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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珠走走停停、停停走走,从这条路拐上那条路,又从那条路拐上这条路,等到太阳再次落山时,已不知道走了多远,更不晓得前方究竟是什么地界。和昨天走半天都碰不上一个人相反,这次她倒是遇见了很多人,更路过了不少村子,只要随便拉住一个人问一问路,都不会让她继续在错误的路径上越走越远,可她就是不问,闭紧了嘴巴一个字也不说,只顾埋头朝前走,哪怕明知道前方等待着她的很可能不是她早上还急着想要回去的老镇富安。

走错就走错吧,反正大家都认为她是个呆子,走丢了也不是什么丢脸的事,那索性就一错到底,没准还能走出一条柳暗花明的路来呢!除了三只可爱又淘气的猫,镇上并没有任何人任何事值得她牵挂,而那个堆满各种破烂的家更是让她觉得窒息,为什么还要回去重复那一眼就能望到尽头的人生呢?

从记事开始,她一直都在为别人活,为爹妈活,为大哥大嫂活,为侄子侄女活,却从没认认真真地替自己活一回,而这样的选择,不仅让她慢慢丧失了自我,更让她彻底失去了尊严,让她在晚辈面前都抬不起头来,如果给予她重新选择的机会,她一定会早早地逃出那个被称为家的地方,逃出那些用亲情与温暖捆绑她的亲人们,哪怕露宿街头、居无定所,也在所不惜。

是时候为自己活一回了,是时候按照自己的心意去选择自己喜欢的生活了。可她喜欢的生活又是什么样子的呢?其实她也不知道。但可以确定的是,如果时光可以倒流,她不会对大嫂娄月芳言听计从,更不会把娄月芳视作她唯一的主心骨,在面对各种人生重大抉择时,她一定会先听听自己的心声,问一问自己真正想要的到底是什么。

自打娄月芳嫁到金家后,她一直都活在娄月芳的主角光环下,娄月芳让她干什么她就干什么,娄月芳叫她往东她绝不往西,娄月芳不同意她嫁人她就不嫁人,娄月芳说一切都是为了她好,她也一直都是这么认为的。平心而论,娄月芳对她的好是不带任何私心的,她也从没怀疑过娄月芳的无私,这数十年来,她始终把大她二十岁的娄月芳当作她第二个妈,她尊敬她,她喜欢她,她爱戴她,恨不能把一颗心都完完整整地掏出来给她,姑嫂做到这份上,在镇上算是绝无仅有的,由不得别人不对她们相处的方式投来艳羡而又妒忌的目光。直到昨晚为止,她还在感激娄月芳,感激娄月芳对她的呵护与包容,可现在,满腹委屈与抱怨的她却又不那么想了,她这辈子之所以活得这么浑浑噩噩,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的,不也都是拜娄月芳所赐?

娄月芳做什么都说是为了她好,可那个好字最终带给她的又是什么?她失去了为人妻为人母的机会,动不动就会被人嘲笑是个嫁不出去的老姑娘,甚至还要被崔美英戳着鼻子骂她是只不下蛋的老母鸡。这些是她想要的吗?辣子怎么了,呆子怎么了?这就是她不能嫁人的理由吗?街东头的孙美芬才是个真正的白痴,连人都分不清谁是谁,吃饭都要父母哄着喂,可后来不也嫁了人儿女双全吗?孙美芬的儿子女儿早就都大学毕业参加工作了,在上海定居的女儿前两年还给她生了个白白胖胖的大外孙,小儿子也因为业务能力强被公司派驻到了美国,就连交往的对象都是清一色的外国人,这一切,乍一听上去就跟天方夜谭似的,让人难以置信,但事实的确就是这样的,不管你信不信,现在的孙美芬都活得相当滋润相当洒脱。

真正的白痴都实现了人生的逆袭,把一手烂牌打成了一手好牌,怎么轮到她金细珠,就活该两手空空什么也没抓住,只能成天顶着孤寡老人的名头跟各种破烂打交道?如果当初她没听娄月芳的话,而是选择了嫁人生子,就算子女都是平庸得不能再平庸的普通人,她也不至于走到而今这副无人问津的境地,不是吗?跟孙美芬比起来,她倒是差了些什么?难道只是崔美英、赵蛮子口中所说的运气吗?除了运气,勇气也是必不可少的,如果当初她不是那么患得患失、前怕狼后怕虎的,说不定她现在的日子过得比孙美芬还要好,又怎么会连要几块零花钱都要看金老六的眼色呢?

说到底,金老六毕竟不是她儿子,而作为侄子,他似乎也没有赡养姑妈的义务。怪得了谁呢?除了她自己,她谁也怪不了。大嫂不同意她结婚是怕她受夫家的气,出发点确实是好的,也无可指摘,恨只恨她自己立场不坚定,没能给自己选择一条光明灿烂的前路,从起跑线上就已经输了。

六十二岁了,离七十岁也不算太远,活到这把岁数,她还能求些什么,无非是亲人们对她的关心和重视,可在金老六眼里,她甚至连空气都还不如,这样的结果她又如何能做到不难过不伤心呢?娄月芳活着的时候,一再关照金老六要好好照应她,金老六也都答应得好好的,可等娄月芳两腿一蹬,她就差不多被彻底视作了无物,这让她在感情上无论如何也接受不了。

好,既然金老六心里压根就没她这个姑妈,她也就不必再顾及他的颜面了,反正那个家回不回去都是一样的冰冷,那就让自己继续流浪在路上好了,至于别人怎么说他金老六,骂他不孝顺,或是指斥他没良心,就不是她该管也不是她想管的事了。不是都不拿我当人看吗?不是都觉得我是累赘吗?不是都嫌弃我厌恶我吗?那我就不回去了!细珠一边走,一边嘀嘀咕咕地骂着金老六,小兔崽子,小狼崽子,有了媳妇忘了娘!好,你不是要脸皮吗?看我走丢了镇上的人会怎么骂你!光唾沫星子就够淹死你几百回了!

细珠下定了决心,这次就算重新找到回富安的路,她也不回去了。饿就饿死,冻就冻死,总之,她就是要看看金老六那个没良心的东西到底要怎样替她走丢了的事收场。赖她吗?一点也不赖。不是都说她呆嘛,为什么还要把她一个呆子孤零零地扔在镇上的老房子里不管不顾,为什么一年到头都回不来几次,即使回来了也是拔脚就又走了?他们都不用担心她这个呆子一个人在家会出现些什么差池吗?

尽管嘴上什么也不说,但她依旧渴望温暖,渴望晚辈给予的关心与关注,所以这次她无论如何也要放纵一次任性一回,不为别的,就为引起金老六对她的重视,让金老六明白她不是一个活死人,而是一个活生生的有血有肉的有着各种需要的人。

崔美英说她一个人住那么大院子的老房子是她的福气,可如果真是这样,崔美英就待在家里足不出户好了,为什么还要天天跑到她大女婿的饭店里找人搭寡?家的意义难道就是一个房子吗?房子再大,可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都只有她一个人住着,那还称得上是个家吗?对细珠而言,她一个人住着的老宅,是一个没有温暖更缺乏温度的家,大哥大嫂还没死的时候,这种感觉还不明显,等大哥大嫂一死,她便真切感受到了什么是深入骨髓的孤寂和无可救药的凄惶。她孤独,她悲伤,她害怕,她恐惧,她彷徨,她郁闷,一个人跟空落落的大宅一起度过的日子,无非就是在等死,而且还不知道这尽头会在哪里,所以她只能种种花养养猫,借以打发这许多许多无聊而又寂寞的时光。

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而去,她的孤寂感也跟着变得越来越强越来越深,排山倒海似的,就快压得她喘不过气来了。种花养猫已经无法让她排遣这种空前巨大的压抑,所以她需要找些牵扯她更多时间与精力的事来做,于是捡破烂便成了她日常生活中一项必不可缺的重要事务。人们都以为她捡破烂是为了换钱买猪头肉吃,就连她自己一开始也是这么认为的,可后来她便慢慢地意识到,自己之所以会去捡破烂,更多的是为了填补内心喷涌而出的空虚与绝望,让自己随时都可能濒临崩溃的情绪得到一个释放的出口。

她什么东西都捡,瓶子,纸箱子,塑料盒子,锅碗瓢盆,破衣烂衫,坏了的玩具,写满字的作业簿,废弃的旧挂历,院子里堆不下,就堆到房间里,房间里堆不下,就堆到院门外,总之,她就是喜欢把属于自己的空间都堆得满满当当的,一旦发现哪儿还有可以利用的空隙,立马就会把它们填得水泄不通,不留一丝余地。金老六嫌弃她什么东西都往家里捡,并扬言总有一天要把她捡回来的垃圾一把火烧个精光,而她只是撇撇嘴一个字也不跟他理论,照样我行我素。以为她喜欢捡破烂吗?她只是觉得这个家太大了,她一个人住着太寂寞了,所以她需要它们陪需要它们一直都出现在她眼皮子底下,哪怕它们都是些没有任何感情和知觉的死物。

她捡捡捡,她拣拣拣。一天不捡东西,心里就觉得空落落的,所以她的身影每天都穿梭在镇上的大街小巷里,以及附近几个挨着老街的村子。她一直盼着金老六开口带她去县城住上几天,真的只需要几天就够了,她只是想看看金老六的家到底长什么样,是不是像三姐四姐说的那么干净清爽。金老六打小就不是一个爱干净的人,如果不能亲自看上一眼,她还真难以想象金老六的家到底是怎么个干净清爽法。当然,她也想看看侄媳妇毛小莉有没有把金老六照顾好,金老六没结婚前一直有爱踢被子的坏习惯,不知道毛小莉会不会在他踢掉被子的那一瞬及时给他重新盖好。

尽管金老六已经年过五旬,成家也二十多年了,但在她眼里,他仍然是那个被她抱在怀里的婴儿,是那个经常等着她替他擤鼻涕的孩童,更是她心底永远永远的牵挂。金老六结婚的时候,兄弟姐妹们,除了平常就不跟大哥一家来往的二哥二嫂外,只有她被大嫂要求留在镇上照看老宅,不仅没能跟其他人一起赶到县城的酒店讨上一杯喜酒喝,更没能见识到金老六的新家,而这,也成了数十年来始终盘桓在她心里的一个打不开的心结。她知道,大嫂是怕她在儿媳妇娘家人面前出丑,丢了金家的脸面,所以她大气也不吭一声,只是默默待在家里,仔仔细细地清扫着庭院里的每一个角角落落,直到金老六挽着新媳妇的胳膊满脸带笑地回到镇上,让毛小莉走到她跟前毕恭毕敬地喊了她一声六姑。这以后,无论是金老六过生日,还是毛小莉生孩子,抑或小侄孙满周岁,只要在县城里办酒席,细珠都被理所当然地撇在镇上看家,直到大嫂死在县城,她也没能踏进金老六的家半步。

她知道,即便她不是被遗忘的角落,也是摆不上台面的角色,所有人都嫌弃她,包括一直呵护她的大嫂,包括她一手带大的金老六七姑娘。真以为她会赖上他们?不会的。她就是想去金老六的家看看,看看他过得好不好,看看有没有什么需要她帮忙拾掇的。她还有用,还不算太老,她可以帮他们洗衣服晾衣服,她可以帮他们涮锅涮碗,她可以帮他们打扫卫生,只要是力所能及的家务活,她都可以帮他们料理得很好,而且肯定不会给他们增添麻烦。

她并没有他们想象的那么邋遢,年轻的时候她是极其爱干净的一个人,甚至还有些洁癖,现在变脏了变懒了,完全是成天跟破烂打交道的缘故,可这些也都不成问题啊,她在去县城前,多洗上几次澡,使劲地多搓上几十遍,不就都解决了?她根本就没想过要长期跟着金老六待在他县城的家里,一年去个两三次也就够了,多了她也不愿意去,就算金老六有心要接她去东台落脚定居,她也是不可能答应的。夫妻两个在一起时间久了还要生出隔阂呢,更何况是姑侄,而且他们中间还夹了个没有血缘关系的毛小莉。她不傻,也不贪心,什么事可行,什么事不可行,她心里还是有数的,再说城里的楼房她也住不惯,整天爬上爬下累死个人不说,还拘束得很,她可不想把自己的后半生都埋没在那水泥钢筋混凝土铸就的牢笼里,更不想像大嫂那样到临了都没能死在自己住了几十年的老宅里。

她是在跟金老六赌气吗?是的。细珠像只没头的苍蝇四下里横冲直撞,气喘吁吁,汗流浃背,可仍旧走得雄赳赳、气昂昂,仿佛一个奔赴战场的将军。她就是要看金老六的良心是不是真的被狗吃了,就是要看不看金老六会不会因为她的走失急得如热锅上的蚂蚁一样团团转,就是要看看金老六的心里到底有没有她这个姑妈,又到底把她当作了什么。

天很快就又黑了下来,兜里的六个鸡蛋早就被她吃了个一干二净,肚子又开始咕咕咕地叫个没完了。要再这么走下去,不等金老六良心发现出来找她,用不了多长时间,她很可能就会被饿死冻死了,可她管不了那么许多了,她现在唯一的想法就是走得远远的,越远越好,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让金老六长点记性,才能让他明白她也是有情绪会生气的。

她这个姑妈当得实在很是窝囊,帮着娄月芳把两个最小的孩子从毛鞋那么小点一点一点地带大,没功能也是有苦劳的吧?可等她老了,他们不是对着她吹胡子瞪眼睛,就是很不耐烦地各种敷衍她,早知如此,她还不如做个什么都撒手不管的好好先生,也省得现在只能她独自一人伤心难过。

为了金老六和七姑娘,她生生把自己的大好青春蹉跎了过去,在最好的年华里,不仅未能如愿以偿地把自己嫁出去,更没能生个一儿半女,让她在所有人面前都抬不起头来,临了也老无所依。再看看孙美芬,虽然是个连春夏秋冬都分不清的真白痴,却过得比她幸福安逸千百倍,为什么娄月芳一听到有人要给她张罗婚事就一万个不同意呢?大嫂到底是为她好怕她受欺负,还是要把她留在家里当老妈子使唤?这是她第一次这么寻思娄月芳不让她嫁人的动机,也是绝无仅有的一次,如果大嫂真都是为了她好,为什么就不肯放任她去尝试一次?不试过怎么会知道最终的结果?孙美芬都可以迎来属于自己的幸福与完满,怎见得她就不可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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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巷子的细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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