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自主城市穿行者
炜哥:“可我最想要的,是结婚证……”对那些轻易就换工作的人,我既羡慕又鄙视。总偏爱用“是他们不靠谱又不能承受风吹雨打”来评价。我曾在不少文章里,几乎刻薄地痛斥了各类“换工作瘾君子”,又言之凿凿地告诉别人“卧槽”的必要性——若以此标准来审视炜哥,这个换了至少五个公司、八座城市的“老龄青年”,可谓是无敌的不靠谱。1在三十六岁的本命年到来之际,炜哥气定神闲地收好秘书妹妹下发的蛋糕卡,并用菊花般的灿烂笑容来回应大家对自己说的“生日快乐”。然后他坐在我旁边,安安静静地打开AutoCAD(一种屌丝的画图软件),吭哧吭哧地画着平面图,好像还有点小开心。我用余光瞄了瞄他,又瞄了瞄坐在他另一边的小Boss。忽然想到了去年年终述职时领导对他的评价:郭嘉炜敬业爱岗、踏实负责,是位值得好好培养的同志——这赞扬本来毫无异常,可我们小Boss比炜哥小六岁,于是就成了最大的异常。有时候我会思考一个问题:为什么我身边老大年纪还在当小弟的哥们儿那么多,等我到他们这个年纪,该不会和他们一样吧?嗯,炜哥三十六岁了,实打实的七零后。这货是我周围长得最有乡土范儿的大叔。他的脸庞仿佛未清洗前的土豆,粗糙而暗黑。眼睛小小的,灵活,转动的时候有点邪恶。基因有问题,早年就谢顶,现在发丝成了头顶鲜见的内容。嘴唇略厚,牙齿参差不齐,表面压着一层略黄的烟油。笑起来混合着闰土的纯真和杨白劳的苦大仇深。年纪不小了,心脏却是Forever21。据我观察,炜哥最常穿的品牌有佐丹奴、优衣库还有美特斯邦威。关于款式,大爱鲜艳的轻羽绒、小碎花的休闲衬衫或者有破洞的浅蓝牛仔裤。另外,他喜欢用棒球帽遮住大半张脸,鼻梁上架着一副木九十的竹制镜框。这样的他,即使混迹在刚毕业的大学生中,也真是毫无违和感。我曾天真地问炜哥,不穿商务装是不是想显得更有活力。炜哥摇头解释说,不是的,是因为正儿八经的商务装太特么贵了!炜哥确实穷。这也不难解释,他走马观花地换了那么多城市,那么多公司,没有积淀,财富增长速度可想而知。但对炜哥,我却不像对认识的那些换工作瘾君子那样轻视,动容的感情反而更多。如果我说,炜哥如此奔波,都是为了他老婆,很多人也会像我一样感动的吧?2十四年前,武汉。炜哥是湖北省某县某乡某村人。他们村的教育传统很好,男孩女孩都能上学。炜哥复读了一年,也考上了武汉大学。毕业后顺理成章地留在了武汉工作——人生剧本到了这里,假如再遇上个本地妹子,开始初恋,一气呵成地结婚生娃,把长辈们眼中的大事都办齐活了……那我也就不用讲下去了,所以情节不是这样发展的,虽说,炜哥确实认识了来自北方的炜嫂。当然,那时炜嫂还不是炜嫂。以我不成器的审美,炜嫂很遗憾地没成为“国民女友”。我和她关系不错,但如果因此我强行说她漂亮,则很可能会遭雷劈。不过情人眼里出西施,炜哥肯定完美地忽视她脸部的比例失调及腰上的游泳圈而打心眼儿里觉得她既漂亮又性感。结果很明显,炜哥对炜嫂几乎一见钟情,再见倾心。炜嫂当年在武大读大二,情窦大开,早已有了心仪的对象。假如她和他发展得顺利,那也就没炜哥什么事儿了。但好在那货不是炜哥,而是枚帅气才子,在校园里酷炫狂霸了几年,完全不把炜嫂放在心上,这才算给了炜哥一丝丝机会。我猜,炜哥大概成了去武大最勤快的毕业校友。据他描述,一周三次打底,勤快时一日数次。我听后感动得恨不得颁发一纸“最佳武大郎”证书给他。如果他把这股劲头放在学习上,现在成了哈佛的博士也未可知。可惜天道酬勤在爱情里永远都不是最重要的。炜嫂是倔强的姑娘,她满心满意装着的是那个帅气才子,宁愿排在候选人队伍的末尾眼见着人家换女友如换iPhone也无怨无悔。这样过了两年,本来眼看有了曙光,老天却空降了一位未婚妻到才子身旁。这晴天霹雳的,才让炜嫂伤了元气,甚至动了削发为尼的念头。可世上雷声大雨点小的事儿太多了,最后炜嫂没出家,只是寻死觅活地去了上海工作。3十一年前,上海。炜嫂选择上海做传统纸媒的工作,可能因为上海是魔都,也可能因为才子去了北京,这样显得两两相望相得益彰……半年后,炜哥也跟着去了。时隔多年,我都不禁为他跟去的身份担忧——他不是老公,不是男友,不是暧昧对象,甚至连备胎都不是!细究下来,最多算作欲求不满的爱慕者。“炜哥!你怎么能忍……”我都要哭了,“你到底怎么想的?”炜哥咧出个土得掉渣的微笑:“当时头脑发热,啥也没想就去了……”其实他总结得很中肯。我也认为他头脑发热,而且从未清醒过,对炜嫂的热一直热到了现在。那时炜哥如果在武汉再待久一点,说不定就升职了。但突然转换城市显然不能让他四十五度向上,所以他的职位没任何变化,几乎算是“平移”到上海。而增加的薪水相对上海的物价,真是杯水车薪。生活如此艰苦,可能唯一让他心存安慰的,就是炜嫂开始正眼看他了。我不能确定那种正视是爱情还是一个单身女生因异地他乡而产生的无助与寂寞。但不管怎样炜哥都很开心,毕竟他陪女神在路边吃盒饭时,有了一两次罕见的相视而笑。那么就在上海生活吧!呼吸黄浦江边潮润的空气,在新天地里度过海派的下午,穿梭于陆家嘴的高楼林立……可以小资,可以精致,听吴侬软语度过一生也算惬意。然而这样的时光并没过多久,炜嫂又想离开了。她的工作并不顺利,本科生、冷门专业外加“夕阳”产业,这些关键词都让傲娇的她暂时无法获得满意的晋升和薪酬。也许一纸研究生的文凭,会让自己身价倍增——跟很多人一样,炜嫂也有了这样天真又天真的想法。4八年前,长春到北京。据说,当年炜嫂的DreamSchool(梦之校)有三所:清华、北大和人大,都在帝都。她要进修的专业类似于媒体经济。其实这种专业上海也有,复旦亦是名校。但大约是被在这城市的不如意伤得深重,炜嫂不愿将剩下的青春耗在那里。也可能她认为,北方的粗犷更对她的口味,虽然对此种看法我笑而不语。总之,种种幻想让她回到家乡长春,开始了考研狗的生活。离开上海前,炜嫂决定和“尾行男”炜哥做个了断。婉约地说了俩小时,就是想表达:你我且行且远,距离越来越大,不如就此作罢?炜哥听后,一着急一上火,在慌忙中再次不经大脑地做了个新决定:“其实我也要考研,而且也是北京的学校哦。”炜嫂非常惊奇,满脸的“Areyoukiddingme?”“可你都这么大把年纪了,能不能就别再折腾啦……”求爱心切的炜哥赶紧挺直腰背,拍拍胸膛:“考试一直是我的强项,尤其是政治,高中的时候小考都是满分!”——听到这段,我大笑出声,拖长尾音问炜哥:“是——吗——?”炜哥黑着脸有些害臊:“泡妞的爷们儿,谁不吹点牛?”于是年近三十的炜哥不安好心地准备着考研,还腆着脸在长春住下,陪着二十四岁的炜嫂准备考试,美名其曰,男女搭配干活不累,一起复习更有效率。两个人每天都佯装大学生到附近的理工大学蹭座儿蹭网,我想炜哥的撞色癖就是那时培养起来的。他们偶尔也共赴北京踩个点,跟瞄准的导师套词,稳步前行步步为营。对炜哥来说,那段时间最大的进展是他和炜嫂略略变质的关系,虽然只是“略略”。“已经开始眉目传情了……”炜哥的表情很娇羞。能想象那场景吗?简直仿佛石头里蹦出朵花儿。我大概也能体会那种“终于等到你”的心情,一大老爷们儿不离不弃地跟在后面好几年,再怎么说,炜嫂也会有些心动吧?5六年前,北京到天津。不过关于炜哥所说的“一起复习更有效率”实在有待考证,因为他俩一起复习的结果是双双名落孙山。没高中的原因么,我猜……一方面是他俩花了太多时间在眉目传情上;另一方面,最主要是目标学校的档次设定得太高。毕竟他们俩谁对考研都没壮士断腕的决心,也就不可能扭转乾坤。连炜哥自己都承认,他高考全力以赴时分数都不怎么样,更遑论考研那时把主要精力放在把妹上了。其实很多已工作的人都这样,脱离校园环境太久,早失去了学习的惯性和激情。但所幸通过调剂,他们还是被天津的一所大学录取,又再次开始了校园生活。可见上帝也不是时时都在关上门的同时夹人脑袋的。接下来,炜哥在天津陪了炜嫂三年。三年,可以读罢初中,混完高中,或在互联网创业,然后见证小公司的生与死。事业加速器or成败关键点,这三年的重要性,对已然而立之年的男人不言而喻。人们都这样说,哪怕用三年随便去考个职业资格证挂靠出去,也是笔不小的收入。“可我最想要的,是结婚证啊!”炜哥的逻辑是这样强悍,让我无法辩驳,“你说说,不成家,咋能立业呢?”对此,我没和他争辩。就像我在九零后面前显得传统和老派一样,炜哥这七零后,应该也有他不能改变的时代印记。比如男女只要拉了手就必须对彼此负责终生什么的……精诚所至,金石为开。读研期间他们的关系出现了可喜的变化。经过那么多年,炜嫂终于变成了炜嫂,原因果然是“我过马路时拉了她的手,她没挣脱”……尽管我永远猜不到窗户纸被捅破之前的浪漫和艰辛,但路遥知马力,炜哥也是匹种马。炜嫂终究是被感动了。“我只是觉得这辈子再也找不到那么死心眼的人了!”印象里炜嫂是这样说的。那个大饼脸的北方姑娘粗声粗气却幸福得跟在冬夜里吃了刚出锅的煎饼似的,让人看了觉得很实在。6三年前,长春到成都。研究生一毕业后,炜哥就跟着炜嫂回长春工作,伪装成上门女婿。可是攻陷炜嫂后,炜哥并没势如破竹地拿下炜嫂她妈。在炜嫂妈看来,这位男青年也忒不靠谱了:辗转五个城市,事业连小成都没有,关键还大自己闺女四岁!炜嫂娘亲都要疯了,觉得就是闭着眼睛满街乱撞也不大容易遇到这种货色哟!炜哥为讨丈母娘欢心,日日死皮赖脸地往炜嫂家里蹭,买水果可乐医药、换灯泡地漏整流器、交水费电费燃气费……什么都干了。可炜嫂妈杵在旁边还是死活不同意,冷嘲热讽得连她亲闺女都看不过去了。“怎么说也是你活该吧,男儿当以事业为重。”我认为,人有时真该现实一点。爱情是伟大的,可比爱情伟大的东西还有很多。但炜哥特有自信地反对:“妈蛋,要是老子当初追求事业留在武汉,怎么可能把到你嫂子?”我想了想,确实很有道理。不过,“如果你留在武汉追求事业,后来也能把到妹子,而且说不定质量更好……”“选都选了,老子不管!”我很吃惊,炜哥居然是当今世界少有的不纠结者。炜哥在长春过得很憋屈,炜嫂心疼炜哥,想为炜哥寻找一片桃花源,内心夹岸群花盛放。炜嫂左右打听,不知从哪里得到的消息,误以为成都就是这样的地方。一拍脑袋,就它了。他们决定私奔到天府之国。但炜嫂的单位比较变态,上交辞职信后还得待半年到一年等到项目结清。所以炜嫂指使炜哥先行一步探路。“可走的前一天早上,我忽然感觉不对,得留下点什么吧?”炜哥讲起他和炜嫂婚姻的起点总是意犹未尽,“万一我去了成都,她在长春跟别人跑了,咋整?”老实的炜哥意外地聪明了一次,当天就买了戒指,拉着炜嫂去领证。看着小红本上的证件照,他才安心下来:“呵呵,这么多年的革命成果,可不能弄得鸡飞蛋打!”就算我没见地吧,可我总在想,结婚是一回事,可刚结婚就异地是另一回事。在这充满“喜当爹”事件的世界里,炜哥的心也真是够宽的。7讲真,我都怀疑我为什么要写他们的破事儿。炜哥和炜嫂,一湖北乡土汉子和东北城中粗犷妞,绝对不是俊男美女,绝对不是凄婉缠绵,也绝对不能上芒果台的黄金档。我的天,总结起来不过是个资质平庸又少根筋的男人为了个不怎么出色却想法很多的女人等待了很多年,像龙套似的跑过很多城市,换了很多工作,在不太合适的年纪做着不合时宜的事情,最后把这女人从不正眼看自己的陌生人变成了自己的老婆……唉,完全没有亮点!要知道如果把这样的情节写成长篇小说,很容易平庸得成为流水账。但我喜欢他们,时时跟他们吃饭聊天。每每见到他们,就真的从心里萌发美好的感觉:就是这样自负地追求爱情,她就是电,就是光,就是唯一的神话!只要为了她,放弃任何的升职和薪水都不在话下!嗯,我也想要这样一份爱情,我也想对谁付出这样的爱情。虽然我那么自私,永远都做不到,但至少有人已做到。