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我刚推开“算了”的大门,一只手就用力地将我揽了过去。不用看,我就知道是他,如此霸道急迫的气息,非他莫属。像心有灵犀般,我们什么都没说,只是低着头,一直走到“算了”的最里面,进入一个很小的包间,他才放开我,关上了门。我们面对面站着,在粉红色的灯光下,我终于可以抬眼认真地看他。他瘦了,墨镜取下来,大大的眼睛像陷进去了一块似的,却更精神了。他看着我的表情不哭也不笑,好像很认真,又好像满不在乎,他只是看着我,不说话。这张脸让我忽然有一种神奇的下坠感,像站在悬崖,然后纵身跳下,耳边是呼呼的风声,风景都模糊了,视线也模糊了,除了恣意而清晰的坠落,没有什么是真实的,只有快点到达谷底的欲望。阿南,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他朝我伸出一只手,放在我的头顶,稍一用力就将我勾进了他的怀抱。我的脸颊贴着他的脖子,可我却用力咬了下去。咬完之后,我转回身,用双手轮番打击他的胸口,每打一下他的胸口就发出一声沉重的闷响,好像我在叩着一扇已经紧闭多年的旧门,我手背的骨骼也跟着疼得不像话,但这是我早已设计好的情节——我要揍他,咬他,敲碎他,直到他在我面前四分五裂玉石俱焚才罢休。这是我想了很久要做的事,像我奋不顾身赴约一样,我难以控制自己心里那头脱缰的野马。他容忍着我的花拳绣腿一声不吭,但双臂一直圈成一个圆环,将我置于其中,我自始至终都在他的怀抱里做着这一切,以至于直到我的拳头都已经痛得失去了知觉,他还是可以轻易地收拢双臂,将我搂到他的怀里。他抱我那样紧,越来越紧,像是要把整个我变成一个薄片,再捏成一粒小球,放入他的心里才得以安生。这一场无声的关于重逢的电影,我们演得如此用心。我不知道我的眼泪已经掉下来,他用手掌替我抹掉它,这才说出他的第一句话:“马小卓你变老了!”老就老呗!这时有服务员来敲门,放下两杯柠檬水,用例行公事的声音说道:“包间费每小时二十八元,两小时起包。饮料另点,麻烦先买下单。”他走过去,从屁股口袋里掏出一张粉红色的票子,塞到那个服务员手里说:“钱不够了再来打扰。”门被关上,服务员心领神会地走了。我坐到了沙发上,在拳打脚踢中复苏的心因为“包间费”三个字而跳得厉害。我变成了一个坏孩子,这简直毫无疑问。为了掩饰我内心的不安,我端起杯子,一口气喝了大半杯水。“打够没?”他在我身边坐下,把一条腿搁到茶几上,对我说,“要是没打够的话,咱们现在可以开始下半场。”“你好像一直等在门边,怎么知道我一定会来?”我问他。“碰运气呗。”他叹口气答。如此张扬的一个人,却说出这样低三下四的话来,让我的心里像含进了一颗化梅,酸也不是,甜也不是。“夏花一直不让我见你。”他说,“并要我发毒誓。”“你发了?”我问。他满不在乎地说:“发了啊,无非就是出门被车撞死,吃饭被饭噎死,雨天被雷劈死,泡妞被人……”说到这里他停住了,看我一眼说,“算了,你是少年儿童,不跟你扯这些。”“那你为什么还敢来见我?”他斜我一眼说:“今天是你来见我的好不好?”“无赖。”我说。“那你喜欢无赖还是喜欢小瘪三呢?”他厚颜无耻地问道。“谁?”“整天跟在你屁股后面像个小间谍的那个啊,怎么,我叫他小瘪三你有意见?”“你的晶晶姐呢?”我说,“她肯让你过来么?”“那你的小瘪三呢?”他反唇相讥,“难道他就心甘情愿让你回到我怀里么?”他最擅长拿不要脸当情调,这种人真是想不教训都不行。我放下水杯,坐得离他远些。他立刻跟着挪过来一些。我继续退让,他继续跟进。这个小包厢只有两张小沙发,再挪只能挪到地上去。他料定如此,志在必得地拍拍自己的大腿,说:“马小卓,过来坐我这。”想的真是太美了。我拿起服务员刚刚端来的柠檬水,利索地浇在刚才他伸出来的左腿上,然后配上适合的台词。“可惜不是热的。”我马卓从来就不是吃素的,更不打算轻易原谅他。这一杯水,是敬他有种傍款姐。他确实没想到我会那样做,看着自己水淋淋的裤子佩服地说:“这招狠,别人当我尿裤子呢。”我扭转头去,不打算理他,同时慢慢啜饮着剩下的小半杯柠檬水,为了延长时间,每一口水我几乎只是沾沾嘴唇,他又来那套,他说:“我数一二三,你不转头我来狠招了哈!”我才不给他机会,立马转头看着他。他没料到我出此狠招,一时半会儿不知道该如何对付我,想了好半天,才把手放到我肩上,搂住我,说出一句肉麻无比的话来:“老子没有一天不想你。”我终于被他的甜言蜜语短暂地驯服,不再反抗。在他的臂弯里抬头时,正好看到我刚才在他脖子上留下的咬痕。他的脖子不算细,青筋粗而明显。所以我细小的牙齿形成的小坑洞,就仿佛蚂蚁的洞穴一般细细密密地排列在他的喉结上方。那些坑洞起码有两厘米深。在左右两颗虎牙的缺口处,紫色的血液都快渗出来了,像一个含义隐晦的纹身。我看到了我的复仇,也看到我的爱。只是不知道他是否明白?那时候,我不知道真正万劫不复的爱情是什么样的。但我好像预感到了此后我们之间所有的爱恨情仇,都会比此时更加惨烈。所以,我缩了缩脖子,再也没敢看那伤疤。那天黄昏,我关了手机,跑到外面,用公用电话给阿南打了个电话,告诉他我要和颜舒舒一起去看电影,所以晚些回家。我已经不是第一次撒谎,但这次显得格外不熟练,磕磕巴巴半天才讲清楚一句话。好在他在忙,好像并不在意,更重要的是,他告诉我他晚上正好有事,也不能回家吃饭,这让我大大松了一口气。回到那个小包间的时候我听到他在打电话,不知道是和谁,反正语气不太好。见我进去,他把电话关掉,塞到牛仔裤的屁股口袋里,对我说:“晚上请你吃‘算了’最有名的麻辣牛蛙饭。”“好。”我说。“我们来点酒,庆祝一下?”我说:“我千杯不醉的,没劲。”“好吧,”他没再坚持,也没挑战我自大的宣言,只说,“少年儿童不喝,我喝!”不知道是不是特别开心的缘故,那天他真的喝多了。酒过半巡后他站起身来,拉着我一直往外走,从那个小包厢一直走到外面吵吵闹闹的大厅里。这时已经是晚上八点多钟,舞台上乐队开始了表演,一个女歌手刚刚唱完一首歌,音乐暂停,我的耳朵才终于舒服了一些。他让我等在那里,跑过去跟乐队说话。没过一会儿,他走到了舞台中央,带着醉意说:“我来唱一首歌,舞台处女秀,献给我女朋友——马小卓。”说完,他的眼睛朝着我看过来,那眼神太炙烈,我不由自主地捂住自己的双眼,退到人群后面去。四周灯光很暗,我躲在一个胖子的身后才觉得稍微不那么紧张,可是却能很明确地听到我自己雷鸣般鼓动的心跳。这时,他已经开始唱了,站在我前边的胖子很快发现我是这首歌的“女主角”,竟然和他身边另一个男生一起架着我,像抬轿子一样把我高高地抬起,这样一来,我就再也逃避不了他像箭一样射过来的目光。这时候,他正唱到高潮,他唱得并不好,可是声嘶力竭,我听出沧桑的味道和狂爱的讯息:有没有人曾告诉你我很爱你,有没有人曾在你日记里哭泣,有没有人曾告诉你我很在意,在意这座城市的距离……我长到十六岁,生命中没有一天比这一天更加疯狂。我就这样被两个陌生人架着,尴尬地屹立在小酒吧中央,双手捏住鼻子,拼命拼命忍,才没让眼泪掉下来。他的歌声仍在继续,在我的央求中,陌生人终于把我放下来。他们不忘祝福我说:“你是个幸福的小妞。”我笑,正在思考当他走下来的时候我是应该表扬他还是“讥讽”他的时候,我身后响起了一个女人的声音。“他就像个小丑,不是吗?”我转头,看到那个在华星遇到的叫晶姐的人。就在这时候,台上的歌声忽然中断,只见他从上面跳下来,飞奔到我身边,拉住我说:“走。”“等等。”女人伸出手拦住他说,“跟我走,今晚的事我就不计较。”他并不理,而是拉着我一直朝外走去。我们走到酒吧的外面,那个女人一直跟过来,隔着一米多远的距离,她朝他喊道:“你别后悔!”尽管他一直握着我的手,但这出插播的戏多少让我有些不知所措。我感动的眼泪还在眼眶里徘徊,没想到半路会杀出个程咬金,所以不用想就知道我当时的神情一定傻透了。我回头呆呆地看着她,他用力拽了一把我,说:“走啊,看什么看!”走显然是不够的。他完全是逃命的态度,没走几步,他就一把拦腰抱起我,把我搭在他肩上,飞快地横穿马路。一开始我以为他是发疯,但很快我明白他是来真的。我从来没有逃过命,所以吓得不轻,已经叫不出声了,身子是软的,手臂无法自控地甩来甩去,视线里只有他快步前进的双脚。我能听见后面传来车子的引擎发出的巨大的轰鸣声,于是扭着脖子回头看,虽然这个动作费力万分再加上我脑中血液倒流,但我还是看得清清楚楚——一阵炫目的近光灯照过我的瞳孔之后,一辆红色的MINICOOPER像一头愤怒的公牛一般朝我们直冲过来。他头都没回,脚下已经敏感地朝上跨了一大步。我看着地面,才发现我们已经站在了花坛上了。车子直接撞上了花坛边的一颗树,满树的树叶被震落了三分之二。我惊魂未定,头晕目眩。“操!”他骂,然后迅速放下我,我好不容易稳住脚站定,他已经跳下花坛,走到车那边,打开车门,扯着那个被撞傻的女人的头发,把她拖下车,左右开弓就是两大耳光。这一切行云流水的动作让我简直看呆了过去。然后他放开她,回到我身边,拉起我的手说:“走吧。”想想于安朵,再想想这个叫晶姐的,看来他真是有把女人逼疯的本事。当然希望我不是其中的一个。想要有活路,战胜他,对我而言,这是必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