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到她家的时候,我们俩都淋湿了,她一定很冷,开门时,握钥匙的手都在颤抖。

我真想把那样一双手抓住,替她暖一暖。

来不及胡思乱想,她已经打开灯,从鞋架上递了一双拖鞋给我。我的裤子从脚跟一直湿到膝盖,简直成了渐变色的了,这让我有些窘迫。她给我的那双崭新的男式拖鞋很宽大,比我42号的脚要大出一号。

“家里有点乱。这两天都没空收拾。”她对我笑了笑,笑容里充满疲倦。

我放眼一看,其实也不乱。或许乱的,只是她的心情吧。

我立刻觉出自己的不懂事,不应该在她这么累的时候还来打扰她。她又给我递过来一套衣服,还有一条毛巾。

“进浴室换好再出来,把脏衣服挂着就好,头发也要擦干,浴室里有吹风机,可以吹一吹,不注意的话该感冒了。”

我本想拒绝,用满不在乎来表现一下自己的男儿气概,但是眼看着自己仍在滴水的裤脚,怕弄脏了她家的地板,只好乖乖走进浴室。

她塞给我的是一套男式的家居服,也是簇新的,衣领上的标签还没有拆除。衣服大了点,我穿上,有些晃荡。

这套衣服,和那双鞋,大概都是给某个重要“客人”准备的吧?

鞋比我大一码,衣服比我大一些,都让我有一丝丝嫉妒。

我再次看着镜子中的自己,头发凌乱地贴着脑门,耳朵边缘特别红,像是刚刚撒了一个很大的谎,一脸掩盖不住的慌乱。关上门的浴室太安静了,以至于听不到她在外面走动的声音,一切都安静得出奇,如果不是真真切切地闻到沐浴乳的兰花清香,我绝不敢不把它当做一场梦——我居然在她家的浴室里!

段柏文,你三生有幸!

好不容易平复好自己的心情,我用温热的掌心抹平额头的发丝,深吸一口气,推门走了出去。

外面的空调打得很足,一冷一热,我的脸肯定更红了。

她手里握着一杯清茶,正站在墙上挂着的一幅画前,像是在端详,也像想着什么心事。我不知该唤她,还是直接走过去,只能傻傻地站在原地。

不过她还是很快回过神说:“你随便坐,我也去换件衣服。”

说完,她进了里屋。

我也往那幅画看去,那画不就是她电脑屏保上那一幅嘛,挂在墙上,比电脑屏幕上的更显气质。

我虽然看不懂画,但直觉告诉我,这应该是真品。

在她家,根本就不该有任何赝品和虚伪的东西存在。

我还在研究那幅画的时候,她换好衣服出来了。她给我倒了一杯茶后,俯下身,在电视机旁矮柜上的碟片架前挑挑拣拣,仿佛在自言自语:“现在的年轻人,都喜欢听什么样的音乐呢?”

“老师,你也是年轻人呀。”说完这句话,我才意识到自己马屁拍的露骨,于是又补上一句:“其实,我们什么都听不懂的,就是喜欢瞎掺和。”

这都什么跟什么呀!

我的好口才,好像被刚才兜头的雨水泼到下水道里去了。

不过她好像没有听到我在说什么一样。而是从一堆碟片里果断地抽出一张来,送进了CD机。

那是小野丽莎。谢天谢地,我知道她。

只可惜如今再好的音乐,对我而言都是白瞎。

茶几上放着一个玻璃烟灰缸,晶莹透亮,不像烟灰缸,倒像个工艺品。似乎也是新的。那个“客人”真好命,她连烟灰缸都为他准备好了。烟灰缸旁,就放着一副相框。想来真是不幸,那张照片没能逃过我的视线。虽然我一开始就竭力不想看到,但他们的大头照还是尽收我的眼底。

他正在吻她的耳垂!

这般下流,我都替他脸红!

再仔细一看,果然,他靠她要命得近,正低着头亲吻她的左耳。而她,好像在听他低声唱什么歌一样,眼睛眯成两道弯,嘴角洋溢着甜蜜的笑容。

不得不说,他的近影看上去十分英俊。

而且,最重要的是,有一种挥之不去的成熟男人的气息,让我汗颜。

他,就是那个“客人”吧?

我压根没有权利过问她的私生活,所以,关于那个照片上的“客人”的来历、身份,以及她是否感觉幸福,我也只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绕道而行。

她家的沙发,有淡淡香味。这令我想起我家那个臭得要死的沙发。其实本来没那么臭的,因为我爸总是坐在沙发上抽烟,董佳蕾为了去除烟味,就用她的法国香水来盖,又因为靠近厨房,不免沾上油烟味。结果几种味道混合在一起,时间一长,味道难闻得让人躺都躺不下来。

董佳蕾成天待在家,连把沙发拆了洗洗都不肯做,除了欲盖弥彰雪上加霜胡作非为胡乱猜疑,还能干出什么好事来呢?

活该我爸被她卖了还替她数钱。

她坐的位置离我有点远,我有些失望,又不敢靠近,挣扎了一会儿,还是决定放弃。

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她看上去比我还要心神不宁。而她心神不宁的样子让我心如刀绞,恨不得给她一个狠狠的拥抱。

“你该饿了吧,我给你弄点吃的。”她忽然想起来,说完就转身飞快进了厨房。

我忍不住走进去,发现她看着橱柜在发呆,我看到橱柜里码着整整齐齐的各种各样的方便面。我走到她左边,问她:“你平时就吃这个?”

她不理我,好像没听见。

我有些尴尬,不知道该不该继续说话。她却转身看了看我,问:“你什么时候进来的?”

“刚刚啊。”我说。

“瞧,我都没听见。”她抱歉地说,“我只会煮这个。你是要酸菜鱼口味、红烧肉口味,还是麻辣牛肉口味呢?”

“麻辣的吧。”我随便乱挑了一个。

她给锅接上水,开始煮面。

我看着她的背影,鼻子竟有些酸。

我已经多少年没吃过煮方便面了?

在我小学甚至初中,在网吧度过的日日夜夜里,顶多是开水潦草地泡一泡;在董佳蕾家里(这么多年来,我第一次知道我原来一直是住在别人家),饿了只能等,没什么可以垫饥。

不知道为什么,她的背影竟让我想起我久违的母亲。这种无厘头的联想让我的心像被丢到云端再陷入深海一样,痛苦和幸福的双重感绞得我快要闭过气去。

面终于好了。

我们面对面坐。她把香气扑鼻的面碗推到我面前,面上还盖着一个荷包蛋,外加几片火腿,我几乎潸然泪下。

“我吃过最好的面,是天中旁边的拉面馆里的。”她穿着围裙,用一只手撑着下巴,眼神变得很朦胧,似乎沉浸在某种美好的回忆里,像只小兔子一样可爱。

不知道为什么,只能想到小兔子这样的形容。

我问:“你怎么不吃?”

“我不饿。”她笑着说,“我晚上吃得都很少,睡前冲杯麦片就饱了。”

“老师,你有个坏毛病。”我一边吃面一边说她。

“是吗?”她说,“是什么?”

“你太爱走神了,跟你说话,你总是听不见。”

“有吗?”她说。

“有的。”我说,“不过在大街上可不能这样,会很不安全。”

“段柏文。”她下定决心一样对我说,“我要告诉你一个我的秘密,我的左耳是听不见的。不信,你可以试着在我左耳边说句话,即使是大声的话,我也可能听不见的。”

我忽然想起刚才那幅照片,怪不得那位“客人”要亲她的左耳。一定是非常疼惜她,才会这样吧。即使有些失聪,仍然把她奉若掌上明珠。我心中的醋意不可遏止地膨胀发酵,差点让我打了一个喷嚏。

她说:“不信,你可以在我左边说一句话试试。”

可是说什么呢?

如果真要我说,那一刻,我心里只有一句话:老师,我喜欢你。

我是多么想把这句话大声对着她左耳喊出来,哪怕她真的听见了,真的听见了又怎么样呢?喜欢不是罪!

我压抑得太久了,不应该辜负上天给我的这么好的一次机会。

如果她认为我太过放肆或大逆不道,就让她杀了我吧,反正横竖都是死。就像我藏在语文笔记本最隐秘一页的那句诗:若动了心是死路一条,我死得其所。

想到这,我终于鼓起勇气,站起身,在她左边的沙发上坐下。

她很配合地将头发拨到耳后,指指自己的耳朵,又将头侧过去一点,做好随时准备洗耳恭听的样子。

这是我第一次这么靠近她,她细弱而漆黑的头发,温顺地披在肩上,像一把真丝制的小雨伞。

可是,我最终说出口的话却是:“我每天都穿增高鞋垫的。”

她在笑,我不能确定她是不是听见了。

可是,你知道,这根本就不是我想说的话。

我临时改变主意,做了可耻的逃兵。

时光被凝结了。我一直在她左边坐着,她也没有回过头。我嗅得到她头发的味道,遥远得像是拨开密布的阴云,倾泻而出的阳光的味道。

我好不容易才扭开我一直盯着她看的不礼貌的脑袋,转到她家电视机旁边那堆DVD碟片上,它们好像都没有拆封,而且全都是美国大片,应该不是她的口味才对。我问她为什么不看,她告诉我她没有时间。

我大着胆子学大人腔责备她:“没时间看还买,浪费钱。”

她并不在意我的冒犯,而是问我:“那你呢,喜欢看电影吗?好像现在的年轻人都不太喜欢看电影呢。”

她口口声声都是“现在的年轻人”,我小心眼地怀疑她之所以这么说是不是要刻意营造出我和她之间的代沟来。

为了在她面前显示我的素质和成熟,我开始卖弄,并跟她说起我最喜欢的电影《重金属摇滚双面人》——

“这部片作为商业片来说,制作精良,技巧纯熟。虽然可能会饱受众多重金属迷的批评,但我个人认为这部片还是很有可取之处:男主角分裂人格的秘密折磨了自己,也折磨了他心爱的女主角。但是在他决定不再保守这个秘密之后,也就不受秘密的困扰了。一直反对他的事业的女主角也转而支持他了,这点很发人深思。”

我夸夸其谈,像电视新闻评论里的丑角。真是中邪了,在我开始张口说话以后,就变得停不下来。

当我意识到应该住嘴的时候,看了看手表,十点了。

我知道,是时候离开了,再待下去,就太不礼貌了。

我站起身,看了看窗外,决定和她告别。

换好我的湿衣服,把那件T恤整整齐齐地叠好,我们回到门口。

她穿着一双橘红色的卡通拖鞋,非常小的鞋子,旁边就是我又脏又笨重的球鞋。我弯下腰换鞋,她站在门边,问我要不要带一把伞走。

“不用了。已经不下雨了。”

“那好,回校以后,一定要发条短信给我。”

我点点头。

她最后叫住我说:“谢谢你。”

我抬起头。

她又重复了一遍:“段柏文,谢谢你。谢谢你刚才一直在说话。老实说,最近这段时间,我一个人总是容易呆住。有一个人在身边说话,时间不会那么漫长。”

“这么说我也该谢谢你。”我说,“其实我也很长时间,没有这么跟人说过话了。”

“好啦,快走吧。”她说完,踮起脚,伸出手,在我的头上挠了挠,我的头发一定变乱了。但我们还是一起由衷地笑了。

“咔嚓”她的房门在我身后合上,我立刻后悔错过了机会,没有大胆地说出我的表白。是真的后悔,但是我始终没有再回去敲门,我只是用最快的速度跑下楼,跑出小区,站在一根电线杆旁边,抱着头,狠狠地往电线杆上撞了三下。

这是我目前能想到的,惩罚我自己的最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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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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