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苦主

抵达家中后,我还挣扎着洗了个澡,从身上搓下了二斤黄泥。两只脚一沾水就疼痛难忍,事实证明,被朴承胤吹得天花乱坠的韩国鞋照样会把脚磨出泡,只要穿鞋人走的路够远。

洗完澡,围上白浴巾走到客厅,点了根烟衔着,靠在沙发上吹干头发,烟灰吹洒了一地。太累,懒得收拾,找身睡衣胡乱一穿,躺到床上昏睡了好几个小时。晚上饿醒了,肚子空空的实在睡不着,但就是不想起来,宁可睁着眼睛忍饿发呆。好久没有做过这么量大的运动了,全身的肌肉组织都在抗议,我需要充分的休息和调整。

我从枕头下摸出手机,想让小八送饭过来,结果手机自动响起来了,女上司打来的。

满腹怨忿地接起来:“喂!”

还没等我发飙,她先热情地询问:“陈七,你已经到家了吧?明天有没有事?”

“有事。”傻子才说没事,你要是说没事她会给你找很多很多事。尤其是一到周末,她就变着法的占用员工双休日为公司牟利,我管这种加班电话叫地狱追魂铃。要不是公司规定手机不许关,我都恨不得把电池抠下来生吃了,冒充不在服务区。

女上司发出了爽朗的笑声:“是啊,我知道大家都很忙,公司也很忙,我们同时克服一下嘛!这样吧,明天上午你赶一赶,把新保健品的系列软文做出来,下午回去休息!”

我压抑怒火向她解释:“老板,不是我不肯加班,你想想看,以前每个周末我基本上都去公司加班了,也毫无怨言。今天我本来没打算出远门,所以身上没带钱,你忽然安排我去跟朴承胤谈业务,结果我从财富广场硬走回来,人都快累散架了……”

“我怎么知道你没钱?真有意思,你出门不带钱还怪我?”女上司又嚣张起来了。

你不知道?老娘第一个求助热线就打给你了!我憋火气憋得肚子都搞大了,还得温言软语:“我没怪你,只怪我自己换衣服没装钱包,但你能不能让我多休息一天,考虑到我走了三个多小时……”

“想休息也行,你让朴承胤把单子签下来,我让你带薪休假一周。”

“我也衷心地想让他签,但他不可能受我控制……”

“知道就好,明天过来加班!”女上司已经彻底撕破脸了。

眼看和谈无望,我按捺不住地爆发了:“老板,做人总要讲个道义吧?昨天你让我加班赶清单,今天又让我加班勾引客户,明天还喊我去加班做软文,你这是拿我当猴耍啊?”

“耍你又怎么样,我没少给你发工资吧?”女上司比我横多了。

这句话说得很混蛋,但你不得不承认她是个坦率的混蛋,俗话说“君子坦蛋蛋,小人藏鸡鸡”,别看人家没鸡没蛋,照样有君子的言行。我没话说了,手机在手中越攥越紧,有捏爆的危险。同时我的思想也正激烈斗争着,一方面想着破罐子破摔算了:捏爆吧,妈的,先出了这一口鸟气再说!另一方面又理智地提醒自己:STOP,不能捏爆,买新的又要花钱,咱家已经没余粮了!

正当这箭在弩上,谁服软谁不要脸的时候,女上司先开口了。

女上司大概稍微反省了一下自己的态度,语气缓和些了:“这样吧,明天你先休息一天,晚上再过来加班,就这么定了。”

挂断电话,我的眼眶突然有发热的冲动,咬紧牙关忍住。谁说我是感动?傻逼才感动呢!上午加班和晚上加班还不是一回事?枪刑改成静脉注射,都是一个死,换汤不换药!我这是悲愤得想哭,一直以为没有人敢这样对我说话,而女上司那雄傲的身影仿佛就矗立在我面前,把这个神话彻底打得稀碎。

于是去厕所,恨恨地蹲个大号。正在乱翻王小波《沉默的大多数》,忽然听到卧室里传来连续不断的短信铃声,响了几分钟,认真算起来得有十好几条呢,手机可能被我捏坏了。

洗过手又返回床上躺了会,感觉实在饿得不行,在厨房翻了翻没找到吃的,我只好换鞋出门。

我到小区门口的小卖铺买了箱泡面,扛着正往家走,忽然在我住的那栋楼底下发现一个可疑的瘦高人影,手持棒状凶器,正仰脸打量着楼上的阳台。打贼的乐趣诱惑着我,把箱子轻轻放下,顺手从旁边抠了块裂开的地砖,悄悄从背后靠近那个人影。

正当我高举地砖喝道“呔!小贼,着板砖!”的时候,那人猛地一转身,我手里的砖头嗖一声脱手落下,在我脚前摔个粉碎。

竟是罗侯,那个俊秀干净的男孩子。他手里拿着三朵粉色玫瑰花,没有点缀,杂乱的叶子和花刺也没有修剪,不知是从哪个花圃里偷来的。我们两个都有八分震惊两分尴尬,大眼瞪小眼地互相看了一会,他愣头愣脑地把玫瑰花递给我:“送给你的。”

我也期期艾艾地接过来:“呵呵,让你破费了。”

说完都恨不得抽自己一耳光,我他妈是在说什么啊?客气得像赴完宴向主人道别一样。这种时候哪个女主角还说话?要么就羞答答地垂下头,揪玩着花叶子,然后轻呼一声手被花刺扎破,男主角二话不说扑上来吸住手指头,成就一段旷世奸情。不然,就很有魄力把玫瑰横着往嘴里一叼,双手分别塞进他掌心里,把他身子扳正,四目相对一言不发,唰!两人就开始在路灯下大跳探弋。

“我刚才给你发了好多短信,你没看到?”罗侯局促地踢着地上的砖屑,有点不敢看我。也是,我现在这副模样连自己都看不下去,套头大睡衣,短裤,拖鞋,乱糟糟的长发大致用手掌拢了拢,但仍然杂毛林立,刚洗过头就睡觉醒来一般都这样,吓唬贼很有效果。

我叉开十指把头发理顺,苦笑:“如果看到了,我会稍微收拾一下。”

罗侯抬起头,展开一个大大的笑容,露出左侧上排的小虎牙:“我觉得你现在这样子也很可爱。”

同样一句话,亦可赞美亦可反讽,要是别人这样说我,我就会学《纳尼亚传奇2》里的老鼠剑客雷佩契普一样挥舞着佩剑恶狠狠地问:“是谁?谁敢说我可爱?”但是罗侯这样说,我还真觉得有点窃喜的羞涩,这个小男孩看起来面相挺憨厚的,不可能像小八他们那帮坏小子一样,成天赛着打击我幼嫩脆弱的心灵。

我正害着羞(要是小八看见肯定会问:害出来没有?),肚子咕嘟响了一声。罗侯体贴地问:“你吃过了吗?”

“还没有。你呢?”我无限缅怀地看了一眼泡面箱子,不好意思去搬。

“那我们一块去吃晚饭好不好?”一说到吃饭罗侯就兴奋起来,有变身话痨的趋势,“刚才我骑车过来的时候,路过一间很别致的餐馆,有麻辣小龙虾吃。来,我载你过去。”

他拉起我就往车棚走,我尴尬地跄了两步:“能不能容我上去换身衣服?”

“好,我在这等你。”罗侯无限欣喜地答应着,双手合拢起来支在颔下,水汪汪的大眼睛里满是憧憬。我忽然有点怀疑,他是不是冲麻辣小龙虾来的?

换好衣服下来,路过案发地点时假装绊了一下,把泡面箱子往草丛里踢了踢,毅然扭头走开。

坐在罗侯的单车后座,一手攥住他的衣角,仰头看风景。两条腿垂在车轮旁边晃晃悠悠,擦面而过的是微暖晚风,昏暗路灯下模糊的街景从眼前慢慢滑过,令我回忆起少年时常常坐在单车后座兜风的悠然岁月,一幕幕像电影画面般从心头掠过。那部电影的女主角是我,男主角是一个面目可憎的混账王八蛋。

吃饭时罗侯承认,玫瑰不是他买的,而是从给花店送货的三轮车上顺来的。说完他就低下头去等着挨骂,但他绝对不会想到自己歪打正着,反而讨了我的欢心。

我的审美情趣不是从电影和时尚杂志中培养出来的,更不是鲜花控,看着电视里接天连壤的粉紫色薰衣草,我就觉得这片牧区能养不少食草牲口,所以一般会建议送花的人“折现吧您哪”。但偷来的花又另当别论。我这人从小爱看动物世界,心理比较阴暗的,喜欢看雄性为讨好雌性而冒点险,比方说:尼奥一个黑虎掏心从崔妮蒂胸膛内取出子弹,斯巴达王为了夺回海伦而发动特洛伊木马屠城计,金刚站在帝国大厦上为安打美式飞机。

“以后别这样了。”我怕他被人打。别看他身板儿挺结实,其实细皮嫩肉的不禁打,倘若真跟人动起拳脚来,肯定抱着头往墙角一蹲。我虽然是个女流之辈,但自信揍他管够。

罗侯点点头,然后用孩子似的企盼目光看着我问:“你喜欢吗?”

“喜欢。”我还真挺喜欢的,其他花都直接丢进垃圾筒,这三朵花丢在厨房的不锈钢水槽里。我家里没有花瓶这种奢侈品,餐桌上好像还有几个空啤酒罐,等回去凑和插一插。

肥嘟嘟的厨娘扭着腰上菜,一大盘红油油的麻辣小龙虾,我在矜持和美食之间权衡了几秒钟,最后胃战胜了大脑,毅然上手剥虾。罗侯又像个爱卖弄的小孩子一样,开始向我介绍小龙虾的传统和吃法:“我的家乡在南方,当地就盛产小龙虾,每到这个季节就有专门吃虾的龙虾节,几乎家家都会做麻辣小龙虾,我们都简称叫做‘麻小’,我小时候还参加过吃虾大赛……”

在他说话的时候,我已经不声不响地吃了半盆。

然后他接着发表感慨:“不过我没得奖,你要是参加了肯定能得第一名!”

我嘿嘿干笑,继续抓生活,左右开弓剥虾蘸味汁,红艳艳的虾壳在我面前越堆越高。淑女风范这种高贵的品质,素来都是等我吃饱了以后才能体现。

只顾埋头大嚼,忽然听见罗侯颤栗的声音:“你头上……怎么了?”

我一怔,立即停口,顾不得手上油污,迅速拢起头发遮住头上的疤痕。刚才上楼换衣服,时间紧,任务急,我的头发没有扎,正常蓬松披散时不会看出来,而俯首久了,头发慢慢向两边滑开,就会暴露出中央这条狰狞的蜈蚣形长疤。

小孩子一句不懂事的咋呼,勾起我心底掩埋好久的隐痛,猝不及防。

那是四年前,我大学肄业一年多仍然待业,爹妈在海鲜楼请某局长吃饭,求他为我安排工作。我被满桌马屁声烦得够够的,借口上厕所,想溜到外面去抽根烟吹吹风,正好跟一个中年男人同时推开酒楼大门,三条黑影窜上来,手里都擎着明晃晃的利器,我想大概不是餐具。旁边那男人拳脚齐出打翻两个,另一个被他震住,侧过身举刀往我头上砍,我躲闪不及,被抱到医院急诊室去缝了八针。面无表情的医生先用剃刀把我头发刮了,然后指挥几条壮汉压住我的手脚,趴在我脑袋上像绣枕套似的慢慢缝合,接着打破伤风针。那个中年男人肩膀上豁了条大口子,鲜血淋漓,护士剪开衣服替他清洗伤口,他却像没事人似的安慰我:“别害怕,等头发长出来就看不见疤了……”

可惜缝针的医生下手太毒,破坏了毛囊,那条疤上一直没有长出头发来。

中年男人姓沈,名叫沈兴国,他等到我的父母过来之后就悄悄离开了。脑袋被剃成阴阳头,还被纱布包得像伤八路军伤病员一样,工作自然黄了。我成天戴顶帽子闷在家里看电视。有一天忽然接到纪墨的电话,不无讥诮地对我说她要结婚了,两天后在海鲜楼办酒席。

本来,如果她不介入我和男友的感情,毕业之后办婚礼的应该是我和他。

我藏了把水果刀去喝喜酒,静静坐在角落里。金碧辉煌的大厅中央筵席十六桌,桌桌宾客满座,鬓影衣香,大声谈话大声笑,场面既隆重且热烈,可我眼中耳中都是他们那一对狗男女。客人到齐后司仪请上新郎新娘,先拜天地,喝交杯酒,接着向亲友起誓,互戴钻戒,新郎亲吻新娘,最后由双方家长亲自登台向来宾致谢。

他掀起了纪墨的头纱,俯身轻轻吻她的脸。脸颊上一道淡淡疤痕,亦显得那样情致缠绵。

我已经看不清周围的一切,仿佛纪墨的父亲正在说着祝辞,我站起来举着酒杯走近新郎,他也发现了我,被我帽子下满脸的纱布惊住,我笑着举杯说:“祝你们新婚快乐!百年好合!”仰首把酒一饮而尽,心里胃里都火辣辣地灼痛,握着刀柄的左手在衣兜里越捏越紧。

忽然,我的胳膊被一个人捉住,那人压低声说:“跟我出去。”

声音里蕴含威严,我心智已经有些糊涂了,没作反抗就跟着他走到酒席之外。他慢慢松开手,但仍然警惕地望着我,作了一番自我介绍:“我叫沈兴国,纪墨是我女儿。”

我看清楚他的脸,那晚就是他连累我被砍了一刀。

“纪墨十四岁之前有母无父,十四岁之后有父无母。我对她有愧,不会让任何人伤害她。”沈兴国简短地说明立场,然后缓和口吻,“其实我很欣赏你,以前还没见过这么狠的小姑娘,那天人家用刀砍破你的头,你没哭没叫用打火机砸断了他的鼻梁骨。以后你就是我妹子,有事就找哥哥帮忙。”

酒席中有些骚乱,宾客们都在偷眼看向这边,小声议论。

我知道这仇是永远报不成了,眼泪慢慢流下来,洇湿了颔下的纱布。

在沈兴国的直系兄弟中,我排第七,因为我姓陈,所以大家都叫我陈七。小八拜兄长比我晚,所以甭管多不服气也得乖乖叫我一声七姐。我一直想知道纪墨肯不肯叫我声七姑,但从此却再也没见过他们夫妻两个,听说他们已经离开了这个城市。

我的性子越来越凶残,总有一种憋屈会让人沦为暴民。

为了让刀疤上的头发长出来,我试过很多种秘方,但统统无效,只得日日束起马尾,将旧时的伤痕深深掩藏。

罗侯不是第一个问的,但却是问得最不委婉的。

我顾不得手上油污,迅速拢起头发遮住头上的疤痕,凶狠地说了句:“关你屁事!”猛一起身,桌布移动带翻了面前的味碟,醋汁香油全泼在我衣服上,仓促后退躲闪,又撞翻了身后的凳子,险些摔倒。踉跄着站稳脚步,愤愤看了罗侯一眼,转身跑开。

罗侯识趣地没有追,如果这时候他敢追过来我会打断他的腿。

第四章 苦主
御姐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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