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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许家住在一个豪华而又别致的高档小区里,院子里到处都是绿植,不知道的还以为走进了某个街心公园呢。老许的家住在十二楼,要坐电梯才能上楼,细珠是第一次住进楼房,也是第一次坐电梯,看什么都觉得新鲜,当她走进屋里看到里面金碧辉煌的装帧时,更是惊得目瞪口呆,仿若刘姥姥进了大观园,除了震惊还是震惊。

老许说房子是他女儿出钱买的,四室两厅,足足二百平,比他家原来住的那间四十多平的蜗居大了不是一星半点,老伴去了澳洲后,就他一个人住着,着实有些铺张浪费了。我让她买个一百平左右的就行了,可她不同意,愣是说孝敬我跟她妈的,少一个房间都不成。没办法,怎么也拗不过她,最后只好搬了进来。要是知道她妈也跟着她去澳洲,当初说什么我也不会让她买下这套房的,除了浪费钱还是浪费钱,一点也不实用的。

细珠听老许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只是抿着嘴望着他笑笑,一声儿也不吭。此时此刻,她已经被眼前看到的一切整个儿惊蒙了,好家伙,这么气派的房子,跟电视剧《红楼梦》里的贾府也没差多少吧?尽管长这么大还从没见过这么豪华的房子,但她也不想在老许面前表现出自己的小来,让他轻而易举地便看出她是个没见过世面的刘姥姥,所以,在老许领着她一一观看每个房间的陈设时,她由始至终都没有说过一句话,甚至连一点点震惊的表情都没从她的脸上流露出来。

她没想到老许还是个财主,不都说为富不仁嘛,老许都这么富有了,可还这么善良,这么热心助人,看来凡事都有例外,不能一概而论,那金老六呢,在看待金老六的问题上她是不是也得一分为二,不能把人一棍子打死?金老六可是她嫡嫡亲的娘家大侄子,又是她一手拉扯大的,可她居然连他城里的房子在哪都不知道,更不要说登堂入室了,如此说来,这嫡亲的侄子还不如一个陌生人待她好呢,她又何必再惦念着他,奢望他会忧心如焚地出来找她呢?就当他死了吧,就当她从来都没有这个侄子,以后的以后,她就在住在老许四室两厅的大房子里给老许当保姆好了,也省得一回去就心烦,就想起金老六那副不孝的嘴脸来,至于大毛二毛三毛,有张奶奶在,肯定饿不死它们,她也就乐得在外面逍遥快活了。

老许的家里什么都有,彩电,冰箱,空调,光波炉,电烤箱,大功率音响,空气净化器,吸尘器,加湿器,面包机,电饼铛,见过的,没见过的,知道的,不知道的,应有尽有。老许说家里所有的东西几乎都是女儿一手置办的,有好些玩意他也都没见过,而且到现在也不知道怎么用,纯当摆设看了。

我们如皋空气这么好,要什么空气净化器?还有,我们这一年四季都湿润得很,用得着加湿器吗?那个面包机就更是一点用处也没有,买回来就用了一次,再说我也不喜欢吃面包啊!也就是彩电使用的机率最大,不过一百多吋还是嫌大了点,我自个觉得买个五十多吋的就够好的了,可女儿偏说大的看得才怪瘾,非得挑最大的买,没办法,毕竟是她的一片心意,我们也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她乱花钱了。你说这么大的彩电,要是搁我从前那个小屋子里,不得占去大半的面积?不过大彩电确实有它大的好处,看起来真的特别过瘾,那些打斗的场面,真的就跟眼前发生的一样。

说起女儿,老许满脸都是得意的神色,细珠也跟着为他感到高兴,可一想起金老六,她便又满心地不爽快起来。瞧瞧人家的女儿都是怎么生的,再瞧瞧她,当初倒是帮大嫂养出来个啥?别说一百多吋的大彩电了,她连一台最起码的十四吋黑白电视机都没有,听七姑娘说,金老六前不久刚把家里三十多吋的彩电换成了六十多吋的,可他宁可以一百块钱的低价把旧彩电卖给收废品的,也不肯拿回来给她用,想想就心寒得厉害。

这些年,金老六倒是给她置办过什么?家里那台老掉牙的洗衣机还是四姐淘汰给她的,都用了十几年了,每次用它洗衣服就会发出“哐啷哐啷”的响声,气得她干脆还是用最原始的方式拿手洗,可随着年纪越来越大,她也真心洗不动了,特别是被套床单窗帘等大物件,要没有于春兰帮忙,她都没办法下手,好几次想要跟金老六要台洗衣机,可每每看到他那副吹胡子瞪眼睛的样子,话刚到嘴边便又作罢了。

她没有彩电,她没有冰箱,她没有光波炉,她没有电烤箱,更不用说那些连看都没看过的面包机、酸奶机了、洗碗机、消毒柜了。她也不喜欢看电视,有没有都无所谓,她只是想要一台能用的洗衣机,可金老六愣是装傻充愣,不仅对她的困难视而不见,还理所当然地觉得仅凭她一人之力,就能把所有的问题都解决好。

可她早就不是从前那个身强体壮的金细珠了,也不是那个天天抱着金老六从街东头走到街西头,又从街北走到街南,却从都不觉得累的金细珠了,更不是那个一天到晚围着一大家子人忙个不停的金细珠了。她已经六十二岁了,过了年就六十三了,是个名副其实的老太婆了,现在,她干什么都觉得力不从心,金老六怎么还能把她当年轻人看待呢?

金老六自己都五十出头了,儿子也都上大学了,他就不明白她是真的已经老了吗?金老六又不傻,自然知道她早就到了不能什么都亲力亲为的年纪,可他愣是乐得装个糊涂人,偏就不去理会她的现实状态,要不是心术太坏就是冷血无情,跟老许的女儿比起来,岂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简直就是茅坑与花圃的区别!

人跟人真是不能比的,一比较起来肯定要气死人的,同样是人生父母养,为什么老许的女儿就能想得面面俱到,金老六干脆就什么都不想了?说到底,还是怪自己的肚皮不争气,没能生出一儿半女来,否则,这用淘汰下来的大彩电和洗衣机,还能宁可三文不值二文地卖给收废品的,也不肯拿回来给她用吗?

于春兰说,一台新洗衣机也就几百块钱,你就不能开口跟金老六要吗?你的退休金不是都在他那嘛,别说一台洗衣机,就是买一万台也够了!跟金老六要?她敢吗?她不敢。金老六肯定会瞪着眼睛吼她说,你一个人才几件衣服,要什么洗衣机?四姑给你的洗衣机不是还能将就着用嘛!

瞧瞧,金老六只要用一句话,就能把她呛得哑口无言,是啊,她一个人能有几件衣服要洗,可他知不知道,她不光要洗衣服,还要洗床单被单和厚重的窗帘?你啊,就是死要面子活受罪!跟金老六说说怕什么,能从你身上掉下一块肉来吗?于春兰恨铁不成钢地盯着她说,这几十年你的退休金一分不少地都被他拿着了,跟他要台洗衣机算什么?你不敢要,我替你要好了!不就是一台洗衣机嘛,又不是跟他要楼房,真搞不懂你倒是怕他什么!再说了,就算跟他要楼房也不为过,你那些退休金加一块利滚利,买几十套楼房也不在话下!

于春兰说到做到,真的帮她跟金老六要洗衣机了,只是果然不出其所料,金老六当即就铁着一张脸把于春兰给骂走了,等骂跑于春兰后,又气急败坏地瞪着细珠指斥她说,你说你成天跟那个傻子搅和在一起做什么?不知道街坊邻居背地里都怎么说你们啊?家里不是有洗衣机嘛,大件东西你扔里面洗就好了,声音大点有什么要紧,洗干净了不就行了?再说你有八担的东西要洗啊?就一个人的衣服拿手搓搓不就好了?钱难赚啊细珠,你天天待在家里什么都不懂,现在物价飞涨,通货膨胀,你还成天跟着于春兰起哄要东要西的,知不知道你大侄子都快活不下去了啊!毛小莉看病吃药要花钱,孩子上学吃饭要花钱,我这还不知道孩子将来娶媳妇买房子的钱出在哪里呢,你还天天烦我,还让不让人好好活了啊?

唉,这就是她喂大抱大的嫡亲的大侄子,他都这么说了,她还能说什么呢?你是不是又惦记着那几个退休金了?五子每个星期给你送菜的钱不都是从这里面出的嘛,还有柴米油盐,电费,水费,哪一样不要钱?这一笔笔的看着是没多少,可加起来就海了去了,关键是现在钱不值钱,一百块拿出来,还没买到什么,一下子就没了,你还以为是过去一斤猪肉只卖几毛几块的时候啊?都老黄历了,现在光过年给你买件棉袄,最次也要二三百呢!

瞧瞧,她还一句话都没说呢,金老六就跟倒豆子一样说了一堆的话,要是她继续跟他掰扯,这事还说得清吗?有理的也得被他说得没理了!算了,她不要还不行吗?不就是一台洗衣机嘛,趁现在腿脚都还利索,就用手搓着洗呗,都洗了一辈子的衣服了,还在乎多洗这几天吗?

让她寒心的不是洗衣机,而是那台淘汰掉的彩电。金老六自己也说一百块钱拿出来一晃就没了,为什么宁可把它卖给收废品的也不肯给她?说白了,就是金老六心里没她这个姑妈,他要是心里有她,不也早就跟老许女儿一样,什么都捡最好的买给她了嘛!到底还是隔了层肚皮的孩子,金老六要是她怀胎十月生下的嫡亲儿子,想必就不会待她这般凉薄了吧?

老许家里的每一样东西,落在细珠眼里都是好到不能再好的,别的不说,就连拖鞋也要比她平常在家穿的好上许多,既保暖又舒适,穿上就跟没穿鞋一样,这要搁过去,估计也只有皇宫里的皇上和太后才能享受到这待遇吧?有钱就是好啊,瞧瞧厨房里的灶台灶具,还有锅碗瓢盆,清一色全是她没见过的好物件,那质量的确是好得没法用语言形容,随便拿起一只碗碟,都是又薄又透亮的,像玉一样润泽,老许说那是英国货,顶级的骨瓷,从前只有贵族才用得起的,难怪用它们装饭时她吃得比在家里还要多呢。

老许是个厚道人,从不计较她吃多吃少,自打她住进来后,每天都大鱼大肉地买回来招待她,好像她不是要来当保姆的,倒是来走亲戚做客的了。她想帮他扫地,可又不会用吸尘器,她想帮他做饭,可连油烟机的开关在哪里她也摸不着门道,她想帮他洗衣服,可洗衣机是全自动带烘干功能的,她想插手也插不上,所以她只能在老许烧饭的时候帮他打打下手,或是有事没事地就钻到浴室里,拿起马桶刷没完没了地刷起马桶来,哪怕马桶早就被她刷得晶莹剔透,也不肯有些许的懈怠。

老许叫她一起下楼散步打太极拳,她说她见不得生人;老许叫她到客厅看电视,她说那些情情爱爱的有什么好看的?生活里能有那些天天哭哭啼啼的,一会和好了一会分开了的男男女女吗?要是真的,那不成神经病了?要被送三医院去的。老许笑着说,那你也不能一天到晚就知道钻在厕所里刷马桶啊,再这么刷下去,马桶就算是石头做的,也非得被你刷烂不可。

啊?这马桶还能被刷烂?赵蛮子说得没错,有钱人用的东西都是花架子,跟纸糊的一样,看着好,实则不经用得厉害,真不明白他们是钱多得花不出去了还是脑子不好使。既然多刷几次就能刷烂了,那还不如用痰盂呢,经济又实惠,干吗非用花那么多钱买个中看不中用的物件回来?马桶刷不得,那就擦窗户吧!可她刚爬上椅子还没站稳呢,老许立马就立马把她拽了下来,这么高的楼你也敢爬?万一掉下去可怎么好?掉下去就掉下去吧,反正也没人在意她的死活,又有什么大不了的?你掉下去一了百了了,两腿一蹬什么都不知道了,可我活着的人就有罪受了。你好好想想,你要是从我家楼上掉下楼死了,你侄子能放过我吗?我这全部的家底也不够赔的。

细珠盯着老许傻呵呵地笑着,她的命真有他说的这么值钱?老许全部的家底那得是多少钱?她金细珠一个什么也没有的孤老婆子倒是能值这么多钱?别开玩笑了,说出去都能笑死人,不过老许还是有一句话说对了的,那就是金老六绝对不会放过他,要让他知道她死在了老许家里,金老六肯定要号丧着来如皋狠狠讹老许一笔的。

那家伙,心黑得厉害着呢,怎见得他不敢开口跟老许要一套房呢?他不是说儿子结婚买房的钱还不知道去哪找嘛,老许的房子不就是现成的?二百多平,豪华装修,要什么有什么,还不得把他美死?可不能这么便宜了金老六的,连死都得被他压榨完最后的剩余价值,那窗户就不擦了。可窗户不能擦,马桶不能刷,她还能干什么呢?

她是来当保姆的,来侍候老许的,可不是来享清福的,再说她也没资格来这享清福啊!对老许来说,她不过是个需要他帮助的陌生人罢了,把她带到家里也不过是暂时收留她,哪能让她长时间留在这,想待多久就就待多久呢?只有当保姆,她才能名正言顺地继续留在这里,一个月,两个月,半年,一年,两年,三年,甚至是四年五年,可保姆不就是洗衣烧饭擦桌子扫地拖地侍候人的嘛!老许这什么都不让她动手,她还当的哪门子保姆?

不行,无论如何,总得找点事情做做的,要不就算老许不轰她走,她迟早也要待不下去的。做什么呢?厨房已经被老许收拾得一尘不染了,那就给老许打扫房间吧!吸尘器不会用,就蹲地上拿布擦呗,头些天她看老许经常拿着吸尘器在客厅里吸灰尘,觉得还不如直接拿布擦得干净呢,就是费点事,人也跟着受点累,可这对干了一辈子家务活的她来说根本算不了什么,而更重要的是,兴许老许见她活干得又干净又利索,就真的把她留下来当他的保姆了呢。

说干就干,细珠趁老许下楼打太极拳的间隙,拿起一块干净的布,就悄悄溜进老许的卧室卖力地擦起地来。尽管来的第一天老许就领着她参观了屋子里所有的房间,但出于必要的礼貌,她看得并不仔细,所以直到现在她才有机会真真切切地看到房里的所有陈设,而也就在这一刹,她不仅看到了老许和他老伴的照片,还看到了老许女儿抱着两个孩子和一个看上去很是帅气的老外的合影。

老许的老伴和女儿长得都很好看,根本不是她想象中的那个样子,看来于春兰说的外国男人都喜欢中国丑女的论调压根就站不住脚,真不知道那些谣传她都是打哪听来的。唉,细珠盯着老许老伴和女儿的照片深深叹了口气,于春兰那个二百五能知道什么,她吃过的盐还没她金细珠走过的桥多呢,怎么能听信从她嘴里说出来的话呢?

于春兰就知道胡说八道,听风就是雨,可这些年,她偏偏把于春兰当成了自己的耳朵和眼睛,但凡老镇上发生了些什么重要的不重要的事,她几乎都是从于春兰那听来的,可于春兰也跟她一样,属于脑子拎不清的那类人,尽管念过书,但也没念上几天,所以话到了她嘴里往往都要变味,不是被她断章取义只拣她想说的说,就是被她加油添醋地一番歪曲,到最后,不仅她听了个囫囵吞枣,就连于春兰自己也都只是讲了个模糊不清、晕头转向。

细珠当然知道于春兰是什么人,更知道她没什么坏心眼,左不过就是嘴巴比脑子快多了,再加上没什么见识,跟她一样是个大草包,指望从她那里听到事情的真相还不跟天方夜谭一样?其实她从来也没在乎过什么真相不真相的,这世上的事真真假假、假假真真的,谁能搞得个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她就是喜欢听于春兰说得热闹,哪怕明知道她夸夸其谈,或是瞎说疯说,也都乐得听她一直不停地说下去,直到她自己说累了说渴了不想再说为止。

于春兰不仅说过外国男人都喜欢中国丑女人的傻话,还当着她的面毫不害臊地说过,外国男人的那话儿个个都比中国男人大上好几倍的疯话。她笑着问她都是打哪听来的,于春兰却答非所问地告诉她说,那话儿比街上卖的老玉米棒子还要粗还要硬呢。

于春兰说过的疯话傻话总是让细珠哭笑不得,但她还是一如既往地喜欢听她说,有时候实在听不下去了,就伸手打她一下或是挠挠她的头发,可于春兰反倒说得更欢更恣意了。细珠,要是有得选择,我也想嫁个外国男人。于春兰一边说,一边望着细珠傻呵呵地乐着。什么?细珠故意冲她拧了拧眉头,你也不怕被你妈听了这话拿擀面杖抽你!怕什么?这世上不就男人女人那点事,只兴他们做,就不兴我说?可你说的是外国男人外国种,跟中国人不是一回事的。不都是两只胳膊两条腿的男人嘛,怎么就不是一回事了?于春兰斜睨着细珠,故作神秘地一笑,不过也有不一样的地方,就是那东西确实比中国男人的大多了。

要死了,还在这说疯话呢!细珠嘟囔着嘴,白了于春兰一眼,大,还能大过孙悟空的金箍棒?没想到于春兰竟然反呛了她一句说,你怎么知道没有孙悟空的金箍棒大?你见过孙悟空的金箍棒?嗨,细珠没奈何地瞪着于春兰说,那你见过外国男人吗?我怎么没见过啊?于春兰嘻嘻哈哈地笑着说,你没见过,怎么知道我也没见过?告诉你,外国人的就是比中国人厉害,厉害多了!中国男人的你还没见过呢,扯什么外国男人?春梦做多了吧你?

春梦做多了怎么了?于春兰紧紧盯着细珠,笑得更加放肆起来,你没做过春梦?细珠,你敢说你这辈子没做过春梦没想过男人?做你的大头鬼啊!细珠重重呸了于春兰一声,想男人想疯了吧你?快四十的人了,一天到晚都没个正形,再这么下去,看还有谁敢把你娶回去?怕什么怕啊?大不了跟你一样,打一辈子女光棍呗!于春兰边说边朝细珠做了个鬼脸,老实说,你有没有见过那个?

那个?什么那个?细珠丈二和尚摸不着脑袋地觑着于春兰问,没头没脑地又胡扯什么?就那个呗!于春兰望着细珠诡异地笑着,你相那么多回亲,一个也没见过啊?那些男的,不会连一个都对你没那方面的想法吧?于春兰,你要再胡说,我就拿烧红的火钳子烫你的嘴了!这回细珠终于听明白了她的意思,这死妮子,再不找个人把她嫁出去,迟早都要得失心疯不可!张口闭口就中国男人外国男人,大啊小啊粗啊细啊的,要被张奶奶和赵蛮子从门口听到了,还当她金细珠老不正经呢!

我就这么一问,你着什么急上什么火啊?于春兰摆出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架势,都这么大岁数了,还害什么臊啊?细珠撇着嘴狠狠白了她一眼,这些混账话你都是从哪听来的?于春兰挑着眉头看着她说,这还用听?我自己不会看啊?细珠仔细盯了于春兰一眼,心里突地咯噔了一下,是不是上回跟你相亲的那个退伍军人跟你说的?他不是没相中你嘛,怎么还跟你说这些没脸没皮的话?

谁说听他说的了?于春兰轻轻咬了咬嘴唇,他没相中我?我还没相中他呢!家里穷得叮当响的,我嫁过去是要跟着他一起喝西北风啊?那你听谁嚼蛆的?不是告诉你了,没有听谁说,就是我自己看到的。看?你上哪看?细珠若有所思地盯了于春兰一眼,突然想起她最近跟隔壁巷子的朱老头走得挺近,面色不禁为之一凝,你是不是跟朱老头……

朱老头?于春兰禁不住笑得前俯后仰,亏你想得出来,我能看得上那个老不死的?他倒是黄鼠狼给鸡拜年对我没什么好心,关键我能看上他吗?又老又蠢又干巴又邋遢,给我倒痰盂,我还嫌他脏呢!

那你天天跟他鬼鬼祟祟地在巷尾说些什么?细珠轻轻吁口气说,你以为大家都是瞎子啊?我跟张奶奶都看到你跟朱老头站一起,有说有笑的不下十多回了,前天你不是还跟着他一块去他家了?我那是跟他回去拿香肠。他说他家过年腌的香肠都没人吃,问我吃不吃,不吃他就扔了,我觉得扔了怪可惜的,就跟他回去拿了。

他的东西你也敢吃?你不是嫌他脏吗?他脏香肠又不脏!都是好肉灌的,不吃白不吃!于春兰笑嘻嘻地说。你不知道呆小红就是因为吃了他的东西,才三天两头地被他拽着往院子里拖吗?我又不是呆小红,几根香肠还收买不了我!那你倒是说说,那些混账话到底是从哪里听来的?

还问?于春兰就差笑得上气不接下气了,黄色录像你没看过啊?里面什么男人没有?中国的,美国的,英国的,法国的,俄罗斯的,还有日本的,泰国的,印度的,非洲的,黑眼珠的,蓝眼珠的,黄皮肤的,黑人,白人,要什么有什么,你要想看,哪天我带你一起去看!黄色录像?原来于春兰嘴里说的那些混话都是从录像厅看来的,这丫头片子真是人小鬼大,可那劳什子又有什么好看的,除了让人上火不学好,倒是能看出朵花来,还是能看出一段良缘来?

细珠明白于春兰思嫁的心情,可她已经四十岁了,早就过了女人最好的花样年华,现如今还有哪个男人愿意把她这样的大龄未婚女性娶回家呢?从本质上来说,于春兰跟她年轻时的处境没什么两样,长得不好看,没文化,不会拣别人爱听的话说,还特别能吃,而且也一直被镇上的人当作傻子来看,简直就是自己的翻版,怎么可能会跳脱出自身的束缚,摇身变作人见人爱大家都喜欢的香饽饽呢?

于春兰唯一值得引以为傲的就是她的老处女身份,可现在都什么年代了啊,早就不兴讲什么贞操节烈了,老处女这三个字不仅显得不合时宜,更是一种莫大的讽刺,但凡模样性格智商都还说得过去的女人,有几个到了四十岁以上还是个没被开过苞的嫩雏?于春兰的命运也就是她金细珠的命运,她们有着相同的遭遇,也有着相似的经历,就连瘸子聋子瞎子都看不上她们,不愿意娶她们回去,甚至连碰一碰她们的欲望都没有,这不就蹉跎了下来,一直把自己蹉跎成了老处女嘛!

以为她们愿意当老处女吗?以为她们都是心如死水的老尼姑吗?以为她们打娘胎里出来就无欲无求吗?不,她们谁也不是圣人,她们和崔美英、赵蛮子,还有千千万万个女人一样,有正常的生理需求,有正常的欲望,也希望找个疼她们爱她们敬她们的男人一起携手过一辈子,可现实终归是残酷的,就这么个平常到不能再平常的愿望,她们也无法实现,更无力实现,倒是又怪怨得了谁呢?

细珠能够理解于春兰去录像厅看黄色录像的行为,毕竟她并不是街坊邻居口中的呆子傻子,她什么都懂,什么都晓得,而且精明得厉害,怎么会不想男人不思春呢?四十的年纪,正是如狼似虎的时节,生活中又没个男人在她身边守着护着,怎教她煎熬得过去呢?别看她说得张牙舞爪、手舞足蹈的,其实终不过是过过嘴瘾出出火罢了,四十岁了都还没尝过男人的滋味,再不让她说,还不把她憋坏了?

于春兰还算是赶上了好时代,能够想说什么就说什么,也不太会在意别人的想法和眼光,可这要换成她年轻的时候,就算关上房门,窗户紧闭,再给她一百个胆子,也是无论如何都说不出来的啊!不敢说,不能说,也不好意思说。哪怕用被子蒙上头,心里喜欢的那个人的名字也不会轻易说出口的,更不可能说什么大啊小的粗啊细的,这要是被人听见了,骂她花痴神经病都是轻的,唾沫星子都能把她淹死,弄不好就要闹出人命来了。

她连马建生的手都没握过,多看他一眼,脸都会发烫,更不可能想那些肮脏龌龊的事了。她想得最多的就是要给马建生打件毛衣,钉双布鞋,可她的手实在太笨了,除了会干家务活,她什么也不会干,更干不好,一件毛衣织了拆,拆了织,来来回回花了半年时间还是没打出个样来,索性连毛线都扔到垃圾堆里去了,一双布鞋钉了又钉,最后虽然钉成了,但也不成样子,不像鞋,倒像是只小船,一咬牙,一跺脚,腾地拿起把剪刀就把它剪了个稀巴烂。她太笨了,什么都不会,什么都做不好,有哪个男人会喜欢她?

跟她差不多年纪的女孩子,嫁的嫁,恋爱的恋爱,唯独她,成天形单影只,即便有马建生在街头巷尾替她弹起悦耳动听的吉他,她也不敢应承他什么,甚至连多跟他说一句话的勇气都没有。她不相信马建生会爱上她,哪怕他对着她说了一千句一万句你真美,她也认为那只是一个大男孩言不由衷地胡说八道。

他才多大?比自己还小三岁呢!他懂什么是女人的美,懂什么是爱?不可能的,如果说马建生真的喜欢上了她,那就是这世上最大的笑话,也是这世上最大的谎言,就算天底下所有的人包括大嫂五姐都信以为真了,她也绝对不会信的。

她更不相信自己会爱上马建生,他就跟她嫡亲的弟弟一样,这世上哪会有姐姐爱上弟弟的,那不成乱伦了吗?她最多只能算对他有那么几分莫名其妙的好感,可她也不仅仅只对他有这种好感,所以这根本说明不了什么,至于想给他打毛衣做鞋子,那也不过是出于一个姐姐对弟弟的关爱罢了。

是吗?好像是,又好像不是。自打察觉出自己对马建生的感情夹杂了些许暧昧的成分后,细珠的脑子就变得跟糨糊一样混沌不清,总觉得她跟他之间有些什么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可又不愿去深究问题的根源到底出在哪里。怕吗?怕。很多个夜深人静的晚上,她总会按捺不住地想起马建生,想起他那张面如冠玉的脸庞,想起他那双秀气的眉眼,而更要命的是,她还会想起他裸露在短袖衬衫外的胳膊,白得像雪一样的胳膊,比女人的皮肤还要白皙还要细腻,莫名地就让她有种想要上前掐上一把的欲望。除了胳膊,她再也没往别的地方想过,哪像于春兰,越想越没了边际,话一出口,不是大啊粗的,就是长啊短的,活脱脱一个现代版的潘金莲,没脸没皮,没羞没臊的。

她也不是没想过男人没思过春,那年跟小刘相过亲后,一连好些个日子,她梦里都会梦到光着身子的小刘,一路小跑着钻到她的被窝里来,头是头,脚是脚,就连屁股都看得真真切切、一清二楚,所以梦醒之后她都不好意思跟人说话,就连大嫂叫她,她也都低着头装作没听见,只顾想着梦里的小刘愣神。

梦里的小刘健康茁壮,一张格外英俊帅气的脸,一双孔武有力的手臂,两条粗细匀称的腿,还有两只绷直了尽显阳刚之美的弓足,这一切,都满足了细珠对一个完美的男人的全部想象与期待,也诠释了她对情欲的理解与追求。她喜欢这样的小刘,爱慕这样的小刘,她两只眼睛总是在盯着脱得一丝不挂的小刘滴溜溜地转着,而最让她看得目不转睛、欲罢不能的,是小刘健硕的身体。

小刘的身形真是好看,她真想把自己脸贴在他的胸膛上,感受他心脏的跳动,感受他的热烈,感受他的青春,感受他的力量,感受他的温暖,感受他的阳刚,感受他的宽厚。然后又控制不住视线的直往男人最神秘的地方看。

她的眼睛开始变得湿润,她的目光开始变得游离,尽管他一直都很努力地想要让她把那件宝物看个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可她还是看得不够真切,总觉得云绕雾罩的,实在模糊得厉害。

她喜欢小刘,喜欢小刘的年轻,他的青春和热烈仿佛是她的天堂她的清欢,此时此刻,就算让她变成一只只会嗡嗡叮人的苍蝇,她也心甘情愿,乐此不疲。

每个日落黄昏的时分,她都在盼着黑夜的降临,因为她知道,只有入了夜,进入了梦乡,那个令她魂牵梦萦的小刘才会走进她的世界,才会是真正属于她金细珠的。她并不在乎那一切都只是个不切实际的虚幻的梦,毕竟,有梦总好过无梦,小刘那样的男人在现实的世界里,又怎么会无缘无故地脱光了身子跑到她面前来呢?尽管和小刘的相亲最终还是毫无悬念地以失败告终,尽管小刘讽刺她的那些难听的话着实让她伤心了好一阵子,但这并不妨碍她依旧在梦里执着地将他当作那个良人,更不妨碍她在每个夜深人静的时候把他当作性幻想的对象,一次又一次地想象,一次又一次地把那张滚烫的唇紧紧地贴到他滚烫的胸膛上。

梦里,或是性幻想的时候,她从没和小刘接过吻,更没企图要亲他的嘴,其实,小刘的嘴唇看上去更加吸引人,对她来说,也有着更为致命的诱惑力,可为什么她就是从来都没想过要跟他来一次疯狂的热吻呢?也许,在她的潜意识里,接吻才是男女之间最神圣而又最富有仪式感的行为,而初吻也一定是要献给自己最爱的人的,很显然,她并不爱小刘,她只是把他当作了一个性幻想的对象,她只是想通过对他的意淫来发泄她身体的欲望,甚至是他或不是他都是无关紧要的,只要是个男人就好,是个她认识的长得也不赖的她也有几分喜欢的男人就好。

除了小刘,她性幻想的对象还包括她心仪的电影明星唐国强,有好几次,在梦里跟小刘缠绵的最后那一刹,对方转过脸来盯着她看的时候,她看到的都是唐国强的脸,那张在电影里熟悉到不能再熟悉的俊美不凡的脸。她同样也没在梦里和唐国强接过吻,那么,她是想把自己的初吻留给那个她不敢去想也不愿去想的男人吗?

马建生,哦,马建生,又是马建生。她真的再也无法说服自己相信她从来都没有爱过马建生,更无法让自己不去承认,无论是小刘,还是唐国强,都不过是马建生的替代品,她心底一直没有说出来的那个名字,也是她一直不敢鼓起勇气去面对的,除了马建生,依然还是马建生。

她真的一直都在偷偷地恋慕着马建生爱着马建生吗?不,她连意淫的时候都没有把马建生当作性幻想的对象,一次都没有过,又怎么可能会爱上他了呢?关于马建生的一切,在她这里,都是发乎于情,止乎于礼的,从来都没把他跟那些污秽不堪的事联系到一块去,哪怕是莫名地想起他来的时候,也都只想到腰围以上的部位,以两只胳膊为限,这样的感情又怎么会跟男女之间的情情爱爱扯上任何的关系呢?

她不爱马建生,也不爱任何的男人,她只是需要一个男人,需要一个男人来爱她宠她呵护她,需要一个男人来替她赶走心底丛生的寂寞与阴霾,需要一个男人帮着她一起发泄正常的生理欲望,不管是小刘小张小李,还是唐国强马国强宋国强,都无所谓,只要他是个男人就可以了。

细珠一直都非常抗拒承认自己曾经爱过马建生,哪怕是一丝丝的暧昧,她都会竭力使用各种方式去否认去排除,甚至不愿再去想起与他相关的任何容易引起别人或是她自己误会的事情。怎么可能呢?怎么会呢?马建生离开老镇的时候胡子都没长全呢,严格来说,那会的他都算不上是个男人,她怎么会对他产生那种有别于姐弟之情的特殊情愫呢?没错,这几十年来,她一直都想要个男人,可以是小刘,可以是唐国强,但绝对不可能是马建生,无论是年少的马建生,还是壮年的马建生,抑或早已鬓发斑白了的马建生。

那么有可能会是老许吗?想到这,细珠的脸突得变得格外的烫,她甚至不无妒忌地,仔仔细细地端瞧了一番,挂在老许卧室墙上的那张老许和他老伴的合影,随即便嘟嘟囔囔地自言自语开了,也就是个普通人,放人堆里都不知道该上哪找出来呢。细珠越瞅越觉得老许老伴姿色平庸,那模样儿压根就配不上老许,这要再往回倒个四十年,还真不见得有她长得好呢。

尽管年纪越来越大,欲望也渐渐地淡了许多,但很多时候细珠的内心深处依然渴望有个风度翩翩的男人会突然闯进她的生活,爱她,护她,疼她,惜她,照顾她一生一世,宠溺她一生一世,哪怕她明明知道这辈子永远都不可能也没有机会遇见这个男人。

和她年纪相仿的儿时玩伴,一个个地都把自己欢天喜地地嫁了出去,又一个个地围绕着成群的儿孙享受着天伦之乐,唯有她,过了花甲之年还是孤家寡人一个,没有人爱,没有人疼,更没有人怜惜她一分一毫,可即便如此,她早就死去了的心亦依旧蠢蠢欲动,依旧盼着春暖花开的时候,会有一份真正属于她的爱情降临到这个世界上来,让她重拾错失的幸福与一个正常女人该有的人生。

是老许吗?在她模糊而又朦胧的意识里,她希望那个人就是老许,可老许对她又是什么意思呢?很显然,老许只是把她当作了一个需要帮助的大妹子,这些日子相处下来,他也没有对她表现出任何暧昧的举动,就连跟她一起聊天唠嗑,也都是些寻常的话题,甚至连他老伴和女儿的事也都很少提及,更不用说那些有的没的了。

她在盼望奇迹的发生,她希望老许会变成梦里的小刘,在夜深人静的时候闯进她的梦里,闯进她住的客房,哪怕什么也不说,什么也不做,只是静静地看着她,紧紧地握住她的手便好。老许是个好男人,符合她对一个完美的男人的所有想象,英俊,潇洒,阳刚,帅气,体贴,善良,还那么那么的温柔,那么那么的善解人意,即使老了,只消看上那么一眼,也会让人心瞬间对其生爱慕,更让人对春暖花开的季节有了另一番花团锦簇的构想与期盼。

在细珠的人生里,仿佛从来都不曾有过繁花似锦的春天,也从未感受过草长莺飞的暖风给她带来的惊喜与心动。打记事起,她就觉得自己的世界只有严酷的冬天,冰天雪地,白茫茫一片,风大,雨薄,雪花磅礴,那颗想要寻找春天的心,永远都找不到花开的阡陌,只能在枯萎了的泡桐树下一再地逡巡,默默地游移,就连一丝浅淡的绿意都不曾流淌过她望晴的眼。

很小的时候,她就明白了春天不会是属于她这样的人的,即便满世界里都开满了姹紫嫣红的花,她的心田里亦依然是未曾开垦过的荒芜与贫瘠。她无力更改什么,尽管她曾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想要尝试改变这个世界对她的冷漠与无视,但最终还是心灰意冷地发现,哪怕她双手抱满花枝,也不会有人留意到她身上散发出来的余香,哪怕她再懂事再乖巧,在所有人眼里,她依然还是那个又呆又傻的摆不上台面的丑小鸭。

因为秃顶,她失去了很多女人生来便该拥有的东西,甚至连做一个女人的资格都丧失了,美丽,娇艳,妩媚,风流,袅娜,漂亮,妖娆,迷人,这些好的不好的词汇,通通与她失之交臂,或是彻底绝缘,就连大方得体、端庄典雅这些普通寻常的形容词,用在她身上也显得不合时宜,甚或让人觉得有滥竽充数、画蛇添足之嫌。

也许,在大家眼里,她不仅不是一个漂亮的女人,甚至根本就不是一个女人,否则五姐闹着要做最时兴款的新衣服时,母亲为什么从来都没有阻拦过,而她只是要一件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连衣裙就被骂了个狗血喷头?可悲的是,在这个姹紫嫣红花开漫天的世界上,她居然连一个女人都不算,那么,她到底又该算是种什么样的存在吗?不是女人,也不是男人,她就是个不男不女的怪胎,是引起人们好奇侧目的四不象,可造成这样结局的缘由又真的怪得了她自己吗?

她想问母亲,为什么要把她这样的怪胎生下来,可每每碰到母亲冰冷嫌恶的目光,她便又无一例外地选择了做一只噤口的寒蝉。尽管四处碰壁,尽管大多人都用异样的目光看她,尽管在至亲血脉跟前也感受不到一点点的温暖,但她依然没有放弃探访春天的努力。

她不停地做出各种各样的好表现,任劳任怨地包揽了家里几乎所有的家务活,每天天一亮就开始了洗洗涮涮、烧烧煮煮的劳作,片刻都不得闲暇,她以为这么做了,就能换来母亲的笑脸,就能得到父亲的赞许,就能赢来兄弟姐妹们的关爱与呵护,就能让她一步步抵近春天,并最终在草木葱茏、阳光明媚的田园里找到那个心仪她的人,和她并肩携手,共同走进婚姻的殿堂。

只要结了婚,就不会再有人觉得她是个怪人,只要有了愿意娶她的人,生命中的春天就不会距离她太过遥远,然而,理想与现实的差距偏偏隔了一条难以逾越的鸿沟,无论她怎么努力,怎么挣扎,也依然无法改变原有的一切。眼看着门前花开花又落,她亦只能倚着门框发出一次又一次的叹息,直到她明白自己的世界永远都开不出春天的花为止,那心思才慢慢地偃旗息鼓了。

大概从三十岁开始,细珠就知道她的未来不会再发生任何的意外与惊喜了,但她始终还是不肯死心,依然还在盼着奇迹的发生。她不需要将自己的生命绽放成牡丹芍药那样的娇媚可人,也不想活出玉兰海棠那样的绚丽多姿,她只想开成一朵小小的太阳花,在门前,在路边,在沟渠畔,哪怕只给她一点点的阳光,她就会用尽全部的力量把自己开成一朵极致的璀璨。

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这是大嫂子经常放在嘴边说的一句话。既然她天生与美丽无缘,也与女人味搭不上什么瓜葛,那就多花些心思,尽量让人们不那么讨厌她呗,况且铁杵都能磨成针,她就不信她的努力通通都会付诸东流。

只要绽放出自己特有的魅力,无论是太阳花,喇叭花,还是各种各样叫不出名来的野花,就总会有人喜欢的,不是吗?三十五岁的时候,她第一次偷偷给自己买了一支口红,一个人关上房门在屋里涂了又擦,擦了又涂,把鼻子和嘴巴也都涂得猩红一片,但最后还是义无反顾地,顶着一张红得张狂而又可怕的嘴唇,旁若无人地走出了屋子,走到了桃花巷里,在众人讶异惊诧的目光中,愣是笑出了她此生最为愉悦的笑声。

三十七岁的时候,她第一次尝试穿高跟鞋,那鞋还是她硬从小妹脚上抢来的,耀眼的紫色流淌着令人眩晕的光泽,小妹说这颜色你哪能穿得出去,再说穿上高跟鞋你也不好走路啊,可她偏不信那个邪,依旧穿上它配着一件花短裙跑到老街上溜了一圈,直到在吴奶奶的猪头肉店前崴了一脚才肯作罢。

四十二岁的时候,她第一次给自己买了一顶假发,刚买回来就迫不及待地戴到了头上,可仅仅在巷子里走了一圈,就被张奶奶笑着骂她作怪,说这不伦不类的样子还不如剃光了头好看,气得她立马就脱下来扔到了箱底。

这么些年,她一直都在努力尝试着改变,并试图让自己变得美起来,可她付出了那么多,却还是没能摆脱被大家当作怪物的命运,而人们对她的奚笑与不理解,甚至还比从前加了个大大的更字。

她疑惑,她纳闷,她坐在门前,一边百无聊赖地逗弄着大毛,一边喃喃自语着问着自己,到底,要怎么做,她才能跳脱出呆细珠傻细珠丑细珠笨细珠的怪圈?或许,做什么都来不及了,在她顶着半秃的脑袋出现在大家面前时,命运便注定她此生都与她想要的春天无缘,可她就是不甘心,就是不愿向命运俯首,难道身为一个秃子,一个秃了头的女人,竟然连想做一朵最不起眼的太阳花,也只是痴心妄想的一厢情愿吗?

春天到底在哪里?在马建生青涩的微笑里,在小刘健硕的肌肉里,在老许从容儒雅而又暖意丛生的笑容里。六十二岁了,似乎不该再做年轻时候的春梦了,可在遇见老许的那一刹,她便已觉得他是冥冥中注定要与她相遇的人,哪怕隔了千山万水,也会逾过迢迢的阻隔,走到彼此的生命中来,又有什么理由要错过并他无视他的存在呢?

于她而言,老许就是她想要的春天,是她心心念念了几十年的暖阳,也是她等啊盼啊翘首以待了无数个春夏秋冬的良人,所以,无论如何,她都不会任由这无情的岁月再摧折了她如花的希冀,更不会错失任何想要深入了解他的机会。人们会怎么说她呢?说她花痴老来俏?说她为老不尊臭不要脸?管它呢,她已经被老镇上的人骂了大半辈子了,还在乎再多被骂几声吗?再说了,谁规定人老了就没有追求幸福的权利了?

陈怀德死了媳妇后,不还三天两头地闹着想要让儿女们同意他再给他们找个后妈回来吗?陈怀德都七十多岁了,都还想再找个伴呢,她金细珠怎么就不行了?她一没孩子,二没结过婚,一个人了无牵挂的,也碍不着谁,不比陈怀德的条件优秀多了?

她也没有于春兰那样的心思,脑子里成天想的都是些男盗女娼的事。她就是想找个伴,找个知冷知热的伴,在她孤单寂寞的时候能够陪着她多说会话,在她头疼脑热的时候能够在第一时间给她递上一杯温水。这世上再也没有比老许更绅士更适合她的人了,要说横亘在他们中间的障碍,也无非就是他现有的婚姻状况,可他那个伴儿一直都住在国外,几年都见不上一次,有老婆也等于没有一样,怎么就不兴他再找个人一起搭着伙过日子呢?

她会做饭,她会烧菜,她会洗衣服晾衣服,她会扫地拖地,她会刷马桶洗浴缸,还会替他揉腰捏背捶腿剪脚趾甲,难道不比一个光会做死活计的保姆强了许多?尽管老许家里的很多电器她都不会使用,可她愿意学啊,只要老许肯教她,还怕她一样也学不来吗?以前她不是也不会用电饭煲煮饭不会用洗衣机洗衣服吗?四姐只教了她一次,她就全部学会了,并以实际行动印证了她压根就不是一个傻子,只可惜那些毫无依据的谣传早就根深蒂固地刻在了人们的脑海中,大家亦依然在她背后指指戳戳地喊她呆细珠傻细珠,仿佛她真的打出娘胎起就是个白痴二百五。

她并十分在意人们说她呆说她傻,这世上要是有她这么聪明而又门儿清的呆子傻子,倒也算是个奇迹,又何必跟他们置这个气?嘴长在别人身上,爱说什么就让他们说去吧,反正她从来也没比谁少吃过一顿饭,更没比谁少穿过一件衣服,除了没结过婚没生过孩子,指不定她比他们还要活得更滋润更潇洒呢。只要老许不把她当傻子就行了,尽管她思维不太敏捷,反应也有些迟钝,但在老许面前,她认为自己的表现还算大方得体,至少也是妥帖得让人挑不出毛病来的,唯一的缺陷就是在这里她毫无用武之地,除了吃饭就是睡觉,除了睡觉就是发呆,长此以往,即便老许不烦她,她也找不到继续留下来的理由,所以她必须让老许发自肺腑地认为她是个有用的人,认为她的到来给他波澜不惊、一成不变的生活带来了肉眼可见的改变,并由衷地觉得她已经成了这个家里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的成员。

在金家,从来都没人认为她是不可或缺的家庭成员,尽管她每天都在没完没了地洗洗洗、煮煮煮,但没有一个人对她心生感激,更没觉得离开了她生活会有什么不同。她所做的一切都是理所当然,甚至,她还得感谢每个家庭成员对她的忍耐与宽容,感谢父亲对她的不闻不问,感谢母亲对她的冷漠无情,感谢大嫂对她的呵喝指挥,感谢五姐对她的冷嘲热讽,感谢小妹对她的种种捉弄。

谁让她是个半秃了顶的不美丽也没有女人味的女人?谁让她没有文化不识字更不识数呢?让她留在家里给她口热饭吃,困了有床睡,冷了有衣穿,就已经是对她莫大的仁慈了,她还能再奢求些什么呢?她没有大嫂那样的八面玲珑,没有五姐那样的妩媚娇俏,有的只是傻气呆气,还有一张对不起大众的脸,所以她天生注定就是来给大家服务给大家干活的。

没有人真正关心过她内心的任何想法,她要做的只是听从命运的安排和大嫂的指挥就行了,可她也是个人,一个有血有肉的人,一个有着独立情感独立思考能力的人,有谁知道,从一开始她就不想做一只被人牵着鼻子走的风筝,更不想任由大家根据他们的心意安排她的生活呢?

她没有话语权,她无力抵抗也无法抗拒,所以她只能一如既往地洗洗洗,任劳任怨地煮煮煮,心甘情愿地扫扫扫,直至慢慢失去了自我,也彻底失去了人生的方向。很长一段时间内,她甚至一直都错误地以为,自己来到这个世界上的意义,就是给兄弟姐妹们洗衣服烧饭的,所以每天一睁开眼,她不是满头大汗地围着灶台打转,就是来回往返于家和海河边的码头不停地折腾,连话都不爱说了。

还有什么可说的呢?她已经累得说不出任何一句多余的话,端着装满各种衣服的洗衣盆,她一边步履匆匆地往前走,一边低头看了眼从院门前一直通向海河边的那条古老而又沉默的麻石巷道,心里满裹的不是抱怨与失落,而是永无休止的漠然与麻木。

她已经不对自己的人生和未来抱有任何的希望了,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那就按部就班地继续干下去好了,有什么值得埋怨和悲伤的?人和人的命运各不相同,就算是一母同胞的兄弟姐妹也各不尽然,她凭什么指望老天爷也会给她一份和大哥一样顺风顺水的工作,再给她一份和大姐一样美满幸福的婚姻呢?

母亲说,那都是大哥大姐前世修来的福气,他们在转世投胎前,肯定是做了大好事积了大功德的,至于她,不是杀了人就是放了火,或是抢了别人家的媳妇,反正没干什么好事,缺德事倒是肯定没少干,要不也不会让她以一个女儿之身顶着个半秃的脑袋在她跟前丢人现眼了。

她一点也不生母亲的气,反而笑得满脸开花。这已经是母亲说她说得比较轻的话了,她实在没有心思去计较母亲对她的刻薄与嫌恶,相反,她也觉得自己前世是做了坏事的,既然这样,就让她在今生里多受些罪,把过去世的所有罪孽都赎清了,下辈子再投胎做个享大福的人吧!

细珠仔细回味着那些早就过去了的泛黄了的往事,却又觉得那个时候的自己活得很是满足也很快乐。尽管每天都有干不完的活在等着她,尽管母亲很少会给她好脸色看,尽管金家大部分人都没把她放在眼里,尽管她一直都憧憬着能够得到大家的尊重与重视,但她仍然是快活的无忧无虑的。

没心没肺的个性,让她并不那么在意大家对她的看法,既然上天没有给她美貌,更没给她智慧,那她就认认真真地把自己活好了就成了,干吗非要想那些有的没的自寻烦恼呢?

洗衣服并不是什么难事,烧饭炒菜也没费多大劲,扫地拖地倒痰盂更不是什么技术活,把大家都侍候好了,让他们每天都有可口的饭菜吃,干净的衣裳穿,不也是她的功德一桩?

大哥大嫂负责挣钱养家,三姐四姐负责孝顺父亲,五姐负责逗母亲开心,她就负责干家务活呗,不也算是一种合理分工吗?没有人欠了她的,也没有人应该为她的将来负责,要怪就怪她的命生得不好,但只要她不心生计较,不总胡思乱想地瞎琢磨,这日子过得不是也挺舒坦嘛!

未来是什么?就是种种的不可知,无可预测,更没法估量,尽管她一潭死水的生活似乎一眼便能望到尽头,但那也不过是她毫无根据的揣测罢了,反复地推敲,得来的结果亦只能是她一个人的妄念。

她放弃了种种的揣测,也放弃了对未来的种种预想,当她端着一盆又一盆的脏衣服走出院门的时候,她就一遍一遍地跟自己那颗渴望改变的心说,就这样吧,过一天算一天,什么也不要想,更不需要抗拒什么,因为想什么都是没用的没意义的,而抗拒也不会让她的生活变得更好,无论如何,她永永远远都只是,也只能是,那个永永远远都在洗洗洗、煮煮煮的金细珠。

她不是消极对待,而是她真的以为那就是她应该过的生活,任何想要改变的心思都是徒劳的也是无益的。有没有人感激她,她都得不停地干着那些怎么也干不完的活计,有没有人把她当人看,她都得继续在金家在桃花巷扮演好呆细珠傻细珠的角色。或许,大家都跟崔美英一样,从最初就知道她压根就不傻也不呆,之所以说她呆说她傻,只是他们需要一个傻细珠呆细珠,因为唯有这样,他们才能心安理得地使唤她糟践她,却没有一点点的负疚心,更不会觉得对她有任何的亏欠。

就连她跟崔美英在巷子里发生争执时,大嫂子都会跑出来斥怪崔美英说,她是个傻子,你跟她计较什么?你是不是也跟她一样傻啊?瞧,大嫂明明是站出来维护她,可说出来的话也是让自己不受用的,傻子傻子,待她最为友善的大嫂都这么说她了,别人是怎么看她的,就更可想而知了。

傻就傻吧,反正除了名声有些不好听,傻细珠的说法倒也没让她吃什么亏,相反,在跟崔美英吵架时,她就仗着自己是个傻子的份上,不管不顾地,把十八般武艺通通都使了出来,愣是回回都在气势上把崔美英给牢牢地压了下去,即使不能让崔美英输得心服口服,也会让对方不得不在最后时刻夹着尾巴灰溜溜地溜之大吉。

细珠倒是从来都没有因为别人说她傻而感到有多大的困扰,唯一让她心生烦恼的就是她的婚事,好端端的一个姑娘家,怎么能因为那些不负责任的谣言葬送了一生的幸福呢?

大姐说,男大当婚,女大当嫁,这世上哪有女人呆娘家当一辈子老姑娘的道理?就算嫁个瘸子瞎子,也好过在家守活寡,再说细珠也没丑到那个份上,不就是比别人少了几根头发,有什么大不了的?那么多白痴,瘫痪的半身不遂的,哑巴,聋子,不也一个个地嫁了出去,怎么到细珠这就不行了?她又不是不能跟男人同房,生不出孩子来的石女,干吗非要把她留在家里当一辈子老处女?她有手有脚的,各种家务活都做得呱呱叫,怕什么受别人欺负?谁把她娶了回去,就是谁三世修来的福气,烧高香还来不及呢,怎么会欺负她呢?再说她虽然傻气了些,可也不是个全然省油的灯,你们看看她哪次跟人吵架吵输了的?连崔美英都怕她不敢轻易招惹她,嫁出去了就能被欺负了?

大姐说得对,照她这个性子,谁又敢欺负了她?真把她惹急了,逼得她脾气上来了,还不知道谁欺负谁呢!你们就省省心吧,有合适的人,就赶紧把她打发出去吧,也省得你们天天看着她心烦不是?大姐叹口气说,我看你们,就没一个是真心替她着想的,嘴上说得好听,怕她嫁出去受人欺负,不还就是想把她留在身边好继续侍候你们一大家子吗?妈,不是我说你,手心手背都是肉,明珠是你生的,细珠也是你生的,这些年她侍候你们老的老、小的小,也算是够够的了,你们再不放她出去,就是缺德损阴德了!

然而,大姐的话终究还是没有起到任何作用,就像水滴在坚硬的石头上,一切都还照旧。她仍旧穿梭在家里的各个角角落落里不停地忙碌着,婚事也仍旧被有意无意地耽搁了下去,让她看不到一点希望,更不知道未来之于她到底意味着什么。她总是在想要改变,却又打算就这么一直将就下去的想法中左右为难,徘徊不前。她能改变什么?就凭她这副鬼样子,这傻里傻气的模样,她真的无力改变任何的现状,那就继续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吧!

细珠趴在地上卖力地擦拭着老许卧室的地板,待把它们擦得一尘不染,油光可鉴,嘴角才轻轻露出了一丝满意的微笑。金家人都视她如无物,根本不在意她为他们做了什么付出了什么,但老许是个有良心的人,他一定会感激并赞许她为他为这个家所做的一切,并顺理成章地让她留下来当他的保姆。一个家没个女人还是不行的,虽然老许用的吸尘器又先进又方便,但还是赶不上一块抹布擦得干净清爽,而且还费电费钱,比起她这个大活人来,还是差了不少的。

有那些闲钱,还不如省下来请她吃猪头肉呢,老镇上的猪头肉香的呀,那可是真的打嘴也舍不得丢掉,等自己踏实地在这儿待长久了,有机会一定要带老许到富安,美美地吃上几顿吴奶奶亲手做的猪头肉不可,也好教他知道这世上不只有如皋这样的好地方,那一方生她养她的水土才叫是真正的世外桃源呢。

细珠一边擦地,又一边不由自主地抬头朝墙上挂着的照片瞥了一眼,说实话,老许媳妇还是很耐看的,弯如月牙的眉毛看上去很是娇俏,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更是凸显出无限的风情,也难怪年轻时候的老许会欢天喜地地把她娶回家了。看老许双手紧紧搂在她腰间的动作,就知道老许是真心爱着她的,可老许为什么非要一个人留在如皋,却不肯跟着老婆孩子一起去国外享清福呢?

看照片上老许的模样,要比现在年轻了很多,所以这照片少说也拍了有将近二十年的时间了吧?二十年前的老许,也不过才四十多岁的年纪,风华正茂,眉毛是眉毛,眼睛是眼睛,鼻子是鼻子,嘴巴是嘴巴,要多帅气有多帅气,天知道那会的他掳获了多少妇女的心,可他偏偏只中意自个的媳妇,想来能够做他的女人,必是睡着了都能笑着醒过来的。

要是再早四十年认识老许该有多好,哪怕明知道以自己这样的姿色绝对入不了老许年轻的眼,但细珠还是固执地认为,只要时光倒流,她就有机会和老许媳妇一起竞争,也许年轻时候的老许就喜欢她这种类型的,谁说得清呢?老许媳妇漂亮是漂亮,但也没美到明艳动人的地步,姿色也只能算是中等偏上,跟大嫂比起来,绝对是小巫见大巫,所以在她面前也就没有太大的优势,无论如何,她身上的各种优点也是非常显著的,比如她是做家务的一把好手,再比如她直来直去的性子,能娶到她这样的老婆不也是男人们梦寐以求的吗?

娶妻娶妻,不就是娶一个温柔体贴,又会干家务又懂得照顾男人的女人吗?尽管没有机会展现她身上的温柔功夫,但她坚信只要给她一个男人,她肯定会成为一个合格的贤妻良母,不仅让男人寸步都舍不得离开她,还会打心眼里敬佩她仰慕她。按于春兰的话说,管住男人的嘴,也就收住了男人的心,别的不会,一天三顿变着花样地伺候好男人那张嘴,不还是手到擒来,小事一桩?

恨只恨,天下绝大多数的男人都只看重女人那张脸,还有她们火辣到让人热血喷张的魔鬼身材,却极少有人会关注到她们内在的品质,所以老镇上的男人们一直都躲得她远远的,仿佛她的平庸会伤了他们的自尊心,而她略显普通的长相更是对他们的一种亵渎。

其实,除了秃顶,她要认真收拾起来,即使比不上大嫂那样有口皆碑的大美女,也不输一般的家庭妇女。讲良心话,她一点也不丑,只是被头顶稀疏的头发祸害了,让人们只记住并放大了她的丑,假如戴一顶帽子或是假发,情况便会马上发生根本性的逆转,只可惜她历来光明磊落惯了,不喜欢弄虚作假,依旧顶着一颗半秃的脑袋走到东走到西,乃至更加深了人们对她嫌恶的印象。

讨厌她就讨厌她吧,这几十年来,没有男人的呵护和关爱,她一个人不也活得好好的,有什么大不了的?他们不懂得欣赏自己是他们的损失,他们偏要娶一个貌美如花却又十指不沾洋葱水的女人,那是他们活该,她凭什么要为他们错误的选择而悲伤难过呢?

不就是没结过婚没生过孩子,说出去很不好听嘛,不就是身边没个可以讲知心话的人嘛,可她也省去了很多已婚女子的麻烦啊!她不需要看公婆的脸色过活,她不需要跟妯娌勾心斗角地进行各种比拼,她不需要听小姑子任何尖酸刻薄的难听话,她不需要成天琢磨男人合理的不合理的喜好,她不需要给孩子喂奶把屎洗尿布,她不需要为了维持家庭的和气而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怎见得她就活得不如她们呢?

如鱼饮水,冷暖自知,谁也不能认定她这一生就是不幸福不圆满的,可话又说回来,如果她能在适龄的时候如愿以偿地嫁给一个还看得过眼的男人,想必倒是会比现在过得舒心一些,别的不说,有个人在她感到孤单寂寞的时候一直都陪在她的身边,她也就不至于为了拿几个不要钱的鸡蛋,起早贪黑地跑几里路去排大队,还把自己给弄丢了。

说不想要一个家庭,绝对不是她心底最真实的想法;说有没有男人都一样,也不过是她故作坚强的虚张声势。其实她一直都渴望有个属于她自己的家,一直都期盼能以妻子和母亲的身份占据一个家庭的中心位置,一直都希冀有一个被她称作丈夫的男人能够为她撑起大半个天,让她有机会成为一个真正的女人,一个受人尊敬并能引来无数羡慕眼光的女人。

只要他要她,她什么都是可以为他做的,她会学做更多美味可口的菜肴,她会把他的衣服熨烫得笔直平整,她会为他戴上假发,她会为他描眉毛涂口红,她会为他穿上走几步就会崴了脚的高跟鞋,她会为他接受公婆和妯娌、小姑子的各种指责,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她会为他生一个白白胖胖的大儿子,再生一个乖巧懂事的女儿,可惜那个他终究还是没有走进她的世界,她满心的渴盼,也都无一例外地化作了满地的荒芜与苍白。她等啊等,盼啊盼,等来的,盼来的,却都是事与愿违,一地狼藉,无论是陈骏远,还是小刘,他们的出现,都在她那颗本就支离破碎的心上狠狠地深深地扎了一刀,让她更加不知所措,不知道接下来的路到底要怎么走才好。

这世上唯一对她好而又值得托付终身的男人,似乎除了马建生,就没了第二个人,可她跟马建生中间存在的各种障碍,确实多到即便想尽一切办法也都无法逾越的地步,所以从一开始她就选择了回避,既不承认,也没有给予对方任何的响应。

她很清楚,离开了这座村子,就没了这个店,选择放手或是退避,都注定了她以后不会再遇到这样千载难逢的好机会,也不会再遇到这么温润而又适合她的好男人。可她也知道,马建生适合她,并不代表她也适合马建生,且不说年龄的差距,文化,教育,家庭背景,社会关系,所有的一切,她和他都风马牛不相及,这样的两个人即使排除万难走到了一起,将来也势必走向分崩离析的结局,所以最好的选择就是沉默,就是视而不见。

她不要他在以后的日子里怨她恨她,她不要把这份纯洁的姐弟情谊演变成一地鸡毛的狼藉,更不想影响他的前程拖他的后腿,让他的后半生都在悔恨,和对她的种种不满中痛苦地度过,所以,她唯一能做也必须做的,就是狠下心肠来远离他,让他知难而退,让他彻彻底底地从她的世界里退出,腾出手脚,去追逐他应有的幸福与美满。

她不是他的祝英台,即使化蝶,也无法陪他唱一场花好月圆;她不是他的白素贞,没有法力,也没有勇气为他水漫金山;她不是他的孟姜女,没有哭倒长城的痴诚,也不想与他上演一出痛断肝肠的悲剧;她不是他的织女,彩云再美,也无法圆他一个鹊桥相会的梦。她只是一个被人嫌恶的女秃子,要长相没长相,要身材没身材,要文化没文化,要气质没气质,要什么没什么,脾气还不好,经常一说话就得罪人,脑子也转不过弯来,这样的一个她,若顺顺当当地嫁给了他,除了会带给他无尽的屈辱与烦恼,她实在想不出还能为他捎去些什么有价值的东西。

长痛不如短痛,趁彼此陷得都还不深,趁她还有力气从这场不被祝福的情爱里抽离出来,能避多远,就避多远,能躲多久,就躲多久。尽管镇子就这么巴掌大的一块地方,尽管她不可能逃到桃花巷之外的地方去,但她可以不理他不回应他,看到他就绕着道走啊!她只是想通过自己对他的冷漠,告诉他不要再胡思乱想,让他知难而退,谁知道他先是变本加厉地各种与她对抗,而后又选择了彻底与她老死不相往来呢?

是她伤透了他的心,他才一去不回了吗?四十年,冗长的漫长的四十年,离开了后,他居然一次也没有回来过,这得有多恨她多怨她啊?其实她也不想的,可她实在找不出更好的办法阻止他继续接近她,她唯一能想到的就是远远地避开他,如果这真的伤害到了他,那她也不是有意的。

唉,这都是些过了多少年的事了啊,怎么又无端地想起来了呢?不管是谁错了,他们也早就擦肩而过了,再追忆那些是是非非又能如何?时光不可能倒流,青春不可能再来,就算一切都可以回到从前,让她重新选择一次,她又有可能不管不顾地投进马建生的怀抱吗?不可能的,无论再重新来过多少次,她也不会让自己成为马建生的妻子,更不可能纵容自己和他产生任何的暧昧,无论何时何地,她都是他的细珠姐姐,而他也都只能是她的建生弟弟。

细珠并不想回避,她是因为老许的眉眼长得跟马建生有几分相像,才打定了主意要跟着他回来的这一事实。或许,在她潜意识里,老许就是老了的马建生,之所以铁定了心要跟他回来,无非就是为了圆一个青年时代的梦。其实她也说不好自己心里真正想要的是什么,希望与老许发展一段夕阳情吗?

很显然,这不是她的初衷。还是希望找一个可靠的靠山,让她老有所依?连金老六都不肯管她,又怎么可能指望一个刚认识的陌生人可以眷顾她的余生呢?尽管她已经六十二岁了,可还没有老到犯糊涂的程度,说破了大天,她也不可能把老许当成自己的救命稻草,再说人家跟她非亲非故的,也没那个义务啊!

她没把老许当作她的保护神,更没把他当作她的救世主,她就是孤单寂寞怕了,她想找个知冷知热的人陪她说说话聊聊天,她想找个人陪她一起吃饭散步,她想感受家庭给予的温暖,而老许恰巧就在这个时候出现在了她的身边,且又长了一双像极了马建生的眉眼,于是,感情的天秤瞬间向他倾斜,让她第一时间就对他产生了一种不可名状的依赖,尽管不可思议,但她也不愿深究下去,脑海里只有一个念头浮泛了出来,那就是走近老许的世界,去了解他,深入地了解他。

她也没有把老许当作马建生的影子,她一直都知道老许不是马建生,也不可能会是马建生,她之所以想要了解他,只是因为他的善良,他的纯粹,还有那颗乐于助人的心。让她羞于启齿的是,在和老许短暂的接触中,她竟然对他产生了一种本不该有的耐人寻味的情愫,一开始她也深深地疑惑过,都这么一把年纪了,而且那种感觉起码也有十多年不曾再有过了,怎么可能又突然出现了呢?

然而事实就是那么的不容置疑,很快,她的梦里就出现了老许,和小刘一样光着屁股在她床前转来转去的老许。她好想扑进老许的怀里,感受他宽阔的胸膛带给她的极致的温暖,她好想就那么不管不顾地蹲在老许两条健硕的大腿前,用她滚烫灼热的唇,紧紧地贴在他皮肤松弛却仍然充满了阳刚之气的屁股上,至死都不撒手。

她要老许,就像当年想要小刘一样,抵近了他就不想再撒手了,哪怕明知道前方等待着她的是飞蛾扑火的结局,她也在所不惜。六十多岁了,她还从没尝过男人的滋味,当她坐在老许的真皮沙发上,一边百无聊赖地看着电视,一边默默打量着拿着吸尘器在她面前扭来扭去地吸着灰尘的老许时,她真想不顾一切地冲到他面前,学着录像里的那些外国女人做出些疯狂的举动来,好好地,真真切切地,看看一个成年男人脱光了衣服,到底长了副怎样的尊容。

于春兰说录像厅里经常在半夜三更放那些成人片,尽管从没碰过任何一个男人,但也让她从屏幕上领教了那些热血喷张的各种各样的形形色色的男人。左不过都是男人,不管黄皮肤白皮肤黑皮肤的,那话儿厉害的男人才是真正的男人,也才能让所有女人都死心塌地地跟着他。于春兰故作神秘地盯着细珠说,你是没看过黄色录像,你要看了就知道女人为什么都想结婚了。好家伙,刚刚还是耷拉下的软不拉叽的,一会的工夫就变大变硬了,真就跟孙悟空手里的金箍棒一样变幻莫测,弄得那些女人一个个都欲仙欲死的,想停都停不下来。

于春兰的呆话傻话在细珠的脑海里不停地闪回着,她真的好想好好地认真地看一看男人脱光了衣服都是什么样的,她真的好想看看老许的那话儿长什么模样,是不是跟于春兰说的那样,刚刚还是软趴趴的,一掉脸就变成了一根金箍棒似的冲天利器。

为什么偏偏是老许呢?她说不好,她只知道她想要一个男人,一个和她年纪相差无几的男人,一个性情好又善解人意的男人,一个唾手可得的男人。除了老许,还有谁能够同时满足这几个条件呢?

尽管她长得不美,又是一把年纪,可她还是个处女啊,老许要了她也不吃亏的,不是吗?再说她也不是那些没头脑的女人,她不会缠着他要他给什么承诺,也绝对不会把她跟老许的事说出去的,更重要的是,她不图老许的钱财,对他的家产更是一丁点的兴趣也没有,这送上门来的好事,老许又有什么理由推辞呢?

他都好些年没跟他媳妇在一起了,难道他就不需要一个女人给他释放释放吗?她不要他的钱,也不敢奢望得到他的心,她只想要他这个人,只想跟他一起脱光了紧紧搂抱在一起,只想他深深地用力地进入她那至今还未开垦的处女地,让她真切地感受到身为女人的幸福与快乐,让她彻底地把自己全身心地交到一个男人手里,任他爱抚,任他驱驰,任他蹂躏,不管他怎么做,她都心甘情愿,无怨无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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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巷子的细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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