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花子是在细珠不断哼唱着的旋律中打着哈欠醒过来的。天已经亮了,花子伸了个懒腰,慢慢坐起身来瞥了细珠一眼,却看到细珠正盯着他嘻嘻哈哈地笑,那笑容,既诡异,又带着些无法言说的邪性。

你笑什么?花子被细珠笑得心里发毛,我脸上有屎吗?细珠咯咯地望着他笑得更加恣意,你脸上没屎,你脑子里有屎!花子狠狠瞪了细珠一眼,没好声气地说,好男不跟女斗。别忘了,昨晚咱们可是说好了的,天一亮你就走。细珠依旧满脸都带着笑,放心,我唱完这首歌就走。花子不屑地睨着她,你那也叫唱歌?不就是哼哼嘛!好了好了,没人要听你哼哼,你赶紧起身走人吧!

细珠不理花子,继续哼唱着刚刚还没哼完的那支曲调。是马建生去南京念书前唱给她听的那首歌,虽然一句歌词都没记住,但那支曲子的旋律却深深印在了她的脑海中,哪怕已过了四十年,每每想起,依旧清晰如昨。

细珠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偏偏要在这个时候哼唱这首歌,她只是想唱,所以就唱了。其实她从来都没有把这支曲子哼唱出来过,哪怕是马建生刚离开镇上的那几年,她也只是默默在心里哼哼罢了,却一次也没在嘴边哼出过任何的动静来。

是想马建生了吗?她不想否认,也无从否认,毕竟这一晚上她几乎都没合眼,都在想她跟马建生之间发生过的那些陈芝麻烂谷子的事,再否认不就显得矫情而又虚伪了吗?

都说人老了就会开始怀旧,可她也不是从昨晚才开始老的,为什么过去的那么多个日日夜夜,她都没有像现在这般想念马建生这般忆念那些早已尘封了的岁月呢?她找不到理由,也无法说服自己给这份想念冠上一个看似堂皇的理由,既然想了,那就大方地承认,既然唱了,那就开开心心地把歌唱完,又何必总把自己拘泥在那个不知道到底是别人还是她自己给自己画地为牢的圈子里呢?

马建生也该快六十了吧?细珠不知道马建生的女儿是不是结婚了,也不知道现在的马建生是不是已经做外公了,她只知道现在的他们即便是走在路上撞了个正着,也不可能认出彼此来的。四十年了,沧海桑田,世事变迁,什么都改变了模样,他们又怎么能够在千万人中一眼就认出早已老态龙钟了的对方呢?

认不出,再也认不出了。细珠一边继续哼唱着那支只有她和马建生听过的曲子,一边感叹着时光的流逝把曾经的喜怒哀乐都一股脑儿地给埋葬了,心,禁不住有些淡淡的惆怅,又裹挟了些微微的疼痛。不是说好不再思念不再纠结了吗?都四十年了,为什么再次想起那些早就蒙尘了的往事时,心底涌起的依旧还是当初的青涩与懵懂?

马建生一声声喊她细珠姐姐的声音还萦绕在她的耳畔,那清脆响亮而又略微带了些童稚气的呼唤中,是她经年不敢揭开的伤与愁,当然,也夹杂了丝丝缕缕的欢喜与欣慰,只是她从来也不愿更不想去面对它,怕一抵近就失了分寸,不仅让她成为众矢之的,更让她变成一个连她自己都不能原谅的人。那些会让她成为众矢之的的人,都一个个地走了,大嫂娄月芳,马菊秋,还有五姐金明珠,是不是就意味着她可以挑战所谓的公序良俗,可以不再理会所有束缚她让她不能放开手脚去恋慕去爱的禁忌了?

不,她从来都没有爱过,所谓的爱只是人们一厢情愿的臆测,她跟马建生,从始至终都是一对好姐弟,除此而外,他们什么也不是。对,他们是好姐弟,也只能是好姐弟,一直都是,永远都是。她只是想念一个一别就是四十年的好弟弟,她只是怀念那段青葱美好的旧日时光,可一切都还回得来吗?细珠轻轻摇了摇头,又重重点了点头。所有的美好都藏在了她的记忆里,只要她还没有忘记那首歌的旋律,还没有忘掉那些早已被光阴沉淀了的故事,一切就都会回到她的世界里来,在阳光与雨露的滋润下,成为她永远永远不变的珍念。

她无法想象现在的马建生变成了什么模样,不知道他的头发是不是也跟自己一样,渐渐变得花白,也不知道他的脸上是不是也跟自己一样,不知不觉地就长出了许多怎么抹也抹不平的褶子来。马建生年轻时的样貌,她也忘得差不多了,他到底是浓眉大眼高鼻梁,还是细细的眉毛小小的眼睛外加一个扁平的鼻子?记不清了,真的记不清了。岁月的变迁,让整个富安镇,由一条喧闹的老街,变成了到处都高楼林立的现代化新城镇,很多地方她都不认识了,又怎么会还记得四十年前的马建生长什么模样。

只有一点是不会记错的,那就是马建生绝对长了一张面如冠玉的脸,是不是丹凤眼高鼻梁,也就没那么重要了。那么好看的小伙儿怎么就会对她情有独钟了?那小子一定是闲书看多了,潜移默化地就把她当成了书里的林黛玉、杜丽娘,就把她当作了戏台上粉墨登场的祝英台、白素贞。唉,不过就是把她看作他想象中的那些个颜如玉了,何必当真?细珠低低地哼唱,浅浅地傻笑,幸亏当初自己拔脚跑得快,要不然真闹出笑话来,可就不知道如何收场了。

马建生退休了吗?细珠有些恍惚地摇摇头。他和马洁过得还好吗?他们还一直都生活在镇江吗?他是不是早就当上了马菊秋口中所说的主编、社长?她不知道,她什么也不知道。她只知道就在大嫂去世那年,马菊秋也因为一场突发的脑溢血走了。自打马菊秋带着丈夫和孩子搬到县城定居后,她就再也没听到过关于马建生的任何消息与传闻了,至此,一直在各种小道消息中存活了十几年的马建生也彻底消失在了她的世界里,如果不是时常从他家那幢已经倒塌了半边墙的老屋边走过,她兴许早就记不起自己的生命中还出现过这两个人了。

说起来,这马家姐弟在某些方面还真有些相像,马建生走了之后就没有再回来过,马菊秋也一样,宁可让老屋在风雨的侵蚀下倾塌,搬走了十几年也没回来看过一次,这马家也就在桃花巷彻底变得销声匿迹了。张奶奶说马家姐弟心狠,可细珠并不这么看,马菊秋她说不好,但马建生绝对不是绝情的人,那为什么四十年了,他都不肯回来哪怕是一次两次呢?他的心早就死了啊,早在他妈病死的时候就死了,除了马菊秋,在桃花巷,他别无其他可以眷顾的亲人,还回来做什么呢?

马家是桃花巷里最穷的人家。马建生的父亲是挑着货郎担子到处走街串巷的货郎,一年到头辛苦下来也赚不到几个钱,加上家里的孩子又多,总是吃了上顿没下顿,个个都面黄肌瘦,个中的辛酸,自是一言难尽。那年闹饥荒,家里最大的两个儿子都被活活饿死了,痛得老父亲一口鲜血吐到地上就没再醒过来,而他母亲也因为急火攻心落下病根,从此卧床不起,到死都没能再下过地。马建生是马家最小的儿子,爹妈生他的时候都四十好几了,跟细珠一样,她出生那年,她爹她妈也是年过四旬的人了,也许就因为这个缘故,他们打小便走得近,而且是格外的亲近。马菊秋比马建生大了十几岁,父亲一死,她便成了家里的顶梁柱,为供弟弟上学,供弟弟吃喝穿用,她只好把自己早已定好的婚期一再往后延,直到马建生上初中了,她才草草地把自己嫁了出去,尽管丈夫不是倒插门,但为了方便照顾病母幼弟,她始终都在娘家待着,加上她婆婆不肯她男人搬到马家住,这结了婚也等于没结一样,所以马建生成年后,对长姐始终很是感念,而对那个给他带来各种灰色记忆的家却是避之唯恐不及。

细珠以为她是最懂马建生的那个人,比马菊秋还懂。他们从穿开裆裤的时候起,便天天都待在一块玩,他不管有了什么心事,都会在第一时间告诉她,而她也不管心里藏了些什么秘密,都愿意拿出来跟他分享,这样的关系不是姐弟胜似姐弟,也难怪五姐总是因为眼红,要在父母和大哥大嫂面前各种告他们的状。他所有的悲伤,都一一被她看在了眼里,她舍不得他,她心疼他,她好想从手头没完没了的总也做不完的家务活里多挤出一点点时间,给他更多的安慰与呵护,可她又不敢太过张扬,更不敢肆意地抵近,因为随着时间的流逝,他和她都一天天长大,而五姐所打的关于他们的各种小报告,也变得越来越多,越来越频繁。

五姐打小起就妒忌细珠,妒忌她虽然没自己长得好看,却有马建生长得那么好看的一个小孩愿意天天都跟在她屁股后面当跟屁虫。五姐告诉父亲说,细珠跟马建生一起在巷尾的土地庙里学戏里的公子小姐拜堂;五姐告诉母亲说,细珠又带着马家的小伢子去河边的树上捉知了了;五姐告诉大哥说,马建生跟细珠一起躲在兽医站的大院里不知道搞什么鬼;五姐告诉大嫂说,她亲眼看到马家的小伢子跟细珠闹着闹着,就突然抱住细珠,在她额头上狠狠亲了一口。

这都什么跟什么啊?不就是两个小孩子玩过家家嘛!大人们对于五姐的告状总是不以为然,而且每次都会报以哄堂大笑作为最终的结局,五姐气不过,索性又跑马菊秋那儿打小报告去了。五姐跟马菊秋说,我家细珠带着马建生在海河边捉蛇呢;五姐又跟马菊秋说,别再让你家马建生跟细珠玩了,我家那个傻子迟早要带坏了马建生!马菊秋一开始也没太把五姐的话当回事,细珠不过七岁,马建生也才四岁大点,小孩子家家的,有什么好防备的?谁也没想到,五姐这小报告一打就是十几年,并最终赢得了马菊秋的信任,成了马菊秋在巷子里最好的朋友。

细珠一直搞不明白五姐为什么喜欢处处都跟她作对,五姐各方面的条件都比她好了不是一星半点,不仅人长得比她漂亮,身材也比她好,最紧要的一条,是五姐的脑子比她好使多了,她实在想不通五姐到底是出于什么缘故,才会妒忌她这个又蠢又笨的妹妹。我就是见不得你跟马建生走那么近,怎么了?五姐曾经直截了当地告诉十七岁的她说,看到她跟马建生在一起,她就觉得恶心,觉得浑身都会起鸡皮疙瘩,你以为你是灰姑娘,指望马建生会像王子一样把你带进王宫啊?

我就是我,我也只想做我自己。细珠满怀委屈地盯着五姐,马建生是我弟,我是她姐。五姐嗤之以鼻地瞪了细珠一眼,你当我瞎啊?就算这家人全瞎,你也瞒不过我这双火眼金睛!细珠眼里噙着眼泪,你老针对我干什么?家里什么好东西不都是紧着你用,我从来也没跟你争抢过什么,你干吗非得总跟我过不去?五姐哈哈笑着,我跟你过不去?你也配?我就是看不惯你天天勾搭马建生,你说马建生那么好的一个孩子,都被你弄成什么样了!

我没有!细珠争辩说。还说没有?没有,你天天跟他搅和在一起做什么?细珠,你已经十七岁了,是大姑娘了,要懂得避避嫌,晓不晓得?我跟马建生走得近,那是因为我懂他。我懂他的忧伤,懂他的难过,懂他的快乐,懂他的欢喜,你懂吗?你懂他?五姐忽地爆发出一声大笑,你刚刚说你懂他是吧?细珠,你还真不害臊,真当自己是马建生的婆娘呢!

是的,她懂他,至少,她一直都是这么认为的。她懂他年幼失祜的痛,她懂他对马菊秋又敬又怕的感情,她懂他对亲情的不舍,也懂他对温情的渴望。母亲长年卧病在床,甚至不能为他做一碗他最喜欢的鸡蛋羹,大姐为了挣钱养活他并供他上学念书,总是没日没夜地加班加班再加班,无数个寂寞而又凄惶的深夜里,陪伴着他的,只有病床上连说话的力气都没了的母亲,还有父亲、大哥、二哥一字排开挂在墙壁上的黑白遗照。

母亲不能陪他说话,不能陪他聊天,唯有一双总也流不干眼泪的眼睛,无言地向他诉说着这个家所经历的所有伤痛与无奈;大姐把大把的时间都用在了工作上,常常都是半夜才回来,天一亮就又着急忙慌地赶去工厂上班了,非但没有时间陪他,就连跟未婚夫约着一起吃顿饭的时间都挤不出来。那个时候,马建生一直以为他是被这个世界遗忘的角落,生日那天,当他满含着热泪坐在门槛上等大姐下班回来给他做一碗热气腾腾的长寿面时,却不料等来等去最后等到的,竟是细珠那一张明媚如花的笑脸,还有她用力地塞到他手里的三个煮熟的尚带着她体温的鸡蛋。

他记住了细珠对他的好,还有细珠那张笑得比桃花还要好看的脸,从那个时候他就在心里暗暗起誓,长大了一定要对细珠好,一定要像戏里的梁山伯对祝英台那样,对细珠格外格外地好。细珠并不知道马建生心里的那些弯弯绕,也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出于什么缘故,就把她当成了他梦里的祝英台,她只知道她是这个世界上最懂他的人,懂他的喜怒哀乐,懂他的犹豫徘徊,懂他的难过悲伤,懂他的彷徨困惑,懂他的喜上眉梢,懂他的开心快乐,懂他的所有,懂他的一切。

四十年弹指一挥间,该逝去的,终究是不曾在老去的纸笺上,留下任意的片言只语,唯有些许的蛛丝马迹,在泛黄的记忆里摇曳生姿。从前,只要他一个回眸,她就能从他的眼神里洞悉他心里到底想了些什么,而现在,她倒是还能弄懂些什么?不懂了,她什么都不懂了。也许她从来也没懂过马建生,一切都不过是她自以为是罢了。马建生是谁?一个老邻居?还是曾跟她一起谱写下一曲恋歌的恋人?

说什么恋人哪?从头到尾,他们都没有恋爱过,连手都没拉过,充其量也就是互生好感罢了。她不懂他为什么一走就是四十年,镇江离镇上也不是很远啊,为什么这四十年来他一次都没回来过?真的是她以为的,他害怕回到这个伤心的地方,再想起那些伤心的事吗?

细珠依旧低低地哼唱着,嘴角挂着一丝耐人寻味的笑,富安就没给他留下一点点与美好相关的记忆吗?他们一起去海河边爬树捉知了的时候,他笑得那么开心;他们一起在兽医站大院里玩捉迷藏时,他满脸都堆满了笑;他们一起去海河北岸的乡下放风筝时,他快活得手舞足蹈……难道这一切都是假象吗?不,富安并不只给他带来了悲伤与难过,还给他带来了很多的快乐与欢喜,所以,他不肯回来,跟那些伤心事根本就没有多大的关系,说到底,只是他不想回来罢了。

她也不知道他为什么不想回来。是张奶奶说的那样,因为他心狠,是个无情的人,早把家乡给忘了,还是赵蛮子说的那样,因为他翅膀硬了,觉得自己是个人物了,再也瞧不上家乡和家乡的人了?不管怎样,马建生都不可能会是个无情的人,再说他家最困难的时候,巷子里所有的人家都向他们施过援手,他又凭什么瞧不上那些帮助过他的人们?

因为自卑?他不想再回忆起那些不堪回首的往事,不想再记起那些最穷最苦的日子?她知道,那个时候他真的是穷怕了的,上初中之前就没穿过一件没打过补丁的衣服,吃一顿红烧肉最起码也得等上半年,而且每个人顶多只能吃上两块瘦肉,这样的日子这样的家,就算他避之唯恐不及,也不算是忘本吧?可这也算不上理由,至少这个理由还是显得牵强的,更是她帮他找出来的所谓的理由,毕竟,她不是他,也不是他肚里的蛔虫,怎么会知道他心里到底想了些什么?

是因为怕见到她?这个理由她也想过,不过早就在几十年前就被她彻彻底底地推翻了。她又不是三头六臂的妖怪,他干吗要怕她?怕她像五姐那样,会不分青红皂白不讲理地指斥他是见异思迁的陈世美吗?早就说了,他们压根不是恋人,根本就没谈过恋爱,又何来见异思迁一说?再说她也没那么重要,就因为担心没法给她一个交代,干脆就再也不回来了?他又没说过要娶她,没说过要跟她结婚,更没向她许下过任何的承诺,为什么要给她交代?

他不就是说等放了寒假就会回来看她嘛,不就是说等他会回来了再给她弹吉他听嘛!他肯定也跟马菊秋说过这样的话,所以就算他食言了,也不是针对她一个人,她又有什么理由非得生他的气,非得埋怨他记恨他呢?不会的,她不会生他的气,不会埋怨他,也不会记恨他,这些他都知道的。他知道她不是一个小肚鸡肠、锱铢必较的人,他知道她不会把那些芝麻绿豆大点的事一直放在心里并始终跟自己过不去,可他为什么就是不肯回来?她不知道。或许,她从一开始就不曾真的懂过他吧!

你哼的是什么歌?花子忽地打断唱得正兴起的细珠说,哼半天还哼没完了。细珠抬眼盯了花子一眼,说过了,唱完这首歌,我马上就走。君子一言,驷马难追,你真当这儿是皇宫,我想赖着不走啊?花子叹口气说,得,你唱,你继续唱,可你都唱的什么鬼,哼半天了连一句词也没唱明白。细珠瞥着花子呵呵地笑,本来就没有词啊!花子无可奈何地摇摇头,没词你光哼哼叫什么唱歌?细珠撇了撇嘴唇,我说唱歌就是唱歌,你管那么多干吗?细珠不再搭理花子,只自顾自地哼唱起来,哼到动情之处,索性闭上眼睛摇摆起两只手来,满脸都挂着灿烂的笑容。

马建生给她谱的这首曲子真是太好听了,一下子便把她的记忆拉回到那些遥不可及的青葱岁月。尽管那个时候,大家的日子都不太好过,可那些俯首可拾的开心快乐却是再真实不过,哪怕是大嫂对她的教训、大姐对她的责备,甚至是五姐对她的斥骂,都被打上了温柔的底色,无不透着淡淡的暖意与清香。她喜欢那段久违了的时光,那时候的她,看到什么都觉得是美的,父亲佝偻的背影是美的,母亲手背上毕现的老年斑是美的,大哥微微花白的头发是美的,大嫂曲线玲珑的身材是美的,大姐脸上的雀斑是美的,小妹稚嫩的叫声是美的,就连马菊秋身上透出的那股子泼辣劲都是美的,当然,最美的还是马建生的笑容,带着一点点青涩,一点点害羞,却又有着阳光般的暖意,和大地一样的健康。

不可否认,马建生是桃花巷最帅的小伙子,也是镇上最迷人的小伙子。尽管大家都知道马家穷得就差揭不开锅了,但还是有很多漂亮的小姑娘会天天堵在巷子口等他一起上学,能不能嫁给他都在其次,重要的是能多跟他接触一分钟也是好的,即便半句话都不说,也能羡慕死一串串偷偷尾随的目光。大家都羡慕细珠羡慕得不行,尽管她没念过书也不识得任何一个字,但她却有能力让马建生天天都跟跟屁虫一样,一口一个细珠姐姐地叫着,比叫他亲姐还要叫得亲切,也更亲昵。

同学们都笑话他喜欢上了一个又辣又丑的大姐姐,把所有肮脏的恶毒的词汇都用到了细珠身上,为此,马建生没少跟那帮浑小子打过架吵过嘴。细珠曾经亲眼看见马建生跟一个比他高上半头的村里来的孩子为她起了争执,那孩子不停地取笑他喜欢上了一个辣女人,把“女大三,抱金砖”那样不正经的话放在嘴边说了又一遍,结果愣是被看上去弱不禁风的马建生给揍了个满嘴啃泥。

她没想到马建生居然有那么大的爆发力,更没想到他会为了她跟那些野孩子拌嘴打架,感动之余,更对他生出几分怜爱之情。以后别跟他们打架了。细珠望着马建生语重心长地说,你身子这么单薄,怎么打得过他们?马建生满不在乎地笑笑,刚刚不是把他打趴下了?细珠盯着他看了一眼,认真地说,你这是吃屎碰上了个豆瓣,下次就不一定了。再说人家比你高出半个头呢,他要是再叫个人来,不还是你吃亏?

马建生说,我不管,谁让他们骂你?边说边攥紧拳头,谁骂你,我就揍谁,就像鲁提辖拳打镇关西一样,叫他满脸开花!细珠望着他哭笑不得,还满脸开花呢!我在旁边看得清清楚楚的,你这次赢得特别侥幸。马建生把头一偏,有些不满地斜睨着细珠嘟囔着嘴说,侥幸也是我赢了!细珠伸手替他掸了掸身上的灰尘,幸亏没弄坏衣服。这身衣裳可是你大姐攒了很长时间的工资才给你添置上的,要弄破了,她还不把你的耳朵揪成兔子耳朵?破了就破了,我才不在乎!马建生嘻嘻笑着,反正谁骂你,我就揍谁。他们要讨打,可怪不了我!

细珠吁口气说,骂就骂呗,我本来就是辣子啊!马建生轻轻瞪一眼细珠,是也不许他们说!细珠呵呵地笑着,你大姐不也天天骂我辣子?你也回去揍她?马建生眨巴着眼睛好半天,忽地叹口气说,她那不叫骂,她就是叫习惯了。细珠伸出右手食指点了下他的脑门,那就让他们继续骂好了,反正骂着骂着也就习惯了。马建生不知道细珠是真的这么想,还是真的生他气了,嗫嚅着嘴唇,想说些什么却又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千言万语到了嘴边,最后都只化作了细珠两个字。叫细珠姐姐!细珠挑着眉头瞟了他一眼,我就是怕你吃亏。他们要联合起来对付你,十个马建生加起来也不是对手。

细珠一直很纳闷,为什么自己始终都没能记住马建生当初给她写的那首歌的歌词,哪怕记住一句半句也是好的啊,可偏生就连一个字也没记住!说她记性不好了,好像也能说得过去,毕竟六十多岁的人了,过去的事哪能样样都记得那么清楚?可为什么那么多久远的事,那么些细枝末节的琐碎,她反而通通都记住了呢?

她记得和马建生相处时的每一个细节,她记得马建生都跟她说过什么话聊过什么话题,她记得马菊秋是怎么骂她不要脸的,也记得五姐是怎么竭尽所能地挖苦她讥笑她的,为什么偏偏就不记得那首歌词了呢?也许,是因为从始至终他只给她唱过一遍,所以印象并不深刻,可她不也记住了同样只听过一遍的曲子了吗?是她当初听得不够真切,还是那些歌词蕴含了太多直白露骨的字句,所以她一直都在刻意地回避?她不记得了,也弄不清了。四十年了,记不得,弄不清,不都是很正常的嘛?那么长的时间,那么久远的事情,一句记不得了,不正好可以把所有的前尘往事,都借了这个理由给轻轻覆盖上吗?

过去了,就让它过去吧,又何必总沉溺在往事中与自己过不去?她不想记起那首歌词都为她写下了怎样的字句,热烈的,或是深情的,奔放的,或是含蓄的,既然早已时过境迁了,也就没有必要再继续深究了,她唯一愿意记住的,就是那支有着优美旋律的曲子,既不张扬,也不深沉,既不暧昧,也不浮夸,有的只是平淡生活里淡淡的欢喜、淡淡的忧愁,还有那些只属于他和她,以及他们那个时代的,人与人之间的,真诚的暖意,真切的温柔。

你哼的是什么歌,怎么我从来都没听过?花子再次打断细珠说。细珠不无蔑视地盯着花子笑了笑,没听过吧?没听过就对了。花子点点头,我活了四十五岁,还从没听过这么好听的歌。好听吧?细珠咯咯地笑着,好听也只能听这一回了。细珠边说边站起身,一边伸手拍了拍屁股,一边把盖在腿上的被子扔到花子脚边,我说过的,唱完这首歌就走。

花子紧紧盯着细珠,你还没告诉我这是个什么歌呢。细珠摇摇头,依旧满脸都挂着温暖的笑意,我也不知道是什么歌,我就听过一回。花子不解地盯着她问,四大天王?刘德华?张学友?还是谭咏麟、费玉清唱的?花子说的这些名字,细珠一个也不知道也没听说过,不过她却很认真地盯着花子说,你就当唐国强唱的吧!花子伸出舌头舔了舔嘴唇,唐国强我知道,他是演电影的,没听说他还唱过歌啊!细珠呵呵笑着,你就当是唐国强唱的不就行了?花子知道唐国强是拍电影的,是上世纪八十年代炙手可热的电影明星,可他真的不知道唐国强还唱过歌,更不知道唐国强都唱过什么歌,怎么能就当是唐国强唱的?你就告诉我呗,告诉我,又吃不了亏的。花子愣是腆着脸觑着细珠说,大姐,大婶,不,大姨,就告诉我一下呗。

细珠一边往外走,一边伸出双手不停地往掌心里哈着气,有些不耐烦地说,不是已经告诉你了?花子说,唐国强一个演戏的,又不是歌手,他唱的哪门子的歌?细珠忽地低下头,盯着蜷着身子半躺在地上的花子,把他从头到脚仔仔细细打量了个遍,这才发现原来昨天晚上,他居然把唯一的一床被子让给了她,自己却是半裹着身上那件又脏又臭的破棉袄,一半垫着一半盖着将就睡的,顿时心里就莫名地涌起了许多感动,忍不住蹲下身子拉过刚刚扔到他脚边的被子,一边默默替他盖好,一边叹息着说,你这个人啊,唉,还真没想到你是个好人。

花子不无得意地盯着她笑了起来,我本来就是个好人啊!细珠伸手在他肩膀上轻轻拍了一下,又重新站起身,好了,我要走了,你的地盘还给你了!花子掀开被子,一骨碌从地上爬起来,你还没告诉我那首歌到底是谁唱的呢!唐国强啊!细珠望着他哈哈笑了起来。怎么可能是唐国强?他就不会唱歌!细珠睨着花子问,你怎么知道唐国强不会唱歌?我都会唱,唐国强不会唱?花子急了,我不是这个意思。细珠极其认真地盯着花子看了一眼,唐国强唱得好着呢!

在细珠心里,马建生比唐国强也差不到哪儿去,甚至,她一直都觉得,如果马建生不是出生在经济落后又地处偏僻的镇上,他一定可以成为比唐国强还要风光还要成功的人物。唐国强是她最喜欢的大明星,马建生是她最喜欢的弟弟,她庆幸在她最好的年纪认识了荧幕上的唐国强,更庆幸在那段青葱如花的岁月里,有马建生那么可爱的一个弟弟一直都陪伴在她身边,并给她带来了那么多欢声笑语与无忧无虑的快乐。

其实,马建生并不比唐国强逊色的,他凭借自己的努力,不也成了镇上人人羡慕就连卢书记都要忍不住夸一声后生可畏的大记者吗?为什么非要成为大明星才叫成功?马建生已经很成功了,不是吗?不仅有他热爱的事业,还有真心爱他的老婆,以及长得既可爱又漂亮的女儿,如果这都不叫成功又叫什么?说不定他早就是报社的主编、社长了,那么大的一家报社都归他一个人管,所有职员都得受他一个人管,就跟皇帝一样,说什么大家都要听,不比当大明星强多了?说实在的,这些都不是细珠真正关心的,她只希望他过得好,希望他过得快乐,希望他没病没灾永远都健健康康的,希望他不要再像小时候那样受穷,希望他老婆能够少管他一些,不要像马菊秋那样总是嘀嘀不休地唠叨个没完。是的,在她内心深处,他是唯一一个可以与唐国强相提并论的人,他们都生得玉树临风、英俊潇洒,他们都光彩照人、绚烂多姿,所以,很多时候,她都会故意把他们混淆在一起,马建生,唐国强,唐国强,马建生,谁说马建生就不是唐国强呢?

你去哪?花子追出门外问细珠说。我去哪,干吗要告诉你?细珠头都不回一下,你是我儿子还是我侄子,管得倒挺宽!花子伸手挠了挠跟鸟窝一样乱的头发,你哼的歌真好听,我还没听够呢。细珠愣了一下,突地回过头来,还想听?花子点点头。那也不唱了。细珠嘻嘻笑着,说好了唱完歌我就走的。花子撇了撇嘴,你认识路吗?你晓得往哪儿走?细珠抬头看了一眼瓦蓝瓦蓝的天空,走哪算哪呗,管那么多干吗?花子不解地盯着她,走哪算哪?你要是再迷路了,可碰不上我这样的好人了。

细珠望着花子呵呵地笑,好人多着呢,走哪都有好人。花子纠正她说,那可不一定,要是好人多,我能出来讨饭吗?细珠说,你不讨饭还能做什么?跟好人多不多有什么关系?花子叹口气说,还是给家里人打个电话,叫他们来接你吧!细珠说,我不知道电话号。花子说,那你也不能乱走啊!这大冷天的,说不准什么时候就下雪了,这雪一下就麻烦了。花子边说边扣着破棉袄上的衣扣,要不,我送你去派出所吧!送我去派出所干什么?细珠警惕地瞪了花子一眼,我又没犯法,干吗去派出所?花子望着她嘿嘿地笑,让派出所送你回家啊!回家?谁说我要回家了?细珠一边说,一边固执地掉转过头,沿着面前的一条小道径直朝前走去。回什么家啊?她跟花子说过她要回家吗?不是说好了正好利用这个机会让金老六长长心,就这么回去了不是自个抽自个嘴巴吗?

那你不回家想干吗?花子跟在她屁股后面麻利地追了上来,喂,大姐,你到底要去哪啊?谁是你大姐?细珠一下子来了火,问那么多干吗?狗拿耗子,多管闲事!花子咧着嘴笑着,我真不是吓唬你,这要下了雪,你想回去也回不去了。下就下呗!我都不怕,你怕什么?花子说,下了雪你住哪?不冻死也得冻个半死。细珠气呼呼地说,那跟你有什么关系?你又不是我儿子,管得倒挺多!花子跺了跺脚,大姨,大婶,你是不是跟儿子赌气了偷偷跑出来了?这把年纪了还搞什么离家出走,这不给子女添乱嘛!

细珠狠狠瞪了花子一眼,我没儿子!半个也没有!花子陪着笑脸说,那就是跟女儿女婿怄气。大婶子,儿孙自有儿孙福,您看您都这么大岁数了,还跟他们怄什么气?犯不着!细珠忿忿地说,女儿我也没有!花子不无疑惑地围着细珠打量了一圈,您是孤寡老人?你才孤寡老人呢!又没儿子又没闺女,不就是孤寡老人?我有孙子!细珠气不打一处来地瞪着花子,我孙子懂事着呢,让他别问了他还一个劲地问!

花子咂巴着嘴笑笑,您从敬老院逃出来的吧?你才从敬老院逃出来的!细珠瞪着花子,你老跟着我问个没完想干吗?花子说,我这不是怕您走丢了嘛。您要走丢了,家里人得多着急啊!要你管!细珠索性停下来,一手叉腰,一手指着花子的鼻子说,你是我什么人,要你没完没了地问七问八?花子说,我这不是关心您嘛!也就是您,换个人,四脚朝天地躺马路中间,我也懒得多问一句。那你管我干什么?细珠突地把棉袄上的衣兜通通往外翻了个遍,看清楚了,我身上一分钱也没有,你就是跟到明天早上,也跟不出花来!

花子怔怔盯了细珠一眼,你,当我是小偷?细珠恼怒地瞪着花子,花子跟小偷不还就是一个工种?你不偷靠什么生存?花子无可奈何地瞥着细珠,好,好,我是小偷,我他妈还是强奸犯呢!你比强奸犯也好不到哪去!细珠一把推开挡在她身前的花子,好狗不挡道,你挡住我的路了!谁挡你的路了?爱走不走!花子气呼呼地往旁边闪过去,我就是狗拿耗子多管闲事,白惹一身臊!

细珠边走边白了他一眼说,对了,你就是多管闲事——多管闲事多吃屁!你!花子鼓了鼓腮帮子,好男不跟女斗,你爱怎么说就怎么说。细珠冷不防回过头,歪着脑袋盯着他一字一句地说,你算什么好男?好男人能跟你一样天天在外边讨饭?一边说,一边指着前面的一条小道问花子,往那边是去哪的路?花子故意抬起头望向辽远的天空,你问我啊?你不是说我多管闲事多吃屁吗?不说拉倒!还好男呢,肚量就这么大点。如皋!花子继续望着天空,眼睛也不眨地回答说。如皋?细珠不无疑惑地念叨了一句,心里却不免吃了一惊,怎么都快到如皋了,这是鞋底上抹了油还是飞起来了?唉,管它如皋还是如东呢,只要有路可以走不就行了,想那么多干吗?!

细珠迈开脚步,飞快地往前走去。没承想花子又在她背后扯开了喉咙,问她是不是从东台方向过来的。你是东台哪个地方的?许河?富安?安丰?唐洋?这花子管得越来越宽了,真拿自己当根葱了呢!细珠在心里忿忿地骂着花子,不就是借你的破地睡了一晩上嘛,就想借机打探私事了?不,她压根就没怎么合眼,那被子又脏又破,还有股说不出到底是什么味的熏天的臭气,她能睡得着吗?再说她还担心他趁她睡死了爬过来对她动手动脚呢!死花子臭花子!土匪!流氓!地痞!瘪三!还想套她的话,真当她金细珠傻呢!这花子从一开始就没安什么好心,她可不能就这样被他骗了,还一口一个大婶大姨地叫着,他以为她真忘了昨晚他想对她做的那些龌龊事吗?还要送她去派出所,天知道他是要把她拐带到哪去,说不定半路上就挖个坑把她埋了,活不见人,死不见尸,就算金老六有心找她,到那会恐怕就连根头发丝也找不出来了。细珠越想越觉得就是这么回事,越想越后怕,这花子哪来那么多的好心,不就是想打家劫舍嘛!去他妈的许河富安,去他妈的安丰唐洋,她还是上海南京来的呢!

走啊走啊走啊走,走过了小道走大路,走过了大路走小道,待确定已经把那个不怀好意的花子远远地撇开了后,细珠才停下脚步,倚在路边一株秃了枝丫的桑树底下大口大口地喘起气来。哎呀,这次可真是脚底抹了油,就差飞起来了。都是那个杀千刀的花子害的,一大早什么也没吃就走了这么远的路,还让不让人活了?不,她不是一大早什么也没吃,而是从昨天中午开始,直到现在,就只吃了小半个烧饼,而且还是从花子手里抢过来的,这要再不找点吃的填补下,恐怕挨不到下一个有人的村子,她就要被活活饿死在路上了。

肚子又不争气地咕噜咕噜地叫唤了起来,细珠咬着嘴唇皱了下眉头,这前不着店后不着村的,倒是去哪里找吃的?她又想起了吴奶奶卖的猪头肉,那味道,那色泽,那嚼劲,简直就是人间第一美味,平常她每顿最少也能吃上它一斤两斤的,可现在,别说是吃了,就连想想都觉得奢侈得很,这万一真的死在路上了,别的遗憾没有,最大的遗憾就是没能在闭上眼睛前美美地吃上一顿猪头肉了。

吴奶奶做的猪头肉是富安老街上的一绝,不仅色香味俱全,而且怎么吃也吃不腻,要不是囊中羞涩,她都能搬张凳子坐到吴奶奶卖烧腊肉的铺子前,一天三顿就拿猪头肉当饭吃了。崔美英说她是个吃货,迟早都要坐吃山空,她就不明白了,人生出来不就是吃饭的嘛,不吃不就饿死了,怎么崔美英总是有那么多歪屁要放?

吃吃吃,一天到晚就知道吃!你也不看看自己手里有几个钱,要不是金老六和五子养着你,照你这个吃法早把房子都吃掉了!吃个猪头肉就能把房子吃掉?崔美英也太夸张了!你也没少吃啊,这一天天的。细珠睨着崔美英说,昨天你还说一个人吃了一条大黄鱼呢!崔美英洋洋得意地说,我是吃的女婿的。我家小平开饭店,你家又没人开饭店。细珠撇撇嘴说,不开饭店就不能吃饭了?你问问这巷子的人,张奶奶,赵蛮子,随便你问哪个,有不吃饭的吗?崔美英说,我说不能吃饭了吗?我是说不能呆吃。细珠问,我怎么呆吃了?崔美英说,你一有钱就跑到吴奶奶那买猪头肉吃,还不是呆吃?细珠说,我又没吃你的,要你管!崔美英说,那你也不能呆吃,天天往吴奶奶那跑,你以为钱都是天上掉下来的?细珠说,我花你的钱了?你管到外国去了呢!崔美英把头一扬,金老六的钱就不是钱了?细珠不耐烦地瞪了崔美英一眼,那是我的退休金,不是金老六的!崔美英不屑地盯着细珠打量了几眼,好好好,都是你的,行了吧?你就吃吧,总有一天吃撑死你!

吴奶奶的猪头肉是真的好吃啊,就跟鸦片一样,吃了会让人上瘾。赵蛮子说吴奶奶的猪头肉里放了东西,吃多了就会上瘾,上了瘾就戒不了了。放什么东西了?细珠问赵蛮子。还能是什么?赵蛮子故作神秘地说,罂粟种子呗!罂粟种子是什么?就是大烟种子呗!大烟种子?细珠吃惊地盯着赵蛮子,你是说吴奶奶往猪头肉里放鸦片?那不是毒品嘛,抓起来要枪毙的!赵蛮子白了细珠一眼说,只是为了入味,又毒不死人。

细珠将信将疑地问,真的?赵蛮子说,我怎么知道真的假的?反正大家都这么说。大家?哪个大家?细珠打破砂锅问到底,崔美英说的吧?赵蛮子轻轻踢一下细珠的腿,你扯什么崔美英?皮又痒痒了,想让崔美英找你吵架啊?细珠呵呵笑着,十个崔美英也吵不过我。赵蛮子也跟着笑,瞧把你给能耐的?会吵架也算个本事?细珠点点头,总比不会吵强吧?崔美英那个乡下来的女人,看见一次我就想骂她一次。

赵蛮子说,你俩就是狗脸亲家公,上午吵了下午就又好了。细珠呸一口说,谁跟她狗脸亲家公?她也配?赵蛮子说,你当我们都眼瞎啊,最近她不一直都跟你一块捡破烂的吗?细珠辩解说,那是她黏着我,跟狗一样,赶都赶不走。一会说她三个女婿多有钱多有钱,一会说这个女婿欠一屁股债那个女婿挣不到钱,烦都被她烦死了!

赵蛮子哈哈笑着,所以说你俩狗脸亲家公啊!她怎么不跟我说这些?还不是拿你当自己人?细珠不屑地说,谁要她拿我当自己人!一边说,一边用胳膊肘捣了捣赵蛮子的胳膊,吴奶奶干吗要往猪头肉里放大烟种子?赵蛮子说,入味啊,入了味吃的人才能上瘾啊!这就跟抽大烟一个道理,越抽越有瘾!你看啊,街上卖猪头肉的也不止吴奶奶一家,可生意好的只有她一家。

细珠睨着赵蛮子,真上瘾啊?赵蛮子说,不上瘾,你能三天两头地就跑她那买猪头肉吃?一斤不够,还要吃两斤,不是上瘾是什么?吴奶奶的猪头肉真的放了大烟种子?她喜欢吃吴奶奶卤的猪头肉,都是因为吴奶奶在卤水里放了大烟种子才让她上了瘾?那自己这些年吃了这么多猪头肉,岂不是吃的全是毒?细珠想到电视剧里演的那些抽了大烟后变得骨瘦如柴的瘾君子,再看看自己,这不胖也不瘦的,好像也没中毒啊,难道是吴奶奶放得少,所以就显不出来了?管它呢,只要好吃就行了!不就一口猪头肉嘛,还真能吃死人啊?

自打细珠听说吴奶奶在猪头肉的卤水里放了大烟种子后,忍了有半个月都没有上街买猪头肉吃,就连于春兰买了来要跟她分着一起吃,她也咂巴着嘴以没胃口拒绝了。这不知道也就罢了,知道了还是小心为妙,万一哪天就中了毒呢!

你不会真信了赵蛮子的话吧?于春兰一边大口大口地嚼着猪头肉,一边咯咯笑着说,你都一把老骨头了,吃死了就死了呗,还这么惜命做什么?细珠瞪一眼于春兰,情不自禁地咽着口水说,谁不惜命?你妈弓着个背活了大半辈子,一说到死,就跟真有人拿刀架她脖子上一样,能坐那呸上半天。于春兰哈哈笑着,你跟我妈不一样,你比她有思想有觉悟。细珠斜睨着于春兰呸了她一口说,少跟我面前给我戴高帽子。就你那一肚子的坏水,别人不知道,我还不知道?

于春兰使劲嚼着猪头肉,故意咂巴出各种声响来,什么坏水,我怎么不知道?细珠又咽了一口口水,赶紧地,把你的猪头肉拿走,别在我家吃了!于春兰一边吃,一边朝细珠眨巴着眼睛,为什么要拿走?以前不也都在你这吃的!细珠继续咽着口水,以前是以前,现在是现在!于春兰笑得前俯后仰,细珠,你流口水了,我都看见了!细珠下意识地伸手抹一下嘴巴,谁流口水了?再不把猪头肉拿走,我就拿扫帚把你打出去!

于春兰依旧端坐着不肯挪身,满脸都挂着得胜的笑容,你是没流口水,可你一直在咽口水,我都听见了!细珠恨恨地瞪她一眼,你就故意的。知道我不敢吃猪头肉了,还非要在我面前吃!于春兰笑得更加恣意了,谁故意了?我买来分着给你吃,你不吃怪得了谁?边说边伸出手指从盘子里捏了一块肥瘦均匀的猪头肉出来,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往细珠嘴里塞去,吃吧,想吃就吃,怕什么死啊?谁怕死了?细珠一边着急忙慌地,想把嘴里的猪头肉吐出去,一边硬着嘴皮子说,你才怕死呢!不怕死你就吃啊!于春兰激将她说,细珠,你要不敢吃下去,你就是个孬种。激将我啊?细珠把猪头肉含在嘴里,想要吐,可一尝到那个香味,却又舍不得吐了,一时间倒不知道究竟是要吃了还是吐了好。

于春兰望着她趁热打铁说,赵蛮子就是吓唬你,照她那么说,吴奶奶的猪头肉还卖不出去了?再说了,谁看到吴奶奶在卤水里放罂粟种子了?你吃那么多猪头肉了,什么时候吃出来过罂粟种子?细珠为难地盯着于春兰说,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于春兰说,那就是他们瞎造谣的,一个个的都眼红她生意最好,明里争不过她,就使出这么个下三滥的法子败坏她的名声,你还真信呢!

细珠继续咂巴着含在嘴里的那块猪头肉,要说这吴奶奶卤的猪头肉确实是好吃到打嘴都舍不得丢,她若称第二,就没人敢称第一,可她依旧满腹狐疑地盯着于春兰嗫嚅着嘴唇,支支吾吾地说了一句,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万一什么万一?你都吃了几十年的猪头肉了,加起来少说也有几百斤了,要中毒早中毒了,还能等到今天?于春兰一边说,一边从桌子上的筷桶里抽出一根筷子,迅速往细珠嘴里一捣,那块已经被她差不多就要含化了的猪头肉,骨碌一下便顺着她的喉咙掉进了肚子里。

那是细珠第一次抗拒吃猪头肉,也是唯一一次。自那之后,她便又随着性子,敞开肚子地大吃特吃起来。什么大烟种子?什么上瘾不上瘾的?她就是好这口了,怎么了?从小到老,从没有人真正关心过她心里想要的是什么,大嫂说她喜欢穿深颜色的衣服,所以每次给她做新衣服,不是藏青的就是蓝的,不是灰的就是黄的,却没有问过她到底喜欢哪一种颜色。其实她喜欢的是浅色系,白的,粉的,米白的,淡绿的,可偏偏没有人问她,而且还要把他们的喜好一一强加在她身上,让她也认定她喜欢的就是他们喜欢的。妈一直说她喜欢吃茄子,五姐也跟着这么起哄,其实是五姐最爱茄子,她一碰到茄子就想吐的。

年轻的时候,她也不喜欢吃猪头肉的,甚至连看都不要看一眼,不知道是不是大嫂觉得她天天都忙着洗衣服烧饭,不得片刻空闲,心里过意不去,作为补偿,就时不时地在下班后买一份猪头肉带回来给她吃,只知道久而久之,她便由起初的强烈抗拒,变成慢慢地喜欢上了那种味道,不仅一天不吃就觉得心里痒痒,而且三两五两的分量已经完全不能满足她对它的嗜好了。

那是一种孤独的味道,也是一种令人迷醉的味道,不仅让她上瘾,更让她愿意为它痴狂,为它疯魔。其实,细珠自己也说不清到底是迷上了猪头肉的味道,还是迷上了吃猪头肉的感觉,她只知道,一旦把头埋进装着猪头肉的盘子里,自己就跟变了个人似的,再也不会感到孤单,也不会害怕遭受任何人的白眼,猪头肉之于她来说,绝不只是一种美味,而是一剂疗伤的药,一种抵御寂寞的绝无仅有的良药。

张奶奶说她这么能吃是一种病,再这么吃下去,迟早会吃出问题来,可张奶奶哪里知道,她吃下去的不仅仅是一片片肥瘦均匀、色泽明艳的猪头肉,还是一份寻找欢喜安乐的自在与安逸呢?崔美英说她就是好吃,说从没见过比她还要嘴馋的老太太,一天到晚除了吃就没有别的事了。好吃怎么了?别人都好吃,就崔美英不好吃?她忘了当初怀凤美的时候,躺床上一天都能吃下四五个大山芋的糗事了吗?再说了,能吃是福,像崔美英那样的人就是天生没福,自然也就无法体会到猪头肉的好了。

细珠最讨厌崔美英那副爱管闲事的嘴脸,成天东家长西家短的,不管巷子里谁家发生了什么事,她都喜欢咚咚咚地跑出来横插上那么一杠子,搞得就跟她是镇上的妇女主任一样,其实不就是个狗屁也不是的居委会管卫生的小组长嘛!赵蛮子的儿子不孝顺,她要跑出来教训,陈怀德跟小女儿怄气不让小女儿进门,她要跑出来管,张奶奶的儿媳妇埋怨张奶奶一碗水没端平,她要站出来说道,就连她吃个猪头肉这么琐碎的小事,她也要叽叽歪歪地掰扯个没完,真以为自己是个人模狗样的官了啊!

要不是看在崔美英三个女儿平常对她还算客气的份上,她早就大耳朵光子抽崔美英了,即使打不疼她,也要叫她长长记性才好。细珠就不明白了,崔美英自己不吃猪头肉,就有权利对喜欢吃猪头肉的人说三道四吗?她有能耐,就让她大女婿别开饭店别卖猪头肉,也别让人去她大女婿的饭店吃猪头肉啊,光知道数落她算什么本事?细珠一想到崔美英,就浑身的气不打一处来,这老娘们成天正事不干,就知道到处扯犊子,好像天底下只有她一个人是对的,这还不让人吃猪头肉了,也太不讲道理太霸道了些吧?猪头肉怎么了?碍着她还是招着她了?天天就知道盯着她金细珠转悠,这不是脑子里进屎了吗?她不吃她的,也没人逼着她吃,凭什么非要无缘无故地跑出来指手画脚地招人烦?找存在感吗,还是要彰显出她一个小组长的与众不同?鸡官鸭官铡草的刀官,她崔美英一个乡下来的女人还真不配在她金细珠面前显摆!

在细珠眼里,崔美英就是个头发长见识短的乡下女人。尽管崔美英嫁到镇上已有五十年之久了,各种各样的好东西也没少见,但要跟镇上土生土长的女人比起来,还是有着天差地别的差距,要真论起见识,只怕周秀玲那个一辈子都躬着背不招人待见的家伙也都比她强了不是一星半点。漂亮管什么用?身材好有什么用?崔美英当初不就是因为长得好,才被她男人相中娶到街上来的?可这么多年过去了,她吃着街上厨师做的点心,喝着街上安装的自来水,穿着街上裁缝做的衣裳,跟街上有文化的女人做邻居,到头来不还是脓包一个?

村里来的到底是村里来的,就算打扮得再时髦,脸上抹的雪花膏再多,头发上抹的油再亮,到头来还是遮盖不住一身的土气和傻气,就这还天天说她细珠傻呢!崔美英从村里嫁到镇上,几十年了还是什么也没学会,唯独学会的就是嫉妒,嫉妒你嫉妒她,恨不能所有人都被她比下去,让她稳坐桃花巷第一把交椅,做桃花巷的女王。可这可能吗?巷子里比她年轻漂亮的小媳妇多的是,从五十年前开始,直到现在,她都没机会成为桃花巷最引人注目的那个女人,也就只能在她和张奶奶、赵蛮子、周秀玲面前耍耍嘴皮子逞逞威风罢了。其实张奶奶和赵蛮子懂的东西都比崔美英多了去了,只不过她们平时都习惯了让着崔美英,懒得跟她争辩,她说什么都姑且听之,要不就她一个连猪头肉的好都没搞明白的乡下女人,巷子里还有谁愿意成天都跟她腻歪在一起?

她吃的那是猪头肉吗?怎么崔美英眼里看到的就只有猪头肉呢?她吃下去的,那一片片晶莹透亮、令人垂涎欲滴的猪头肉,仅仅只是入口即化、香得要命的猪头肉吗?不。没有人知道,她一口一口吃下去的,都是幸福,都是快乐,都是欢喜,都是自在,更是一份难得的踏实与安然,也没有人知道,只有在吃猪头肉的时候,她才能一览无余地找到真正的自我,才能忘掉生活中衍生的所有烦恼与不开心,而这一切,从乡下嫁到镇上来的没见识的长舌妇崔美英又如何能够理解得了?

大家都说她能吃,说她好吃,说她一天到晚只知道吃,可又有谁真正愿意跟随她的脚步,去认真倾听过她的心声,哪怕只有一次呢?没有,从年轻的时候,一直到现在,始终都没有人愿意坐下来,静静地听她倾诉那么一回,哪怕只听她说一句,也是从来都没有过的事。大嫂只知道按照自己的心意给她安排这安排那,仿佛她就是大嫂手里拎着的提线木偶一样;大哥总是唯唯诺诺地对什么都没有意见,甚至觉得她就该是按照大嫂给她规划好的人生路线就那么一路走下去的;金老六更是从没把她放在心上过,说吼就吼,说骂就骂,都不给她开口的机会,哪里还有她说话的份?没有人在意她,没有人在意她高兴还是不高兴,没有人在意她喜欢还是不喜欢,对金家所有人来说包括生她养她的父母在内,长期以来,她都是一个可有可无的存在,所以她只能在各种不在意中,努力学着给自己找点乐子,并通过种种虚假的表象,不断地说服自己,试图让自己相信她还不至于就是一具完全与世隔绝了的行尸走肉。

只有在吃猪头肉的时候,她才觉得自己是真正活着的,才觉得生命是有意义的,才觉得生活里不仅仅只有苦涩与被忽略,还有一份无法分享给别人也没必要分享给别人的欢喜与自在。吃吃吃,她吃下的每一口猪头肉,都是她想要的幸福,都是她努力想要对世人证明她也可以得到幸福的证据。每一片猪头肉都记下了她的不甘与不开心,同时也记下了她对一切美好生活的憧憬与向往,既然在现实世界里无法找到她想要的快乐与欢喜,那就把一切希冀都寄托在吃猪头肉时油然而生的那份安然与踏实里吧!

在咀嚼猪头肉的时候,她脸上写着由衷的幸福与快乐,腮帮子每鼓动一下,都是她的欢喜她的暖,而那些眉开眼笑的欣喜,那些蕴含在每一个举手投足间的明媚,更泄露了她对这个世界更多更美的期待与盼望。是的,尽管受尽白眼,但她依旧心怀期待,她想做一个无忧无虑的人,她想做一个快快乐乐的人,她想做一个不再遭受任何歧视与无视的正常人,她想像大嫂那样无论走到哪都可以昂首挺胸目不斜视,哪怕这需要很长时间的积淀,需要走过一条长满荆棘的漫漫长路,她都愿意为之等待。

然而,现实总是残酷而又无情的,无论她怎么谨小慎微,无论她怎么伏低做小,无论她怎么心怀期待,在别人眼里,她依然还是那个又丑又笨、又呆又傻的弱智,依然还是无法摆脱那些打在她身上的烙印,所以她只能在吃的路上越走越远,越走越远,一不小心,就成了被崔美英嫌恶的眼中钉。瞧瞧瞧瞧,就细珠那个傻样,除了吃她还会什么?崔美英总是以一副居高临下的姿态,在张奶奶、赵蛮子面前,无所顾忌地谈论着细珠种种的不是,不吃就要死了?吃那么多猪头肉不还是个辣子!崔美英说,像细珠那样的人,就不配天天吃猪头肉。猪头肉那是什么人吃的?那是有钱人吃的!金老六一个月才给细珠八块钱零花,就这她还天天上赶着跑吴奶奶的烧腊肉铺子上买猪头肉吃,不是脑子有病是什么?她就应该一分钱掰成两半花,真没见过没钱的人还能像她这么能吃好吃的!

崔美英就是个屁,除了屁,她什么也不懂,有什么资格在她吃猪头肉这件事上指手画脚的?崔美英知道她吃的都是快乐吗?她只知道今天说大女婿欠了一屁股债,明天说二女婿没本事还要她二闺女养着,后天说三女婿成天游手好闲不干正事,就这格局这眼界,除了桃花巷里发生的那些鸡飞狗跳的事,她那双眼睛还能看到些什么?崔美英对什么事,都永远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可她还始终把自己当成桃花巷里顶顶聪明的第一人,不就滑天下之大稽了吗?崔美英知道什么呢?她什么也不懂,很多时候都还不如她这个被所有人埋汰嘲讽的呆子呢,倒是有什么了不起的?猪头肉就是她怎么也做不醒的一个既甜蜜又温馨的梦,就是她对桃花源般美好生活的无限向往,就是她逃避现实苦痛的唯一途径,这些,崔美英都懂得都能够理解吗?

没有人懂的。她心里藏着的那些苦痛与委屈,除了她自己,再也没有第二个懂她的人了。其实她自己也不懂,她只想痛痛快快地哭一场,可又不知道为什么要哭,积压在心底的那份抑郁与悲伤就快要把她击垮了,却还是没有一个人向她伸出援手,给她抚慰,替她排解。

父亲总是背着双手在院子里走来走去,今天在这栽一株牡丹,明天在那栽一棵海棠,哪怕她端着洗衣盆在他面前来回穿梭,他也全当作看不见,只在花草需要浇水松土的时候,才会扯破嗓门地大喊一声,细珠,花要浇水了,细珠,花该松土了,除此而外,她就是一个透明的人,再也得不到任何的关注任何的怜悯。母亲总是搬着一把竹制的小椅子坐在门口晒太阳,一会指挥她把被子抱出来晒晒,一会吩咐她把门口的野草给锄了,一会又喊她把垃圾扫了倒掉,总之,在母亲眼里,她就是一个可以被没完没了地使唤来使唤去的丫鬟,哪里是为娘的那件贴心的小棉袄呢?

大嫂倒是对她客气得很,知道细珠长细珠短地喊她夹鱼吃剥虾吃,可更多的却是不停地叫唤她帮侄子侄女各种换尿布擦屁股,或是抱着他们出去散心,带着他们做游戏过家家玩。还有几个未出阁的姐姐们,她们也几乎都不把她当成一个应该被多加呵护关爱的小妹,而是不管有什么事了,都会在第一时间想到她并叫她帮着去做,今天三姐让她去买瓶雪花膏,明天四姐让她去裁缝店把新做的衣服取回来,后天五姐又让她去街上帮她找最时兴的毛线回来打个背心,一天到晚都不得闲。

她是什么?她还是金家的女儿吗?在金家所有人眼里,她就是个呼之即来、挥之即去的老妈子,有谁真正心疼过她并站在她的角度考虑过她的感受?辣子是她的原罪吗?不识数就活该活得一点尊严也没有吗?父亲不待见她,母亲不疼爱她,哥哥嫂嫂不在意她,姐姐们也从未把她当作一奶同胞的妹妹看待,活在这么一个既冷漠而又缺乏温情的家庭里,倒还真不如死了的好。

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活,更不知道自己生存的意义是什么。从早到晚,每天一睁开眼睛,直到关灯上床,她唯一想做的事就是找个人大声地倾诉一场,痛痛快快、淋漓尽致地,把心里积压的所有委屈与不甘,都像倒豆子般给通通倒出来。可那个人会是谁呢?父亲不行,母亲不行,哥哥不行,嫂子不行,姐姐不行,邻居不行,同事不行,数来数去,她唯一可以倾诉的那个人竟还只是她自己,再这么下去,她即使不疯,也非得被剥层皮不可啊!

痛苦,抑郁,无休无止的痛苦,无休无止的抑郁,没有一天是在开心快乐中度过的,却还要在嗷嗷待哺的侄子侄女面前强颜欢笑,更换来崔美英一句又一句没心没肺的攻击与非议。她没心没肺吗?她是只能也只会在所有人面前都装出一副没心没肺的模样,难不成叫她每天都哭丧着一张脸,再让五姐像鸡蛋里挑骨头一样挑拣出她身上各种各样的毛病吗?

她是个人,一个有血有肉的人,她不想每天都被别人挑拣出毛病来,更不想一清静下来就听到关于她的没完没了的指斥与责备,那真的会让她崩溃的。同样是人,为什么说得多做得少的五姐更能博取大家的欢心与认同?就因为她不辣也不傻吗?她不相信父亲看不到每天都是她围在灶台边不停地打转,她不相信母亲看不到每天都是她搬着一大盆又一大盆的脏衣服往海河边跑,她不相信大嫂看不到她掩藏在笑脸背后的不得已与忧伤,她不相信姐姐们看不到她总是不那么情愿地拿着扫帚在院子里扫来扫去,可问题的症结究竟出在哪里?是她不会讨人欢心,还是她说话时嘴巴总不够甜,抑或无论她怎么做都不可能出现任何好的方向的改观?

她想得到认可,哪怕只是一点点的认可,她就心满意足了;她想得到大家对她的尊重,只要一点点就够了,因为只有那样,她才能清楚地认识到自己活着的价值与意义在哪里。可是从来都没有人愿意了解她的想法,更没有人愿意倾听她的心声,在他们面前,哪怕是一点点的感谢她也没有得到过,她做什么都是理所当然,也是活该。或许,她就不该降生到这个世界,更不该托生到金家来,她想逃,不止一次地想逃,可她一个不识字也不识数的傻子又能逃到哪里?

她连县城在哪个方向都不知道,还能去哪里呢?再说即使逃了出去,她又能靠什么养活自己?当讨饭花子一路乞讨吗?她想去上海找大姐,这个家里只有大姐最疼她了,偏生大姐又嫁得那么远,几年都见不了一面,叫她这满腹的委屈该向谁去说呢?上海在哪呢?听大姐说,上海在很远很远的南方,比海安远,比如皋远,比南通远,比苏州远,比昆山远,要坐汽车,要坐轮船,还得再倒汽车,这么远的地方,她怎么去得了呢?

她插翅难飞,她只能在镇上一次又一次地做着各种关于逃离的梦,一次又一次地让各种逃离的梦被现实击打得粉碎,然后,再端起一大盆一大盆的衣服,在家和海河边来回地穿梭,没完没了地用冻得通红的双手搓着洗着那些总也洗不完的脏衣服,没完没了地浸泡着自己的梦想,一个只想被大家当成正常人看待的梦想。

她真的不想做一具行尸走肉,不想活成大嫂希望她活成的那副模样。她又不是小尼姑,没有在五岁的时候就被送到尼姑庵修行,怎么就能活成一个清心寡欲、无欲无求的人?她有着各种各样的欲望,她想穿小妹穿的花裙子,她想穿二姐出嫁时穿的皮凉鞋,她想穿五姐去县城公园里玩的时候穿的泡泡衫,她想穿大姐从上海回来时带给三姐四姐的长筒袜,她还想学着巷子里最时髦的女人那样在嘴唇上涂满口红,让自己也花枝招展地出现在大家面前一回,可这些她通通都没有,也不被允许拥有,同样都是女人,为什么她就得活得不那么女人呢?

她不是小孩子了,她有自己的想法,有自己要做的梦,有自己想走的路,而且她也不认为自己是个见不得人的傻子,所以她希望父亲母亲和大哥大嫂都能够清晰地认识到她想做一个正常女人的愿望,都能够理解她不想永远都像傀儡那样活在他们眼皮子底下的心愿。他们以为她可以做到心如止水,他们以为只要她按部就班地沿着他们给她规划好的人生路线一路走下去,就可以做到心如止水,他们以为只要她心如止水了,就可以无忧无虑、无风无浪地,度过这平凡而又安稳的一生,又有谁知道她的心底早已是波澜迭起,若不再加以正确的引导,恐怕那点点的涟漪就要化作一场惊涛骇浪了呢?

她不是木头做成的傀儡,她无法做到心如止水,哪怕每天都陷身在各种没完没了的家务活中疲于奔命,她依旧强烈地意识到她是一个女人,一个需要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女人,一个需要得到更多赞美与呵护的女人,一个所有男人都能把她当成女人来看的女人。三姐四姐五姐能做到的,她也能做到的,为什么非要把她当成一个怪胎区别对待呢?不识字她可以洗衣服啊,不识数她可以劈柴生火做饭啊,长得丑她可以种花养猫清扫屋子啊!总之,她所有的缺点都可以找到弥补的方法,怎见得她从头到尾就是个一无是处的累赘呢?

没有人相信她是一个正常的女人,或者就是没有人愿意相信她可以成为一个正常的女人,所有人都认为她是傻子是呆子,认为她不可能像正常人那样正常地生活。到底,要怎么证明给他们看,他们才能相信,她只是比别人笨了那么一点点,迟钝了那么一点点呢?她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做了,也不知道该如何才能换取到家人的真心,作为女儿,作为妹妹,作为小姑子,该做的,不该做的,她都做了,该吃的苦,不该吃的苦,她也都吃了,可又有谁能来,拯救她这颗孤单的寂寞的即将就要破碎了的心呢?

是猪头肉拯救了她。猪头肉让她微微蹙起的眉头慢慢舒展开来,猪头肉让她眼睛里深藏的落寞渐渐变成含笑的暖,猪头肉让她心底郁结的幽怨与不甘,被缓缓地抛上九霄云外,在两片薄薄的嘴唇含着一片片晶莹剔透的猪头肉的那一瞬,她的身心都得了彻底的释放与升华。只要一心把头埋在香喷喷的猪头肉里,不停地咀嚼,不停地吞咽,这世间所有的琐碎与不堪,就通通和她金细珠没有任何关系了,哪里还会有什么委屈与不甘呢?

吃吃吃,耳边没有了父亲的叫唤,没有了母亲的啰嗦,没有了大嫂的吩咐,没有了大哥的叮嘱,没有了三姐的絮叨,没有了四姐的埋怨,也没有了五姐的冷嘲热讽,生活变得不要太美好了。看,天空是蓝的,湛蓝湛蓝的,云朵是白的,像棉花糖一样的白,河水是绿的,像一条碧玉带流淌在万物苏醒的大地上,花朵是五颜六色的,红的,黄的,紫的,粉的,一朵开得比一朵艳丽,就连码头上令人生厌的溜滑的青苔,也变得像初生的婴儿那般可爱起来。

她爱这一切的一切,她觉得世界就应该是如此美丽而又可爱的,不给灰暗与破碎留下任何的余地,只任由涂满芬芳的欢笑与自发肺腑的欢喜,在她眼皮子底下遍地地打滚、撒欢。猪头肉赋予了她所有关于美好的想象,猪头肉让她眼里那个暗淡晦涩的世界变得越来越精彩纷呈、熠熠生辉,猪头肉让她不再有时间去胡思乱想,去琢磨那些对她造成各种伤害的流言蜚语,猪头肉让她逃离了种种的歧视与白眼,猪头肉让她小心翼翼地避开了那些她不喜欢的人,总之,只要有猪头肉与她做伴,她的心就会变得特别的宁和,特别的清净,看到的,想到的,所有人所有事,都只与美好相关,处处都渲染着暖意。

这世界上还有什么东西能比猪头肉更理解她对她更好的?细珠抿了抿嘴,面色有些凝重地望了一眼前方的路,已经第三天了,她已经走丢第三天了,这就意味着她已经三天没能吃上猪头肉了,如果继续走下去,猪头肉将会离她越来越远,可如果这会子打道回府,她要给点厉害金老六瞧瞧的意愿便要就此前功尽弃了,到底该如何是好?回去吧,她本来只是迷路了把自己给走丢了,干吗非要借着这个机会跟金老六置气呢?万一金老六十天半个月都不出来找她,不就得弄巧成拙了?花子说得没错,这天寒地冻的,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下雪了,要是走着走着半道上突然下起来,她躲都没地方躲的,这不是自找罪受吗?可她已经走丢三天了,该受的罪也都受了,再多丢几天又有什么关系?金老六那个忤逆不孝的,就是要给点厉害让他瞧瞧才行,要是这会子又自己走回去了,以后他不是更不把她这个当姑妈的放在眼里了吗?

想到金老六,细珠就满心愤懑,这个忘本的东西,一个月才给她八块钱零花,他是把她当老妈子了,还是连老妈子都不如的讨饭花子了?她一把屎一把尿地,把他这个大侄子,从一个襁褓里嗷嗷待哺的婴儿,一直拉扯到十几岁初中毕业,她容易吗?金老六呱呱坠地的时候,她也不过才十一二岁,还是个不太懂事的小姑娘,可却要天天围着他不停地打转,不是在给他把尿,就是在给他擦屁股,不是在给他洗澡,就是在给他摇婴儿床,好像她才是他亲生的娘一样,可他长大后又是如何待她的?连一句姑妈都不肯正儿八经地叫她,天天细珠细珠地没大没小地叫唤,就是个不折不扣的,永远都喂不熟的白眼狼!

比细珠大了将近二十岁的娄月芳,在生金老六的时候已经生了五个闺女,千盼万盼,好不容易盼来了金老六这个金家的长孙,金家上上下下哪个不把他当宝龙灯一样宠着惯着?偏偏娄月芳是个事业心极强的女性,她爸她妈年纪又太大了,所以照看金老六的任务便理所当然地落在了细珠的头上。那个时候她也是个孩子啊,哪里会带什么孩子,所以经常会因为各种无心犯下的小过错,被宠孙心切的老爹妈骂个狗血喷头。

细珠,除了会吃饭,你还会做什的?细珠,带个孩子你也不会,将来还能做什的?细珠,你要再把六小弄哭,看我拿鞋底抽不死你!细珠,书你念不上,孩子你也不会带,你还活着打什么板子?爹妈的话就像一把把锋利的刀尖刺在了细珠的心上,让她每天都活在提心吊胆中,总是生怕哪里又做错了,接下来便又要受到家人们暴风骤雨般的责罚与咒骂。

在这个家里,她从来都只是一个无足轻重的局外人,自打有了金老六,她一下子又从局外人变成了带孩子的工具,简直是生无可恋,这以后的日子可得怎么慢慢熬下去呢?只有大嫂在给金老六喂奶的时候,会掰着他的小脚丫凑在他的耳朵边轻轻对他说,六姑对六小最好了,六小长大了一定要孝顺六姑啊!就冲着这句话,积压在细珠心底的所有委屈都纷纷化作了动力,她一边忙不迭地给金老六搓洗着刚拉脏的尿布,一边面带笑容地盼着他快快长大,只要金老六长大了,她这个六姑,这个无人关注也无人怜悯的六姑,也就彻底地苦尽甘来了。

金老六早就长大了。可细珠却没有苦尽甘来。金老六人前人后几乎从没叫过她一声六姑;金老六结婚的时候,她这个摆不上台面的六姑都没能去县城参加他的婚礼;金老六在县城工作生活了三十几年,她这个六姑却从来都不知道他的家是坐北朝南还是坐西朝东;金老六逢年过节也鲜少会回来看她,即使回来了,也是屁股没坐热就又走了;金老六从没特地给她买过一件新衣服,每次扔到她面前的都是他媳妇毛小莉穿旧了不要的衣服;金老六和毛小莉的三十岁生日宴、四十岁生日宴、五十岁生日宴,都没有邀请她参加过;金老六的儿子考上南京的大学,在县城摆了十几桌酒席,把所有亲戚都请去了,唯一被遗忘的,依然还是她这个一把屎一把尿把他带大的六姑。

她知道,金老六是怕她给他丢脸,一个又辣又傻的姑妈,说出去已经是个天大的丑事了,怎么还能让她在他那帮朋友同事面前露脸呢?金老六就是个王八蛋!自古儿不嫌母丑,他念了那么多年的书,到最后都念到狗头里了吗?没错,她是长得丑,可再丑她也是他的六姑啊,他怎么能忘了小时候她是怎么疼他怎么护着他的呢?而今他是翅膀硬了,可要没有她金细珠,他又能无病无灾、平平安安地长到大吗?

没有她,就没有他,没有她,就没有他和毛小莉的家,没有她,就没有他考去南京上大学的儿子,没有她,就没有现在属于他的一切荣耀与骄傲,他凭什么就这么轻飘飘地把她一脚踢开,完完全全地把她撇在了脑后?对他,她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她把自己最好的青春年华都用在了拉扯他陪伴他上,为什么他就不能真真切切地把她放在心上念她一声好,给她一份该有的体面与尊严呢?

她没有结过婚,也没有自己的孩子,所以她一直都把金老六当作她亲生的儿子,甚至比亲生的儿子还亲,小的时候谁欺负他了她都会帮着他欺负回去,怎么到了他跟前,她就变得这么不招待见了呢?是她做错了吗?如果是她做错了的话,那就是不该对他太好,把他惯出了一身的坏毛病。金老六冷漠、自私、刻薄、小心眼,妄自尊大,这一桩一桩的坏毛病,没有一样不是她惯出来的,早知道,她就会多揍他几顿,多教他些做人的道理,也许那样做了他也就不会是现在这副模样了。

她总是把最好吃的偷偷藏起来只给他一个人吃,她总是在给几个年纪小些的侄子侄女分菜时多给他分些,把碗拿勺子压了又压还总觉得少了,她总是把大姐二姐塞给她的钱交给大嫂,让大嫂买最时兴的料子给他做最漂亮的衣裳,她总是帮他抢走七姑娘最心爱的小皮球只让他玩,她总是在他不爱去学校念书的时候背着他送他去上学。她以为她这么做了就是对他好,她以为他会念着她对他种种的好,长大后会孝顺她顺从她,却没想到她这是给自己挖了个坑,把所有的努力与希望都埋了进去,彻彻底底地,埋了个一干二净。

她不后悔对金老六好,她只怨恨自己的命太不好了,到底,什么时候,老天爷才能对她公平一回呢?她从来都没想过要金老六锦衣玉食地侍候她,没想过要金老六像对待娄月芳那样孝顺她听她的话,也没想过要登堂入室住进金老六和毛小莉的家,她只希望金老六能够经常回来看看她,陪她一起吃这顿饭,陪她一起给院子里的花锄锄草松松土,陪她一起看会电视,陪她一起逗逗大毛二毛三毛,陪她一起唠唠嗑,聊聊过去的事情,哪怕只是陪着她静静地坐在沙发的角落里发发呆也是好的啊。

其实,她的要求并不高,只要金老六能陪着她,哪怕每次最多只能抽出一个小时来,她也就心满意足了。知不知道,金老六每次回来,她都想拉着他的手,东家长,西家短的,跟他多聊上那么一小会?这无非是一个老人最平常不过的心愿,可金老六从来也没体恤过她这份心思,或许,他从头到尾也就没想过要体恤她这份心吧!

院子里那株西府海棠今年开得格外的好,那一朵朵明艳生姿的花儿就像是金老六小时候的脸,粉扑扑的,肥嘟嘟的,要多可爱有多可爱,可金老六肯定早就忘了,那是他五岁生日那年,爷爷特地从如皋花市上买来的树苗亲手为他栽下的。她想跟金老六讲讲那株西府海棠的故事,讲讲他跟那株海棠的渊源,他小的时候,只要这树海棠开得特别好特别艳,金老六这一年的运气就会特别好,连感冒发烧的小毛病都不会有,可要是这一年花开得不那么好的话,金老六就会小毛病不断,学习成绩也会跟着一落千丈。

细珠也说不清这到底是巧合还是什么,她只知道,每年春天到来的时候,她都会特别关注海棠花的花势,一年,一年,又一年。她记得金老六考上高中的那年,海棠花就开得特别好,她记得金老六参加工作的那年,海棠花比往常至少提前开了半个月,她记得金老六结婚的那年,海棠花本来都已经开谢了,偏偏隔了十多天后又重新开了一次,而今年这树海棠竟愈发开得茂盛了,想必金老六肯定又遇上了什么好事。

她想问问金老六,是不是他在南京念书的儿子交女朋友了,抑或他所在的单位又给他加薪涨工资了?无论是涨工资,还是他儿子谈恋爱了,都是一桩值得庆祝的喜事,可每当她想要跟他好好唠上一唠的时候,这还没等她开口呢,那边金老六就又拍拍屁股走人了。金老六每次回来都是例行公事般,几句话说完,扔下八个一块钱硬币,就又着急忙慌地走了,仿佛在家里多待上五分钟,就会让他染上疫症一样,哪里还会让她有机会拉上他唠上一句半句的嗑?

她又不是想跟他多要半毛钱,怕什么呢?她只是想跟他唠唠海棠花的事,想知道她那个大侄孙是不是真的交上女朋友了,怎么金老六每次见了她就跟见了鬼似的,水都不肯喝上一杯,立马就又拔脚走人了?他是嫌她脏嫌她丑嫌她老嫌她傻,还是压根就不想认她这个姑妈?在金老六心里,她到底算个什么东西?一个撇不开扔不掉的累赘?一个无依无靠的孤寡老人?一个惹人厌烦的老蛆子?罢了罢了,还想这些没用的做什么,就当她一把屎一把尿地带大的是个天字号第一的白眼狼好了!

细珠有好些年没见过她那个大侄孙了,自打娄月芳的丧事办完后,她就没见过那孩子了。人老了,总是喜欢想东想西,她也不能免俗,金老六都这么不待见她,将来那孩子还能认得她这个姑奶奶是谁吗?尽管她总共也没见过那孩子几次,可他毕竟是金家的骨血,所以每到快过年的时候,她都要特意吩咐回来给她送鱼的金老六,从她的退休金里取出一笔钱来,作为她给大侄孙的压岁钱,一次都没落下,而且还不忘再多叮咛金老六一句,一定要用崭新的红包包好,不许不给,也不许少给。

时间过得真快啊,在南京念大学的大侄孙都快二十岁了,她又怎么能不老呢?大侄孙是大哥大嫂膝下唯一的孙子,也是她除了金老六外所惦念的为数不多的人之一,她是多么希望金老六能带着那个孩子多回来几次,多回来认认门,多回来喊她几声姑奶奶啊!她没有别的指望,她就是希望在有生之年能够多见见孩子们,这当然也包括金老六在内,她是真的害怕万一哪天突然两腿一蹬就那么走了,可就要带着莫大的遗憾被埋进黄土里去了。

那个孩子很可能早就不记得自己还有她这么个姑奶奶了,就像她也老搞不明白那孩子到底是叫小刚还是小明一样。这对她来说是个莫大的悲哀,明明都是金家人,明明身上都流淌着金家的血液,这一老一少,怎么偏就活成了一对充满隔阂的陌生人呢?就像金老六曾经被所有人当成金家的希望那样,大侄孙自然也就成了金家未来的希望,可她这个姑奶奶不仅从未参与过他的成长,就连见他一面都难,就算他以后有了很大的出息,跟她又有什么相干?要怪都怪金老六,他自己不把她这个姑妈放在眼里,竟然还拐带着让孩子也都离得她远远的,这得是有多不待见她又有多厌烦她啊?她就是想见见孩子,想多了解了解孩子的生活情况,难不成她还会指望那孩子将来能孝顺她吗?她一手带大的金老六就这么孝顺,又怎么会寄希望又隔了一代的侄孙呢?

她还记得那孩子两三岁的时候,娄月芳把他从县城接回镇上小住了一段日子,也就打那会起,她发现那孩子跟她一样,也特别喜欢吃猪头肉,一天吃不上就哭着闹着个没完,搞得娄月芳成天唉声叹气地说,这哪里是她的孙子,这分明就是细珠的孙子。尽管娄月芳嘴里总这么说,但她却很少让细珠碰她的宝贝孙子,只说是过去要上班太忙了,才会让细珠一天到晚地帮她带着金老六和七姑娘,现在她退休了,有的是工夫,也有的是精力,所以就不用再劳烦细珠了。细珠当然知道那孩子是娄月芳的心头肉,也知道娄月芳怕把孩子交给她闹出什么闪失来,干脆就不去添那个乱,只在那孩子闹得凶的时候,偷偷跑到吴奶奶的烧腊肉铺子上买个三两五两的猪头肉拿回来哄他。

那孩子只要一嗅到猪头肉的味道就两眼发光,不停地咂巴着那张噘得老高的小嘴,只一会的工夫,就能把她买回来的猪头肉吃得连一根丝都不剩,而每每这个时候,细珠就会问他六姑奶奶好不好,或是即兴要求他给六姑奶奶唱个歌跳个舞背首诗。那孩子从小就聪明,成天六姑奶奶六姑奶奶的叫得比百灵鸟还要好听,唯一的缺憾就是歌唱得太难听,比金老六小时候还要五音不全。你这都唱的什么啊?太难听了!细珠呵呵笑着盯着大侄孙说。那孩子很不服气地瞪着她,哪难听了?我妈说我唱得好听着呢!你妈那是哄你的。细珠满脸都堆着笑,六姑奶奶好不好?那孩子犹豫了一下,支支吾吾地说了个好字。哪好?哪儿都好。

细珠伸手轻轻点了下他的脑门,你这个小机灵鬼,昨天我可听到你跟你奶奶在门口说六姑奶奶是大坏蛋呢。没有。那孩子怯怯地说,六姑奶奶最好了。细珠笑得合不拢嘴,明天六姑奶奶要不买猪头肉给你吃,肯定就是天底下最大的大坏蛋了。不是,六姑奶奶是天底下最大的大好蛋!大好蛋?细珠一边咯咯笑着,一边轻轻拧了下他的耳朵,六姑奶奶可不是对谁都好,也就是对你好。好了,明天还想不想吃猪头肉了?想!要不要猪耳朵猪舌头?要!那六姑奶奶教你一首新歌,好不好?好!

“找啊找啊找朋友,找到一个好朋友,敬个礼呀握握手,你是我的好朋友。找啊找啊找朋友,找到一个好朋友,敬个礼呀握握手,你是我的好朋友。”细珠唯一能够唱全的歌就是这首老掉牙了的儿歌《找朋友》,金老六小的时候她唱,金老六儿子小的时候她还唱,唱来唱去就这么几句,总也唱不出个花来,但她每次却都唱得心旷神怡、神采奕奕,比一口吞下两斤香喷喷的猪头肉还要兴奋。

细珠一遍一遍地教大侄孙唱,找啊找啊找朋友,找到一个好朋友,敬个礼呀握握手,你是我的好朋友;大侄孙却流着口水琢磨着明天的猪舌头猪耳朵,找啊找啊找猪猪,找到一个猪耳朵,敬个礼呀握握手,你是我的猪头肉。是找朋友!细珠特别严肃地盯着大侄孙,谁让你找猪头肉了?大侄孙满怀委屈地瞥了她一眼说,猪头肉就是我的好朋友啊!猪舌头,猪耳朵,猪鼻子,都是我的好朋友。

谁告诉你猪头肉是你的好朋友了?细珠努力纠正着他说,幼儿园的小朋友才是你的好朋友,六姑奶奶才是你的好朋友。六姑奶奶才不是!六姑奶奶怎么不是了?六姑奶奶跟我抢猪头肉吃,六姑奶奶是大坏蛋!六姑奶奶什么时候跟你抢猪头肉吃了?不就昨天因为你中午吃得太多了,六姑奶奶怕你积食,才帮你吃了两块猪头肉?我不管,那也是跟我抢着吃,六姑奶奶就是大坏蛋!刚才不是还说六姑奶奶好吗?你这个小东西坏东西,怎么翻脸就不认人了?明天到底还要不要吃猪耳朵了?

要!要,你就跟着六姑奶奶后面好好学唱歌——找啊找啊找朋友,找到一个好朋友,敬个礼呀握握手,你是我的猪头肉。哟,这怎么自己也被这孩子带偏了?找朋友找朋友,跟猪头肉有什么关系?来,继续跟着六姑奶奶后面唱——找啊找啊找朋友,找到一个好朋友,猪舌头啊猪耳朵,你是我的……晕了,这歌是没法教了,猪头肉猪头肉,再唱猪头肉,明天就没猪头肉吃了!六姑奶奶,是你自己唱的,不是我唱的!你还想不想吃猪头肉了?想!想就别捣乱!跟着六姑奶奶好好唱。我不唱了!不唱就没猪头肉吃了。你不买,我让奶奶给我买!我才不稀罕你的猪头肉!唉,这孩子,翻天了呢!

细珠不知道大侄孙现在是不是还好这一口猪头肉,好几次金老六回来的时候,她都想提醒他给孩子买些猪头肉带回去,但金老六每次都不给她开口的机会,久而久之她也就不再提了,以至于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她都忘了大侄孙也喜欢吃猪头肉这茬事了。大侄孙现在可是在南京念书的大学生了,有什么好东西是他吃不到的?崔美英头几年跟她小女儿小女婿一起去南京玩了三天,回来后就各种没完没了地说南京怎么怎么好,特别是南京的吃的,什么盐水鸭、鸭血粉丝汤、鸭油酥烧饼、桂花糕、茶糕、如意凉糕,比她在上海、杭州、苏州吃过的所有小吃都要好吃上一百倍,想必在那么个好地方待着,大侄孙也早就把家乡的猪头肉给忘得一干二净了吧?

金老六就是最好的例子,小时候他特别馋鱼汤面,隔三岔五地,就要缠着她带他去老街上的饭店,吃一碗热气腾腾的鱼汤面,可参加工作去县城定居后他就说鱼汤面里有股子鱼腥味,怎么也不肯再吃了。唉,外面的世界再好,总也好不过自己的家乡,外面的东西再好吃,又怎么能好吃得过家乡的味道?金老六是忘本的,不仅不肯再吃一碗鱼汤面,就连见了她都唯恐避之不及,这大侄孙毕竟是他身上掉下来的肉,想必也是好不到哪里去的。罢了,管他还爱不爱吃猪头肉呢,这五六年都没见过了,爱吃又如何,不爱吃又如何,跟她这个早就被大家遗忘了的人有什么相干?总之,金家的人大多是没心没肺的,她每天都在为他们牵肠挂肚着,天气冷了,她会担心金老六有没有多加一条毛线裤,春天到了,她会担心七姑娘有没有花粉过敏,大伏天来了,她会担心三姐贪凉落下病根,可他们当中又有谁真正挂念过她?

都知道她一天都离不开猪头肉,谁晓得她心里最惦挂的从来都不是猪头肉呢?猪头肉再好吃,不过就是一道菜,怎么能跟骨肉亲情相提并论?和猪头肉比起来,她更想要的始终都是一份血浓于水的关爱与温暖,可为什么她越想要,那份亲情就离得她越来越远呢?从前,她总是把头埋在装满猪头肉的盘子里,不停地吃,不停地吃,大家都说她馋,说她成天就知道吃,说她总有一天会吃出毛病来,却没有一个人明白她为什么那么爱吃那么能吃,更没有任何人想要弄明白她为什么总是在吃,总是一有钱了就要往吴奶奶的烧腊肉铺子跟前跑。其实她只是习惯了,习惯了有猪头肉相伴的日子,习惯了猪头肉带给她的存在感和独自面对孤单的勇气。在那些得不到关注与关怀的日子里,她唯一的朋友,就是摆在她面前的一盘盘猪头肉,尽管它们不会说话,却一次又一次地抚慰了她那颗受伤的心,并让她最终从无尽的无视与被忽略中,获得了她想要的宁静与镇定。

很多不能随随便便地告诉别人的话,很多别人不愿意听到的话,她都可以尽情地说给猪头肉听,而且不用担心猪头肉会像五姐那样出卖她,到处给她告密,让她难堪。高兴了,她要跟猪头肉唠唠,不高兴了,她也要跟猪头肉唠唠。猪头肉就像她远嫁上海的大姐一样,永远都只会倾听,却不会指责埋怨她一句,而且不管她怎么唠叨,甚至是发脾气耍性子,也都不会对着她说出半个字的重话来。

只有在猪头肉面前,她才确信自己还活得像个人,才确信自己还是个有着喜怒哀乐有着各种小情小绪的正常人,才确信自己还未曾被这个世界彻底地遗忘彻底地抛弃。每吞咽下一片猪头肉,她的自信便会增添一份,不管别人怎么看她怎么议论她,此时此刻,正面对着一盘猪头肉大快朵颐的细珠绝对是幸福而又快乐的,哪怕这幸福这快乐只是暂时的,哪怕它短暂得就像一抹烟花转瞬即逝,也没有人能从她手里把它抢走,不是吗?

她要对猪头肉说的话实在是太多了。她告诉猪头肉,妈又偷偷塞给五姐不少钱,让她找街上最好的裁缝朱德桂做了一件顶顶时髦的连衣裙,料子是雪纺绸的,黄底黑花,款式是收缩窄腰身外加荷叶边短袖,要多好看有多好看,五姐往身上一穿,那简直就是七仙女下凡,漂亮极了。她也想要做一件那样的裙子,可磨了老太太好几次,老太太愣是一次也没松口,还说她穿什么都不好看,就不要浪费这个钱了。

她真不明白,同样都是一个爹妈生的,为什么老太太总是这么明目张胆地偏心,难道真像五姐说的那样,她是娄月芳从海河边抱回来的弃婴不成?五姐有的,花裙子,花衬衫,高跟皮鞋,口红,眉笔,她一样也没有,就因为她长得丑,便不配拥有这些了吗?她每天跟老妈子一样,辛辛苦苦地侍候这一大家子十几口人,洗了衣服再洗锅,刷了马桶再刷鞋,倒连一件连衣裙的钱都不值了?细珠一边咀嚼着猪头肉,一边喃喃自语着发泄着心中的不满,不就是一件连衣裙嘛,等大嫂把她工作的事安顿好了,拿了工资,她第一桩要做的事,就是去做一件跟五姐一模一样的连衣裙,天天穿着在院子里走来走去,不把五姐气死也得把她气得两眼冒金星才行。

她告诉猪头肉,大嫂又跟二嫂吵架了,吵得天翻地覆又惊天动地,就差动手打起来了。尽管二哥二嫂早就分家搬出去住了,但依然还是住在桃花巷里,前后也就隔了几户人家的距离,抬头不见低头见,每天都还是要碰面的。大嫂和二嫂一直都不对付,之前没分家住在一个院子的时候,两个人就因为各种各样的矛盾发生过无数次数也数不清的战争,即使二哥一家搬出去后,两个人也时常会发生龃龉,动不动就会因为一点点小事拌起嘴来,但像今天这样的大阵势却还是少见。二嫂几乎把大嫂娘家祖宗十八代都给骂进去了,大嫂也不是可以随便捏的软柿子,什么话最难听她就挑什么难听的骂,就连婊子妓女那么肮脏的字眼也都蹦出来了。

细珠还没见过这么剽悍而又满嘴跑脏话的大嫂,简直跟变了个人一样,震惊之余,眉梢眼角都写满了怎么藏也藏不住的欢喜与幸灾乐祸,甚至还帮着娄月芳骂了二嫂几句。细珠由来不喜欢二嫂苏云琴,尽管二嫂平时话并不多,跟细珠也没什么摆在明面上的矛盾,但细珠知道,二嫂是个喜欢躲在背后耍心眼玩阴谋诡计的人,要不是她经常在二哥面前吹枕边风,二哥又怎么会因为分家的事跟大哥闹那么僵,就连跟两个老人在巷子里跑顶了面也不说一句话的?还有,金老爷子跟娄月芳爬灰的那些事,不也都是苏云琴说出去的吗?苏云琴就是个笑面虎,表面上看上去人畜无害,对什么都表现出漠不关心的样子,实则内里头满肚子都是坏水,她也早就想把苏云琴脸上的面具撕下来了,没想到还没等到她出手,大嫂就出面狠狠修理了苏云琴一顿,把她心里想要骂苏云琴的话一股脑儿地都骂了出来,真正是大快人心,爽到不能再爽。

她告诉猪头肉,金老六又交了个女朋友,老家是三仓镇的,人长得挺漂亮的,就是也姓金,娄月芳说什么也不同意本家通婚,趁着姑娘去上厕所的工夫,就给金老六下了最后通牒,想娶姑娘进门也行,不过以后就别想再踏进金家门半步了。金老六上次交女朋友的时候,娄月芳也是这么说的,对方和金老六一个单位上班,特别懂事,第一次上门就给金家所有人都带了礼物,就连她也是有份的,可娄月芳愣是嫌人家个子太矮,第二次上门后没多久逼着金老六分了手。金老六上上次交的女朋友,各方面条件都好,个头高,皮肤白,关键是相貌好,看上去比电影明星张瑜还美,就是有些心高气傲,又没个眼力见儿,也不太会说话,娄月芳很是不满,当着姑娘的面就指着金老六的鼻子说,我是让你娶媳妇,不是让你娶个祖宗回来,一句话就把姑娘给气跑了。

这也不行,那也不成,大嫂倒是想找个什么样的儿媳妇?这世上哪有十全十美的人啊,四大美女还都各有各的缺陷呢,大嫂这是要给金老六找个西施王昭君那样的大美人儿回来当媳妇才称心吗?西施还有口臭的毛病呢,再说金老六也不是什么大美男子,找个差不多的也就行了,这天天挑来挑去就能挑出个花来?要她说,小金姑娘真的挺不错的,眼睛大,明亮有神,个子也高,笑起来比桃花还要好看,打着灯笼都找不到的,真不知道大嫂心里都怎么想的!一个姓怎么了?当初马建生不也娶了个姓马的女人?马菊秋性格那么强势,不也什么话也都没说?

都什么年代了,大嫂怎么还那么老封建?她也不看看金老六多大年纪了,再挑下去就快二十五了,难不成所有好姑娘都排着队等着金老六挑剩下才去结婚吗?娄月芳总是把金老六看得太高,觉得她儿子哪哪都好,就没个姑娘能配得上他的,既然这样,干脆让他当一辈子光棍好了,去庙里当和尚也行,倒也省心。

她告诉猪头肉,她爸的身体越来越不好了,屙屎撒尿都必须有人照应着才能顺利完成,而这项伟大的艰巨的任务便又落在了她这个嫁不出去的女儿头上。尽管金老爷子一直都不是特别喜欢她这个女儿,但看着他每况愈下的样子,她心里还是很难过很悲伤。她出生的那年,老爷子老太太都已经年过四旬,而今她也早已是年过四旬的人了,眼瞅着两个年届九旬的老人,她满心里涌起的都是强烈的失落与难抑的悲哀。

天刚一擦亮,她就满面戚容地端着老爷子刚拉完屎的痰盂往巷尾的厕所走去,眼角还挂着两行没来得及擦去的泪花。她不是跟大哥二哥计较,她只是觉得自己毕竟是个女流之辈,天天给老爷子把屎把尿多有不便,可他们却异口同声地说他们都忙,实在抽不出时间来侍候老爷子,而且她一个未出阁的姑娘,做这样的事也算不得尴尬,外人见了还都要夸她一声细珠真是孝顺。孝顺又怎么样,不孝顺又怎么样?她都这个样子了,还需要好名声做什么?

忙忙忙,大哥都已经退休了,宁可天天围着他的花草打转,也不肯帮她搭把手的,难道那些花草倒比她亲爹还要重要?二哥在厂里当支书,平时上班也就是端端茶杯看看报,怎么就抽不出时间照应老人了?不都是说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嘛,怎么这会都当甩手掌柜了,倒把个老头子完完全全地塞给她了?尽管她一直未嫁,可也没继承过金家半个大子啊,这房子,这院子,这满屋的家俬,还有大嫂手上戴的金手镯,二嫂脖子上挂的金项链,哪一样会是她细珠的?她什么也没有,将来等老爷子老太太都归了西,她还是一样东西都得不到,倒白白做了几十年不收工钱的老妈子,这理又该去哪说呢?

她告诉猪头肉,自打老爷子和老太太都走了后,大嫂倒比往常待她更好也更客气了。尽管大嫂一直都对她不错,但这份客气还是让她觉察出了某种刻意与生分。爹妈都死了,她也就彻底失去了依靠,再也不能像从前那样,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了。要说从前,搁这个家里,她顶多就是个嫁不出去的老姑娘,但有爹妈在,就不会有人轰了她出去,更不会有人觉得她是多余的一分子,但现在,大哥大嫂才是这个家名正言顺的主人,她也就相当于寄人篱下,随时随地都要看大哥大嫂的脸色行事,万一哪天不小心惹恼了大哥大嫂,她不就成了那个无家可归的可怜虫了吗?

大嫂对她越客气,她越觉得浑身都不自在起来,各种奇奇怪怪的念头纷纷涌上了心头。大嫂不会要把她撵出去吧?她做了四十多年老姑娘了,除了会侍候人,什么也没学会,要是大嫂把她撵出去,她又能靠什么过活?她后悔了,后悔当初没能坚持己见把自己给嫁出去,哪怕嫁个瘫子嫁个瞎子,至少也有间屋子让她住着,就不用天天都在担惊受怕中度过了。

她不敢看大嫂的眼睛,大嫂的眼神变得越来越犀利,只要被她轻轻扫上那么一眼,她心底里藏着的那些小秘密恐怕就都兜不住了,要是大嫂问起她成天都在胡思乱想些什么,她又该如何回答?她从来没像现在这般害怕过大嫂,也从来没像现在这般找不到归属感,对自己在这个家所处的位置,她产生了空前绝后的疑惑,而对自己在这个家的身份认同,她也感到越来越模糊,越来越不具有确定性。在这个家里她到底扮演了怎样的角色?女儿?很显然不是。小姑子?可世上哪有跟大哥大嫂过一辈子的小姑子呢?

她把所有的喜怒哀乐都告诉了含在嘴里,被一片片嚼碎并吞咽进肚里的猪头肉。当然,猪头肉从来都没让她失望过,它们知道该如何帮她排遣忧闷,总会在她想不开的时候让她及时逃离烦恼,只把欢喜与淡然留在心间。不就是一件雪纺绸的连衣裙嘛,有什么了不起?大姐去年回来的时候不是还给她做了一件乔其纱的大喇叭裙,就连崔美英那么个挑剔的人都连声说好看,明天拿出来穿上不就是了。再说,干吗非要跟五姐比呢?五姐成天打扮得跟花蝴蝶一样,也没见她找到个像样的男朋友回来,索性就让她继续作下去好了,等过个几年再看,还不定她们姐俩谁能赢过谁呢。

还有二嫂,她阴就由着她阴吧,反正又不跟她住一个院子里,能处就处,不能处见了面就绕着走呗,何必跟她置那个气?话说回来,二嫂其实也没那么坏,就是因为分家的事觉得老爷子老太太偏向了大房,所以始终跟大嫂不对付,不过这毕竟是她们两妯娌之间的事,跟她这个小姑子有什么关系,她又何必好了这个孬了那个呢?至于照看老爷子的事,她也慢慢都想开了,两个哥哥都是大男子主义的大老爷们,天天去帮老爷子端屎把尿,好像也不是那么回事,两个嫂子到底是外姓人,翁媳之间也还是需要避讳些的,她虽然也是个女流之辈,但毕竟是老头子亲生的女儿,这眼睛稍微闭一闭也就都忍过去了,再说谁让她一直嫁不出去又是家里最闲的那个人呢?

张奶奶常说好人有好报,吃亏是福,万一她这片孝心好巧不巧地被老天爷看入了眼,大笔一挥,就把她这糟糕到不能再糟糕的命运改好了呢?那她下半辈子岂不是睡着了也得笑醒了嘛!说到大嫂对她越来越客气,让她觉得越加生分了的事,说白了就是她闲得没事净成天胡思乱想,这跟大嫂在一个屋檐下都一起住几十年了,大嫂是什么人她还不了解?大嫂早就说过了的,要养她细珠一辈子,将来还要金老六给她养老送终,怎么会不管她了甚至要把她赶出去呢?大嫂可舍不得赶她走,要赶走了她,这一大家子的衣裳谁来洗,一天三顿的饭谁来烧?细珠咯咯笑着,大嫂就是把大哥把金老六通通赶了出去,也绝对不会赶走她的啊!

猪头肉就是好啊,不仅好吃,而且总能在她遭遇困惑的时候,用它最独特的方式给她排忧解惑,不仅让她紧张的心情得到彻底地放松,更把逐渐吞噬着她的各种负面情绪一扫而光。这样的猪头肉她怎能不爱又如何能不去爱?一片片的猪头肉吃进了她的肚子,一个个悲伤的痛苦的难过的消极的念头,瞬息之间就被抛到了九霄云外,取而代之的则是由衷的轻松与喜悦,还有她脸上洋溢着的没心没肺的笑容。没心没肺总比天天愁眉苦脸着过日子强吧?世上还有那么多美好的事美好的人,为什么非要纠结在各种不好的记忆和负面的情绪里,让自己变得越来越不快活呢?她才不要做一个不快乐的人,她才不要记住任何会让她不高兴的事,她才不要做情绪的奴隶,哪怕一分一秒也不行。那就继续把头埋在猪头肉里吧,彻底放空心思,只去面对那一片片晶莹剔透的卤肉,任由自己做一个无忧无虑、自由自在的人吧!

细珠揣测,自己走丢的这三天里,各种情绪都跟着纷至沓来,很可能与她没有吃到一口猪头肉有着莫大的联系,可这荒郊野外的,她身上又没带钱,叫她去哪里弄猪头肉吃呢?回去吗?回去就有猪头肉吃了,回去就不会再回想起那么多糟心的事了,可自己已经连续走了三天,要回去不还得再走上三天?她觉得这三天已经很漫长很漫长了,如果再花上三天的时间走回去,恐怕还没到家,她就已经被各种负面情绪折磨疯了,再说了,她又怎么能够断定不会再次迷路,走到不该走的路上去呢?

罢了,横竖都要被这些情绪左右,不如就这样一条道走到底好了,正好也可以利用没有猪头肉相伴的日子,好好理一理她的思绪,看看她真正想要、最最想要的生活究竟是什么样的。是啊,猪头肉再重要,也重要不过骨肉亲情,她宁可忍几天不吃一口猪头肉,也要把金老六彻彻底底地看个遍看个透,看看他心里到底有没有她这个姑妈,看看他到底会不会因为她的走失,着急忙慌得如同热锅上的蚂蚁一样团团转。

她不是在赌气,也不是在跟谁较劲,她就是想知道她这几十年的付出到底值不值,就是想弄明白金老六到底是不是一个十足的无可救药的王八蛋。她已经想好了,如果接下来发生的事情真的证明金老六就是个不折不扣的白眼狼,她就去政府找领导帮她把一直都放在金老六那的退休本讨回来,以后还给不给他,还是另外交给七姑娘保管,一切就要看她自己的意愿了。

金老六会乖乖地把她的退休本还给她吗?一个月好几千块的退休金哪,他舍得?金老六肯定会说,她是个不识数的傻子,有多少钱用多少钱,钱到了她手上,不被她自己糟蹋了,也会被人骗掉,他之所以帮她保管着也是为她好,这将来不还得用这些钱给她风风光光地把后事办了?再说现在买块墓地也不便宜,少说也要几万哪!金老六能说道出些什么来,她大概都能猜个八九不离十,重要的是,不仅金老六会说,七姑娘也会帮着他说,她要钱做什的?我每个星期都来给她送几次菜,家里油也有米也有,煤也有各种酱醋也有,一百块钱拿在她手里,她就买两个烧饼回来,这钱能放在她那吗?不信你们问问街坊邻居,细珠是不是不识数?我要哄你们,就把头剁下来给你们当尿壶!

七姑娘说完了,就该轮到张奶奶、崔美英、赵蛮子、周秀玲出场了,她们七嘴八舌地纷纷议论开了,但说的主旨也就一个,细珠脑子搞不清的,她不仅不识数,还天天乱买东西,光凉鞋就买了几十双放在家里,一年到头也没见她穿过几回。这可是众口铄金哪,大家都指着脑门说她脑子有问题,说她傻说她呆,她一张嘴如何能顶得上那么多张嘴?

好,说她不识数,说她乱买东西,她通通都认,可这退休金到底是谁的,总不是金老六的吧?既然大家都承认那个退休本是她金细珠的,那她就有权支配本上的退休金,谁对她好她就把退休本给谁,不管是金家人还是外人。谁对她好呢?当然是于春兰。对,就这么决定了,从现在开始,她的退休本就交给于春兰保管,她想吃什么想买什么了,就让于春兰去银行取了钱买。不是都说她不识数嘛,于春兰可是识数的啊!于春兰?崔美英哈哈笑了起来,于春兰不也是个傻子?到现在还在三医院待着呢!想起来了,于春兰是被周秀玲以精神病的名义送进三医院治疗的,什么时候能出来还不定呢,既然于春兰这条路行不通,那就七姑娘,不,七姑娘也没比金老六强哪儿去,那就去养老院吧!对,养老院,她宁可把钱给养老院,那个她一直害怕去的地方,也不肯再让金老六那个没良心的占了便宜。

12
我们巷子的细珠啊
免费计数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