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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珠醒来的时候,已经躺在了医院的病床上。她看到了医生,看到了护士,也看到了同病房的病号老许。老许告诉她,她是大前天晚上被送到医院来的,已经在病床上昏睡了整整两天三夜。昏睡了两天三夜?细珠瞪大眼睛不敢相信地觑着老许,从小到大,她几乎从来都没生过病,也几乎从来都没进过医院,又怎么会在医院的病床上整整昏睡了两天三夜?

是谁把她送到医院来的?又为什么把她送到医院?他们是要像对付于春兰那样对付她吗?不,她可不要像于春兰那样束手就擒,连过年都回不了家,再说她也没有病啊,凭什么要在医院待着呢?细珠迅速伸出右手,飞快地拔掉不知道是谁插在她左手臂上的输液管,也顾不得身上的疼痛与疲惫,蹭一下连滚带爬地跳下病床,像一支上满弦的利箭,嗖地就窜出了病房,紧接着又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朝走廊尽头的楼梯口飞奔而去,一下子便撞翻了好几个穿着白大褂的医生和护士。

此时不跑,更待何时?细珠来不及思索自己是怎么来到医院的,一门心思只想早点逃离这个地方,哪怕她根本就不知道该往哪逃。在细珠眼里,医院简直就是座魔窟,不仅束缚了她的身体,也束缚了她的灵魂,所以无论如何她都必须尽早离开这里才行。然而医院又像极了一座巨大的迷宫,她一会东,一会西,在偌大的钢筋水泥建筑物里横冲直撞地跑了几个来回,愣是没能跑出去,就连医院的大门在哪里,她也是丈二和尚没摸着脑袋。

这医院怎么会有这么大?比富安的卫生院大了十倍二十倍还不止,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东台三医院吗?细珠的心里突地“咯噔”了一下,她这是被金老六送精神病院了吗?听说只要进了三医院,没病的也能整出病来,就跟坐牢一样,这辈子大概率是出不去了,死也要死在里面的,这往后的日子就只能用暗无天日、惨绝人寰来形容了。

早知道这样,还不如就让她冻死在冰天雪地里呢,一了百了,倒也好过要在精神病院把牢底坐穿啊!不,说什么她都不能把自己的下半生活活葬送在这里,就算拼个头破血流、鱼死网破,她也要用她的方式让大家都知道,她压根不是什么精神病,而是一个正常得不能再正常的正常人。

该死的六小,他怎么能把自己送到三医院呢?这不是明摆着要把她往火坑里推吗?丧天良的千刀万剐的,他忘了她是怎么一把屎一把尿地把他拉扯大的吗?即便没有功劳,她也是有苦劳的,要不是她,金老六能健健康康、平平安安地,从一个襁褓中嗷嗷待哺的婴儿,长到现在这般大吗?都说娶了媳妇就忘了娘,尽管她不是金老六的娘,可也算得上半个妈吧,他怎么能如此全无心肝地对待自己呢?

是的,她是傻,是笨,是呆,是蠢,要不她又怎么能数十年如一日地,毫无怨言地侍候完这个又去侍候那个?可这并不代表她精神有问题啊,金老六凭什么把她送到精神病院来?她知道的,金老六早就想把她送三医院了,在周秀玲狠下心来把于春兰送进三医院前,他就一直在预谋要把她送三医院了。在金老六眼里,她哪里还是他嫡亲的姑妈?她就是个彻头彻尾的累赘罢了!他忘了她是怎么一口一口喂他吃饭的,他忘了她是怎么帮他擦屁股换尿布的,他忘了她是怎么唱着儿歌哄他入睡的,他唯一记得的,就是她的傻她的蠢,他唯一想做的,就是尽快与她进行各种切割,彻彻底底的,完全不留任何余地的。

只要进了三医院,她就不再是桃花巷金家的老姑娘细珠,就不再是娄月芳临终前一再叮嘱金老六要替她养老送终的六姑,取而代之的则是一个空洞虚无的代号,一个无人问津也无人关心的活死人。没有人会在乎她是谁,没有人会愿意去了解关于她过去的一切,没有人会在意她任何的感受,她要做的,就是和无数个被送进来的精神病人们一起,默默忍受,坐等死亡,直到生命终结的那一刹。可她明明不是精神病啊,除了不识字不识数,她什么都是知道的啊!但凡和她打过交道的人,她从没把任何人搞混淆过,也没在冬天穿短袖夏天穿棉袄,更没在大街上脱衣服当着众人的面裸露身体,她的思维很清晰,她的行为很正常,为什么非要把她当成精神病患者送到三医院来呢?

她没病,她什么病都没有,更不可能是什么精神病,只是金老六希望她是并渴望把她塑造成精神病罢了。一句精神病,看上去只有简简单单的三个字,实则却包含了太多太多不可解决也无法解决的问题,一旦她被认定精神有毛病,金老六便可以名正言顺地把她丢在精神病院,高兴了,可以隔三岔五地拎着超市关门前搞特价时买来的廉价水果点心来看看她,以表明他还不是一个忘本的人,还没有彻底忘掉她这个六姑,不高兴了,就一直把她扔在这里不管不顾了,由着她自生自灭,到死也不会再看她一眼,还要装作一副大义凛然的样子告诉街坊邻居,他之所以这么做,完全都是为了她好。

他是真的为了她好吗?真的为她好的话,他就应该把她接到东台城里和他住在一起,再不济,也应该抽出空来尽可能多回几趟富安,多陪她说说话聊聊天,而不是把她当作精神病,简单粗暴地丢弃在精神病院,让她和一帮真正的精神病患者搅和在一起。如果金老六还有一点点良心,还有一点点人性,他就不会做出这么缺德的事来,金金老老小小、上上下下,虽然也出过些不争气的,但还从没出过缺德的主,金老六这可是破天荒头一遭啊!

她到底做错了什么,为什么要这么对她?不管她也就罢了,还要把她扔到精神病院,他就真的有这么不待见她吗?撑死了,一个月她也才能见上金老六一面而已,有时候甚至两三个月都碰不到一起,他怎么就这么急着要把她送到精神病院呢?谁都知道,三医院不是什么好去处,进去的人很少会有活着走出来的,那不仅是个魔窟,还是个与世隔绝的地狱,要不是嫌恶厌弃她到了极点,金老六又哪里能够狠下心肠把她丢到那里呢?

不,金老六哪里只是把她丢在了精神病院,他分明就是把她遗弃了啊!娄月芳临死前说的话言犹在耳,大嫂子可是一次又一次地叮咛他,要他好好照顾她并给她尽孝心的啊!难道这就是金老六对她尽的孝心?他到底为什么非得把她送到这个地方来,要让她的余生都在这里苦苦煎熬着活受罪?恨她吗?恨她的存在一直让街坊邻居在背后戳着他的脊梁骨说他对她忤逆不孝?恨她又呆又丑让他在所有人面前都显得很没面子又抬不起头来?还是恨她动不动就跟别人说他侵吞了她的退休金,每个月才给她八块钱零花?

是的,金老六是应该恨她的。但以上的理由通通不是理由。他应该恨她在娄月芳刚生下他来时,没有果断地伸手掐死他;他应该恨她在他被个头比他高出许多的同学欺负时,没有帮着那些人一起狠狠地揍他;他应该恨她在他很小很小的时候,天天不是抱着他走街串巷,就是背着他东逛西荡,让他长大后成为一个一无是处的人。总之,他恨她的理由多得数都数不过来,如果没有她,或许也就不会出现今天这个一事无成的他了,那么就算把她遗弃一千次一万次,又有什么大不了的呢?

她的罪行磬竹难书,把她丢在精神病院已经很不错了,真要按照他的心意,就得把她扔到大街上了,不是吗?精神病院有什么不好的?有房子住有饭吃,淋不着雨,饿不死人,还有医生护士一天到晚地看顾着,不比冻死在外边的流浪汉强了千倍万倍?如此说来,她还要感激金老六,还要磕头如捣蒜地望着他一声接一声地对他说谢谢吗?

她不能原谅金老六,这辈子都不能,到死都不能。她不止一次地,不是有意,就是无意地,在他面前提过敬老院是个生不如死的去处,而如果这世间还有什么比敬老院更惹人生厌的地方,那无疑就只有精神病医院了。她连敬老院都不肯去,又怎么会肯去精神病医院?金老六这是把她往死里逼啊,与其这样,还不如直接扔一包老鼠药给她,让她掺和在猪头肉里,美美地吃上一顿再痛痛快快地去死啊!

这里,她是一秒钟都待不下去了!如果不能逃出去,她的下半生便注定要葬送在此,所以,即便是饿死冻死,即便是无家可归,即便要让她像花子一样沿街乞讨,她也决不会让自己再在这里多耽搁上一分钟半分钟。所有人都说她是呆子傻子,甚至骂她神经病,可她真的不是精神病啊,如果她是精神病的话,为什么从来没有抓起地上的狗屎当成猪头肉塞到嘴里一口一口地吃掉呢?

或许,她不是一个招人喜欢的人,也不是一个受人待见的人,但这并不是他们可以指鹿为马地把她指认为精神病的理由,永远永远都不会是。她不在乎别人骂她神经病,也不在意任何人把她当作精神病患者,骂吧,就算见到她一次就骂她一次,又能如何?她还不是照样活得好好的,该吃吃,该睡睡,时不时地再跟街坊邻居拌个嘴吵个架?

尽管大家平日里都不把她当回事,但也没几个人是真把她当作精神病对待的,就连崔美英那个老冤家逢人都说她金细珠是表面上看着傻,实际上比谁都聪明着呢,又有谁会上纲上线地拿她当精神病患者呢?除了金老六,这世上没有任何人会正儿八经地认定她就是个精神病,把她送进了三医院,他就用不着再假惺惺地回老宅看她了,也用不着再担心她隔三岔五地就会跟别人诉苦说他侵吞了她的退休金了,反正只要进了精神病院,即便精神再正常,他们说的话也不会再有人相信了,这一举多得的事,何乐而不为?精神病精神病,你他妈的才是精神病呢!细珠像个没头的苍蝇一样四处乱跑着,一边跑,一边嗫嚅着嘴唇愤愤地咒骂着金老六,你这个忤逆不孝的,你给我等着,出了这医院的门,看我不把你的皮剥了!

细珠也不知道她究竟跑了多久,总之,直等到跑得气喘吁吁、上气不接下气的时候,她依然还在医院的院子里打转,不仅没找到通向外面的院门,就连院门的影子也没看到。这医院果真大得出奇,可再大也不可能跑不出去啊!莫非真像赵蛮子说的那样,关精神病的地方都盖着高高的院墙,就跟监狱一样,到处都是机关和陷阱,就算拼尽了心力,想尽了办法,仅凭一己之力,是无论如何也没法从里面跑出去的。

真出不去了吗?细珠急得额头直冒汗,可却不敢有丝毫的懈怠,更不敢停下来稍微休息一下,就连回头看一眼的勇气也没有,生怕只一个小小的疏忽,她就得被从后面追来的医生护士给强行拉回病房,把她当作精神病患者给按到病床上去。可千万不能被他们抓回病房去啊,这要是被抓住了,她便再也没机会溜出去了啊!这帮乌龟王八蛋,他们凭什么帮着金老六把她留在这里?金老六倒是给了他们什么好处,让他们这般心甘情愿地充当他的走狗?那个家伙,平时把钱看得比命还重要,又抠得不要不要的,他能给他们什么好处?钱?不可能的!可不给钱,医院又不是慈善机构,怎么可能会放任她在这里白吃白住呢?

据她了解,于春兰之所以被顺顺当当地送到三医院而没有被赶出来,富安镇政府是掏了钱的,要不周秀玲一个拿救济金吃饭的人,又哪里有能力把女儿送精神病院“养老”呢?怎么着,医院也不可能白养活一个跟他们八竿子都不到一处去的人,政府更不可能掏钱把她送精神病院“疗养”,唯一的可能就是金老六铁了心要把她送到精神病院,与她进行彻底的切割,哪怕让他割再多的肉花再多的钱,也是在所不惜。

这得多大的仇多大的恨,才能让金老六毅然决然地做出这样的决定啊?其实他大可不必费这许多的周张,直接让她冻死在外边不就好了,为什么还把她给找回来再往这魔窟里送呢?无论是冻死,还是饿死,只要死在了外边,那就都与他金老六全无关系,毕竟她是自己嘴馋去拿鸡蛋走丢了的,谁又会把她迷路的责任推卸到他身上去呢?

她不爱干净,她爱骂人,她脑子还不清爽,动不动就要跟人争执,把她带到城里去住多有不便,更何况他家里还有个身体一直都不太好的老婆需要他照顾,所以也只能退而求其次,把她安置在老宅里由着她一个人生活了。可这并不代表他对她不闻不问,更不代表他忤逆不孝,事实上他几乎每个月都要回来看她一次的,而且每周都会让七姑娘给她送来最新鲜的蔬菜瓜果,也会及时给她补充柴米油盐,侄子当到这个份上,也算是仁至义尽了吧?

不仅金老六自己是这么想的,桃花巷的街坊邻居们大多也都是这么认为的,作为侄子,金老六对金细珠这个姑妈真的已经算很不错了,既没让她饿着,也没让她冻着,逢年过节也都会抽空回来看看她,不是给她买条鱼,就是给她买件新衣裳,所谓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再说了,即便是自己亲生的儿子又能如何?没有人会把细珠意外死亡的矛头指向金老六,那么金老六为什么非要多此一举地把她送到精神病院呢?金老六从小到大都是个心思缜密的人,一向大大咧咧不爱动脑子的细珠,又哪里能想得明白他之所以这么做的真实动机是什么呢?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她到底是哪里妨碍着金老六了,费半天劲把她送三医院来,他倒是能捞着什么好处?她一个人好端端地住在桃花巷的老宅里,自己烧饭自己吃,既用不着他侍候,也没花过他一分钱,这么折腾着送她来精神病院,总得有个说得过去的理由吧?

钱?她每个月两千多的退休金?顿时,细珠感到全身的热血一下子都沸腾了起来,除了钱还能有什么理由呢?金老六这个吃枪子的杀千刀的,他这是铁了心要给自己继续霸占她的退休金找到一个更加冠冕堂皇的理由啊!一个精神病,生活都不能自理,还不识数,她的退休金自然还应该由金老六继续替她保管着,难不成还能让她带到精神病院由着她的性子胡乱挥霍啊?

这几十年来,她所有的退休金、救济金,不一直都是金老六把持着的吗?就因为她在崔美英面前数落过金老六,发泄过对金老六的种种不满,他就要处心积虑地把她往三医院送吗?她知道的,尽管桃花巷里的街坊邻居都晓得她不识数,但也没人真的把她当成傻子,而金老六心里也一直都很明白,拿她不识数乱花钱这样看似说得过去的理由来掌控她的退休金这回事,压根就不具备太大的说服力,更遮盖不了他企图侵吞她财产的真实意图,所以他必须找到一个更加合理的理由,让他得以继续心安理得地占有并支配那些本不属于他的钱财,而且还要让对他的动机产生过怀疑的街坊邻居们都完全挑不出他的刺来。

唯一的办法就是让人们口中的呆细珠傻细珠,彻彻底底地变成医院认证的精神病患者才行。金老六心里比谁都清楚,一把屎一把尿把他拉扯大的六姑金细珠虽然精神有些大条,但绝对不可能会是医学意义上的精神病患者,可为了钱,为了他的好名声,为了能够彻底摆脱掉这个让他头疼欲裂的累赘,他能想到的最好的办法,就是把细珠变成真的精神病患者,并以治疗的名义把她送到三医院去。

天杀的金老六,我可是你嫡亲的六姑啊,你怎么能这么对我?你倒是说说,我花过你一分钱没有?我要你照顾过我一天没有?我既不花你的钱,也没让你照顾过我一天,更没上过你的门吃过你一顿饭,你却霸占了我几十年的退休金、救济金,到临了还把我送到精神病院,这不是恩将仇报是什么?六小啊六小,到底是谁叫你这么待我的?毛小莉吗?还是你那个母夜叉的丈母娘?你的良心可真是被狗吃了啊!

细珠撒开腿,拼了命地继续朝前跑去,可这医院实在是太大了,无论她怎么跑,就是找不到出去的大门,所以只能憋足了劲东奔西突,见到路就跑,见到人就躲,折腾了小半天,愣是还在院子里打转。她不敢停下来,哪怕一秒钟也不敢,听说三医院的医生护士个个都身怀绝技,功夫了得,万一被他们抓住了,她就再也无法逃出生天了!

这门到底在哪呢?难道这里面还设置了八卦阵不成?嗯,肯定是这样的,要不于春兰那个猴一样的人怎么被送进去后就跟蔫了的茄子一样,再也没了半点响动呢?按着于春兰那个毛手毛脚的性子,即便跑不出来,她也决不会安然地接受别人的摆布,看来这里真就跟坐牢一样,哪怕是大闹天宫的孙悟空来了,也是绝对逃不出如来佛的五指山啊!

要命了要命了,这可如何是好?于春兰都逃不出去的地方,她怎么逃得出去?愚笨如她,就算想破了脑袋也是无计可施啊,莫非真要认了命,在这里把牢底坐穿吗?天杀的精神病院,到底是谁想出来要造这么个医院的?说别人是精神病的人才是真正的精神病,要把别人关在精神病院的那些人,他们自己才最该被关!好好的脑子用在什么地方不好,为什么非要用在建造精神病院上?这高墙深院,这无论如何都逃不出生天的八卦阵,哪里是要给人治病的,明明就是要把没病的人折磨成有病的人,把有病的人送进暗无天日的地狱啊!她可不要在这里待着,就算拼尽了全身的气力,她也得从这个魔窟里逃出去才行,可通往外面世界的大门又在哪里呢?难道她真的要像于春兰那样,被彻底地困在这里吗?

耳边是呼呼作响的风声,身后则是无数双追逐她而来的杂沓的脚步声。细珠拼出吃奶的力气继续朝前奔跑着,尽管她不知道究竟应该往哪里跑,也不知道到底还要跑到什么时候,但心底却有个声音在不断地提醒她,警戒她,除了跑,她别无选择,因为一旦停下来,她就会被那帮凶神恶煞的医生护士抓回到病房,甚至是把她关进与世隔绝的小黑屋里去。

她听赵蛮子说过,三医院里有很多小黑屋,伸手不见五指,谁不听话了就会把谁关进去,不给饭吃,不给水喝,就算扯破喉咙叫破了天,也不会有人搭理他们,据说很多无缘无故走掉的人都是被关到小黑屋后没了的。这还有天理了吗?不就是一个精神病院嘛,说到底,它本质上仍旧还是座医院,是救死扶伤、给人治病的医院,怎么能随随便便地就把人关到小黑屋,甚至草菅人命呢?

不,这不是医院,至少不是什么普通的医院,它就是牢房,它就是监狱,它就是披着人皮的狼外婆,它就是让人有去无回的十八层地狱,但凡还有些意识思维的人,有谁会心甘情愿地往这火坑里跳呢?细珠知道,大部分被送来这里的人,精神都是正常的,因为各种各样无法告人的缘由和目的,他们被连哄带骗地送到了这里,甚至是被强行押到了这里,不仅失去了自由,更失去了快乐,慢慢地,不由自主地,就蜕变成了人们口中的真正的精神病患者,从此,不辨四季,不知冷暖,不分好歹,终此一生,便成了被所有人遗忘的角落,直至悄没声息地死亡,仿佛这世界上从来都不曾有过他们来过的痕迹。

没有人会记得他们,也没有人会想起他们,所有与他们相关的历史,欢喜的,或是悲伤的,伟大的,或是渺小的,都将随着他们的最终消逝,飘散到九霄云外,再也捉摸不起。细珠可不要成为这样的人,她是金细珠,她是富安镇桃花巷里鼎鼎有名的老姑娘金细珠,怎么能让自己的后半生就这样毫无悬念地埋没于如此不堪的地方呢?

尽管不是什么重要的人物,更不是什么有功于社稷的大人物,可在富安镇上,提起她金细珠的名号,不说人人都晓得,十个人里起码也有九个人都是知道她的,这风风雨雨地已经蹉跎着过了大半辈子,到临了竟要老死在精神病院里,不是要让她成为天下最大的笑柄吗?别人会怎么说她怎么看她怎么琢磨她?那个要强了大半生的金家的老姑娘,那个不识数有一百块花一百块的呆细珠,最终还是被送进三医院治疗去了啊!

她不是说她没病嘛,她不是一直不承认她是呆子嘛,她不是总喜欢瞪着那些挑衅她的人恨恨地骂一声你才是神经病嘛?真要像她说的那样,怎么还会被她一手拉扯大的侄子送到精神病院了呢?是啊,要是没病,她怎么会被自己嫡亲的侄子送到三医院来?三医院是什么地方?那可是专门收治精神病的地方,一般的病人想进去人家都不要的,难道医院还能把死的说成活的,非得给她安个精神病的名声不成?

精神病院,那就是给精神病患者治病的地方,所有被送进去的人,多多少少,脑子都是有些问题的,要是啥问题也没有,人家医院也不敢胡乱收人啊!细珠心里很明白,只要进了三医院的门,精神病这几个字从此就跟她脱不了干系了,纵是生出一千张一万张嘴来,也是说不清道不明了,所以,眼下最重要的事,就是设法离开这里,远远地离开这里,永远永远都不要再跟这个地方有任何的牵扯。

她没病,更没疯,想给她按个精神病患者的由头就把她关在这里,简直就是痴人说梦、缘木求鱼!金老六也太小看了她些,以为处心积虑地把她送三医院来,就能一劳永逸了吗?他忘了她身体一直都很好,更忘了她长了两条健步如飞的腿,年轻的时候,就连小她三岁的马建生都跑不过她,几个医生护士又算得了什么?

她顶着满头的大汗继续朝前跑着,跑过了花园,跑过了假山,跑过了水塔,跑过了喷泉,跑过了一幢又一幢令人眼花缭乱的建筑,可就是始终都没发现那扇通往外部世界的大门,而且更令她感到奇怪的是,尽管她一直都能感受到身后有人在不停地追逐她,却也始终没有听到一句“站住”或是“抓住她”的叫喊声。这医院的医生护士难不成都是哑巴?他们即便追不上她,在人多的地方也可以喊住别人一起帮忙“逮”住她啊,可为什么他们一直都没那么做呢?

或许,这就是精神病院区别于其他医院的地方吧,再说了,来这里治疗的都是精神病患者,个个的脑子都不清爽的,就算叫住了他们又管什么用?细珠一边漫无目的地跑着,一边胡乱思忖着,兴许这里的医生护士也都是精神病,没准人家压根就没想抓她,就是跟着她一起跑着玩呢。

细珠为自己这个堪称伟大的想法感到满心的自豪与骄傲,精神病给精神病治病,这可是破天荒头一次听说呢!要是这医院里的医生护士真都是精神病,那可就不是一般的好玩了啊!他妈的谁说她是精神病的?谁说她是精神病,谁就是精神病!金老六,医生,护士,还有那些她认都不认识的病人,他们才是精神病,货真价实、如假包换的精神病!

等她跑了出去,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电视台曝光这座医院的医生护士从上到下通通都是精神病,要让那些没病的医生过来把他们抓住关小黑屋去,一辈子都不许再他们放出来祸害人间!哼,到底谁才是真正的精神病?你,他,你们,他们,反正就不可能是她金细珠!就算世界上所有人都成了精神病患者,金老六,毛小莉,七姑娘,崔美英,赵蛮子,周秀玲,还有那个不知道姓甚名谁的花子,他们一个个都变成了精神病,她也一定还是最正常的那个。

这世道到底怎么了,为什么非要把正常的人说成精神病,而真正的精神病却装作一副淡定自若的模样到处谈笑风生?是不是这个世界上现如今就没几个正常人了,所以真正正常的人才都被送到精神病院来了?不管怎样,只要从这里出去了,她就要把在这里发生的一切公诸于世,要让所有人都知道究竟谁才是真正的精神病患者。如果电视台的人相信了她的话,把三医院的真相彻彻底底地曝光在大众面前,那她岂不成了老百姓眼中的英雄人物?她从小就羡慕英雄,冲进火灾现场救火的英雄,跳进河里救落水儿童的英雄,各种各样的英雄,总之,只要成为英雄,就会有无穷无尽的鲜花和掌声,还有没完没了的欢呼与喝彩,当然,胸前佩戴的大红花也是少不了的,长这么大她还从没戴过大红花,要是戴上这么一朵在大街上走上那么一圈,她金细珠也就不枉来世上走这么一遭了。

没承想,老了老了,一把年纪的老太婆,居然还能在花甲之年过上一把明星瘾,被无数荣耀的光环包裹着,被那些从前鄙视轻贱她的人崇拜着,可这要是再年轻个四十岁该有多好,那样的话,家里人就不用整天替她的姻缘发愁,大嫂就不会替她作出让她一辈子都留在娘家当老姑娘的决定,小刘也就不会背着她说出那么难听的话,相反,登门提亲的媒婆们则有如过江之鲫,这个刚喝完茶眉开眼笑地离开,那个又手舞足蹈、巧舌如簧地说开了,还有那相片上的小伙子,真正是,一个比一个英俊,一个比一个帅气,一个比一个高大,一个比一个儒雅,端的是风度翩翩、气质温润,而她每天所有的时间都被用在了翻过来覆过去地看各种各样的照片上,一时间,竟不知道要选哪个好了。

当英雄的感觉真好啊,谁能想到一向无人问津的呆细珠也会被大家当成香饽饽般争来抢去的呢?没有人再嫌弃她不识字不识数了,也没有人再嫌恶她长相一般还是个秃子了,总之,但凡镇上拿得出手的适婚男子都排着队等着得到她的青睐,哪怕让他们入赘到金家当上门女婿,他们也是一万个心甘情愿。瞧,李家的大儿子生得最是俊俏,一双大眼睛炯炯有神且含情脉脉,把细珠的心都看化了;宋家的小儿子也不错,要模样有模样,要身高有身高,更让人眼睛一亮的是他那一身健硕的肌肉,看上去特别阳刚特别有男人味,嫁给他,便是睡着了都能笑醒过来;娄家的三儿子,企业里正儿八经的副厂长,更是有名的钻石王老五,镇上不知道多少女人都偷偷拿他当过自己的梦中情人呢;还有薛家的老八,当过兵打过仗还在战场上立过三等功,走起路来虎虎生风、目不斜视,复员回来后一直在政府部门工作,听说以后镇委书记的那把交椅也非他莫属,嫁给他可不就是老母鸡飞上枝头变凤凰了!

太多了,真的太多了,多得数也数不过来了!要不是媒婆们每天坚持不懈地登门提亲,在她面前摊开一张又一张的照片,她都不知道富安镇上居然还有这么多出类拔萃的男人。怎么平日里她都没见过这些男人呢?不仅没见过,有好些个就连听也没听说过的,一下子突然冒出这么多人来,她还真有点不适应呢。老天爷对她金细珠真是不薄,镇上最优秀的青年男子通通成了她备选的对象,可这节骨眼上她却犯了选择困难症,看看这个也觉得好,看看那个也觉得好,一时半会倒失了主张,真不知道该如何取舍了。

没想到,当上英雄成了名人后,也有着这许多意想不到的烦恼,要搁从前,但凡有个差不多的男人哪怕只是透露出一点点想要娶她的心思,她都能想也不想地就点头应承下来,哪还会像现在这般左右为难?要知道,而今这样的状况,她可是从来都没敢想象过的,那么多品貌兼优的好男人一夜之间都仿佛被当成了案板上的肉摆在了她面前,这不仅让她感到受宠若惊,更让她觉得惶恐得厉害,那个一直以来被人们嫌恶唾弃的金细珠,怎么一下子就成了所有人眼里的抢手货了呢?

被人嫌弃让她痛苦让她自卑,甚至让她找不到人生的方向,可被人簇拥被人欣赏,好像也不是什么轻松完美的事,就选个丈夫的事嘛,怎么搞得跟皇帝选皇后一样隆重而又让人难以抉择呢?这有什么复杂的,随便挑拣一个不就成了?她又不是武则天,不能把所有好男人都留在自己身边,那就挑那个各方面条件都最出挑的呗!可谁才是最出挑的?宋家的儿子,娄家的儿子,还是薛家的老八?

这选男人还真不像在菜市场上挑拣蔬菜那般容易,看到合适的就一股脑儿地装进菜篮子买回家了事。男人是要用来跟自己过一辈子的,可不是谁生得俊俏谁最有钱谁最有地位,谁就是最适合自己的那一位,细珠的目光落在桌面上码成几排的相片中来回逡巡着,却还是拿不定主张,冷不防,竟生出了些许的失意与落寞来。

这些男人真的适合自己吗?这些优秀的出类拔萃男人真的喜欢自己吗?这些堪称人中之龙的男人们真的愿意跟她共度一生吗?在她还没成为英雄之前,他们当中的任何一位也没有注意到她金细珠,更不要说在意她喜欢她了,谁能证明他们排着队找媒婆上门提亲,不只是想要娶个女英雄回家给他们装点门面呢?

除了英雄的名声,她什么也没有,要相貌没相貌,要个头没个头,不识字,不识数,还顶着一个半秃的脑袋,别说同龄的男子了,即便是比她大上许多的老男人见了她也会不由自主地把头掉转过去,或是加快速度,飞快地从她身边擦肩而过,眼神里始终充满了嫌恶与厌烦,仿佛她每出现一次,都是对人世间的一种亵渎与侮辱。那些优秀的男人怎么会看得上她呢?他们有着英俊帅气的面孔,有着高大魁梧的身材,有着温润儒雅的气质,家庭条件也好,工作也好,凭什么争着抢着要娶一个打落地起就不招人待见的又呆又笨的女人呢?所有人看中的,无非都是她身上的英雄光环,而一旦光环褪去,她肯定会被打回原形,到那时,谁还能当她是个宝贝一样地宠着稀罕着呢?

除了马建生,这世上就没有哪个男人真的稀罕过她喜欢过她。马建生从不在意她呆不呆傻不傻,也不在意她大字不识一个,更没觉得她是个长相丑陋气质粗鄙的女人。在马建生眼里,她也是灼灼盛开的桃花,无论走到哪里,都能为他捎去一抹最暖最艳的春色,即便只是一个浅浅的回眸,也足够他回味半生。

说实话,她不是没有动过心,不是没有生过非分之念,可她不敢认真去想,更不敢说服自己承认对他衍生过莫名其妙的情愫。她知道,那压根就不是什么姐弟之情,这世上哪有什么姐姐总是在深夜里会想着弟弟的容颜,翻来覆去地睡不着的呢?她不仅是骗五姐骗马菊秋,也是在骗她自己,可骗来骗去,恐怕就连鬼也是骗不过去的,为什么就不能大大方方地承认她是爱着他的呢?

不,那不是爱,那只是喜欢,一个少女对初长成的少年的喜欢,哪里就是爱呢?她还是不敢承认,也不打算承认,她比他大三岁呢,她是真的爱不起,甚至就连喜欢也是喜欢不起的啊!没有人会祝福他们,没有人会想着要把他们撮合到一块去,在大家眼里,他和她的组合就是一朵鲜花掉到了牛粪上,而她从来都不是那朵想象中的鲜花,唯有牛粪才是她真正的注脚。

她配不上马建生,哪怕是当上了英雄,她也配不上马建生,否则媒婆们手中拿来的相片就不会独独少了马建生那一张,她也不会在挑花了眼的过程中依然感受到一股强烈的失意与落寞。不是只有马建生才是真正稀罕自己的那个人嘛,为什么偏偏就他没有拜托媒婆上门向她提亲?是他考上了南京的大学,便再也看不上她这个大字不识一个还不识数的粗鄙女人了吗?南京南京,那可是人人艳羡的六朝金粉地,漂亮的姑娘满大街上溜达,马建生看都看不过来了,哪还会想得起一无是处的她来?

男人嘛,有几个不是见色眼开、见异思迁的?即便是老实巴交的马建生,到了南京那样的大城市,日子久了,也一定会经受不住灯红酒绿的诱惑,慢慢蜕变成一个她不再认识的人。那里的大姑娘小媳妇一个比一个美艳,一个比一个风情,一个比一个摩登,要相貌有相貌,要才华有才华,要气质有气质,要文凭有文凭,她金细珠又拿什么去跟她们比跟她们争?她什么也没有,就连一身得体的衣裳鞋袜都没有,又哪里还能再入马建生的眼?罢了,她还是安分守己地在桃花巷当她的呆细珠好了,那些痴念与妄想,就趁着她还有力气的时候,把它们高高举起,再通通扔到九霄云外去吧!

细珠心里很明白,马建生纵是有一千个一万个好,那也与她无关。可以说,马建生是从属于马菊秋的,也可以说,马建生是从属于桃花巷的,但就是不可以说马建生是从属于她金细珠的。她算什么?她什么也不是,充其量不过是马建生曾经熟悉的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街坊邻居罢了。一个邻居,一个什么时候都是、可有可无的角色,她又凭什么断定自己会是马建生一生的牵念呢?马建生什么都好,聪明,帅气,学习好,脾气好,她呢?又蠢又笨,长相普通,没上过学,脾气也不好,跟马建生形成了强烈的对比,这样的两个人又岂能走到一块去呢?

与其说马建生在意她喜欢她,不如说是他对她的依赖与好奇,但这种依赖与好奇,一旦脱离了原有的环境,就会出现质的裂变,即便不能说瞬间分崩离析,渐行渐远也终将是势不可挽的结局。她知道,她身上并不具备任何能够长时间吸引马建生的特质,美貌与气质她一个不沾,才华和智慧于她而言更是无稽之谈,除了善良勉强可以说得上是她的优点外,她真的一无长处,可这世上善良的女人还不是一抓一大把,更何况她的善良里还总带了些桀傲不驯的味道,凭什么她就会脱颖而出,成为马建生眼里那朵与众不同的芬芳呢?

唉,马建生走了也好,他一走,她也就不会再像从前那样每天都沉浸在胡思乱想中度过了。他有他的未来,他有他的生活,他和她永永远远都八竿子打不到一块会,又何必总是自欺欺人着任由自己在纠结中挣扎沉沦呢?他可以是任何适龄女子的马建生,就是不会成为她金细珠的马建生,既然早就知道了终局,还为何要因为他的退出而感到失意与落寞呢?她不过是当了一回英雄,可做成了英雄又能如何?纵使前来求亲的男人多得有如过江之鲫,她就变漂亮变聪明了吗?

不,英雄并不能让她蜕变成美女,也不能让她秃了的脑袋长出一头秀发,更不能让她从一个目不识丁的文盲,变成学富五车的才女,她依然还是那个不识数的呆细珠,依然还是那个其貌不扬甚至还有些丑陋的辣子细珠,依然还是那个被人们恶意地骂作神经病的疯细珠,一切的一切,并没有发生任何质的蜕变与更改。

神经病,又是神经病。细珠最反感别人骂她神经病。你才是神经病,你们全家都是神经病,政府马上就来把你们一家都送三医院去!三医院?一路狂奔的细珠仍然没有想要停下来的意思,气喘吁吁的她斜睨了一眼从身边呼啸而过的各种建筑与树木,这才意识到所谓的英雄和排着队来向她提亲的男人都只不过是她的想象罢了。

她怎么可能会成为英雄呢?细珠一边跑,一边苦涩地笑着,她连精神病院的大门在哪里都不知道,跑了这半天依然没能跑出去,又怎么能够去电视台揭穿三医院的真相?再说了,就算她真的跑了出去,电视台的人又如何会相信她说的?人人都知道三医院是一所专门收治精神病患者的医院,几十年了,从来没有任何人质疑过被送到这里接受治疗的病人不是精神病患者,人们又凭什么相信她说的话?开什么国际玩笑,三医院收治的病人都是正常人,里面的医生护士倒才是真正的精神病患者,说这话的人不是精神病才怪!

她不是精神病,不是,可她说的话会有人信吗?如果她的话会有人信,今天她就不会被送到三医院来,更不会跟丧家犬一样在这里横冲直撞了。真的出不去了吗?真的要被当成精神病关在这里直至生命的终结吗?那些穿着白大褂的医生护士为什么不肯认真地听她说一说,听她说说自己的遭遇,还有她对金老六的种种不满?

她从来都不是什么精神病,也没有任何精神方面的问题,她只是个需要关爱需要温暖需要呵护的孤寡老人,之所以被送到这里,只是金老六不想管她了,想彻底摆脱她这个累赘罢了,所以,他们真正应该关的并不是她金细珠,而是那个忤逆不孝的金老六才对!

呼呼的风声一直在往她耳朵里灌,细珠能感觉到身后有千军万马的队伍正在向她缓缓逼近,好家伙,为了追她一个人,三医院居然出动了全部人马,这阵势也太隆重些了吧?她不过是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孤寡老太太罢了,何德何能,可以让这么多人放下手头的工作来一致对付她?看来,金老六这回可真是下了不小的血本啊!哼,金老六拿来收买这些医生护士的钱不还都是她的退休金?于春兰说了,这几十年的退休金和救济金加在一块,利滚利,都够买几幢大别墅了,那么多的钱堆在一起,至少也能赶上六层楼房那么高,即便想一想,也是要被吓死的,如果她拿上这笔钱通通捐给三医院,那这里的医生护士就没了再为难她的理由了吧?

细珠一边思忖着,一边继续没完没了地朝前跑着。可无论她跑到哪,千军万马也会跟到哪,就这样东冲西突地又跑了好几个来回,实在跑不动了的她索性在一棵大树下停了下来,算了,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他们能为了贪金老六那几个钱把她关在精神病院,也就能为了钱放她出去,这节骨眼上,还不如跟他们做一笔交易,同意把自己的退休金都拿出来捐给他们好了,也省得自己累死累活地跑个不停还怎么也找不到出去的路。

主意打定,细珠仿佛给自己吃了颗定心丸,也不再慌张忧惧了,稍微凝了凝神后,便毫不犹豫地掉头向追逐她的千军万马看去,可这一看却让她顿时傻了眼,却原来,身后走着的除了些漫不经心的行人外,压根就没有奔着她追来的任何医生护士,她听到的只不过是一阵阵侵袭而来的风声而已。追她的医生护士都去哪了?难道她从一开始就判断错了,根本就没有人要把她押回病房把她当犯人一样五花大绑地关起来?是她想多了,还是医生护士为了让她放松戒备都躲了起来?

细珠左望望右瞅瞅,等了好半天也不见有人要来抓她,不由得满心都生起了疑惑。这到底是唱的哪出戏?难道这一切都是在做梦不成?她记得她从病床上醒来之前一直都蹲在路边守候过路的人,雪下得很大,她又饿又冷,冻得浑身瑟瑟发抖,怎么一下子就到了三医院的病床上来了呢?雪,好大好大的雪,为什么她在院里跑了这半天竟没看到地上有一点点的雪迹,莫非她所有的遭遇都只是一场幻觉,或是她凭空想象出来的?人老了,又加上太过寂寞了,平常日子里多多少少都难免会胡思乱想着瞎琢磨,把一些没发生过的事当成真的发生过的事,可她左思右想,依然坚定地认为自己还没到犯糊涂的时候,那么,这一切就不可能是她想象出来的,唯一的解释就是她出现了幻觉。

她没注意到老许是什么时候出现在她面前的。四目相对,她有些紧张,又有些莫名地害怕,甚至对老许产生了些许敌意。老许望着她浅浅地笑着,那笑里尽是温柔与可爱,带给了她久违的暖意与温馨。你跑什么?老许依旧满脸都挂着笑,大夫又不会吃人,你那么跑也不怕伤了元气?细珠带着满腹的狐疑盯了老许一眼,想要说些什么,终究还是选择了缄口不言。谁知道他按的什么心呢?也许他是医生派来抓她的奸细也说不定,可千万不能大意了。

老许一点要走的意思也没有,这让她有些恼火,想当奸细也不看看自己有几斤几两重,瞧他瘦得跟螳螂似的,只怕她一个扫腿就能把他绊个人仰马翻,就这还要帮大夫抓她回病房呢,还是省了吧!你别怕,我不会伤害你的。老许清了清嗓子,望着她不急不缓地说,刚才在病房里听你说话,口音不像是本地的,倒像是北边东台那旮旯过来的,我有个侄女也在东台,所以一听你说话就觉得特别亲切。

他侄女?这老不死的,竟然要占她便宜,要不是现在情势对自己不妙,她肯定立马就要请他吃大耳朵光子的。慢着,他刚才说什么来着?听口音不像是本地的,倒像是从东台那边过来的,难不成这里根本就不是让她惊惧不安的三医院吗?三医院是东台的医院,听他这么说,这里好像并不是东台,那她到底又身在何处呢?

细珠凝神盯了老许一眼,有些将信将疑地问他,这里不是三医院?什么三医院?老许正色盯着她说,这里是人民医院,如皋最好的医院。如皋?细珠下意识地伸手掐了掐自己的手背,很疼,看来自己并不是在做梦,可她又是怎么到的如皋,还被送到人民医院来了呢?

老许说她已经在病床上昏睡了两天三夜,看来他肯定是知道些前因后果的,不如暂时先放下对他的戒备,且听他是怎么说的。那天晚上我刚吃完饭,你就被送进来了。听大夫说,是两个年轻人把你送来的,具体情况我也不是太清楚。两个年轻人?细珠瞪大眼睛盯着老许,他们长什么样,看年纪有多大岁数了?老许摇摇头,我也是听大夫说的,那两个年轻人压根就没往病房来过,我都没见着他们。

没见着?大夫说的?满腹狐疑的细珠越来越疑惑了,自己明明在路边坐得好好的,怎么突然就被送医院来了?大夫说你是饿晕的,又碰上下雪天,天气冷得厉害,干扰了你身体的恢复机能,再加上你一直都营养不良,所以才在病床上昏睡了两天三夜。老许望着细珠语重心长地说,大妹子,这把年纪了,什么也比不上自个的身体重要,都老胳膊老腿了,万一出个好歹,可就要后悔莫及了。

要你管!细珠在心里忿忿地咒骂老许答非所问多管闲事,又斜睨了他一眼问,这儿真是如皋?老许略微迟疑了一下,忽地又露出了招牌式的带着些许暖意的笑容,不是如皋还是哪里?大妹子,我一听你说话就知道你不是本地人,老家东台的还是大丰的?人口普查吗?这可真是蹬鼻子上脸了啊,萍水相逢的两个人,你问这么多干吗?东台也好,大丰也好,反正跟你八竿子也打不着一块去,你倒是多管的哪门子闲事?细珠有些反感老许的殷勤,不过也没立即发作出来,只是又带着些疑惑的口气重复问了一遍,这里是不是真的是如皋的地界。

老许愣愣地打量了她一下,用一种特别和缓的口气试探地问她说,以前没来过这?是第一次到如皋?废话,这还用问吗?要不是第一次来如皋,她能被困在这里这么久吗?细珠有些不耐烦地瞪着他,你就说这里到底是不是如皋吧?是如皋啊,老许重重点了点头,又伸手指向远处的大楼对她说,你没看到那上面写着如皋两个大字吗?细珠顺着他伸手指着的方向装模作样地望了望,尽管她什么也看不懂,可还是不想让对方看穿她不识字的底细,更不想让他洞悉她心底满满裹挟着的自卑与失意,只是掉转回头望着他喃喃地自我解嘲地说了句,人老了,脑子不行了。

老许呵呵地笑着,是啊,人老了就不中用了,你看看我,只不过是一点小毛病,也被弄来医院待了个把礼拜,这要在年轻的时候,还不就是咬咬牙就能挺过去的事!细珠望着老许不无尴尬地笑了笑,刚刚还怀疑人家是医生派来的奸细呢,搞半天居然是个乌龙,不过这也怪不得她,谁让她一醒来就发现自己躺在医院的病床上了呢。但话又说回来,她怎么就晕过去了呢?送她来的两个年轻人是正好路过发现了她,发扬雷锋精神,才把她送医院来了吗?唉,不管了不管了,只要不是在东台三医院就好,害自己虚惊这么一场,这下不知道又伤了多少元气呢!

老许说得对,人老了便不中用了,这要搁二十年前,不,十年前,不,就算五年前,她也不会像今天这般犯糊涂,在事情还没有搞清楚前就胡乱给下了定论。她也不仔细想想,这世上怎么就能出现那么巧合的事?金老六远在东台,他压根就不知道她走丢了的事,或是知道了也搞不清她到底去了哪,怎么就能在冰天雪地的荒郊野外把她找出来并把她径直送三医院去了呢?

看来这回她倒是真的冤枉了金六小,可冤枉了他又怎样,那也是他活该不是吗?他要是对自己有那么一些些孝心,哪怕是一点点怜悯之心,她也不会什么坏事都能在第一时间想到他头上去,要怪就怪他平常对她关心不够照顾不周,从没把她这个六姑放在眼里,更没把她这个六姑惦念在心,所以对他的冤枉,就算是老天给他的报应吧。

出来这么久了,金家老宅这会不会已经闹翻天了吧?走丢的这段时间,桃花巷的街坊邻居肯定早就发现她不见了吧?尽管她弄不清楚自己到底出来多少天了,但也知道那是一段不短的日子,平常她每天都要在巷子里走上几十个来回,不是哼着儿歌,就是跟着附近小学广播里播放的眼保健操不停地念数字,从未间断过一天,这要是突然中断了,势必会引起左邻右舍的注意,即便一天两天他们还察觉不出什么来,但保管等到第三天,赵蛮子、崔美英、周秀玲等人就都会聚集在张奶奶门前,神秘兮兮兼七嘴八舌地一同议论开了。

她们就不习惯一个没有金细珠的世界,几天的时间都没看到金细珠在巷子里出没,这自然是一个非同寻常的信号,她们也绝对不会坐视不理,更不会淡漠视之。可以想象得出,赵蛮子一定是那个最先带头去敲金家院门的人,崔美英也一定会忙不迭地跑去给七姑娘报信,周秀玲则是走到哪就问到哪,你有没有看见细珠,即便是腿脚不利索了的张奶奶,也会守在门前,一遍一遍地告诉路过的人们,细珠失踪了,你们要是看见了她,一定要在第一时间把她带回来。

细珠知道,桃花巷的那些老女人,不管跟她有没有过结,有没有矛盾,也是断断不会不管她的死活的,只要有她们在,就一定会把她失踪的事当成头等大事来对待,所以就算金老六不想管她不想找她,在她们强大的攻势之下,他也不可能会放任她不管了的。

说到底,还是金老六跟她不够亲,尽管是她从小带大的孩子,可到底还是隔了一层肚皮,他又怎么会像对待他亲娘娄月芳那么对待她呢?想到这,细珠打心底里感到一阵莫名的悲哀,她对他那么好,把他当自己亲生的孩子一样拉扯大,他怎么能对她如此淡漠甚至是冷血呢?从某种程度上来说,金老六还不如崔美英对她好呢,尽管吵吵闹闹争执了大半辈子,但她真要受人欺负了,即便金老六不站出来替她讨要公道,崔美英也会挺身而出,竭尽所能地来维护她的。究竟,这世上真正跟她相亲的人是谁?是和她有血缘关系的金老六,七姑娘,还是跟她互相看不对眼的崔美英和周秀玲?

不想了,不想了。每每想起这些,她都会觉得脑仁疼得厉害。管她跟谁亲不亲呢,无论孤单寂寞,还是失意落魄,这几十年,她一个人不也都挺过来了嘛!每天早上一睁开眼睛,就能知道这一天都会发生些什么,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从大年初一那天,就能知道这一年都会发生些什么,一年四季,春夏秋冬,无非是吃饭睡觉,睡觉吃饭,捡破烂买猪头肉,买猪头肉捡破烂,从来都没有例外,更没有任何的希望与惊喜,日子总是在波澜不惊的平淡与乏味中度过,唯一不变的就是无望,无望,无望。

从大嫂明确地告诉她要留她在家当老姑娘开始,她就知道自己这一生都会过什么日子了,没有丈夫,没有孩子,没有人疼,没有人爱,一眼便可以望穿自己的终局,奈之若何?她不是没有选择的权利,可她以为自己没有,或是从一开始她就选择了放弃,而这一切都源于她与生俱来的自卑与无望,一个什么都不如人的呆瓜笨瓜,她凭什么能够在大家面前大声地说出自己内心的诉求与最真实的想法呢?即便说出来又会有什么用,谁会真正理解她又愿意理解她呢?就连自己嫡亲的五姐都一直没拿正眼端瞧过她,不是对她冷嘲热讽,就是对她横挑鼻子竖挑眼,更何况别人呢?

她什么都不懂都不会,长得又不好看,脾气也有些执拗,有谁会喜欢上她并待见她呢?大嫂说得没错,与其嫁出去受别人的气,还不如老老实实地待在娘家当一辈子老姑娘的好,尽管说出去也不好听,但自家人再不济也要比外人强上许多吧?是啊,像她这样的人,或许在家做一辈子老处女才是唯一可行的选择,难不成非要闭着眼睛无端地往火坑里跳吗?

细珠不知道选择终身不嫁到底是不是让她避开了大嫂口中所说的火坑,但她非常清晰地知道自己早就后悔做出了这样的选择,可当初要不做这样的选择,她又有第二条,第三条路可走吗?没有!自打家人发现她长不出头发又不识数后,她的命运就被过早地决定了,在金家老宅里,她就是一个不可以表达自己任何思想与意愿的傀儡,谁叫她干什么她都得干什么,而且不能有任何的迟疑与疑惑,即便明明知道是错误的或是不应该的,她也必须无条件地服从与遵守。

谁都可以使唤她利用她,却没有任何人尊重过她哪怕是一点点的心愿与想法,呼之即来,挥之即去,而她也早已习惯了这种听命于人的生活,既不懂得反抗,也不愿意反抗,一切都听天由命,一切都由他们说了算就好。她已经麻木了,她压根不知道自己还有抗争的选项,或是明明知道也不晓得该如何去抗争,算了吧,就这样吧,不嫁人就不嫁人,反正不嫁人也死不了,那就在金家当一辈子老姑娘好了。

大概是在过了三十岁的生日后不久,她就明确地意识到自己当初的选择错了。她想嫁人,她想找一个愿意娶她的男人嫁了,哪怕一样嫁妆都不要,哪怕什么仪式也没有,就那么悄没声息地把亲事定了,她也得把自己嫁出去,即便对方是没有手没有脚的残疾人,听不见的聋子,看不见的瞎子,她也一百个心甘情愿。当老姑娘的日子并不好过,尽管大嫂从来没有薄待过她这个小姑子,但她也能从娄月芳眼神里偶尔流露出的不耐烦,读懂大嫂对她的厌烦与嫌恶。

她知道,娄月芳之所以把她留在家里,是不得已而为之,是下策中的下策,甚至是把她当作了帮大哥跟二哥争夺更多家产的一个有利条件,但她什么也不说,从始至终都装作一副懵懂无知的模样,仿佛天塌下来了也都跟她没有半点关系。

她才不在乎大哥二哥分家的那些琐事,尽管她也知道父母在分家的事情上,天秤明显偏向了大哥,但她也没觉得那是什么有失公允的事,反正她本来就不喜欢不苟言笑的二嫂,就算连一片瓦都不分给他们,她也决不会站出来替他们说一句公道话的。大嫂再有心机,再有自己的想法,那也比二嫂待她好上千倍万倍,被她利用了她也愿意,谁又能管得着呢?然而,几十年跟大嫂同在一个屋檐下生活,总是会生出些磕碰与龃龉来的,这也就让她更加坚定了想要把自己嫁出去的心思,可女人一旦过了三十,就是豆腐渣一碗,又有哪个男人愿意要她,更何况她年轻的时候也从来不曾是那朵鲜妍生姿的花,这人老珠黄了,就更不受人待见了,那意愿再强烈,也不过是镜中月、水中花,根本兑现不了的。

世上最令人遗憾的事,就是过了这个村便没了这个店。世上最难买的药,就是一种叫做后悔的药。细珠前前后后已经后悔了几十年,可这管什么用呢?在人生最好的韶华岁月,她没能遵从内心的意愿把自己嫁出去,更没能生出一儿半女,眼看着大半辈子就这么无声无息地蹉跎过去了,再后悔又有什么用?时间无法倒流,她也不能回到二三十岁的年纪,更不可能遇见那个与她心心相印的他,再琢磨这些有的没的又能改变些什么?

她已经六十二岁了,已经过了花甲之年,还能在世上蹦跶几年?说不定一觉睡过去就再也醒不来了,还是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过一天算一天,过一年算一年吧!这辈子,一切都改变不了,那就祈祷上天给她一个好的来生吧,一定要给她如花似玉的容貌,特别是要给她一头油光可鉴的乌黑的秀发,一定要让她成为一个又聪敏又智慧的人,再也不要让她不识字不识数了。

阿弥陀佛!南无阿弥陀佛!救苦救难、大慈大悲的观世音菩萨,看在我金细珠这辈子也没做过什么坏事的份上,您就高抬贵手,让我来生事事顺遂,再赐我一份既甜蜜又美满的姻缘吧!下辈子到底还有多远,一年,五年,十年,二十年,三十年?三十年以后,自己就是连路都走不动的老老太婆了,活着想必也没什么意思了,倒不如趁早走了去重新投胎的好。她希望自己的下辈子还投胎做一个女人,做一个漂漂亮亮有主见并能拿得定主意的女人,当然,还要嫁一个英俊潇洒、玉树临风的男人,不求他长得太过俊俏,但至少也得有马建生年轻时的那个模样才行。

又是马建生。细珠抿嘴轻轻笑了一下,也不知道马建生现在长什么样了,胖了还是更瘦了,有没有长高一截,额头是不是布满了皱纹,手上是不是也跟自己一样,渐渐长出了惹人生厌的老年斑。四十年没见了,马建生到底变成什么样了呢?细珠暗暗思忖着,目光却定定了落在了老许的脸上。

她突地发现老许的眉眼有几分马建生当年的影子,想必他年轻的时候也曾是个人见人爱的主,只可惜他并不是马建生,并不是那个小时候天天跟在她身后细珠姐姐细珠姐姐地叫个没完没了的马建生。光阴似箭,人生无常,时间改变了世间的模样,也让曾经悱恻的柔肠在经历了无数的悸动后,变作了如今的无奈与许许多多的不得已,但无论遭遇过什么,在她内心最深处的那个角落里,始终都还留着那个小男孩,或是那个少年最真的眉眼、最美的身影。

她是他的细珠姐姐,他是她的建生弟弟,可她不是他的妻,他也不是她的夫,他只是以一个清晰到模糊,又模糊到清晰的身影,默默地藏在她做梦都想泅渡到的那个世界里,尽管她一直都明白,她根本就到不了那里,亦依然愿意相信他是她最奢侈最耀眼的守候。是的,她始终都在心的一隅努力地守候着他,却不是等待,永远都不会是等待。

没有人懂得她这份守候,甚至连她自己也不懂,她只是愿意为他留下这么一块心田,任其耕耘,任其播种,任其在向往天空与阳光的间隙里,尽情地撒欢,尽兴地翱翔,像花儿一样摇曳生姿地绽放在她每一份清欢与落寞里。她不需要他为她做些什么,曾经,现在,未来,她都不需要,她只要他活在那里就行了,哪怕不说话,不相望,不相慕,不相念,永永远远都不会再有任何交集,也都是好的。

她一直说不清自己对马建生的情愫到底有没有超过姐弟之情的范畴,但她知道,一句姐弟之情绝对无法诠释他们之间的感情,可要说是爱情,仿佛又差了些火候,长大后的他们甚至连手都没有拉过一次,又算得上哪门子的爱呢?或许,那就是小辈们常说的介于喜欢与爱之间的一种感情吧,朦朦胧胧,懵懵懂懂,若有若无,若即若离,要说他们之间不存在爱,那便是在自欺欺人,要说他们之间存在爱,好像也是在自欺欺人,反正,不管是爱还是不爱,她和他,自开始记事的那天起,便在心里的某个角落给对方留了一个位置,哪怕时过境迁,她也没有轻易将他逐出那个空间,只是,已经四十年没见了的马建生,他还会记得她金细珠,想得起那些只属于他们的悲伤的欢喜的痛苦的快乐的往事吗?

她猜马建生一定早就把她忘了。四十年了,沧海变桑田,还有什么不可以随便找个理由说忘却就忘却了的?他要工作,他要生活,他要买菜,他要做饭,他要带孩子,他要接送孩子上放学,还要帮着妻子把洗好的衣服挂到晾衣绳上,所有的时间与精力都消耗在了没完没了又无穷无尽的琐事上,哪里还能抽出空来想她?她是谁,不过是小时候陪他一起玩耍的玩伴罢了,他又怎么会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想起她这个无关紧要的人来?

时间改变了人世间的所有,建筑的风格,衣服的款式,点心的味道,人们的容颜,又如何独独能够留得住一颗最初的初心?他哪里有时间用来想她,他那么忙,在镇江那么大的城市当记者,要抢新闻,要跑专题,要写报道,每天都要面对形形色色的人,累都快要累死了,怎么可能还有闲情去想那些跟她有关的青涩往事?

谁还没有过童年少年,可人终归都是要长大的,是要去做有意义的事情的,把时间浪费在缅怀无用的过去上,人生还怎么能够进步?马建生从小就是个胸怀大志的人,他不会任由自己永远裹足不前,他追求进步,他力争上游,他要做到更好,做到最好,所以,无论如何,他都是不会让那些陈芝麻烂谷子的旧事牵绊住他前进的步伐的。

要前进,就不能够回头,不能继续沉浸在往事里执迷不悟,所以自打他离开家乡去南京后,就没有再回过老镇,更没有再出现在桃花巷的任何一个角落。他走得义无反顾,他走得毅然决然,他通过自己的努力,彻底地拉开了与老镇和桃花巷的距离,也彻底地远离了她的世界,远离了她的清芬与青涩,还有她所有的美好与懵懂。细珠不知道马建生到底有没有后悔过当初的决定,四十年了,这无数个数也数不清的日日夜夜里,他当真就没有想起过他们一起嬉笑着走过的老镇的每一条街巷,还有桃花巷里的那些既尖酸刻薄又古道热肠的街坊邻居吗?

不管马建生做出怎样的选择,她都不会怪他,也从来都没有怪怨过他。也许,老镇和桃花巷给他留下的都是痛苦与贫穷的记忆,之所以一直不肯回来,只是不想再回忆起那些不堪回首的经历,或是不愿再抵近那些刻骨铭心的忧伤与难过。真的就没有任何值得留恋的东西了吗?细珠明白,这世间变化最快的莫过于人心,即便马建生曾经信誓旦旦地说过喜欢她的疯话,也不能藉此就认定他这一辈子都没法把她从记忆中剔除掉了。

都说了,他说的都是些疯话,压根算不了数的,她怎么倒还当真了呢?她可不要他喜欢她,更不要他爱她,因为她承受不起,也不配拥有,忘了就忘了吧,多大点事,就让它一切都随风去吧!与其总惦念着过去那层从未被真正捅破的窗户纸,还不如多吃些吴奶奶卤的猪头肉呢!猪头肉好啊,一吃解千愁,可她已经好些天都没吃上哪怕是一片薄薄的猪头肉了,难怪刚才跑得气喘吁吁的时候,一直都感觉到人生咋就这么不美好了呢!

她的人生,可以没有爱情,没有亲情,没有友情,却不能没有猪头肉的,那天从海安地界往如皋走的路上,大雪纷飞的时候,她不是已经决定不再往南走了,而是要返回老镇,要去吴奶奶的烧腊肉摊上买上整整二斤猪头肉带回家大快朵颐的吗?还想什么马建生呢,想想吴奶奶的猪头肉就好了,这辈子也就是猪头肉待她最好最温柔最善解人意,要不是那一片片晶莹剔透、香醇美味的猪头肉,或许她早就熬不过这苍茫岁月中的许多雪雨风霜了,也没准已赶在大哥大嫂前头去向马克思报到了,还怎么会在这里想那些无聊而又没有任何意义的事呢?

人算不如天算,四十岁之前,她一直琢磨着要把自己嫁出去的,哪怕瞒着大嫂偷偷出去相亲,或在暗中盘算着要如何离开金家,可最终还是败在了命运的手中,彻彻底底地做成了一个老姑娘老处女,而唯一与她始终不离不弃的,就是那一盘盘入口即化的猪头肉,还有那份与之相伴的快乐与喜悦。其实,她不过是把悲伤与难过都藏在了大口嚼吃猪头肉的表象里,藉此掩饰她的各种失落与无奈,渐渐地,她就变得越来越麻木了,那些开心的不开心的事,也都在她眼前一点一点地幻化成了虚无,像一阵轻烟,迅即缥缈到九霄云外去了。

很多事,她不敢去想,更不敢去碰,因为所有的过往她都不曾真正忘怀,她只是一直在用淡漠去克制骨子里的冲动,用没心没肺去抵抗内心的惦念,用一双无神的眼睛掩埋了目光里的期待,更用一副无欲无求的表情藏住了所有的渴望与煎熬。

她真的在老许的眼睛里看到了马建生年轻时的目光,善良,热忱,谦逊,温馨,柔暖,还有一丝淡淡的忧伤与无法言说的空虚。她瞪大眼睛定定地瞅着老许,竟发现他不仅眉眼长得跟马建生很像,就连耳朵、鼻子、嘴巴、额头,甚至是脖颈,都有几分相像,莫非,老许就是老了的马建生不成?

她当然知道老许不可能是马建生,她还没有老到犯糊涂的份上,怎么能把一个萍水相逢的老男人当成老了的马建生呢?除非她犯了花痴,才会认为老许就是马建生,不过自打她发现老许跟马建生有那么几分相像后,就莫名地对他生出了些许好感。她不再排斥老许问她的各种问题,也如实告知对方,她是迷路了才从家里一路走到如皋的,尽管刚刚她还盘算着要尽快赶回老镇,但现在她又突地改变了主意,因为她要在回去之前先到花市上走一走,看一看让大哥生前留连忘返,来了一趟又一趟的那个地方到底都有什么神秘的。

老许听说她要去花市逛逛,连忙自告奋勇地说他可以带她过去,正好他今天出院,还可以多陪她玩上一会。如皋除了水绘园,也就花市那边还可以逛逛。老许面带微笑地望着细珠问,以前没来过如皋?细珠轻轻摇了摇头,我连东台都没去过。东台都没去过?老许不无疑惑地打量着她,这是你第一次出远门?细珠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要不是迷路,我也没机会来这。老许叹了口气问,你儿子媳妇平常不跟你一块过吗?细珠撇了撇嘴唇,我没孩子,我就自己一个人。老许不无同情地盯着她看了一眼,老伴走几年了?我没老伴,我就自己一个人。啊?你自己一个人?老许有些丈二和尚摸不着脑袋,一个人也挺好的,你看我,老伴一直跟着女儿住在澳大利亚,就我一个人留在如皋,要多潇洒有多潇洒,还自由,喝多少酒也没人在面前管着了,想在外面玩到多晚都成。不过话又说回来,我这日子过得也跟离了婚的没多少差别,这人啊,最要紧的就是让自己过舒坦了,其他的也就都不足为道了。

老许说的这话她怎么有些听不懂了呢?什么离婚不离婚的,他不会以为她一个人过就是离婚了吧?细珠轻轻叹了口气,她连结婚都没结过,倒是离的哪门子婚?再说这世上有她这么老的女人还好意思闹离婚的吗?她不打算把自己的底细一股脑儿地透露给老许,萍水相逢的两个人,要让他知道那么多做什么呢?难不成要告诉他,她是个打年轻时起就没能把自己嫁出去的老姑娘老处女吗?

说那些有什么意思,博取对方的同情吗?她才不要他的同情,也不需要任何人的怜悯,那就由着他把自己当成离了婚的老太婆吧,至少比让他知道自己一辈子都嫁不出去要光彩了许多,所谓树要皮人要脸,尽管这辈子也没几个人给过她脸面,但在陌生人面前还是得保持些体面的,不是吗?老许倒是个古道热肠的人,对人一点也不设防,一会的工夫就把自己的底细如数家珍地交代了个仔仔细细,现如今像他这样直爽的人可是越来越少见了,能在这人生地不熟的地方遇见他,也算是总能摊上倒霉事的她仅有的一点福气了。

老许说他家离花市也不远,拐几个弯就到了,所以算不上是特意陪细珠去逛,让她不要觉得有任何的不好意思,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去看看花,总比一个人待在家里却不知道要干些什么强。你喜欢花?老许有一搭没一搭地问着细珠。也谈不上喜欢。细珠点点头,就是想去看看,反正来都已经来了,这辈子估计也不会再大老远地从北边跑过来了。

老许轻轻吁了口气,那我就带你好好逛逛。要说我们如皋的花市,品类还是比较齐全的,基本上你能想到的花,里面应有尽有,就是有些不规矩的花贩子,经常会以次充好,在里头看着还好,买回家去养不了几天也就死了,所以我向来都是建议不会养花的人千万不要花大价钱买那些名贵的花草回去,否则就等着拿钱买教训了。

老许一边说一边饶有兴致地问细珠,你平时都养些什么花?月季,栀子,大丽花,还有秋海棠,都是最好养活的,基本不用人管。细珠伸手紧了紧花棉袄的衣领,我大哥还在的时候,每个月都要来如皋好几趟,每次来最少也得带上一两盆花回去。他最喜欢兰花,可打他不在了以后,家里他养的那些兰花就都一个挨着一个地排着队去阎罗王那报到了。

老许瞥着她呵呵一笑,兰花太精细了,养那玩意不仅要掌握它们的习性,还必须要有十二分的耐心,差一点也不行。我年轻的时候也爱鼓捣个花花草草的,家里到处摆满了各种各样的花盆,可大多都给养死了,剩下的就是些半死不活的,尤其是兰花,就没一次养超过半年的,后来索性什么也不养了,倒落个清静自在。不过话说回来,不仅是人挑花,花也是挑人的,想必你大哥在世的时候肯定是极其爱花的,所以他一走,他养的那些花也就都跟着走了。

细珠细细琢磨着老许这句话,可不是嘛,家里什么时候有谁比大哥更钟情于那些花花草草的呢?他都不在了,那些花还留下来做什么?大哥这辈子活得是窝囊了些,但要说起一个雅字,除了他,家里也绝对找不出第二个人来,也难怪他前脚刚一走,那些花儿后脚就都集体闹自杀了。整个金家老宅里,最世俗最没品位的人就是她金细珠,难不成那些名贵的花儿都要陪着她,时刻浸淫在纷纷扰扰的家长里短中,还有没完没了的柴米油盐里,咬紧牙关,把自己活成和她一样的不修边幅的邋遢模样吗?

细珠有点想大哥了。尽管大哥走了以后从来都没给她托过梦,但她知道,这些年来,自己始终都没有忘记过那个不太擅长言辞而又显得有些木讷的大哥。除了远在上海的大姐,金家兄弟姐妹九人,就数大哥待她最好,她甚至到现在都还不能接受大哥已经去世的事实,总觉得他只不过是出了趟远门,等办完了事,该回来的时候终归还是要回来的。

大哥走的时候,留下了满院子遍地芬芳的名贵花卉,可她却辜负了他的期望,不是眼睁睁地看着它们一天天蔫巴下去直至枯萎,就是在大嫂的干涉下直接剥夺了它们继续生存的权利,把一株一株明艳窈窕的花儿,慢慢变成了一棵棵上海青、苏州青,还有占满各个犄角旮旯的大白菜、雪里蕻和萝卜、茄子、豆角。

她也曾努力着跟大嫂据理力争过,院子里种的菜已经够多了,也够她们吃的了,还有必要非得再侵占花花草草的地盘吗?再说,养花总比种菜赏心悦目得多,就不能让它们跟蔬菜们一起和平共存吗?大嫂可由不得她发表任何意见,先是斜睨了她一眼,紧接着就带着些愠怒的语气对她说,你有那个时间天天围着它们转吗?别的事都不用做了?你大哥成天十个指头不沾洋葱水,一天到晚尽摆弄这些个花草了,你也指望有样学样啊?

她哪里敢有样学样,再说她每天大把的时间都用在烧饭扫地洗衣服上了,就算有心活成大哥那样,也绝对没有那个条件啊!她就是想留下点什么念想,大哥说走就走,她一点思想准备也没有,心里总觉得空落落的,一闲下来就发慌得厉害,唯有看到他生前栽种的那些花儿,才能感觉到些许踏实,为什么大嫂就不能理解她对大哥的这份思念之情呢?

大哥走了以后,大嫂的日常生活倒是看不出有丝毫的改变,照样每天打扮得漂漂亮亮地出去打麻将,照样逢人就嘻嘻哈哈地说笑,仿佛这世上有没有金瀚涛这个人,对她来说从来都是无足轻重也没有任何意义的。那段日子,细珠对娄月芳生出了很多很多的不满,尽管她不敢也不想跟娄月芳发生正面冲突,但早就在心底把娄月芳咒骂了个底朝天。

大哥才死多久,你天天都打扮得跟个老妖精似的,倒是要给谁看?卢书记早就跟着儿子去南京生活了,你就是打扮成苏妲己打扮成狐狸精,他也看不到啊!打麻将打麻将,一天到晚就知道打麻将,不打就要死吗?还有脸天天埋怨大哥一天到晚就知道侍弄他那些花花草草,你每天眼睛一睁就跑出去打麻将怎么不说?养花怎么了,不比打麻将高雅文明了许多?真不知道你是真的喜欢打麻将,还是喜欢上了麻将桌上那几个又油腻又无趣的老男人!

细珠特别讨厌跟娄月芳组局子打麻将的那几个老头,尤其是在金瀚涛死后,对他们的厌恶之情又更增添了一层。她不明白麻将究竟有什么好打的,白天打了晚上还要接着打,这瘾就真有这么大?她一辈子也忘不了那天下午去找娄月芳拿钥匙时碰到的情景,围坐在麻将桌上的四个人,除了娄月芳一个人是女的外,其余三位都是清一色的老男人,而且一个比一个油腻,一个比一个恶心,看一眼就让人气不打一处来,特别是那个姓吕的,总喜欢瞪着一双色眯眯的大眼睛偷偷瞟着娄月芳看,还时不时地就装作不经意地把手搭到娄月芳的胳膊上,或是利用洗牌的机会伸过手来在娄月芳的手背上轻轻拍一下捏一下,而娄月芳不仅没有一丝愠怒的意思,反而还满脸堆笑地跟对方说着各种荤段子,且没有任何要打住的迹象,那关系亲密得直叫人怀疑他们才是一对正儿八经的夫妻。

细珠替大哥感到不值,大哥这辈子真是太不容易了,背负了那么大的屈辱与压力,可大嫂却很少给过他笑脸,更不要说坐在一起,有说有笑地享受天伦之乐了。娄月芳只会拉长了一张脸,不停地数落大哥,埋怨大哥,一会呵斥他这儿做得不对,一会指责他那儿做得不好,总之,在她眼里,大哥一辈子就没做对几桩事,哪怕大哥总是在用他从无望的生活中学到的那套笨拙的方法竭力讨好她,也从来都没得到过她的认可与青睐。

细珠知道,大嫂心底从来都是瞧不上大哥的,尤其是她走了卢书记的门路当上副厂长兼工会主席后,在家里就更不把大哥放在眼里了,想骂就骂,想训就训,大呼小叫更是家常便饭,就差没把他当奴隶使唤了。或许,大嫂从一开始就对这桩包办婚姻心生不满,所以捎带着对大哥也就各种的看不顺眼,不在鸡蛋里挑拣出骨头来,心里就会有一万个不舒服不解气,可她偏偏把大哥也是受害者的这茬给忘了,要知道,在大哥答应娶她过门之前,他可是早就有了心仪的对象的。细珠以前不知道大哥在跟大嫂结婚前是有过喜欢的人的,直到大嫂去世后,她才从大姐那听到那段陈芝麻烂谷子的故事。大姐也说不清大哥当初喜欢的女人到底姓甚名谁,后来又嫁去了哪儿,但她明白,是大哥的隐忍与牺牲,才换来了整个家庭的平静与宁和,可又有谁知道他心底隐藏的那些深痛与怅恨呢?

娄月芳不知道,也不想知道,她只知道自己当初是被母亲逼着嫁给金瀚涛的,尽管婚后金瀚涛一直都很呵护她包容她,但她依旧感到极大的不满足,想必这也是后来满大街都传出她和卢书记那些闲言碎语的症结所在吧?卢书记有什么好的,不就是手上有点权力吗?跟卢书记比起来,大哥除了没有权势,倒是哪一点输给了他?论相貌,大哥虽称不上玉树临风,英俊二字用在他身上也是绰绰有余的,论才华,大哥即使不能说满腹经纶,也是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嫁给了大哥,她娄月芳真就有那么委屈吗?

卢书记倒也罢了,好说歹说,卢书记都曾经做过老镇十几万人的父母官,即便她不想承认,金家阖家上下包括她金细珠在内的几十口人,也都因为这层关系得到过很多实惠并受到过特别照顾,可那个老吕又算个什么东西?不就是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退休工人嘛!他倒是给过金家人什么好处,还是帮助过金家人什么?退一万步说,纵使大哥没法跟卢书记相提并论,但要跟什么东西都不是的老吕比起来,那就更是天壤之别了,凭什么大嫂宁可每天都跟老吕腻歪在一起,却偏生对大哥留下的花草看不过眼呢?

那么大的院子,都种了那么多的瓜果蔬菜了,怎么就容不下几丛兰花芙蓉呢?大嫂不是不知道大哥对那些花草付出了多少心血,倾注了多少精力,更何况那都是真金白银,一棵一棵地大老远从如皋买回来的,就这么拔了或是置之不理,她就一点也不肉疼吗?也许对娄月芳来说,大哥留下的任何东西都是她的眼中钉肉中刺,既如此,她更是金瀚涛一母同胞的亲妹妹,那就连带着把她也一块扔出去好了!

细珠实在不能理解娄月芳那些不近人情的作为,那段日子,娄月芳不管干什么做什么,她都看不过眼,甚至有着想跟她大吵上一架的强烈冲动与欲望。不就是些花花草草嘛,不能说话也不能吃饭的,倒是碍着她什么了?又不要她浇水施肥,更不要她操一点点心,她怎么就那么不待见它们?大哥活着的时候对她还不够好吗?什么好吃的都留给她吃,什么好玩的都惦记着跟她一起分享,丈夫做到这个份上,她还有什么不知足的?

大哥这一生都活在了她的淫威与强烈的管控欲下,比小媳妇还小媳妇,说不让上东绝不上东,说不让往西绝不往西,差不多到了对她言听计从的地步,怎么大哥一死,她就这么着急忙慌地要把他留下的花草除之而后快呢?放眼望去,兰花也好,牡丹也好,茶花也好,芍药也好,那一朵朵娇美靓丽的花儿,就是绽放在大哥脸上的一抹抹真诚的微笑,真要把它们拔了,这往后的日子可教她如何逡巡着抵近大哥的生命呢?

大哥活着的时候已是万般的委屈万般的窝囊,未曾想,临了走了走了,竟然还要被大嫂压着一个头,这世界还有天理了没有?面对娄月芳不容挑衅的霸权,细珠终究还是没敢采取硬碰硬对着干的态度,但她还是想了一些迂回的办法,尽可能地把大哥留下来的花草保护了起来,不是把它们移栽到娄月芳平常注意不到的犄角旮旯,就是从外面拣来别人丢弃的破花盆把它们重新栽好再摆放到自己屋里去,尽量不让它们出现在娄月芳眼皮子底下,让娄月芳再没有办法就这些花草挑拣出她任何的毛病。

大哥还没死的时候,娄月芳就因为养花还是种菜的事,跟金瀚涛发生过好几次争执,但每次争执完后,她倒也没有过多地干涉金瀚涛这一嗜好,大多数时候都是发发牢骚过过嘴瘾罢了,而金瀚涛也都会顺着她的性子来,由着她发泄完了,再悄没声息地继续打理着他的花圃,结果,该养的花不仅一株没少,反而一天比一天多了起来。

可惜细珠终究不是金瀚涛,她那个毛躁的性子,就注定她没有那个细心能够养好大哥留下的各种花草,再说她每天还要不停地忙这忙那,又哪里有时间总是围着它们打转呢?被移栽到犄角旮旯里的花草由于长期晒不到阳光,加之通风环境又不好,渐渐地都蔫了枯了,义无反顾地踏上了一条不归路,而被她重新用花盆栽好搁到屋里的花草也由于打理不善,一个个地,都像被赶上战场的瘰弱的士兵一样,纷纷倒在了她殷殷期盼的目光中。

眼看着那些与大哥息息相关的花草先后都死在了自己手里,细珠心里很不是滋味,她真的尽力了,为此她不惜跟向来待她不薄的大嫂对着干,甚至在心底把大嫂骂了千遍万遍,但最后还是没能让它们继续像往常那样,绚美地摇曳在金家大院的和风细雨中。大哥走了,大哥留下的花花草草也都跟着走了,这世界里所有与大哥相关的事物都相继消遁在她的目光可以触及的地方,往后无数个漫长的日日夜夜里,又叫她如何能够心安理得地,继续在金家老宅里扮演她老姑娘金细珠的角色呢?

她答应过大哥,会帮他打理好他留下的花草的。她知道,在大哥眼里,那些花草,那些叫得出名字叫不出名字的花草,都无一例外的,是他的孩子,是他的最爱,每一朵花蕾,每一片叶子,都浸染了他无数的心血,也寄托了他无限的希望和对人世间种种美好的憧憬,所以,面对接二连三枯萎凋零的花儿,她唯一能做的就是在心底对大哥不停地说着对不起对不起。

她辜负了大哥对她的信任,她让大哥死都不能死得瞑目,即使将来罚她去十八层地狱受苦,她也是没有任何怨言可说的。她恨自己,恨自己不敢大张旗鼓地跟娄月芳对着干,恨自己没有勇气推翻娄月芳的麻将桌,恨自己没有学到大哥养好花的本事,更恨自己在这个家里从来都没有过任何的话语权,如果把她换成大姐二姐三姐四姐,甚至是五姐小妹当中的任意一位,大嫂能一点面子都不给她们,就不留任何余地地让她把院子里的花草都换成蔬菜种上吗?

说到底还是她人微言轻,假若她当初嫁了出去,哪怕是随便找个什么人嫁了,大嫂也不会用这种居高临下的命令的口气跟她说话吧?大嫂一向强势惯了,所以大哥一辈子都活在了她制造的各种阴影下,终身都郁郁不乐,如果不是想着要给自己找一点乐子,他又怎么会在退休后那么如痴如醉地爱上了养花呢?大哥就是太寂寞了太孤单了,尽管娄月芳一直都陪伴在金瀚涛身边,但他俩从始至终都是貌合神离的,再加上满大街长年累月流传的娄月芳跟卢书记的各种闲言碎语,即便他心再大,内心肯定也是不痛快的,再不找个事情做做转移下注意力,恐怕早就要被逼疯了的。

大哥是个脾气极好的好好先生,哪怕娄月芳缠着他不停地争吵,他也很少会回应她,更不用说恶语相加了,但这样一来,慢慢地就憋出了内伤,想必这就是他刚过七十就突然病故了的缘由吧?这么好的一个人,这么一个善解人意,凡事都愿意替别人着想的人,大嫂怎么就不知道要好好珍惜呢?莫非真就跟赵蛮子、崔美英说的那样,大哥是上辈子欠了大嫂的,所以这辈子才会到死都被大嫂压制得头都抬不起来吗?

因为大哥的死,细珠着实把娄月芳从里到外懊恼了个底朝天。都六十好几的人了,孙子的个头都高出她一个头了,怎么还跟年轻时一样,对什么都充满了强烈的掌控欲呢?大哥不就是喜欢养些花嘛,又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何必上纲上线地。非要把事情都弄到不可收拾的局面才肯罢休?养花跟种菜到底有什么冲突,为什么非得什么都要听她的,只能种菜不能养花呢?

再说了,当初她跟卢书记好的时候,怎么就没顾及下大哥的感受,也没问问大哥到底有什么想法呢?她种种的行径难道不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吗?娄月芳嫁到金家的这几十年,由来都是她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也从来都是说一不二的,只要她决定了的事,就绝对不会容许别人有任何不同的意见,哪怕对方是她的公婆或是她的丈夫,他们的想法在她看来都是不值一提也无须理会的,可她有没有想过,她毕竟也只是个凡夫俗胎,哪怕再有能力,再有主意,终究还不是神,哪能就一次错都不犯呢?

娄月芳当然不是神,自然也就会犯错,在细珠眼里,大嫂不仅犯过错,而且还犯过很多很多的错,所以她根本就没有资格对大哥的爱好指手划脚,更没有资格总是不分场合地指着大哥各种地训斥。这么些年,大哥是管过她,还是当着外人的面对她说过哪怕是一句半句让她下不来台面的话?没有。那她又有什么可怪怨可懊恼的呢?归根结底,就是大嫂心气太高,一直都觉得平庸如许的大哥是配不上她的,可若真让她嫁给了卢书记当上了书记夫人,她就真能过上令她心满意足的完美生活吗?人的欲望是填不满的,就她那个强势的性子,恐怕嫁给了县长市长,该过的日子照样也会被她过成一地鸡毛的琐碎吧?

大哥走了以后,细珠有好长一段时间都对娄月芳爱搭不理的,尤其是在大哥留下的花草都被她一个接一个地养死后,她心底对娄月芳的反感便又添了一个更字,捎带着把跟娄月芳一起打麻将的那几个老头子也都厌恶了个底朝天。娄月芳可以不分白天黑夜地没完没了地打麻将,她怎么就不能继续侍弄大哥留下的花草?

她实在想不出那些花儿草儿的到底怎么就入不了娄月芳的眼了,难道在大嫂眼里,那个满脸猥琐油腻的老吕倒是比芍药牡丹还要耐看?娄月芳成天跟老吕那样的咸猪手腻歪在一起都不觉得有什么不妥,为什么就偏偏容不下那些花草?都说爱屋及乌,爱一个人,就会连带着喜欢对方的一切,大哥才刚刚弃世,娄月芳就迫不及待地要把他留下的东西通通丢弃,甚至连长势喜人的花草都不肯放过,这不正好从侧面说明了她心里到底有多不待见大哥又有多厌烦大哥吗?

尽管细珠一直都知道大哥大嫂的真实关系,并没有外人看上去的那么恩爱和谐,但这几十年来他们也算是相敬如宾,即便在娄月芳和卢书记的各种花边新闻铺天盖地地席卷而来之际,他们之间也没有发生过任何暴风骤雨般的争执与冲突,按理说,娄月芳不该对金瀚涛心生怪怨,更不可能对他产生仇恨心理,加上他们还共同育有七个孩子,就算没有浓烈的爱情支撑起娄月芳想要的浪漫,二人也早就在那些细水长流的日子里把对方认作了彼此生命中最重要的那个人,为什么大哥才刚刚撒手人寰,娄月芳反倒忙着要把寻常里被他看得比生命还重的花草不分青红皂白地一并除去呢?

娄月芳的心思,细珠哪里能够琢磨得透,她只知道那些花就跟大哥的命一样,娄月芳容不下它们,跟亲手要了大哥的命也没什么两样,所以她必须反抗,必须在娄月芳面前明白无误地表达她的立场,让娄月芳知道即便这世上所有人都不再在意甚或是无视大哥曾经的存在,但只要她还一如既往地在乎着大哥,这个家,这个家里的所有人,就都不能忘记大哥,更不能把大哥彻底抛诸脑后。

大哥只是死了而已,但他依旧还是她的大哥,依旧还是这个家曾经的一家之主,怎么能够因为他的肉体消亡了,就抹煞掉他一切的痕迹呢?金瀚涛就算死个十万八千次,也还是娄月芳的男人,是娄月芳七个孩子的父亲,是金家老宅的主人,这个事实是永远都不会因为他的死去而发生任何的更改的,而娄月芳这辈子终其一生只可能是金瀚涛的老婆,哪怕现在变成了寡妇,也还是金瀚涛的遗孀,金家的媳妇。

大嫂心里到底在盘算些什么?就算她再不喜欢花草,也没必要非得把它们一股脑儿地除去,就当留个念想也是好的啊!大哥火化后,娄月芳在第一时间就把他生前穿过的衣服鞋子帽子袜子,甚至是他用过的枕头被子床单毛巾,都毫无分别地一烧了之,现在就连他种的花她也要一并毁掉,这让细珠在感情上无论如何也都接受不了。不就是些花嘛,它们倒是沾了大哥身上的病毒,还是能给金家人招来晦气?瞧那一朵朵娇艳欲滴的花儿,开得要多美有多美,大嫂就怎么忍心说要毁掉它们就毁掉呢?

她已经说了,院里种的各种蔬菜已经足够多了,多到她们一年四季都不用去菜市场买菜了,那些花草压根就挤占不了它们的地盘,这井水不犯河水的,就让它们和平共处好了,可大嫂那边还是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争论到最后就撂给她一句话:你弄不弄?不弄我自己弄!不弄她就自己弄?这要真让大嫂动了手,那些花草还能有活路吗?细珠盯着娄月芳撇了撇嘴,终于还是忍不住地铿锵有力地吐出了“不弄”两个字。

你真不弄?细珠重重点了点头,不就是些花嘛,倒是怎么碍着你了?娄月芳没想到细珠会顶她的嘴,嗓门立马提高了八个度,看到它们我就头疼,不行啊?人也养花,鬼也养花,金瀚涛就是养花才把自己给养死的,你想走他的老路?养花能把人养死?大嫂这是什么逻辑?天底下还有养花把自己养死的人?哼,大哥明明就是被你气死的好不好?一会一会就跟卢书记传出些闲言碎语的,大哥虽然面上没什么表现,可他心里苦啊,他这几十年一直都过得那么压抑,不病才怪!

细珠眨巴着眼睛斜睨着娄月芳,忽地吃了熊心豹子胆一样嚷嚷了开来,你打麻将的时候怎么不头疼?你跟那几个老头子一起讲荤段子笑得合不拢嘴的时候怎么不头疼?你被老吕那个老不死的占了便宜的时候怎么不头疼?说一千道一万,你不就是嫌大哥配不上你嘛,你嫌弃了他几十年,可他现在人都不在了,该烧掉的东西也烧了,该扔掉的东西也扔了,犯得着再跟他留下的花草过不去吗?做人还是要讲讲良心的,大哥生前是怎么待你的,你心里比谁都清楚不过,他这前脚刚走,你就要毁他的花,你对得起谁倒是?

我对不起谁了,啊?娄月芳还从没见过细珠这么跟自己说话的,心里顿时就窝了一肚子无名火,但最终还是隐忍着没有发作出来,只是伸手指了指细珠的额头气急败坏地说,我告诉你啊,弄也得弄,不弄也得弄!我跟你再说最后一遍,明天我要是再看见这些没用的花啊草的,我就直接拿锄头通通给它们薅了!

薅就薅了呗!拿花草撒气算什么英雄?你要是真有本事,就连我一块薅了呗!细珠在心里继续跟娄月芳叫着板,看把花薅了你还能再搞出什么花样来?难不成连大哥的遗像也要扔出去吗?细珠知道,无论如何,娄月芳也不会把主意打到大哥的遗像上去的,只要家里还挂着大哥的照片,她就不可能完完全全地跟大哥脱钩,更不可能把大哥留在这个家里的痕迹抹得一干二净,既如此,她想怎么办就怎么办吧,自己又何苦非要做那个改变不了任何结果还尽讨嫌的人呢?

说实话,细珠从来都没恨过娄月芳,哪怕是在她对娄月芳充满反感之际,内心深处还是在不断感激着这个大嫂的。如果没有娄月芳,也就没有她金细珠的今天,试问这世上有几个嫂子能数十年如一日,任劳任怨地把小姑子一直养在娘家的?别的地方她不知道,但她知道,在桃花巷,在富安镇,像她俩这样的姑嫂关系,绝对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再也找不出第二对来的。

她见识过太多因为各种家庭矛盾闹得天翻地覆且老死不相往来的姑嫂,也目睹过小姑子揪着嫂子的头发、嫂子挠着小姑子的脸,两个人扭打成一团的混乱场面,但这些从来都不曾在她和大嫂之间发生过,哪怕因为大哥的事让她对娄月芳产生极端厌烦和抵触情绪的时候,她们也没有产生过任何肢体或是语言上的冲突。

尽管她跟娄月芳的关系从来都称不上亲密无间,她有什么心事也绝对不会去找娄月芳倾诉,甚至在一个屋檐底下共同生活了几十年,都没有正儿八经地聊过几次天,但这并不妨碍细珠在心底里,始终都笃定地认为娄月芳就是这个世界上最好最好的嫂子。是娄月芳替她走关系,在卢书记面前好话说尽,好不容易才在蜡烛厂给她找到了一份适合她的工作,是娄月芳替她多方运作,跑了镇政府再跑市政府,一度精神萎顿的她才能在四十岁刚出头的时候就以病退的名义提前退休,且还能按月拿到保证她生活无虞的退休金,是娄月芳替她骂跑了那些成天指着她笑话她是个嫁不出去的傻女人的各种地痞小流氓,也是娄月芳在临死之前把她郑重地托付给了金老六,并要他亲口答应,无论如何都要给她养老送终,决不能敷衍以对,所以在细珠心里,娄月芳早就不仅仅是一个大嫂,还是她的再生父母,是这世上她唯一需要对之顶礼膜拜的恩人,又怎么能因为养花这样的小事跟大嫂闹翻脸呢?

最终,细珠只能把养死大哥留下的花草的罪责,都一股脑地揽到了自己身上,即便是大嫂不让她养并竭力反对她侍弄那些花草,但终究还是她把它们给养死了啊,要怪就怪她脑子愚钝,怎么想也想不出能够打动大嫂的法子并说服她同意留下那些花花草草,要怪就怪她嘴笨,想要表达的意思总也表达不出来,要怪就怪她平常没有留意大哥生前都是怎么打理那些花的,要怪就怪她没有文化,不知道该如何养好花草,总之,一切的一切都是她金细珠不好,大哥若泉下有知,就狠狠地责罚她好了!

娄月芳去世后,细珠在院子里又慢慢养起了各种各样的花来,先是月季、栀子,然后是芙蓉、秋海棠,再然后是大丽花、绣球花,都是些极容易长活的寻常花卉,看着它们一天天茁壮成长,她心里满满涌起的都是无法言述的幸福与甜蜜,但同时她也因为没能养好大哥生前喜欢的兰花、君子兰、山茶、杜鹃等名贵花卉而感到极度的沮丧与惆怅,总琢磨着要把那些早就长死的花再重新养起来,而且要养得比大哥还好。

她不止一次地跟金老六说过,想在家里养几株兰花君子兰,可每一次金老六都瞪着她不耐烦地说,你能把月季花栀子花养好就不错了,还兰花呢,也不照照镜子看看自己是不是养兰花的料!金老六的话虽然难听,倒也说得不错,她确实不是养兰花的料,可谁也不是天生就会养兰花,就不能让她先试试再说吗?

试?你知道一株兰花多少钱吗?金老六狠狠白了她一眼说,上万上千的我就不跟你说了,这玩意最次的品种都要上百,试试,你那几个退休金够你试吗?细珠早就从大哥那里知道兰花价值不菲,可她还是不肯死心,带着央求的口气跟金老六说,就买一株,好不好?我一个月的退休金不是有一千多嘛,你就从我的退休金里扣,帮我买株最便宜的好了。

金老六伸出舌头舔了舔干瘪的嘴唇,似笑非笑地盯着细珠看了好一会,才不紧不慢地说,细珠啊,你是不是觉得我霸占了你的退休金占了你的便宜啊?你天天待在家里什么也不知道,现在外头都是什么形势了你心里也得有点数才行,通货膨胀,物价飞涨,一斤猪肉还几十块钱一斤呢,你那点退休金每个月就一千多块,够干嘛的啊?五子每个星期给你送一次菜,不用花钱啊?家里粮油没了不用花钱啊?还有水电费煤气费,哪一样少花一个子了?你是不当家,不知道柴米油盐贵,还成天当我捞了你多少油水,有意思吗?你以为我爱替你保管退休金啊,要不是你自己不识数,要不是我妈临走前千叮咛万嘱咐的,我才懒得管你的钱呢!什么光也没沾着,到最后还惹了一身骚!

细珠没想到她只是想买一株兰花回来好好养着,倒惹出了金老六满肚子的牢骚,这几十年她的退休金一直被他牢牢捂着不拿出来,怎么算着算着,到临了倒成她欠了他的了?好吧,不买就不买,她就养好的月季花、栀子花、大丽花、秋海棠吧!

不知道为什么,随着年纪的不断增长,脑袋上本就稀疏的头发变得越来越白,细珠就越加觉得亏欠了大哥的。大哥走的时候,唯一放不下心来的就是他那些花草,而她也向他保证了的,一定会把他留下的花草养好,可话音刚落,她就接二连三地养死了大哥的心头肉,这以后到了地府,她又该怎么向大哥交代呢?把所有责任都推到大嫂头上吗?可明明就是她养死的,怎么能都怪怨到大嫂身上?

她知道,大哥肯定是不会怪她的,她一没念过书,二没识过字,加上脑子又不太好使,能把月季花养活就阿弥陀佛烧高香了,怎么还能指望她把兰花君子兰那么娇贵的花卉养好?可即使大哥不怪她,她心里也是不好受的,在她看来,那绝不仅仅只是些花,还是大哥的心血,是大哥的精气神,把它们一个个养死,就是断了大哥回家的路啊!

都说人死不能复生,可细珠坚信人是有灵魂的,大哥即便死了,可他的灵魂还在,通过他精心养护的那些花,他就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地找到回家的路,一旦花毁了,他便会迷失方向,像现在的她一样,费尽了周章,还是在陌生的路上不停地打转。

怪不得大哥死了后一直都没有入过她的梦,她都把他的花一株接一株地养死了,大哥嗅不着它们的气息,又怎么能找到回家的路呢?无论如何,她都要去花市买一株兰花带回去重新栽上,因为唯有那样,大哥才能准确无误地找到回家的路,才能知道她这个傻妹妹心里一直都是有他的,也才能走进她的梦里,陪她一起聊天,一起回忆过去岁月里发生过的那些令人啼笑皆非却又总让她感觉到暖意丛生的趣事儿。

她是真的想大哥了。除了大哥,她还想念大嫂,想念父亲母亲,甚至是一直都不拿她当妹子看的五姐。怎么一个个的都是说走就走了呢?细珠裹着满心的惆怅,默默跟在老许身后往花市的方向慢慢走着,那一张张曾经生龙活虎的面孔次第出现在她的眼前,让她想起了很多久违了的往事,更惹她伤心难禁。你说人这个东西到底是怎么回事,从生到死,即便活得再长久,也不过短短的几十年,有什么意思呢?活着的时候,风光也好,落魄也好,终不过是一日三餐,渴了就喝水,困了就睡觉,也没见谁搞出些惊天动地的动静来,倒是一天到晚都沉溺在那些爱恨情仇里争来抢去地不能自拔,生生把大好的时光都给蹉跎了过去,奈之若何?

大嫂跟五姐都是要强的人,也争强好胜了一辈子,可到临了不也就是一块墓碑一个骨灰盒便给轻松打发了?除了为数不多的金家亲眷,还有谁会记得她们生前的音容笑貌,只怕是连提起这个人来都老大的不情愿吧?人各有命,谁也不能活成千秋万代,为什么就不能在活着的时候放宽心,多给自己找点让心情变得愉悦起来的乐子呢?

尽管大嫂和五姐都是曾经风光过的人,可风光过后,终究还是要归于永远的落寂,甚至都不会有人再想起她们是谁,要是他们活着的时候都明白这个道理,或许就不会活得那么累,更不会让自己活成别人的眼中钉,就算不能活到张奶奶那样的年纪,至少也可以平平安安地活到八十岁吧?

这人吧,凡事不能太过计较,也不能太精明了,如果大嫂和五姐都能像自己这样活得没心没肺、无欲无求的,兴许她们现在还能和自己围坐一起高高兴兴地喝个下午茶吃碗鱼汤面呢。人这辈子有什么江山打的?左右不过是个死,成天惦记着那些惹自己不高兴的事能有什么好的?还不如学学大哥,凡事不往心里去,就算往心里去了,也会及时通过各种方式调剂好自己的情绪,或是钓钓鱼,或是泡泡澡,或是养养花,只一眨眼的工夫,就把那些糟心事通通丢到九霄云外去了。

在细珠的认知里,花绝对是个好东西,但它们到底好在哪里,她又说不出个子丑寅卯来了。就是美,就是香,就是好看,总之,每天只要看到它们,心情就会特别舒畅,不论是家常的月季花栀子花,还是娇贵的兰花君子兰,它们的身上仿佛都有着一种神奇的魔力,就跟天使一样,会让人迅即之间忘掉所有的烦恼与愁苦,让眼前的这个世界变得越来越柔暖,越来越美好。

在富安的时候,细珠一直在赵蛮子面前念叨着,有生之年一定要去趟如皋,去趟如皋的花市,去看看那个令大哥魂牵梦萦的地方到底是个什么所在。大哥说那个花市大得超乎所有人的想象,甚至比老镇还要大,这让细珠感到特别吃惊,不就是一个卖花的市场嘛,怎么会比老镇还要大?大哥认真地看着她说,你别小看了如皋花市,它跟全国各地的花市比起来,那都是首屈一指的,听说过几年还要扩建呢,到那时更不知道要大成什么模样了。

一个卖花的地方,再大又能大到哪去?难不成它还能大过东台县城?细珠从没去过东台,县城到底有多大,她脑子里压根就没有一丁点的概念,兴许就是两个富安镇那么大吧?开什么国际玩笑,你当东台跟富安一样,就巴掌大的地方啊?自诩已去过三次东台的于春兰听她这么一说,笑得气都喘不过来了,行不行啊细珠?你没去过东台,就不要瞎说好不好?那东台到底有多大啊?二十个富安加起来也顶不上一个东台大!于春兰盯着她自信满满地说。有那么大吗?细珠将信将疑地问,二十个富安那么大,走两天也走不完啊!一个县城能有那么老大?

于春兰望着她笑得更加放肆了,说不定三十个富安那么大都有了!你家那么多亲戚都在县里住着,他们就没一个人跟你说过东台有多大啊?说什么说啊,二姐每次回来都跟例行公事一样,话没说上几句就起身去三姐四姐家找三姐四姐唠嗑了,根本不会跟她扯任何闲篇儿,还有金老六,更是见了她就跟见了鬼一样,絮絮叨叨地数落完她后,连茶都顾不得喝一杯,便又急急忙忙地骑上电瓶车,马不停蹄地往县城赶了,怎么会有工夫跟她聊县城有多大呢?不聊就不聊吧,管它多大呢,反正跟她也没什么关系,知不知道,她也不能多吃一块猪头肉不是吗?

东台有多大,她一点也不关心,可她还是对如皋花市到底有多大充满了强烈的好奇心,好家伙,不会比东台县城还大吧?细珠无法想象大哥生前经常去的如皋花市到底有多大,但她知道那是个很大很大的花市,而且大大超出了她的阅历能够理解的范畴,那么大的地方得摆得下多少花卉啊,起码也是成千上万了吧?

于春兰说何止上万,怕不是几十万盆放进去后也绰绰有余呢。几十万盆?那得是多大的空间啊?再说那么多的花倒是要卖给谁?天底下真有那么多喜欢花花草草的人吗?你去一趟不就什么都明白了?于春兰撺掇她说,一念叨起来就没完没了了,你要真想搞清楚,坐上汽车去趟如皋不就行了?于春兰说得没错,只要去趟如皋,亲自到花市上逛上半天,一切问题就都迎刃而解了,可她从没出过远门,身上又没有多余的闲钱作为盘缠,而且也不认识路,哪里能够说去就去了呢?

大哥说过,富安到如皋只有三十六公里远,比起去南通、上海的脚程,不知要近了多少,可对细珠一个连县城都没去过的人来说,那便是十万八千里的遥不可及,别说真要动身去了,就是偶尔想一想,也觉得那是非常非常遥远的事。尽管一心念叨着有生之年一定要去趟如皋,但细珠压根就不知道那会是猴年马月的事,因为总是念叨念叨着就没了下文,时间一长,她自己也开始怀疑这辈子到底还能不能完成这个心愿,久而久之,甚至都不认为那地方是非去不可的了。

兴许那就是个永远都实现不了的念想吧,既然如此,还不如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一切都听天由命吧!三十六公里,富安到如皋只有不长不短的三十六公里,可为什么她一直都觉得如皋比月亮还要远呢?每到夜幕降临的时候,她只需要抬头望向天空,就可以清清楚楚地看到头顶的月亮,仿佛一伸手便可以触摸到它的光芒,可如皋呢,任凭她伸长了脖子望来望去,她目光所能触及的地方也只能望见金家老宅的一隅,甚至连桃花巷都无法看得分明,那个屹立在三十六公里之外的城市就遥远得更加不像话了。

唉,如皋于她而言,就是一个遥不可及的幻影,就是一座美丽的空中花园,就是一个充满神奇的想象,就是一种浮华到奢侈的想念,她想去,又去不了,所以只能一念再念,在茫然与落寂里,把所有的执念与希冀通通都揉进了万物皆空的虚无里,然后,一边数着窗外的荒芜叹息,一边流连在岁月的风声里打转,只盼着奇迹终有一天会把她捎到那个遥远的地方,让她亲眼看看那里的市井那里的人,还有那些总也开不完的各种各样的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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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巷子的细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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