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前女友身上学到的事

常诚:“经历了这么多,我终于认识了自己,也认识了自己想要什么样的女人来和我共度余生。首先,她得是男性向;其次,愿意冒险并有自己的工作也爱家庭;另外,不嫌弃我的出身;最重要的是,能对我坦诚……”

作为某大型生活服务类节目的“死忠”,那晚我和我老大、老二、老三一如既往地蹲在电视机前。忽然,“主持人好,二位老师好,在场的二十四位女嘉宾你们好!”第四个男嘉宾转过身,对着镜头BlahBlah地一通。尽管西装革履,满身品牌,却仍掩不住那股守在火车站前意图拐卖儿童的混混味儿。

我对着空气喃喃自语:“这家伙可真像常诚。”

话音未落,与常诚神似的男嘉宾接着说:“我叫常诚,三十三岁,来自美国。”

空气里一声巨响,我光速转头对着老大、老二、老三吼:“这特么真是常诚!”老二跟我心有灵犀地朝电视机里的常诚汪了起来,老大、老三跟着犬吠,家里一时就像进了贼那么热闹。

1

常诚在电视上的突然露面,把我和我的师兄、师姐、师母、师祖都惊呆了。

有种荒诞和不可思议袭上心来:如常诚这种换女人如袜子的“魂淡”,居然也会堕落到上相亲节目?

在把妹方面,常诚是师门的传奇。他也是我所认识的用最低颜值泡到了最多姑娘的家伙。如果把他的爱情故事拍成伦理连续剧,弄不好上百集都不能收尾。

当年我失恋,其实都不算失恋,只能说是苦追暗恋对象而不得,于是常常要死要活心神恍惚。那时常诚从美国休学回来和朋友搞公司,受导师之托,在请我吃大排档的间隙开解我。我们坐在外摆区,冷风嗖嗖而过。

他对我老生常谈:“感情这东西,强求不来的。”

我含着眼泪愤怒地“靠”了一声:“你这种和女朋友马上就要结婚的人少在我面前站着说话不腰疼!”

“我被甩了。”常诚专心地为我当着剥虾少年。

“啊?”我这人有个很人之常情的毛病,就是容易把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上。比如听到同学炒股亏了几十万,被套牢的我就比较容易开心;知道谁分了手,长期单身狗的我就会感叹一个人真自在。同理,想到“女友床上过,节操心中留”的常诚也被甩了,我一下子没那么难受了。

“什么时候?”我想说的是如果这档事儿发生在一千年前,咱们就甭谈了好吗。

常诚支起一只勺子:“上个月。”

我忽然来了兴趣,心想如果此事穿插着劈腿、捉奸等点睛之笔,那就太有谈资供人凭吊了。这时常诚打断了我:“你还年轻,多谈几次恋爱没有坏处。每段恋爱都是一堂课,帮助你取得最后的证书。”

那种充满诚意的说教最令人讨厌了,我不耐烦地打断他:“那你上了几堂课了?”

我们之间笃地出现了似有乌鸦飞过的静默,最后常诚先笑了起来:“第八堂……”

我看着VCR,打赌他不敢把这八堂课原原本本地讲出来。

2

大多数初恋都是令人“没齿难忘”的,而令常诚“没齿难忘”的是个村姑小芳。小芳当然不是她的本名,可惜的是,自《纤夫的爱》走红后,我就以为全天下的村姑都叫小芳。

高中前,常诚都待在湘西的农村。他家算是那儿难得的重视教育的,爸妈基本不让他干农活,以便他能够专心读书。这样出身农村却一点不会干农活的少年是罕见的。可小时候的常诚并不理解这种恩深似海、大爱无疆,到小学毕业还在逃学打架做资深学渣。还好他后来喜欢上了隔壁班的优等生小芳,为了能给姑娘讲题获得崇拜,常诚也算是拼了老命地后来居上。对青少年而言,自己看上的妞的一句话,可能抵得上爹娘一万句。于是常诚非常争气地在初二时超英赶美,完成了给小芳上课的愿望。

“不算那种纯柏拉图式的,我们足足谈了三年呢。”三年对于现在的常诚而言,确实够长了。

常诚和小芳考上了县里的高中,那三年天高皇帝远,他们把《简单爱》演绎得淋漓尽致。不过高三时,他们之间发生了重大分歧——常诚要去北京,小芳则坚持留在省里,填志愿时两个人都恨不得互抽对方耳光。常诚的意思用今天的话翻译过来就是“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可惜小芳就是不喜欢大城市。几番搏斗,常诚才劝小芳把第二志愿改成北京的学校。可小芳实在太厉害,一举夺魁,愣是没给第二志愿露脸的机会。分手时,两个人感情还好得很,抱在一起好久。

我问,你们真的只是抱抱?

常征说,我做高中生的时候纯洁,连奶都没见过……

其实即便在不同大学,也用不着把分手当成毕业纪念册。但常诚的观点也有道理,他从小不安分爱折腾,而小芳要的是稳定和安全,这些东西也许很长时间他都不能给她。他想带她装×带她飞,可人家却宁愿做井底之蛙。

对生命看法不同的人,即使再坚持,恋爱也不会长久——这是小芳教给常诚的道理。

3

接着常诚就到了北京,他在大学的感情生活有三个特点:丰富,很丰富,极其丰富。

大学第一次恋爱,是听说小芳有了新男友,于是他也立刻和一个处于失恋阴影中的女孩勾搭上了。半学期后两个人分手,原因是他们怎么培养感觉都没感觉,而且直到分手,女孩都还喜欢着她的前男友。

永远不要因为赌气去恋爱,也永远不要以为趁虚而入就会有好结果——这是第二任女友教给常诚的道理。

常诚在大学的成绩很好,他的第三任慕名而来。

那是个北京本地姑娘,家里在二环、三环有好多套房子,贼有钱。她长得不错,又会打扮,一时很给常诚长脸。姑娘喜欢给常诚买东西,衬衫外套几大千绝不手软,出门吃饭也不支使常诚去埋单,可谓体贴之极。

常诚跟她分手是因为心里的自卑压倒了爱。那时他很穷,也因穷而不安,总是很扭曲地看待姑娘的这些馈赠,以为她看不起他。分手时,他把姑娘送给他的东西都打包还回去,表示宁死不要嗟来之食。

我说,你真幼稚。

他说,对,我真幼稚。

在恋爱时,地位一定要对等,这是第三任女友教给常诚的道理。

这种地位是一种感觉,不限于物质条件,其实这一点他早该晓得。拿下第三任前,常诚和年级里的学霸很暧昧,暧昧到了连着两个月躲在三教固定两个位置上自习的程度。在我心里,在三教上自习等同于“我们恋爱了”或“我们要恋爱了”。回想当年我本科唯一一次在三教做题,就亲眼见着前排猥琐男把手从旁边女生的左袖口伸到右袖口,大夏天的,极其香艳。

可自习了那么久,常诚却撤退了。虽然学霸对他不错,但他实在受不了她那么聪明。哦,他说的是:“我时常感到智商受到了挤压……”

比照以前的失败经历,常诚终于找了个适合过日子的。

No.4小姐一切OK:非本校,但也是重点大学;非女神,但也看得顺眼;非学霸,但也从不挂科。无任何不良嗜好,平时就爱逛逛淘宝读读情感散文;无任何不良感情记录,事实上根本没有情感记录,也不是没人追,只是没谈过恋爱。

认识No.4小姐时,常诚大三,两个人双双保研。

研一下,常诚准备出国,No.4准备结婚,这分歧和初恋有点像又不太像。她对他说,要走可以,先把婚结了。常诚让她跟自己一起去美国,说结婚还不是早晚的结果。可No.4小姐很决绝:要么结要么滚,要出什么幺蛾子?她谈恋爱就是冲着结婚去的,初恋就嫁人是她的夙愿——常诚以为这么可笑的愿望只不过是随口说说,没想到啊没想到,居然是真的。No.4小姐最后一耳光甩在常诚脸上:妈蛋,不结婚还浪费老娘那么多年青春!货比三家了半天才决定恋爱,结果选了个要潜逃的,真是遇人不淑。

给个结婚的承诺很难吗?

结婚本身是不难的。只是常诚觉得他不能把未来交给对不确定如此不能容忍的人。初恋就结婚,应该是顺其自然而非谋划的结果。嗯,他的逻辑就是这样,虽然我到现在也不明白。

反正常诚走得毅然决然,No.4小姐也不觉得可惜。他很快去了美国,开始了人生新篇章。

4

本来常诚是不打算那么快就在美国恋爱的,但现实实在是欺人太甚。

第一年,常诚住在旧式公寓里,和一香港男生分享同一道隔墙。港男素来爱泡夜店,经常凌晨两三点带人回来。大家知道的,旧式的公寓,隔音实在欠佳。半夜高亢而兴奋的吼叫不时将睡梦中的常诚惊醒,惊醒后还得继续听隔壁的男女或男男鬼嚎。这节奏,只能让他撩起袖子打开岛国小电影自行解决。而后港男搬走,新邻居是刚出国的内地女孩,所以半夜就清净了。然而这清净反而让常诚很不习惯。是时候去撩妹了,他对自己说。

欲求不满,求而不得,都时常发生。

常诚的本意是想通过隔墙给新来的邻居表演什么叫真男人,但他认识的后来几乎要成为第五任女友的女生却正是这个邻居。邻居清秀大方,和常诚也聊得来。有回说到情动处,常诚不能自已地动手动脚。刚扒开了邻居的外套,女孩儿突地高亢地尖叫,对常诚又踢又打,让他差点意外无能。后来邻居来道歉,说自己绝不能容忍在婚前发生关系,且即使结了婚,除了要造人,一个月也只能行一次周公之礼。常诚反复游说,想证明真心相悦的性,妙处非凡。可女孩完全把常诚当成流氓,很快就离开了公寓。

我表示,做人谈恋爱什么的不能只为了色欲,无性夫妻现在不也很多吗?

常诚表示,他不是圣人。鱼水欢一欢还要一月一次,她以为这事儿是满月还是大姨妈,还需要规定吗?

我很赞同,又问,那……那个你觉得一周一次行吗?

常诚无语。

要爱得水乳交融,灵魂和身体一个都不能放过。俗人的需求不就是吃得好睡得饱,上床之前来一发吗?常诚认为,最起码自己不能找位修女。虽然修女也很伟大,但人各有志,他更希望女人把身体献给他而不是上帝。

邻居搬走后,常诚学着港男,也去楼下的夜店泡妞。最后泡到位公主——当然不是皇族公主,是夜店公主。这回他们的身体百分百和谐,毕竟夜店公主的柔韧性不是一般人能比的。常诚也成功地让邻居对他的评价从“黄种小受”变成了“生猛金刚”。

对此我一直有个疑问:“难道你去美国除了给隔壁展示你的生猛就没干别的了吗?难道去名校完全就为了泡妹子吗?”一心去国外留学未果的我,根本不能认同这样的生活作风。

“你说得很对。”常诚的回答又把我掀翻,“所以我和她也没和谐多久。”

夜店公主,是正式的No.5。这姑娘闭着眼都能找到方圆五里的夜店,估计家里很有钱,完全不用为以后的生计发愁。常诚跟她在一起,别的没学到,摇骰子的技能倒是增长了不少,洋酒种类认了个遍。后来常诚做地产的总助,经常要应酬,客户们都惊异于他的“上帝之手”。这些全是No.5小姐给他的,常让他心怀感恩。但No.5小姐的重大缺憾在于常诚不能跟她严肃认真地谈前途和人生。他读地产管理,每每跟她讲国内地产的走势,No.5小姐都走神地用两只白白的臂膀缠绕他,像失去灵魂的藤蔓。

这堂课常诚的领悟是:神交很难,但连神交都不能,恋爱就会流于表面。

5

万万没想到,常诚在节目里承认了他过往的感情史,虽然用词极其含糊。

主持人眼神深邃,万般含义。

我知道他和在场的嘉宾和观众永远都不会知道让常诚感受最深的两段恋爱,分别由六号小姐和七号小姐参演。

常诚恋爱连续剧的第六季主题是“宿命”。

MissNo.6是朋友介绍的内地姑娘。文静大度,善解人意,绝对属于出得厅堂、进得卧房的女生。他们在一块儿没多久,常诚已想跟她结婚了。漂泊浪子,也总有想归巢进港的一天。难逢难遇,常诚的好友升级成了父亲,那时常诚想要安定的心情空前。卡地亚打折,他便买了戒指求婚。对方很吃惊,接着消失了……那时常诚也怪自己欲速则不达,吓到了她。

几天后,MissNo.6回来,人很憔悴。她对常诚说,婚可以结,这也是她爸妈长久以来的希望。但她必须要向他坦白,她是蕾丝边。

What?常诚盯着她,像挨了痛揍,感觉整个人生都被老天玩坏了!为什么精挑细选,最后选来结婚的对象却是蕾丝边?他还记得No.4小姐对自己说的话,难道真的是天理循环,报应不爽?

虽然,常诚的反应在MissNo.6意料中,但她还是哭了,哭到最后眼泪乱飙。她跟他恋爱前和自己的女友分了手,让自己看起来很正常,是为了让父母安心。她没想过常诚居然会那么快向她求婚……

当初常诚和我讲这段恋情时,我彻底兴奋了,感觉自己一定得什么时候把它写下来,否则就太浪费这际遇安排。常诚说:“你看,世事无常,Couple不见得比单身狗更幸福。”后来常诚劝MissNo.6别伤心,“如果你真的嫁给男的,你就害了别人。你在最后关头没害死我,我代表我全家谢谢你!”

阴差阳错,MissNo.6变成了密友。常诚是好人,他心疼她。

“这是老天的安排,渺小如人,怎么挣扎也没用的。”常诚显得很无奈,细算起来,MissNo.6是他最快想要结婚的对象了。

常诚恋爱连续剧的第七季的主题……居然是“爱国”。

No.7小姐是常诚一门选修课上的同学,也是他这么多女友里唯一的外国人。纽约人,白富美,金发褐眼,虽然分手的时候,常诚都没搞清楚她家到底是干吗的。No.7小姐很有见地,又有文化的差异在,时时能给常诚带来新鲜感。

他们交往的时候,常诚正在读博士第三年。No.7小姐说自己有方法帮常诚拿到美国籍。可常诚不愿成为美国人。No.7小姐奓毛了,大骂你留着你的中国籍有什么用,中国又穷又差,又落后又不民主,呼吸空气可以得肺癌……她噼里啪啦地吼了一篇议论文,痛快极了。在我看来,她说得并不全错。可常诚倔倔地看着她:“既然你这么瞧不上中国,干吗还要找个中国男朋友?”No.7小姐心直口快:“你换了国籍就不是中国人了呀!”然后,他们就分手了。

这分手的起因真是太爱国了,充满了民族的尊严。我问常诚:“你是党员吗?”

常诚嗤笑着摇头。

“遗憾吗?”记得常诚说过,No.7小姐的胸围可以完爆他的所有前女友,那绝对是个巨大的优点。且,能获得美国籍,是多少留学生的梦想啊!

常诚骂爹:“遗憾个鬼!老子以前经常遇到嫌弃老子是农村的,嘿,现在又来个嫌弃老子国籍的!真是醉了……”那一刻,他变成了个很小气的,很锱铢必较的男生。

爱,就是没有理由地爱全部。否则,那也不算是爱了。我想,让他放弃波霸的,是这个吧!

6

跟七小姐分手后,常诚休学回国,捡起了房地产的工作。就是这段时间,他和他历史上最后的女友No.8,在工作合作中擦出了火花。

她是设计部的副总监,聪慧和精力都非常人可比。如非这样的人,恐怕也很难入历尽千帆的常诚之眼。常诚说自己最喜欢她的分寸感:她不断地挑逗他,却从不住他家,给他足够的自由和空间。虽然彼此拴着绳,却能忽视它的存在。这么懂事,应该可以一辈子。

在电视节目中,常诚说,她是因受不了他工作繁忙而离开的。

我在电视机前笑了,原来无坚不摧如常诚,也有永不能释怀的东西。比如绿帽子。实际上常诚才是那顶绿帽子。

No.8不是处女,和常诚一样,有着一堆可以写成长篇女频小说的感情经历,但这些常诚不在乎,因他自己也带着一身骚。但后来,他发现他是No.8背着她真正的男友交往的情人——这又一次让他差点崩溃。他非常、非常、非常地受不了。我也非常、非常、非常地受不了!清淡的,激情的,狗血的,偷偷摸摸的,为什么世界上所有爱恋的类型都被他遇到了?他真是个幸福的人!

故事中最有问题的当然是——No.8。她把常诚变成第三者,可她的正牌男友却是她的老板。当然那也不是什么好东西,明明有了老婆孩子,还在公司里勾搭女员工。

我虽听得兴奋,但还没忘记劝常诚:“师兄,这些你不必告诉我的……”我真害怕万一他什么时候一个激灵,悄悄把我灭口。

常诚说:“我这么自揭伤疤就是想让你知道,并非所有的恋爱都能见天日。”

我很理解:“当时你的身份,确实很不能见天日……”

7

天!说到常诚,我居然一口气讲了那么多。这对于只会讲那种短平快故事的我来说只能证明常诚真的太有料了。

主持人最后摸着脑袋看VCR,白光里的常诚呼出一口气:“经历了这么多,我终于认识了自己,也认识了自己想要什么样的女人来和我共度余生。首先,她得是男性向;其次,愿意冒险并有自己的工作也爱家庭;另外,不嫌弃我的出身;最重要的是,能对我坦诚。你愿意和我牵手吗?”

他这么真诚,该是已准备好了要承担的责任。可他一说完,BiuBiuBiuBiu,仅存的几盏亮灯,还是全灭了。嗯,这表示她们不愿意与他牵手。我想,除了颜值低,他的恋爱次数,终究是太多了些……

从前女友身上学到的事
那些伤不起的年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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