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走出天中的校门,我才发现天上下起了小雨,这场初冬的雨不大,却密集,打在脸上冰冰凉。雨丝钻进我的鼻孔,我忽然嗅到灾难的气息。这味道源自童年,蛰伏已久,如今它忽然来袭,令我有种手脚冰凉的恐惧。我站在雨里,深深呼吸,想转身而逃,却又身不由己地继续前行。我总是敌不过宿命。黄昏时分,正是技校放学的时候。我选择这时候来,是因为除了守株待兔,我也没有别的办法可以找得到他。红色围巾是我很好的伪装,它可以顺利地挡住我大半张脸,这样或许就没有好奇的目光打探了吧。可是到了这里,我才发现我多虑了。三三两两的男生女生从门口鱼贯而出,有的嬉笑打闹,有的一边翻着杂志一边听MP3。这样冷的天气,打伞的人很少。技校的女生好像远远多于男生,她们几乎都穿着清一色短裙,价格不详的中靴,无论胖瘦,都勇敢露出一截赤裸的腿。等了将近半个小时,居然没有一个人注意到我的存在,或者说,没有人愿意注意到我的存在。我低头看了看自己的牛仔裤和有些发黄的旧球鞋,明白了原因。这样更好,不知道为什么,我心里原本有的不安都没了,我把让我感觉呼吸不畅的围巾稍稍拉下来一些,逆着放学的人群,坦然地站在校门边等待。我又等了一刻钟,人群散尽,校门口终于寂寥下来,有人将大铁门拉上了,只留旁边的一扇小门。我没见到他,像他这样的人,或许天天逃学都不一定。等还是不等?我内心稍稍挣扎了一下,最终偃旗息鼓,决定离开。就在这时候,身后忽然有人说话:“你是找他吗?”我惊讶地转身,看到的是于安朵。她打着一把蓝色的伞,我从颜舒舒那里认识了“E-LAND”这个牌子,可是我第一次知道有人可以把这个只会做校服风格的牌子穿得这么好看。她没有露腿,纤长的牛仔裤外面松松的套着可爱的娃娃靴。第一次近距离看她,才发现她真的是美,皮肤像一张白里透红的玻璃纸,唇上只是点了稍许果冻般的唇彩,整个人就好似充满光芒一般。我好像只顾研究她的长相,忘记了回答她的问题。“我知道他在哪里。”于安朵说,“你要是愿意帮我一个忙,我可以告诉你。”“好。”我说,只想看看她到底有何意图。她把伞递到我手里,取下她背上红色的小背包,从里面掏出一个信封,递给我说:“麻烦你转交给他,告诉他今晚十点,我会在老地方等他,谢谢你。”那是个白色的小信封,散发着香柚的味道。我曾听说,香柚的味道可以让人感觉你年轻十岁,不知道于安朵是不是因为这个原因而喜欢它。不用说,一定是情书,可是她为什么不自己交给他而让我转交呢,难道他们之间又出了什么问题吗?我犹豫着,不知道该不该伸出手去接信,她却已经把我的手抓起来,像合拢一个纸团一样团起我的手,替我抓牢了它。“进门后左边第一栋教学楼,三楼第二间教室,他一定在里面。去吧。”“可是,”我拿着信,“找不到他怎么办?”“一定在的。就是麻烦你提醒他,十点钟,千万别忘记。”说完这句话,她立刻转身离去。“喂。”我喊住她,“你的伞。”“你用吧。”她回头,嫣然一笑,从背包里取出另一把伞,打上走远了。一模一样的蓝色的伞。一个人在背包里放两把同样的伞,真搞不明白是为什么。我从小门钻了进去。侧头看了看,一旁的传达室空空如也,这也不像天中,二十四小时都有两个强壮的保安,门神一般在校门口晃荡,踱步。但能有什么用呢,还不是让一个混混轻而易举洗劫一空?这样一想,不由得替重点中学百年天中感到些许悲哀。我很快找到了于安朵说的那幢教学楼,把伞收起来疾步上了三楼。楼道上很安静,但刚爬上三楼我就听了不小的动静,我循着声音快步走过去,从第二间教室的窗口望进去的时候,我停下步子,惊呆了。有人在打架。四五个人,围着一个人。被打的人被一个人从后面死死地捂住了嘴,叫不出声,他嘴角在流血,胸口正被另一个人一脚狠命地踹过去,他连同身后的人被踹得退了好几步,眼里喷出的怒气像火一样燃烧。我情不自禁地尖叫出声。因为我认出来了,被打的不是别人,正是毒药。随着我的尖叫声,那几个男生停止了对他的殴打,把他像扔破皮球一样的,慢慢地,慢慢地扔到地上,然后,他们居然没有着急落荒而逃,而是摇摇晃晃地从后门走出来,好像刚刚干完一件美差那样。看得出来,他们也许只是打累了,而不是因为害怕。他们经过我身边,其中一个还不怀好意地吹了声口哨,唾沫星子差点飞到我脸上,恶心地让我想吐,我迅速地把我的武器——红围巾往上拉了拉,捂住了整张脸。等那帮人飞速地下了楼,我推开了教室的门,走到了他的面前。他半躺在那里,无声无息,让我完全摸不清他的状况。“喂。”我蹲下,轻声唤他,“你没事吧?”他终于抬起头来看我,嘴角上的血迹仍在,眼睛却显得还算有神。我稍稍放心,从口袋里递给他餐巾纸,他却并不接,仿佛在等着我去替他擦拭。他眼睛里放射出一种让我无法抗拒的莫名的光,我不能控制地伸出我的手,胳膊却被他握停在半空中。“马小卓。”他用审视的眼光看着我说,“你是何人?为何每次都在我最危难的时候出现?”他的手是如此的有力,好像在跟我过招一般。我想抽出,却没有力气,或者说,全身都要了命地失去了所有力气。我不由自主地上下牙齿紧紧咬合,以至于不知道如何启齿。“问你话呢!”他咄咄逼人。我终于吐出一个单薄的字:“不。”他笑了:“暂且饶过你。等我恢复一下再慢慢审你。”说完,他终于放开我的胳膊。人慢慢地从地上爬了起来,站直了身子。“不要紧。”他甩甩手臂,语气好像是在安慰我,“打架是家常便饭。”“是被人打。”我的思维和口齿一同恢复清晰,立刻纠正他。他没理我,而是背过身,拿出电话来打。“快来接我。”他说,“大爷的,我被暗算了。大帮那个小狗日的,吃里爬外,你找人给我弄死他!”趁着他打电话,我退到教室的门边,思忖着该如何开口向他要回小金佛。“你要不还我,我就报警!”“请你还给我吧,它对我一个同学很重要。”“我很喜欢它,一直想买买不到,要不你卖给我吧。”……好像每一个都很牵强——我还没在心里整理出最佳答案,他已经收起电话,向我招手说:“Comeon(过来)!”我的脸因为愤怒而变得通红。我当然不会过去,而且我讨厌并且鄙视他的口气。他居然在我面前卖弄起了英文。Comeon是他看过几个粗俗广告就可以随便乱用的?他知道Comeon究竟有几个意思?他是不是见谁都会招招手说“Comeon”呢?我想他应该明白,我和那些女孩子是不一样的,如果他以为我和她们一样会乖乖受用,那他就是大错特错!于是我站在门边,动也没动。他歪着嘴笑了一下:“你想我了,是不是?”我果断而飞快地摇头。“七岁时我就知道,女生摇头代表着点头。”他捂住刚被狠踢过一脚估计还没缓过劲来的胸口,慢慢走到我面前,满意地欣赏着我脸上仍然没有褪去的红晕。“还给我。”我说。“什么?”“小金佛。”我说,“食堂里那个。”他好像努力回忆了一下,然后皱着眉问我:“是你的?”“不。”我说。他故意伸出他那只沾着血迹和地上污垢的脏手,装作漫不经心地在我的红围巾上用力擦了擦,我一把把围巾扯掉,丢在地上,一股凛冽的冷气灌进我的脖子里,我禁不住全身一颤,潜伏的咳嗽就要呼之欲出,我用力咽了一口唾沫,不想让他看出我的惊慌。他自以为了如指掌地压低声音盘问:“是不是——定情信物?”“胡扯!”“你能说长点的句子吗?”他忽然笑起来,“你跟一般小妞还真不一样,她们是明骚,你是——”他把那个“是”拖得老长,指望我的脑子会自动填空,我才不会让他得逞。我仍然保持冷若冰霜的表情,对他充耳不闻。他知道我不上当,就顿了一下,自己解释起来:“她们是明明怕我,却要装出一副不怕我的样子来,你是明明不怕我,却要装出一副怕我的样子来,有趣。”毒药,人如其名,我觉得我就快被他颠三倒四的烟雾弹弄晕过去了,更何况我对他绕口令一样的句子丝毫不感兴趣,于是我加快了我的语速地对他说道:“你要是不肯还,我会报警。”“你说什么?”他好像被我的话惹怒了,更加上前一步,紧盯着我的眼睛,“你丫给我再说一遍!”“报警。”我只重复了最关键的两个字,不知为何,看着他略显抓狂的样子,我反而觉得没什么好害怕的了。不知道是不是我掩藏不住的得意表情进一步惹怒了他,他把手伸进裤子口袋,掏出来一样东西,用它抵着我的腰部,咬牙切齿地说:“你尝过被一把刀捅进身体的滋味么,我的女英雄。”言语间,他已经用了力。我感觉到轻微的疼痛,又好像不是很确切,是春天在老家,放满水的灌溉渠旁,赤脚奔跑时脚趾刮到的路边的草叶,那样柔柔的痒痛。哦,原来被刀抵住的滋味也不过如此。我的心绪开始要命地游离,我竟然想起了她来,不知当年的她,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是不是也有这样的思忖和感受呢?“你在想什么?”他好奇地探身,我已经闻到他的鼻息,我的后背贴着墙,前面是他的刀,我索性迎着他的目光,甚至带着微笑,且闭着双眼。不知道这充满挑衅的受死表情会不会反而激起他的嗜血细胞,让他真的一不留神向我扎来呢?可是奇怪的是,我真的不怕,一点也不怕。内心对她的怀念和怜惜浇灭了我对死亡的恐惧,哪怕是面对冷酷的刀尖。但是,我无比后悔地想:我真的不应该救他,而且是一而再,再而三。这个混账,不仅是欠扁,早就该去死,不是吗?我和他继续对峙。一秒过去了,五秒过去了,十秒过去了,甚至也许是好几分钟过去了。“哈哈。”他终于自我解嘲地短促地笑了笑,把刀灵巧地收回他的口袋,脸凑到我的脸上。可是,他却刹那间转变了姿势,歪过头低下身。他的呼吸仿佛凝固在我的脖子上,还有他嘴角的血迹。他是想要做什么?那一瞬间,我承认我有些灵魂出窍。所谓的大脑一片空白就是如此吧?我很久没有被人这样亲近。这让我不禁想起年幼时粗鲁地搂过我的一个和我同年的小女孩。她喜欢吃冰淇淋,就住在我家对门。我一时想不起她的名字,只记得她的眼神,以及从她嘴里吐出的恶毒的字眼:“林果果,妓女。”我觉得我从没想起过她,是因为我想离一切的“恶”远一些,远一些,再远一些。他充满热气的呼气钻进我的脖子里,顺着我的脖子,游移而下。我情不自禁地打了一个冷战才清醒过来:他是要侵犯我!我全身一紧,用力眨了眨眼,却没有想到,他会忽然把头移开,用一种挑衅的眼神看着我,但是,我很快明白的是,那不是挑衅——而是一种嘲讽。他压根没有想侵犯我,只是享受我的害怕和紧张,如此而已。在我的瞠目结舌里,他退后了一步,对我挥了挥手,露出了像一个半夜飞车劫持女工的抢包贼那样的胜利微笑,飞快地冲出了教室。我没有犯傻,连于安朵的伞也顾不上捡,就跟着他拼命往下冲,可是当我一口气跑到操场时,操场上却空无一人。不远处施工的一块地面上,泥潭里有一滴滴水珠溅起,我才想起自己暴露在雨水里。雨开始下得迅疾,我的目的完全没达到,却又莫名其妙地被羞辱,雨点的冰凉让我内心的沮丧显得更加一泻千里。我紧紧地捏着我的拳头,恨不得把自己打昏过去算了。我怎么可以这么无知,怎么就忘掉了公车上的一幕,怎么可以指望一个混蛋可以发一次善心。如果我有他那把刀,我一定把刚才被他碰过的地方割出一道血口子,来帮自己永远记住今天犯下的愚蠢错误。当然,我更想的是,抓住他,扇他一记耳光,然后,用一根毒针密密地缝上他那张无比罪恶的嘴。可我赤手空拳,冷得发抖,想得再毒也没有用。当我淋着雨,一步一步挨到技校大门口的时候,却忽然见到一辆破旧无比,又脏得好像被泥水洗过的小车,一阵东倒西歪地狂飙,接着,在我面前猛地一横。刹车停住,后面的车门打开,只看到一只伸出的手,还有那该死的声音:“想要你的东西,上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