵得不行。她给它们讲巷子里发生的各种事,讲崔美英的口蜜腹剑,讲赵蛮子的愚蠢,讲周秀玲的狠毒,讲于春兰的傻,讲张奶奶的可怜,讲陈怀德的好色,而讲得最多的就是金老六的不孝顺。除了没奶过金老六,在金老六的成长过程中,她扮演的角色丝毫不亚于金老六的亲妈娄月芳,甚至比娄月芳还要重要。那孩子就是在她怀里长大的,噎着了,她一边哼着歌,一边给他拍打,出痘了,她抱着他去医院找大夫,跟小伙伴去河里游泳差点淹死在水中央,也是她扑通一声跳下河把他给救回来的,要没有她,金老六能不能平安无事地活到现在还真不好说!她就是他金老六的半个妈,哪个晓得他屁股一转就不认人了呢?二毛三毛你们都给我把耳朵竖起来仔细听好了,要不孝顺大毛,不听大毛的话,我立马就把你们扔出去,永世都不准再回这个家!

崔美英笑话她生不了孩子,所以只能退而求其次,成天只知道围着三只猫打转。你能生,不就生了三个赔钱货?细珠一边替三毛挠着痒痒,一边半眯着眼睛睨着崔美英,有本事,你别今天贴了这个明天顾了那个,又天天在巷子里发牢骚。在拌嘴这桩伟大的事业上,她是绝对不会让自己输给任何人的,特别是崔美英,那更是不能让对方占到她任何便宜。大毛二毛三毛虽然不会说话,可它们比任何孩子都要听话,让它们回家就回家,让它们不吵就不吵,也很少会惹她生气,这样的畜牲不比那些不孝顺的子女强了许多?

细珠很是宠溺这三只猫,但她知道,更多的时候,是她需要它们,而不是它们需要她,就冲着这份长情的陪伴,她也不能亏待了它们,所以她总是想方设法地给它们搞来各种好吃的,尽量让它们在这个家里过得更舒坦更适意。家,对细珠来说,不是华屋美室,不是珍馐美食,不是灯火可亲,也不是一家人围坐在一起尽情说笑,而是她和大毛二毛三毛相互依伴着,在风尘岁月里一起走过的点滴温暖,有它们在,她就是幸福的快乐的,她的人生就是丰满的完美的,想来这也就是人们嘴边常挂着的天伦之乐吧。她早已习惯了它们的陪伴,大毛二毛三毛这六个字,仿佛是从她身体里流淌出的血液,滚热而又黏腻,有一种奇异的牵绊,即便将他们强行分开,也会因为深深的思念拉扯出打断骨头连着筋的深痛。

细珠不知道一旦失去了大毛二毛三毛,她接下来的日子到底要怎么过下去才好,但她知道这三个小家伙早就被她视作了亲人,比金老六、七姑娘,甚至是三姐四姐都还要亲的亲人。一天多没回家了,她最牵挂最担心的就是这三个熊孩子,担心它们没东西吃饿肚子,担心它们因为突然降临的寒潮冻着了,担心它们被坏人逮走或杀掉做成一道大菜吃了。

崔美英刚跟她吵过架,她大女婿又是开饭店的,经他手杀掉的小动物成百上千,万一他们挟私报怨,哪里还有大毛二毛三毛的活路?还有陈怀德,隔三岔五就会因为她捡回来堆在门口的破烂跟她吵得天翻地覆,而且他退休前又是在医院当大夫的,每天都要给人扎针,要弄死三只小猫还不是手到擒来?“找啊找啊找朋友,找到一个好朋友……”歌声戛然而止,细珠脸上的微笑也突地凝滞住了,取而代之的是渐渐蹙起的眉头和紧紧咬住的嘴唇。

怎么就没想到这茬呢?谁不知道那三个小东西是她的命根子?他们吵不过她骂不过她横不过她,可谁能阻止他们趁她不在拿大毛二毛三毛撒气呢?杀千刀的崔美英,打枪子的陈怀德,我的猫要是有个三长两短,看我不把你们的家拆了!不,你们要是敢动它们一根汗毛,我就敢放火烧了你们的房子,信不信?反正我是个呆子,犯了法政府也不会抓!

因为担心三只猫的安全,细珠的脚底像抹了油一样,直跑得呼呼生风。她看到崔美英拿着蛇皮袋把大毛二毛三毛一个接一个地套了进去,她看到翟小平把大毛的脑袋死死按在切板上一刀砍了下去,她看到陈怀德满脸坏笑地拿着装满药水的针筒一步一步地走向二毛,她看到周秀玲举起砖头狠狠砸向已被堵到死胡同里的三毛腿上,她看到张奶奶满眼惊恐地注视着他们做的种种坏事,恨不能腋下生翅,立马就飞回桃花巷,去解救她那三只可怜的猫。

那都是她的亲人啊,不管它们当中的哪一个受到了伤害,她一定会找那些平常一直喜欢跟她作对的人拼命的,崔美英,陈怀德,翟小平,你们都小心点,一个呆子发起疯来,那是谁也阻止不了的!一定要赶在太阳落山前回到富安,细珠回家的心情变得越来越迫切,她一边嘀嘀不休地念叨着,一边沿着马路牙子一路小跑起来,却不料越是心急越是出岔子,这节骨眼上居然闹起了肚子,只好暂时离开大路拐上了一条羊肠小道,三下五除二地钻到了一株孤零零的大树后面。兴许是今早喝多了玉米粥,兴许是昨晚偷吃了凉米饭外加受了风寒,细珠这肚子一闹起来就闹了个没完,整个上午,她一直逡巡在大路和小路之间,四五个来回下来,愣是又把自己给走迷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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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巷子的细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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