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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不知道老许是什么时候回来的,也不知道老许已经站在她身后有多久了。当她听到他轻轻的咳嗽声时,才飞快地掉转过身望向他那张英俊而又刚毅的脸,低低地说了声大哥回来了啊?他轻轻地嗯了一声,她的目光却非常不自然地落在了他微微隆起的裆部。这就是于春兰说的软趴趴的东西立马就要变成坚挺的金箍棒了吗?他也想了吗?刚才他看到她撅着屁股一直在角落里擦拭地板,所以就按捺不住了吗?要就大声地说出来啊,有什么不好意思的?都是六十好几又历尽世事的人了,干吗还要装作一本正经地费人思量?大哥……她刚想说些什么,老许却微笑着指了指门外客厅的沙发对她说,快过年了,给你买了身新衣服,一会穿了试试看大小合不合适,不合适了就拿过去再换。大哥,我,我有个事想……还没等她说完,老许又接着说,今天打完拳之后,我去了趟那天咱们一起去过的那家派出所,跟他们打听了下进展……去派出所?打听进展?老许就这么急着要把她扫地出门吗?他那话儿明明已经起了反应,他明明就是想要她的,为什么一转念就要赶她走呢?她真的就那么入不了男人的眼吗?她可以为他戴上假发描起眉毛涂起口红来的啊,他让她做什么她都心甘情愿,不会跳舞她学,不会打拳她学,不会用吸尘器她学,可就是不要这么火急火燎地赶她走啊!原来,一切都是她一厢情愿,原来,从一开始就是她自作多情,可她也没想怎么着啊,她就是想找个知冷知热的人陪她说说话,陪她一起吃饭,陪她一起看电视,陪她一起散步,这要求过分吗?不,老许不是小刘,她压根就配不上他的,老许腰缠万贯,有大房子,要什么有什么,她一个没人要也没人爱搭理的孤寡老人,要什么没什么,老许凭什么看得上她呢?会做饭怎么了?电饭煲煮得比她煮得好;会洗衣服怎么了?洗衣机比她洗得干净;会擦地板怎么了?吸尘器比她吸得干净。她压根就不是不可取代的,又凭什么给老许当好这个保姆呢?老许从来就没要过什么保姆,更不需要保姆,跟一堆现代化的家用电器比起来,她简直就是个白痴,怎地还生了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的心思?老许还没有说完,细珠就丢下手中的抹布缓缓站起身来,看都不看老许一眼,径直走回自己住的客房去了。她一屁股坐在床边,豆大的眼泪像断了线的珍珠一样,迅即掉了下来。她很委屈,也很伤心,更加难过,为什么所有人都讨厌她不肯要她呢?陈骏远不要她,小刘不要她,金老六不要她,七姑娘不要她,现在就连老许都不要她了,这日子过得还有什么意思?马上就快过年了,老许不说要留她在如皋过年的话,反而打定了主意要送她走,这让她情何以堪?尽管她和老许相处的时间并不长,尽管她也明白老许跟她非亲非故的,完全没有留下她的理由,也没有那样的义务,可通过这几天的接触,她越来越觉得老许是个难得的好人,越来越觉得老许是个值得托付的男人,越来越觉得老许跟她存在着某种内在的连结,越来越觉得老许就是那个让她寻寻觅觅了经年的人,所以,她打定了主意要留在老许身边,替她远在澳洲的媳妇照顾他、侍候他,让他重新过上一个正常男人该过的正常生活。什么叫一个正常男人该过的正常生活?还不就是身边有个知冷知热的能陪她聊天说话能帮他洗衣烧饭的女人嘛!老许媳妇远在澳洲,跟老许几年都见不上一面,这跟打光棍有什么区别?也许老许家那些先进的高档电器早就把有关老许衣食住行的问题通通解决掉了,但它们毕竟不会说话也没有人类的情感,哪里比得上她这个大活人呢?再不济,给老许端个茶递个水,对她来说还是手到擒来的,总比那些冰冷的机器强多了吧?是的,她长得不美,她年逾花甲,她不聪明,她一根筋,她直肠子,她脾气不好,更严重的是,她还是个秃顶,她身上的各种缺点加起来一箩筐都装不下,但这并不妨碍她想要拥有一颗向往美好的心,更不妨碍她想要对老许好的心意,为什么老天爷偏偏就不能体恤下她的心思呢?都六十开外的人了,老许还会在意她有没有长着一副沉鱼落雁的花容月貌吗?不都说少年夫妻老来伴嘛,都这个年纪了,还能有什么情不情、爱不爱的,又有谁会在意这副皮囊,不就是要个可以说说话打打伙的伴嘛!她不想走,她想留在老许身边,她想继续感受他带给她的暖,她不想再回到那个孤单冷清的家,不想一睁开眼就发现除了她自己还是她自己,难道这也有错吗?错就错在她高估了自己在老许心目中的地位,错就错在她对老许寄予了太多不该有的期待与憧憬。细珠一边低低地抽泣,一边抬手轻轻拭去眼角的泪花,哭什么啊,都这么一把年纪了,也不嫌丢人现眼的吗?连自己带大的娘家侄子都不肯管她,放任她自生自灭,又凭什么去指望萍水相逢的老许能收留她呢?对老许来说,她就是个来历不明的老太太,能把她带回来暂时住上几天就已经是恩同再造了,怎么还能指望他长久地收留她呢?她是谁?大美女吗?大富婆吗?大首长吗?她什么也不是,她只是个走丢了的老太婆子,有什么资格要求老许继续把她留在家里呢?老许不担心她有传染病,不担心她偷拿家里的东西,不担心她弄坏家里的各种家具家电,就已经是对她莫大的信任与善待了,她又怎么能够希冀得到更大更多的恩赐呢?老许不是救世主,不是神仙,不是救苦救难的观世音菩萨,他只是个普普通通的平凡人,没有任何的义务对她进行更多的施舍,所以,无论她情愿还是不情愿,她终归都是要离开这里的,又有什么值得难过的呢?或许会有人以为她是贪图享乐才不肯离开这里,甚至觉得她打算赖上老许是因为看上了老许的房产和金钱,但其实这些都是对她的误解与侮辱。事实上她从没想过要赖上老许,而且她也不是什么贪图安逸的人,更没想过要鸠占鹊巢,尽管富安的家跟老许的豪宅比起来简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但她也没因为这些才想要留在这里,再说她都不识数的,本来对钱就没什么概念,要它做什么呢,买猪头肉吃吗?至于房产,她更是毫无兴趣,华屋美厦跟陋室简居在她眼里根本没有高低之分,只要能住人就行了,瞎讲究做啥?况且她无儿无女的,要房子做什么,难不成要来留给那个对她不闻不问、忤逆不孝的金老六吗?唯一让她渴望留下来的理由就是老许这个人,如果没了老许,就算这里是皇宫大内,每天都有无数的太监宫女侍候她,每天都有吃不完的山珍海味尽着她吃,每天都有穿不完的绫罗绸缎尽着她穿,她也决不会在此多耽搁半秒钟的。说到底,一切的一切都只因为老许,莫非,她真的对老许动了那不该有的混账心思?如果说没有,为什么她的梦里总是不断出现老许的身影,为什么每到夜深人静的时候,她就盼着老许像梦里的小刘那样,脱光了衣服出现在她的床前呢?此时此刻,她所有的不舍,都是源于对老许的惦念与牵挂吗?而那些连她自己也嫌恶的恼恨与愠怒,也都是因为她对老许衍生了男女之间才会生起的那种心思吗?尽管细珠不肯承认也不敢承认,她对老许产生了莫名的令人难以启齿的情欲,但她脑海里不断闪回的老许微微凸起的裆部,和于春兰给她讲过的黄色录像里出现的各种活色生香的情节,却都毫无保留地,一点一点地出卖了她。她就是想要一个男人,就是想要一个能够给她温暖又真心呵护她的男人,就是想把自己完完全全地交给那个男人,就是想让自己成为一个真真正正的女人,让她真切感受到身为女人的美好与幸福。六十二岁了,她活了六十二年,居然还是个未经男女之事的处女,这绝对不是什么值得夸耀称许的事,而是莫大的讽刺,难道这一生,她真的要带着完璧之躯被埋进冰冷的坟墓吗?在遇到老许之前,她早就不再想入非非,也早就安然接受了命运对她的安排,可在遇到老许之后,她沉寂干涸了多年的心田又滋生出了青葱的禾苗,它们破土而出,它们向阳而生,它们一点一点地长大,它们一天一天地接受着雨露的滋润,随时都想要冲破禁锢它们的牢笼,而她也觉得一切都来得是那么及时,那么合理,那么顺其自然,所以她完全没有理由压制它们,只想眼睁睁地看着它们茁壮成长,直至收获的季节到来。她没有任何的野心,她并不想取代老许媳妇在老许心目中的地方,更不想霸占老许媳妇在这个家的位置,她就是想走进老许的世界并让老许同时走进她的内心,圆她一个年轻时候始终都没能圆成的梦。大姐,二姐,三姐,四姐,还有五姐,小妹,她们一个个都先后穿上崭新的嫁衣,欢天喜地地,风风光光地嫁了出去,金家七个姐妹当中,唯有她不曾嫁得如意郎君,甚至连个正儿八经的恋爱都没谈过,而这也给她留下了终身都无法弥补的遗憾。她到底比别人差在哪里?就算长得再丑,脑子再不好使,也不至于要当一辈子老处女吧?比她丑的,比她傻的,不也都嫁了男人生了孩子嘛,为什么偏偏就是她不可以了?好了,往事已矣,过去的就不提了,可为什么,当一份触手可及的幸福就这么放在她眼前时,她也不能正大光明地张开双臂去拥抱它呢?她等了盼了几十年,不就是盼着这一天的到来吗?尽管她还没有完全了解老许,尽管他们才刚刚认识没多久,尽管她知道不该对老许产生超越友谊的情感,但那种感觉说来就来她也赶不走它,奈之若何?老许是个好男人,是个可以让她放心把自己的未来与幸福交到他手里的男人,那就勇敢大胆地向他表白,把内心最真实的感受通通告诉他吧,为什么要一个人关起门来默默承受,默默悲伤呢?她在怕什么?怕老许不要她不接受她吗?怕老许断然地拒绝伤了她的自尊,还是怕她自己有贼心没贼胆,始终都开不了那个口?年轻的时候,她都没有向任何一个男人说过这样的话,哪怕是在她最渴望男人的岁月里,她也从没打破这个僵局,现在老了老了,反倒变得要作妖了吗?她已经矜持了几十年,也枯守了几十年,真的是要做出改变的时候了吗?六十二岁了,真的不年轻了,还能经受得起一场爱欲的折腾吗?再往前迈上一步,前方等待着她的也许就是深不见底的深渊,就是身败名裂的下场,她真的做好了最后的准备了吗?她不知道。她只知道她需要这个男人,她只知道这个男人能够给她死水般沉寂的生活注入璀璨的阳光,让她找到生命存在的真正意义,她只知道这个男人能够带给她一直都渴望得到的温暖与踏实,让她今后的人生不再只能与孤单寂寞做伴,她只知道这个男人是上天赐给她的唯一的也是最后的缘分,如果她不努力把握,机会便稍纵即逝,以后的以后,她永远都不可能再碰到这样的际遇与运气了。可是又该对他说些什么呢?总不能说她爱他,她需要他吧?那样不仅会吓跑老许,也会吓跑她自己的吧?她并不确定自己对老许的感情是不是爱,她从来都没有爱过,又拿什么来印证这就是爱呢?于春兰说,爱上一个人,一日不见,如隔三秋,满心里就像被小鹿撞了一样,会突突地跳个不停,可她扪心自问,对他的感觉似乎还没达到那个程度,恐怕很难与爱不爱的扯上什么瓜葛,那剩下的就是需要了,既然需要,那就豁出这张老脸,把心里的所有想法都对他和盘托出吧,为什么到了最紧要的关头,她又犹豫不前、左右为难了呢?怕什么呢?怕他说她为老不尊?怕他认定她是个水性杨花的女人?都这么大年纪了,她什么事没经历过,还怕被人误解被人嘲笑吗?不,她只是在意他的感受,她不想让他认为她是个放荡的不体面的女人,更不想因为自己一时的冲动跟他发生任何的龃龉,要那样的话,大家可就连朋友都做不成了啊!她是他的朋友吗?好像是,又好像不是,或许在老许看来,她就只是一个需要帮助的陌生人,跟街头乞讨的乞丐也没什么区别,之所以把她带回家也只是因为她实在没地可去了,这样的一个人,他又怎么会对她产生特殊的情愫?可她就是喜欢上他了怎么办?孤身一人独自在苍茫岁月中度过了一个又一个空虚荒芜的日子,她全部的故事只能用苍白与落寂来形容,找不到一丝丝的姹紫嫣红,更与花好月圆扯不上什么关系,她尽力在所有人面前都露出大方得体的微笑,以掩盖她内心的枯竭与憔悴,到最后,却又只能以张牙舞爪的姿态,声嘶力竭的呐喊,来发泄她种种的不满与愤懑。她不知道自己差在了哪里,又输在了哪里,如果说她丑说她傻才是她嫁不出去的诱因,可很多比她更丑比她更傻的女人不也水到渠成地嫁出去了吗?为什么偏偏只有她成了那个特例?她不想成为特例,不想走到哪里都有人在她背后指指戳戳着说,瞧,那个就是呆细珠,一辈子都嫁不出去的老姑娘,更不想成为人们眼中的怪胎,受尽歧视与屈辱。她不就是想要个男人嘛,这要求有什么过分的?她不就是想要个知冷知热的男人嘛,为什么老天爷偏生不能遂了她的愿?数十年孤寂难熬的岁月,依然没有消磨掉美好生活的向往,既然缘分已让她走到了老许面前,她又有什么理由继续退避三舍呢?最坏的结局,也不过是被老许呵斥一顿后赶了出去,对她来说又有什么损失?她本来就无家可归,就算再失去一次又有什么关系?于春兰说,幸福要靠自己争取,幸福永远掌握在自己手里,于春兰还说了,很多时候,女人都应该学会比男人更主动,不要干什么都前怕狼后怕虎的,又要当婊子又要立牌坊。于春兰的话虽然难听,但细细品味,却是大有道理的,那么自己现在要做的就是向前一步,对着老许毫无保留地说出她内心的想法吗?她要老许。是的,她要。她要老许做她的男人,要老许做她生命中的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男人。她无儿无女,无牵无挂,不会给老许带来任何后顾之忧的。尽管她脾气不好了些,但她善解人意啊,只要老许愿意,她一定会把他服侍得妥妥帖帖的,一日三餐给他按时做好,不用他费一点点心,衣服给他洗干净熨平,决不会让他穿着皱了的衣服出去打拳,甚至比他媳妇还要周到细致,这样的一个她,老许又有什么理由拒绝?尽管她脑子反应有些迟钝,可生活中所有的琐碎她也都能打理得井井有条,一是一,二是二,灶台会擦得一尘不染,炊具会洗得光洁如玉,马桶会刷得晶莹剔透,地板会抹得油光可鉴,就连鞋也会给他洗得香香喷喷的,这样的一个她,老又怎么舍得拒之于千里之外呢?她不要名分,她不要一纸婚书,她不要他当着外人的面承认她是他的另一半,她不要他给她任何的承诺,她只要他允许她陪着他就好,哪怕每天吃糠咽菜她也愿意。尽管她还弄不明白自己对老许的感情是不是爱,但她很清楚自己是喜欢着老许的,为了这份喜欢,她什么都可以放弃,包括这张厚得不能再厚的老脸皮。她不在乎他的钱,她不在乎他的房子,她不在乎他拥有的一切,她只在乎他这个人,可他也同样在乎她在意她的陪伴吗?以老许的条件,想找什么样的女人找不到?即使是花市里见过的那个董小宛,只要他肯动心,也照样能够手到擒来,而其貌不扬又脑子不太好使的她又凭什么能够得到老许的格外青睐呢?她什么也没有,美貌,青春,文化,学养,气质,要啥没啥,难道就凭这满腔的热血沸腾和满脑子的胡思乱想,便能让老许对她另眼相看吗?不试过怎么知道自己没有机会?于春兰说,女人要勇于尝试,可她都这么一把年纪了,也能跟年轻的女孩子们比吗?再说了,老许都要赶她走了,还教她如何尝试?总不能再被他扫出门外之前脱光光了缠着他吧?无论如何如何,那么没羞没臊的事,就算再倒退四十年,她也是做不出来的,那么就只能什么也不做地听天由命吗?她左右矛盾,她忐忑不安,她想要抓住幸福的机会,哪怕那只有零点零一的希望,可她又不敢贸然打破这平静的局面,万一,万一她的言行举止引起老许的强烈反弹,那可就因小失大,得不偿失了。到底,要怎么做才是对的?细珠呆呆地坐在床前,继续抬手抹着眼角的眼泪,天,这究竟是怎么了,为什么一哭起来就没完了呢?她已经很久很久都没有哭得这么伤心过了,上次哭这么伤心还是因为大嫂去世,在那以后,她便没有这么撕心裂肺地哭过,再上次,是因为大哥去世,再再上次便是因为知道马建生结婚的消息,每一次都哭得死去活来,肝脑涂地。很显然,她已经把老许当成了生命中一个极其重要的人,重要到可以和大哥大嫂,和马建生相提并论,可老许也会像她一样地在意她,把她当成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人吗?怎么会呢?她跟老许才认识几天,她也太看得起自己,太把自己当回事了吧?老许凭什么在意她?他要钱有钱,要房有房,要相貌有相貌,要身材有身材,什么样的女人找不到,为什么非要摊上她呢?于春兰说,这年头的大姑娘小媳妇早就不时兴喜欢英俊的小白脸了,她们喜欢的都是有钱的老男人,哪怕那个男的老到都可以做她们的爹当她们的爷爷了,她们也毫不在意,由此说来,追求仰慕老许的小姑娘肯定不在少数,别说四十岁上下的中年妇女了,就是二十刚出头的小丫头片子也是要多少有多少,和她们比起来,又老又丑的她又如何能有胜算呢?就在细珠胡思乱想的时候,老许在外面轻轻敲了敲她紧闭的房门。吃饭了。吃饭?还吃什么饭?气都气饱了,哪还有肚子装得下饭?细珠抬眼朝房门的方向盯了一眼,都要赶自己走了,这吃的不是鸿门宴就是断头宴,说什么她也不会遂了他的愿的。她要让老许知道她真的生气了,她要让老许知道以后不许再在她面前提派出所三个字,更不能心生想要把她撵出去的心思。请神容易送神难,谁让你当初把我领回家来的呢?既然要做好事,那就把好事做到底吧,再也不要逼着她回想自己是究竟从哪里跑到如皋来的,再也不要追问她家里还有什么亲戚了,更不要盘问她认识的人都叫什么名字了!不是早就说过了嘛,她什么都想不起来了,她不知道家乡的名字叫什么,她无儿无女也从没结过婚,她也没有朋友没有知己,那些亲戚谁也不愿意管她,就连多看她一眼都会心生嫌恶,还要她再说些什么?她又没有犯罪,没有杀过人放过火,也没有偷过东西抢过劫,为什么要一次又一次,没完没了地盘问她呢?她就是个走丢了的孤寡老人,她就是个需要关爱需要温暖的老妇女,除此以外,她什么也不是,也别企图往她身上贴上任何标签,更别把她当作洪水猛兽,当然,她也不会永远赖在这不走,她还没那么没脸没皮,但至少总要给她个机会让他们更深入地对彼此多一些了解吧?她也说不清自己为什么认定了老许是老天赐予她的缘分,也许是老许对她太好了太善良的缘故吧,但若因为这样,她就觉得有恃无恐,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未免又有些说不过去,毕竟男女间的事,总还得讲究个你情我愿吧?于春兰说,现在的人哪有那么多时间在那卿卿我我的猜来猜去的,喜欢了就直接说出来,想要了递一个眼神就是,进了房间就开始脱衣服,连手都不拉一下就正面进入主题,简单粗暴,决不容许任何的拖泥带水,可她一个年逾花甲的老妇,又教她如何简单粗暴、直截了当呢?难不成要她打开房门,一个箭步冲上去直接扑进老许的怀抱吗?这样的戏码,她在几十年前的老电影里就看得熟稔了,可那都是年轻的男女才会干出来的事,她和老许都早是爷爷奶奶辈的人了,这样做真的合适吗?老许依旧站在门外轻轻叩着门,低低地唤着她出来吃饭。老许说今晚特地买了她最爱吃的猪头肉,因为担心烧腊摊子处理得不干净,他又重新加工了一遍,放的佐料也都是上好的。猪头肉?她什么时候跟老许说过她最爱吃猪头肉?是哪天吃饭时不经意提到的,还是她刷马桶时的自言自语被老许偷偷听了去?不管它了。不过老许倒真是个有心人,可他为什么偏偏不肯多留她些日子,他去派出所打听进展不就是做好了要撵她出去的打算吗?既然要撵她出去,又何必买猪头肉来向她献殷勤?不,她才不会上他的当,吃了他的猪头肉,他就会一五一十地告诉她,派出所已经联系上她的家人了,金老六马上就会来如皋接她回家了,那到时,她倒是走还是不走呢?尽管金老六只是她的娘家侄子,可和老许比起来,却是跟她有着血缘关系的货真价实的亲眷,一旦金老六出现在她面前,纵使她再不想走,又有什么理由继续留下来呢?除非她成为老许的人,除非老许开口要她留下来,可现在,之于老许来说,她不过是个可怜的无家可归的老太太,他又怎么会破例让她留下来,难不成他真要她给他当保姆吗?细珠心里非常明白,以她这个年纪,根本就当不好一个合格的保姆,更何况老许家里的家用电器一应俱全,也根本不需要什么保姆,之所以提出要给老许当保姆,终不过是她的权宜之计,一个看似冠冕堂皇,看似没有破绽的借口罢了。即便老许不要她当保姆,她也不想就这么一走了之,于春兰说,人都是感情动物,就算两个平时互相看不顺眼的人,真把他们搁到一个屋檐底下让他们吃住都在一起,用不了一年半载,保准会产生令他们自己都意想不到的情感,那么如果她和老许在一起久了,是不是老许也会对她生出特别的情愫呢?人海茫茫,得多少年才能修得一个跟自己情投意合的人?尽管老许从未对她表现出过任何逾矩的行为,但她依然觉得他们的遇见不是偶然,要不然,她怎么偏偏就遇上了老许,而不是老王老周老朱呢?既然是天定的缘分,就不能轻易错过,否则就是对上天的亵渎,更是对自己犯下的罪孽,所以,无论如何,她都要让老许知道她的心意,知道她就是为了他才走进这个家里来的。她不会就这么走了的,她不会去派出所的,她更不会去见金老六,她什么也没听见,什么也不知道,就让老许一个人在外面“咚咚咚”地继续敲吧!老许觉得她要赖在这里也好,觉得她难缠也好,总之她就是要留在这里,留在这里给他煮饭煲汤,洗衣服擦地,直到他觉得这个家再也不能没有她为止。这算什么?强买强卖吗?她真的打算连最后的脸皮都不要了吗?尽管在老镇上她是出了名的嘴巴厉害的角色,可也从没做过无理取闹的事,这要真打定了主意赖在这不走,别人都会怎么看她?她管不了那么许多了,她已经错过了马建生,错过了小刘,错过了陈骏远,难不成还要再错过老许吗?过了这个村,就没了这个店,一旦与老许擦肩而过,她真的就要当一辈子老处女老姑娘了,余生也便彻底失去了希望与光明,陪伴她的终将是一如既往的孤寂与无望,煎熬与折磨,莫非,她真的还要将苦难继续演绎下去吗?她不甘心。尽管很早以前,她就彻底向命运低下了头颅,打算一辈子就这样没有希望没有光明地活下去,可随着老许的出现,她枯竭已久的心田却在瞬息之间活泛了过来,仿佛久涸的池塘被扔进了一块鹅卵石,激起了最后一丝涟漪,不停地翻滚,荡漾,久久无法平静,也不想平静。这是她最后的希望,而老许则是她唯一的救命稻草,除非她真的一心求死,除非她甘愿沉沦,除非她不想跟幸福牵手,否则她就一定会抓住老许向她递过来的那只手,牢牢地,紧紧地,永不停歇,永不放弃。已经做了几十年的老姑娘了,怎么活不是活,为什么非要在快要入土的年纪才想着要去改变?或许是她从前遇到的男人都不值得她这么不顾一切地孤注一掷吧?无论是陈骏远,还是小刘,都不是她理想中的梦中情人,唯有老许,才让她有了想要为他奋不顾身的冲动,哪怕飞蛾扑火,也在所不惜。她还要什么名声和脸皮呢?六十岁出头的人了,还在乎那些虚头巴脑的东西做什么?难道她不应该更加关注自己内心深处真正想要的是什么吗?是的,她想要一个男人,她想要老许做她的男人,她想把自己的余生妥妥帖帖地交到老许手里,有什么错呢?这压根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更不是什么伤天害理的事,她需要他,他也需要她,他们为什么就不能走到一起呢?细珠是个脑子简单到不能再简单的女人,她压根不想去考虑那些世俗的眼光,更没把老许还有老婆的现实情况当成多大的一回事,她只知道她需要老许,而老许也需要一个女人陪在他身边,替他做一切力所能及的事,他们是各取所需,这不就够了吗?唯一让她头疼的是,该怎么让老许接受自己,是直截了当地向他表白,还是让老许在和她相处的过程中慢慢体会到她的好,直至水到渠成的那一刻悄然降临?她知道,能留给自己思考的时间不多了,如果她再不把这层窗户纸捅破,那前方等待着她的,必然是带着满心的失落与遗憾,默默地离开这个家,所以她必须在派出所找到金老六前,把心里的想法一股脑儿地告诉老许,哪怕这么做会让老许觉得难以接受,甚至是产生强烈的排斥情绪,也总比把一切都放在心里只等着天上掉馅饼强。真的不出来吃一些吗?饭都凉了,要不我再放光波炉里给你热热。老许的声音温柔又软糯,听上去极富磁性,像是吃了蜜枣一样,又香又甜,迅即就醉到了心底里。细珠喜欢听老许说话,可她期待的不是他叫她吃饭,而是让她留下来,为什么他就不肯对她说一些她希望他说的话呢?继续把她留在这里真的很难吗?反正他也是一个人住着,这么大的房子,多出她金细珠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不是吗?再说马上就要过年了,有个人陪在他身边说几句喜庆的话道声身体健康、万事如意,不比他一睁开眼就只能对着冰冷的天花板发呆强?总之,老镇她也是不想回去了,那里除了一个偌大的院子和满屋的孤寂,还剩下了什么?大毛二毛三毛有张奶奶、赵蛮子帮衬着照应着,她是无须替它们操心的,至于那些花花草草,本身都是不值钱的,死了也不可惜,等明年开了春回去再补种上就是,又何必火急火燎地赶回去过什么年呢?其实她最怕过的就是这个年,别看她每年都会在腊月二十八九的日子把春联张贴好,但心里却从没对这个节日产生过任何的期盼与希冀。家家团圆家家乐,唯有她金细珠脸上挂着的是伪装的勉强的笑容。三姐四姐小妹早在腊月里给她送来了各种年货,七姑娘也在年前给她买好了大鱼大肉,就连金老六也都会雷打不动地赶在年三十前回来看一看她,或是给她买一件棉袄,或是给她买一些零食,然后又赶在日落之前骑着他那辆半新不旧的电瓶车匆匆忙忙地赶回东台去了。她需要的从来都不是新衣服和好吃的,这么多年过去了,为什么他们每个人都不知道她心里真正想要的是什么呢?她不求荣华富贵,也不奢望山珍海味,她只是要他们围坐在桌边陪她快快乐乐、热热闹闹地吃一顿团圆饭,怎么就那么难呢?三姐四姐要陪自己的儿子媳妇孙子孙女,小妹要陪自己的公公婆婆,七姑娘要陪自己的老公儿子,金老六要陪自己的老婆孩子,仿佛这世上唯独只有她一个人不需要陪,也只有她是被彻底忽略了的那个人。大家都有自己要陪的人,都有自己真正在意的人,说到底还是她不够重要不够突出,可这又怪得了谁呢?她谁都怪不了也怨不得,谁叫她没有自己的家庭,没能生出个一儿半女来?那个家,那个没有一点人气的家,她还回去做什么呢?等着大家装模作样地,接二连三地在她面前走过场吗?那还不如踏踏实实地待这里陪老许过一个既温暖又温馨的年呢!老许依然在门外用温柔的口气跟她说着话,劝她出来吃饭,而她也依然在等他说出那句让她留下来过年的话,可她等了又等,盼了又盼,老许除了继续劝她吃饭,再没有说过任何一句别的话,欸,这老许怎么还是榆木疙瘩一块,比她这个呆子还不开窍呢?真不吃了?老许喃喃地问着,是不是哪里不舒服了,要不要带你去医院瞧瞧大夫?瞧大夫?她身体好着呢,哪里会生什么病?要说不舒服,也只有她这颗付出全部热情却等不来任何回应的心,再这么下去,她倒真的要生病倒下来了呢!猪头肉很好吃的,我刚吃了一块,特别香。细珠使劲咽了一口口水,又想拿猪头肉来哄她,老许这是把她当猪了吗?猪头肉再好吃,也比不上一个知冷知热的老许好,这个道理他怎么就闹不明白呢?今天吃不了猪头肉,明天还可以吃,可要是错过了老许,就是彻彻底底地跟他失之交臂了,以后想吃后悔药的时候都没地方买药去,她又如何能够这么轻而易举地就放弃了呢?不放弃,绝对不能放弃。这一生,由于她的懦弱与无可无不可,她已经放弃了太多太多唾手可得的东西,包括她跟马建生的感情,现在,老天爷都把这么好的一个老许亲自送到她面前来了,她还能再把他推出去吗?不。细珠伸手抹干净眼角的泪水,又抬手整理了下鬓发,以一种义无反顾的姿态慢慢从床头站起身,坚定地走向房门口,嚯一声拉开紧闭的门,正好与依然站在门外劝她的老许打一照面。四目相对,老许先是一惊,继而立马露出了他招牌式的温柔的微笑,轻轻问她说,要不我再把猪头肉给你热热去?细珠紧紧盯了老许一眼,心思完全没有放在猪头肉上,突地努了努嘴唇很认真地说,老许,我有话要对你说。老许依旧满脸挂着笑,先吃完饭再说。边说边转过身,径直往厨房的方向走去。细珠站在老许身后呆呆了看了老许几眼,良久才缓过神来,不用麻烦了老许,再说我也不饿的。麻烦什么?不麻烦的。老许一边麻利地打开光波炉,把凉了的饭菜一股脑儿塞进去,一边回头远远地睨着细珠说,猪头肉凉了不好吃的,再说这大冷天的吃凉的也不好。咱们岁数都大了,得自己照顾着点自己才行。细珠一听到老许说话就心里发乱,可不就是于春兰说的那样,仿佛有几万头小鹿凑在一块突突突地撞来撞去,那感觉若不是心动又是什么?老许的声音真好听,比银幕上的唐国强的声线还要好上几倍,当然,老许的笑容更是让人迷醉,就跟沐浴在春风中一样,这么好的男人,她要就这么放弃了,她就真的是个又呆又傻的细珠了。瞧,老许要模样有模样,要身材有身材,还体贴人,脾气又好,跟了他,自己绝对吃不了亏,每天睡着了都会笑着醒过来,那还有什么理由不逼着自己,为了余生的幸福努力争取一下呢?当老许端着热气腾腾的猪头肉和其他饭菜摆到桌上示意她坐下来慢慢吃时,细珠终于忍不住鼻子一酸,竟当着老许的面,又呜呜咽咽地抽泣了起来。怎么了这是?老许关切地盯着她问,到底哪不舒服了,要不咱们还是去医院瞧瞧吧!我没事的。细珠哽咽着说,我就是感动,除了我大哥大嫂,从来都没人像你这么待我好过。感动?老许瞪大眼睛打量着细珠,满脸都笑开了花,我还当你哪儿不舒服了呢,害我好一阵担心。好了好了,没事就好,猪头肉要趁热吃,摆一会就又该凉了。细珠依旧眼巴巴地盯着老许,老许,我………老许在细珠面前坐了下来,伸手指了指她面前的猪头肉说,快吃吧,凉了再热,味道就不好了。细珠听话地举起筷子夹了一块猪头肉往嘴里塞去,轻轻嚼了嚼,嗯,味道虽然比不上吴奶奶做得好,但也算是人间美味了,再加上是老许亲自替她买回来的,便更觉得好吃,忍不住一下子吃了好几块,心里比喝了蜜还要甜上几分。老许你也吃啊,这么多,我一个人吃不下的。细珠边吃边盯着老许说。你吃你吃,买回来就是给你吃的。老许望着她呵呵笑着,我不爱吃这玩意的,太油腻了,你嫂子也不吃,一年到头我们也不往家买它一次。嫂子?如此美妙如此温情的时刻,老许怎么突然提到他那个远在澳洲的媳妇来了呢?他是想要暗示她些什么,还是要让她知难而退?莫非,她那些小心思老许都看出来了?老许又不是傻子,怎么可能看不出她心里那些弯弯绕呢?那么老许是什么意思?是要赶她走吗?那这顿猪头肉又算什么?最后的晚餐吗?不吃了,哪怕是天上的龙肉她也不吃了,细珠把筷子往桌上重重一搁,忽地鼓足了勇气,嘟囔着嘴问老许说,老许,你是不是烦我了?烦我了你就直接说。啊?老许丈二和尚摸不着脑袋地瞅了瞅细珠,什么,你说什么?细珠定定地盯着老许,我说你烦我了,你就是烦我了。细珠的眼里闪烁着晶莹的泪花,你要烦我了,你就直接说,我不会赖在你这的。没有啊,我什么时候烦你了?老许望着她无奈地摊了摊手,我怎么可能会烦你呢?我巴不得有个人在家陪我说说话呢。再说,你帮我把马桶刷得那么干净,地板擦得那么锃亮,搞得我什么活都不用干了,感激你还来不及呢,烦你做什么?老许说的是真的吗?他不烦她,他还感激她,那他为什么还要处心积虑地撵她走,还要给她吃这最后的晚餐?他们一家都不吃猪头肉,他们一年到头都不往家里买猪头肉,那他今天为什么破天荒地买回了猪头肉,就因为她说过她爱吃?可她还不想离开这个家呢,为什么他还要赶她走?还有,老许真的是她眼中看到的那个毫无瑕疵的老好人吗?她一直没印象在老许面前提过自己喜欢吃猪头肉的事,那他又是怎么知道的?难道他早把她的身世来历都打听得一清二楚了,只是在等待一个最合适的契机再撵她出去?细珠越想越伤心,越想越难过,就算老许真要撵她走,也不用搞这么一出的,他还真当她脸皮厚到能开火车的程度了吗?树活一张皮,人活一张脸,尽管她性格孤僻,也还是知道要脸的,既然老许有心想撵她走,那她再喜欢他也是没意义的,还不如趁早一拍两散了好,也省得日后每天大眼瞪小眼地看着更让人闹心。你不烦我,你去派出所做什么?细珠低下头,不再去看老许的眼睛,她已经做好了思想准备,只要不盯着老许看,他说什么她都能接受。长痛不如短痛,大不了就是一个走字,怕什么?她由来缺少关注缺少温暖,难不成离开了老许,自己倒活不下去了?派出所?老许恍然大悟地觑着细珠,我也就是顺带路过,才过去打听了打听。撒谎!细珠依然低着头,说出来的话却字字铿锵有力,那个派出所离你家坐公交车还要好几站呢,你下楼打个拳能路过那?老许无可奈何地笑笑,你就是为了这个生我气?那不是特地去给你买猪头肉的嘛。听一起打拳的老苏说,那边的猪头肉好吃,又酥又软,打嘴不丢,我不信,才坐了几站地特意跑过去的。真的?细珠抬起头来,目光定定地瞅着老许,你真是特地跑过去给我买猪头肉的?老许毫不犹豫地点了点头,我看你最近都没什么胃口,想着猪头肉兴许能帮你开开胃,就特意跑了这么一趟。那你去派出所干吗?细珠有些蛮横不讲理地瞪着老许,你不烦我,你去什么派出所?不是说了,正好路过了,就进去问了一下。老许脸上依旧满堆着笑,我琢磨着,快过年了,你家里人发现你走丢了,肯定也着急上火得不行了,如果他们报了案,兴许如皋这边也是能够查到的。他们着急上火?他们恨不得我趁早死在了外面呢!细珠恨恨地说,一个个的漂亮话说得比电影里演的还动听,上了真功夫,就都是六亲不认的了!老许叹口气说,毕竟还是一家人嘛,他们心里肯定会着急的。他们急不急是他们的事,我就问你,怎么就那么烦我?细珠嘟囔着嘴问老许说,说真话,你是不是后悔把我这个麻烦精带回家了?老许愣了一下,脸上依然保持着得体的微笑,没有。你别胡思乱想了。要烦你,当初我就不会把你带回来了。那你为什么要去派出所呢?唉,这老太太还真是个一根筋,说来说去,非揪着这个问题不放,老许只好长吁了一口气说,我这不也是为你好嘛,马上就过年了,谁不希望跟自己的亲人凑一块热热闹闹地吃个团圆饭呢?你虽然嘴上什么都不说,可我知道你心里始终是挂念着他们的,是希望回去跟他们一起过个年的,对不对?谁说我挂念他们了?细珠嘴犟着说,他们一个个眼里都只有他们的老婆孩子,公公婆婆,儿子儿媳的,我挂念他们做什么?好好好,你不挂念他们,可你也总不可能希望跟我这个糟老头子在一起过年吧?谁说不是呢?细珠仔仔细细地盯着老许打量了几眼,在心里默默地念叨着,我就是想跟你在一起过个年,不行吗?老许当然不知道她在心里念叨了些什么,盯着她继续说,再说你我孤男寡女共处一室,我总得跟派出所报个备,把情况好好说一说吧!这万一别人以后误会是我诱拐了你,我不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诱拐怎么了?诱拐我就让你低人一等抬不起头来了吗?细珠继续在心里念叨着,说到底,就是你烦我,嫌恶我,要趁早把我撵了出去,可我要是偏不让你得逞,倒看你能把我如何?细珠一边思忖着,一边“噗嗤”笑出了声来,既是对自己这种幼稚想法的嘲讽,也是对老许的挑衅,还没等老许开口,已经猜到老许无功而返的她,就不无得意地盯着老许一字一句地问,那派出所怎么说的?找到我那大侄子了没有?没。老许摇了摇头,你放心,现在都是互联网时代了,只要你侄子在网上发帖找你,我们就一定能找到他的。发帖,发什么帖?细珠当然不知道什么是发帖什么是互联网,她只知道派出所还没找到金老六,也就是直到现在为止,警方和老许对她的来历与底细仍是没有摸清的,那就让他们继续等着好了,等过了年,等过了正月十五,等过了清明,最好等过了端午才好呢!老许,你说说,在你眼里,我这个人到底是什么样的。细珠瞪着老许,忽地没来由地说了这么一句。很好啊!老许不置可否地点了点头。很好,好在哪里?就是哪儿都好啊!你真觉得我哪儿都好?细珠仔细打量了打量自己,老许,你别敷衍我,我是认真问你话呢。认真的啊?老许略显羞涩地笑了笑,除了喜欢刨根问底外,还真没发现你哪不好的。不过刨根问底也没什么不好,放合适的时间合适的地点,也许还是个优点呢。我也这么觉得的。细珠呵呵笑着,你看啊,我会做饭,会烧菜,会洗衣服,会包饺子,会包春卷,什么家务活我都会,什么脏活累活干起来也都不比年轻人差,你说,是不是打着灯笼也找不到我这样的人?老许若有所思地重重点了点头,是找不到。那我这么好,为什么一直都嫁不出去呢?我今年六十二岁,过了年就六十三了,你说,为什么就没男人肯要我呢?我知道自己长得丑,又是个半秃,还没文化不识数,可比我差很多的女人不也都顺顺利利地把自己嫁出去了吗?老许,你说说,为什么别人有的,我都没有?真是我命中注定,盍该如此吗?老许轻轻盯了她一眼,却突地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她才好,这,人各有命,不能就说是你不好的。那到底是谁不好呢?是那些嫌我丑嫌我傻的男人,还是给了我这个命运的老天?细珠目光灼灼地盯着老许,老许,我不甘心,真的不甘心。从二十岁开始,我就不甘心,到三十岁,我还是不甘心,到四十岁,依然不甘心,等过了四十五岁,我就知道再不甘心也没用了,所以从那时起,我就不去想那些糟心的事了,也就慢慢地认了命。年轻的时候都没人喜欢我,还指望老了会有人喜欢我?那不成作妖的妖精了?可很多时候,我都希望自己是个妖精,那样我就可以做一个堂堂正正,走路都能生风的女人了,有丈夫,有孩子,还有哪个敢瞧不起我说我一句不是?一步错,步步错,我要是晓得落到今天这个地步,当初就是嫁个瞎子嫁个瘫子,也一定会把自己嫁出去的,可现在再说这些都太晚了啊,哪怕早上二十年,我也不会让自己活成今天这副人不人、鬼不鬼的模样。都过去了啊,还提这些不开心的事做什么?老许站起身给细珠倒了一杯水,举起来轻轻递到她手边,马上就过年了,想点开心的事吧。开心的事?她能有什么开心的事?还不是默默地等死,悄无声息地离开这个世界?她抬手,紧紧握住了老许冲她递过杯子来的那只手,不管了,豁出去了,老许要撵她走就撵她走吧,总之她今天晚上一定要把心里想说的话通通说出来,否则她就是死了也不甘心的。老许,过年我给你包春卷吃吧!我大哥大嫂、五姐小妹,还有我大侄子小侄女,他们个个都喜欢吃我包的春卷。老许不无讶异地盯一眼细珠,轻轻往回抽着手,却不意细珠握得太紧,怎么也抽不回来,索性就由她握着,嘴里却支支吾吾地说,过年,过年,嗯,我喜欢吃荠菜馅的。那我就给你包荠菜馅的。还有饺子,我给你荠菜馅韭菜馅青菜馅的都包一些,保管你吃了这一顿还想吃下一顿。对了,我还会做卤蛋,比街上卖的好吃多了,明天一早我就给你做。细……细珠……老许的脸上突地腾起了一片红云,你把我的手抓疼了。啊?抓疼了啊?细珠立马松开握着老许的手,又突地走到老许面前,毫不避讳地重新抓起老许那只被她握红了的手,那我给你吹吹,吹吹就不疼了,想也没想地就把嘴凑到他手边,不管不顾地吹了起来。此时此刻,老许浑身都显得不自在起来,抽回手不是,不抽回手也不是,只好愣愣地呆立在原地,任由她继续摆弄着。金老六小时候特别淘气,他要弄伤了哪儿,只要我给他吹吹,立马就又活蹦乱跳地跟没事人一样了。细珠边说边放开老许的手,慢慢抬起头,郑重其事地盯着他说,老许,你总这样一个人不行的。一个大老爷们,身边没个女人,生活还是不方便了许多的。你嫂子再过几年,等孩子们都上了学,也就要回来了的。老许尽量避开她的眼睛,他已经从她身上嗅出了不同寻常的气息,这让他感到紧张,感到不安,甚至是窒息。那是几年呢?三年,四年。老许含糊其词地,其实我也可以去的,我只是心疼机票太贵,女儿在那边挣钱也辛苦的,能替她省几个是几个。老许,过年你还想吃什么?细珠只顾顺着自己的意思说了下去,我们那边过年,不论有几个人回来吃,反正总要摆满一桌子菜的,糖醋排骨,红烧大虾,红烧平鱼,萝卜炖大蛏,红烧狮子头,虾仁粉皮,酒呛醉虾,这些我都会做的,你想吃什么?就是这些年大哥大嫂过世后,家里只有我一个人过年,也就胡乱着烧几个小菜吃吃罢了,手艺可能生疏了,不过你放心,只要站到灶台上,一定不会让你失望的。我们那的年夜饭吃到最后,都还要上一道芋头汤,寓意来年会遇见好人,估计是我吃太多的缘故,所以才遇到你这个大好人。细珠说着说着,又呜呜咽咽地抽泣了起来,老许,你是我这辈子遇见的最好的人,要不是你,这回我真要露宿街头了,就算不被饿死,也要被冻死的。只要你愿意,我一定会报答你的,做牛做马也要报答你这份大恩情。老许没奈何地睃了她一眼,我不要你报答什么,只要你过得好就行了。我已经过得很好了。细珠泪眼巴巴地望着老许,我只会干家务活,别的也做不来,要不在嫂子回国前,你就让我留下来给你当保姆吧!我什么家务活都能做,而且肯定比那些电器做得好,我只要你给我一个房间住,管我一天三顿饭就行了。虽然我饭量不算小,但也不会吃太多了,我一定会慢慢学着控制饭量,绝对不会把你吃穷的。话说到这份上,老许还能说什么?他只好伸过手轻轻拍了拍细珠的背,在找到你的家人前,你就放心地在我这住着吧。住多久都行,想吃就吃,吃多少都没问题。老许,我是说我要给你当保姆,他们找不找得到我,我都要留在这儿给你当保姆。当保姆的事等以后再说吧,今天时候也不早了,你还是洗洗后好好睡个踏实觉吧!一说到正题,他就避重就轻,总这样下去,这问题到死也说不清了,还不如趁着这机会索性把什么都挑明了好,也省得夜长梦多,让她觉得越来越不安心,想到这,细珠愣是硬着头皮向老许问出了一句你觉得是我好还是嫂子好的话来。什么?老许竭力打着马虎眼,一边打着哈欠,一边嗫嚅着嘴唇说,我也困了,有什么话明天再说吧!明天?不!她已经等了一个又一个明天,她的未来也一次又一次地错失在明天两个字上,而今,好不容易才在老许面前鼓起了勇气说出了这句话,怎么能让他就这么打太极过去呢?老许,我问你,是嫂子好还是我好。细珠又把这句话放在嘴边问了一遍,不容老许有任何逃避的机会。都好啊!你们都是好人。老许继续打着马虎眼。那你说说,我跟嫂子都好在哪里?善良,有上进心。老许明显有些不耐烦了。那我跟嫂子的区别呢?你嫂子做事没你细心。你是看上去大大咧咧的一个人,实际上凡事都细心得很。还有呢?还有?老许接连打了几个哈欠,我真的困了,明天再说,行吗?细珠哪里肯放过这个机会,连忙说出了一句连她自己都震惊得了不得的话,老许,你就不想让我代替嫂子帮她照顾你吗?话一出口,老许也震惊了,但他还是避重就轻地巧妙地回复了一句,那得看你嫂子想不想了。这事跟嫂子有什么关系?嫂子远在澳洲,天高皇帝远的,只要他老许想不就行了,这会子把嫂子扯出来做什挡箭牌呢?老许,我,我还是个大姑娘呢,细珠涨红了脸紧紧觑着老许,我是说,我可以代替嫂子,代替嫂子做任何事,只要你愿意,让我做什么都行。你放心,我不会缠着你,也不会赖着你,嫂子一回来,我立马就走,决不会拖累你的。老许这次什么话也没说,头也不回地就转身回了卧室,把细珠一个人晾在了客厅里。这算怎么回事呢?好歹也给个准话她啊!行就行,不行就拉倒,他要当真不愿意,或是嫌恶她,她金细珠也不是那种好赖不分,非要往他身上蹭的人啊!不管怎么说,她还是个处女,就算老许勉强要了她,吃亏的也绝不是老许啊!细珠的眼泪再次忍不住大颗大颗地掉了下来。好不容易喜欢上一个人,好不容易鼓起勇气向他表白,谁知道直接就被他无视甚至是糟践了?她到底比别的女人差在哪里?是的,她是没有花市里那个董小宛美艳,更没人家善解人意,可她也真没差到哪去啊,怎么那些男人一个个的见了她总跟见了鬼一样?细珠一屁股坐到餐桌前,望着盘子里那一片片摆放得整整齐齐的晶莹剔透的猪头肉,索性把心一横,就拿手抓了起来往嘴里胡乱塞了进去。还是猪头肉好吃,一吃解千愁,管它是鸿门宴,是断头饭,还是最后的晚餐,先饱饱地吃它个片甲不留再说!猪头肉啊猪头肉,这世上只有你最懂我了,你倒是说说,我到底差在了哪里?为什么谁见了我都跟见了洪水猛兽一样?我也没长三头六臂,更没长成雷震子那副模样啊!只有马建生不嫌她丑,只有马建生说她长得美,可他不也一走就是四十年,从此杳无音讯了吗?原本以为老许长了一副马建生年轻时的眉眼,就一定有与马建生相通的地方,没想到到头来还是她想错了,这世上的所有男人包括马建生在内,就没一个不看重女人的外表的,要是他们只注重女人的内在,那就不是她所了解的男人了,更何况她的内在也美不哪去,不仅脾气不好,还爱骂人说脏话,哪个男人能看上了她,才是一桩咄咄怪事,不是吗?罢了罢了,既然老许看不上她,那她就踏踏实实地吃完这顿猪头肉再做计较,反正世界大了去了,除了老许的豪宅,还能没有她金细珠的容身之处了?嗨,要说这猪头肉就是好,才吃了几片,先前还流个不歇的眼泪突地就止住了,要不怎么说吃了它可以解愁呢?不管老许是出于什么目的给她买回了猪头肉,光这份心还是值得她感念的,总不能因为他不喜欢自己不接受自己,就把人一棍子打死吧?她知道老许是个好人,不好的是她自己,都长这么丑了,还想着要去勾搭老许,就不是什么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的事了,而是不知廉耻,下流不要脸,别说老许懒得搭理她,就连她自己也觉得自己恶心,这丢人现眼的,真是恶心到家了啊!不管了,不管了,先把这盘子猪头肉吃光了再说,无论是走,还是继续留在这里,总得吃饱了肚子才行啊!说实话,细珠心里始终都是感激老许的,哪怕老许听到她那些荒唐话,也都保持了最大的克制与礼貌,更给她留了体面,这与几十年前出现在她生命里的那个小刘是绝对不能同日而语的。小刘只是跟她相了一次亲,就在背后说了她那么多不堪入耳的话,可那个时候她的春梦里却总是不停地出现着一个脱光了身子的小刘,而今看来,这得是多大的讽刺与嘲弄啊!她爱过小刘吗?很显然没有。她连小刘家里到底有多少亲戚多少存款都没搞清楚,又怎么可能爱过呢?严格说起来,她跟小刘连熟人都不算,一次短暂的相亲过后,他们几十年都没有来往过,也没有打过碰面,也就是一个擦肩而过的陌生人罢了,但为什么她就是总会莫名其妙地想起这个人来呢?说来说去,就是她一直都想要个男人,尽管她一直压抑着这个想法,又哪里管得了那些虚幻不实的梦境呢?其实她倒也不讨厌小刘,甚至还是偷偷喜欢过他的,要不他也就不会一直徘徊在那些春天的梦里了。她有些想念小刘,不是想念那个春梦里脱得赤条条与她坦诚相见的小刘,而是那个在相亲宴上喊她吃饭时看上去还显得有那么一点点腼腆的小刘。人老了,就容易怀旧,不是什么好事,可也不是什么坏事。往事已矣,再想起来也不会像从前那般痛苦难过了,但毕竟还是一桩心酸的事,即使心里早就放下了,也难免会生出些许惆怅来。她不知道小刘后来去了哪里,是离开了老镇,还是继续留在富安,她一概不知,也从没向任何人打听过,当然了,大哥大嫂更不会在她面前提起这个人,仿佛一夜之间便从人间蒸发了一样,自那往后,便彻底没了一点点音讯。小刘如果还活着的话,也该六十多岁了,跟老许差不多年纪,就是不知道他有没有老许这个命,生个孩子净往外国跑,赚外国人的钱。这世上能有几个老许,细珠叹了口气想,马建生都未必有老许命好,更何况小刘?兴许当初跟她相亲没相中她后,小刘就找了门更好的亲事也不一定,可这几十年他倒是去了哪,怎么跟陈骏远一样,都消失得那么彻底,就连半点风声也都没了呢?或许小刘找了个外地媳妇,然后就跟着媳妇一起去了外地吧?唉,想那么多干吗,都过去几十年了,难不成她还想在大街上跟他来个偶遇吗?可就算遇到了,她也不可能认出他来啊,即便认出来了,她又能对他说些什么,总不能当着后生晚辈的面说他跟她相过亲吧?细珠一边咂吧砸吧地咬着猪头肉,一边端起老许给她倒的水大口大口地喝了下去,也不管水早就凉了,更不管明天会不会因此生病闹肚子。管它呢,闹肚子更好,正好找到不走的理由了,老许总不能任由她在马路上到处拉稀吧?她又想到了马建生,四十年没见过了,他怎么就一次都没回来过呢?结婚他没有回来,马菊秋去世他也没有回来,他怎么就跟老镇结下了这么大的仇?镇上的人做过对不起他和马家的事吗?桃花巷的人看不起过他和马家的人吗?没有啊!他们家最困难的时候,要不是桃花巷的街坊邻居看不过眼,时不时地接济他们一下,他妈也不能在病床上拖那么些年才死,他倒是有什么理由不回来呢?忘恩负义的狼崽子,娶了媳妇忘了娘的混账东西,他这是忘本啊他知道吗?这是细珠第一次在心里咒骂马建生,都这么些年了,就算镇上有人得罪过他伤害过他,也早就时过境迁了,还在心里记恨着,就不是磊落的君子行径了,难不成马菊秋一死,他便要彻底跟老镇划清界限,老死都不相往来了?唉,马菊秋没死的时候,也没见他回来过啊,他这是明明有了心病,可这气性也太大了些吧?无论如何,老镇都是生他养他的地方,他们马家的老宅虽然早已垮塌了一半,可终归还在,他怎么能一去就不复返了呢?富安镇虽然是个小地方,可再小那也是他的衣胞地,不说别的,他父母和几个兄长的坟墓都还在镇上呢,他便这么一些儿不闻不问了吗?细珠极度不愿意把马建生的事跟自己扯到一块去,尽管五姐活着的时候总是挖苦她,说是她把马建生吓得不敢回来了,可她也从没正儿八经地把五姐的话当回事过,反正五姐从小就一直看她不顺眼,她想怎么说就怎么说呗!细珠一边想,一边继续伸手捏了一块猪头肉便往嘴里塞去,难道真像五姐说的那样,马建生是被她吓得不敢回来了?她还记得五姐在水池边瞪着她骂骂咧咧着说,马建生怎么敢回来呢?吓都要被你吓死了,难不成让他回来兑现诺言,把你给吹吹打打地娶进马家啊?马建生说你长得美,那是他脑子里进了糨糊,不过幸亏他清醒得早,要不他这辈子就毁你手里了!她这到底得长了怎样一副不堪入目的面孔,就被五姐说成了这样啊?五姐继续骂着她说,你也不撒泡尿在牛脚膛里照照自己是副什么尊容,别说马建生了,花子碰见你也得绕着道走!真不知道金家怎么生出了你这头猪来!在五姐眼里她连猪都不如,不仅笨得要死,还丑得要命,莫非马建生真是因为不想再面对她,才选择了永远都不回来?她真的有他们说的那么丑吗?细珠大口大口地吃着猪头肉,要是让男人们看到她这个吃相,的确是够丑的,可她不是没有男人才这么无的放矢的嘛!哪个女人不想做个仪态万方的女子呢?如果不是没有人爱没有人疼,她又如何会纵容自己变成现在这副模样?马建生不回来就不回来吧,反正他回来了她也认不出他是谁,他也不可能再为她弹一首忘情的吉他曲子,还想那么多没用的干什么的呢?过去的早就过去了,四十年了,那么长的时间,不仅改变了所有当事人的模样,也改变了所有人的想法,难不成她还希望再听马建生说一句,细珠,你长得真美,或是,细珠,我喜欢你吗?光阴荏苒,时间无情地改变了周遭的一切,她又怎么会自欺欺人地想要把一切都留在从前?老天爷最是懂她的,不要说现在,就算过去,她也从没想过要跟马建生发生些什么,说到底,他们终究是姐姐弟弟的关系,她又如何能把一个大孩子成天放在嘴边的情啊爱的当了真呢?她没有当真,从来都没有过,那么马建生又有什么好怕的?她会逼他娶她,还是会求他继续说爱她?开什么玩笑,五姐说的那些专门用来恶心她的话也能信?自始至终,她一直都知道她和马建生是不可能的,所以她也一直都在努力压制着那些差一点点就要被马建生撩拨出来的情欲,不仅不让它们成长,就连一丝丝让它们见到阳光的机会也都被她毫不留情地扼杀了,又怎么会生出那些非分的念头来呢?没有就是没有。细珠吃完了盘子里最后一块猪头肉,有些怅然若失地走到洗手间,一边洗着脸,一边无措地问着自己,当年她当真就没有爱过马建生吗?那些个总出现在她梦里的赤身裸体的小刘的身影,就真的不会是马建生吗?也许,梦里出现的那个人从始到终都是马建生呢,只是她不愿承认也不敢承认,所以才故意认定了那就是小刘呢?整个晚上,细珠一直在床上翻过来覆过去地怎么也睡不着。老许家的床板上放的是从泰国买回来的高级乳胶床垫,床垫上铺的是从杭州定制的高级丝绸被褥,按理说,这么豪华的配置,她应该睡得很香才是,可即便她不停地数着指头,念着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亦依然无法入眠。马建生,小刘,陈骏远,老许,她生命中曾经或现在正出现的四个男人,轮番在她眼前不停地穿梭,或嬉笑,或怒骂,或皱眉,或挥手,各种情境来回演绎,折腾得她不得不坐起身来,背靠着床背,默默地发起呆来。突地,耳边莫名地就传来了一阵咿咿呀呀的吴侬软语,好像是越剧《梁山伯与祝英台》的选段,这么晚了,谁还有心思听这个,莫不是自己出现了幻听,思绪又飘回到了小时候带马建生去电影院看上海来的越剧班子唱戏的情境中了?上海的越剧班子难得来镇上唱一回,一连唱了十天,正好三姐单位有多余的票,就给了她两张,她便带着那时还比她矮了几个头的马建生一块去看了。马建生人小鬼大,一边看,一边说台上那个演祝英台的姐姐长得和她一样好看,惹得坐在她另一边的老男人不住地把头歪到她这边来,不是拿眼睛的余光瞟她,就是不怀好意地打量着她发出阴阳怪气的笑声,气得她立马狠狠跺了那人一脚,又转过头呸了他一口,对方才消停了下来。就这也叫好看?那人不服气地瞪了细珠一眼,露出一口镶了金边的大黄牙,比鬼都丑的丑八怪,还跟祝英台一样好看,也不怕笑话死人!就是跟祝英台一样好看,你妒忌啊?一旁的马建生见不得细珠受气,立马站起身隔着细珠的身子朝那人脚底下唾了一口唾沫,你个大黄牙,你才是丑八怪,你是天底下最丑的丑八怪!小兔崽子,你再吐一下试试!老男人凶神恶煞地瞪着马建生,信不信我把你的逼嘴撕烂?你才是逼嘴呢!马建生不甘示弱地还嘴说,你个丑八怪,凶什么凶啊?老男人气急败坏地跳起身,伸过长长的胳膊举手就要往马建生头上打,细珠立马挡在他面前护住马建生,狠狠瞪着老男人说,要动手吗?动手的话,我今天就跟你拼了!细珠的举动惊动了周围看戏的人,在大家七嘴八舌的劝说和指责下,刚才还凶神恶煞般的老男人立马偃旗息鼓,乖乖地坐回原位不再言语了,马建生还想再说些什么,也愣是被细珠生生压制了下去,看你的戏,看祝英台唱戏,一会就要散场了的。那晚回家的路上,细珠问马建生怕不怕那个凶神恶煞般的老男人,马建生拍着胸脯大声说,不怕,我一个男子汉,还怕他一个老头子吗?你就不怕他真打你?细珠盯着他呵呵笑着,要不是我替你挡着,你这小脑瓜上早就吃了好几记闷拳了。那我也不怕,真打起来,他都不一定是我的对手!马建生望着细珠胸有成竹地说,要不是你挡着我,我可能早就把他趴下了!吹牛也不怕把牛皮吹破啊你!细珠“噗嗤”笑出声来,就你这小身板小个头,十个加起来也不是人家的对手。我要不挡在你们中间,你早就吃了他的大亏了。你小瞧人!马建生不满地瞪了细珠一眼,下次再遇见他,你千万别挡着,看谁会吃了谁的亏!还嘴犟呢!细珠又好气又好笑地盯着他说,跟你说过的话又都忘了吗?好汉不吃眼前亏,懂吗?你说你一个小娃娃,你出头逞什么强?真被打了,那就是活该。活该就活该!马建生气恼地嘟囔着嘴说,我还不是为了帮你出口恶气?瞧你都被那个瘪三欺负成什么样了,还不许别人替你伸张正义吗?谁要你伸张正义了?你以为自己是电影里的大侠啊,真把你打坏了,你姐不还生吞活剥了我?我跟你说啊,以后再碰到这样的事,你就给我躲得远远的,我不叫你,你都别出来逞能,听到了吗?喂,我跟你说话,你倒是听到了没有!没听到!马建生故意抬起双手遮住两只耳朵,好心都被你当成驴肝肺了,以后谁欺负你,我都不管了!嗳,你这孩子,怎么说话的呢?听不到还说这么大声!你才是孩子呢!马建生气呼呼地说,跟你说八百遍了,我不是孩子,不是孩子,你怎么就记不住呢?你不是听不见吗?这话倒是听得清清楚楚。细珠撇了撇嘴,没奈何地说,我就不该带你出来看戏,竟跟我淘气!不带我,你带谁啊?马建生伸手挠了挠头,也就我愿意跟你一块玩,除了我,看你还能找到谁跟你一块去看戏?你以为我稀罕你跟我一块玩啊?小毛孩一个,胡子都还没长出来呢,我跟你玩?我跟你玩什么呢?那就得问你自己了。马建生眨巴着眼睛,忽地掉转过头对着细珠做了个面目狰狞的鬼脸,你不稀罕跟我一块玩,稀罕跟谁一块玩?要你管!稀罕谁都不稀罕你!不稀罕就不稀罕,谁要你稀罕?马建生嘟囔着嘴说,以后你去哪都别叫我跟你一块去!不叫就不叫,细珠望着马建生呵呵笑着,瞧把你能耐的,地球缺了你还不转了呢!可不?马建生把脑袋歪到一边,犟着嘴说,反正除了我,就没人愿意陪你一块看戏。不愿意拉倒,我一个人不会看啊?干吗非得有人陪着我一块看?细珠伸手挠了挠马建生的后脑勺,老实说,今晚的戏好不好看?一般般吧!马建生想也不想地回答说,不就是梁山伯与祝英台嘛,听故事都听腻了。那你刚才在电影院里还说好看?我什么时候说好看了?马建生把头一扬,我是说那个演祝英台的女的跟你一样好看。一边说,一边回过头望着细珠哈哈笑着,你要是往脸上也抹满了胭脂水粉,肯定比祝英台还要好看。要死了你,又来寻我开心!细珠轻轻跺了跺脚,马建生,我可是你姐,以后不许你这么跟我这么没大没小地说话,听到了没有?马建生依然哈哈笑着盯着细珠,我姐叫马菊秋,姓马,不姓金。姓金就不是你姐了?小兔崽子,忘了你小时候天天跟在我屁股后面走到东走到西,不停地叫我细珠姐姐吗?忘了!马建生朝她扮着鬼脸,细珠,细珠,金细珠,我什么时候叫你细珠姐姐了?你不是在做梦吧?好吧马建生,不承认就能抵赖吗?细珠哈哈笑着说,事实胜于雄辩,大家都听见你那么叫我的。听见就听见,有什么了不起的?马建生不服气地抬头瞪着她,你就那么喜欢给人当姐姐吗?你家里不是还有个小妹,光给她当姐姐还当不够啊?你管我家里还有几个小妹?我本来就比你大,你叫我姐姐天经地义。那你还是个女的呢,我叫你祝英台也是天经地义的吗?马建生目光炯炯地逼视着细珠,细珠,你是不是有男朋友了?什么?细珠怔怔瞪着马建生,小屁孩你又胡说什么?不承认就是有了。马建生笑得不可思议,细珠有梁山伯了,细珠有梁山伯了!有什么有?有你个大头鬼!细珠呸了马建生一口,你这个小脑袋瓜里成天都装了些什么?我郑重告诉你啊,再拿我开涮,有你好看的!好看怎么样,不好看又怎么样?马建生觑着细珠耍无赖地说,怪不得你越来越好看了,原来是谈恋爱了!再胡说我就踢你了。细珠撇了撇嘴唇说,一脚把你踢到阎罗王的家门口。踢,踢,你踢,不踢你就是癞皮狗!马建生盯着细珠嘻嘻哈哈地说。你别激我啊,激我我真踢了。这么凶干吗?马建生继续冲细珠龇牙咧嘴地扮鬼脸,学学人家祝英台,多和气,多文静,你这样子迟早要把梁山伯吓跑的!吓跑了怎么了?你再胡说,我先把你吓跑!把我吓跑?我又不是你的梁山伯,你吓我干吗?再乱说我真踢了。细珠轻轻抬起右腿,装模作样地做出要踢马建生的样子。踢,踢,我好怕怕啊!马建生调皮地眨了眨眼睛,故意弯下腰来撅着屁股对准细珠,踢左边还是踢右边?踢左边五角钱,踢右边一块钱。细珠被他逗得“噗嗤”笑出声来,你以为贴烧饼呢,还一块钱两块钱,我还没跟你收费呢!马建生把屁股撅得更高,有些不耐烦地,你到底踢不踢了?不踢我就不撅着了!你爱撅你就撅着,愿意撅到明天我也不管你!那你踢不踢了?不踢就给我两块钱!我还给你两块钱?你当自己是拦路打劫的土匪啊?细珠边说边抬腿朝马建生撅起的屁股上踢了一脚,还要不要踢了?哎哟,你还真踢啊?马建生嗷嗷叫了一声,一边站直身子,一边伸手捂着被踢疼的屁股,回过头嘻嘻哈哈地瞪了细珠一眼,一块钱啊,刚才你踢的可是右边的屁股!一块钱你个头啊!一张戏票才几角钱,你的屁股是金子做的啊?不给钱也行,马建生盯着细珠故弄玄虚地说,不过你得答应我一个条件。我还答应你一个条件?做梦吧你?细珠白了马建生一眼,忽地又改了主意,你先说说看,什么条件?让我当你的梁山伯。马建生瞪大眼睛,一本正经地觑着细珠,斩钉截铁地说。又要死了你!当我的梁山伯?胡子都没长全呢,还当我的梁山伯?那你当我的祝英台也行!我当你的祝英台?细珠重重呸了马建生一口,马建生,你要再瞎说,回家就告诉你大姐,看她揍不死你!我没瞎说,细珠,我就是想做你的梁山伯。马建生有些委屈地盯着细珠说,不做梁山伯,做许仙也行。呸!你这孩子发烧了吧,说什么胡话?细珠狠狠瞪了马建生一眼,别再胡说八道了,大晚上的好好走路,要不一会鬼都出来抓你了!《梁祝》的选段依旧在耳边嘤嘤嗡嗡地回荡着,细珠瞪大眼睛瞅着偌大的豪华房间,除了一应俱全的各种家具摆设,哪里还有什么马建生的身影?莫非刚刚是在做梦吗?可她明明没有睡着啊,怎么会在做梦呢?那会的马建生是真的喜欢她吗?他那会才多大点,人小鬼大的,懂什么喜不喜欢爱不爱的?往事历历在目,虽已隔了遥迢的距离,但每每想起来还是记忆犹新,梁山伯,祝英台,为什么非得是梁山伯与祝英台呢,马建生不知道梁山伯与祝英台到临了并没遇上什么好下场吗?梁山伯死了,祝英台哭裂了梁山伯的坟墓,最后双双化作蝴蝶翩跹而去,可这真的是他们想要的结局吗?怎么能说他想要当她的梁山伯呢,当了梁山伯,做了祝英台,痛断肝肠的,还能有他们的好吗?这是个谶,一个令人心悸的谶,或许马建生当年不那么说,他们倒是能够修得圆满的,可这世上永远没有假设,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再回到从前,再多的惆怅,再多的遗恨,也不过是华丽袍子上的一抹没有意义的苍白。她真的想过要和马建生修得圆满吗?细珠淡定地摇了摇头,不,她是他的姐,小时候是,长大后也是,永永远远都是,这个身份是绝对更改不了的,她根本不可能去想也不会去想,那不是自找麻烦故意捉只虱子往身上爬吗?她坚信她是喜欢马建生的,却又不愿也不敢承认她是爱过马建生的。怎么可能呢?就连在梦里她也没跟马建生牵过手,更没有发生任何逾矩的行为,她怎么可能会爱过他呢?那个小屁孩在她眼里始终都还是个小屁孩,他说过的话,她压根没当回事也没放在心上的,她怎么就会因为他几句不着调的话爱上他呢?可如果从来都没有爱过,她又怎么会总是莫名地想起那些早就该忘了的事呢?忘不了,忘不了。是因为爱,还是因为想念?这辈子,有那么多的人都曾经出现过在她的生命里,为什么她早就把他们当中的大多数都忘得一干二净了呢?她都四十年没见过马建生了,怎么就一直都对他念念不忘?如果这都不是爱,那爱又是什么?是她对小刘的欲念,还是对老许的依赖?“贤妹妹,我想你,神思昏沉饮食费。”“梁哥哥,我想你,梦中泪湿锦绣衣。”“贤妹妹来,我想你,提起笔来字忘记。”“梁哥哥,我想你,拿起针来把线忘记。”到底是哪里在唱?莫不是出现了幻觉?细珠只感觉到一阵阵恍惚,明明很多年都没看过戏了,更没听过《梁祝》的唱段,这声音到底是从哪来的?“贤妹妹,我想你,衣冠不整无心理。”“梁哥哥来,我想你,也怕黄昏日落西。”“贤妹妹来,我想你,哪一日不想到日落西。”“梁哥哥来,我想你,哪夜不想到鸡啼呀?”优美的唱腔,悦耳的旋律,感人肺腑的唱词,一点一点地噬咬着细珠敏感的心,这究竟是怎么了,为什么那些早就远去了她的世界的唱段会以这种不期而遇的方式突然响彻在她的耳畔呢?他爱她,她爱他,他想她,她想他,梁山伯与祝英台,马建生和她,为什么绕来绕去,兜兜转转的,一切又都回到了原点呢?她不是祝英台,马建生也不是梁山伯,他们从来都没爱过,再说这世上会有她这么丑的祝英台吗?祝英台端的是生得沉鱼落雁、闭月羞花,十万个她加起来,也比不过人家一个脚趾头,马建生怎么可能会爱上她,眼瞎吗?她不仅长得丑,还没念过书,又哪里能跟进过书院、出口成章的祝英台比?她是样样拿不出手,就连五姐和马菊秋,在相貌和才气上都高出了她许多,遑论祝英台?她一直都是有自知之明的,所以从马建生第一次说喜欢她的时候开始,她就一再告诉自己这是个笑话,是小孩子们过家家的游戏,当不得真的,可为什么在马建生转身而去后,她自己倒当了真呢?她真的当了真吗?不,那不过是她在寂寞难熬时欺骗自己,让自己过得舒心一点的小伎俩小把戏罢了,天一亮,她便又会毫不犹豫地告诉自己,一切都是不作数的。不作数吗?真就一点也不作数吗?如果不作数的话,为什么当她想起马建生来时,还有那么一点点淡淡的惆怅与忧伤呢?唉,为什么非要逼着她承认她爱过马建生呢?他们都四十年没见过了,等过了年就是四十一年了,承不承认又能如何,能改变现有的一切,还是能让时光倒流?什么都不能改变,时光也不能倒流,即使现在马建生就走到她面前来又如何?她是会哽咽着告诉他,她一直都在想他,等他回来,还是要微笑着跟他说一句回来了就好呢?他回不回来,日子不都还要按部就班地继续过下去嘛?再说他回不回来,对她来说又有什么区别呢?大半辈子都这么蹉跎着活过来了,难不成她还在指望马建生会给她寂如一潭死水的生活掀起一点点浪花吗?她没有等他,从来都没有过,她等的只是一段若有若无的心情,无关风月,无关红尘,与之相关的只是一天天老去的岁月,还有那一天天黯淡下去的无数个沧桑。她已经老了,老得再也无法找回昔日青葱的容颜,也找不回那些两小无猜的懵懂与纯真,还有什么必要再去执着地忆念往日的是是非非?都过去了。是的,一转眼,什么都过去了,那些远古时代的恩恩怨怨,情情仇仇,不都在岁月流浪的痕迹中被风沙一点点地碾作了尘泥吗?她是她,他是他,即便零落成泥,也是各奔东西,尘归尘,土归土,又何必总在雪花飘飞的季节,踯躅着走出来寻找一场陌上花开的明艳?她和马建生早在四十多年前就错过了,再回首,白雪皑皑,莽莽,茫茫,早就把那时的心动与心跳,彻彻底底地湮没在了坚硬的冰层之下,就连一抹苔痕也无从找寻,又怎么拣拾得起她丢了许久的欣喜与愉悦呢?“我想你时肠欲断。”“我想你时常常落泪呀!”“你想我来我想你。”“今世难以成连理”。细珠终于听出这是《梁祝·楼台会十相思》的唱词,不是她的幻听,而是从老许的卧室里传出来的。老许的卧里也有一台挂在墙上的大彩电,难道是老许在听戏?他不是说他困了嘛,怎么这么晚了倒有精神看电视了?唉,老许本来就是拿话搪塞她的,哪里是真的困了,她怎么又傻乎乎地信了呢?今世难以成连理,这到底唱的是她和马建生,还是她跟老许?“既然如此我辞别你”“梁兄,你这个样子,我……”“我死在你家总不成呀!”“梁兄你休要失意灰,问梁兄今宵别后何时来。”何时来呢?祝英台问梁山伯何时来,何尝不是她在问老许何时才肯接纳她呢?“回家病好来看你,倘是我短命夭殇永不来,如若我有不测长和短,到胡桥镇上立坟碑。”梁山伯这说的是什么话,他不知道他说的是一个谶吗?细珠知道,戏唱到这儿,梁山伯也就快死了,可他死了,祝英台该怎么办,她金细珠又该怎么办呢?“立坟碑,立坟碑,梁兄呀你红黑两字刻两块,红的刻上我祝英台,黑的刻上你梁山伯,我与你生前不能夫妻配,死也要与你成双对。梁——兄!”祝英台这是下了必死之心啊,没了梁山伯,她也决不会苟合在这人世间,可她没了老许又会如何?会死吗?当然不会。她离开了马建生也从未寻死觅活过,更何况是老许?祝英台与梁山伯情比金坚,生死相随,只萍水相逢的她和老许又怎么比得过?再说,她跟老许那档子事,完全是她剃头挑子一头热,跟人家老许完全牵扯不上一点关系,又有什么可比性呢?细珠的神思变得越来越恍惚起来,为什么偏偏是梁山伯与祝英台,这都多少年没有听过这出戏了啊?三更半夜的,老许还在听戏,这得有多大的戏瘾,是不是他年轻的时候也跟他媳妇一起去电影院看过上海来的越剧团唱戏啊?那个时候的他是不是也像马建生一样,一门心思地想做成梁山伯?可梁山伯年纪轻轻就死了,有什么可羡慕的?梁山伯和祝英台,生不能聚首,死了化作蝴蝶后才能比翼双飞,又有什么值得庆幸的?化作蝴蝶后的他们就幸福了吗?鬼才知道!戏文里压根就没讲到他们化蝶后的故事,谁能晓得他们终究是幸还是不幸,就像她和马建生,刹那的心意相通,换来的却是长达数十年的意难平,如果时光可以倒流,让她重新来过,兴许她都不会选择跟马建生认识,或许,从来都无缘相逢,是要好过擦肩而过、失之交臂的,因为唯有那样,心才不会痛,也不会因为遗憾而难过。“三载同窗情如海,山伯难舍祝英台。相依相伴送下山,又向钱塘道上来。”“书房门前一枝梅,树上鸟儿对打打,喜鹊满树喳喳叫,向你梁兄报喜来。”“弟兄两人出门来,门前喜鹊成双对,从来喜鹊报喜信,恭喜贤弟一路平安,一路平安把家归。”是老许在唱。他变换着祝英台与梁山伯的身份,唱得声情并茂,余音绕梁。“出了城,过了关,但只见山上的樵夫把柴担。”“起早落夜多辛苦,打柴度日也艰难。”“梁兄啊,他为何人把柴担,你为哪个送下山?”“他为妻儿把柴担,我为你贤弟送下山。”“青青荷叶清水塘,鸳鸯成对又成双。梁兄啊,英台若是女红妆,梁兄你愿不愿配鸳鸯?”“配鸳鸯,配鸳鸯,可惜你英台不是,不是女红妆!”这老许还真有意思,大半夜的,看戏听戏也罢了,居然还自己唱了起来,只可惜他也是梁山伯那样的呆头鹅,要不怎么会一点都不明白她的心意呢?不,他明白的,他不过是在装糊涂,可这糊涂他倒是还能装多久呢?只要自己打定了主意不回去,金老六他们也没上心找她,她可要就在这里把“牢底坐穿”。呸,这哪里是牢底了?这明明就是安乐窝!只要有老许在的地方,不论是眼前的豪宅,还是只可避风雨的寒窑,在她看来就都是温暖的港湾,可老许什么时候才能像她一样,打定了主意要跟她一起过下去呢?配鸳鸯,配鸳鸯,老许啊老许,你可知道,我虽不是那才貌双全的祝英台,也期望与你配鸳鸯啊?“眼前还有一口井,不知道井水有多深。”“井水深浅不关情,还是赶路最要紧。”“你看那井底两个影,一男一女笑盈盈。”“愚兄明明是男子汉,你为何将我比女人!”老许继续有一搭没一搭地唱着,细珠也跟着有一搭没一搭地听着。要说这老许不仅相貌长得周正,嗓音也是极好的,瞧他把这段《十八相送》唱得多婉转多深情,只可惜他还是不能弄懂她全部的心思,害她只沉浸在他的歌声里,越来越彷徨,越来越惆怅。此时此刻的细珠,非常肯定她是对老许动了不该动的心思的,可这世上又哪里有那么多的不该,很多时候,大家不都在错误的时间做对了事,把看似的不该变成了该嘛!男欢女爱,郎情妾意,有什么该不该的?她已经压抑了数十年,也委屈了自己数十年,老了老了,还有必要再像从前那样总是把自己最真实的想法搁在心底吗?她的心也老了,老得再也搁不下那些经年累月的伤痛与无奈,她想给它一个释放的出口,她想让它不再活得和她一样疲惫,一样孤寂,唯一的办法,就是伸出双手,张开双臂,去拥抱这世上一切的欢喜与清欢。在寂寞的人生之路上,因为缘分,她在茫茫的人海中遇见了老许,遇见了善良,遇见了阳光,又有什么理由去推开这一份上天的恩赐呢?是的,老许是上天赐给她的,就跟梁山伯是老天爷赐给祝英台的一样,唯有大胆勇敢地,去面对,去接纳并拥抱这份情感,她的生命才能绽放出绚烂多姿的精彩之花,那么,她再前瞻后顾着犹豫不前,就不仅是对上天的违逆,更是对自己的无限亵渎了。喜欢就是喜欢了,需要就是需要,说出来有那么难为情吗?她和老许都是历经过世事的老人了,早就不是什么青涩懵懂的小孩子了,还有什么放不开,又有什么值得她一直都这么拧巴着的?告诉老许她需要他真有那么难吗?告诉老许她对他产生了超出想象范畴之内的情感就真的很丢人吗?于春兰说,喜欢一个人,想跟一个人在一起,就应该大胆大声地说出来,要抱着大无畏的精神,不怕丢脸,不怕被拒绝,不怕被骂,不怕被嘲讽,甚至是不怕被侮辱和唾弃。可她还是担心老许会因此厌恶她唾弃她,最终弄巧成拙,到那时就一点回旋的余地也没有了。你怕什么呢?怕失去老许吗?你本来就不认识老许,也没有得到过他啊,大不了一拍两散,有什么的?她仿佛听到于春兰在对她说话,于春兰不停地在给她打气,给她鼓劲,去啊,你不是想跟他好嘛,想跟他好就明明白白地告诉他啊,一个人待在房间里瞎琢磨能有什么用?告诉他什么呢?细珠忐忑不安地盯着于春兰,六神无主地说,我能跟他说些什么呢?我们才认识几天,就跟他说这些,他会怎么看我怎么想我?于春兰瞥着她坏笑着说,你吃猪头肉的时候不是已经暗示过他了嘛,就顺着你那会想说的话继续说下去不就好了?说什么?到底要她说什么?细珠的额上渗出了豆大的汗珠,说她是祝英台,他是梁山伯,还是说她想做他的女人?哎呀羞死人了,尽管已经六十二岁了,算是个过来人了,可她明明还是个未经男女之事的老处女,这种话叫她怎么说得出口?刚刚老许已经佯装糊涂把她搪塞了过去,这会子再把这难以启齿的话挑明了说出来,不是主动招老许白眼吗?你又想要老许,又不敢把心里的话当他的面说出来,前怕狼后怕虎的,这不是自己找不自在吗?于春兰睨着她撇了撇嘴说,反正该怎么着,我都告诉你了,做不做就得听你自己的了。你不是说老许是个难得的好男人嘛,这年头的好男人可是越来越少了啊细珠,过了这个村,就没了这个店,到时候你想买后悔药也没地去买!怎么样,想好了吗?想好了就赶紧去告诉他啊!反正又没有第三个人看见听见,你倒是有什么好怕的?不不不,凡事不能操之过急,万一她说出什么不该说的,或是没有说在点子上的话,把老许吓跑了怎么办?春兰,你就别尽给我出馊主意了,你出个正儿八经的主意,行不行?什么叫馊主意?这种事不就是要当面鼓对面锣,直截了当地说清楚吗?正儿八经的主意,你以为是谈婚论嫁呢,人家老许能把你敲锣打鼓地娶进门来?谁说我要老许娶我了?细珠没奈何地瞪了于春兰一眼,忽地又放低姿态求她说,好春兰,你主意正,赶紧帮我想个不会让老许厌恶我,又能让他晓得我心意的法子,这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万一他也像金老六一样冲着我吹胡子瞪眼睛地发脾气,怎么办?他发脾气就发脾气呗!那是他的事,你管他做什么?于春兰不由得叹口气说,刚才不是都跟你说得很明白了嘛,你本来就不认识老许,他要是拒绝了你,你就当从来都没认过他不就好了?他不认识你,你也不认识他,一切回到起点,你也没什么损失不是?细珠抬手挠了挠自己半秃的脑袋,理是这么个理,可我明明是认识他的,我怎么当没认识过他呢?于春兰说,认识他有什么要紧的,你又不是只认识他一个人,怎么就绕不过这个弯来,要不别人都说你呆呢!细珠忿忿地白了于春兰一眼,我呆,你聪明,你聪明怎么也一直没能把自己嫁出去呢?干吗扯到我啊?这不是说你跟老许的事嘛,你扯我干吗?于春兰睃一眼细珠,不高兴地说,你到底还要不要我给你出意了?要的话就乖乖听我的话,别这也不行那也不成的,你要一会这样,一会那样,神仙来了也帮不了你!不就是个老许嘛,瞧把你搞得神魂颠倒茶饭不思的,再这么下去,你都快赶上神经了!你才神经呢!细珠嗫嚅着嘴唇,不服气地说,你不神经,能被你妈送到三医院去?你说什么?没说什么。你当我聋了什么也听不见吗?真没说什么。好吧,我就当你真的什么也没说过,于春兰斜睨着她重重叹了口气,细珠,你没救了,真的没救了。什么有救了没救了,于春兰这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你陷进去了,于春兰把头摇得跟拨浪鼓一样,不住地叹着气说,不就是个男人嘛,瞧你那点出息!什么?怎么又扯到出息不出息上来了?你不就是需要个男人嘛?这个男人可以是老许,也可以是老马,老王,老丁,老朱,你干吗非得在意他们怎么想怎么看呢?还不就是男人女人间那点破事,你想要就要,不想要就不要,想那么多干吗,吃饱了撑的?说白了就是你对老许动了真情,你在意他的感受,在意他对你的看法,在意你们到底能不能修成正果,还说什么只是欣赏不是爱,这不是自欺欺人吗?她真的对老许动了真情?她是爱上了老许,而不仅仅是对他产生了依赖之情?这世上到底什么才是爱呢?她一辈子都没有谈过恋爱,也没跟任何男人发生过性关系,教她如何去诠释爱领会爱的深意?她甚至不知道什么才是爱,不懂得如何去爱一个人,于春兰怎么就能轻而易举地判定他爱上了老许?如果非要把欣赏和喜欢说成爱,那她对马建生和小刘的感情又是什么?她爱马建生吗?她爱小刘吗?或是她爱过马建生,爱过小刘吗?没有!细珠斩钉截铁地认定自己对马建生的感情只是建立在姐弟感情之上,介于友情与爱情之间的第三种感情,而她对小刘的感情便只剩下赤裸裸的欲望了。无论是马建生还是小刘,她都从不曾爱过,又如何会爱上老许?她只是喜欢老许,依赖老许,可喜欢和依赖,乃至她想要把自己完完全全地交给老许的欲望,从根本上来说都不是爱,所以对于于春兰的断言,她真的无从理解,也不想理解,更不愿去理解。就是一个女人对男人的需要,就是一个有着正常生理和心理需求的女人,渴望拥有一个能够跟自己朝夕相伴的男人而已,哪有那么复杂那么深奥?细珠知道,她从来都不是什么祝英台,也不会成为祝英台,因为她压根就没有经历过爱,更不懂得什么是爱,就算给他一个梁山伯,她也不知道该如何去爱,如何去维系一段天长地久而又妙不可言的感情。祝英台为了梁山伯化蝶而去,她又能为了谁在云端痛并快乐着翩跹起舞?马建生?小刘?还是老许?都不是,一个都不是。没有爱,也就不会有痛苦,这也是于春兰跟她说的。尽管这大半生她活得并不容易,但也确实没有因为男人陷入任何的痛苦中去,哪怕是让她惆怅了几十年的马建生,亦从未带给她任何的苦恼与煎熬,她又从哪里拥有过爱呢?爱,对细珠来说,是一件特别遥不可及的存在,而爱情之于她,更是一种稀有的奢侈品,仿佛从来都不曾打她身边路过,更没有与她产生任何的交集。她爱过谁,谁又爱过她?一个从来都没有谈过恋爱,甚至连男人的手都没有拉过的女人,她有什么资格去奢谈爱情?或许,她命中注定就是与爱无缘的,不管跟哪个男人都无法修成正果,又何必自寻烦恼,非要让自己陷身于爱情的泥沼呢?没有爱情,没有男人,这几十年来她不也都过得安安逸逸、无忧无虑的,为什么非要用爱情来见证她来过的痕迹?在经历了几次相亲却都以失败告终后,细珠就对所谓的爱情不抱有任何希望了,所以她根本就不知道什么是爱,更无从体会爱情的滋味与魅力,又怎么能睁着眼睛说瞎话,逼自己承认她爱过马建生或是小刘呢?至于老许,她也只是对他产生了一种极其强烈的依赖性,从一开始她就知道那与年轻人的爱情没有丝毫的关系,她就是需要老许,需要一个像老许那样的男人,给她温暖,让她安心,领着她一起走进春天,一个百花争妍、姹紫嫣红的春天。她没有爱上老许,至少现在还没有,那么她对老许的感情,除了依赖之外,难道都是建立在欲望之上的吗?是的,她极度渴望拥有老许,极度渴望融入老许的生命,去感受他的体温,他的力量,甚至是他的热情,他的冲动,而这似乎又不该是她这样年纪的女人所应有的表现。如果把这种感情只简单又笼统地归结为欲望,好像也不太准确,更是对她和老许的亵渎与侮辱,那么,她是在爱情之路上慢慢开了窍,并神不知鬼不觉地打开了恋爱之门吗?她爱老许。她不爱老许。她怎么可能会如此简单如此没头没脑地就爱上了老许呢?她关心过老许喜欢穿什么衣服喜欢吃什么食物吗?她曾试图过变着花样地给老许做各种好吃的吗?她没有。她怎么就不可能会爱上老许呢?每天早上一起床,在客厅碰见老许的那一刹,她的脸上总会不由自主地腾起片片红云,心也跟着扑通扑通地跳个不停,只生怕一个不小心就会招来老许的嫌恶,如果这都不算爱,那什么才是爱呢?她不爱老许。她爱老许。默认,否认,否认,再默认。细珠的脑子乱成了一锅糨糊,因为她实在不知道爱上一个人到底是种怎样的感觉,过去的经历无法提供任何有效经验用来作为依据,她唯一知道的就是,年轻时候的她一直都想要一个男人,一个可以给她一个家的男人,一个可以让她名正言顺地以某某妻子的名分存活于这个世间的男人。想要把自己嫁出去,想要找个男人把她娶回去,不过是一个女人最本能的想法,跟爱情又有什么关系?于春兰经常捉弄她说,细珠,你就应该找个男人好好谈一场恋爱,否则这辈子你就白活了。为什么非要找个男人谈场恋爱呢?于春兰说,女人只有恋爱过了,才会理解什么是真正的人生,像她这样一辈子都没经历过男人的女人,不过是活了个稀里糊涂罢了。没谈过恋爱就是活得糊涂?那什么才算是活得明白呢?你找个男人谈一次恋爱不就什么都知道了!她倒是想找,可找谁呢?谁也看不上她,她也不想沾染上一身腥臊,都大半截身子埋进黄土里了,还谈什么恋爱作什么妖?你不是想知道什么是爱嘛,不谈恋爱怎么知道?去去去,她都多大岁数了啊,还谈恋爱,传出去不得被镇上的人笑话死?要说恋爱的话,也该是在最青葱的花样年华里啊,可那些年,她偏生被各种的白眼与自卑蹉跎了过去,而今都老到快掉牙了,再回过头来琢磨爱情,岂不是天下最荒唐又最荒谬的事?尽管不知道什么是爱情,也不想费力去搞清楚什么才是爱情,但细珠心里依然有个坚定的声音在告诉她,她不仅依赖老许,信任老许,喜欢老许,而且还对他夹杂了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愫。她不敢说那就是爱,也不敢说那不是爱,管它爱不爱是不是呢,凡事顺从自己最本初的心意去做就是了。老许好像把电视关了,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没从他房间里传出《梁祝》的唱段和任何声响了,细珠猜他已经睡着了,可就在这节骨上,一种前所未有的从未听过的哼哼唧唧的声音,却以不动声色的姿态突然划破了夜的宁静,迅即传到了她的耳畔。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在叫,嗷嗷嗷嗷地叫,伴随着粗重的喘息声,停都停不下来的感觉。细珠伸长脖子,倾耳聆听着那些奇奇怪怪的声音,才听了一两分钟,就突地明白了过来,整张脸立马都火辣辣地发起烫来,连耳朵都一直红到了脖颈。这老许平常看上去文质彬彬、温文尔雅的,怎么也跟于春兰一样,喜欢在三更半夜里看这种鬼片子?他想女人了吗?想找女人还不容易,不就是钱的事嘛,为什么非要看这种见不得人的鬼东西?于春兰那是没办法,跟她一样不招男人待见,又正是虎狼一样的年纪,看个黄色录像释放释放倒也情有可原,可老许都这么大了还看这个,不是老不正经没羞没臊嘛?再说了,以他的条件,完全可以去洗头房洗脚房找小姐啊,或是像大哥一样,在外头神不知鬼不觉地找个董小宛,干吗非要在家偷偷看这个呢?不,不对,她都来了这么些日子了,也从没听到过老许放这种片子,怎么偏偏就在她想要向他告白的时候看起了这个,而且还让她听到了那些不堪入耳的淫秽的声音?老许是故意的吗?他是在向她作出某种暗示吗?他是想通过放黄色录像的方式暗中给予她积极回应吗?他要她?要她做他的女人?要她代替他老婆,和他一起划着船儿奔向春天的岸边吗?真是这样的吗?细珠搞不清老许之所以这么做的出发点是什么,但她可以断定老许是想女人了,和她想男人是一个道理,既然如此,那就顺应天意,把该办的事都办了呗!细珠缓缓打开房门,蹑手蹑脚地走到老许卧室门口,发现门居然是虚掩着的,那些哼哼唧唧的声音变得越来越清晰,越来越浮浪,像潮水一样迅即灌进了她的耳朵,心也跟着跳得愈来愈快,扑通扑通地响个不停。她就这样推开房门走进去吗?老许看到她后会有什么反应,是迅速关掉录像,假装睡觉,还是大声将她喝退,抑或假装看不见地放她进来,任由她慢慢地,慢慢地向他靠来?是进去,还是返回自己的卧室,细珠着实犯了踌躇,一旦进去了,无论发生些什么事,她可都是回不了头了的,可就这么退回去了她又不甘心,要知道这可是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也可以说是唯一的机会,若是因为怯懦,或是放不下这张老脸,选择了放弃,那她终将会与老许失之交臂,越行越远,越行越远,乃至彻底再也不见。细珠把脸紧紧贴在老许卧室房门外的门框上,倾耳聆听着录像里传来的各种叫声,连心也跟着不由自主地颤抖了起来。她听到了和录像里发出的声音完全不同的声音,那是老许厚重的喘息伴随着一阵阵压抑的低吼呻吟,随即,她的额上便渗出了一颗颗黄土大小的汗珠。她受不了了,她不想再躲在门外犹豫不决了,今晚,她一定要让自己如愿以偿地成为一个真正的女人,一个彻彻底底的真正的女人。说她是潘金莲她也无所谓了,她要的就是老许这个西门庆,怎么了?他需要一个女人,她需要一个男人,一没偷,二没抢的,怎么就见不得人了?老许的喘息越来越重,老许的呻吟不再压抑,细珠的心砰砰砰地跳得愈来愈快,愈来愈急,她感觉自己就快变成一块烧旺了的煤炭,若再得不到雨露的浇灌,必定会被燃成一块煤渣,所以她根本就没有第二种选择,唯有推开虚掩的房门,迅速抵近老许,才能将她彻底解救于水火之中。就在细珠还在迟疑不决的时候,恍惚中她仿佛又听到了于春兰的声音。于春兰以不容置疑的口吻对她说,快进去啊,只要跨过了这个门槛,生米就煮成熟饭了,就算老许想丢下你也不可能了。快啊细珠,再发呆,错过了最佳时机,你就后悔去吧!真要进去吗?真要豁出去这张老脸,不由分说地出现在老许面前吗?万一老许骂她不知羞耻不要脸怎么办?骂什么骂?于春兰恨铁不成钢地说,老许把门虚掩着是什么意思?不就是故意给你留的门嘛?他就生怕你听不到那些淫荡的声音呢,否则他早就把门关严实了在房间里悄没声息地偷看了。你没谈过恋爱,男人的心思你一点也不懂,他这就叫故意勾引你,明白吗?老许是故意给她留的门?老许是故意让她听到那些不堪入耳的嗷嗷嗷嗷的叫声的?老许这么做的目的都是为了勾引她?可老许为什么要勾引她呢?他要相貌有相貌,要财富有财富,想找个像模像样的女人还不容易,怎么会无缘无故地看上她而且还要勾引她呢?难道是吃猪头肉前自己对他说的那些话触动了他心底深埋的欲望,让他慌不择食、急不可耐?你管那么多干吗,推开门进去就是了!推开门,推开门,她嗫嚅着嘴唇,有些失措地举起手,一边隔着门缝偷偷往里瞄了一眼半躺在床上的老许,一边颤抖着推着门,却觉得脚底下突地仿佛被灌了铅一样沉重,任凭她使尽了力气,愣是怎么也无法往前挪动一步。进去啊,还愣着干啥?于春兰催促着她说,再不进去,我就进去了啊!你进去,你进去,你进去做什么?你说呢,进去了还能做什么?于春兰的嘴角露出一丝诡异的微笑,细珠,你到底进不进去?不进去,我可真要进去了啊!啊?细珠左右为难地盯了于春兰一眼,这不是逼着她上梁山,落草为寇吗?隔着门缝,她看到了老许曲线毕现的身体,她看到了老许的两只手正不老实地游移在肚皮上来来回回地起伏着,她看到了老许那张不知道是因为痛快还是因为痛苦而稍显扭曲变形的脸,还看到了老许因呼吸加速而张大的嘴巴,仿佛只要它轻轻一动,就能把她给整个儿地吞噬进去。老许这是在做什么?怎么跟金老六小时候躺床上玩小鸡鸡时的情状一模一样?还没等她回过神来,她又听到了从老许嘴里发出的接近低吼的呻吟声,和录像里发出的嗯啊嗯啊的浪叫声组合在一块,此起彼伏,恰似小和尚念经一样,声声都直击她的心扉,让她欲罢不能。火就这么团团燃烧了起来,从上到下,由内而外,前前后后,左左右右,那一刹,她的头发、眉毛、眼睛、鼻子、嘴巴、耳朵,乃至整个身体,没有一处不在往外喷火,没有一处不是热血沸腾,她知道,她已经被熊熊燃起的欲火大火吞噬了,此时此刻,她心里所有的杂念都化作了一个念想,那就是眼前的这个男人是属于她金细珠的,她决不会让任何人用任何方式从她手里抢走老许,包括和她同病相怜的于春兰。是的,老许是她的,是她金细珠的男人,他一切的一切,包括他微微闭起的双眼,起伏的胸膛,矫健的下肢,还有他双手遮盖住的坟起处,都是她金细珠的,她不仅要大声地宣布她对老许的主权,还要在他身上留下深深的、深深的烙印。那一瞬,细珠完完全全沦陷在了欲望的漩涡中,她甚至觉得老许的每一声呻吟都充满了诱惑,甚至还带着些许诗意,这让她着迷,更让她着魔,于是,在于春兰喋喋不休的怂恿和撺掇下,她终于大胆地推开虚掩着的房门,半眯着眼睛闯了进去。电视上,那对白皮肤蓝眼睛,看不出真实年龄的男女,正在进行着无法用语言描述的勾当;床上,老许正用双手握着他那话儿进入了最后的高潮。此时此刻,冒冒失失闯进房间来的细珠,满脑子里都是嘤嘤嗡嗡的声音,当她不知所措的目光碰到老许讶异震惊的目光时,想也没想地就径直走到电视机前,背对着电视,直愣愣地站到了老许的床前。她的背正好挡住了荧屏上那一幕幕活动的春光图,她半眯着双眼的脸正好对着老许用双手握住的坚挺,和他那张欲望偾张的脸。老许的手依旧没有停下来的意思,老许的眼睛瞪得跟珠子一样大,就那么直勾勾地看着她,仿佛下一秒就要爬起来一口把她吞到肚子里去。她不是第一次看到男人的生殖器,金老六小的时候都是由她抱着把尿的,他的小鸡鸡她不知道看了多少回摸了多少次,可那毕竟还是个孩子,毛都没长出来的,压根不能跟成年人相提并论的。除了金老六,她还看到过父亲的性器官,不过那会老头子已经老到不能再老了,全身的肌肉都萎缩了,那话儿更是蔫得不像话,要不是兄弟姐妹们没一个人愿意为他擦洗身子,侍候他拉屎撒尿,她说什么也不会往那地方看的。在细珠的印象里,男人的那话儿不是小的就是蔫的,总之都是耷拉着的,也就是比女人多出来的一块肉而已,和于春兰说的黄色录像里出现的那些男人完全就不是一回事,所以每当于春兰在她面前说什么粗啊细的,长啊短的,她就总会按捺不住地去想,男人的那玩意究竟是怎么长的,还一会长一会短、一会粗一会细的,难不成是在变戏法吗?老许的手就像生根的藤一样缠住了他那根冲天利器,好家伙,它怎么会有那么大那么粗,难怪于春兰一直说那话儿越大越粗的男人越能让女人欲仙欲死呢!细珠呆呆地盯着老许的坚挺看愣了神,完全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做,是要学着老许的样子,用自己的双手去刺激它爱抚它,还是要学着黄色录像里那些放荡女人的样子,义无反顾地张开嘴,像含棒棒糖一样把它整个儿含进嘴里?除了吴奶奶的猪头肉,棒棒糖也一直是细珠的最爱,每次卖完破烂后,她都会买一根糖果色的棒棒糖一路舔到家,哪怕被四姐训了好几回,她也依然不改初衷。不就是棒棒糖嘛,谁规定只有小孩子才能吃?人老了,总是会有人装作什么都懂的样子告诉你这不该那不该的,夏天不能吃冷饮,晚上不能喝浓茶,怎么说到最后竟连吃根棒棒糖的权利也没了?她就是喜欢棒棒糖嘛,那五颜六色的糖果色看上去就赏心悦目,放嘴里舔一口,更是甜醉到了心底里去,有什么理由能让她心甘情愿地丢掉这个保持了几十年的嗜好呢?就一句棒棒糖是小孩子吃的东西,那完全就没法说服得了她的。年纪大了就该死吗?这也不能做,那也不能吃的,那让她做什么吃什么呢,在家端坐着等死吗?四姐自己不是也爱吃大白兔奶糖嘛,好几次都被她撞破四姐背着大家偷吃大白兔奶糖,她倒有脸来训斥她不该吃棒棒糖,这不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吗?四姐还硬着嘴皮子说大白兔奶糖跟棒棒糖不一样,一把年纪了还天天含着棒棒糖,会被人笑话老不正经的。横竖不都是糖嘛,棒棒糖跟大白兔奶糖到底有什么不一样的?大白兔奶糖剥了糖纸放嘴里,嚼吧嚼吧就可以吃掉了,可棒棒糖却是用嘴舔的,你这么大个人,天天走街上伸出舌头舔着根棒棒糖算怎么回事?什么怎么回事?小孩子能伸出舌头舔棒棒糖,她就不能了?舌头又不是乳房阴道,被人看见了很丢人吗?细珠压根就没把四姐的话听到心里去,甚至觉得她很是荒唐可笑,然而就在她的目光撞到老许那话儿上的当会,她好像一下子便突然明白了四姐为什么不让她吃棒棒糖的缘故了。老许那根突起的坚挺不就是一根放大的棒棒糖嘛,而她含着棒棒糖不停地吮吸着的动作,不就跟含着他那话舔来舔去是一样一样的吗?细珠想着想着,浑身变得愈发燥热起来,莫非,她喜欢吃棒棒糖,就是为了今天能够熟练地把老许的那话儿含在嘴里所做的练习吗?自打细珠的目光定定地落在老许的坚挺上后,就再也没有转移开过。她好想上前一步,毫不犹豫地蹲在老许的床边,用双手握住老许的坚挺,然后让它在她的掌心里变得愈来愈大,愈来愈粗,再不顾一切地将它含进嘴里,就像吃棒棒糖一样,从上舔到下,再从下舔到上,从左舔到右,再从右舔到左,从前舔到后,再从后舔到前。这是她第一次见到成年健康男人的性器官,而且还是这么近距离地看到它,这让她有种说不出来的快感,既让她感到惊喜,又让她感到惊慌,既让她按捺不住地想要与他合二为一,又让她感觉到一阵阵忐忑不安。都已经到了这步田地了,该看的都看到了,不该看的也都看到了,难道这会子还有打道回府、偃旗息鼓的可能吗?她知道,现在就算她从老许的房间里退出去,她和老许的关系也不可能再是从前的老大哥和大妹子那般简单了,这世上哪里会有什么大妹子眼睁睁地看着老大哥半躺在床上用双手不停地折腾他那根命根子的?只有丈夫和妻子才会如此坦诚相待,她现在唯一该做的就是脱光衣服爬上老许的床,和同样赤身裸体的老许紧紧搂抱在一起,舔他的屁股,舔他的坚挺,并让他深入她那块还未开垦的处女地,深深地,深深地。我来了老许,细珠低下头慢慢脱去身上的毛衣,与此同时,老许也达到了最后的高潮。她听到老许发出了一声低低的吼叫,她能听出那是欲望得到满足后的深深的幸福感。细珠。他轻轻唤了她一声。嗯?她有些不安地抬起头,已经脱下的毛衣迅速掉到了地板上,她看到老许正用一种灼热的目光紧紧地盯着她的周身瞟来瞟去。老许。她听到自己也轻轻回应了她一声,声音里充满了期待与渴盼,还有一丝丝的忐忑。她正犹疑着到底要不要走上前或是继续脱掉身上的衣服时,老许腾地一下就从床上跳了下来,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飞快地冲到她身边,还没等她反应过来,就把他那张火热而又滚烫的唇,铺天盖地地盖到了她的嘴上。天哪,老许这是在吻她吗?这可是她的初吻,她的初吻就这样被老许给夺走了吗?细珠心里一阵阵窃喜,又一阵阵惊慌,她可是真正的久涸无雨,没男人的时候想男人,可当男人真的闯进她生命里的时候,她却又不知道到底该如何应对了。老许在吻她的同时紧紧地搂抱住了她,双手也开始变得不老实起来,不是在她胸前揉捏上一把,就是在她的屁股上轻轻地掐一把,搞得她立马就变得心猿意马起来。于春兰说得没错,老许就是故意虚掩着门要引她上钩的,连她这样的女人他都能看得上,也可见老许这些年究竟饥渴到了怎样的程度。他怎么不去外面找女人呢?是怕花钱,还是怕染上不干净的病回来?管他呢,他不去外面找女人不是更好?此时此刻,他就是她的梁山伯,她就是他的祝英台,深深的一个吻,她就要和他一起化作蝴蝶飞上九霄云外去了。细珠。老许轻轻咬着她的耳垂,满眼里都写着大大的贪欲与放纵。老许。她实在不知道该如何回应他,只低低地喊了一声老许。老许不仅人长得帅,身材也保持得特别好,真不比小伙子差到哪儿去,只一眼就甜醉了细珠整个心田。这就是她等了几十年盼了几十年的男人吗?老天爷到底对她是不薄的,在这样的年纪竟然还让她遇见了这么一个完美的男人,以后的日子就算不会笑着醒过来,也会比吃了蜜糖还要甜,即便让她减寿十年,她亦心甘情愿。细珠。老许伸出舌头舔了舔她的鼻尖,双手早已按捺不住地游移到了她的腰部。细珠只觉得浑身一阵酥麻,不由自主地往后退了半步,老许也紧紧跟着她往前迈了一步,扶着她腰肢的手变得越来越不安分起来。他尝试着脱掉她身上的毛裤,她瞪大眼睛觑着他那张早已汗雨淋漓的脸,心里又突突突地敲起了不知所以的战鼓来。就这么把自己完完整整地交给老许吗?她对他真的了解吗?她真的希望跟他发生那种事吗?被老许紧紧搂入怀中的细珠又开始变得犹豫不决起来,她已经做了几十年的老处女了,她原本是打算带着这清白之躯去火葬场的,就为了一个萍水相逢的男人,便要她丢掉保持了这么些年的贞操吗?这么做真的值得吗?老许是有老婆的,尽管他老婆一直都在澳洲照顾孩子,可终归是要回来的,到那时,她又该如何自处?她真的会像自己之前想的那样,能够毫不吝惜地把老许还给老许媳妇吗?她不知道。她无法做出任何的承诺。老许是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吻过她的男人,更是唯一一个跟她有过肌肤之亲的男人,她真的不能保证自己在面对老许媳妇时,还能够保持一份无动于衷的体面与豁达,要是到那时她不想把老许还给老许媳妇,该怎么办?跟老许媳妇打架吗?逼老许跟他老婆离婚?不,她从没想过要跟老许结婚,这么大岁数了,大半截身子都埋进黄土里了,还要那个形式做什么?即使她不想逼老许离婚,她又会舍得离开老许吗?难不成她要留下来跟老许媳妇一起侍候老许?就算老许和老许媳妇都愿意,他女儿也是不可能成全他们的啊,退一万步说,哪怕他女儿对此也置若罔闻,她就能接受两女共侍一夫的局面吗?不,她还没有丧失理智,更没有无耻到那个地步,无论如何,她都是不愿跟老许媳妇争抢同一个男人的,因为那有悖于她的骄傲和做人的原则。那么,现在的她只是想过把瘾就死吗?只求曾经拥有,不求天长地久?难道这就是于春兰给她灌输的爱情观在她意识里的体现?是的,她的确很想要一个男人,也非常渴望被一个懂她了解她的男人千怜万爱,让她在对方的怀抱里清晰地感受到这个世界的温暖与柔情,可眼下的她跟老许又到底算是什么,一对偷腥的猫,还是一对偷食的野鸳鸯?从一开始,就是她对老许抱有不切实际的幻想,而老许从来都没对她有过任何的表示,尽管现在赤身裸体的老许正表现得非常亢奋,但她到底还是没搞清楚是他真的也像她那么需要她,还是只是因为看了黄色录像把持不住了才向她发起了主动进攻。于春兰说,男人都是下半身思考的动物,万一老许打心底里对她并没有那种意思,等激情过后他慢慢恢复了理智,是不是会埋怨她且更加嫌恶她呢?老许已经把她的毛裤褪到了大腿下边,又伸手去拉扯她的秋裤,而这一次,她没有再让老许继续放纵下去,而是缩回搂抱着老许的双手,紧紧护住了她的腰部。怎么了?老许很显然没搞明白细珠到底是什么意思。短暂的僵持后,老许再次拉扯起她的秋裤,并且加大了力度,以不容置疑的态度,一下子就把她的秋裤连同毛裤一起撸到了脚踝处。老许还想借着蛮劲,一鼓作气地扯开她下身仅剩的花内裤,但被细珠坚决地抵制住了。四目相对,老许的目光里充满了不解,而她的眼眶里却多了打转的泪水。她是真心喜欢老许的,也是真心想跟老许好的,可她的心里又充满了恐惧与不安,对未来,对老许这个人,她都无法把控更无从把控,她真的很害怕短暂的拥有过后便是长久的失落,既然已料定她和他之间不会有一个完美的结局,那又何必开始?一个马建生,已经让她愁绪丛生了大半生,如今再添个老许,往后的日子叫她如何熬得过去呢?她不害怕孤单,她怕的是无休无止、年复一年的寂寞,没有人陪,没有人懂,更没有人怜取她这一颗彷徨的心,她注定只能在黑暗的世界里蹒跚独行,就连光明的边缘都触碰不到,又何必再自欺欺人地哄骗自己为难自己呢?细珠。老许喘着粗气,不无讶异地打量着她,怎么了,这不都是你想要的吗?老许说出来的话依然充满了磁性和阳刚的魅力,亦依然满是温柔与馨暖。这不都是你想要的吗?是啊,这一切都是她想要的,原来老许对她的心思一直都是心知肚明的啊!老许,老……我……细珠掉过头去不敢直视老许灼热的目光,我……她没想到,刚一掉转过头,她的目光便定定地落在了电视屏幕上仍在上演的那出白人春宫图上。那个金发碧眼的女人正趴伏在地上,张开嘴巴卖力地吮吸着同样金发碧眼的男人的那话儿,而那个男人则仰躺在地上,一边用双手使劲揉捏拍打着女人肥大的屁股,一边伸出舌头有滋有味地舔舐着女人的阴蒂,满脸的幸福与眩晕。这就是于春兰说的黄色录像?黄色录像里的男人和女人都是这么干的?细珠只觉得脸上一阵阵火辣辣的滚烫,立马又掉转过头来,而这一次,她的目光又被迅速拉回到了老许赤裸的身体上。老许健美的身材和男性特有的曲线美,让她再也顾不上任何的矜持了,她几乎是在用一种近乎贪婪的目光,放肆地浏览着老许身上的每一寸肌肤,她惊异于造物主给了男人这么神奇的器官,当老许又一次抵近她的时候,她最终选择了放弃所有的抵抗,甚至是近于主动投怀送抱地滑进了老许的怀里。细珠。老许一边亲着她的额头,一边轻轻伸过手握住了她的手,并慢慢引导着它握住了他那根坚挺。当她触碰到他命根子的那一刹,整个身子都不由得战栗了。她惊喜,她害怕,她渴望,她不安,所有的情绪都一股脑儿地爬了出来,耳边,依旧响彻着屏幕上那对疯狂的白人男女的淫荡的叫声。真的是第一次吗?老许温柔地问着细珠。嗯。细珠的声音比蚊子还要低,低得只有她自己听得到。我会对你负责的。老许边说边伸过手去脱她上身的内衣。负责?他要对她负责?他能怎么对她负责呢?她从没想过要老许对她负责,一切都是你情我愿的,有什么责可负的?真的从来都没有过吗?老许脱掉了细珠上身的内衣,一边痴痴地盯着她,一边喃喃地说,别怕,男人和女人终归要经历这么一回的,只不过是迟早的问题。老许。细珠已经被老许脱得只剩下胸罩和内裤了,她在等待暴风骤雨的到来,可又害怕那一刻真正来临的时候她会难以承受。她从来都没有做过,从来都没有像今天这样跟任何其他男人有过如此亲密的肌肤之亲,尽管头几十年她一直都在渴盼着这一天的到来,可这一刻真正降临的时候,她却打心底里发怵甚至是恐惧。没事的。老许轻轻拍了拍她的肩,并熟练地脱下了她的胸罩,还没等她反应过来,那件仅存的花内裤也早就被老许扒了个精光。她下意识地伸过手去遮挡自己的私处,又忙不迭地把手挪到早已干瘪下垂的乳房上,待发现自己只长了两只手完全不够用时,她才彻底放弃了徒劳的遮掩。老许盯着她温柔地笑着,她却从这笑里读出了他的不怀好意。黄色录像里的白人男女还没有停下来的意思,呻吟的浪叫声一浪盖过一浪,就像同时在院子里敲响了十万只木鱼一样。她就这样被老许扛到肩上扔到了床上。老许像一只猛兽一样,义无反顾地扑到了她的身上,他的手又开始不老实起来,从她的乳房、腹部、背部、臀部,一直摸到了她的私处。她紧紧闭上双眼,用心聆听着老许的喘息,感受着他的激情,等待着他进一步的攻城拔寨。然而,她等了很久也没有等到她期待的那一刻,当她微微睁开双眼的时候,却发现趴在她肚皮上的老许正用一种异样的,像看一种怪物的目光不住地打量着她,眼神里满是失望与落寂。怎么了?发生什么事了?细珠的心里咯噔了一下,她的两只手依然像先前一样紧紧搁在老许的臀部上,刚要说些什么,老许却突地叹息着从她身上翻滚了下去,只是冷冷地对她说了句,穿上衣服,回你自己屋里睡去吧!什么,老许是叫她回自己屋睡去?这才刚刚开始,老许就要缴械投降了吗?不,老许不是缴械投降,是反悔了,是嫌恶她了,细珠震惊地盯着老许赤裸的背部,还想要说些什么,老许却生硬地拉过堆在一边的被子,把自己裸露的身体紧紧地裹了起来。回去吧,就当什么事也没发生过,你还是你,我还是我,咱们井水不犯河水。老许的这句话彻底伤了细珠的心,她一边满怀委屈地穿着刚被老许脱掉的衣服,一边蹒跚着身子往门外走去,满眼都是绝望后心灰意冷的泪水。什么叫当什么事也没发生过?什么叫你还是你,我还是我?什么叫井水不犯河水?老许骨子里终究还是嫌恶她的,嫌她丑,嫌她老,嫌她呆,跟她以前结识的那些男人有什么区别?她满以为老许不是那样的男人,从认识老许的那一刻她就觉得老许跟别的男人不一样,没想到到临了却还是狠狠地,响亮地,打了她自己一记耳光。都到了最后的节骨眼上了,他居然选择了放弃,这叫她情何以堪?要知道老许可是她生命中唯一的男人,衣服被他脱了,裸露的身体被他看了个一览无余,就连干瘪下垂了的乳房也被他抚摸了个遍,他却在最后关头翻过身去叫她穿上衣服走,这以后还叫她怎么做人,又怎么有脸去见人呢?尽管已经六十二岁了,可她还是个未出阁的黄花大闺女呢,老许这么做跟陈世美抛弃秦香莲又有什么本质上的区别?天哪,她这是被抛弃了吗?像狗屎一样被毫不怜惜地丢弃了吗?接下来他就要摆出一大堆的大道理,毅然决然地把她扫地出门了吧?细珠认定这是她有生以来遭遇的最大的耻辱。既然不喜欢她,不想要她,为什么还要急色鬼一样地扒光了她的衣服?他不是想学着录像里的男人那么搞嘛,为什么又不搞了呢?她也可以学着录像里那个人高马大的西洋女人舔他的屁股舔他的坚挺的啊,为什么在她全情投入的时候,他却一点也不顾及她的感受,说停止就停止了?老许究竟把她当成了什么?一个可以发泄欲望的工具,还是一个主动送上门来的荡妇?她像一枚飘零的落叶一样,一边心不甘情不愿地胡乱套上衣服,一边跌跌撞撞地走到客厅里,心冷到了极点,却不知道要被风吹到哪里去。她彻底失去了方向,她不知道人生的路到底还能往哪里走,老实善良的老许都无情地推开了她,这世间还能有她金细珠的去处吗?她承认,她不知道自己对老许的感情究竟是不是爱,但她肯定是真心实意地喜欢他的,也是真心想要跟他好的,否则她都这么大年纪了,又有什么理由在他面前做出这般没羞没臊、毫无廉耻的事来?尽管她心里一直犹疑不决,但最终还是决定把自己全身心地完完整整地交给老许,做他的女人,也让他做她的男人,做她一辈子的男人,唯一的男人,可迎接的结果就是老许对她的嫌恶与厌弃吗?于春兰说,男人都是用下半身思考的动物,真到了紧要时分,就算给他们一头母猪,他们也会毫不犹豫地先干了再说,可老许却在最后的冲刺阶段突然刹住了车,那么在他眼里,她得有多么的砢碜,多么的让人不忍直视啊!她连一头老母猪都还不如,难怪这辈子她始终都没能把自己如愿以偿地嫁出去,换成她是男人,看到她这副模样,也是要绕着道走的吧?希望正等同于绝望,老许的出现给她的生命燃起了希望,却又给她带来了比以往更深的绝望与无助,就差那么一步了,老许都没能站在自己的立场上替她考虑一下,而是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将她晾在一边,让她独自一人默默承受这份屈辱与痛苦,试问在他心里还曾有过她一点点的存在吗?不怪老许的。细珠一屁股坐在餐桌前,两只眼睛已经哭得跟桃子一样红,而老许房间里的电视竟然还没有关掉,依然还能听到各种淫亵的呻吟声直往她耳朵里灌来。老许从来不曾说过喜欢她想要她的话,甚至连一点点暧昧的表示都没有过,是她自己不要脸,非要在他看黄色录像的时候闯进去,明明是她存了不良的心思,怎么还能怪老许在最后一刻放弃了她呢?他们不过是一对萍水相逢的陌生人,她凭什么要求老许喜欢她,又凭什么怪怨老许嫌恶她呢?要怪都怪她自己长得丑,她要是长得跟花市里的董小宛一样好看,或是只有她三分之一的好看,老许不还成天都跟在她屁股后面追着她跑,又哪里会让她蒙受这么大的羞辱与打击呢?错就错在她不该喜欢老许,不该喜欢任何的男人。一个其貌不扬,甚至可以称得上丑陋的女人,她有什么权利去喜欢别人,又有什么权利要求别人喜欢自己?年轻的时候,她就知道自己没有这样的权利,所以她总是远远地躲着马建生,直到马建生一去不复返,为什么老了老了,她倒忘了自己不该去喜欢任何人了呢?细珠,你这个丑八怪一辈子也别指望嫁出去了!细珠,你个辣子都能发电了,谁要娶了你可就是娶了个发电厂啊,以后都用不着缴电费了!细珠,你也不撒泡尿牛脚膛里照照自己都长了副什么德行,就这样还想嫁人,做你的青天白日梦去吧!细珠,你那么能吃,要是找个婆家,还不把人家吃个底朝天啊!细珠,你知道一个烧饼多少钱吗?你晓得一斤鲫鱼卖多少钱吗?你都不识数的,谁敢把你娶回去?十块钱就买两萝卜回来,你是要让将来的丈夫气得吊死在河边的歪脖子树上啊!想当年崇祯皇帝也是吊死在歪脖子树上的,细珠啊你加把劲,没准将来还是个皇后命呢!这数十年来,她听多了别人对她的各种讽刺和嘲弄,要么就是一笑而过,要么就是对骂一番,可骂过之后,她也明白别人是说得没错的,像她这个样子的女人,有谁会愿意把她娶回家呢?她不是没做过梦,但她知道梦终归是梦,有些事只能想想罢了,要真做起来就不是那么回事了,所以她一直都在克制着自己的感情,不让自己轻易地喜欢上任何人,也就不会闹出笑话让自己处于一个尴尬的位置上了。她没想到,她坚持了几十年,克制了几十年,到最后还是在阴沟里翻了船,让自己闹出了天大的笑话来,这要传到镇上,她这辈子也休想再抬起头来做人了。老许没有错,她也没有错,喜欢任何人都是没有错的,错就错在她总是在错误的时间喜欢上那个对的人,或许这就是她既定的命吧,既然如此,那就随遇而安,走一步算一步吧!老许在最后关头的临阵脱逃,让细珠的心彻底地凉了,死了。她再也不想期待什么未来,渴盼什么明天了,不属于她的东西就是不属于她的,又何必奢谈那些从来都与她无缘的幸福呢?于春兰到底还是嫩了点,根本不知道人生路上的各种弯弯绕绕,以为多看了几部黄色录像就彻底了解了人性吗?人性是什么,她活了六十二岁还没琢磨明白呢,于春兰才刚四十出头,她又懂得什么?什么男人都是用下半身思考的动物?这根本就不是放诸四海而皆准的准则,真正的准则是,所有正常的男人在见到美女之后都会腿软得走不动路了,至于她这样的丑女,还不是有多远就跑都远?老许虽然没有跑路,但也跟跑路相差无几了,一个亲自脱掉她所有衣服的男人,竟然在关键时刻,非常冷静地让她穿上衣服回自己屋里去,这得有多厌弃她多不待见她啊?明明几秒钟之前他还在亲吻她,还在揉捏她的乳房,还在抚摸她的屁股,一转脸,他就突地变成了另外一个人,冷静绝情到不可思议的地步,这到底是为了什么,是中间出现了什么差池,还是老许突然良心发现,觉得做了对不起他媳妇的事,所以选择了及时刹车?她不想去琢磨老许的心思,她只知道当时的自己真恨不能挖个地洞藏进去,把她的羞耻,不知所措,悲伤,痛苦,绝望,无助,和她那张苍老的脸和松弛了的皮肤通通埋入无知的虚空,从此,再也不要想起她是谁,再也不要想起任何的事情,最好把她在这个世界上留下的一切痕迹都抹煞掉,抹得一干二净,纤尘不染。活着究竟还有什么意义呢?除了屈辱,就是不堪,除了无望,就是绝望,老许的绝情与冷酷对她来说,无异于是这个世上最大的徒刑,而且一判就是个无期,她知道,从今往后,她都不会盼来她想要的明天和光明了,与她相伴的唯有无尽的黑暗与无底的深渊,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到底是什么让她鼓起勇气推开了老许虚掩的房门,义无反顾地闯了进去?是于春兰。与其说是她犹疑不决着闯了进去,还不如说是于春兰在背后把她推进去的。如果不是于春兰总在她面前说那些不堪入耳的话,让她忍不住对男人浮想联翩,就她这个年纪,又怎么会平白无故地对那种事想入非非?要不是于春兰总在她面前绘声绘色地讲那些黄色录像上的活春宫图,什么长啊短的,粗啊细的,或许她那颗早已寂灭了的春心就不会死灰复燃,更不会对老许产生任何的非分之想,也就不会让她遭遇到今晚这样的奇耻大辱。太丢人了,用马建生的话来说,这人都丢脸丢到爪哇国去了,还活个嘛劲呢?她倒是没有想过去死,她想到的只是这脸到底丢得有多大,尽管她不知道爪哇国在哪里,总也有十万八千里吧,都把脸丢那么遥远的地方去了,这往后的日子她又如何能够当作什么都没发生过,还照旧像从前一样心无旁骛地过活呢?于春兰啊于春兰,你为什么非要跟我说那些不要脸的话,你不知道我整整比你大了二十岁,都可以给你当妈了吗?什么乱七八糟的话都要跟我说,这回你可真是把我推进了万劫不复的火坑了啊!细珠明白,这事说到底也不能赖于春兰,谁叫她在于春兰第一次说那些事的时候没有及时喝止住她呢?是她给了于春兰一说再说的机会,是她也想听于春兰说那些龌龊的事,才有了今天这样的后果,说来说去,都还要怪她自己立场不坚定,不是吗?她不怨于春兰,也不赖于春兰。可她想不通的是,于春兰明明一有了钱,不是和她一样到处乱买东西吃,就是偷偷跑到录像厅买录像票看黄色录像去了,可她看了那么多淫荡的活春宫图,怎么就没跟她一样春心浮荡,想要找个男人投怀送抱着出出火呢?会不会她已经跟先前和她相过亲的那个退伍军人搞在一起过了?可对方不是压根没看上她嘛,又怎么会跟她发生那种事呢?还是于春兰早就跟巷子里那些不三不四的老头搞到一块暗渡陈仓了?尽管大家都说于春兰是个傻子,一天到晚呆丫头呆丫头地喊着她,但细珠知道她压根一点也不傻,应该还不至于被那些不正经的老东西骗上手,可凡事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于春兰看了那么多不该看的东西,她当真一点都不想吗?万一她把持不住,半推半就地就上了那些整天盯着她色眯眯地看的老头的床呢?想到这,细珠突然感到有些后怕起来,周秀玲之所以死活都要把嫡亲的女儿送到三医院受罪,真的就只因为她不仅吃光了她的积蓄,还经常没来由地发疯打她骂她吗?莫非于春兰真跟哪些男人有了手尾,又恰好被周秀玲发现了,为了不让家丑外扬,她才狠下心来执意要把女儿送三医院去的吗?虎毒尚且不食子,于春兰再好吃懒做再不济,平常给周秀玲端个茶递个水还是能做到的,再说周秀玲那个罗锅背,走路都不利索,身边少了于春兰,生活肯定是会不方便许多的,可就在这样的情况下,她还是哭着闹着请政府出面把于春兰打发走了,这里面要说没有别的隐情她还真的不信。第一个发现苗头不对的人是赵蛮子,赵蛮子告诉细珠说,于春兰是得了花痴病,周秀玲实在拦不住也管不住,万不得已下才选择了这样的下策,可那会的细珠压根就不相信赵蛮子的话,难不成看个黄色录像还能看出花痴来?再说于春兰也四十出头的人了,虽然还没有结婚也没人愿意娶她回去,但该经历的世事也都经历过了,怎么就突然毫没来由地得了花痴病呢?要说于春兰也是个苦命的人,上小学前父亲就得病死了,只留下残疾的母亲和她们姐俩,因为家里穷,书只念到三年级就彻底不念了,也没比她多认识几个字。长大后,于春兰打了很多零工,但因为她性格古怪执拗,所以每份工作大多都干不长,不是她被人家炒了鱿鱼,就是她把人家炒了鱿鱼,蹉跎到三十岁开外,索性什么也不干了,成天就在家吃吃玩玩,闲了就跟细珠、张奶奶、崔美英、赵蛮子坐在一起拉拉家常唠唠嗑,天上飞的,水上游的,无所不谈,仿佛没念过几天书的她倒是什么都懂什么都知道的。于春兰自打不工作后,就变得越来越好吃懒做,什么活都不想干,但哪样好吃的她倒也没落下过分毫。懒惰的于春兰不爱洗衣服也不爱做饭,她总是拿着周秀玲的退休金和政府给她们娘俩的救济金各种买买买,今天扒鸡,明天烤鸭,后天再来一只烧大鹅,总之,什么好吃就吃什么,也不问价钱贵不贵,钱用完了,就逼着周秀玲拿出她妹子从上海寄回来孝敬她的养老钱继续买买买、吃吃吃,仿佛家里真有个取之不竭的金矿一样。周秀玲总是劝她一分钱要掰作两半来花,总这么胡吃海吃的,迟早有一天会坐吃山空,到时候她们娘俩可就要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了,可于春兰从来都没把周秀玲的话听到耳朵里去,依然我行我素,大把大把地花钱,想买什么买什么,气得周秀玲只有干瞪眼的份,却是怎么也拿到捏不了她的七寸,也只好听之任之了。怕什么,不是还有秋萍吗?我就不信她不养你!周秀玲每次苦口婆心地劝女儿要懂事的时候,于春兰总是一边嚼巴着嘴边总也嚼不完的食物,一边满不在乎地瞟着周秀玲说,她不养你谁养你?你都供她从幼儿园一直念完大专了,也该是她孝敬你的时候了。你个没良心的,就知道啃你妹妹!周秀玲瞪着于春兰大声斥骂她说,手心手背都是肉,就秋萍该死,什么都要指望着她吗?你也知道手心手背都是肉?于春兰继续嚼巴着嘴边的烧鸡腿,冷冷地睃一眼周秀玲漫不经心地说,你供她念完了大专,你供我念什么了?我可是三年级都没念完就退学了!那不是你自己念不上才退的学吗?周秀玲声嘶力竭地嚷了起来,要不把你舅舅叫来对质,看是不是你念不上书才退的学?叫舅舅做什么?来看我们娘俩的笑话吗?于春兰一边啃着鸡腿,一边伸出舌头舔了下满是油腻的嘴唇,你扪心自问,到底是我念不上书,还是你只供得起一个人读书?从小到大,你就对秋萍另眼相看,她哪都好,做什么都是对的,她在外面受人欺负了你说是我没照顾好她,她考试没考好,你说是受了我这个不争气的姐姐影响,她早早地嫁到上海找了个不那么令你满意的丈夫,你也说是因为我,她才总想着要逃出这个家。妈,拜托你以后说话不要再这么偏心了好不好?我偏心?我偏心的话,能一直把你留在身边留到现在?姑娘啊,说话要有良心,你都四十好几的人了,去街上睁大眼睛好好看看,有几个跟你一般大的姑娘还成天在老娘身边啃老的?啃老?我啃什么老了?我年轻时打工赚来的钱不都交给你保管了吗?你交给我了?好,就算你交给我了,那么点钱,够你一年的开销吗?姑娘啊,你都在我跟前待了多少年了,就算用手指头数不过来,用脚趾头数也能数过来了!什么叫就那点钱?没我那点钱,你能供秋萍顺利念完大专吗?妈,咱们现在别的什么也不用说,就说我到底该不该花秋萍的钱,小时候我把念书的机会让给了她,工作后我又挣钱替她缴学费,现在我这个当姐姐的做不了事干不了工作了,她养着我难道不是天经地义的事?她出息了,飞上枝头变凤凰了,我可是功不可没的,再说了她也不缺那几个钱,人家自己都没急,你急的哪门子劲?你功不可没?别再给自己脸上贴金了好不好?你挣的那几个钱连自己都养不活呢,还给你妹妹缴学费,说什么胡话呢?秋萍应该感谢的是共产党,还有她那几个一直帮衬着她的舅舅,跟你有什么关系?春兰啊,你说说你今年才多大岁数,怎么就做不了事干不了工作了?还不是你自己好吃懒做,成天游手好闲闹的?我在你这个岁数还在努力找事做呢,你倒好,刚过三十就自己给自己退休了,还让残疾的老娘和养着两个孩子的妹子养着你,你说你还要脸不要脸吧?我怎么就游手好闲了?我不是被厂子给开除了嘛,你以为我想天天在家对着你那张死人脸生闷气啊?你,周秀玲气得浑身不住地打着颤,滚!有多远给我滚多远,最好这辈子都别让我再看到你这个祸害!滚就滚,这世界离了你,地球还不转了呢!于春兰和周秀玲的母女关系一直都比较紧张,但再怎么吵再怎么闹,也没到彼此记仇的地步,而周秀玲每次对于春兰嚷出那个“滚”字时,于春兰也都会麻利地“滚”出去,一直“滚”到张奶奶的门前为止。张奶奶直面巷道的院门前,是巷子尾也是整条巷子里唯一一块可以同时容纳几十个人一起坐下来聊天的空地,一开始,只有崔美英和赵蛮子经常过来跟张奶奶聊天,久而久之,细珠搬着小板凳跟着来了,于春兰和周秀玲也跟着来了,大家聚在一起,总有着天南地北扯不完的话题,上到天文,下到地理,近到街巷传闻,远到国际形势,吃的,穿的,用的,住的,就没她们聊不到的,而其中尤以于春兰说的话最多,一打开话匣子就没完没了地收不住了。赵蛮子一听到她扯闲篇儿就头疼,听着听着就忍不住地训起她说,天天讲来讲去还是讲的些陈芝麻烂谷子的事,你就不能讲点新鲜的吗?于春兰狠狠瞪了赵蛮子一眼,毫不发怯地把她抢白了一通说,你讲得好,不也没讲出个什么稀罕事来?每天天一亮就开始数落你两个儿子怎么怎么不孝顺,大儿子骗你的钱去赌博,小儿子买一百块钱的东西回来看你们,你家老头子倒要赔进去四百块钱,耳朵都要听出茧子来了!怎么了?我说我的,碍着你什么事了?赵蛮子昂起头斜睨着于春兰说,小丫头片子,成天没大没小的,你当我跟你一样大啊?我比你妈年纪还要大呢,说你几句怎么了?于春兰嘟囔着嘴刚要说些什么,张奶奶连忙打圆场说,都别吵了,天天到了我这儿就要拌嘴,以为我这是戏园子啊?好了好了,蛮子说得也没错,春兰你就给我们说点新鲜的吧!老讲那么几句,我也听得腻了。讲点新鲜的?这世上还有什么事是新鲜的呢?她讲过自己是怎么偷周秀玲的钱去买烧鹅吃的,讲过她怎么把妹妹从上海寄回来给周秀玲养老的钱偷偷藏起一半来留着自己慢慢花的,讲过有好几个老头子总是守在她家院门口向她妈献殷勤的,讲过她妹夫是怎么跟她妹妹吵架的,也讲过她是因为怎样的一桩小事就跟安徽来的卖茶叶的女人在街上大打出手的事,好像也没什么可讲的了,要说新鲜的事,确实倒是有那么一桩,那就是她跟退伍军人罗一浩谈恋爱的事。其实于春兰跟罗一浩也就是相了回亲,在一起看了场电影,吃了几顿饭而已,根本还算不上是在谈恋爱,但她却认定那就是谈恋爱了,哪怕八字还没一撇,她也觉得结婚对他们来说就是水到渠成的事。就讲讲你那个小罗。张奶奶喜笑颜开地说。什么小罗?那个男的比于春兰年纪大多了,怎么也该叫老罗了!赵蛮子立马反驳说。去去去,要你管!于春兰白了赵蛮子一眼,有些害羞地瞥着张奶奶说,真要讲啊?八字都还没一撇呢,真没什么好讲的呢。于春兰一边说,一边吃吃地笑着,忽地又清了清嗓子继续说,你们也都知道的,不就那么回事嘛!怎么就那么回事,不是手都拉过了?凤惠在饭店门口都看见了的。崔美英望着于春兰呵呵笑着说,什么时候办酒啊?到我家饭店里来,让凤惠给你打八折。于春兰被崔美英这么一说,反倒变得矜持起来,哪有拉手?他是帮我打手上的蚊子。打蚊子?我怎么就没看见你手上有蚊子?张奶奶打趣她说,这还藏着掖着的做什么?大家都几十年的好邻居了,这不也是替你高兴嘛!可不,苦了这么些年,总算是要熬出头苦尽甘来了。崔美英笑呵呵地说。其实也没什么好说的,不过罗一浩人倒是挺好的,还说以后结了婚要给我盖一幢大楼房,把我妈也接过去一块住呢!把你妈也接过去?张奶奶嘻嘻哈哈地说,你就不怕你妈跟你吵架吓坏了新姑爷?于春兰眉头一挑,乐不可支地说,那不就是他那么一说的嘛,我又没同意的。没同意什么啊?没同意接你妈一起过去住,还是没同意小罗的求婚啊?崔美英跟着起哄地问。都没同意啊!结婚是个小事吗?还不得从长计议计议?于春兰满脸都绽开了明媚的花,罗一浩说,等结婚的时候还要给我做六套新衣服呢!六套?张奶奶不无羡慕地问。嗯,六套。于春兰志得意满地说,他说六六大顺,图个吉利。赵蛮子在一旁听了,忍不住泼她凉水说,先打住啊,那个罗一浩是说等结婚以后再给你盖幢大楼房让你住吗?是啊,于春兰重重点了点头,他就这么跟我说的。那为什么不是结婚前先把楼房盖好了呢?谁家娶媳妇不是先盖好房的,你看到有几个把媳妇娶回家再盖新房的?赵蛮子撇了撇嘴说,春兰啊,你可别怪我泼你凉水,要么就让他先盖好楼房再跟他结婚,要么就别听他瞎扯,这年头男人的那张嘴哪还有能听的啊?别被人骗了还帮人数钱呢!赵云这话说得没错,崔美英附和着说,是要在结婚前把什么事都说清楚了才行,万一他就是先把你骗到手再说呢?哪能呢?于春兰咯咯咯地笑起来说,我能有什么让罗一浩骗的?年纪一大把了,人老珠黄的,要骗也是骗小姑娘才对啊!罗一浩是个实在人,他说他现在还拿不出盖一幢楼房的钱,等以后慢慢攒齐了钱再盖。你信?赵蛮子觑着她问。为什么不信?罗一浩可是当过兵的退伍军人,一身的正气,是个正派人,他才不会说瞎话糊弄我。只要人好就行了,要是人不好,就算盖十幢大楼房又有什么用?张奶奶边说边瞟着崔美英,你家大闺女二闺女结婚的时候,男方不也都没房子嘛,现在不是也过得好好的?关键是要对春兰好,要对春兰不好,其他的都是白搭。张奶奶说得没错,不管于春兰看上了谁,谁看上了于春兰,关键还得看他是不是真心待她好,真心想要跟她好好过日子的。那段时间,是于春兰生命中的高光时刻,尽管之前也有人给她介绍过对象,但基本上都是见光死,见过一面后就背道而驰了,即使有那么几个没有在第一次见面后就把话说死,但往往也就是吃顿饭看个电影,便又再没了下文。老实说,于春兰人长得不赖,但架不住她好吃懒做的坏名声已经传遍了镇上的每个角落,再加上她说话做事又一向不过脑子,大家背地里都说她是个傻子,所以就算有人真对她动了心思,到了最后的关键时刻也都毫无例外地选择了退避三舍。罗一浩是于春兰身边交往的时间比较长的一个男人,尽管于春兰一口咬定他们就是谈恋爱了,但细珠在旁边却看得清楚分明,那个罗一浩明明就是为了结婚的目的才跟她交往的,对她压根就没有任何感情,要不怎么连送给她的手链都是从地摊上花五块钱买来的呢?那是只石头制成的手链,明明就是个地摊货,可于春兰却跟捡了宝贝一样,天天戴着它在她身边招摇,一口一个罗一浩买的,听得她全身的肉都发麻了。不就是个五块钱买来的石头嘛!我在街上买的都比你这个好,没一个少于十块钱的。你那是被人骗了。于春兰盯着她嗤之以鼻地说,信不信,两块钱我就能买来五条一模一样的?边说边伸手捋了捋腕上的手串,这串比你买的那些好多了,要不是我会讲价,人家开口就要五十呢!那最后不还是五块钱买来的?细珠望着她摇了摇头说,五块钱能干吗的?都不够我吃一顿猪头肉!猪头肉猪头肉,一天到晚就知道吃,你就不能有点别的追求啊?难怪一辈子都没人肯娶你呢!细珠倒是一点也不生于春兰的气,我反正老了,没人肯娶我也就罢了,可你还年轻啊春兰,你可不要被爱情冲昏了头脑,一串五块钱的破石头就把你给收买了。谁说我被他收买了?是我觉得钱要花在刀刃上,不让他给我买贵的东西。我又不是二十几岁的小姑娘了,还讲那些个虚荣,这钱可都得给我存着盖大楼房呢!盖大楼房?好吧,你就等着你的大楼房吧!细珠撇了撇嘴说,你跟罗一浩处对象,大家都是真心替你感到高兴的,可你有没有想过这个男人是不是对你太抠巴了些?这还没结婚,就跟铁公鸡一样一毛不拔的,结了婚还不定怎么样呢!谁说罗一浩铁公鸡一毛不拔的?你又听赵蛮子胡说,她眼里就没一个好人,连自己亲生的儿子都被说得那么不堪,她还能说出谁的好来?蛮子什么也没跟我说。细珠忍不住叹口气说,是我捡破烂的时候听街上的人说的,说你和罗一浩在大姚小姚饭店吃鱼汤面,罗一浩说没带钱,最后还是你请他的。还有一次在超市他也说没带钱,最后也是你结的账。这些人怎么什么话都传呢?你就说有没有这回事吧?有倒是有,但也不是什么大事,值得他们在背后嚼舌根吗?罗一浩就是忘了带钱,再说他家里也确实没钱,既然是处对象,大家就都要理解一下嘛!他没钱?你怎么知道他没钱?我可是听说他退伍的时候,从部队上一次性就拿了十几万补助,如果这也叫没钱,那什么才叫有钱?十几万?于春兰将信将疑地盯着她说,怎么可能呢?有十几万他早跟我说了。他为什么要跟你说呢?我是他的未婚妻啊,他不跟我说跟谁说?细珠,以后这些没根据的话你再也不要跟我说了,听着心就烦。怎么就没根据了?于春兰,我这可是最可靠的消息来源,他退伍的时候的的确确是拿了十几万补助的,你要不信,完全可以瞒着他去他们村里打听打听。我为什么要去他们村里打听?我就那么不相信他吗?细珠,他家里是真的穷,要不是穷,他也不会拖到现在才想结婚了。知道他穷,你还要跟他结婚?一个只舍得花五块钱在地摊上给你买手链的男人,嫁过去了你也不会幸福的。细珠,你这是诅咒我吗?你们这些人,一个个的,怎么就都见不得我好呢?老实跟你说,我也不是为了什么爱情才要跟他结婚,我都四十好几的人了,不就是找个人打打伙作作伴嘛,还管什么穷不穷的?只要有口饭吃有个地方住,对我来说就是天大的造化了,再说我这不也是想趁早离我妈离得远远的嘛,花她的钱就跟咬了她的肉一样,天天都要听她絮叨,我都快被她逼疯了!那也不能破罐子破摔,从一个火坑跳进另一个火坑啊!春兰,我劝你还是不要脑子一热就什么都答应了人家,都等了几十年了,还在乎多等这几天吗?要我说,还是再考察考察,时间长了,一切就都能现出原形来的。还现出原形来,你以为罗一浩是黑熊精还是狐狸精啊?于春兰“扑哧”笑出声来,罗一浩说后天要带我去东台商业大厦买皮鞋呢,他说我穿上高跟鞋一定会很漂亮,他还说过一阵子还要带我去盐城去玩,总之,你就乖乖在家等着我穿着他给我买的高跟鞋来见你吧!细珠知道,于春兰对罗一浩一直都是很满意的,也可以说她对自己跟罗一浩的交往始终都是特别认真的,是真的奔着要跟他结婚的目标才跟他处朋友的。于春兰隔三岔五地就在细珠面前向她汇报各种喜讯,昨天才刚说罗一浩请她吃了饭,今天又说罗一浩要给她买条裙子,可除了那串五块钱买来的石头手串外,细珠便再也没看到过于春兰在她面前展现过任何一样罗一浩承诺过要买给她的东西。幸福总是来得太快,特别是虚假的幸福,来得迅速,去得也迅速,没过多久,赵蛮子就偷偷告诉大家,罗一浩在跟于春兰交往的同时,还跟一个离异的海安女人牵扯不清,而且每次出手都相当的阔绰,衣服鞋子不算,珍珠玛瑙也买了不少,于春兰跟她对比起来,可就不是光寒碜那点事了。一开始,大家都商量好了,在于春兰面前一直把这事瞒了个水泄不通,但最终于春兰还是知道了海安女人的事,她倒也没有跟罗一浩闹,只是问罗一浩退伍时是不是从部队拿了十几万块钱回来,罗一浩没有否认,也没有承认,她二话没说就把那串五块钱买来的石头手链还给了罗一浩,从此再也不做她的春秋大梦了。于春兰从没有在细珠面前提起过和罗一浩正式分开的任何细节,但事后不久她就从赵蛮子那里听到了江湖上有关于他们的各种传闻。传得最多的一个版本是,罗一浩本来是真打算要跟于春兰结婚的,连彩礼都给正儿八经地送到了于家,周秀玲也都一样不少地照单收了下来,可没过几天,罗一浩愣是反悔了不想把于春兰娶进门了,原因就是他从一开始都没真心喜欢过于春兰,尤其是看到她吃东西时那副狼吞虎咽的模样,就更加深了他对她的嫌恶,再加上街头巷尾不时地传出的各种对于春兰不利的谣言,什么呆子啊傻子的,最终促使罗一浩毅然决然地掉头而去,并重新投入了从前就跟他有过暧昧的海安女人怀里。细珠不知道罗一浩是不是真的给于家送过彩礼,于春兰也没在她面前提过这事,她只知道某一天她捡破烂从于春兰家院门前经过的时候,看到周秀玲正蹒跚着身子拎着一个大猪头扔到了屋檐下的垃圾桶里。那明明是个很好的猪头,周秀玲偏要说已经坏了,她想拣回去收拾干净了煨了留着慢慢吃,周秀玲却大喝一声说,真坏了啊,都生蛆了,你要捡回去,吃死了我可不管!兴许那个大猪头就是罗一浩送来的彩礼之一吧,周秀玲正在气头上,细珠也不想捅这个马蜂窝,只是伸过头往垃圾桶里瞄了几眼,就飞快地走开了。唉,明明就是好好的嘛,哪里生蛆了,依她看,是周秀玲的心生了蛆才对。于春兰倒是一直都表现得很坚强,短暂的沮丧之后,她便又变成了往日里那个活蹦乱跳,到处惹是生非的孙猴子,仿佛什么事也都没发生过一样。尽管于春兰之后再也没在细珠面前提过罗一浩,也没再跟任何男人相过亲,又恢复了每天吃吃喝喝、骂骂咧咧,快活似神仙的生活,但细珠知道,她的心里是不痛快的,她一直在用表面上看上去的没心没肺与不在意,掩饰着她内心的失落与在乎,久而久之,整个人的精神状态也慢慢变得扭曲了。于春兰不停地吃,不停地偷周秀玲的钱去买各种各样的,不停地出入镇上仅剩下的唯一一家老掉牙的录像厅,在午夜的寂寞里找寻着变态的刺激与欲望的发泄口,一天天迷失,一天天崩溃,跟周秀玲的关系也变得势同水火,总是一天一小吵,三天一大吵,多的时候,一上午就能吵上三次,搞得街坊邻居都跟着一起不得安生。于春兰跟细珠说,她早就不想跟周秀玲一起过了,天天侍候她穿衣服帮她洗澡都不算,还要给她倒痰盂,同样是她生的女儿,为什么秋萍就可以当甩手掌柜还捞个好名声?细珠劝她说,十个手指头伸出来还不一样长呢,你长年累月地待在她身边,自然是要吃些亏的。算了,好说歹说她都是生你养你的妈,忍忍也就过去了。忍忍?我都忍几十年了,合着就我该死?于春兰愤愤不平地说,你是没听过她说的那些话,成天秋萍长秋萍短的,秋萍又给她汇钱了,秋萍又给她买新衣服了,秋萍又给她寄好吃的了,秋萍要那么好,怎么不把她接上海跟她一起住?别的不说,就说秋萍结婚到现在也十几年了,孩子都生俩了,她倒是接过我妈还是带我去上海玩过一天住过一天?我们到现在都还不知道她上海的家门朝东还是朝西呢,她要真待我妈好,能连门都不让她进的吗?细珠叹口气说,那不是你妈自己不去的吗?于春兰恨恨地说,她说不去就不去啊?秋萍要真是个孝顺的,管她想去不想去的,少说一年也得把她接过去住上一两个月,不是吗?她就是嫌弃我妈,怕她男人和她婆家看到我妈那个样子觉得寒碜,所以从来都不提要接老太太去上海的事,可就这,老太婆还天天秋萍这好那好的,我这天天在跟前没日没夜侍候她的反倒成了坏人。细珠抿了抿嘴说,你妈年纪大了,脑子有些乱了,你跟她计较个什么?于春兰说,我不是跟她计较,我就是想说说这个理。手心手背都是肉,可她就是太偏心秋萍了,秋萍要真像她说得那么好,为什么不回来给她洗澡帮她倒痰盂呢?给她钱的女儿就是好女儿,天天服侍她还要忍受她各种叨叨叨的就不是好女儿了?我现在是没钱狠不起来,可我也不是没有过有钱的时候,那会我在厂子里上班时挣的钱,除了每月的零花,不都一分不少地给了我妈嘛,可她念过我一句好吗?秋萍念大专时,交不起学费,不也都是靠着我跟几个舅舅一起出钱才供她读完了书嘛,她能有今天,也有我于春兰的一份功劳,所以我花她几个钱也是天经地义的,可话到了我妈嘴里,就变成我天天啃秋萍的肉喝秋萍的血,换你没日没夜地听着这些话你能受用吗?我倒希望跟秋萍交换一下身份呢,由她回来照顾我妈,我出去找工作赚钱,临了倒也能落个好名声呢。你就让着你妈些吧,她这些年也不容易的。细珠继续叹着气说,秀玲三十不到就死了丈夫成了寡妇,又是个残疾人,不仅一天到晚弓着个腰,腿脚也不方便,还要养活你们姐俩,这日子是怎么熬到现在的,就连我也不敢想象的。亲戚嘛都是远来香,秋萍嫁得远,一年也难得见上一面,在你妈心里自然是样样都好,你嘛,天天在她面前晃荡得来晃荡得去的,只要有一点不好就会被放大了的。现在不是流行一句话距离创造美嘛,你既然留在了她身边,凡事就只能左耳朵进右耳朵出,还要学会糊涂着过,不要什么都搞个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那样对谁也不好。于春兰撇了撇嘴说,所以我才要离开她啊!我倒要看看她离了我还能不能活得下去!细珠轻轻睨了她一眼说,离开她?说得轻巧,离开了她你能去哪?于春兰说,不是说了嘛,我可以出去打工啊!细珠说,打工?你都多少年没做过事了啊?就你现在这副模样,整天游手好闲的,你出去了能做什么?于春兰不服气地说,上饭店端盘子刷锅洗碗总行吧?崔美英的大女婿不是开饭店嘛,不行我就去饭店当服务员!细珠冷冷盯了她一眼说,就你?不是我泼你凉水,崔美英是绝对不会让你去她大女婿开的饭店做事的。为什么?我是去干活,又不是去闹事,他们为什么不要我啊?就你现在这个样子,像是能干活的吗?再说你那么能吃,人家开饭店是要赚钱的,万一你馋瘾发作起来,在后厨把鸡啊鸭的都偷吃了,还要不要做生意啊?我有你说得那么不堪吗?于春兰嘻嘻哈哈地笑着说,再馋我也不能偷饭店里的东西吃啊!难说。你妈的钱你都偷,偷吃的还算事啊?那不吃,坏了也浪费了不是?于春兰放肆地笑着说,反正我怎么着也得离开我妈,她就是个巫女,迟早有一天会把我生吞活剥了的!你歇菜了吧!不是我说你,你妈离开了你,那照样饿不死,有共产党养着她呢,你要离了她,别说三天,就是一天你也撑不下去,信不?小瞧人不是?我有手有脚的,还能被饿死不成?天底下又不止崔美英大女婿一家饭店,他们不要我,总有地方要我。得了,细珠斜睨了于春兰,不无嘲讽地说,你还是跟在我后边捡捡破烂吧,一天下来,换的钱至少也能够你买猪头肉吃了!于春兰当然没有跟着细珠一起去捡破烂,周秀玲也没把她生吞活剥了,倒是以精神病需要治疗为由,把她送到了三医院,自此,桃花巷里也就少了个成天活蹦乱跳的身影。于春兰被送到三医院后,不免触动了细珠兔死狐悲之情,好几次她都想说服周秀玲带她一起去三医院看看于春兰,可周秀玲愣是油盐不进,而且当着张奶奶、赵蛮子等人的面,发誓说这辈子也不想见到于春兰了,就当自己从来都没生过这个女儿。细珠说不好到底是于春兰把周秀玲给伤了,还是周秀玲把于春兰给伤了,她只知道天底下没出过像周秀玲这般狠心的母亲,要不俗话怎么说瘸子狠瞎子毒呢!于春兰托人给周秀玲带了几次口信,说在三医院总吃不饱,求周秀玲去接她回来,可周秀玲不管来人怎么劝,就是置若罔闻,并扬言这辈子除了去给于春兰收尸,就再也不可能跟这个女儿相见了。唉,母女哪有隔夜仇呢,这周秀玲的心也忒狠了些,就算于春兰有做得不对的地方,她也不能不管女儿的死活了啊!要是她生的女儿,即便脑子真的有问题,她也不会舍得把女儿送到那种地方受罪,更何况连去看上一趟都不愿意呢!周秀玲说于春兰打她,可也没谁亲眼看见过啊,可周秀玲却撸起衣袖给大家看她手臂的瘀青,你们看看,你们都睁大眼睛看看,这都是于春兰打的,拿鸡毛掸子打,拿捡回来的乒乓球拍子打,逮到什么就是什么,再不把她送走,我这条老命就不要了啊!赵蛮子背着周秀玲告诉大家说,周秀玲就是在扯谎,我亲眼看到她自己晒衣服不小心摔倒撞在砖头堆上的,压根就不是春兰打的。人都送走了,你再放马后炮有什么用?张奶奶叹口气说,送走了也好,要不她们娘俩一天到晚也不得清净。边说边望向崔美英说,美英啊,要不你抽个空跟细珠走一趟,去三医院看看春兰,那孩子怪可怜见的,我们大家一起掏点钱凑一凑,给她买些好吃的送过去。要去你们去,我可不去!要让凤美知道我管这闲事,还不把我骂个狗血喷头?崔美英嘟囔着嘴说,凑钱可以,不过也多不了,顶多五十块。赵蛮子说,一个人五十块足够了,又不是买山珍海味。不过还是要想想办法做做周秀玲的工作,总不能把春兰一辈子扔在精神病堆里吧?劝劝劝,怎么劝?细珠伸出舌头舔了舔有些干裂的嘴唇说,周秀玲要是听劝,还能把女儿送三医院去?昨天我喊她一起去东台给春兰送点换洗衣服,你们猜她怎么说的?她说你爱去你自己去,以后春兰的病要是好了,你就把她接自己家去,当她是你亲生的就行了。那你怎么说的?赵蛮子忙不迭地问。我说我可没这么大的福气,平白无故地就多出这么大一女儿来。细珠忿忿不平地说,你们再猜猜她是怎么说的?她居然说以后你就当春兰是你生的,哪怕替她改成金家的姓她也不管,还让我等着春兰给我送终呢!你们看,她这说的都是人话吗?虎毒还不食子呢,依我看,她比母老虎还要母老虎!细珠一直挂念着在三医院受罪的于春兰,也一直琢磨着要去三医院看看于春兰,给她带点好吃的,再讲讲镇上这些日子都发生了哪些怪事趣事。于春兰最爱听故事了,也爱讲故事,每次讲起来都眉飞色舞、兴高采烈的,真不知道她被送进三医院的这段时间她都是怎么熬过来的。烧鹅没得吃了,烤鸭没得吃了,白斩鸡没得吃了,就连臭豆腐也没得吃了,取而代之的是清汤寡水的白菜豆腐,上面漂着几颗油花的青菜汤,还有干不拉叽的炒土豆丝,当然,黄色录像更是没地方看了,也没人再竖长了耳朵听她说什么粗啊细的、长啊短的疯话,不憋死了她才怪!细珠就那么静静地坐在老许家客厅的餐桌边,一边回味着和于春兰相处的种种情景,一边呆呆盯着早就吃光了猪头肉的油腻腻的白瓷盆子发愣,耳畔,依旧是老许屋里传来的各种淫亵的浪叫声。她不明白老许心里到底是怎么想的,也许于春兰倒是明白的,可她这会还被关在深牢大狱般的三医院里,自顾尚且不暇,又怎么能帮她解得了眼前的困局呢?这算什么,这会子到底算是哪门子的事?该摸的不该摸的地方都摸了,该看的不该看的地方都看了,该亲的不该亲的地方都亲了,可最关键的时候老许却临阵脱逃了,她到底算还是不算老许的女人呢?如果不算,她这辈子也就跟老许有过肌肤之亲,如果算,又总觉得差了些意思,现在的她可是肠子都悔青了,犹豫来犹豫去,好不容易才豁出了这张老脸跑到老许屋里投怀送抱,可这最终的结局还不如什么事也没发生过的好呢!细珠不知道接下来到底该怎么办才好,更不知道明天天亮了要怎么面对老许才不会显得尴尬。怎么会不尴尬呢?发生了这样的事,他们还能像过去几天那样以礼相待吗?就算老许不在意,她也不可能完全无动于衷,这可叫她如何是好?或许,老许就是故意的,一切都在他的掌控中,一切都是他精心安排的,目的就是好找个冠冕堂皇的理由撵她走,让她知耻而退。反正这一切对老许来说都不算个事,一个六十多岁的老头子,他怕什么的,又有什么可感觉到羞耻的呢?怕的是她,感觉到羞耻的也是她,都折腾到这份上了,她还能装傻充愣地继续留在这儿吗?金细珠啊金细珠,你这就是被老许算计了啊,还想着要跟老许一起过年,还一门心思地要给他包饺子包春卷做各种好吃的呢,没承想人家非但压根就没感激过她,还想方设法地利用美男计把她给算计了进去,这得有多可笑又有多荒唐啊!细珠越想越难过,越想越悲哀,老许怎么能这么做呢,他怎么能利用自己对他的好感陷害自己,又怎么能悄没声息地给她挖了个坑把她埋进去了呢?讨厌她嫌恶她可以直接说啊,想要把她扫地出门也可以直接说啊,为什么非要用这种下作的方法来达到自己的目的呢?戏弄她,伤害她,是一种很高明的手法吗?老许明明知道她还是个没出阁的老姑娘,用这种下三滥的手段来对付她,真的是正人君子所为吗?也许老许从来都不是她所看到的谦谦君子,只不过是只披着人皮的狼罢了,要怪也只能怪她瞎了眼,非要把老许当成一个世间罕有的大善人,还做着少女才会做的各种肤浅幼稚的梦。这一路跌跌撞撞地走来,细珠经历了很多常人难以想象的坎坷和痛苦,年轻的时候都不曾遇到过一个半个怜她惜她的人,老了老了怎么就这么容易地让她遇上了呢?原来,一切的美好终不过都是假象,是她一厢情愿的幻想,而今,她唯一能做的,便是痛定思痛地,彻底与老许进行切割,远远地逃出老许的世界,不再让老许对她进行二次伤害。那盆从花市里买来的兰花,一直都被老许放在阳台的花架上,细珠每天清晨和傍晚的时候,都会拿着喷壶给它喷一喷水,不过也不知道怎的,这花自进了老许的家门后,就一直开得蔫不拉叽的,好像碰一碰都会掉下来似的,就跟她和老许的关系一样,表面看上去很和谐,但骨子里却是经不起推敲的,也不知道哪一天就突然蔫了谢了死翘翘了。细珠很是舍不得这盆兰花,她想带着它一起回去,可从如皋回富安的路还有三十六公里呢,她总不能一路捧着花盆穿巷道过马路吧?她不想在这个时候再告诉老许她的家到底是在哪里,因为那会让老许从骨子里更加看不起她的,老许会说你一直都知道家在哪里,为什么一直不肯说呢?你是从一开始就算计好了要吃定我吧?瞧,这就是她跟老许的未来,都闹不清他们究竟是谁算计了谁,再说下去还有什么意思?她也不想开口向老许借钱买车票坐车回去,可以想见的是,只要她开了口,老许是一定会给她这个钱的,说不定还会亲自送她回去,可这算什么呢,她可再也不要沾他的恩惠领他的恩情了,一旦出了这个门,她和老许就是彻底老死不相往来的陌生人了,还留着这个尾巴做什么,是要欺骗自己跟老许还存在着各种可能吗?不,她和老许绝对没有任何可能了,就连做朋友也做不成了的,既然如此,又何必拖泥带水地牵扯不清?她只是实在舍不下那盆兰花,她辛辛苦苦一路从富安走到如皋,好不容易才去了大哥生前常去买花的花市,看到了琳琅满目的各种花卉,也看到了那个只存在于她想象中的大哥的董小宛,还从董小宛的花店里买下了这盆兰花,如果不带着它一起走,那她来如皋的意义又是什么?她想把这盆兰花带回去栽到院子里,让大哥的灵魂回来时能够感受到她对他的善意,让大哥可以透过这盆兰花看到董小宛温婉的笑,让大哥在九泉之下也能找到一个美好的归宿,可她连自己的归宿都没安排好呢,又如何给得了大哥一个好的归宿?细珠缓缓站起身,不紧不慢地走到阳台上,把那盆她每天都要精心照顾的兰花仔仔细细地打量个遍,才伸手轻轻捋了捋那些蔫不拉叽的花瓣,忍不住在心里念叨着说,本来想带你一起回富安的,可这离富安路途遥远,我抱着你实在是不方便,所以你就安安生生地待在这好好地过吧!想到这,细珠的眼泪又忍不住像断了线的珍珠一样掉了下来,谁能料到,她的结局反倒不如这盆温室里的兰花了呢?它还可以名正言顺地留在这,享受阳台上的阳光雨露,享受老许对它的照料,可她就没这份好福气了,天一亮,她就要继续踏上流浪的旅程了,又有谁会怜惜她一分,会为她的遭遇感到难过并陪着她一起掉眼泪呢?说来说去,她就不该起心动念地跟来老许的家,把事情搞成现在这副不可收拾的局面也只能怪她自己,都六十多岁的人了,怎么还会在这种事上栽这么个大跟头呢?她只是太渴望拥有一份亲情,太渴望能够得到一个男人的爱,可她怎么就没想想,就凭她这副呆头呆脑、其貌不扬的模样,又如何能够得到男人的青睐与爱慕呢?年轻的时候,正青春年华,都没有任何男人看得上她,难不成现在老了脸上倒开出了花来?错就错在她太过高估了自己,更高估了自己在老许心目中的地位,所以才遭到这般奇耻大辱,可眼下木已成舟,说什么都为时已晚,除了走,她还能有任何别的选择吗?什么她都舍得下,却唯独舍不下这盆兰花,那可是她在花市里一眼就看中了,而且它还关系到一个秘密,大哥的,董小宛的,还有她的秘密,就这么把它遗弃在老许家里,她能对得起死去的大哥,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吗?大哥说,人跟花是有缘分的,同样,花跟人也是有缘分的,难道她真的跟这花缘分尚浅,所以终究还是不能携手相伴下去吗?大哥跟董小宛的缘分也很浅,尽管他一趟趟地奔波在富安往返如皋的路上,但除了她,却没一个人看出他反常的端倪来,反而都认为他是个老实得不能再老实的人,就算借他一万个胆子,他也不敢干出这么荒唐的事来。怎么就不敢呢?连矜持了几十年的她都鬼使神差地闯进了老许的卧室,天天被大嫂压迫得喘不过气来的大哥,不是更具备豁出去的条件吗?要说起来,花市董小宛倒的确是个人见人爱的女子,五官端正秀丽,身材窈窕,气质也好,说起话来的声音就跟黄鹂鸟唱歌一样好听,而且见人就挂着三分笑,哪个男人见了她不会为之心动呢?甭说大哥,恐怕就连老许也要被她迷得神魂颠倒,食不知味了呢!跟花市董小宛比起来,细珠觉得自己就是个小丑,真不知道她前世作了什么孽,要她这辈子长成了这副尊容?她琢磨着临走之前要去花市看一看董小宛,侧面问问她跟大哥到底是怎么认识的,又是怎么好上的,可转念一想,这一切毕竟都只是她的揣测,又怎好拿着这毫无根据的话去胡乱瞎说呢,于是便又打消了这个念头。其实她也不能肯定她遇到的那个花店老板娘就是自己想象中的董小宛,可不知怎的,她的第六感告诉她就是那个女人,因为在花市里,她能够清晰地感受到对方的与众不同,而且也只有她一个人才能与年轻时候的娄月芳相媲美。从容貌和身材上来说,花市董小宛都不输于青年时代的娄月芳,而且她的性格温婉,和暴脾气的娄月芳大相径庭,大哥遇上了这样的一个可人又怎么会不喜欢呢?话说回来,谁也不能断定大哥就百分之百跟花市董小宛发生了些什么不该发生的事,也许他们只是互相欣赏,彼此都是发乎于情,止乎于礼呢?唉,只有她跟老许没能发乎于情、上乎于礼,羊肉没吃成,还惹得一身腥臊,幸好这里远离富安,要是这种事发生在老镇上,那还能有她的容身之地吗?只怕是也要被各种风言风语和唾沫星子淹死了,最后只能学着小尼姑王修霞的样,一咬牙,一横心,直接往海河里一跳了之了。她已经很久没想起过小尼姑了,算算她也死了有二十几年了吧?害她投河自尽的两个男人,卢书记早就死了,陈骏远也杳无音讯,就好像从人间蒸发了一般,估计除了她,老镇上再也没有第二个人会想起这个恶心的男人了。陈骏远回无锡后还是干他的老本行给孩子们教书吗?他顺利继承了父母给他留下的房子了没有?是不是又骗其他女人跟他结了婚,还是一直都打着光棍?像他那样的男人最好到死都打光棍,否则不知道又会有哪个倒霉的女人跟小尼姑一样,心灰意冷、走投无路之下,只好一了百了地寻了短见。细珠已经记不起陈骏远长什么模样了,只是还记得他是个娘娘腔,说话时总会不由自主地竖起兰花指,但她对小尼姑的印象却是万分深刻,王修霞长什么模样,什么身材,喜欢穿什么衣服,她都记得一清二楚。王修霞还是小尼姑的时候,每天都会到海河边的码头上洗衣服洗菜,那会的细珠也总是会雷打不动地端着一盆又一盆的衣服往海河边跑,尽管她们碰在一起了并不怎么交谈,但就跟约好了似的,一天最少也能撞见一次,而这些都被细珠在经年之后归纳成了她们的缘分。小尼姑的话一直很少,从不说任何人的坏话,更没有讲过一句半句的闲话,见了细珠,顶多就是问一句今天怎么还有这么多衣服要洗,或是吃过了没有,就连今天都吃了什么这样的话,她也是懒得问不屑于问的。在细珠眼里,小尼姑就是仙女一般的人物,清高,美丽,不食人间烟火,尽管孤傲,却又不会给人高高在上的感觉,但又总会让人觉得她是和别人不一样的存在。小尼姑的模样就算放到现在来看,也是可以称得上标致的,她吸引人的地方就是她美得出尘,美得清新,这样的长相要做一辈子尼姑自然是可惜了,不过人各有命,谁让她家里穷,小小年纪就被送到庵里出家修行了呢?细珠原本一直以为小尼姑这辈子注定就是一潭死水,直到老死在尼姑庵,也不会激起一滴的浪花,谁能想到她会跟卢书记暗渡陈仓发生了私情呢?一个终日侍候佛菩萨的人,她怎么能够六根不净,怎么能够在佛祖的眼皮子底下做出那么多龌龊的苟且之事来呢?一开始,细珠一点也不能理解小尼姑的做法,既然出了家,就应该断情绝欲,跟卢书记搞上这么一腿就已经是犯了大忌了,怎么还能想还俗就还俗,连一点点的余地都不留了呢?她是谁?她可是镇上仅剩下的唯一一个没有还俗的尼姑,她每天都在海河边把庵堂里的木鱼敲得咚咚咚地响,她每天都在香烟缭绕的佛像前一句一句地念诵着阿弥陀佛,她每天都在劝人们远离酒色财气,可以说,她早就成了一个宗教符号,成了老镇人的精神支柱。当她还俗结婚的事传遍大街小巷后,大家都觉得不会是真的,但最后还是选择了理解她祝福她,偏偏之后她跟卢书记偷情的事又被曝光了出来,这下镇上的人可不干了,他们非但没像她还俗时那样表现出应有的理智,反而对她充满了鄙视与唾弃,什么难听的话都骂了出来,甚至有好事的女人直接把屎盆子扣在了她家窗户上,看见她出门时不管不顾地就把一口浓痰吐到了她的脸上。深究起来,小尼姑的遭遇,跟细珠和老许之间的瓜葛也没什么本质上的不同,同样是找了一个自己需要的男人取暖,同样遭到了世俗的冷眼与厌弃,只不过小尼姑是遭到镇上与之不相干的那些人的厌弃,而她却是遭到了老许本人的冷眼,相比起来,倒还是她输了一筹。细珠当然不会像小尼姑一样一死了之,毕竟时代早就变了,大家的观念也跟着有了很大的转变,王修霞的事要发生在现在,想必她就不会走上绝路了吧?细珠一直觉得小尼姑可惜了,从她还俗跟陈骏远结婚开始,她就替她可惜,这么好的一个尼姑,怎么就偏要还俗嫁给陈骏远那样的俗物呢?及至知道她跟大嫂的情人卢书记偷情,她就更替她可惜,好端端的,为什么要跟年纪上都能做她父亲了的卢书记搞在了一起?卢书记除了手上有些权,口袋里有几个钱外,还有什么?对于小尼姑那样青春俊秀的女人来说,他不也就是个糟老头子嘛!那个时候的细珠并不能理解王修霞的选择,也不知道她之所以跟了卢书记,并不仅仅是为了改善家里的条件,让弟弟妹妹们都有书念都有饭吃,而是她真的需要卢书记那样的一个男人,一个可以温暖她疼爱她呵护她怜惜她的男人。很多年以后,细珠才知道当年的卢书记是真心待小尼姑好的,比待她大嫂子娄月芳还要好,所以也就不难理解小尼姑会死心塌地地跟着他了。很显然,小尼姑并没有做错什么,她只是在努力追寻属于自己的那份暖,就像现在的她也想在老许身上寻得一份属于她的温暖一样,可惜她们都找错了人,最终一个落得身败名裂,凄凉自尽,一个落得直接被人无视,惶惶而不自安。走吧,继续留下来就是恬不知耻了,她金细珠还没有脸皮厚到能开火车的地步,难不成还要老许对她负责任吗?老许干了什么?老许什么都干了,可老许又什么都没干,除了乳房屁股都被老许摸了捏了,她照例还是完璧无瑕的老处女一个,又还能要求老许些什么?把她留下来做他的情人,还是名正言顺地娶她进门?这些都是不可能的,永远永远都不可能,而且她也没有这么想过,再说这可是她自己投怀送抱的,老许还没怪她故意勾引自己呢,她又能有什么可说的?回家吧,回家,回去看看院门前堆满了各种捡来的破烂的金家老宅,毕竟,那里才是她的家她的根啊,外面的世界再好,也好不过自己的寒窑,又何必这山望得那山高?大毛、二毛、三毛都还等着她呢,这么些日子不见了,它们会不会已经认不出她来了?不会的,那几头畜生比人长情,它们不会忘记她的,不会忘记她怎么给它们喂鱼吃的,不会忘记她怎么给它们洗澡,不会忘记她怎么给它们梳理毛发,要是它们把这些通通都忘了,那她以后也就不管它们了,是要跟着赵蛮子一起回家,还是到张奶奶家里蹲着,就由着它们自己好了。院里的那株海棠树也该修修枝了,这话她从打春开始就一直跟金老六说,见到他一回就说一回,金老六每次都好好好地答应着,可就是始终都兑现不了,怎么的也得在过年前找个人来修整修整,要不过了年就又要开始疯长了,总是会把她屋里的阳光遮掉一半,让她干什么都提不起精神来。对了,还有一桩重要的事,那就是得说服周秀玲跟她一起去东台三医院,把于春兰接回家过年。周秀玲不是说了嘛,她要愿意的话,哪怕让于春兰改姓金家的姓,给她金细珠养老送终,她也没有二话可说,行啊,那她就把于春兰跟自己一起住,以后就拿她当自己亲生的闺女养着了,有猪头肉一起吃,有破烂一起捡,不也挺美得慌的?就是不能再让于春兰深更半夜地跑去录像厅看黄色录像了,继续放纵她下去,迟早是要闹出事来的,这不,她今晚只是用眼睛的余光瞄了几眼,不也丢尽了人出尽了丑,更何况是三天两头地就跑过去看?细珠怀疑于春兰很可能真是被巷子里哪个色鬼老头给上了手了,要不周秀玲的反应也不会有那么大,非要闹上政府请求领导出面把她给送到三医院去。从前这娘俩也总是不断地闹着别扭的,可哪次也没有那次闹得严重,要不是背后出了些蹊跷的事,想必周秀玲再毒,也还不至于下得了这样的狠心。你说于春兰不就是嘴巴馋点人懒惰点,再加上时不时地就要偷拿周秀玲的养老钱出去乱买乱花,可除此而外,别的也挑不出她太大的毛病,即使把她留在身边端个茶递个水,也总要强过一个人也没有吧?会是哪个老头把于春兰给祸害了呢?天天闹着要结婚的陈怀德,还是朱老头?抑或那些死鬼王八蛋一个也都没落下?细珠不敢也不愿继续深究下去,总之,她就是要于春兰从三医院接回来,像大嫂当初保护她一样地保护于春兰,尽量避免让她受到任何的伤害。嫁不嫁人又有什么重要的?和她一样,一辈子都当个老姑娘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什么马建生、小刘、老许、罗一浩的,该忘的就彻彻底底地忘了吧,离开了男人,她们照样可以彼此取暖,何必要自欺欺人地自寻烦恼?细珠已经打定了主意,天一亮她就要离开。这里除了那盆从花市董小宛那里买回的兰花,包括老许在内,再也没了值得她留恋的任何东西了。几百平的豪华大宅,住着是很享受很舒服,可住久了,就会让人觉得心里发虚,那些全自动的高档家用电器,抽油烟机,吸尘器,光波炉,电烤箱,面包机,酸奶机,空气净化器,加湿器,无一例外地,都让她感到生疏,感到空虚,感到这日子就不是属于她自己的,早知如此,说什么她也不会跟着老许回来,还不如在派出所的时候把自己的情况一五一十地告诉了警察,让警察早点通知金老六把她接回家去呢。金屋银屋,不如自己的茅草屋,她天生就是一个老大粗,还是只习惯住在自己那几间不起眼的旧瓦房里,没有吊顶,没有地板,没有空调,没有冰箱,没有抽水马桶,没有抽油烟机,没有加湿器,没有空气净化器,有的却是一份自在的舒适与安宁,还有一份鸟语花香的清新与甜美。至于老许,就当是做了场春梦吧,梦醒了,他还是他,她还是她,井水不犯河水,也挺好的,干吗非纠结着给自己找不痛快呢?最可惜的就是那盆兰花,才在一起待了几天就要作别了,这缘分咋就那么短呢?细珠踮起脚尖,把鼻子抽到兰花的花穗上,虽然花开得不那么好,但却还是有一股子沁人心脾的幽香,要不是突然出了这档子来,她还真的舍不得就这么丢下它,不闻不问地一走了之。花盆实在是太重了,她压根就没法捧着它走上三十六公里的路走回去,再说她也搞不清路上还会出现什么突发状况,这大冷的天,万一冻死了它,岂不是把一桩美事弄成了坏事?你就踏踏实实地待在这里好了,细珠像是在交代后事一样地对着兰花喃喃地说,这里房子好,空气好,环境好,什么都好,跟着老许,你吃不了亏的。什么?你是担心我走了以后没人管你了吗?放心,老许是个细心的人,他不会忘记给你浇水施肥的。不过你一定要好好地开花,要像在花市里开得一样好才行,总这么蔫不拉叽、面黄肌瘦的,老许肯定不会喜欢的。老许不喜欢你了,哪还能有你的好?迟早是要把你扔出去的。要么丢在马路边,要么丢到垃圾堆里,让你天天闻臭气,你说可怕不可怕?可怕啊,当然可怕,那咱们自己就要努力争气是不是?你要每天都开得精神抖擞、光彩夺目的,老许又怎么会舍得把你扔掉?听话,好好活着,好好开花,到死都做一株有用的花,明白了吗?兰花自然听不懂细珠喋喋不休的各种唠叨,它也不在意细珠的去留,要走就走呗,跟它有什么关系,还扯个没完没了的什么意思,自作多情吗?是啊,她就是自作多情,还自以为是,否则又怎么会这么快就要被老许扫地出门了?可她还是要在兰花面前装出一副理直气壮的样子,我为什么要走?因为我想家了啊!我的家虽然没有这里好,可住在那儿心里就是觉得踏实,一觉能睡到大中午,既不用担心有人管,也不用搭理别人说闲话。我那个小院里也长满了花,月季,玫瑰,荷花,栀子花,海棠,菊花,腊梅,一年四季都开不停,虽然都比不上你名贵,却比你好伺候多了。什么?为什么不带着你一起回家啊?哪有那么多为什么,你就好好在这待着吧!不管了,我明天一早就走了,以后你就跟着老许过吧,只要你乖乖地听话,老许肯定会把你侍候得美美的,保准你隔个十天半月就会把我忘个一干二净的。什么,你要是想我了怎么办?唉,这个我还没想过啊,你要真想我了,就别再成天把自己弄得蔫儿叭叽的,你要越开越好了,我在家里肯定能感应到的。当然,我当然也会想你的,我会永远都想着你的,可我真的不能回来看你了,就让我们都在心里彼此记挂着对方吧,好吗?细珠絮絮叨叨地跟兰花说了一堆的话,才极不情愿地拖着疲倦的身子回自己屋里去了。她关上房门,倚在门框上,仔仔细细地把这间她曾住过十几天的屋子打量了个遍,才默默走到床边,关上灯,和衣躺下了。老许屋里发出的淫亵声已经听不到了,取而代之的是老许呼呼作响的呼噜声,比打雷的声音还要大。毕竟是个大老爷们,发生了那样的事,他还能心无旁骛地睡得那么香,你说她倒是做了桩多么愚蠢而又荒诞的事?老许压根不在意被她把他的身子从上到下、前前后后地看了个遍,也不在意跟她发生过肌肤之亲,在老许看来,这或许就跟吃饭洗脸一样稀松平常,本就没什么的,可对细珠来说却是意义重大,要知道,她毕竟还是个未曾经历过男女之事的老姑娘,还是个处女,就这么被老许看了个遍、摸了个遍,到临了又被硬生生地给撂到了一边,怎么的也不是桩光彩的事,委屈与不堪自是难免。活到六十二岁,她什么人没见过,什么事没摊上过,可这样的奇耻大辱她还是第一次遭遇,可她能怎么办,缠着老许赖上老许吗?她已经觉得自己够丢脸够现眼的了,怎么还能给老许机会继续轻贱自己糟蹋自己?年轻的时候,她渴望爱情,渴望男人,可老天偏偏不肯遂了她的愿,如今都到了风烛残年的年纪了,却又偏偏做起了白日梦,以为老天爷为了补偿她这么多年所受的委屈,给她安排了一个真命天子,没承想,偏偏又是她自作多情,到最后被人占了便宜也是无可奈何。她有苦说不出,她是茶壶里煮饺子倒不出来,只能打落了门牙自个默默往肚子里咽。要不然能怎样呢?赖在许家对老许死缠烂打吗?可那么做的意义又在哪里?她是想要一个可以给她温暖,呵护她怜惜她的男人,不是要找个嫌恶她厌弃她的怨偶,即便心里还对老许有一万个舍不下,也不甘心就这么一走了之,但内心的骄傲与自尊都不允许她继续做出任何不堪的事来,所以眼下她唯一的选择就是离开这里,离开老许,重新回归她原来的世界,回到桃花巷,回到金家老宅,在一树冬雪的寂寞中,彻底忘掉老许这个人,忘掉他的好与不好,也彻底忘掉在这里发生的一切一切。就当是做了个梦好了,她从前不也梦见和小刘赤身裸体地纠缠在一起了吗?不管小刘还是老许,只要她自己不说,只要她自己假装什么也没有发生过,只要她不去想不去纠结,归根结底,那就是个梦,一个永远都醒不来也不会醒来的梦,而她,亦依然还是那个整天都游荡在老镇的大街小巷里捡着各种破烂的孤寡老人,一个痛并快乐着的傻老太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