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第二天,我独自回了北京。

我给肖哲回了信,告诉他我想出国,越快越好。但是我没有任何准备,我甚至不知道应该先做什么事。在等待肖哲回信的时间里,我问自己,为什么要急着出国。在艾叶镇,那只是一个用来分手的借口而已。出国?我连托福的书都没摸过,出什么国?

肖哲的回信来得很快,他甚至没有问我如此仓促决定要出国的原因,就给我提供了他认为最好最快的方案:先申请来美国读语言课,再一边准备研究生考试。邮件里还附带了他从他学校的国际学生办公室那里要来的一大堆相关资料,详细无比。

那些材料全是英文,那晚我喝了三杯咖啡,读到了早晨。读完之后,头昏眼花,好像当即忘了大半。我盯着放在一旁的手机看了好久,没有一点动静。

他再也没有出现,再没有一条短信一个电话。我想我们大概再也不会相见,这一次分手,比以往任何一次都要决绝,他什么都可以伤,除了自尊。

然而,像过去的无数次,重逢总是发生在不经意之间。若再遇到,我或许仍会一头栽进那无法抗拒的漩涡之中,作茧自缚。莫非,我如此急于逃离这里,不仅仅是要找个地方默默疗伤,更是希望能够与他不再相见,也就不再相爱了吧。

某天,洛丢丢忽然给我打电话,告诉我方律师判处有期徒刑20年。鉴于他表现良好,将侵吞财产悉数吐出,所以,没再判得更重。吴媚媚当然还是要负一定的法律责任,还好,只有一年而已。

方律师最终为何决定自首,原因我未可知,甚至连整个案件的调查和审判,我都没什么兴趣去了解。也许是他知法犯法的行为让我失望,毕竟我曾是那样敬重他,一直视他为我自己在律师行业里的榜样和努力的方向。但如今,我连到法庭看他如何为自己做最后辩护的勇气都没有。只听说他在法庭上落下泪来,兴许是念及他与吴媚媚的多年情谊,或是良心发现想为他那在旁听席上嗷嗷大哭的脑瘫儿子积德祈福。

“姐姐,”洛丢丢说,“我想你。”

她刚说完门铃就响了,我打开门,门外站着挤眉弄眼的她。还给我带了礼物,一袋子水果外加一张陈奕迅的CD。

“我妈给我请了新家教,我答应在她出狱前重新回到学校,参加高考。”

“挺好。”我说。

“姐姐你不开心?”她察言观色。

“没。”我可不想在一个孩子面前泄露心事。但她真是变得不一样,也不再打破砂锅问到底,没事的时候,她常来看我。在重新变得孤单和不安的北京城,那些时日,她真是我最大的安慰。

“为什么失恋啊?”有一天,她终于问我。

“因为我是孤儿,”我摸着她的头发说,“我不希望这个世界上,因为我,又多出一个没爸爸的孩子。”

“可是你都不快乐。”她说,“值得吗?”

“还好吧。”我说,“总会过去的。”

“爱情难道不是自私的么?”她仰起脖子问我。

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她。

有了肖哲的热情帮助,加之我成绩一向不错,美国大学的申请办得异常顺利。办完签证的那天,阿南也来到北京,开始为我预订机票打点行李。而我只是把学校寄来的材料和报到日期再看了一遍,就把它塞进抽屉里了。

无人值得相告,也不觉得有什么好庆祝。

毕竟,只有我自己知道,我其实是要奔赴一场逃亡,一场逃离错爱的远行。

倒计时十天的时候,我才开始着手收拾行李,将所有东西都塞进了皮箱,还反复检查保证它们既不会超重也不会因为被塞进了过多的东西而在中途就地崩开。办妥一切手续,又与颜舒舒几番告别之后,空荡荡的房间里唯一摆着的一个日历上那个被圈起来的日子,竟然就在眼前了。

虽然出国的是我,但阿南比我更忙碌,他忙着收拾房子,彻底大打扫,给各个橱柜放樟脑丸,做最后的整理。“爸,你不用这么着急,”我说,“等我走了你再慢慢收拾,又不是非这一两天不可。”

“你走了,我一天也不在北京多呆。”他的脾气比以前执拗多了。他执意要把这里留作我归国后结婚的“新房”作为同意我出国的唯一条件,而他自己,决定回老家陪着奶奶。

“你忙得连话都没空和我说,我出去以后可再没这么好的机会了。”我说。

他的脸上露出久违的微笑:“可以用网络摄像头嘛,我们家电脑上不是有一个,难道你忘了?还是肖哲替我装的。”

我知道他故意提到肖哲是想探探我的口风,但我没接腔。

在他心里,肖哲是最适合我的人,就像他之于林果果。他经典的那句话“这是她最爱的人,而最爱她的人是我”我永远都记得。而他这次能爽快地答应我出国读书,除了他对我一贯的宠爱和支持外,也有很大一部分是因为肖哲,和肖哲在一起有个照应,他才能放心。

那是他希望我过的生活。至于毒药,聪明如颜舒舒、肖哲、阿南,都对他的名字绝口不提。只有洛丢丢偶尔才对我提起。

“帅哥哥茶社的朋友说他再也不会来北京了哦。”

“帅哥哥遗落名片一张,我总算搞到他号码了!”

“帅哥哥说他没钱给我打电话,我就给他手机充了一千块,结果他关机,奶奶的!”

没心没肺如洛丢丢,才可以这样置我的分手旧伤于不顾,快乐地信口开河。

我不知道洛丢丢是怎么找到毒药的,但我唯一确定的是,自从夏花去世以后,他就再也没回过北京。

这样想来,之前说的什么常来北京做生意的话,大概也是说出来哄哄我的吧?其实我并不怨他骗我,从认识他的第一天起,我就知道他是什么样的人。只是每一次,我都选择相信他的甜言蜜语。明知道只是还未醒的梦境,仍是固执地紧闭双眼,以为这样就能把梦延长到它成真的一天。但是这一次,在他已为人父之后,在那个小生命面前,连交锋都不必,我已经输得彻彻底底。除了头也不回地离去,做什么都只会显出我的愚蠢并让我厌弃自己。

出发那天,阿南替我拉着行李,和我一起匆匆进入候机室,还没换登机卡,忽然听到有人高喊我的名字:“马大姐!!!”

不用问,洛丢丢。

“马大姐,”洛丢丢说,“你就打算穿着这身去美国?”

阿南还没有习惯洛丢丢的风格,不由得说:“这位是……”

“洛小姐。”我说。

“有礼物给你哦!”洛丢丢面对我,忽然甩出一封信,“上了飞机才能看,别说我没警告你。”

临别赠言?什么时候,她也学会了这一套。见我把信收进随身的包里,她一副如释重负的样子,又晃着膀子说:“你爹挺帅的哈,要不介绍给我妈得了。”

胡说八道一流,真拿她没辙。

颜舒舒怕她来送机会伤感得水淹首都机场就连机场都不肯来,只是非让我带上一件她老公家最热销的皮装才罢休。不过我们说好,回国的时候,她一定来接我。

我在机场接到她的电话,她说:“下次两个人一起回吧,要知道,这是我从高一起就有的最大的希望。”

“那怕是要变成你一辈子的失望了。”我打趣她。

“他真的好爱你。”颜舒舒说,“还记得那晚他喝醉了吗,在我家,他喊你的名字,喊了一夜。马卓,别傻了,珍惜啊。”

“嗯,你也保重。”我说完,挂了电话。

最后与我告别的,只剩下了阿南一人。他一直走在我后面,也不说话。我在安检口前停下,转过身与他告别。分离迫在眉睫,我看着他,他老了,老的不是斑白的头发,也不是刀刻般的法令纹,而是眼神。那眼神如此安详,又如此疲惫,好像在默默地告诉我,我这么多年来欠他的每一笔他都不曾放在心上。面前这个与我毫无血脉之亲的男人,其实我对他的依赖的种子,早在幼年时第一次在他摩托车后座上的那刻起,就已经种下了,可我却用了那么长的一段时间埋怨他,挣脱他;直到此刻真的要走了才明白,我错了。想要给他一个拥抱,却僵硬着身子无法向前。终于,是他上前来将我抱在怀里,那样温暖而安全的怀抱,一如我童年时渴望的那样。

他拍拍我的头,说:“傻丫头,别哭。一路小心,到了记得马上跟我联系。我也在学英文了,学会了,就去看你们。”我把脸埋在他的肩头,又哭又笑地点了点头。

上了飞机之后,我拿出那封信,看到洛丢丢潦草无比的字体,她竟然用荧光笔写信,闪得我眼睛疼:

马大姐:

有一个秘密被我保存至今,希望你念在最后我还是愿意告诉你事实的分上原谅我。

毒药的小女儿不是他亲生的。而是那个叫晶晶的黄脸婆和她前夫所生。

我本来不打算告诉你这个,我本来想争取一下,让他爱上我。

但是我失败喽,他心里只有你。

别问我为何这么认真又确定,我可是无所不能的丢妹妹。

祝你旅途顺利,用餐愉快。

爱你的,

丢丢

我将这封信反复读到第七次的时候,才撕掉它。

飞机正穿越气流层,高高的云层竟是烟灰色的,像静止不动的一抹污痕,往下望去,什么也望不到。是这样让人失落又迷惘,如同被错过的爱情和无法直面的内在。多希望永远都漂浮在这不可触摸的天际,不用思考对错,不用剖析自白。

整个机舱都暗了下来,我拉下挡风板,关了头顶的小灯。闭上眼睛准备睡觉。我突然好渴望能梦到她。她已经好久不愿入我的梦来,好像在抗议我与她越来越像又越来越不像。我好想问问她,那个叫我挨打一定要还手的妈妈,你为什么没来得及教教我,该怎样勇敢面对自己心里那块阴暗的部分,该怎样将逝去的伤痛活成一种成全?

其实你也不懂吧,对不对?黑暗之中我知道自己仍然没有忍住懦弱的眼泪,正如我知道自己这一次再也没有退路,虽然我已知道真相。

对不起,我的爱人,我那不允许被窥探的过去和与生俱来的倔强最终将我们的爱情推入无可挽回的境地。

谁叫我相信命运,相信冥冥之中一切都有安排。它叫我相信我们一次次相遇又分开,只是为了踏上今日这场无法逆行的旅程。

即便是这样,我依旧感谢能与你相遇,如同感谢命运让我们再次分离。

当我飞行在三万尺的高空,我知道我正飞向一片新的海洋,一个没有你的世界。就像过去的每一次,我背负着新的希望和期许迁徙到另一个崭新的地方,12年间从西到东,从南到北,这一次,又从大洋的此岸飞往彼岸。让我坦诚地告诉你,在我23年的生命中,最值得期待的时刻其实是我的每一次离开。

因为只有离开,才会遭遇奇迹,宁可飞越千山万水,我也不愿在梦里孤独徘徊。

别忘了,我是马卓。只有向前,向前,不会停,不能停。

希望终有一日,你能够亲手替我放一只纸船,微风拂过,至少你依旧记得我们曾相携云游过这段青春的日子。毕竟在千万次的相逢和告别之后,你和我的爱曾到过那么远的远方;只是现在,船夫摇桨,我已航向他方。

我终于明白,诺言与真相,命运与预言,都是乱象。不再重要,也不再值得心有不甘。

这最后的断肠离歌,就让我当成无字的情书,只对你一人轻轻讲述。

一辈子,不说后悔,不诉离伤。

三年后

午后,微雨,车子拐过天中那条街停下。

阿南留在车上,他牵着我下了车。

站在校门口远远看去,第一教学楼上那行字依然鲜亮活泼:“天一中,展风流,发展中显个性,团结中争创新。”仿佛我们背着书包说说笑笑从里面走出来,只是昨日。

肖哲说:“走,去看看我们的教室,我们的课桌要是还在,怕是都成老古董了吧!”

我笑着摇摇头,所谓近乡情怯,说的大约就是这种感觉吧。离开天中这么多年,只有在梦中重返过,梦里的我总是穿着旧旧的校服,坐在桌前奋笔疾书,要不就是梦到考试,没完没了,一张试卷“啪”扔到桌上,从来都不敢直面那个红色的分数。

奇怪的是,就算是在梦里,某些桥段也被神奇地剪辑和过滤掉。好像那些初初萌动的天崩地裂,才是一场真真正正的梦里神游。

“既然不进去,那我们就走吧。”这么多年,这是他一贯的迁就。

上车前,他又指着前面一条小路对我讲:“那边绕过去有家拉面馆,你最喜欢吃那里的面,你还记得不?”

我说:“好像。”

“马卓的记性越来越坏。”他一上车就对阿南抱怨,“毕业不过七八年,我们班那么多同学,除了我,我看她也就记得颜舒舒。”

“人是要往前看的嘛。”阿南还是这句台词。

车里的空调开得较低,肖哲将薄外套给我披上,又对阿南说:“阿南叔,你的签证一个月内应该会下来,资料都没有问题了。”

“想不到我一个老头子,居然也可以出国看看。”阿南笑着说,“就是一句英文都不懂,不知道会不会找不到厕所!”

“有我们你怕啥?”他一面说一面揽紧了我。

车子刚开到家门口,我就看到等在那里的颜舒舒,她越发漂亮,自从做了母亲后,气质真是大不同。我跳下车与她拥抱,她在我耳边轻声说:“马卓,恭喜你。”

这么多年,她还是喜欢那一款香水——Poison。

“谢谢。”我低下头,鼻子微酸地说。

“我终于等到这一天。”听她的语气,真是唏嘘,如同我的长辈。我再感动,也忍不住笑。

颜舒舒放开我,转身看着他说:“肖哲,恭喜你终于达成所愿。”

他笑,表情竟有些许羞涩。

在这场长达十年的情感追逐战中,她的确是他站在最前方的那个旁观者。随便捡一两个段子当笑话讲,估计就够他受的。

我和肖哲的婚礼很简单,两家人几桌亲人即可。因为我们早就达成共识——婚礼只是个仪式。结完婚后,我们还得回到美国,肖哲已经通过耶鲁大学天体物理学研究中心的资格申请,下学期开始就要去那里攻博。我们刚搬到纽黑兰,也是为了他的事业考虑。而阿南也申请了旅游签证,可以去那里和我们共度三个月。

在阿南的强烈坚持下,我初中的小房间还是重新装潢过,变作一间小小的新房——算我从这里出嫁。墙纸是粉红色的朵朵玫瑰,原先的单人床换成乳白色的双人床,荷叶边的枕头是颜舒舒送的,漂亮得让人不忍躺下去。梳妆镜前摆着两支红烛,正红的囍字贴在梳妆台正中央,如梦如幻。

我依稀记得,考上高中那年的夏天,我伏在书桌前读一本厚厚的《追忆似水流年》读到满心不耐烦,却从没想过,我的似水流年仿佛比读完那本书的时间还要短暂。

就这样不知不觉长大,出国,工作,嫁人——

我从抽屉里取出那个小小的礼盒,脑海里浮现他向我求婚时的情景。

那是四月的一个下午,在学校里最大的一棵栗子树下,我们并肩坐在蓝色的长椅上。我捧着一本书,耳朵里听着巴赫,心不在焉,几乎睡着。他忽然单膝跪地,将我的耳塞取掉,手里大大的书本放到一边,用他的双手握住我的。

“马卓,嫁给我吧?”他的眼神温柔如沙漏里的白沙。

我怔忡着,一时没有反应过来。

忽然,一颗好大的栗子落下来,正砸在他的脑门。

他用一只手拍了拍额头,从衣袖里滑落出这枚银戒。我将它捡起,套在了中指上。

一切就是这样顺理成章。

在美国三年,他像我的急救按钮。生病了照顾我生活起居,考试了陪我熬夜通宵,诸多大事小事他一人全副包揽,好像他完全是为了陪读而来的。

事到如今,我庆幸总算读懂他的浪漫,就像蓝丝绒般夜幕一样的广袤和无言,将我笼罩于他的覆盖之下。接受这份爱,对我来说,是无与伦比的荣幸。我不怕这幸福来得太迟,更愿相信一切都是命运之安排。

如今对这一切最为满意的,应当是阿南。他在镇上的那家超市又被他盘回来了,不过他无心将生意做大。除了跑跑进货,大部分时间都待在家,弄得奶奶对他很不满意。“你女儿都嫁人了,你连个老婆都讨不到!”奶奶骂他,他就笑,也不搭腔。自打我回来以后,他总是笑眯眯的,叫我也忍不住跟着他笑。遇到好多年不见的老邻居,他也要告诉人家:“小马卓要嫁人了,嫁的是博士。”弄得我怪不好意思的。

我见他两鬓斑白,催他染发,他也不肯。非说什么“老了就是老了,人要服老”。我不依,买来上好的染发膏,强迫他染。那日坐在堂屋里,我替他给头发上色。他像个小孩子似的,端着一面镜子,脖子里围着毛巾。他用那面镜子照着自己,也照着我。

我看着镜子里恢复黑发的他,开玩笑说:“你女儿要嫁人了,你也要体体面面的。”

“你越来越像她了。”他不理我,自顾自地说。我也瞥了一眼自己。说实话,我还是那么不喜欢照镜子,因此看不出来自己到底有多么像她。

“她一定会高兴的。”他又补充。其实我心里清楚得很,肖哲能娶我,对他来说,仿佛就是圆了当年他娶我妈的心愿。在爱人与被爱之间,他始终更希望有人接替他呵护我。

我感激自己的选择,最终还是没有辜负他。既是命运赐予的,就感激笑纳。上帝给你的,必有缘由。这是在美国三年来,我唯一懂得的道理。

好朋友好久不见,那晚开心,我们几个都喝了点酒。颜舒舒稍微有些迷糊,就没回宾馆了,和我挤在我的小房间里过夜。肖哲走后,她和我坐在床边,点燃一根烟。

“又抽上了?”我问她。

“我们这小地方没好的造型,不如我替你弄弄算了。”她说,“我现在也算得上是顶级造型师,在业内有名气的,好多明星都找我!”

我说:“万分荣幸。”

“瞧你客气得!”她看我一眼,盯着我脖子上的护身符说,“他不介意?”

我摇摇头。

其实,最重要的是,他什么都不知道。以为我脖子上的东西跟他的小金佛一样,都是妈妈留下来的纪念。因此,他从没要求我取下来过,还曾笑着说省了给我买金项链的钱。其实说起来,我们本来也没打算这么快结婚,但阿南说,奶奶身体一年不如一年,我们再回国,至少又是三五年后,如果再不结婚,怕老人家看不到了。

他知道我孝顺,这是我的软肋。但更多的,我知道他是在帮肖哲,他们私下传短信的频率,比我和肖哲之间还要高。把我交到他放心的人手里,这一生一世,他才可以安心卸任。

颜舒舒笑笑,靠过来圈住我的胳膊,凝视我手中的那枚戒指,说:“马卓,不如我给你唱一首歌吧。”

她唱的是杨千嬅的《姊妹》,唱着唱着,自己哭起来。

听过你太多心事

但已经不再重要

眼见你快做新娘

做蜜友的真想撒娇

我与你太好姊妹

为你竟哭了又笑

时装都弃掉

穿一世婚纱算了

她的婚姻并不如想象中那样如意,前不久和孟和刚办完离婚手续。世事无常,所幸她是那么坚强,独自领着一个3岁的孩子,生活在北京,网店越开越有规模,手底下不少员工,已经不再需要事无巨细亲自打理,所以过得尚算快乐。

我递给她纸巾,打趣说:“你结婚你也哭,我结婚你也哭。”

她答非所问:“我只是想我儿子了。”

但我知道她不是。她一定有心事,只是不愿说。她给那孩子起名叫“颜少”,原因是“言多必失”。典型的颜式逻辑,她唯一没变的就是这点。那个叫颜少的孩子不知何故,看上去总有一股肖哲的气质,皱着眉,好像无时无刻都对这个世界既生气又好奇。

“什么时候再找一个?”我问她。

“找一个干吗,结了再离啊。”她拍拍我,“算了,你马上要结婚,不说这种不吉利的话。说又说回来,肖哲也不是那种不靠谱的,还是你命好。”

那晚我们东拉西扯,聊到夜里12点多,忙妥一切熄灯躺下。我唯愿一夜无梦,但却梦见惊涛骇浪。无边的海水气势汹汹,出海归来的一艘小船被一个大浪打翻在海中央,船上的人是我,我大声呼喊救命而无人应,跌落进刺骨的海水里,几乎窒息。

醒来,翻了一个身。颜舒舒喊我:“马卓,没睡?”

原来她一直都没睡着。

我自己摸到床头柜上的面纸盒,一边擦眼泪一边答应她:“嗯?”

她也翻了一个身,蜷缩着抱住我,说:“马卓,有一件事,我瞒你好久,我现在忽然想告诉你,你不要骂我。也不要生气。”

夜很黑,我看不清楚她的脸,只能听到她细细的喘息,但她终于还是什么都没说,就好像刚才那一句,只是梦话。

我是不喜追问的人,等她挣扎到底,该告诉我的总会告诉我。

第二天是忙碌的一天。阿南高兴,早早买来鞭炮在院子里放,鞭炮声噼里啪啦,响彻云霄。我讲他:“放这么多鞭炮干吗,瞎花钱!”

“要嫁闺女了,”他说,“高兴!”

婚纱本来租就好了,他也非要给我买,还一买两套。颜舒舒拿着我的婚纱走来,拉我进里屋试,一边试一边骂骂咧咧:“肖哲怎么把你养这么瘦!最小号都挂不住!”

反正什么都是他的错,呵。

“你爹真是宠你。”颜舒舒说,“叫我差什么就给你买什么,就差把他的信用卡塞给我密码统统也告诉我。想当初我结婚的时候,我爸还差点抢我的信用卡去给他自己买新手机!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可是你结婚的时候,房子车子钻戒啥都有。”我说,“没可比性。”

“那些都没用,肖哲是绩优股,涨上来不得了。”颜舒舒笑,低头替我弄婚纱上的水钻。就在这时候,门被人猛地推开,一个人走进来,将她的包重重丢在地上,说了一句:“累死我了!”

我疑心我看错人,重新眨了眨眼睛,才确认,没错,那就是洛丢丢。穿着一件大大的红格子T恤外加脏兮兮球鞋的她,已然不是当年那个喜欢名牌的小女孩。只是那双眨巴着的大眼睛,还有着当年的调皮劲儿。出国以后,我们只是在网络上偶有联系,关于彼此的近况所知甚少。只是,她如何知道我已回国,还能找到我家并且顺利空降呢?!

真是神了。

“欢迎不?”她闪着大眼睛说,“知道你结婚!所以,一定一定要来恭喜。”

见我怀疑的眼神,她如数招来:“肖哲的博客啊,说的全都是你。”

他的博客我几乎不去,没想到她竟然关注。不管怎么样,对她专程赶来,我真是很感动。她嚷着口渴,我赶紧给她倒水喝。将一杯水一口气全部喝光后,她嘻笑着说:“这么重要的人生大事也不通知我,没把我当朋友哈。”

“别那么多废话哈,礼物快送上。”颜舒舒说。

“我是要送的。”洛丢丢说,“不过呢,我要偷偷地送,所以,麻烦你回避哈。”

“我去把那堆礼服烫一烫!”颜舒舒说完,出去了。

门关上,洛丢丢就走到我面前来。围着穿婚纱的我绕了一大圈,啧啧赞叹说:“还真是美丽动人啊,弄得我都想结婚了。”

我搂搂她,问道:“好不好?”

“还好。”她拉开她的包,掏出大大的一个盒子,竟是一只名贵的腕表,递到我面前说:“一点小心意。”

“我不能收的。”我推回去说,“心意我领了。”

“买了好几年了。”她说,“香港买的,一直放那里。”

我的心狂跳起来。香港买的,手表,好几年了。不知道为什么,我竟然不敢与她对视。

“姐姐。”她弯下身子,非要看着我的眼睛问我,“要嫁人了,幸福吗?”

我微笑,点点头。

她重新站直了,看上去很焦灼的表情,端着那个盒子,在我狭小的房间里转了两圈,终于干脆地对我说:“马卓,跟我走。”

什么?

“马卓,你必须跟我走。”她换了一种语气对我说。

我定在那里。

“就一小时。”她继续说,“我只要你一小时。”

窗外鞭炮的声音震耳欲聋,像就在我脚边炸开了花一样。我的心里擂起了重重的鼓点,手心也出了一层细细的汗。

她到底在干什么?

我好像已经从她的眼神中读明白一切,却不愿让她看出我的踌躇。

终于我走到她面前,对她说:“我不能跟你走呢,我中午就要结婚了,肖哲家里的车子马上要来接了,要不等我结完婚——”

“来不及了!”她打断我,直觉告诉我,她的眼睛后面藏着一个天大的秘密,而我是真的害怕得到关于那个秘密的任何答案。

她看看屋外,这才走上前抱住我,靠近我的左耳神秘地说道:“前几天我见了一个人,你想不想知道是谁?”

我试图推开她,她却在我耳边爆出一个我完全没想到的名字:“孟和。”

真是我想太多了。

努力让自己放松下来,我问她:“怎么呢?”

她压低声音说:“你知道颜舒舒为什么会离婚吗?你知不知道那个叫颜少的小孩,不是她和她老公的,而是某一晚上某人喝多了的后果呢。”

“丢丢,不可以乱讲!”我猛地推开她。

“你怕也没用,这是事实。”洛丢丢说,“这个世界上有很多很多的事实,如果你还想知道更多的,就跟我来吧。”

说完,洛丢丢拿上自己的包出了门,我立在原地大约有三秒种,大脑里一片嗡嗡响。事实上,三秒钟后,我来不及换衣服,就跟着洛丢丢出去了。

不知道为什么,我竟然深信洛丢丢没有撒谎。

如果这是事实,我不敢再想下去——

庆幸的是,我们出门的时候,阿南和奶奶也不在,这个时间,他们恐怕正忙着在厨房里煮汤圆。而颜舒舒应该在我房间里替我熨衣服。我不允许自己再多想一秒,洛丢丢微笑着转身,冰凉的小手一把拖住了我,就这样,我们很快来到了路岔口不远处一辆停在偏僻处的货车边。

这辆车的主人竟是洛丢丢,她把裙裾飘扬的我塞进后车座,发动了那辆小货车。

我没带手机,穿着平底鞋,一身洁白的礼服,就这样上了洛丢丢的车,绝尘而去。我不知道她将带我去什么地方,但或许,我早就明白。

当车子确定无疑是开往艾叶镇的时候,我的心跳得更厉害了。

“马卓姐姐,”洛丢丢说,“做这个决定,我用了整整三年,你知道吗?”

“你到底都知道些什么?”我问她。

“只要我想知道的,我不可能不知道。”洛丢丢说,“不过今天你跟我来,我相信你不会后悔的,我也不会。”她的眼睛坚定地看着前方,加大油门,往那个我记忆里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地方开去。

这段路真的好熟悉,寒冷的冬天,他曾开着车带我去找阿南,又替我暖脚。那怦然心动的初恋感觉,因为再也回不去,所以成了永恒。

从来不曾想起,是因为永远也不会忘记。

“谁能告诉我,要有多坚强,才敢念念不忘?”我钟爱王菲,不过是钟爱这一句词而已。

再次来到这里,映入我眼帘的,是一片茶园。

清晨的雾霭还笼罩在山里,这里的采茶人们已经开始工作,有好几个抬起头看着奇怪模样的我,又低下头窃窃私语。我不知道他们在说些什么,事实上,我也管不得这许多了。洛丢丢拉着我的手在茶林里穿过,我麻木地跟着她,不知道走了多久,才走到一个人身边。

他背对着我,戴着一顶草帽,在田埂上坐着,好像在闭目养神,又好像在等什么。

我正准备说话时,茶丛里钻出一个小孩,有六七岁的样子,头发束在头顶,眼角留着一个显而易见的烫伤的疤痕。

见我盯着她,她恶狠狠看我一眼。洛丢丢拉住她,凑到她耳边说了句什么,她就迅速地沿着田埂跑开了。

这真的是他吗?一定是的。那熟悉的背影,不管是什么样的姿势,对我都是刻骨铭心。

那一刻,我没有想过要逃。我在想,如果他转身时对我微笑说好久不见,我要用怎样的表情告诉他,我对他不敢想念的想念。因为跨越千山万水之后,我从未想过我们的相逢会是在这样一个时间和地点。

或者,我压根不敢想,还有这样的机会。

我是如此平静,平静到可以听到自己的呼吸声。清晨的风擦过我耳边,茶叶与茶叶之间触碰、摩擦,发出咝咝的声音,像从另外一个世界传来的一样。

等了许久许久,结果他只是仰起头,迟疑地转过身,站起来,对着空气说:“丢丢,你带朋友来了吗?”

他竟然戴着一副茶色墨镜,在阳光还未肆虐的早晨。

我向前迈了一小步,他站在那里动也没动。

我抬起手,又放下,他觉察到了,微微偏了偏头,迟疑地喊:“丢丢?”

他看不见!

他看不见我!

脑中有关他的记忆像一张旧得发黄的相片纸,就在我看到那双眼睛的一刻,倏忽都烧成了灰。我拼命摇着头,我想把自己摇醒,告诉自己一切不过是个噩梦,我为了追寻他而逃离宿命,怎会再一次正中命运的靶心?

我捂住我的嘴,眼泪在那一瞬间飞溅而出。

不,在所有关于我们的一万个结局中,没有一个,是这样的,没有一个!

命运太过惨忍,我好不服!

洛丢丢在我身后,轻轻地推了我一把。“去吧,姐姐。”她说。

我终于上前,抓起他的手,放在自己的眼睛上。我的眼球感受到他手指的温度,这样的温存,像回忆撒了一把沙在我眼前,好痛。

“马卓。”

他喊我的名字,短短的一声,低低的一声。

他居然这么快“认”出我来!

“是我。”我哑着嗓子应他。我将我的手放进他的手里,与他十指相扣。他的手比我的暖好多,体温传递的那一刻,所有记忆仿佛半导体接收到无线电波一般,电光石火间在我脑海中一一闪现。

甚至包括分别时他打我的那个耳光的力度。

我只是怀疑,他是否和我一样,能想得起来呢?

他任由我握着,没有甩开,也没说话。

许久许久,他们都没说话。

我本来应该继续哭下去的,但我却变得一滴眼泪也没有。心里像被谁装进了一把电动的小刀,一点一点,粗暴的撕裂的凌迟的疼,所有的语言均已苍白,我的喉咙再也发不出任何一个音节。

他温和地说:“要做新娘子了,不可以哭。”

他居然什么都知道,太不公平!

我离开他一小步,含泪看他。我怀疑我自己在做梦,所以狠狠地咬了一下嘴唇。也许是用力太猛,嘴唇被我咬出血,嘴里立刻涌进一股咸咸的味道,毫无疑问,那是世界末日的味道。

“来吧,新娘子!”他说,“进屋我请你喝杯茶。”

他说完就往屋里走去,我追上他,抓住他的手不肯放。一路上,他就让我这样搀着他,丝毫没有掩饰,步伐从容淡定,好像早就知道这一天会来一样。只有一不小心踩到我的裙边时,他才有点慌张地挪开脚。

老屋已被他装修过一番,但是旧时的家具仍在。我一眼看到墙上夏花的黑白照片。那时她应该还年轻,眯起一双桃花眼,笑看人生。不知道在他的记忆里,这是否是最舍不得离弃的一部分,而关于我的,早就抹掉了呢。但现在,不管他想得起什么,他都只能在黑暗里回忆这一切了,何其残忍!

他放开我的手,将草帽摘下,挂在墙上的挂钩上,摸索着茶几上的紫砂杯,将它们一一放好,又捻着茶叶放进茶壶,双手合拢,静候水开。

完成这一切时,他不要任何人的帮忙。想必他的眼睛出事已经不是一两天,我有太多疑问,可他绝口不提,我不知自己第一句话该问什么。

在这个世外桃源一般的地方,周围静得可以听见风声。这里的时间流淌如此缓慢,就像他举起茶壶时从壶嘴里细细流出的那股茶水,安静,潺潺。

茶已泡好,香气四溢。

他对我说:“你过来。”

我走近,他将茶杯准确无误地递到我手里。喝下第一口茶,我终于鼓起勇气,走到他身边,取下他的墨镜。那双好看的眼睛,像两颗被阳光照着的紫葡萄,依然是那样深邃神秘,却永远失去了生气。我抬手,又放下,我不能对他做这样残忍的测试。年少热恋时,我以为有那眼神我便可以就此过幸福的一生,但现在,它却趁我不注意永远消失了。我猝不及防,像被一颗子弹瞬间打在胸膛上一样。

顺着茶水进入胃的温度,我终于难过得失声痛哭。

泪水模糊了我的双眼,假睫毛掉了,我来不及整理自己,又有什么要紧,他根本不会看见的。我从未如此心痛,从未。

他捧着我的脸,对我说:“别哭。”

我说:“对不起。”

他说:“别哭了。”

我还是说:“对不起。”

“别哭了。”

“对不起。”

“别哭了。”

“对不起。”

……我们就这样你一言我一语,最后他没有办法,只能把我紧紧地搂在怀里,重新在他的怀抱里,我像最后一颗归位的弹子球。安心,宁静,再也不愿离去。他的手指不经意触碰到我脖子上的护身符,如被电打雷击,那一瞬间,我完全没想到的是,他竟然也哭了。

我摸着他滚热的眼泪,他低下头,赌气不让我擦。我终于见到一点他以前的影子。“叫你别哭了!”他大声呵斥我,推开我!

我看着荒唐的自己,看着鞋上的泥土和乱七八糟的礼服,我问我自己:你想干什么?我的手指上竟然仍然戴着那枚忘了取下的戒指。肖哲为了它,自己去专门的唐人街老字号金店,跟着师傅一起打磨了将近一个星期的时间。

按他的要求,戒指的内侧刻着一颗小小的星星。“一闪一闪亮晶晶”,他对我说,“满天只你一颗星。”

甜言蜜语和深情相对,我都不配,我想取下它,可却无处可藏,只好把指甲狠狠地掐进自己的肉里。

“你走吧。”他站起身来说,“以后都不要再来。”

“不!”我扑上去再度抱紧他,像抱着一个小孩。他推开我,我再扑上去。他再推,我再抱,他用很大的力,我跌倒在地,全身都痛,但我依然倔强地爬起来,抱住他的腿,一分一秒,不要松开。

他终于俯下身,拎住我的胳膊,把我重新拎到他怀里,叹息着说:“你还是这样。”

自始至终,他对自己绝口不提。我渴望了解,是怎样的大风大浪把他变成这样,但他却一个字也不肯说。为何他要如此倔强,而我也要这样?我们以为顺应命运便可以得来的幸福,最后非要抗击它才能看清真相。

他说:“我想让这座山都种满茶,只可惜这里的水土,不能种藏茶。”

“也许我们可以试一试。”我说。

“我们?”他勉强地笑,然后再次推开我说,“肖太太,你该回去了。”

“别——”

“这是最好的结果。”他打断我说,“我祝福你,真心的。”

和以往的每一次交流都不一样,我看不清楚他的眼神,正如我根本就不相信他所谓的“真心”。

我用指尖轻抚他的眉毛问道:“你的眼睛,到底怎么回事?”

“意外。”他并不肯多说。

“爸爸!”房间的门就在这时候被推开,那个小姑娘跑进来,拉住他的衣袖说,“我们该去散步了,我带你去看蒲公英。要不等它们长高了,就会飞走不见了。”

“好的,我们这就去。”他俯下身摸一下孩子的脸,又抬起头扬声说道,“丢丢,替我送客。”

他在赶我走。他叫我肖太太。他牵着孩子的手,离开得义无反顾。他早就不想和我在一起。他压根就没想和我在一起。我虚虚脱脱地站在原地,心如刀绞,直到洛丢丢唤我说:“姐姐,过来再喝一杯。”

“我也喜欢上了喝茶,很奇怪吧。”洛丢丢坐下,沏一壶茶对我说:“这是我们这里最好的茶,好多回头客来买。他要是眼睛不瞎,我们一定能挣到更多的钱。”

“丢丢。”我握住她端茶的手,用企求的眼神看着她。

“好吧,我告诉你。”洛丢丢深吸一口气,像下定了什么决心,“他本来是可以很顺利来北京的,但那个叫阿吉的不要脸的急着要用钱,把茶楼同时卖给了两个人,他没有合同,被骗走了一百多万。你知道他这个人,死要面子,什么都没告诉你,一人强撑。还有,自从他和那个叫晶晶的女人的孩子流掉后,那个女的就得了抑郁症,加上生意不好,感情不顺,病得就越来越厉害了,就在他准备把她送到医院去的前一天,她纵火烧了自己的家,想要和他同归于尽。结果,晶晶葬身火海。他本来是可以没事的,可是,为了救那孩子,他失去了他的视力。要知道,那根本就不是他亲生女儿!”

“什么时候发生的事,你怎么会知道得这么清楚?”我真怀疑她是不是在编故事。

“你出国后没几天。我是他的粉丝嘛,所以整天跟踪他,我那晚正好在深圳,要不是我打的120,他恐怕连命都保不住了。”

我声音颤抖地问:“这几年,你一直留在这陪他?”

“做个农夫,有什么不好?”洛丢丢说,“不瞒你说,这个茶庄是我和他合股开的,投资人是我老妈。”

我沉默。

她继续说:“好啦,我招哦,没错,我是爱他。但我知道,他爱你,你也爱他。每次我跟他说起关于你的事,他都装作毫不在意不理会我,但是他坐在那里,明明白白就是等我开口,没办法,我只好去找关于你的一切,看遍了所有和你有关的人的博客,了解所有和你有关的人有关的事。因为只有这样,他才会让我在他房间里呆晚一点,不赶我走。我一直以为,总有一天,他会爱上我,不用像爱你这样,只要爱我一点点儿,就足够了。但是,我今天带你来,却是想要告诉你,我放弃他了,我把他还给你了。因为我不想选择一个心里头总住着别的女人的男人做我的老公,就算我怀了他的孩子,我也不会选他!后面这句话,我是跟颜舒舒学的,不过你放心,我当然不会怀上他的孩子,因为他已经滴酒不沾了,因为那个笨蛋说,就是因为喝过一次酒,打过自己最心爱的女人,所以这一辈子都罚自己,再也不可以乱喝酒了!所以,我连颜舒舒那样的机会都没有,不知道是幸运还是不幸啊!”

她用如此轻松的语气说着这些,好像只是在说别人的故事。而我捂住嘴,眼泪禁不住滚滚而下。

洛丢丢说:“我明天就走了,你留下来陪他。他需要你。他的眼睛本来是有希望治的。我妈找了最好的医生,可是他不肯治,他说,自从你走后,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什么值得他看的东西了。”

说完这话,洛丢丢哭着冲到了屋外。

我也慢慢地走到外面,才发现太阳已经升得很高了,天空是温暖的白云,一朵一朵,好像是谁的眼睛。好像是谁在跟我说——马卓,不要背叛自己的心,哪怕付出生命的代价,也永远不要。

她是对的吧?

为什么这么多年,这么多年,我才终于终于懂得了她。

我朝着洛丢丢指给我的方向飞奔而去。风在我的耳边唱着那首悲伤的离歌,但我已经听不见任何的音符。

我很想告诉洛丢丢,回忆骗不了人,爱的证明谁也烧不毁。

我也想告诉颜舒舒,如果她永远不告诉肖哲那个孩子是他的,如果她以为永远逃避就可以永远忘记,如果她永远牺牲自己的爱情而成全别人的幸福,那么,谁也不会觉得幸福。

我还想告诉肖哲,对不起,我不配做那颗星。也许他忘记天空本该繁星灿烂,我这一颗,只是用来忘记消逝的流星而已。

还有阿南,我想告诉他,这辈子无以为报的恩情,我将用下辈子来报。这辈子不敢爱的人,我却不愿再逃避和等待。

当然最最重要的是,我要告诉他:我爱他,他才是我的最爱。一生一世,我将从此不离不弃。

即使这世界对他灭了所有的灯,我也要用爱的泪光照耀他一生。

这是爱神的宣判,抗议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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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歌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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